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模板(10篇)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方案呢?以下就是小编给大家讲解介绍的相关方案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篇一
一、**社区带邮政局揽收特快邮件,物品型按2元/件计酬,文件型按1.8元/件计酬。快包按1元/个计酬。
二、**社区投递的平信、挂号及包裹单邮件,以前是按100元/月计酬的,现增加到200元/月。
三、**社区将当天揽收的邮件,在下午二点以前通知邮局,邮局指定专人领取,并在当天将票据送还**社区。
四、**社区还可分销邮政局指定销售的酒水、日化等产品,具体的价格目录表由邮政局负责提供,计酬明细也一并提供。
在试点活动过程中,遇到特殊的事情,双方可研
究商讨决定。真正做到社区服务人民,邮政服务用户,实现双赢。
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篇二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快速、高效、优质的便民服务为目标,不断拓展服务项目和服务领域,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为民代办、帮办机制,实现村民找政府办事“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道”,努力构建便捷、高效、和谐的为民服务环境。
二、运行原则
一是服务地方、方便群众的原则。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科学设置服务事项和工作流程,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二是整合资源的原则。结合新农村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和幸福南闸建设,整合各类资源,降低建设成本,实现资源共享和效益最大化,使便民服务室成为与行政审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融为一体的综合性、多功能的服务平台。三是公开透明的原则。进驻便民服务室的服务事项,都要公开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四是因地制宜的原则。着眼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注重实际、分类指导,经济基础较强的村(社区)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建设;经济基础薄弱的村(社区)要量力而行,但应基本满足企业、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
三、建设标准
按照“简明、经济、实用”的原则,达到“五有”:即一有场所,各村(社区)因地制宜、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在村委会(居委会)所在地设立便民服务室,有便民服务室标志;二有设施,配备办公桌椅、文件柜、制度牌、公示牌及一些方便群众办事的设施,便民服务室配有电脑和电话,接入宽带,信息交流畅通;三有制度,制定办事承诺、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并将制度上墙,接受群众监督;四有队伍,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主任可以由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兼任,并配备1-2名代办员,代办员可以由村干部兼任。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应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服务人员以村两委班子成员为依托,班子成员每周利用1天时间去便民服务室集中办事,其余时间由村干部或专人轮流值班,各村在各组设立1名以上的便民服务联络员,组建便民服务联络队伍,为村民代办服务事项;五有记录,值班代办人员把每次服务的时间、对象、内容、解决途径及办理情况详细记载,年底整理归档。
四、服务事项
村(社区)便民服务事项主要包括公共社会服务和行政审批代办。具体如下:生育审批、身份证办理、户口迁移审批等证照代办类;法律咨询、政策咨询、农技知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劳动力需求信息咨询等咨询服务类;水电设施维修、计生服务、扶贫帮困服务等公益事业类;技术指导等致富发展类;本村(社区)邻里乡亲、家庭成员抚(赡)养、继承、债务、交通等民事纠纷调解类。
五、工作程序
l、受理。对群众提出的办事申请,由代办员负责受理、登记,做好管理台帐,并按规定程序落实办理。对村(社区)一级无法办理、需向上级报送的有关事项,须跟群众作出解释。
2、协办。对已受理的报送事项,先由村(社区)干部负责调查核实,及时办理应由村(社区)协办的有关手续。
3、报送。在规定期限内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上报《报送联系单》,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可办理的,应依法及时办理;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无法办理的,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代理人员上报市行政服务中心及相关部门办理。
4、回复。根据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承诺期限和市级有关部门的审批办理进度,由代办员负责及时了解办理结果,以电话或上门等方式向群众作出回复。
六、服务原则
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以为民代办、帮办服务为宗旨,遵循以下服务原则:
1、合法原则。除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收养登记等街道或市级规定的事项必须由当事人到场外,当事人申请政府办理的其他事项,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代办员均可以提供代办服务。
2、自愿原则。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代办员为当事人提供代办服务的,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并由代办员接受当事人的授权委托。当事人不愿意授权委托的,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应当提供帮办服务。
3、快捷原则。村(居)民授权委托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代办员代办的,应当及时、认真地为当事人提供代办服务,并将代办成果及时地转交当事人。多个村(居)民同时授权委托一个代办员代办的,可以同时为多个当事人提供代办服务,但不得因代办事项集中服务而拖延服务承诺期限。
4、无偿原则。除依据法律、法规应当向办事机关交纳的费用外,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向当事人提供的代办、帮办服务不收费。
5、无歧视原则。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为当事人提供的代办服务,具有委托、代理性质。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代办人应当无例外地提供最快捷的服务。
6、公开透明原则。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应当建立健全代办、帮办制度,公开代办、帮办程序,实行阳光服务。
七、工作措施
l、实施规范办理制度。各村要建立代办员代办制,明确村代办员,制定代办员职责,明确代理内容,并建立代办员ab岗制,确保工作时间人员不脱岗。要制定集中办公制度,明确集中办公人员、时间和工作要求,公告集中办公须知。
2、推行优质服务制度。代办员在服务中要做到态度热情,诚恳待人,严格按照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和代办员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办事,绝不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要认真受理村民提出的要求,并采取“即办、代办”等多种措施帮助解决,对确实不能办理的事项,要向群众说明原因,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
3、建立每月结报、考评制度。由村代办员负责,按月填写《村(社区)便民服务办理情况统计表》,并按规定上报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对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和代办员工作情况要进行定期检查考评,并列入村干部的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4、落实各项监督检查制度。各村(社区)对便民服务的有关内容、服务项目、报送期限、代办员工作职责等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同时在各村(社区)设立监督意见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村(居)民可通过意见箱、举报电话,直接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反映有关意见。
各行政村(社区)要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加快建设进度,于6月底以前全面建设完成便民服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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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篇三
“社区便民服务站”是在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指导下,由校自律会负责具体日常事务,以“为学校社区生活中遇到困难的师生们提供力所能及的无偿便利服务”为目的,以“热情周到供便利,全心全意做服务”为宗旨的服务性机构。
一、失物返还服务
本服务是校自律会与广播台合作的日常服务,由校自律会接手无人认领的有失主信息的物品,通过查询相关信息后由校自律会成员亲手交还到失主手中。
二、义务维修电脑服务
本服务是校自律会与机电系技术部、电脑协会合作的日常服务,有需要者可到社区便民服务站办理此项服务。
三、义务维修电器服务
本服务是校自律会与机电系科技部、电子科技协会合作的日常服务,有需要者可到社区便民服务站办理此项服务。
四、义务维修自行车服务
本服务是校自律会与自行车协会合作的日常服务,有需要者可到社区便民服务站办理此项服务。
五、义务缝补衣物服务
本服务是校自律会与轻纺系服装工艺室合作的日常服务,有需要者可到社区便民服务站办理此项服务。
六、代办公交车优惠卡服务
根据我们的调查并且针对同学们的需求,我们将推出为期三天的无偿代办公交车优惠卡服务。需要办理此服务的同学准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a4规格纸)、一张学生证复印件(a4规格纸)、学生证原件以及两张一寸彩色照片,并且保底充值10元人民币。收集时间为2011年3月29——31日(星期二、三、四,中午12:15至13:30,傍晚4:30至6:00),或者到社区便民服务站咨询。
注:
1、关于各项服务详情请到社区便民服务站咨询。
2、社区便民服务站试行期间值班时间:
(社区服务站地址:社区中心和校医务所所在楼栋右侧,进入二层楼梯入口处)
校自律委员会2011-3-27
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篇四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于新形势下社区职能和工作重心的转变,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便民、以人为本,积极主动为居民提供各类政务服务和生活服务,更加有效地解决居民在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服务宗旨:便民、为民、公平、公正。
二、服务范围
站式”服务。
服务内容:分公共服务和矛盾纠纷两大类。公共服务类包括计生服务、社会救助,就业保障、政策咨询、户籍迁移、医务诊疗、订餐、家政服务、家电维修、专业配锁、管道疏通、志愿者服务等多项服务,采取“办理加代理”的服务方式,能办理的及时给予办理;属于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办理的事项,代为办理,限时办结。矛盾纠纷类包括有关邻舍关系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矛盾纠纷类问题,给予协调解决、处理答复或法律援助等。
社区便民服务窗口开通“”专线电话,提供咨询、预约等服务。
三、工作制度
社区便民服务服务窗口实行“五零五制”工作法:
5、零目标投诉,责任追究制,对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实行一月一考评,一年一考核。
便民服务窗口每天保证至少1名社区领导干部在便民服务窗口带班。对可当场办理的申请事项即受即办;对需上报审批或当场不能办结的事项,实行首接责任制,由受理人向申办人承诺办结时间,在办结时限内办结并回复申办人。
四、工作流程
社区便民服务窗口按照受理登记、交办、承办(代办)、反馈、批示、办结回复、备案的工作程序为群众提供服务。对群众因特殊原因没有时间或因年迈及行动不便的,由社区派遣服务人员登门受理需办事项。
1、登记。凡到便民服务窗口申办事项的,均需在服务窗口登记;
2、交办。窗口根据居民申办事项内容立即交办至相关工作人员;
6、归档。窗口同意办结的事项转办结、归档,以便查阅。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社区成立便民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使便民服务窗口成为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的阵地,成为诚信便民、真情服务的平台。
该项工作实行开放式的办理方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社区便民服务窗口设立监督电话:。定期从中抽取部分群众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对社区便民服务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社区根据评议情况及时改进工作。
**社区居委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篇五
坚持以党的xx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廉洁高效、务实为民、转变作风、提高效率的总体要求和“为民、便民、利民、富民”的原则,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大力实施“阳光工程”打造行政服务平台,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建立高标准、规范化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打造服务型政府、效益型政府、透明型政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便民利民原则。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科学设置服务窗口、筛选服务项目、确定工作流程,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次性收费”,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二)坚持依法行政原则。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办理审批服务事项,规范工作程序和办事行为。创新工作思路、科学编制流程,杜绝违规收费、搭车收费,防止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为,严禁吃、拿、卡、要及以权谋私现象的发生。
(三)坚持因地制宜原则。从实际出发,整合现有人力、物力、财力资源,集约利用。要创新方式,深化内涵,夯实基础,创出品牌,打造亮点。
(四)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开展“一套业务告知单、一套申报材料范文本、一套政策法规文件依据、一张办公流程图”公示文本活动,并通过服务指南、办事须知,公开服务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等事项,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方便群众监督。
三、机构设置及其职责范围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各基层站所依法办理进中心的审批服务事项;
2、负责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负责对服务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
4、负责处理对窗口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
5、对需上报上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理的审批事项,提供咨询代办服务。
四、进驻单位及任务
根据岗位职能与职责,镇政府将各职能单位全部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实行集中为民服务,实现“只进一扇门、只找一个人”就可以办好相关服务。具体包括以下部门:派出所、劳保所、计生办、工商所、合管站、国土所、畜牧站、民政办、林业站、司法所、财政所等11家单位。
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篇六
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首都邮政普遍服务水平的意见》京政发[2011]4号文件精神,加快邮政服务进社区工作,促进邮政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提升城市社区服务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本着“积极组织、重点突破、快速推进”的原则,调动社区各类组织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将邮政服务纳入现有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体系,推动邮政服务与基层社区公共服务体系有机融合,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开发服务项目,拓展社区服务功能,提高邮政普遍服务水平。
二、工作目标
将邮政进社区工作纳入政府社区发展总体规划,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积极推进该项工作。
(一)2011年,在全区全面启动邮政服务进社区工作。12月底前,完成 10个社区邮政便民服务站试点建设。
(二)2012年,在完成10个社区邮政便民服务站试点建设的基础上,再建70个社区邮政便民服务站。
(三)十二五期间,根据全区新建城市社区发展情况实现所有社区邮政便民服务站的全覆盖。
三、组织机构
(一)区政府成立社区邮政便民服务站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区长赵贵恒担任,成员由市政市容委、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 财政局、民政局和邮政局等单位一把手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邮政局,由区邮政局马文良局长任主任,成员包括区市政市容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邮政局、街道办等主管领导组成。
(二)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负责贯彻市政府文件要求和确定的工作目标,具体推动实施邮政服务进社区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协调事项,发布简报。
2.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工作,落实专职或兼职具体负责人员,建立联系机制;按照计划目标和进度要求负责落实选址、网点服务人员的推荐、审核;负责上岗人员培训和代办业务协议工作;负责社区网点的运行管理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度和反馈情况等。
四、工作措施
(一)实施准备阶段
1.邮政局成立社区邮政便民服务站建设工作组,明确责任分工,确定完成工作目标和工作进度。
邮政局与区政府联合拟定实施方案,作为共同推动邮政进社区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3.基础性资料统计工作
邮政局会同区政府相关部门,做好基础资料整理工作。具体包括:街道和居委会名称数量、办公地址;管辖范围、辖区人口、户数;街道和居委会主任联系方式等。
—2—
(二)建设阶段 1.选址及建设方式
⑴由区民政局牵头,协调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利用现有民政局牵头建设的社区便民服务站的服务平台,植入邮政服务,丰富社区服务功能。
2.确定服务项目
拟建网点场地确定后,邮政局应按照场地和居民需求提出网点拟开办的服务项目。
3.设施配置
邮政局按照社区邮政网点设施配置标准,配置服务设施和办公物品。
4.人员招聘
人力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牵头组织社区邮政网点人员的推荐工作,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负责实施。
五、社区邮政便民服务人员队伍组建
社区邮政便民服务站是首都城市社区基层公共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是邮政基础实施的补充和延伸,社区邮政便民服务人员属社区公益性岗位。
以居民社区为单位设置社区便民服务岗,每一个社区配备一名专职社区邮政便民服务人员。
(二)社区邮政便民服务人员管理。1.社区邮政便民服务人员录用条件。(1)具有本区户口。
—3—(2)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50岁以下、具备基本的计算机操作技能。
(3)热爱社区邮政便民服务站工作,热衷公益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能为社区居民提供热情服务。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居委会推荐,经街道办事处和邮政部门审核确定。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社区低收入家庭劳动力。(3)新上岗的社区邮政便民服务人员由区邮政部门集中组织培训,学习社区邮政服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4)区邮政部门与居委会签订社区邮政便民服务站管理责任书,社区邮政便民服务人员持证上岗代办各项业务。
3.社区邮政便民服务人员的薪酬。
(1)由区财政统筹安排,按照不低于本区社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核定。具体标准为每月每人1160元。
(2)邮政业务代办费。根据社区邮政服务站代办业务量,由区邮政局按照协议标准按季核发。
(3)薪酬发放。财政补贴由邮政部门汇总考核情况后会同居委会报财政局审核,统一由区邮政部门代发。
—4— 区邮政部门与居委会每年共同对社区邮政便民服务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评。考评合格的可以签订续聘合同,不合格的不予续聘。
六、社区邮政便民服务站岗位职责
(一)遵守邮政法律、法规和通信纪律,严格保守通信秘密。
(二)按照邮政业务规章、邮件处理规定和处理时限、服务 质量标准办理邮政业务。
(三)办理给据邮件的投交业务。
(四)办理报刊订阅、代理缴费、代理购票等业务。
(五)接受邮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切实保证邮政通信畅通。
(六)根据居民用邮需求,不断拓展其它邮政服务功能。
七、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把邮政服务进社区作为落实市政府【2011】4号文件的重点工作,要指派专人负责,务必完成工作目标。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协调各方面关系,确保邮政社区服务网点的人员和场地落实到位。
(二)相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互相配合,确保全面实现邮政进社区工作目标。
附件:1.社区邮政便民服务站服务项目
—5— 附件1:
一、办理给据邮件的投交业务;
二、办理话费、水电费、政府类收费等缴费业务;
三、办理报刊订阅等邮政业务;
四、代理飞机票、火车票等购票业务;
五、根据居民用邮需求,不断拓展其它邮政服务功能。
—6— 附件2:
社区邮政服务站代办业务酬金支付标准
1.收订报刊,按照报刊流转额的5%支付。2.代收话费,按照每笔0.5元支付。
3.代售飞机票,按照每张5.00元支付。代售火车票,按照每张1元支付。
4.代售普通邮票、集邮品、邮政出售品按照销售价格的5%支付。
5.代售贺年卡、门票明信片、校园邮资封按照销售价格的10%支付。
6.代揽收商函、邮送广告,按照实际收费的10%支付。7.增加其他代办业务,按照邮政部门相应政策确定支付标准。
—7— 附件3:
为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首都邮政普遍服务水平意见》(京政发„2011‟4号)文件,推进邮政服务进社区工作,我区计划建设社区邮政便民服务站。邮政社区便民服务站岗位已被市有关部门认定为公益性岗位,现面向本区招聘邮政社区便民服务站服务人员。
一、邮政社区便民服务主要工作内容:从事社区邮件、报刊领取服务和其它邮政代办服务。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1.年龄35-50岁的之间,具有本市城镇户口,身体健康,愿从事社区邮政便民服务站工作。持有本市《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或其他就业困难群体优先。
三、招聘人数:
四、待遇
1.工资:由区政府按照区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标准给予每人每月1160元的工资补贴。
2.社会保险:接续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
五、其它说明:应聘人员需要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再就业优惠证》或下岗证明报名。
应聘人员经报名、面试、审核、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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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篇七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快速、高效、优质的便民服务为目标,不断拓展服务项目和服务领域,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为民代办、帮办机制,实现村民找政府办事“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道”,努力构建便捷、高效、和谐的为民服务环境。
二、运行原则
一是服务地方、方便群众的原则。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科学设置服务事项和工作流程,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二是整合资源的原则。结合新农村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和幸福南闸建设,整合各类资源,降低建设成本,实现资源共享和效益最大化,使便民服务室成为与行政审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融为一体的综合性、多功能的服务平台。三是公开透明的原则。进驻便民服务室的服务事项,都要公开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四是因地制宜的原则。着眼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注重实际、分类指导,经济基础较强的村(社区)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建设;经济基础薄弱的村(社区)要量力而行,但应基本满足企业、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
三、建设标准
按照“简明、经济、实用”的原则,达到“五有”:即一有场所,各村(社区)因地制宜、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在村委会(居委会)所在地设立便民服务室,有便民服务室标志;二有设施,配备办公桌椅、文件柜、制度牌、公示牌及一些方便群众办事的设施,便民服务室配有电脑和电话,接入宽带,信息交流畅通;三有制度,制定办事承诺、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并将制度上墙,接受群众监督;四有队伍,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主任可以由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兼任,并配备1-2名代办员,代办员可以由村干部兼任。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应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服务人员以村两委班子成员为依托,班子成员每周利用1天时间去便民服务室集中办事,其余时间由村干部或专人轮流值班,各村在各组设立1名以上的便民服务联络员,组建便民服务联络队伍,为村民代办服务事项;五有记录,值班代办人员把每次服务的时间、对象、内容、解决途径及办理情况详细记载,年底整理归档。
四、服务事项
村(社区)便民服务事项主要包括公共社会服务和行政审批代办。具体如下:生育审批、身份证办理、户口迁移审批等证照代办类;法律咨询、政策咨询、农技知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劳动力需求信息咨询等咨询服务类;水电设施维修、计生服务、扶贫帮困服务等公益事业类;技术指导等致富发展类;本村(社区)邻里乡亲、家庭成员抚(赡)养、继承、债务、交通等民事纠纷调解类。
五、工作程序
l、受理。对群众提出的办事申请,由代办员负责受理、登记,做好管理台帐,并按规定程序落实办理。对村(社区)一级无法办理、需向上级报送的有关事项,须跟群众作出解释。
2、协办。对已受理的报送事项,先由村(社区)干部负责调查核实,及时办理应由村(社区)协办的有关手续。
3、报送。在规定期限内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上报《报送联系单》,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可办理的,应依法及时办理;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无法办理的,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代理人员上报市行政服务中心及相关部门办理。
4、回复。根据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承诺期限和市级有关部门的审批办理进度,由代办员负责及时了解办理结果,以电话或上门等方式向群众作出回复。
六、服务原则
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以为民代办、帮办服务为宗旨,遵循以下服务原则:
1、合法原则。除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收养登记等街道或市级规定的事项必须由当事人到场外,当事人申请政府办理的其他事项,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代办员均可以提供代办服务。
2、自愿原则。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代办员为当事人提供代办服务的,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并由代办员接受当事人的授权委托。当事人不愿意授权委托的,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应当提供帮办服务。
3、快捷原则。村(居)民授权委托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代办员代办的,应当及时、认真地为当事人提供代办服务,并将代办成果及时地转交当事人。多个村(居)民同时授权委托一个代办员代办的,可以同时为多个当事人提供代办服务,但不得因代办事项集中服务而拖延服务承诺期限。
4、无偿原则。除依据法律、法规应当向办事机关交纳的费用外,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向当事人提供的代办、帮办服务不收费。
5、无歧视原则。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为当事人提供的代办服务,具有委托、代理性质。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代办人应当无例外地提供最快捷的服务。
6、公开透明原则。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应当建立健全代办、帮办制度,公开代办、帮办程序,实行阳光服务。
七、工作措施
l、实施规范办理制度。各村要建立代办员代办制,明确村代办员,制定代办员职责,明确代理内容,并建立代办员ab岗制,确保工作时间人员不脱岗。要制定集中办公制度,明确集中办公人员、时间和工作要求,公告集中办公须知。
2、推行优质服务制度。代办员在服务中要做到态度热情,诚恳待人,严格按照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和代办员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办事,绝不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要认真受理村民提出的要求,并采取“即办、代办”等多种措施帮助解决,对确实不能办理的事项,要向群众说明原因,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
3、建立每月结报、考评制度。由村代办员负责,按月填写《村(社区)便民服务办理情况统计表》,并按规定上报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对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和代办员工作情况要进行定期检查考评,并列入村干部的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4、落实各项监督检查制度。各村(社区)对便民服务的有关内容、服务项目、报送期限、代办员工作职责等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同时在各村(社区)设立监督意见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村(居)民可通过意见箱、举报电话,直接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反映有关意见。
各行政村(社区)要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加快建设进度,于6月底以前全面建设完成便民服务室。
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篇八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更好地实行政务公开,推行便民服务,优化服务态度,提升服务水平,现根据我村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引,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廉洁高效、务实为民、转变作风、提高效率和 “为民、便民、利民、富民”的总体要求,建立高标准、规范化的便民服务体制,努力打造服务型政府、高效性政府、阳光型政府。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便民服务建设的组织领导,村成立便民服务中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村级便民服务室建立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督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确定办公场所,配备办公用品,确保正常运行。
三、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一)机构设置:便民服务中心实行每周都办公。
(二)工作职责:村便民服务室根据政府授权,面向全村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受理行政审批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及各种证照申领的咨询、释疑、信息发布、资料发放事项,同时也承担信访接待、法律援助、政策咨询工作,是一个集行政审批、信访接待、法律援助、政策咨询和“三农”服务为一体,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综合性服务的窗口和平台。
四、方法步骤
(一)健全机构、制定方案阶段(20xx年1月5日 —— 1月15日)
成立便民服务中心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便民服务建设实施方案。
(二)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2月15日 —— 2月25日)
通过会议、广播、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便民服务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使全村广大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切实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要将便民服务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宣传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
(三)组织筹备阶段(3月25日 ——3月10日)
落实便民服务室人员、制度和办公场所,确定的便民服务代理员名单和便民服务室建设情况6月5日前上报镇便民服务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运行阶段(6月11日 —— 6月16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便民服务建设是我村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高度重视,从加强廉政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积极配合筹建工作,保证便民服务中心高效有序运转。要将便民服务室建设纳入当前工作的重点,落实人员、制度和办公场所,完善“村代理员——村理事长——村民”三位一体的便民服务网络。便民服务室建设及运作情况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便民服务中心要实行“一站式审批”、“。窗口式办公”、“一条龙服务”。要建立首问责任制,公开办事事项,公开办事结果,拓宽服务领域。要自觉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最大限度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篇九
为做好社区文明创建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生活,满足大众需求为宗旨,不断优化社区服务,完善居民自治组织便民服务设施,拓展社区服务广度、深度,使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得到强化,全面提升社区服务水平,真正实现“进入一家门,连系千家事,解除万家难”;共建文化和谐、利益人际和谐,创造安居乐业、环境优美的新型社区。根据武康街道办总体工作方案,同时结合上柏社区实际,特制定上柏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行政工作计划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及武康街道办总体工作方案为依据;按照镇党委所提出:主动服务,超前服务,创新服务,优质服务,质量服务的要求,开展社区服务居民生活,满足大众需求的新理念,加强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建设,发挥社区居民各种资源的作用;以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社区居民为立足点与工作切入点,开展便民服务站主题活动。
创建社区服务新形式,创建社区特色服务,已成为有关部门的共识,今年我们要继续扩大便民服务网络,不断提高社区服务功能,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使武康街道社区的便民服务工作更上一层楼。
二、上柏社区《便民服务站》工作机构及内容设置:
上柏社区《便民服务站》,就是以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为主体,以便民服务为手段,通过建立《便民服务站》的形式开展便民服务工作,力所能及地为社区居民做些实事。坚持社区人员自觉、居民资源自愿、贴近需求实际;服务简便易行、方法灵活设置、内容因人而宜;社区《便民服务站》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半年工作总结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做好上柏社区《便民服务站》工作机构及内容设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上柏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领导小组,
由组长担任第一责任人,由副组长负责具体工作的推进,各组员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二是社区《便民服务站》内容设置:
a、办事指南:主要公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姓名、电话。
b.计划生育、户籍管理、劳动保障、社保医疗三项内容,主要公布政策法规、办证程序等。
c、家政服务:结合社区居民资源确定服务项目内容,联系方式。
d.求职招聘:公布求职指南,链接到县劳就业网站。e.商店学校:社区周边主要商业服务网点,学校名称电话等。
f.出行交通:公布途径社区主干线交通情况及运用时刻等。
三、上柏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工作安排
1.4月上旬,根据武康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站)》工作方案,
完成《便民服务站》人员配置及。
2.做好各项服务内容文字资料准备工作,整理途径辖区内公共交通线路时刻信息资料,修改社区网页中有关内容信息资料,如工作人员调整,岗位变更,商店学校资料不完整等现象。
3.了解社区周边环境,如了解“武康镇高新技术经济开发区”,做好社区便民服务工作。
4.根据上柏社区老年社区实际,做好社区老年人、青少年、妇女等的便民服务,开展法律、健康、环保等的知识讲座,开展文体活动,共建活动,做好文明创建宣传,全方面做好便民服务工作。
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篇十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快速、高效、优质的便民服务为目标,不断拓展服务项目和服务领域,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为民代办、帮办机制,实现村民找政府办事“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道”,努力构建便捷、高效、和谐的为民服务环境。
二、运行原则
一是服务地方、方便群众的原则。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科学设置服务事项和工作流程,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二是整合资源的原则。结合新农村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和幸福南闸建设,整合各类资源,降低建设成本,实现资源共享和效益最大化,使便民服务室成为与行政审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融为一体的综合性、多功能的服务平台。三是公开透明的原则。进驻便民服务室的服务事项,都要公开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四是因地制宜的原则。着眼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注重实际、分类指导,经济基础较强的村(社区)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建设;经济基础薄弱的村(社区)要量力而行,但应基本满足企业、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
三、建设标准
按照“简明、经济、实用”的原则,达到“五有”:即一有场所,各村(社区)因地制宜、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在村委会(居委会)所在地设立便民服务室,有便民服务室标志;二有设施,配备办公桌椅、文件柜、制度牌、公示牌及一些方便群众办事的设施,便民服务室配有电脑和电话,接入宽带,信息交流畅通;三有制度,制定办事承诺、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并将制度上墙,接受群众监督;四有队伍,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主任可以由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兼任,并配备1-2名代办员,代办员可以由村干部兼任。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应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服务人员以村两委班子成员为依托,班子成员每周利用1天时间去便民服务室集中办事,其余时间由村干部或专人轮流值班,各村在各组设立1名以上的便民服务联络员,组建便民服务联络队伍,为村民代办服务事项;五有记录,值班代办人员把每次服务的时间、对象、内容、解决途径及办理情况详细记载,年底整理归档。
四、服务事项
村(社区)便民服务事项主要包括公共社会服务和行政审批代办。具体如下:生育审批、身份证办理、户口迁移审批等证照代办类;法律咨询、政策咨询、农技知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劳动力需求信息咨询等咨询服务类;水电设施维修、计生服务、扶贫帮困服务等公益事业类;技术指导等致富发展类;本村(社区)邻里乡亲、家庭成员抚(赡)养、继承、债务、交通等民事纠纷调解类。
五、工作程序
l、受理。对群众提出的办事申请,由代办员负责受理、登记,做好管理台帐,并按规定程序落实办理。对村(社区)一级无法办理、需向上级报送的有关事项,须跟群众作出解释。
2、协办。对已受理的报送事项,先由村(社区)干部负责调查核实,及时办理应由村(社区)协办的有关手续。
3、报送。在规定期限内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上报《报送联系单》,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可办理的,应依法及时办理;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无法办理的,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代理人员上报市行政服务中心及相关部门办理。
4、回复。根据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承诺期限和市级有关部门的审批办理进度,由代办员负责及时了解办理结果,以电话或上门等方式向群众作出回复。
六、服务原则
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以为民代办、帮办服务为宗旨,遵循以下服务原则:
1、合法原则。除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收养登记等街道或市级规定的事项必须由当事人到场外,当事人申请政府办理的其他事项,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代办员均可以提供代办服务。
2、自愿原则。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代办员为当事人提供代办服务的,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并由代办员接受当事人的授权委托。当事人不愿意授权委托的,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应当提供帮办服务。
3、快捷原则。村(居)民授权委托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代办员代办的,应当及时、认真地为当事人提供代办服务,并将代办成果及时地转交当事人。多个村(居)民同时授权委托一个代办员代办的,可以同时为多个当事人提供代办服务,但不得因代办事项集中服务而拖延服务承诺期限。
4、无偿原则。除依据法律、法规应当向办事机关交纳的费用外,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向当事人提供的代办、帮办服务不收费。
5、无歧视原则。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为当事人提供的代办服务,具有委托、代理性质。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代办人应当无例外地提供最快捷的服务。
6、公开透明原则。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应当建立健全代办、帮办制度,公开代办、帮办程序,实行阳光服务。
七、工作措施
为确保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和代办员工作的正常运作,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各村要建立健全以下各项配套制度:
l、实施规范办理制度。各村要建立代办员代办制,明确村代办员,制定代办员职责,明确代理内容,并建立代办员ab岗制,确保工作时间人员不脱岗。要制定集中办公制度,明确集中办公人员、时间和工作要求,公告集中办公须知。
2、推行优质服务制度。代办员在服务中要做到态度热情,诚恳待人,严格按照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和代办员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办事,绝不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要认真受理村民提出的要求,并采取“即办、代办”等多种措施帮助解决,对确实不能办理的事项,要向群众说明原因,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
3、建立每月结报、考评制度。由村代办员负责,按月填写《村(社区)便民服务办理情况统计表》,并按规定上报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对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和代办员工作情况要进行定期检查考评,并列入村干部的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4、落实各项监督检查制度。各村(社区)对便民服务的有关内容、服务项目、报送期限、代办员工作职责等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同时在各村(社区)设立监督意见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村(居)民可通过意见箱、举报电话,直接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反映有关意见。
各行政村(社区)要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加快建设进度,于6月底以前全面建设完成便民服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