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守则演讲稿500优质(6篇)
演讲稿是演讲者根据几条原则性的提纲进行演讲,比较灵活,便于临场发挥,真实感强,又具有照读式演讲和背诵式演讲的长处。那么我们写演讲稿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演讲稿模板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守则中小学生演讲稿篇一
一、升降国旗时,表情庄重,衣着整洁,脱帽肃立,行队礼或注目礼,唱国歌严肃、准确、声音洪亮。
二、着装整洁得体,坐正立直,行走稳健,谈吐举止文明。
三、使用好礼貌用语:请、您、您好、谢谢、对不起、没关系等。
四、使用好体态语言:微笑、鞠躬、握手、招手、鼓掌、右行礼让、回答问题起立等。
五、进校第一次见到老师问好,上下课时起立向老师行礼,课堂上发言先举手,课余进老师办公室或居室,喊报告或轻敲门,经允许后再进入,离校时向老师、同学道别。
六、家中吃饭请长辈先坐,离家或者归家与家长打招呼。
七、碰见老、幼、病、残时,行走让路,乘车让座,购物时先尊重、帮助残疾人。
八、碰见客人或外宾,主动问候,微笑致意,起立欢迎,招手送别。
九、接受或递送物品时,起立并用双手接递。
十、参加集会时肃静,大会发言先向师长和听众致礼,发言结束道谢,观看演出、比赛时,适度鼓掌致意。
守则中小学生演讲稿篇二
早上好!
良好的纪律是学好科学文化知识的保障。在一个有良好校风、班风的环境中,必然受到良好风气的熏陶。一个纪律涣散的集体,不可能有良好的学风,学习也就得不到保证。因此,良好的环境、良好的秩序,必须依靠健全的规章制度和严明纪律来维持。作为一名中学生,要严格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把遵规守纪落实到日常的行为举止当中。
第一,诚实守信,礼貌待人。
平等待人,与人为善,尊重他人的宗教信仰、民族习俗习惯。同学之间互相尊重、团结互助,共同打造一个团结上进的班集体。
第二,注重仪表,文明用语。
学生衣饰应朴大方,活泼整洁,不穿奇装异服,不烫发,不染发,不戴任何饰物,不化妆。同学交谈,不说污言,秽语,态度应真诚、坦率。
第三,遵守社会公德。
自觉维护公共卫生,维持公共秩序,保持优美整洁的公共环境。遵守社会公德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志之一,要争做讲文明懂礼仪的`好学生,形成各种良好的行为习惯。
目前,学校中仍存在少数违纪现象,我们必须坚决制止。
有的同学严重缺乏教养,出言不逊,动手打人,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有的同学违反学校管理规定,出入网吧,彻夜不归,既影响了学习,也是严重的安全隐患;个别男生喜欢抽烟喝酒,这一现象既严重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对身心健康也极为不利。除此之外,还有少数学生不遵守学习纪律,上课迟到早退,不假而归,上课睡觉损坏公物等现象也时有发生。
以上种种违纪现象,都是我们在今后的学生生活中应当注意的,希望我们全体同学严格要求自己,养成自觉遵守纪律的习惯,同时全校同学之间应相互监督,对违反学校纪律的行为及时检举和制止,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社会的蓬勃向上靠秩序,球场的酣畅淋漓靠规则。同样,我们要在学校斩获学业,满载而归,更应该为遵守校规校纪。也只有真正守本分,遵规守纪,才能把握好生命中的每一天,才能真正的完善自我。
用坦诚的目光审视自已,通常是很痛苦的,也是很可贵的,人不可能各个方面都很完美,毫无缺点,这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能自我反省。
让我们从点滴小事做起,时刻牢纪安全,严格遵守纪律,养成良好习惯,共同营造一个优美和谐的学习环境。
预祝同学们在下半学期里学习进步,全面发展。
谢谢大家!
守则中小学生演讲稿篇三
我们同学要遵守中小学守则,应该做到爱国爱党爱人民,好学多问肯钻研,勤劳笃行乐奉献,以及今天我所演讲的明礼守法讲美德。
中国是礼仪之邦,所以我们更要做到明礼守法讲美德。
歌德曾说过一个人的礼貌就是一面照出他的肖像的镜子。文明礼貌不仅给他人、给社会带来愉快和谐,也给自己带来快乐,带来温馨,良好的文明习惯要从小抓起。
曾子避席”出自《孝经》,是一个非常著名的故事。曾子是孔子的弟子,有一次他在孔子身边侍坐,孔子就问他:“以前的圣贤之王有至高无上的德行,精要奥妙的理论,用来教导天下之人,人们就能和睦相处,君王和臣下之间也没有不满,你知道它们是什么吗?”曾子听了,明白老师孔子是要指点他最深刻的道理,于是立刻从坐着的席子上站起来,走到席子外面,恭恭敬敬地回答道:“我不够聪明,哪里能知道,还请老师把这些道理教给我。”在这里,“避席”是一种非常礼貌的行为,当曾子听到老师要向他传授时,他站起身来,走到席子外向老师请教,是为了表示他对老师的尊重。
曾子懂礼貌的故事被后人传诵,很多人都向他学习先人倡导的“仁爱和谐、正义奉公、尚礼守法、崇智求真、诚实守信的道德规范铸就了中国人民不屈的精神灵魂,形成中华民族的性格,培育了全民族追求和谐、谦和好礼、诚信克己、与人为善和刻苦耐劳的优良素质,在传统文化长期孕育下的中华传统美德使中华民族走向繁荣昌盛,使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同时,优秀的民族文化承载着传承传统美德的重任。我们的先贤用他们的思想和智慧为我们这个民族赢得了“礼仪之邦”的美称。古有程门立雪的尊师,有孔融让梨的尊长,有三顾茅庐的恭敬,有负荆请罪的谦让团结等等。
其实,做到讲文明、讲礼仪并不难。在学校里,见到老师问好,遵守课堂纪律,乐学善思,团结友爱,这其实都是讲礼貌,讲美德的表现。从点滴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
在此,希望所有的同学都能以一颗明礼的心对待身边所有的人,以明理守法讲美德约束我们的言行,做一个明礼守法讲美德的好学生。
守则中小学生演讲稿篇四
近日,教育部网站公布了新修订的《中小学生守则(征求意见稿)》,新守则结合了中小学生的生活实际,更具有可操作性。这种接地气地修改让许多人纷纷点赞。
一群大人给孩子们制定规则,另一群大人用鼠标对规则“指指点点”,然而,很少见到有大人对照着这份短短的守则自省。
是大人们做得很好了吗?未必。比如,守则要求中小学生要养成阅读的习惯,但大人们一年中读几本书?今年世界读书日时有媒体爆出国人一年读书还不到5本;守则要求中小学生红灯停绿灯行,但几个大人能做到?去十字路口瞧瞧,凑一波人就闯的“中国式过马路”依旧天天上演。守则要求中小学生言行礼貌得体。但到论坛、微博、qq群里走一圈,哪里不是骂声一片?甚至大人们之间还有了个“潜规则”:熟人之间不骂几句、不说点脏话倒显得生分。
更糟的是,人们对规则选择性遵守的恶习,会在潜移默化中瓦解中小学生对守则的忠诚。比如,守则提到“自觉礼让排队”。我们常见的场景是,尽管别人在你前面插队或在你后面插队,都是不合理的,但人们的态度截然不同。大人的世界中,对于规则往往以私利为标尺衡量,合我意者,大力提倡,于我不利,则视而不见。
中小学生守则这事,看它重它就重,短短九条能塑造未来几代人的言行举止、公民素质,甚至左右着未来中国的形象,影响着中国软实力的崛起;但说它轻也就轻,包括标点在内才短短362个字符,往墙上一贴,小孩子们该背课文还得背课文,该做试题还得做试题,对几乎没啥影响。唯有守则切实影响了孩子们的内心,才能变轻为重。
那么如何才能影响孩子们的心?中小学不是真空地带,学校的.围墙隔绝不了外界的坏风气,唯有大人们平日里的示范,尤其是当个人私利与公共利益冲突时对规则的信奉,才能夯筑起孩子们对规则的信仰。
相信不久之后,修订过的《中小学生守则》会贴到每个班级的墙上,但如何贴到孩子们心里,大人们准备好了吗?先从9月1日开学时不让自家孩子给老师送礼开始吧。
守则中小学生演讲稿篇五
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
第四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第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五)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教育督导机构应当组织学校安全工作的专项督导。
第八条
公安机关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
第九条
卫生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二)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学校饮用水和游泳池的卫生状况。
第十条
建设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二)指导校舍安全检查鉴定工作;
(四)依法督促学校定期检验、维修和更新学校相关设施设备。
第十四条
(三)定期对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的,及时予以维修;对确认的危房,及时予以改造。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障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有条件的,学校举办者应当为学校购买责任保险。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
第十九条
学校应当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于政府保障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二十条
学校应当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当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学校应当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保证将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存放在安全地点。
第二十三条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有条件的学校,应当设立卫生(保健)室。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托幼机构与小学在入托、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组织学生定期体检。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二十五条
有寄宿生的学校应当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学校应当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二十六条
学校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
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粘贴统一标识。标识样式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
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第二十九条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二)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三)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四)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第三十条
学校应当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
学校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应当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当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并落实安全措施。
第三十一条
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低年级学生、幼儿交与无关人员。
第三十二条
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学校应当有负责人和教师值班、巡查。
第三十五条
学校教职工应当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学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教职工。
学校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第三十七条
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
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第三十九条
学校应当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当帮助学生及时了解相关的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
第四十一条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和行为规范。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和体验,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学校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戏水、游泳的安全卫生教育。
第四十二条
学校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
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第四十四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负责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员、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学校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定期接受有关安全管理培训。
第四十八条
建设、公安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建设工程,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
第四十九条
公安机关应当把学校周边地区作为重点治安巡逻区域,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周边地区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五十条
公安、建设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过街天桥等设施。
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学校上下学时间,公安机关应当根据需要部署警力或者交通协管人员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农村地区交通工具的监督管理,禁止没有资质的车船搭载学生。
第五十二条
文化部门依法禁止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第五十三条
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十四条
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
第五十八条
发生教职工和学生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学校应当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属于重大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逐级上报。
第五十九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学校安全工作和学生伤亡事故情况。
第六十一条
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不依法履行学校安全监督与管理职责的,由上级部门给予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部门和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
(一)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的;
(二)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瞒报、谎报或者缓报重大事故的;
(四)妨碍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五)拒绝或者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第六十三条
校外单位或者人员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引发学校安全事故的,或者在学校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守则中小学生演讲稿篇六
1、维护国家荣誉,维护共产党,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2、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
3、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坚持锻炼身体。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
4、举止文明,不打架,不骂人,不说脏话。不涉足未成年人不宜的活动和场所。
5、情趣健康。不看宣扬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的书刊、音像制品,不参加迷信活动。
6、爱惜名誉,拾金不昧,不做有损人格的.事。
7、注意安全,防火灾、防溺水、防触电、防盗、防中毒等。
8、平等待人,与人为善。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谦恭礼让,敬老爱幼,帮助残疾人。
9、尊重教师,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候,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接送物品时要起立并用双手,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要诚恳。
10、同学之间互相尊重,团结互助、理解宽容、真诚相待、正常交往,不欺侮同学,不戏弄他人,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
11、日常交往中礼貌待人,讲话注意场合和分寸。待客热情,起立迎送。
12、未经允许不擅自进入他人房间、不动用他人物品、不看他人信件和日记。
13、不随意打断他人的讲话,不打扰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妨碍他人要道歉。
14、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答应他人的事要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借他人钱物要及时归还。不说谎,不骗人,不弄虚作假,知错就改。
15、不影响邻里正常生活,邻里有困难主动关心,积极参加社区公益活动。
16、按时到校,不早退,不旷课,不逃课。上课前准备好学习用品。上、下课时,起立向老师致敬,下课时请教师先行。
17、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勇于发表自己的见解,积极回答老师的提问和参加课堂讨论。
18、认真预习、复习,按时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合理安排课余生活,每天坚持阅读、收听、收看新闻。
19、积极参加学校、团队和班级组织的文体、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参加各种集会准时到达,遵守集会纪律。
20、认真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优美。保持图书馆、阅览室和教室的安静,不在教室、楼道、校园内追逐打闹,大声喧哗。
21、爱护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布告栏等处涂抹刻画。借用公物要按时归还。
22、遵守宿舍和食堂的制度,爱惜粮食,节约水电,服从管理。
23、生活俭朴,不攀比,不乱花钱,不向家长提出不合理的生活要求。
24、学会料理个人生活,管理好自己的生活和学习用品,自己的事自己做。
25、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珍惜时间,合理安排课余生活,坚持锻炼身体。
26、尊重、倾听父母意见和教导,体贴关心父母。主动把生活、学习、思想等情况与父母交流,礼貌回答父母的问话。
27、外出和到家时,向父母打招呼。课余时间外出要向家长说明去向,未经家长允许不在外留宿。
28、体贴帮助父母长辈,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
29、对父母和长辈有意见,要礼貌提出,当自己的意见没被父母和长辈采纳时,要耐心解释,不顶撞,不发脾气。
30、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社会生活中用各种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
31、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违章骑车,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跨越隔离栏。
32、遵守乘车秩序,上车自觉排队,乘车时主动购票,不喧哗,不拥挤,主动给老、幼、病、残、孕让座,不争抢座位。
33、购票购物要按顺序,对营业人员有礼貌。捡拾物品主动归还失主和交公。
34、爱护公用设施,爱护文物古迹,保护生态环境,爱护庄稼、花草、树木,爱护有益动物。
35、尊重外地人,外国人,遇有问路,认真指引。
36、遵守网络道德和安全规定,利用现代化信息传播手段获取有益的信息,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不良信息,慎交网友,不进入营业性网吧。
37、珍爱生命,不吸烟,不喝酒,拒绝毒品。不参加各种名目的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38、参观游览遵守秩序,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瞻仰烈士陵园保持肃穆。
39、观看演出和比赛时做文明观众,不起哄,不无故提前退场。
40、弘扬正气,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遇有侵害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学会自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