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房屋买卖协议书(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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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房屋买卖协议书篇一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 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 平等、自愿、 公平、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共识签定本合同 共同遵守共同执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位于给乙方,房产证号为:赤房权证赤镇公售字第1535新号 ,建筑面积为: 114.21 m2(以该房屋产权证标注面积为准)年(以该房屋产权证标注年代为准),产权人为 石奎山 ,售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金额 贰拾万 元整 。规划用途为住宅 ,此价格包括室内装修、屋内固定设施,附件一具体约定的物品和本楼房相应小棚 签定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购房定金(大写金额) 肆万 元整 。
第二条 付款方式:( √ )全款 或 ( )贷款
(一)全款付款方式的: 20xx 年 03 月 10 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首 付款人民币(大写) 壹拾捌万 元整 (含定金),过户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房款人民币(大写) 贰万 元整 。
(二)银行按揭贷款方式付款的: 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大写) (含定金), 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大写) 元整,剩余房款人民币(大写) 元整,乙方向【银行】【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二手房贷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乙方因自身原因贷款未能获得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双方同意按照第 种方式解决:
1、乙方50日内自行筹齐剩余房价款,以现金形式支付给甲方;
2、乙方继续申请其他银行贷款,至贷款批准,其间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3、本合同终止,乙方支付的定金和房价款甲方应如数返还,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申办贷款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咨询费)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关于对房屋产权过户及物业交割的约定
1、产权过户时间:月 日之前甲、乙双方共同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审批通过后15日内),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由 甲方 承担,甲方应当协助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手续。
2、物业交割时间:甲方于收到全部房款后日之内将房屋内物品搬清(补充 协议约定时间),将房门钥匙、水卡、电卡、(附件一具体约定的物品)及其它 一切相关手续交给乙方,并结清之前的'电费、水费、取暖费、物业费、天然气费 及其它一切应交的费用。
第四条 甲、乙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对其所出售的房屋具有绝对产权,符合国家有关房屋(存量房)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产权过户时无产权纠纷、无抵押、无查封,可以自由买卖过户,卖出后不得和乙方发生产权纠纷,如果和乙方发生产权纠纷,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如果该房屋产权有抵押,甲方必须在该房屋产权过户之前到相关部门解除抵押。
2、甲方应保证该房屋交付时符合国家规定(不得恶意损坏房屋设施),并保 证该房屋未出租或承租人已经放弃优先购买权。
3、甲方应保证签定本合同后7日内,将该房屋办理产权过户和办理贷款所需要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提供给乙方。如果证件是假证或无效证件,其责任自负,并保证按时到场办理该房屋产权过户和贷款手续。甲方收到全部房款后30日内,将户籍迁离本房屋。
(二)乙方义务
1、签定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定金。
2、乙方保证签定本合同后7日内,自行准备好该房屋办理产权过户和办理贷款 所需要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果证件是假证或无效证件,其责任自负,并保证按时到场办理该房屋产权过户和贷款手续。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收到定金后,甲方不得随意变更该套房屋价格或不出售此房、不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同意无条件的双倍返还乙方所交的定金共计: 捌万 元整 。若乙方违约,不购买该房屋,则乙方无权要求甲方退还已交定金,该定金归甲方所有。
(二)甲方收到房款(部分或全部)后,若甲方违约不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或 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甲、乙双方义务(一)甲方义务约定,甲方不仅要退还已经收 到的全部房款,还要以所收到房款的 20 %作为违约金赔偿给乙方。
(三)乙方支付房款(部分或全部)后,若乙方违约不购买该房屋或违反本合同 第四条甲、乙双方义务(二)乙方义务约定,乙方应以所支付房款的 20 % 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甲方扣留违约金后,将剩余的房款一次性退还乙方。
(四)如果甲方逾期交付该房屋,或未能按约定日期到场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和贷 款手续,给乙方造成损失,损失以日计算,每违约一日,甲方均应按该房屋成交 价格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20个工作日,乙方可以解除本合 同,甲方承担本合同第五条违约责任(一)(二)规定的违约责任。甲方交付房屋时,应到相关部门结清与该房屋有关的相关费用,不得拖欠费用,否则甲方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乙方无关。
(五)乙方对甲方所售房屋的真实情况和价格,以及房屋附属设施充分了解均无 异议。如果乙方逾期支付房款,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给甲方造成损失,损失以日 计算每违约一日,乙方均应按逾期房款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乙方 付款逾期超过20个工作日,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定金,甲 方不退还。同时乙方还要承担本合同第五条违约责任(一)(三)规定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不可抗力因素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依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 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 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 30 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第七条:解决纠纷的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2 )种方式解决。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合同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协议:
是以家庭为单位的第【 壹 】套楼房。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山西省房屋买卖协议书篇二
甲方(出卖方):
乙方(买受方):
丙方(居间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委托丙方代理并见证甲乙双方之间的买卖行为,共同订立本合同,以兹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屋信息描述
一、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北京市,该房屋用途为,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该房屋产权证标注面积为准)。该房屋已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产权证书,所有权证号为 字第号,所有权人为 。
二、房产权属转移时,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二。
三、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产权属状况、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该房产已做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
第二条 房屋成交价格及付款方式
一、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该房产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此价格包括:房价款□ 公共维修基金□ 室内不可移动之装修□ 空调□及其它 。
二、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认可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付款:
1、 现金支付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当日,预先支付总房款的%,即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作为保证双方履行合同的定金,该笔款项自支付方之日起视为定金已经支付,该定金待过户当日,自动转为购房款;
2)甲乙双方在丙方协助下办理立契过户手续的当日,乙方将总房款的60%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 甲方在缴清本合同第五条第三项房屋交付前各项费用后,当日乙方将总房款的10%人民币 元整支付给甲方 。
2、 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当日,预先支付总房款的%,即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作为保证双方履行合同的定金,该笔款项自支付方之日起视为定金已经支付;
2)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 日内,另外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连同先前支付的定金一并作为首付款。乙方应将该房产的首付款(该房产的成交价格减去银行实际贷款额)采用以下三种方式:1、暂存丙方指定帐户,待房屋产权过户当日,划入甲方帐户□;2、乙方将首付款直接划入甲方指定帐户□;3、暂存银行开立的监管帐户内,由银行监管该部分资金,待房屋立契过户手续完毕 日内,连同贷款额一并支付给甲方。此业务必须由甲乙双方与丙方另行签订交易资金监管委托协议□。
3)在银行批贷手续完成时,甲乙双方必须配合丙方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由丙方持相关证件材料,协助甲方办理剩余房款的收付事宜,乙方的银行贷款额会由银行内部自动转入甲方所开帐户。
三、关于税费
1、本合同履行期间内,甲乙双方自行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自行缴纳各项税、费,丙方协助甲乙双方进行相关税费的确认及计算工作。税费分担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见附件一;
2、甲乙双方所交税费可由丙方代为缴纳,相关部门所开具的完税凭证、行政事业性收据、工本费发票等单据,待代理事项完成后,由丙方交付给付费的一方。
第三条 居间服务报酬的支付方式
因甲乙双方基于丙方的媒介服务而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丙方有权收取相应的居间服务报酬,因此甲乙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按附件一约定的数额和比例,由 方向丙方一次性支付相应的居间服务费及代办过户费。
第四条 权属过户委托事项及相关费用
一、甲乙双方办理权属过户的所有证件资料准备齐全,由丙方提供权属过户代理服务,权属转移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税费的`缴纳以本合同第二条第三项内容中的约定为准,甲乙双方按约定内容缴纳。未做出约定的,以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二、如需要办理银行贷款,由丙方提供合作银行及贷款服务,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费用,具体支付费用的种类和金额见附件一。
第五条 房屋交付
一、甲方应在办理完立契过户手续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产交付给乙方,并由丙方协助甲乙双方办理该房产的物业交割手续。
二、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物业交割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甲方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评估值,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三、该房产交付前,因该房产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费用,由甲方承担;该房产交付并签订《物业交接单》后,因该房产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由乙方承担。该房产交付时,甲方应提供上述费用交纳的缴费凭证。
四、如该房产原产权单位要求立契过户前签订物业、供暖协议并提前预付物业、供暖费用的,乙方应按照原产权单位要求办理。
五、甲方交付该房产的装修、设备状况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第六条 甲、乙、丙三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所提供该房产资料的真实性和齐全性,并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委托上市房屋交易的合法权利。
2、甲方保证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上述房屋不再另售第三方,否则,除应支付给乙方的违约赔偿外,还应支付给丙方总房款的3%作为居间服务报酬,如已由乙方支付给丙方,则甲方应按此比例和数额支付给丙方。
3、如乙方需要申请银行贷款,甲方应保证随时配合乙方及丙方按时到银行提交资料并签字。
4、在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必须按约定时间与乙方共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交易过户手续,按期如数缴纳合同第二条第三项内容中约定的由甲方缴纳的税费,超过期限视为违约。
5、甲方保证该房产在交易时没有权利瑕疵,不存在抵押、欠缴税费等情况。若有银行按揭,手续应已在本次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导致第三方主张权利,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代理费。
二、乙方义务
1、乙方承诺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有效。
2、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期如数支付购房定金、购房款及由乙方缴纳的税费。
3、提供该房产过户交易和银行贷款时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
4、若乙方申请银行按揭贷款,需及时向丙方提供贷款所需资料并到场签字。
5、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代理费。
三、丙方义务
1、见证并监督本合同的执行。
2、代办该房屋过户、贷款的相关手续。
3、在甲乙双方已交付丙方过户所需各项税费的前提下,代为缴纳。
4、甲、乙双方发生违约或争执等情形时,应出面予以协调;协调无效时,应采取中立态度,并证明事实。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若因甲方原因不将上述房产出售给乙方或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执行或被迫解除,甲方应按上述所收的定金以双倍金额赔偿乙方;若应乙方原因违约,不购买该房产,则无权要求返还已付定金,该定金归甲方所有。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一项“甲方义务”除第(2)条外,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及额外产生的费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担,如因此给乙方和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予赔偿。
三、若甲方逾期交付该房产,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均应按该房屋价格的万分之五向乙方交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三日内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甲方违约条款处理。
四、若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均应按逾期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三日内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乙方违约条款处理。
五、在办理立契过户和银行按揭贷款过程中,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单方延误而致使其他方遭受损失,则视为延误方违约,按本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处理。
六、如因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致使该房屋买卖事宜最终没有达成,甲乙双方所付的服务代理费均不予退还,应由责任一方承担全部丙方服务代理费,如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责任,则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的丙方服务代理费。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协议自行终止,三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在本协议终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已收房款全额退还乙方,丙方则应将甲、乙双方提交的相关过户所需证件和已支付的代理服务费退还提供方和支付方。
第九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的争议事项,三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三方同意按照第 种方式解决该纷争。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任何一方有权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附件一:相关税费明细;附件二:家具装修清单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补充:1、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双方签定本合同之日后甲方协助乙方与物业沟通进场装修事宜。
2、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90日内过户,如不能如期过户则甲方支付违约金的比例为:首期付款的每天万分之五(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丙方:
公司盖章:
经纪人签字: 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
客服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山西省房屋买卖协议书篇三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以上______人是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的共有产权人。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座落在_______________位于 号楼第____层 户,共______,房屋结构为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
乙方对甲方所要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
第二条、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家庭共同财产。
原建房售房单位允许转卖,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
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三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 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 元整。
第四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甲乙双方同意以现金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并已在____年____月___日将全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 元整交付甲方,付全款付款当天甲方开出收款收条给乙方,并注明收款数额及款项用途。
第五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及逾期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金。逾期不超过30天,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_10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30天,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10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并在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实际交付之日起_15_天内交付房屋。
2.终止合同,甲方将乙方累计已付款全额还与乙方。
赔偿损失等同于乙方全额的房款。
再按_10%_利率付给乙方利息。
第六条、本合同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 公证处公证;
但本合同不经过任何法律公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公正费由乙方负责。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中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需由甲方,乙方,见证方三方共同签字后方能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份,一份_____张。
甲方产权人及甲方委托代理人共持一份,乙方一份,见证方____________一份,留存备查。
第八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签定本合同后,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
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解决纠纷。
1. 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由甲方,乙方,见证方三方共同协商解决,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
购买方:
见证人:
山西省房屋买卖协议书篇四
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典》和山东省省直机关房改政策,甲乙双方就山东大学集资建房购房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决定采取集资建房的办法建设教职工住宅。乙方同意接受《山东大学集资建房分配方案》,自愿决定参加山东大学集资建房购房。
二、甲方应在住房分配前向乙方提供集资建房的规划方案、楼座位置和楼房的户型。乙方依据《山东大学集资建房分配方案》的规定参加集资建房选房积分排队,有校外房改房的住户,需产权单位与山东大学签定住房返售协议,不能签定协议者,取消其排队选房资格。积分排队公示三榜后,依据甲方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选房。选房前乙方领取《山东大学集资建房选房通知书》时交付订金壹万 元。乙方于选房前可以放弃选房权,但在选到住房,集资建房通知书经甲方确认后,所交订金转为定金,乙方不得弃权,否则,乙方所交壹万 元定金甲方不再退还。乙方选房后如因甲方原因致乙方最终不能入住,甲方须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如无上述违约情形,定金抵作购房款。
三、乙方在选到集资建房宿舍楼单 元室后,由甲方在发给乙方的《山东大学集资建房选房通知书》上签字盖章确认。在甲方通知交纳集资房款前乙方需将原住房的房产证件交学校房改办公室。选房结束后,由甲方张榜公示选房结果,对弄虚作假者,甲方有权收回其所选住房。
四、乙方根据自己所选住房,按照建筑面积加分摊面积预算价款为 元。若选到顶层带阁楼的住房,必须同时交纳阁楼预算款,阁楼预算房款暂按住房预算价格的60%交纳,地下室按所选楼号按单 元和房号搭配分配,依据其建筑面积按住房预算单价房款的50%交纳预算房款。预算房款共计 元.预算房款自选房之日起10日内一次交齐。逾期未交齐预算购房款或选到住房后因个人原因放弃,所选住房由学校另行分配,除定金不予退还外,甲方将于本次分房工作结束后退还乙方已交预算房款,不计利息。
五、在工程竣工后,甲方将经过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乙方必须在领到住房钥匙后90日内将原住房交给甲方,乙方保证除上述房屋外,没有其它房改房和公有住房,否则,甲方将不再给乙方办理相关的购房手续并收回乙方所选集资房。若乙方不按时交回所选集资房,乙方同意自上述90日期限届满后,甲方按集资房建筑面积当年的成本租金的4倍每月在乙方工资中扣除集资房的租金,直至乙方交回原住房或集资房为止。
六、集资房经评估后,乙方所购住房面积、售价按照届时山东省省直房委办确定的评估结果执行,超标面积暂依据省直房委办3号和鲁政办发21号文件执行。甲方按照届时山东省省直房改的有关政策为乙方办理购房和换购房手续,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依据该评估结果结算购房款,多退少补,集资房款结算完毕,甲方再向乙方发放个人《房屋所有权证》。
七、在甲方发放集资建房钥匙前乙方调离山东大学或出国逾期不归,甲方取消乙方购房资格,收回乙方所选集资房,退还乙方已交预算房款和定金,不计利息。
八、在楼房建设过程中,乙方未经甲方和施工方允许,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干预和影响楼房的正常施工和管理。乙方可以通过学校房改领导小组和基建处对施工过程和建筑质量进行全过程的了解和监督。
九、乙方对房屋装修不得破坏建筑主体结构和公共设施,因乙方改造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所建集资住房全部实行物业管理,乙方入住后必须服从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十一、本协议书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并共同申请山东省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甲乙双方均担。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__ 年 月 日__ 年 月 日
山西省房屋买卖协议书篇五
出卖人:身份证号:
买受人: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房产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自愿出售甲方所有的位于的房产给乙方。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房屋所有权证号为长房权字第号。同时,甲方将其自有使用权的车库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一并卖予乙方。甲方保证此房产一切情况介绍属实,承诺和保证此房产没有其他权利瑕疵。同时物业交接前需付清甲方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供暖、通讯费。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如有产权共有人的已征得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对本房屋的现实情况已充分全面了解,乙方愿意购买上述房屋。
第二条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产及车库的成交价格为: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 元。
第三条办理过户及房屋交付。
1、乙方在签订买卖合同同时即交易过户日一次性付完房款人民币______ 元。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乙方应将交易的'房产及车库交付给乙方使用。
3、甲方收到购房款后向乙方出具收据。
4、甲方应于交付房屋同时将水费、电费、燃气费、宽带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费等费用结清,并将单据及相关卡折交给乙方。
第五条税费承担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房屋所有权更名过户所需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房屋及车库出售给乙方的前提系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房屋所有权更名过户所需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更名过户所需费用必须由甲方负担时,乙方应按照甲方所交费用的金额在本合同购房款之外另行向甲方支付。
第六条本合同第二条所列交易成交价格,不包括房屋内的家具、家电以及其他私人物品。
第七条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均有积极办理产权更名过户的义务。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如未能在生效当天向甲方支付约定的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及车库的,每逾期1日按房屋总价款3‰计算违约金给付乙方。逾期超过1个月,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自接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3日内,返还乙方所交房款并承担房屋总价款30%的违约责任。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房屋交付最后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房屋总价款3‰的违约金。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达成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未达成一致的,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任何一方违约除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守约方损失外,还应赔偿守约方因此支付的诉讼费、交通费、差旅费等费用。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山西省房屋买卖协议书篇六
卖房方(甲方):
购房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拥有独立产权的位于 市 区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整)出售给乙方。 已方愿意以上述价格向甲方认购该房,并以购得的上述房屋向中国 银行 分行申请购房抵押贷款。
二、甲方承诺:
1、向乙房申请购房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资料以备查核。
2、保证对出售的房屋拥有独立产权。如果该房屋为共有房屋,则必须取得其他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出售书面文件。
3、保证该出售房屋未予出租。因出租所产生的任何问题由甲方承担并负责解决。
4、自签订本协议起,保证将该房屋按约定价格售给乙方,期间不得反悔或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
5、按照前述业务的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
6、在办理产权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持有。
三、乙方承诺:
1、向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料以备查核,并依规定支付费用。
2、保证按原约定价格向甲方购买前述房屋,并及时将贷款所得支付甲方之售房款。
3、将所购房屋向贷款银行申请抵押贷款。
4、按照前述业务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并承担各项费用。
5、在办理房屋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其认可的机构持有。
四、本协议以乙方向贷款银行申请购房抵押贷款获得批准为正式生效条件。如果贷款银行认为乙方的借款申请不符合条件而不予批准,则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甲方若向乙方收取定金,应如数退还给乙方。
五、如果贷款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不足申请贷款额的70%,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否则,乙方应履行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六、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违约,拒绝将房屋出售给乙方,应向乙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2、如果乙方违约,贷款申请获准后没有向甲方购买房屋,应向甲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七、本协议的定立、履行、接触、变更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壹式肆份,双方搁执壹份。有乙方交贷款银行或其认可的机构壹份。
十、特别约定:
甲方:乙方:
甲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已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