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学生社团规章制度(优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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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社团规章制度篇一
为了健全和完善我院学生社团的管理体制,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的发展,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培养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人才,特此针对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会费管理以及考核标准作如下规定:
1、凡自愿发起成立社团者,首先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成立申请书、学生社团成立登记表、业务主管部门 或主管部门或主管人的推荐书、学生社团的章程、办事机构地址或联系方式、主要负责人简历、社团人数等。
2、学生社团的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名称、宗旨、经费来源、组织结构、负责人产生程序和职权范围、章程的修改程序、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学生社团的终止程序、其他必要事项。章程应与团委的日常活动保持一致。
3、社团发起人应持挂靠单位的介绍信(函)及指导教师的鉴定意见到社团指导部领取《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组织登记表》、《长春工程学院社团组织申请人登记表》、《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挂靠单位意见表》、《长春工程学院社团组织审批表》、《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 干部审批表》,逐向填写,履行正式审批手续。
4、经社团指导部审查,院团委批准后,社团方可正式成立。社团指导部将《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组织登记表》一式三份,分送院保卫处、院团委、社团指导部备案;学生社团的印徽、成员证件模本应保管理机构备案。
5、社团批准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对未获批准的成立申请,社团指导部必须提出不予批准的书面意见。
1、每年开学初,由学院组织各协会统一纳新,所有会员要认真详实填写会员登记表.每年纳新后,各协会对全体新会员进行注册.
2、每学期开学第二周,由各协会将会员证统一上缴社团指导部进行注册,逾期不予注册,按退会处理.注册后会员按长春工程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有关规定每学期加社会实践分0.5学分。
3、每学期初第二周,由各协会根据各自情况制定并上缴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本学期的活动支出预算。每学期各协会须于第十七周前由组织机构对本学期活动进行总结,并上缴至社团指导部。对于各协会临时增开的大型活动及跨校活动,须于活动前两周向社团指导部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能开展活动。
4、各协会开展活动前,须认真填写《长春工程学院社团活动登记表》,对活动前未填写者,取消该活动的评比资格。
5、各协会组织机构每两周至少开一次例会,对前一阶段活动进行总结,对下一阶段活动进行计划。
6、每学期各协会内部组织机构对会员进行评比及量化考核。考核结果须上缴社团指导部存档备案。
7、学生社团创办刊物,须报团委、党委宣传部批准;不得创办面向校外的刊物。学生建立跨校、跨地区的团体和举办面向校外的刊物,须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学院禁止非法组织和非法出版物。
8、每年十月初,由社团指导部统一组织各协会进行组织机构换届选举活动,如有特殊情况,组织机构须临时变更的,须由协会上缴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换届。
9、每学期末,社团指导部对各协会组织机构进行任职评定。
10、每学期第十八周各协会将本学期活动资料上缴社团指导部,社团指导部每学年对学生社团进行评比,对特色鲜明、卓有成效、反映良好的学生社团,给予重点扶持和表彰。详见本条例第三部分。
为了更好的监督各协会经费使用情况,发挥学院团委社团指导部的宏观调控作用,本着对会员负责的宗旨,针对各协会的实际情况,学院团委特颁布此制度。
1、学生社团自行筹备经费。各学生社团经费主要包括会员费和捐赠、赞助等方式获得的资金或实物。
2、各学生社团可依据本协会实际情况,收取一定的会费,会费可以每学年收取一次,也可以一次性收齐。会费的收费标准由学院团委社团指导部,结合该学生社团的具体情况确定。
3、各学生社团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允许范围内加收或提高会员费,但须提前向院团委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变动原因,院团委社团指导部审查同意后,方可依照新会费标准收取会费。
4、会费必须用于社团的基本建设和活动,任何人不得挪用、占用或以个人名义报销。
5、各学生社团可以接受校内外企业或单位的资金或实物,但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收取捐赠。接受捐赠时,不得承诺学院规定范围以外及有损学院社团形象的条件。
6、各学生社团秘书处管理社团财物,秘书长管理经费,应建立清晰的财物收支管理制度和协会财产登记。经费支出前,由社团主要负责人讨论通过,方可支出,任何人不得擅自作主。
7、各学生社团每学期注册一次,须向团委社团指导部汇报上学期的财务收支情况,同时上交本学期的会费支出预算计划。
8、各学生社团负责人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本社团财务管理,学院团委将对各社团财务管理进行不定期抽查。对财务管理混乱的学生社团,团委将对其限期整顿,情节严重者,院团委及有关部门将给与严肃处理。
9、会费使用过程中必须有两名以上主要负责人在场,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收据应有经手人签名)。会长、经手人及秘书长在会费记录本上签字方可。
10、各学生社团对会费的管理必须做到公开透明,让会员及时了解会费花销情况。
11、各社团负责人换届时,上届负责人应把明确的会费记录本和剩余会费转交给下届负责人并在组织调整大会上做详细介绍,如果在会费交接过程中出现问题,上届负责人负全部责任。
评 比 制 度
为了规范社团活动,促进社团发展,加强院团委社团指导部对各学生社团的管理与监督指导,同时使社团评优更加规范科学,特制定此制度。
量化考核基础分为60分,上限100分,下限0分,对管理有方,活动积极的学生社团予以加分,不按规定行事或出现错误予以减分,各社团应严格按照《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管理制度汇编》及有关规定开展活动。考核分数达到60分视为合格,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上的学生社团可参与社团评优,成绩低于60分的学生社团及社团干部取消其评优资格,并且酌情对学生干部予以通报批评或免职。
一、社团负责人大会出席情况 各社团负责人每学期按通知出席社团负责人大会,迟到一次减1分,无故缺席或早退减3分,无故缺席三次或三次以上者予以通报批评或免职。
二、会员招收情况 各社团在招收会员时按照院团委的有关规定执行。违反章程及有关规定者,视情况减2-5分。纳新宣传有力者加2分。
三、活动上报和完成情况
1、各社团举行全校性或涉外性活动必须提出申请,经团委批准后方可举行。没有上报私自活动的,一经查出每次减2分;上报后未经批准擅自活动者每次减5分;出现严重后果的,酌情取消评优资格,给予主要负责人处分直至注销其社团评比资格。
2、活动上报并经批准后执行情况良好,经查实后根据活动规模及影响,酌情加2-5分。大型活动并且社会影响极佳,酌情加8-10分。
3、社团工作有创新的、工作成绩突出的加5分,在对外活动中获得省级表彰的社团活动一次加10分;获得市级表彰的社团活动一次加5分;活动在校级宣传资料上有报道的加3分。
四、各社团内部建设
1、社团内部组织机构完善、运作良好者加5-10分,组织机构不完善或有其它的问题者减10-15分。
2、各社团必须建立自己的财务管理条例,帐目清楚加5分;帐目不清楚者减5分;出现问题者减10分,问题严重者追查负责人责任。
五、活动次数
各学生社团每学期至少开展5项活动,不足5项者缺少一项减5分,每项活动须上交社团指导部活动计划,活动总结。(纳新、例会和讲课不算活动)
六、各社团例会制度
各社团应每月举行一次全体会员大会,社团组织机构一周例会一次,商讨和交流协会活动及管理问题,无故不举行者每次减3分。
七、各社团换届应提前上报换届时间及名单,不上报者学校对其新一届组织机构不予承认,问题严重的协会由团委整顿且减5分。
八、按时参加团委社团指导部组织的各项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得请假,按时递交工作计划、总结以及主动上交账本等资料,不按时交者每次减3分。
1、院团委有权修改完善本条例。
2、对违反本条例的学生社团负责人,视情节给予处分,情节特别严重者,将不予发毕业证及学位证。
3、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4、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院团委所有。
现社团共包括:广播站、海韵文学社、未名话剧社、英语俱乐部、nine-x动漫社、pop街舞社、discover摄影社、极影轮滑社、等。
规章制度具体如下:
一、社团组建。
1、各社团必须有确定的社长及社团成员。社团人数在20人左右。
2、组建新社团须先写创社申请书,上交到实践部,经实践部、团委书记审查批准后方可正式创建。
二、社团活动。
1、各社团须在每学期初向实践部上交一份本社团该学期的活动总计划书(包括社团成员名单、社团活动安排等)。
2、活动申请。各社团在组织活动时,必须事先向实践部上交一份活动申请书,经团委批准后方可组织进行。
3、活动组织。
(1)、活动宣传海报必须张贴在宣传栏中,不得随意张贴在诸如走廊墙壁等处,不得覆盖其他张贴文件。
(2)、活动期间,不得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
(3)、活动期间保持活动场地清洁,不得损坏学校设施。
(4)、任何社团、社团成员不得在非活动期间滞留在活动室。
4、活动总结。各社团每次活动结束后,须向实践部上交一份活动总结及活动照片。
三、社团考核。
1、每学期末,各社团须向实践部上交一份该学期社团活动总结。团委实践部将根据各社团总结、平时社团活动考察记录及违规情况对各社团进行考评。
2、每一学年终结,实践部将对各社团进行学年考评。对表现突出的社团给予表扬,评定为先进社团,对表现糟糕的社团,将取消社团资格。
第一条 为了实现教育的“三个面向”,努力培养“四有”人才,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生社团的管理,推动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繁荣校园文化,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丰富学生第二课堂,更好地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和人才培养,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学生社团是具有共同志向、兴趣爱好的同学自发组织起来的群众性团体。学校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参加各类社团,建设受欢迎的社团,发挥个人的特长培养综合素质,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能力。
第三条 指导方针:弘扬主旋律,开展具有思想性、学术性、娱乐性活动,丰富课余生活,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四条 承认各社团章程,对某种社团具有浓厚兴趣,均可申请入会。
第五条 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如:仪容仪表必须合格,做事做人必须文明)
第六条 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中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二)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服务和凝聚学生。
(三)发挥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的载体作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团组织生活。
第七条 本校学生社团受学校党总支的领导,学校团委受党总支的委托,在学校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承担本校中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 本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自筹。需聘请人员,自己联系。
第九条 学生社团成立,应当经学校团委审查同意,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备案。
第十条 学生社团登记时,均需按照学生社团的相关类别进行申请。一个社团只能进行一类申请登记。
第十一条 学生社团的登记管理部门为学校团委。
第十二条 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10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至少一名社团负责人;
(四)有规范的章程;
(五)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十三条 学校团委负责下列监督管理工作:
(一)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和备案;
(二)对学生社团实施学期检查;
(三)对学生社团聘请校内外专家担任顾问的申请进行审查批准;
(四)对学生社团违反本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
第十四条 学生社团接受捐赠、资助,必须向学校团委报告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有关情况,并向全体社团成员公开。
第十五条 学生社团可以创办内部刊物,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其它相关规定。内部刊物的编印和发行必须由学校团委审查通过。学校团委有权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社团刊物进行整改和停刊。
第十六条 学生社团会员会议由会员组成,会员会议是学生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七条 会员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社团负责人;
(二)审议批准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三)对社团变更、注销等事项作出决定;
(四)修改社团章程;
(五)监督社团财务活动。
第十八条 各社团应当不定期召开会议,并将会议形成的决议报学校团委批准和备案。
第十九条 会员会议作出决议,会员半数以上通过;对社团变更、注销和修改章程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会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十条 社团执行机构是会员会议领导下的社团日常事务处理机构。执行机构由社团负责人组成。
第二十一条 学生社团负责人由学生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由本社团成员通过会员会议选举通过,经学校团委审查后产生。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或继续担任中学生社团负责人:
(一)在校期间曾经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
(二)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或社团被宣布解散、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的社团负责人;
(三)其他不宜担任社团负责人的有关事项。
第二十三条 学生有权按照任何一个社团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社团。社团内部成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第二十四条 社团成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和组成机构,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
第二十五条 学生社团执行机构负责人违反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校纪校规,损害成员利益的,社团成员有权向登记机关反映问题和情况。
第二十六条 社团成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章程担任社团职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第二十七条 社团成员应当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并有权向社团建设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社团的健康发展。
第二十八条 学生社团应按照本社团宗旨,树立“精品意识”、“品牌意识”,积极开展具有社团特色,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活动,发挥社团“自我发展、自我锻炼、自我服务”的功能,为繁荣校园文化服务。
第二十九条 社团活动以校内为主,要坚持业余、资源、小型、多样、服务的原则。
第三十条 各社团需在每学期初修订好本社团章程,并分别在学期初和学期末向学校团委交一份本学期的活动计划和总结以及每次活动的教案。学期末各社团要组织一次成果汇报展示,学校将评选出优秀社团和优秀社员。
第三十一条 中学生社团跨校进行交流活动,必须经学校团委审核并报校长批准。
第三十二条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学校团组织申请注销登记:
(一)完成学生社团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会员会议决议解散的;
(三)分立、合并的;
(四)社团被责令解散的;
(五)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第三十三条 学生社团应当向学校团委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十四条 学生社团的变更和注销,应当在报批后尽快以公告形式宣布。
第三十五条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有权责令其停止活动,进行整顿。
(一)活动范围与内容与社团宗旨、章程不符;
(二)不接受本条例规定或各校的有关规定和指导;
(三)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注册的;
(四)社团执行机构有严重违纪行为;
(五)其他应当进行整顿的情形。
第三十六条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有权将其解散。
(一)社团活动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二)社团执行机构知道或应当知道有成员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而未予有效制止的;
(三)背弃社团宗旨,情节恶劣的;
(四)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注册,进行整顿后仍未注册的;
(五)社团成员连续两学期不足10人的;
(六)社团连续一学期未进行活动的。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行使及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本办法已明确规定的内容,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各社团自行制定细则进行规定。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篇二
社长:
副社长:
社员:
社团规章制度
社团规章制度
总则
第一条社团作为一个新生的团体,在学员学习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完善社团的管理制度,进一步活跃学习气氛,培养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人才,特拟订本章程。
第二条社团是由我校在籍学生按照自愿的原则组织和参加的群众性组织。社团应遵守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基础等。利用课余时间学习,开阔学习范围。
活动内容
1.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开拓同学们的思维,促进同学之间的友谊。 2.收集社员在学习方面有关问题,定期进行交流、总结,开阔社员的知识方面。 3.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其它有益活动。
总负责机构
社团联合会(有本班各个社团社长副社长等共同组成)
社长纪律
1、自觉带头遵守党和国家的各种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日常的行为应以《大连市102中学学生行为规范》的规定为基准
2、干部在工作过程中,应自觉严格遵守社团各种规章制度。
社长要求
一、本社团干部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积极上进。
2、热爱社团工作,能严格要求自我,以身作则,在学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工作认真负责、勤奋踏实、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所负责的各项任务。
4、作风民主、团结同学、自觉接受监督、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社员要求:
1.组织纪律性
2.奉献精神
3.整体精神
4.有加入本社的意愿
5.对本学习有兴趣的学生
1.提交入社申请。
2.经本社负责机构讨论通过。
3.经登记,即为本社正式社员。
本社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以本社名义举办的活动。
3.对本社的工作有监督、批评、建议权。
4.遵守协会章程,执行本社决议,接受协会监督。 5.积极参加协会组织和各项活动。
社员退社以书面申请为准,四次无故不参加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2.社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社章程行为或有严重损害本社团声誉的行为,予以开除。 (若有特殊情况须对正副社长或组长请假)
3.开社团及部门会议时社员不得迟到、早退、无故不到。若有事有病,须先向部门负责人提前请假,未经请假,迟到早退达5次者、无故缺席3次者,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4.社员不得以权谋私,不得以社团名义从事不法活动。一经发现,视情节分别处于警告、批评、辞退;
5.社团团员不交团费,给予开除社团,并给予“警告处分”。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篇三
本社团为“自由舞步”街舞社,为了使社内成员共同进步,要求社内成员遵守以下规章:
1、热爱舞蹈,努力训练,听从安排。
2、社员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关心集体。
3、注重个人品德修养;诚实可信。
4、维护公共秩序,遵守公共场所有关规定。
5、在社内承担职务的社员,须以身作则,积极工作,努力训练。
6、社内成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达集合地,准备训练。
7、社内成员不准打架、赌博,对违反规定的成员社内将给予处分。
8、请假必须经负责人同意,方可请假。
9、不准在训练室内吸烟,如有发现将给予处分。
10、社内各项活动都实行考勤制度。因故不能参加,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未到处理。
11、多参加体育锻炼,用心观察舞蹈动作。
备注:
1、社内成员每人100分扣完开除。
2、请假手续需本人亲自履行,一律不准代请。
“自由舞步“街舞社处分制度:
1、凡未经批准不参加训练的,扣20分。
2、社内成员一经发现有打架事件,扣60分。
3、损坏公物,除照价赔偿外,扣20分。
4、迟到扣5分。
5、每请假3次,扣10分。
6、吸烟扣10分。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篇四
第一条每周定期举行一次例会,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会前请自动将手机设为静音或震动,不得影响会议正常举行。
第二条每次例会必须准时参加并考勤签到,不到者请说明理由,三次以上未请假不参加例会按照督导部门相关规定处理。
第三条会议主要将上周工作进行总结,具体安排本周各部门工作和具体活动的人员部署。在工作处理中有任何的问题和疑问可及时提出,采取民主集中制原则协商解决问题。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第四条若有紧急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
第一条合理安排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必须按值班表进行值班,不得无故缺席、换班、迟到、早退;不得带非工作人员进入办公室。
第二条因故不能按时到岗值班人员,应向上级请假,得到批准后,进行调班调整。
第三条办公室内不得吸烟、喝酒,不得赌博(包括变相赌博)。更不得喧哗等进行其他一切有损学生社联会形象的行为。
第四条办公室内的物品不得随意移动,使用完毕,各物品应放回原处,爱护办公室用品,有损坏的应及时报修,注意保持办公室整洁。
第五条办公室钥匙不得外借,值班人员要注意用电安全,值班结束后,请熄灯,锁好门窗。
第一条管理社联各成员档案,每学期协会会员的注册;对校社团联合会的物品进行统一管理。
第二条办公室用品不得私自挪用、占有;如要转借,要征得办公室人员同意,并如实做好记录。
第三条申请的各种物品,在使用时要注意节约,不得浪费。
第四条所有交上的档案统一用a4纸打印,且部分文档附有相关电子档案。各类档案必须有规范的格式;计划条理清楚,表格规范划一。
第五条对于损坏或变质的档案,要及时修复或复制;对于流失档案,要及时补救;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向主席团报告,进行处理。
第六条档案管理实行部门管理负责制,出现问题将依照有关条例予以追究。
第一条本条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东华理工大学南昌校区社团联合会办公室。
第二条规章制度中若需修改,需经有关部门商讨修改。
第三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篇五
前言
电子竞技体育就是利用高科技软硬件设备作为运动器械进行的、人与人之间的智力对抗运动。通过运动,可以锻炼和提高参与者的思维能力、反应能力、心眼四肢协调力和意志力,培养团队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正是因为电子竞技运动这样的内涵和功能,20xx年11月18日,国家体育总局正式批准,将电子竞技列为第99个正式体育竞赛项目。
作为当代大学生,无不面临着各种社会竞争。考虑到我校学生竞争意识的现状,所以决定在校内创办电子体育竞技社团。可以让大家利用社团活动时间增强社会竞争意识,支持并发展国内电竞事业。
第一条名称
本社团全称为“上海大学电子竞技社团”,简称为“上大电竞社”
第二条组织性质
本社团是由我校宝山校区学生自愿报名参加并组建的学生社团,是受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监督和引导的非营利性学生社团组织,接受上海大学团委和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社团宗旨
本社团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维护校园环境和社会秩序的稳定,配合学校育人工作。
本社团通过开展技术交流和社团活动,落实学校文化建设,提高社员社会竞技意识以及竞争能力,丰富学生业余生活,激发大学生对课外活动的积极性,培养大学生的良好心态,激发大学的合作与竞争意识,为构建多彩校园文化与和谐校园氛围贡献一份力量。
第三条社团目标
给电竞爱好者一个集体,树立其正确的电子竞技思想,引导他们健康竞技、绿色竞技。提供一个健康的、属于他们自己,展示他们自己能力的平台。
第四条社团口号及社团会歌
社团口号;青春在指尖飞扬,热血在胸膛涌动。
社团会歌:《渴望光荣》
(一)社团组成
设有社长一名,副会长两名,干部若干。社团下设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秘书处、管理部五个部门。
本社团管理机构成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1)思想积极进步,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工作态度端正。
(3)具有社团工作经验和较高的交际、组织能力。
(4)工作热情,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二)职能
第一条社团职能
1、加强在校大学生之间的交流,挖掘大学生的思维意识能力,扩大会员的交流,以及加强人员交往。
2、组织开展实践活动,创作思维能力的培训视频,对社会竞争以及竞技活动方面组织谈论会。
3、为会员打造个性发挥的平台。社团里,开展会员之间的交流以及学校与学校之间的健康竞技交流活动。
4、组织会员定期的接受培训,组织会员定期的开展比赛,加强对竞争意识的认识,以及合作精神的重要性。
5、及时向学生会及学校领导汇报和反映会员的意愿,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利。
6、指导和帮助社团有关部门的活动。
7、对竞技精神进行有效的宣传。
8、承办学校有关部门的委托活动。
9、组织社团联谊活动。
第二条社长职能
1、负责确定本社团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2、 领导各部门及下属组织的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会;
3、监督各部门工作,和副社长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
4、负责社团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5、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
6、定期检查各部门的工作簿,并且给予一定的指导;
7、根据工作簿及日常社团活动,归纳总结经验,写入社长簿,交由下任社长。
第二条各部门具体职能
组织部
(1)组织社团的日常工作的执行
(2)策划社团活动的进行,并拟定策划书
(3)处理社团计划的完善与审批工作
(4)负责会员的招新工作的组织
宣传部
(1)负责设计制作宣传系列物品,并能做好宣传工作
(2)在社团活动举办前期,做好外部宣传工作
(3)在一定条件下能够承担对外联商家的有效宣传
(4)负责社团与校内外各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进一步提高社团形象,扩大社团的知名度
外联部
(1)加强与各企业间的联络,为社团的优秀活动争取商业赞助
(2)负责社团活动场地的申请以及宣传所需要的展板等的申请工作
(3)加强与其他社团之间的联系,树立社团良好形象,为社团的团结发展做出贡献
(4)努力争取校内外各单位的合作,为特困生寻找一批岗位,争取社会资助
秘书处
(1)对每次社团活动作详细的记录(包括资金),并做总结,并上交社联秘书处
(2)与各部门联系,并收取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会长反映
(3)能够及时向会员下发通知
管理部
(1)管理各级部门,对所有成员进行考勤调查
(2)上报管理一切奖惩措施
(3)负责会员的招新、入会审批以及社团工作人员档案的管理。
(4)负责社团资金的管理。
第一条本社团会员种类为个人会员。
第二条会员入会的条件
(1)品行端正,思想上进,有正确的电竞精神,绝不沉溺于游戏。
(2)有加入社团的意愿,并能够按时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3)在本学期,大一不能有超过一门的挂科。大二及以上不能有超过两门的挂科。
(4)身体状况良好,切体育科目没有挂科记录。
第三条会员入会的程序
(1)向各个院所的负责人提交申请,并经社团审批。
(2)经审批后,需填写《中心电竞俱乐部成员信息表》,确认所有资料真实、无误,由工作人员登记存档
第四条退会的有关规定
(1)由于个人原因确定无法再按时参加社团活动者,需向各院所相关负责人提出书面说明,由该负责人统一报社团管理机构处理。会员如果半年不参加本社团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2)退出社团的成员仍可参与社团活动,但不再在社团留有备案,也不再享受社团内部的相关奖励。
(3)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会员大会及监督大会表决通过后,取消会员资格。
第五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1)会员有参与社团任何活动的权利。
(2)会员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3)会员有参与社团工作的权利。
(4)会员有提出意见及建议的权利。
(5)其他权利。
第六条社团成员的基本义务
(1)会员有严格遵守社团章程的义务。
(2)会员有执行社团决议的义务。
(3)会员有自觉维护社团形象,利益,声誉的义务。
(4)会员有积极、按时参与社团的各项活动的义务。
(5)其他义务。
第一条会长产生及罢免程序
(一)竞选社长前必须填写相关申请表,且由监察委员会审批,并交由组织部进行通知;
(二)社长一职由所有会员进行公开公正选举,进行民主投票,且必须经过会员大会及监察委员会认可,否则视为无效;
(三)新届社长上任后必须主持一次会员大会,宣布竞选结果;
(四)社长因有事(如:关系个人前途的事等等)需退出社团,必须书写退会申请表,经会员大会及监察委员会同意方可;
(五)学生毕业离校,自动退出社团并除名;
(六)若社长不称职,不用心于社团,或者做有弊于社团的事情等等会员大会及监察委员会有权强制使之退出,并改选新社长。若愿意留下,则继续保持会员身份;若不愿意,则除名;
第二条副社长及各部门负责人的产生
竞选副会长,必须写书面申请,交由会长及监察委员会核实,在换届会员大会上,由社长主持,并通过公开民主竞选(特殊情况亦可公开招募)产生副社长;
竞选部门负责人
(1)凡承认本社团章程,严格遵守本会各项规章制度的本社成员,可以应聘为本社团干部
(2)选拔部长及副部长为相关部门部长、副部长进行投票选举。
(3)保证选拔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一条有关会议的规定
(1)定期举办各种活动,活动包括会员晚会、知识讲座、技术指导、健康网络教育、电竞比赛等
(2)定期召开管理层会议,讨论研究社团事宜
(3)定期召开全体会员会议,落实各部门的各项工作,讨论社团发展方向
(4)所有会议由秘书处记录、整理和存档
第二条有关考勤的规定
(1)所有考勤由管理部处理
(2)管理部由所有会员共同监督
(3)考勤包括会议,活动等的成员出勤情况
(4)所有违纪都由管理部记录并上报秘书处
第一条活动经费的来源
(1)在自愿条件下社团成员在入会时缴纳会费
(2)其他赞助:在遵循学校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并在经过学生社团联合会和校团委批准的条件下接受外来赞助
(3)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条经费使用原则
(1)经费使用的原则是:合理,公开透明,并能尽可能的服务大众,服务会员
(2)经费的使用用途包括社团宣传费,组织活动的开支
(3)本社团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4)所有的经费必须公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手段挪用
(5)所有费用的支出与收入必须由秘书处审核,并接受各级指导单位的监督。
(6)所有审核通过的费用都必须由秘书部记录并及时上报
第三条管理经费的办法
(1)所有的经费由管理部保管
(2)对于所有的审核通过的的经费使用都必须由秘书部联系与转交
(3)每个月都由秘书处和副会长对资金进行审核
(4)所有的挪用行为都将移交学校处理
第一条对本社团章程的修改程序,由社团联、本社团执行机构或10名以上本社团成员联名提出,并由挂靠部门、指导老师和社团负责人联合审议。
第二条本社团修改的章程,需在联合审议后7日内,报给团委。
第一条本社团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分立、合并的原因需要注销的,有社团执行机构提出终止动议。
第二条本社团终止动议须经挂靠部门、指导老师和社团负责人联合表决通过,并报指导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条本社团终止前,须在团委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条本社团竞团委办理注销手续后既为终止。
第五条本社团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团委的监督下,按照上海大学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1)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盗用本社团名义开展任何活动,社团保留诉讼法律的权利
(2)成员在会期间不得参与和进行有损国家,集体和社团的活动。如有发现,协会作开除处理。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篇六
1,本社是晋中学院师范分院数学系学生组织;
2,本社在数学系戴学富、安德禹主任和李旭东等老师们的指导下,由学生自己组织开展活动;
3,本社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党的宣传法规,一切活动在基本原则下进行;
4,本社在团结我系学生文学爱好者的同时与其他社团共同学习进步,提高自身素质;
5,本社团全体社员团结友爱,不得搞有损于本社团形象和荣誉活动,有重大违纪者做出退出社团处理,并报社团指导中心备案;
6,凡我社成员有选择与被选择权;
7,社团有权参加本社组织的一切活动;
8,社员在任务与内容不清楚、有疑难的情况下有主动要求负责人在宣布的权利;
9,社员有权监督指出社团负责人的错误;
10,本社团成员必须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勤奋学习,全面发展;
11,社团成员要按时按量完成社团交给的各项任务;
12,本社成员要积极收集相关资料;
13,本社成员必须要做到热爱祖国,谈吐举止文明,尊敬师长,乐于助人,关心集体,维护社团公共利益;
14,本社团成员两次无故不到,多次找不正当理由请假者,本社有权劝其退出;
15,本社成员由于一些特殊原因须退出本社团,必须写申请书,一式三份;
16,本社成员不得互相打闹,产生矛盾及时化解;
17,本社成员不得借社团活动而旷课;
18,本社成员不得违反社团一切规章制度;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篇七
1.社团以集体利益为重,提供平台的同时,作为社员需做好监督,保护,美化的义务,如设备,安全,卫生等等。(关于卫生,社团每天都有人出入,因此社长部长们需要安排部署每天的卫生清理,你们需要做好带头作用。在社团交流中,你们同样也需要让社团每一份子懂得设备的使用和安全问题。)
2.关于设备出租问题,价格由现任社长部长共同商议,制定后不得以关系修改价格,出租前需要拍细节照,出租后同样需要拍细节照对比,如因错漏而发生设备故障由出借人和借的人共同承担责任。(这项规定需要提醒每一次需要租借的单位,如其他社团组织需要租借社团设备或场地 必须要有一位社长或部长在场。)
3.学校一切先由社团出人演出的活动,都以社团为名义,不得以私人名义去参演,这关系到社团的利益。(任何社员在你能够接到活动邀请时,请想一想最初是谁给予你们的这个平台!)
4.社团是处于时刻运作,改变的状态,在社团运行情况下,社团每一分子都有权利去改善社团的环境,同样也有义务去承担社团运作所带来的利弊得失。社团的好坏很大部分取决于你们的选择和行动,所以be responsibility 。
5.社团是对内也是对外的,有它自身的形象,而形象体现在你们的言行举止。因此,当你们在进行有关社团的一切活动和微信群聊天等等时,请注意你们的姿态,言语,事关社团,也事关你自己。(晚归切记不得以社团名义登记,个人纠纷同样不能牵扯社团整体)
6.社团每一年有最应尽的职责二者,品牌活动和音乐教学。当每一届候选或者上心者的出现时,应加强做好这两方面的策划和准备。不要三天打渔,两天晒网,尤其作为社团管理者,你们需要做好带头作用。
7.关于工作问题,自愿报名参加社团活动的工作人员或表演人员必须准时到场 否则不予以加分。工作人员及表演人员因特殊情况迟到早退需向社长部长或活动负责人报备,负责人同样需要设定严格的签到程序,不得包庇。工作人员和表演人员需协助负责人带好整个活动的流程,负责人也需要做好活动带领。
8.社团冲突难以避免,但请不要在社团,其实是个人冲突的事情影响到社团运作。如果是双方的个人冲突严重到影响到社团大局,请双方自己成熟一点自行解决,如若屡教不改,社团管理者有权力和责任请你退社,若是管理者有冲突,其余管理者可以选择私下解决或者投票弹劾选出新的.管理者。
9.社团每一届都会出现新的社长部长,这是社团不变规律,也是每一年模式的改变和突破。作为社长部长,有退任后选择社长部长候选的权力,但是一旦换届,前社长部长无权干涉社团或者社长部长的任何决策,即便你自认为对于社团来说很好,你也只能给予建议,最终决策的决定权归当任社长部长所有。请记住,过去是不能干涉,更不能以负能量去影响现在,如果你当年是社团一份子,社团利益不需要你的保障,但起码也不需要你带来的反作用。
10.希望社团的每一份子,不做损人利己之事,不做舆论伤害之事。尊重他人,便得他人尊重。也请你们记住,人人平等,在社团集体中,一视同仁。保持你们的初心和努力,相信你们在社团期间会得你所应得。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篇八
为维护学生社团的合法权益,加强社团的财务管理,确保社团的正常活动和健康发展,特制定《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
1.各社团内部必须有专门的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由两名成员组成。一人负责掌管账本,按时记账,管理发票;一人负责保管现金,具体属实地登记好每一笔现金去向用途,作好现金记账。
2.各社团的出纳与汇总定期进行财务核对,如发现有问题,应及时处理。
3.社团每学期至少向社团成员公布财务状况一次,并接受社团成员监督。
1.会员会费社团吸纳新会员时可按规定向其收取一定数额的会费。在收取会员费用前,须向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收费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收费,并向会员开出收据;收取会费后,须向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上报会费收取情况。
2.赞助各社团不得参与赞助商纯商业性的经营活动,赞助费只能用于被赞助的活动,如有剩余则转入本社团经费并登记入账。
3.上级主管部门拨款对社团参加或举办全校性的且具有一定水准和良好影响的科技、文化、体育、艺术等活动,学院及学校可酌情给予一定资金支持。所拨款项登记入账后归各社团作为社团活动经费。
4.其它收入社团举行如捐赠、义卖等活动所得的收入在上报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后,由社团自行管理使用,并做好账目记录。
各社团对购入的公共财产除按常规支出作帐外,还要标明其品种、数量、规格、价格等。社团财产为社团集团所有,社团任何成员不得随便处理或占有,社团解散时,其财产归属由校团委监督处理。
尽量取用带有正规公章的全国统一发票,条件不允许时可用收据。发票填写必须全面真实无涂改。发票须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及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才可入账。若确实遇到特殊情况无法开出发票或收据,则必须由社团指导老师书面证明该款项的具体用途及无法开出发票的原因。
各社团在换届时应及时向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上报财务负责人的更换名单;交接账本时,应在账本上注明转交时间、原因,注明剩余现金的数量,转交时要有财务负责人签字。
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每学期定期对各社团查帐一次,平时也将进行不定期抽查。通知查帐后,各社团需在规定期限内把账本交到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每学年对各社团的财务管理工作做出全面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优秀社团评比的重要依据。
具体参照《学生社团财务评优细则》
1.阻挠、拒绝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检查者,取消其优秀社团评比资格并通报警告。
2.出现假账、隐瞒账目及出现经费亏空的社团,取消其优秀社团评比资格,如情节严重,则按规定对其实施注销。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篇九
第一条、本章程为贵州省凯里市第一中学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会员共同协商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联工作、社团管理的根本制度,对组织具有最高效力,任何社团章程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
第三条、社团联合会的定义
社团联合会是隶属我校团委的学生社团联盟组成的综合性管理组织。
第四条、本组织中文全称为“贵州省凯里市第一中学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中文简称“社联”,英文简称“au”。
第五条、职能:管理、服务、协调。协助团委管理社团,负责贯彻执行和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第六条、性质:学生社团联盟综合管理组织。
第七条、宗旨:发展社团文化,一展一中风采。
第八条、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九条、负责制:实行全体干部责任制。
第十条、管理制度:本章程以及团委规定的其他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社联干部产生制
(一)聘任制。指组织针对每年高一新生进行公开招聘;
(二)选举制。指候选人在本组织至少有一学期的工作经验,由主席团召开会议进行投票选举;
(三)社联干部聘任程序
1)参加面试;
2)参加笔试;
3)试用考核;
4)主席团复核;
5)申报团委;
6)领取聘书,正式上任;
7)逐项进行,一项不过则被除名。
(四)社联主席选举办法
主席为组织核心领导,担任者是否具有职业素质与能力将一定程度上直接或间接决定我校社团联合会的发展,因此主席候选人考核更为严格。以下为候选人要求:
1)候选人在本组织必须有一学期的工作经验;
2)候选人无犯法、违反校纪校规以及被学校记过处分记录;
3)候选人热衷组织事业,敢想敢做,敢为敢当,敢闯敢拼;
4)形象良好,为人正直,品德端正,思想健康,乐于奉献,勤于协调;
5)有较强的策划、管理、领导、执行能力;
6)必须通过主席或主席团的秘密严格考核;
7)必须获得主席或主席团提名;
8)无兼任其他部门职务;
9)候选人考核不通过或条、件不满足,校团委有权直接任命合适人选;
10)候选人考核不通过或条、件不满足,经主席团会议通过,主席团有权直接任命合适人选;
11)候选人考核不通过或条、件不满足,经团委书记批准本章程可授权主席直接任命合适人选;
12)非特殊情况不建议执行第9)、10)、11)项。
第十二条、社联干部任期制:所有社联干部若无被罢免撤职正常任期为一到两年。社联干部不得兼任其他部门职务,一经发现,予以免职。
第十三条、社联组织机构
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办公室、财政部、外联部、宣传部。
第十四条、会员组成
由经我校团委准许成立的合法的本校社团组成。
第十五条、社联常驻地址
凯里一中办公楼一楼107室。
第十六条、学生社团的定义
我校社团是学生根据共同志愿和需要,以自愿的原则组成的业余校园群众性学生组织。
第十七条、社团名称格式:xxx社团或xxx协会。
第十八条、职能:管理、组织、执行。丰富学生校园生活,繁荣校园文化特色。
第十九条、性质:隶属我校团委并受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领导管理的群众性、非盈利性组织。
第二十条、宗旨:根据社团类型自定义。
第二十一条、社团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十二条、管理制度:社团自身管理章程和社团联合会管理章程(即本章程)。
第二十三条、负责制:实行全体社团干部责任制与社长负责制相结合。由社长统一领导,副社长以及各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第二十四条、社团干部任期制:所有社团干部若无被罢免撤职正常任期为一到两年。社团干部不得兼任其他部门职务,一经发现,予以免职。
第二十五条、社团机构设立
成员大会、社长、副社长、各大部门等。
第二十六条、本组织内会员、干部一律平等。
第二十七条、会员管理纲要
《贵州省凯里市第一中学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与《社团分管制》。
第二十八条、会员条、件
(一)自愿加盟,接受我校团委社团联合会的领导和管理;
(二)会员属我校社团,社团社员为我校在校学生;
(三)社员不少于10人,相关管理条、例齐全;
(四)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宪法,承认并拥护我社团联合会章程;
(五)社团经正当程序申请成立,注册资料齐全;
(六)自愿履行会员义务。各成员均平等享有本章程规定的权利,履行本章程规定义务;
(七)不满足以上任意一条、,则视为非本组织会员,学校将不承认其成立。
第二十九条、会员权利
(一)享有会员代表大会的表决权、发言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享有对社联工作的建议权,批评权,监督权;
(三)参加任何属于会员范围参与的活动;
(四)共享组织资源以及组织提供的各项服务;
(五)优先享有社联举办各类活动的承办权与冠名权;
(六)享有组织给予物质、精神奖励或表彰;
(七)享有团委、社联主席团赋予的其他权力。
第三十条、会员义务
(一)遵守社联章程以及活动主办方的合理规定;
(二)接受我校团委社团联合会的管理领导;
(三)认真完成社联主席团、各部门交办或委托的事务;
(四)会议按时到场;
(五)积极参加学校或组织举办的各类活动;
(六)尽力帮助组织内需要帮助的会员;
(七)与组织会员处理好关系、团结一致,避免不必要冲突或摩擦;
(八)为组织提供真实有效可靠的信息与资料;
(九)维护组织荣誉与利益;
(十)执行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以及部门的决议;
(十一)履行团委、社联规定的其他应尽义务。
第三十一条、会员资格终止
(一)主动提出撤销或取缔要求;
(二)接到会议通知或会议邀请,无故不参加或迟到累计达三次,团委书记、社联主席团有权直接罢免其社长;
(三)一学期举行活动累计不达三次,团委书记或社联主席团有权予以该社团撤销处理。活动前不交《活动策划》,活动后不交活动总结以及活动照片则视为活动无效,不计入活动档案;
(四)不满足第三章第二十八条、中的任意一项,不履行第三章第三十条、中的应尽义务,会员资格终止,撤销社团;
(五)社团一学期被举报累计达3次以上的社团团委书记、社联主席团有权撤销其社团;
(六)管理混乱或从事不正当活动,影响恶劣者,会员资格终止,撤销社团;
(七)社团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或与组织长期不联系,团委书记、社联主席团有权撤销其社团;
(八)不遵守本章程管理条、例,不服从管理,情节严重者,会员资格终止,撤销社团;
(九)出现其他应予以解散情形;
(十)社团被撤销后,严禁个人或集体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违者后果自负。
第三十二条、社团成立申请程序
(一)向社联办公室领取《社团成立申请表》;
(二)认真填写《社团成立申请表》,起草社团管理章程;
(三)向社联提交《社团成立申请书》以及社团管理章程,阐述自身条、件;
(四)等待申请结果;
(五)聘请指导老师;
(六)向社联领取《社团信息注册表》、《社团成员信息注册表》;
(七)社团经我校团委准许成立,则自动视为我校社团联合会会员;
(八)校团委准许成立,再执行(五)、(六);
(九)性质宗旨相同的社团原则上只予成立一个。
第三十三条、社团社长换届申请程序
(一)向社联办公室领取《社长换届申请表》;
(二)召开全体社员大会,进行投票选举,杜绝等额选举,并为保证换届选举公平、公正必须邀到社联主席团或办公室参加会议作为公证人;
(三)认真填写《社长换届申请表》书;
(四)社团指导老师批准签字;
(五)提交《社长换届申请表》;
(六)等待回复;
(七)开始试用新社长;
(八)试用期半学期结束,考核通过,领取聘书,正式上任;
(九)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照本章程进行换届选举时,应由社联在全校公开招聘,在尚未选出社长时由社联委任管理。
第三十四条、社团举行活动程序
(一)向分管本社负责人领取《社团活动策划单》;
(二)认真填写《社团活动策划单》;
(三)将活动策划单提交分管本社负责人,大型活动由主席团决定举行与否;
(四)举行活动。记得拍照或录像;
(五)活动后打扫场地卫生;
(六)在活动结束当周将活动总结书以及照片(电子档格式)或视频上传组织邮箱或上交到社联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汇总;
(七)无活动总结书、照片、视频则或不按期将照片、视频传到组织邮箱或上交到办公室,视为活动无效,不计入活动档案;
(八)接到主席团批准回复后方可举行活动;
(九)《社团活动策划单》至少提前两天上交分管本社负责人。
第三十五条、主席团
(一)社团联合会主席团为会员大会闭会期间最高权利机构,拥有最高决定权,对组织负责;
(二)主席团职能为“领导、管理、监督”;
(三)主席团全面主持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主要负责学生社团总体的领导、管理、监督;
(四)主席团会议若有因故缺席,会后缺席人若对决议有意见,则会议所做决定视为无效;
(五)主席团组成:由1名主席和3到5名副主席组成。
第三十六条、主席团职责
(一)任免组织各级干部以及决定人事调动;
(二)唯一有权授予组织各部门、各级干部、社团以及社团干部合理、合法权力;
(三)唯一有权解释组织章程;
(四)有权决定会员代表大会召开时间、地点以及大会议程;
(五)有权签发各类文件,提名各类证书获得者;
(六)有权听取社联干部以及社长汇报工作;
(七)批复由各社团或办公室提交的各类申请;
(八)表决由办公室起草的各类文件;
(九)初审社团成立申请并及时向团委申报;
(十)审议办公室提交的工作报告和预算或决算;
(十一)审议并表决组织制度实行或章程修改案;
(十二)全面负责我校社团活动的进行;
(十三)全面负责每年度社团的考核工作,审议学生社团的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对学生社团进行评比、表彰;
(十四)负责各类活动的监督、指挥;
(十五)负责协调社团同学校各部门的关系;
(十六)负责检验核实由办公室提交的各类数据资料信息;
(十七)监督组织各大部门以及各社团的工作;
(十八)定期向校团委书记、团委属分管社联书记汇报工作;
(十九)决定社联其他重大事项;
(二十)其他规章或团委授予的合理、合法职权。
第三十七条、
主席为组织最高领导兼学生社团联合会属团委部门单位最高执行总司。其职责为:
(一)全面统筹组织工作;
(二)对外代表组织;
(三)签署主席团重要文件;
(四)审核办公室提交的预算和决算;
(五)唯一有权对干部考核进行评定;
(六)有权主持会员代表大会;
(七)有权召开、主持组织所有会议;
(八)有权支配社联各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九)有权拟定社联的工作计划、目标;
(十)有权批准社联所有支出;
(十一)有权听取各部门以及社团的工作汇报;
(十二)有权代表校团委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十三)负责社联干部考核工作;
(十四)监督组织所有决议的执行;
(十五)传达校团委相关文件指示精神,完成团委部署任务;
(十六)定期向校团委汇报工作;
(十七)行使团委、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以及其他规章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副主席
(一)协助主席全面开展社团工作;
(二)主席不在时,征得主席同意代表主席行使职权;
(三)在主席离任时,本章程授权为主席候选人;
(四)认真贯彻落实《社团分管制》,开展所分管社团工作;
(五)具体负责分管社团日常工作的开展;
(六)有权召开所分管社团会议;
(七)有权代表主席团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八)传达相关文件指示精神,执行文件要求;
(九)监督社团社联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主席汇报;
(十)认真完成主席委托或交办的其他事务;
(十一)定期向主席汇报工作;
(十二)团委、主席或其他规章赋予的职权。
第三十九条、办公室
办公室为社联常设执行机构,其职能为“执行、服务、协调”。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到四名。
(一)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任为社联首席执行官。其职责为:
1)全权负责贯彻执行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通过决议;
2)全权负责每学期社团注册,以及社长联系变更登记工作;
3)有权代表社联签发非行政性文件或函件;
4)负责组织办公室起草、编辑活动策划书、总结书以及各类文件;
5)负责制定社联各大部门办事制度,并提交主席团审议;
6)经主席团授权负责组织办公室干部起草社团联合会章程并提交主席团审议;
7)负责社团信息资料管理建档、归档和档案管理;
8)负责组织社联办公室干部旁听记录大型会议、活动以及建档工作;
9)负责学生部长级干部培训;
10)领导、管理社联各大部门,总揽各部门大权;
11)有权召开并主持社联部门大会以及分管社团部门大会;
12)具体负责社联各部门以及分管各社团部门运行;
13)有权代表办公室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14)监督社团和社联各部门的工作以及大会决议和相关文件要求、指示的执行情况;
15)准备本届经费预算与决算并提交主席团审议;
16)管理组织贴吧、微博、qq以及网页;
17)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工作;
18)协助主席团履行职责;
19)认真完成主席团交办或委托的其他事务;
20)行使主席团赋予的其他职权。
(二)办公室副主任
1)协助主任履行其职责;
2)协助主任筹备所分管部门会议;
3)负责决议、文件要求的具体贯彻执行;
4)负责各类文件具体起草;
5)有权代表办公室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6)定期向主任汇报工作;
7)受主席团或办公室主任委托或授权处理其他事务;
第四十条、财政部
财政部负责组织财物管理和检查。其职能为“检查、发现、查处”,监督社联、社团资金支配使用。财政部设部长一名,副部一到二名。
(一)财政部部长
财政部部长为组织最高财政总司。其职责为:
1)保管组织所有财物;
2)管理社团刊物;
3)管理领导各社团财政部;
4)有权召开所有社团财政部会议;
5)有权批准组织100元以内资金支出;
6)具体负责各社团财政部运行;
7)负责社联、社团消费记录;
8)负责社联、社团所有消费票据、证明的保管;
9)负责征收社团百分之三十基础经费;
10)制定财政部办事制度,并提交办公室审议;
11)本章程唯一授权无限制检查各社团社费;
12)有权代表财政部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13)定期检查社团消费情况并将检查结果提交主席团;
14)严格按财物核查、检查制度执行任务,绝不包庇、不纵容一切非法、非正常,不公开、不明确,无发票、无证明的消费;
15)定期向主席团、办公室汇报工作;
16)认真完成办公室主任交办事务;
17)履行主席团或办公室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财政部副部长
1)协助部长履行职责;
2)具体负责社联、社团经费结算,并拟出公告;
3)有权代表办财政部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4)协助部长筹备社团财政部大会;
5)定期向部长汇报工作;
6)认真完成部长交办事务;
7)履行主席团或财政部部长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一条、宣传部
宣传部负责组织所有宣传事宜。其职能为“贯彻、传达”。宣传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到四名。
(一)宣传部部长
宣传部部长为社联最高宣传总司。其职责为:
1)协调其他部门以及各社团做好宣传工作;
2)领导管理各社团宣传部;
3)有权召开并主持所有社团宣传部会议;
4)具体负责各社团宣传部运行;
5)制定各社团宣传部办事制度,并提交办公室审议;
6)负责各类文件的下发以及传达;
7)负责所有宣传文件的起草编辑;
8)负责社联各类会议、活动的通知、宣传工作;
9)有权代表宣传部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10)定期向主席团、办公室汇报工作;
11)认真完成办主席团或公室交办任务;
12)履行主席团或办公室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宣传部副部长
1)协助部长履行职责;
2)协助部长筹备社团宣传部大会;
3)具体负责落实通知事宜;
4)具体负责起草通知文件或公告;
5)有权代表宣传部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6)认真完成部长交办事务;
7)定期向部长汇报工作;
8)履行主席团或宣传部部长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二条、外联部
外联部负责社联外联工作。其职能为“服务、协调”。外联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到三名。
(一)外联部部长
外联部部长为组织最高外联总司。其职能为:
1)领导管理各社团外联部;
2)制定各社团外联部办事制度,并提交办公室审议;
3)具体负责各社团外联部运行;
4)有权召开、主持各社团外联部大会;
5)负责与社联、社团以及各部门对接;
6)负责各类矛盾纠纷调解;
7)负责社联所有赞助相关事宜;
8)负责与赞助商、合作伙伴保持联系;
9)对外为社联树立良好形象,提高知名度;
10)对内为社联打出旗号,加大影响力;
11)定期向主席团或办公室汇报工作;
12)有权代表外联部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13)认真完成主席团、办公室交办或委托事务;
14)履行主席团或办公室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外联部副部长
1)协助部长履行职责;
2)协助部长筹备社团外联部大会;
3)有权代表外联部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4)定期向部长汇报工作;
5)认真完成部长交办事务;
6)行使主席团、办公室或外联部部长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三条、社团干部职责
(一)社长
社长是社团核心领导,是社团领事代表,是会员单位最高执行总司。其职能为“管理、组织、执行”。社团设社长1名,副社长1到5名。社长职责为:
1)全面主持社团工作;
2)有权提名社团各部门部长,并报社联办公室批准;
3)有权主持召开会员大会及协会工作会议;
4)有权代表本社团签署文件;
5)具体负责社团活动的举行;
6)负责社团运行;
7)有权听取各部长汇报工作;
8)负责社团干部的考核与评定;
9)负责本届社团资料信息建档工作;
10)负责协会活动计划的审查和常规活动的策划;
11)对协会事务进行宏观调控;
12)准时参加社联各类会议;
13)积极开展社团活动;
14)制定社团工作目标;
15)制定、修改社团管理章程,并召开全体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审议,大会通过后提交社联备案;
16)服从校团委、社联的管理领导;
17)认真执行社联决议;
18)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指示精神;
19)监督社团各部门工作;
20)定期向分管本社负责人汇报工作;
21)履行本章程赋予的职责,行使本章程授予的权力;
22)遵守本章程管理条、例;
23)履行校团委或社联主席团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副社长
1)协助社长履行职责;
2)负责社团决议执行;
3)组织社团开展活动;
3)负责监督社团日常事务;
4)定期向社长汇报工作;
5)认真完成社长交办或委托事务;
6)履行社团章程或社长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四条、社团各部门职责
(一)社团各部门遵守本章程,接受社联各部门分管;
(二)社团各部门工作制度和职责必须建立在遵守本章程之上;
(三)社团各部门职责根据所属社团章程而异。
第四十五条、社团社员
社员是社团组成的基本人员。每个社团额定人数为10到100人,特殊情况,则需向社联说明。以下是社员权力与义务:
(一)一人只能加入一个社团;
(二)社员享有各社团以及社联对其服务权;
(三)社员享有对社团、社联工作监督权、建议权、批评权;
(四)社员享有社团干部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五)社员享有所属社团成员大会的表决权、发言权;
(六)服从管理,积极参加活动;
(七)积极参与竞选;
(八)发展自己的爱好,丰富自己的生活;
(九)准时参加会议和活动。一学期有三次无故不参加活动者,一律予以吊销《社团团籍》或退社处理;
(十)所属社团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和权力。
第四十六条、社联干部资格终止
(一)主动提出书面辞呈;
(二)不按本章程积极主动履行其职责,正确行使权力;
(三)受到刑事处分或学校记过处分;
(四)不遵守本章程;
(五)考核不通过;
(六)被团委或社联主席团除名罢免;
(七)其他应终止未说明情况。
第四十七条、不得将组织具体机构向外人透露。
第四十八条、未经允许不得打开、查看各类已封档案,违者犯法。
第四十九条、不得将管理章程、文件、文函、专用群、qq、微博、网站、办公室住址、办公电脑密码、经费、社员或各级干部个人信息向外人透露。
第五十条、不得将组织会议、活动记录向外公开。
第五十一条、未经允许不得在其他信息传媒上发表、上传组织内部信息资料。
第五十二条、不得将组织各类会议决定向外人透露。
第五十三条、保密团委、主席团要求保密事项。
第五十四条、保密应保密尚未规定内容。第五十五条、凡属我校社团联合会干部必须遵守本条、例,违者问责。
第五十六条、社团注册
(一)社联每学期初将召开社团代表大会,统一下发《社团信息注册表》、《社团成员信息注册表》等相关注册材料到各社团,各社团按要求认真填写注册材料,并于收到表格后两周内将注册材料上交社联办公室,进行学期社团注册。逾期不进行注册的社团,视为自动解散;
(二)不经审批注册的社团视为非法社团。
第五十七条、社团活动制度
(一)每学期初,各社团要向社团联合会提交本学期活动计划,由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备案;
(二)社团每学期必须举行活动不少于三次以上,否则罢免社长或撤销社团;
(三)开展活动前先向分管本社负责人领取《社团活动策划单》,认真填写并及时上交;
(四)接到主席团批复后再举行活动;
(五)活动前期务必严格部署、周密安排、认真策划;
(六)活动注意安全;
(七)爱护活动场地公共设施;
(八)活动后注意活动场地卫生;
(九)活动时注意记录,如:摄影、拍照、书记等;
(十)活动后将总结书与活动的有效照片(电子档,非打印相片)、视频上传到组织邮箱或交到办公室;
(十一)社团开展活动务必通知到全体社员,并安排人员严格打考勤,有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活动者,将名单上交分管本社团负责人,一律予以吊销《社团团籍》或退社处理;
(十二)跨校、跨地区、校外活动需向团委申请;
(十三)未经正当程序申请开展活动,出任何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十四)对活动中违法乱纪的集体或个人,一律交公安部门或团委、政教处处理。
第五十八条、变更撤换
(一)社团改名、更换负责人、负责人联系方式变更、转换活动内容或社团合并,请及时到社联办公室登记,以便于档案更新和各类通知及时准确传达,不及时登记者后果自负;
(二)社团自愿撤销或被撤销,必须到社团联合会登记,申请注销,有收费行为的要接受审计。
第五十九条、奖励、责任处理
(一)每学年,团委要对组织活动突出,有较好影响的社团、较优秀的社团成员、为社团发展做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予以奖励、表彰;
(二)对于不按规定注册、活动、收费、缴费,不配合团委、社团联合会工作或其他不符合规定的社团予以通报、撤销或罢免社长;
(三)从事不正当活动的社团一律予以撤销并追究事后责任;
(四)不负责、不尽责或无法履行职责的干部一律予以除名罢免。
第六十条、社费
(一)社费是指社员入社所统一缴纳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拨予或通过其他合法渠道积累的资金并只限用于社团活动的经费;
(二)社费标准:5到10元人民币。特殊情况,则需向团委申请;
(三)社团联合会财政部将不定期随机对社团社费使用和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审计并备案。发现社费去向不明或消费无有效票据、证明,一律交予团委或政教处处理。社团消费高于100元人民币者务必拿到票据,财政检查只认有效票据,不认收据。有效票据指国家税务局发票和地税局发票。收据指消费后收款人给予的收款凭证。消费低于100元人民币者可以凭收据或证明作为资金消费证明。证明必须要有可以证明消费属实人员证明,并接受社联财政部审问;
(四)根据《中华职业学校社团财物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每个社团上交百分之三十的社费由校团委社团联合会财政部保管,作为大型活动经费和应急费用;
(五)社团联合会所有资金由主席团统一调配,收入及支出帐目由财政部登记管理。社团所有资金由社长统一调配,收入及支出帐目由社团财务部登记管理;
(六)对于社费及其他财物的管理,各社团必须由本社财政部负责,并制定详尽的财务管理制度;
(七)申请经费,仅限于举办大型活动或耗资较大活动,活动前期向校团委提交书面申请;
(八)社团不得搞成纯盈利为目的的经商活动,提倡勤工俭学;
(九)社团活动坚持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
(十)社费是属于社团公共财产,严禁个人或集体非法占有、挪用,违者必处。
第六十一条、为促进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地发展,同时也为了能更好地做好各个社团的对外(相对于校内兄弟社团而言)宣传和交流,各社团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自办刊物。
第六十二条、各社团刊物所需费用应由各社团自筹解决。
第六十三条、各社团刊物只限在校内发行,原则上应以本社团成员为主要对象。
第六十四条、各社团刊物内容应健康向上,紧紧围绕学校各阶段中心工作,积极宣传党的政方征弘扬主旋律,要以介绍本社团活动,工作经验为主,以促进社团发展和提高社员能力为目标,要以社团宗旨和章程协调一致,与社团无关的内容不得超过刊物版面的10%,更不准刊登和变相刊登各种类型的商业广告。
第六十五条、社团创办刊物应向团委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刊物名称,主要内容,出版周期,发行对象,字数及发行份数等。经团委批准后方可出版发行。
第六十六条、本章程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归贵州省凯里市第一中学校团委社团联合会所有。
第六十七条、本章程经贵州省凯里市第一中学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执行。
第六十八条、本章程制定单位:贵州省凯里市第一中学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
第六十九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条、签发人: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篇十
(一)、发掘我院各类文艺人才,并积极培养有文艺特长的文艺爱好者,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有计划地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娱活动。
(二)、负责完成院、校交代的各项文娱活动,包括节目的排演,舞台服装的准备等。
(三)、举办具有我院特色的文娱活动,如圣诞狂欢夜等,建立我校良好的学生会形象。
(四)、通过文娱活动给广大学生提供一个更加宽广的舞台,丰富学生们的课余生活。
1、部门例会每星期二中午12:30召开,部长、副部长以及全体委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
2、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必须写正规请假条递交文娱部,得到批准方可不参加此次会议。
3、无故旷会三次以上,自动退出文娱部。
4、会议期间保持会场的严肃,与会人员一律关机,不得谈论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1)具体扣分制度如下:(本部人均基础分:10分)
①.请假无正规假条→0.5分;
②.无故旷会→1分;
③.不服从管理→1分;
(2)具体加分制度如下:(本部人均基础分:10分)
①.工作积极→0.5分
②.为本部争得荣誉→1分;
1.各个部长和委员必须严格遵守部门的规章制度。
2.对于校、院布置的工作,各部长及委员必须无条件认真执行,并积极落实完成.
3.对部长与委员的日常考勤情况,监督人必须认真,要真实有据,发现徇私舞弊、虚报、瞒报等情况,经本部查实,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取消本学期评优资格,三次以上者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
文娱部将对各委员进行日常随机抽查,包括工作记录、个人日常考核积分表以及突击检查个人时,要求系密切配合本部的工作。如违反不听部长或上级领导,将给予本人扣除积分(3分)处理,严重的将通报批评。
文娱部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校学生会的发展有着画龙点睛的完善作用。我们将围绕以上工作职责,遵循以上制度,认真组织搞好院、校的文艺活动。我们希望每位同学都能够感受到我院良好的文化艺术气氛,使我们的大学生活变得精彩纷呈!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篇十一
英语沙龙在社团管理上一贯坚持自由、灵活、有序原则,对社员提出的关于社团建设和社员自身权利的合理要求和建议予以高度的重视,尊重社员的意愿,对社员负责。社员在按照有关制度享有入会和退会自由的同时在社团组织中要服从英语沙龙社团的领导,遵守社团各项规章制度,享受权利的同时履行自己的义务。
1、英语沙龙社员须有热情饱满的态度,吃苦耐劳的精神,随即应变的思维,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对分配的工作能够认真负责,努力完成任务;
2、社员须严格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衣着整洁方,微笑待人,礼貌用语,不做有损英语沙龙形象的事情;
3、社员不得在与会期间喧哗吵闹,不得随意乱拿社团内部物资。否则,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与警告、箭、开除等相应的.处分;
4、开社团及部门会议时社员不得迟到、早退、无故不到。若有事有病,须先向部门负责人提前请假,未经请假,迟到早退达5次者、无故缺席3次者,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5、社员不得以权谋私,不得以社团名义从事不法活动。一经发现,视情节分别处于警告、批评、通告、辞退;
6、培养社团意识,全面了解社团,为社团的发展献计献策。
7、正确行使社员权利,确实履行社员义务。
1、坚定正确的方向,热爱祖国,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强化法律意识,遵守校规、校纪,注重师表形象,做文明学生。
3、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树立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团结社团会员,配合社团各部门工作。
4、遵守英语沙龙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有关文件,领会文件指示精神,执行各项决议。
5、结合社团特色,注意全面发展,学习一技之长,提高自身素质。
6、重视专业学习,拓宽知识面,认清我要学和要我学之间的关系。
英语沙龙是学校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补充,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渠道。英语沙龙将进一步结合学校有关规定对社团进行管理,把社团管理全面引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做到有章可依,有据可查。从而规范社团行为,实现同学、社员、学校和英语沙龙监督的三维一体化。对此,我们将始终坚持“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宗旨,加强社团内部的管理,规范各个部门的行为、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推进各个部门的工作,进而使社团内部的各项工作更上新高。
各社团内成员要本着尽忠职守的态度,认真完成每一次的组织计划。
1、社团内成员不得玩忽职守,利用职务便利破坏学校规章制度,如有此类事件发生(包括被别的同学举报),给予社团考核中扣分的处罚,一次扣2分!
2、各社团在组织每一次、中型活动时,必须具备四份书面材料:活动前三份(申请活动书,活动计划书、活动具体内容),活动后一份(活动后的总结)。前三份材料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活动不能举行。没有活动后总结书的,在社团考核中扣0.5分!
3、未经团允许,社团私自举行活动或组织成员集聚,扰乱学校秩序,产生不良影响的,在社团考核中扣2分,并要接受学生处的处罚。
4、社团组织活动期间,发生各种矛盾、等不良现象(无法避免的事件另外处理),属于社团部门的疏忽、不认真的,在本社团考核中扣1分!
5、社团成员必须服从团统一领导和管理,未经批准,擅自举办活动者,在考核中扣3分!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该社团负责人责任。
6、若有同学映社团的不足或搞活动时不认真,缺乏公平竞争的意识,将给予该社团扣1分的处罚!
7、社团组织活动,在全校范围内影响面较、效果较好的,在社团考核中给予加2分的鼓励!
8、各社团要相互助、相互协作,不允许出现排斥、损害社团利益和影响的事件发生,如有类似事件,将对其社团进行严重警告,在社团考核中扣5分!并对该社团负责人进行严厉批评和留职察看!
9、学校社团是为全校同学服务的,搞各项活动应该面向全校各个班级(特殊活动除外),如有社团故意分裂在校学生,有严重的级别歧视,将给予本社团在考核中扣10分的处罚!给本社团主要负责人停职处分!
10、各社团在一个学期内最少要组织两次全校性型活动,要充分作好活动前的准备,作到“办一次活动,成功一次!”
本规章制度的决定权属于团,任何人(团领导除外)无权修改!希望各社团能够认真完成各次活动,很好的为同学们服务!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篇十二
为了健全和完善我校舞蹈社团的管理体制,促进和保障舞蹈学习的有序进行,同时丰富学生的业余生活,提高学生音乐舞蹈方面的素养,培养一批舞蹈苗子,特此针对舞蹈社团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舞蹈社团是校教导处领导下从事舞蹈活动的学生组织。
二、陶冶情操、强身健体、劳逸结合、全面发展,是社团的宗旨。
三、凡本校学生,承认本章程,喜爱舞蹈,经本社团指导老师考察、批准后可成为本团成员,每年从新生中选拔后备力量。
四、学生应遵守校纪校规,有舞蹈素质,热心于学校文化活动,并能较好地处理舞蹈团活动与其他各项学习的关系。
五、社团社长为社团主要负责人,负责安排社团主要的工作和活动。副社长负责协助社长管理各项社团日常工作。
六、舞蹈社团建立考勤制度,一学期迟到三次或缺席两次者,在舞蹈社团内部公开批评;经常缺勤者(迟到或无故缺席超过五次),经指导老师批准,开除出团。各位队员应严格遵守上课时间,努力克服各类困难,确保训练正常进行。
七、各团员在排练和演出时一律着装统一(红舞鞋、练功服),()听从指导老师的安排,协助管理好团里的事务,按时完成布置的任务。
八、舞蹈团加强对学员的考核,每学期总评,考核成绩由训练、演出、纪律三方面组成,考核成绩为优、良、合格、不合格。
九、对考核优秀的队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在学校其他各类评比推优和学生操行评分中适当从优,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作退团处理。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篇十三
第一条为推动校园文化建设,促进学生社团发展,表彰在活跃校园科研学术氛围,丰富校园文化,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发挥突出作用的社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团联合会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评比细则。
第二条“十佳社团”的评比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通过客观,全面的综合评估,最终选出
广大学生所接受,所喜爱的社团。
第三条十佳优秀社团的评选工作在校团委的指导下由社团联合会组织实施,并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第四条“十佳社团”的评比对象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内所有正式注册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合法社团,且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社团:
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评选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
2、违反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或破坏学校社团整体形象,情节严重的;
3、以社团名义从事严重损害社员合法权益或学校形象的;
4、违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情节严重的;
5、其他严重损害学校或社团利益情况的;
6、上报材料有弄虚作假的。
第五条“十佳社团”的评比内容主要包括社团的组织管理情况,活动情况,财务管理情况,会员及广大师生的评价等多个方面。
第六条社联评分所占比例为总分的30%(75分),社团质量调查所占比例为总分的30%(75分),社团陈述和答辩所占比例为总分的40%(100分),总分为250分。
第七条社团评比设置了十佳社团10个,社团联合会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一个星期的公示,并且在评选过程中将积极地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评选工作在每学年的第二学期进行,社团联合会将提前公布评选的具体时间和进程,评选结果存入社团档案。
第八条社团联合会根据工作中所得信息结果,并根据各社团所递交的十佳社团申请资料,对社团进行综合评估,完成初评。
第九条社团联合会及时地完成材料的评审工作并将各社团的初评和调查得分予以公布,并通知各入选社团准备进行答辩工作;其中,参与最后答辩的社团(申报十佳社团的)为15名。
第十条由社团联合会组织召开“十佳社团”最后答辩评比的评选大会;评委会的组成人员必须包括各学生社团代表、社联常委,其他组成人员将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第十一条参选社团代表按规定在评选大会上进行参选陈述和答辩;评委会综合各个方面的表现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投票。
第十二条评选过程分为四个步骤:
1、社团向社团联合会递交书面评优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各社团所递交的十佳社团申报材料必须包括本社团的介绍、定位,社团各项活动的申报表,还有各个社团的工作大事记,工作总结,所获荣誉,社团今后发展的方向,以及前景等,其它部分可由各社团自行决定,于规定时间完成并递交至社团联合会办公室。过期视为自动弃权;
2、社团联合会根据考核得分由高到低确定十佳优秀社团名单,如果有分数重合的,以社联的评分为优进行最终排名;
3、十佳优秀社团名单报送校团委批准;
4、名次和分数初次确定后,有异议的社团应在7天内,提供确凿证据和充足材料,向校社联申请复议,复议过后,校社联将公布评比结果。
(一)社联评分部分(满分为75分)
社团评优过程主要由主席团主持,具体的统计评分由监察部、财务部执行;社团评优实行量化记分.
第十三条社团活动综合评分(50分)
1)社团联合会活动参加情况(20分,有加分的加满为止;)
总体要求:服从社团联合会的领导,严格按社团章程办事。社团活动需事先向社团联合会递交活动计划及经费预算,经校团委及社团联合会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各社团必须积极配合社团联合会各个部门的工作。社团联合会召开的各类与社团相关的会议,各社团负责人不得无故缺席,有事须向社团联合会递交书面请假。
此部分评分依据为各个社团参加社团联合会举办活动的情况。具体根据社团联合会办公室之日常活动签到记录给分。凡有无故不到、迟到、早退等情况,按情况扣除该部分分数。
①对校团委和社联的工作和活动有重大贡献的视情况成效,奖5~10分;
②各社团无正当理由,而拒绝承担校团委和社联布置的工作任务,或在执行任务中有严重失误的最高扣5分;
③对社团出勤率方面的考核(基准分为10分)。社联对各社团的会议出勤情况进行考评,缺席一次扣1分直到扣完为止。
2)活动开展方面(20分,加满为止)
总体要求:社团在每学期开学初两周内向社团联合会递交学期工作计划,放假前递交工作总结,大型活动要单独上缴计划和总结。
①针对各社团所举办的活动社联将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相应的加分:
(1)每次大型活动加2分,其相应的活动形式有:大型讲座、校外交流活动、校外调研、比赛、出版刊物、全校的舞会等活动。
(2)每次常规活动加1分,其相应的活动形式有:针对会员的各项活动、主题展览和主题宣传活动等。
(3)对各社团每次的特色活动(被社联认定为该社团的特色活动的)加3分。
对于各社团的一些其他活动形式,社联将根据具体情况对其进行合理的划归,同时对其进行相应的加分。
②社团递交工作计划和总结情况5分:
(1)社团能够按时递交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3分;
(2)社团在大型活动后能够及时递交财务报表和总结2分;
3)社团活动(针对各社团的特色活动及大型活动)的效果5—10分:
①对讲座类的考核标准为:
(1)活动的平均到座率在85%-100%(包括85%)的加10分;
(2)活动的平均到座率在60%-85%(包括60%)的加8分;
(3)活动的平均到座率在40%-60%(包括40%)的加7分;
(4)活动的平均到座率在40%以下的加6分;
②对非讲座类的考核标准为(由社联组织人员形成评定小组对各社团的相应活动进行打分):
(1)社团该活动深受会员喜欢,多数会员对社团工作满意,无意见投诉4分;
(2)社团工作有特色,具有开创性2分;
(3)社团该活动注重培养会员的相关素质和能力4分;
第十四条宣传工作方面(15分,加满为止)
总体要求:宣传品(网络、海报、传单、节目单等)对外张贴,需经社团联合会批准。
1、在校级及其以上的宣传媒体上进行宣传将视情况酌情加分(3~6分);
2、在宣传方面出现一次不符合规范的宣传内容的将依据一下标准进行扣分:
(1)协会的相关宣传内容未严格按照校团委、社联的要求执行的每次扣2分,直到扣完为止;
(2)不在学校规定的宣传地点从事宣传活动的每次扣1分,直到扣完为止。
3、在社团网站上发布本协会工作、活动或者其他的一些文章和相应图片的可以酌情每次加分(1~2分)。
第十五条财务制度方面(10分)
总体要求:社团会费收缴必须按照社团联合会制订的标准,开、取应盖有社团联合会公章的收据。支出要有明细的账目并有原始凭证,做到专款专用。
1、社团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社团联合会制定的会员费收取标准收缴会员费,并能按期上缴相应的票据到社团联合会进行统一核实(3分);
2、社团会员费必须全部用于本社团的针对会员的发展和协会建设方面的开支,无任何违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中会员费使用规定的行为(1分);
3、社团接受的任何捐赠、赞助都必须如实上报社团联合会,并全部用于本社团的发展建设和活动(1分);
4、社团建立了清晰的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账目清楚,支出合理;财务清单、报表及账本及时上交到社团联合会,并能主动配合社团联合会的财务检查,社联根据其实施情况酌情进行加分(0-5分);
5、财务账单必须属实,如发现做虚假账本,财务管理混乱的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分(最多扣5分);
(二)社团质量调查(满分为75分)
第十六条社联将制作社团质量调查表,并独立的展开调查。相应的调查表将在评比开始前一个月制作完成(具体的调查内容将根据情况而定)并及时的展开相关的调查工作。这部分的满分为75分,社联将根据调查表了解广大同学对社团的评价,并把相应的分数加总到社团评比的综合得分中。
(三)社团陈述和答辩(满分为100分,附选票)
第十七条社团陈述
1内容:参选学生社团一旦确定,参选学生社团须根据本社团一年来的工作状况,陈述社团工作。
必须包括的内容:社团简介、组织团队建设、开展特色活动、服务会员、服务学生情况;
可以包括的内容:突出奖项、优秀个人、先进事迹、感人事例、与众不同的特点;
2方式
必须:准备发言稿,提前提交电子版
可以:配乐、可采用ppt等形式展示,可在现场摆放站板,但是都要提前声明。
3时间
以实际公布为准,陈述的具体时间在5分钟左右。
第十八条社团答辩
1提问由社联常委提问问题2-3个(所提问题应与社团的相关工作相联系)
2投票由评委组员投票
社团代表所进行的答辩应该充分的体现所代表的社团的意愿,并有针对性的回答社联所提出的问题.
第十九条评分办法
相关评比细则:
考查内容分思想内容、语言表达、仪态表情、综合印象四部分:
1.内容思想:要求演讲内容紧扣主题,思想积极向上,富有真情实感。
2.语言表达:要求尽量脱稿演讲,语言规范,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表达流畅,激情昂扬。
3.仪态表情:要求衣着整洁,仪表大方,举止得体。
4.综合印象:由评委根据演讲选手的临场表现作出综合演讲素质的评价
由参加社团大会的学生社团代表根据参选学生社团的表现进行投票。把相应的社团名字填写在选票上,在各社团答辩结束后,评委们根据他们的综合表现写出10个十佳社团。社联将把各社团的所得票数a进行现场汇总,并把他们的得票转化为相应的分数a,其转化公式为:a=100a/c (c为现场评委的人数)
第二十条分数加总
权重比例:
将学生社团最后的陈述和答辩的得分为a;
社联考评结果得分为b;
社团质量调查得分为c;
最总得分为:a+b+c
总分相同时,按照社联考评结果为优。
评选结果
第二十一条根据综合评分,取前十名,评为年度十佳优秀社团。
第二十二条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对获奖社团颁发十佳优秀社团荣誉证书。
第二十三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二十四条如在评比过程中出现有争议或新的情况,由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另行讨论决定。
第二十五条本细则(施行)的具体修改权属于社团联合会,并对此细则享有最终解释权。
学生社团规章制度篇十四
社团部规章制度
社团部成员以学生会总章程为工作指导。本制度如与学生会总章程有冲突,以总章程为准。
社团部全面展开学生社团日常工作管理与活动,具体工作职能为以下几个方面:
1.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繁荣学院文化氛围。
2.对院内学生社团进行日常活动管理、扶持及监督,协调好各社团之间的关系。
3.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社团活动月,服务和凝聚学生社团。
4.全面负责每年度社团的考核工作,协助院团委对学生社团及个人进行评比和表彰。
1.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善于处理各方关系。
2.交际能力强,有良好的大局观,性格积极开朗,遇事乐观向上。
3.有较强的团队合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文件资料整理和反馈的能力。
4.具备认真负责的态度、踏实稳重的品质、对待学习和工作乐观积极。
5.具备创新思维、创新精神、创新意识。
1.社团部成员职责分配制度
(1)部长:根据学院院需要,结合社团部特点,合理安排本部活动,优化配置人员,并对主席团负责。
(2)副部长:协助部长,及时总结部内工作,并做好与其他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 2.正副部长选拔制度
每年由学生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3.成员选拔制度
成员选拔制度:由部长副部长根据社团部的工作性质进行公开选拔,成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后可根据具体情况作相应调整。 4.成员评优制度:
(1)成员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端正的工作态度、吃苦耐劳的工作精神、较强的责任感以及团队合作精神,时刻注意维护学院学生会社团部的良好形象。
(2)成员积极参加院部活动,工作成绩突出。
(3)成员期末综合测评成绩居全班前50% 。 5.成员辞退制度
本部部员提前退出,须首先向部长提出申请,说明理由,
部长批准后再主席团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推出。
1、会议制度
(1)每周至少安排1次会议,由部长安排下一阶段工作,副部长作阶段性工作总结,成员可对工作情况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2)会议需专人做好会议记录整理与存档工作。
全体会议我部成员须准时参加,无故不得缺勤,有特殊情况者应提前向部长请假。
(3)会议期间全体成员需遵守会议纪律,不得吵闹喧哗。
2、值班制度
部内成员应记清值班时间,值班人员由部长或副部长负责安排,应对特殊情况应灵活调整。
3、请假制度
大型活动和全体会请假直接报请秘书长,值班和部门会议都小型活动请假报请副部批准。
1、部门谈心制度
每月部门成员至少自主安排一次与部长副部长的谈心交流活动,活动时间地点自定,旨在加深本部部长、副部长与成员们的沟通交流。
2、部门互评制度
每月本部各成员通过书面方式交流评价本部其他成员的工作表现,从而促进成员工作素质的完善与工作能力的提高。
1、临时购买的发票预先垫付,发票写清事项后交由生活部负责。
2、活动中造成重大失误者影视具体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3、本部成员综合测评成绩应居班级前50%。
4、懂礼貌,守规矩,严格要求自身言行,突出学院良好的精神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