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园员工工作制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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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园员工工作制度篇一
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主要是依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着重从五个方面对党员进行评议: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每年民主评议的主题,可以根据现阶段党内工作重点、本机关工作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来确定和调整。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局机关党委的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评议时间相对集中,每年进行一次。
1.认真学习,搞好思想教育。以党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有关文件为基本内容,也可结合实际开展理想宗旨教育、党风党纪教育,为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奠定思想基础。
2.联系实际,搞好个人对照检查。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肯定成绩,找准存在的问题及根源,进行自评,并形成个人总结材料。
3.开好党内民主生活会,认真进行评议。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互评。评议中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避免不负责任的评功摆好。同时也可采取适当的方式,听取非党群众的意见。
4.党委、党支部综合分析、定格。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对每个党员的评价和反映进行综合分析,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各支部评议综合情况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在支部评议中拟定为“优秀”或“不合格”的党员,需上报党委讨论后定格。
5.表彰优秀党员。 对民主评议合格党员,由党支部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报上级党委批准,进行表彰。
6.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经评议认为是不合格的党员,党支部应区别不同情况,提出限期改正或者劝退、除名的意见,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报党委审批。具体程序严格按党内有关规定办理。
党员民主评议的档次为:优秀党员、合格党员、基本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
在民主评议中,按照党章对党员的要求和上述各项内容,对每个党员逐个评议。凡是做到或基本做到了的,即可评为合格党员或基本合格党员,表现突出的可评为优秀党员。凡是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或不过组织生活,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以及长期消极落后,不履行党员义务,不起党员作用,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党员,均应评为不合格党员。
陵园员工工作制度篇二
一、保卫学校:外人进校必须进行登记,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校。晚上和周六周日对各教学楼、办公楼、前后操场等要经常巡视检查,保证安全。物品出校门必须有相关领导签发的出门证。
二、饮水供应:按时为师生供应热开水,作好热开水的'管理工作,防止发生烫伤事故。
三、收发信报:收发信件、报刊杂志,写好名单交有关办公室和人员。
四、接喊电话:来电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或记录下来再转告。不得贻误,影响工作。
五、打扫卫生:打扫传达室、校门口、及附近的地面卫生,确保环境干净、整洁。
六、大楼开闭:上班时准时开启学校各处大门。下班时检查学校各处门、窗,按时锁门。
七、传达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工作中既要坚持制度,又要热情接待,态度各蔼,文明礼貌。
八、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维护好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上级来校联系或检查工作,门卫应热情接待,并及时通知有关领导。
陵园员工工作制度篇三
出纳工作制度,是日常经济生活中,要求出纳人员必须遵循的办事规程或行为准则。其主要内容通常包括五个方面的要求:
(一)出纳工作应该由指定的专职或兼职人中担当。根据钱、账分设的原则,会计和出纳不能由一人兼任,以便分清责任。在比较小的单位里,单位负责人也不宜兼任出纳人员。出纳人员除了登记现金日记账之外,不得监管总账或支出明细账,但可以监管其他同现金没有直接联系的账簿,如固定资产账等。不是出纳人员,不得直接收付现金。
(二)出纳人员应该根据审核过的会计凭证办事银行、现金收付,审核工作应由会计主管人员或其他指定的`会计人员来担当。有些开支项目是按预算计划执行,并有明确开支标准的,出纳人员可以先付款、后交他人审核。银行或现金属于收入性质的,还应同时开给发票或收据。
(三)出纳人员应根据业务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每天业务结束后,应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并核对相符。
(四)认真复核原始凭证,加强对现金收付的监督。根据现金管理制度规定,不可设立“小金库”、不发生个人借支公款、不相互借用现金、不假借用途套取现金、不以个人名义存取公款。
(五)确保现金账实相符,不得以白条顶替库存现金。如果发现库存现金有盈余或短缺情况,应先记入往来中作待处理,然后查明原因,分别情况处理,不得私下取走或补足。
陵园员工工作制度篇四
1、 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物流公司员工行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企业执行力和核心竞争力,特依据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制订本条例。
2、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职级的正式合同工、试用期合同工及劳务派遣员工。
3、原则及定义
3.1公司本着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的原则,实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引导员工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员工的日常行为。
3.2公司对员工的各项处理决定应当公开进行,但涉及到个人隐私及公司商业机密的除外。
3.3公司对员工违纪处罚应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根据情节轻重,由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依据本办法进行相应的处罚。
3.4员工对公司的处罚决定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若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在异议,应于接到处分决定后3日内向综合部提出书面申述意见,也可直接向上一级部门申述。
3.5员工对管理人员的违规管理,可向上级部门检举。
4、流程
4.1员工符合奖惩标准需进行奖惩者,由受奖惩员工所在部门依据该员工的需奖惩情况填写“奖惩申请单”,书面向上级部门提出奖惩本部门职工的建议。
4.2物流公司综合部对受奖惩员工所在部门填写的“奖惩申请单”及提出的建议,进行审核后向集团公司上报,经集团公司批准后实施。
4.3奖惩申请批准后由物流公司登记、存档,三级、四级奖惩同时进行通报。
5、奖罚方式及等级
5.1奖罚方式分为:通报表扬(批评)、经济处罚、辞退
5.2员工奖励分为四个等级:
一级: 表扬
二级: 嘉奖
三级: 记功
5.3员工惩罚分为四个等级
一级: 批评
二级: 警告 处罚20元 处罚30元
三级: 记过 处罚80元
四级: 记大过
6、行政奖励标准
6.1公司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表扬。
(1)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特殊或重大交办任务者。
(2) 维护团体荣誉,有具体事迹者。
(3) 热情服务,好人好事有具体事迹者。
(4) 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
6.2公司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嘉奖。
(1) 对于公司管理,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有成效者。
(2) 节能降耗有成效者。
(3) 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并处置得当者。
(4) 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之案件者。
(5)具有其他较大功绩,足以表扬者。
6.3公司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记功。
(1) 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减少损失者。
(2) 保护公司财产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实际功绩者。
(3) 维护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
(4) 具有其他重大功绩,足为其他员工之表率者。
6.4公司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记大功。
(2) 创新发明方面,对公司确有重大贡献者。
(2)一年内记功三次者。
(3)具有其他特殊功绩者。
7.1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者,给予警告。
(1) 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躺卧、睡觉者。处罚300元
(2) 因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3) 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4)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5)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者。
(6) 衣冠不整,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者。
(7) 语言不雅及其他不良行为影响公司形象者。
7.2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者,给予记过。
(1) 因疏忽导致设备或物品材料损坏或伤及他人者。
(2) 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者。
(3)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私利者。
(4)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者。
(5) 未经允许,在中午时间喝酒者。
7.3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者,给予记大过。
(1) 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2) 泄漏公司商业机密者。
(3) 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者。
(4) 擅自变更工作方法导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5)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者。
(6) 违反安全规定措施导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7) 造谣生事,散播谣言导致公司形象严重受损者。
(8) 未经允许参加合作单位(如汽车修理厂等)宴请者。
7.4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严重后果,经查证属实者,除追究经济责任、刑事责任外,报经主管部门核准,给予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1) 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失者。
(2) 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者。
(3) 无正当理由旷工满十五日者。
(4) 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者。
(5) 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拒绝接受者。
(6) 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重扰乱公司秩序者。
(7) 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导致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8) 以权谋私,收受他人贿赂,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
(9) 在公司内外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对公司声誉造成恶劣影响者。
(10) 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者。
(11) 蓄意损坏公司车辆等财物者,故意泄漏公司商业机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者。
(12) 发生重大投诉事件,在社会上造成严重负面影响者。
(13) 对投诉人打击报复者。
(14) 偷窃公司(如偷油等)或他人财物者。
(15) 以批发价截留卷烟、倒卖假烟,截留烟款,违反烟草公司规定者,导致严重后果,经主管部门核查属实者。
(16) 因过失或违规操作,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责任者。
(17) 违法犯罪,触犯刑律者。
7.5一人有两种以上违规违纪行为的合并执行。
7.6二人以上共同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根据情节分别处罚。
7.7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规违纪的,按其所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导致的后果进行处罚。
7.8部门违反本条例的,处罚直接责任人;由部门主管指使的,同时处罚该部门负责人。
7.9员工违纪有下列情形可从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1)情节特别轻微的。
(2)主动承认错误、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并及时改正的。
(3)因他人胁迫或诱骗的`。
物流员工制度范文3
1.负责管理订单中心接收、审核、打印、分发和处理订单的整个流程。
2.负责各个区域客户问题和投诉的处理和根据及跟进。
3.负责管理各类相关报表的制作。
4.执行上级关于客户的服务与运作指令。
5.每天早上九点及下午四点各跟踪货物在途信息一次,信息必须准确;如货物已到达,则发短信并致电客户收货点查询到货情况(到货时间、货物好坏、送货驾驶员服务态度、签收人等)。
6.遇到货物运输中突发情况或收货有异常则及时记录并告知客服主管与业务员,自己能处理的自己处理,处理不了一定要反映到客服主管与业务员。
7.月底审核托运站回单运输费用后与托运站进行对账,有异常情况及时反馈客服主管及业务员。
8.收集与反馈客户的意见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务。
1、 了解客户所发货物的性质(指:货物品名、数量、重量、方数、是否危险品、目的地)
2、 了解客户发货物的要求(指:货物是否不能倒放、是否怕受潮、是否易碎品、外观是否有其他要求)
3、 了解货物到货时间(指:客户要求所发货物必须在什么时间到达客户处)
1、语言
声音一定要甜美,说话语气一定要温和婉转,礼貌用语:您好,请稍等,不好意思,谢谢等
2、形象
个人形象很重要,一律不得涂指甲油穿着暴露服装,头发不得太凌乱,不得影响工作形象。要统一着装公司制服。
3、礼仪
站坐必须有礼仪形象,在办公室内不得乱靠乱躺,招待客人一定要热情大方,端庄,行为举止一定要得体不得做夸张举止,不得与人在办公室打闹嬉戏等
4、行为
客服是为客户服务也是公司的形象大使,不得泄露本公司内部保密事宜,更不能打击公司人员与其外部公司联合破坏本公司的形象及业务往来。
5、态度
工作一定要认真,一定要多思考,多反思,多为客户着想,做好每件事情,多站在客户角度去处理所遇到的每个问题,多以公司利益为重。
陵园员工工作制度篇五
岗位职责:我公司招聘两名电厂技术员,
其一:从事电力机械或与机械有关的相关专业,在电厂从事过设备管理或机械检修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工资面议。
其二:从事电力系统自动化或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有在电厂从事过电气运行或电气检修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工资面议。
任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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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投递
职位薪资:4000-5000
经验:不限
学历:本科
类型:全职
电气方向
1、负责电厂高、低压线路、电机和电气设备的安装、修理与保养及技术工作;
2、熟悉电力、电气设备的用途、构造、原理、性能及操作维护保养内容;
3、对各种电气设备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建立健全技术挡案和设备台帐;
4、按要求参加所修设备的大、中、小修及倒闸操作和技术管理工作;
司炉、汽机、工艺方向
1、熟悉发电厂工艺流程及有关技术要求;
2、了解汽轮机原理,锅炉原理,电站集控设备还有全厂的烟风汽水流程图;
3、根据规定进行锅炉、汽机及热力系统的.操作和运行,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根据工艺要求,进行热力计算和技术管理;
5、做好效益分析和精细化管理。
基本要求
1、20xx届及往届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
2、学习成绩在级部前2/3名次内,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3、英语水平四级及以上优先。
4、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及刑事等处分处罚。
专业要求
能源与动力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面试通知将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您简历中的邮箱里,请确保邮箱的有效性并及时查收,谢谢您对太阳纸业的关注!我们诚邀您的加入!
陵园员工工作制度篇六
1、充卡员应具有廉洁自律、公正无私、热情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品德和工作作风。
2、充卡员每天三餐开饭前半小时到达充卡房①方便学生饭前充卡。②检查两食堂的终端卡机及机房的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如发现故障能处理的应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向总务处、信息中心汇报,请求维修。
3、每餐开完饭,点好现金、打好单、做好备份,整理好机房方能离开。
4、向师生出售饭卡,应严格按学校规定价格发售,不得随意提价或降价。
5、饭卡只限师生在食堂就餐消费用,充卡员不得给学生从卡中取走现金。教师离校、学生毕业、退学等确需退卡领现金,应由本人写领条,班主任签字证明,领导审批方可办理。
6、师生在食堂消费刷错卡,若需充卡员在电脑中冲减金额必须由食堂负责人签字方可冲减。
7、学生开户及挂失、开通必须由本人出示学生证,方可给予办理。
8、每天下午下班时,应打扫好机房卫生,检查机器设备,以备第二天早餐能正常运行。
9、当天师生充卡现金,应于当日与财务结清,并如数上交。
陵园员工工作制度篇七
为加强农村垃圾长效处置,提升本镇环境整治建设整体水平,结合本镇实际,特制订如下垃圾承包清运人员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
1、垃圾清运员必须具备爱岗敬业,认真负责的态度,吃苦耐劳的精神,遵纪守法,做好工作,有事请假。
2、清运员负责将本承包范围内垃圾房中的垃圾装运到吕城镇垃圾中转站,主要道路两旁至少两天清运一次,其它路边和村庄至少3—4天清运一次。
3、负责本承包范围内垃圾房及周边的`管理,定期清洁、定期消毒。
4、保洁工具、清运工具由承包人自带,必须确保垃圾收集设施正常,规范安全使用。
5、做好群众的宣传引导工作,指导农户做好垃圾入箱工作,对群众乱倒乱放生产、生活垃圾现象必须及时制止,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环卫所汇报。
6、完成环卫所交办的突击清运任务。
7、事故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和其它事件自行负责。
1、清运人员实行承包制,每月进行考核,如遇中心工作,必须服从统一安排。如不服从安排,工作责任心差,又不能及时完成任务,将予以调整。
2、统一着装:上班时间应按要求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如不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的发现一次扣50元。
3、实行请假制度,有事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找好代班人员。不及时请假,发现一次扣50元。
4、垃圾清运过程应按规定加覆盖网,途中不得抛、洒、滴、漏,发现一次扣50元。
5、垃圾车应装满装实,如发现有车头不满、弄虚作假行为,发现一次扣50元。
6、不按规定做好所在片区的垃圾清运工作的,发现一次扣50元。
7、不按要求做好垃圾房、中转房周边3米范围的保洁工作,发现一次扣50元。
8、每月考核由环卫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公布考核结果。
陵园员工工作制度篇八
各部(室)、**物管中心、各管理处:
现将员工工资、福利及工作制度作如下调整:
(一)员工在国家法定节日(春节3天,五一3天,国庆3天,元旦1天)上班的,每天计发10元加班费。
(二)保安员、保洁员、绿化工可按每月1天休息,也可累积分一次或几次休息,具体时间由管理处安排。
员工自入职之日开始计算工龄。
(一)保安员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到年终可享受300元工龄补贴,满二年可享受400元,满三年或以上可享受500元。
(二)工龄补贴一律在春节前发放,中途离职的,不享受工龄补贴。
(一)保安:保安班长工资分a:1100元/月、b:1050元/月、 c:1000元/月。
保安员工资分a:950元/月、b:900元/月、c:850元/月。
(二)清洁工工资分a:650元/月、b:600元/月、c:550元/月。
(三)绿化工工资分a:750元/月、b:700元/月、c:650元/月、 d:600元/月(绿化技工略)。
(四)工资级别的调整每季一次,由管理处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本季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整。
(五)试用期工资按原规定不变。
(一)在公司工作满二年的员工可根据实际情况,自由选择在小区内住宿或到小区外住宿。
(二)符合条件的员工需在外住宿的,应填写"员工外宿申请表",经审批同意后到小区外住宿,公司将不再为员工保留床位;如需重新回到小区住宿的`,应填写"员工内宿申请表",由管理处安排床位。
(三)员工外宿应确保管理处随时能联系到人,如出现无法联系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员工将承担相应的处罚。
(一)除**花园因地理位置偏僻而需保留食堂外,其余小区食堂一律取消,员工(管理处管理人员除外)每月发放240元伙食补贴,由员工自行安排。
(二)公司按"定额控制,超额自负"的原则,为内宿员工提供洗澡热水器用煤气。
(三)员工上班时用餐的规定
1、保安员就餐时间:午餐为12:30—14:00,晚餐为18:30—20:00,每人每餐20分钟;夜宵时间由管理处具体安排。保安员就餐应在指定地点,具体就餐顺序由班长安排。除夜宵外,其余时间一律不得在小区内自行煮食。日班保安员用完早餐上班,夜班保安员下班后再用早餐。保安员上班时间可由管理处根据保安员意愿及结合小区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2、保洁员、绿化工就餐时间由管理处具体安排, 一律不得在小区内自行煮食。
(四)**花园管理处设食堂工作人员一名,食堂只提供保安员、保洁员就餐,管理人员如需到食堂就餐,按每餐4元的标准自行付款。保安员、保洁员每月240元的伙食标准不包括内宿员工的热水器煤气费用。食堂需将每日、每月的支出情况公开,由就餐人员监督,就餐人员每月投票一次决定食堂工作人员的去留。
员工离职时,将领用的工作制服全部退还给所在部门,如损坏或丢失应按价赔偿。
员工离职时,如无特殊原因,应全额退还岗位保证金。
第一、二、三项自20xx年4月1日起执行,第四、六、七项自20xx年3月4日起执行,第五项由管理处具体安排。凡与本通知有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二oo三年三月三日
抄报:集团公司李副总经理、总经办、人事部
**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0xx年三月三日发
陵园员工工作制度篇九
1、加强政治、文化理论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管理水平,每周自学时间不得少于5小时,并做好学习笔记。
2、积极参加校内外的各种活动,政治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参加。
3、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或早退,有事请假。
4、各科室必须在开学初做好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每学期末做好工作总结,工作成绩记入个人业绩档案,作为提拔晋升的依据,并按制度兑现奖惩。
5、每周听课不得少于三节,做好听课记录。
6、工作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情。
7、到下面检查工作时要秉公办事、一视同仁、实事求是,无特殊情况下不在下面用餐。
8、要以校为家,正确处理好学校与家庭的关系。
9、要服从领导、听从分配,明确自已的`职责范围,除尽心尽力的做好自已的工作外,还要团结互助,发扬团队精神。
10、要廉洁自律,克已奉公,讲团结,顾大局,为实现联校本年度的奋斗目标,同心协力,奋力拼搏。
陵园员工工作制度篇十
为了加强校园卫生管理,促进学校“两个文明”建设,为我校创造一个整洁、秩序井然的'良好学习、工作环境,特制定清洁工职责及考核办法。
1、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
2、身体健康:作风正派,无劣迹。
3、服从分配:听从指挥,工作积极热情主动,保证完成任务。
4、爱护设备和劳动工具,节约能源和原材料。
5、认真执行具体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
学院公共卫生区及各绿化带
1、值勤时间:上午7:00—11:00下午3:00—5:30
2、清洁工必须在值勤时间内把自己负责公共卫生区域打扫干净。
3、垃圾桶要坚持每天清理,做到干净、卫生,垃圾道口四周做到无杂物。
4、保管好各类工具、劳保用品及各类耗材。
5、服从主管领导w袷乩投纪律。
6、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严禁将工作中拾到的破烂堆积。
2、严禁搞无原则纠纷。
3、清洁工要严格做到上午8:30以前把校园主干道打扫干净,下午值勤时间再清扫一次。
4、严禁在值勤时私自离校,做到有事请假,得到准许后方可离校。
5、严禁在上班期间进入办公室闲谈或干私活。
1、责任和工资挂钩,视工作表现发给工资,每天接受学校卫生检查,每月由后勤管理处按照考核制度等级发给浮动工资200元。
2、出现事故要追究责任并处以经济处罚。
3、清洁工责任心不强、不听从指挥、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立即辞退。
4、清洁工如提出辞职须提前通知甲方,待新人员上岗后方可离去。
陵园员工工作制度篇十一
第一条 为努力实现学院会计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学院经济活动中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会计管理,是指对会计记账、算账、报账、用账、内部稽核、会计分析、会计档案以及会计人员管理等会计事务的操作和控制过程。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稽核,是指对学院日常会计工作中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由财务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进行的内部稽查与审核活动。
第四条 学院财务人员按办学协议由各家股东方委派,根据学院会计业务需要,财务处岗位分为:财务负责人(负责全面管理、稽核、会计电算化)、主办会计(负责固定资产核算、总账报表、财务成果核算)、出纳、工资核算、消费卡管理岗位(负责工资核算、学生事务支出核算、发卡中心管理、档案管理)。财务负责人可以根据业务需要调整岗位设置,但须取得主管院领导的批准,并且符合内部稽核之规定。
第五条 财务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会计人员参加业务培训;结合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需要,对会计人员工作岗位进行定期(二至三年)或不定期的换岗、轮岗。
第六条 校办产业会计人员由学院委派,委派人员列入会计人员轮换范畴,其工资由学院财务处按月发放,不得另外享受各派入单位的人员待遇。
第七条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
第八条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财务负责人监交;财务负责人交接,由院长监交,必要时董事会可派人监交。
第九条 会计人员交接应编制移交清册,列明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收据发票、文件、会计软件数据磁盘、各种密码和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移交清册须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日期、姓名、职务、清册目录及意见;清册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十条 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在审核原始凭证时应注意:是否附合学院财务管理制度所规定的程序、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是否用双面复写纸套写、有无填制单位的公章、有无超过该收据发票限额、更正处有无加盖开票单位公章。
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办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二条 会计核算过程中,需要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具备会计凭证的所有要素,凭证的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单位、经济业务内容及有关人员签章等。
第十三条 为保证整齐装订单据,自制凭证的尽可能参照装订凭证的大小设计,以便查阅和保存。
第十四条 会计凭证、票证的购买、印刷,由财务处统一安排。对
有价凭证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簿对印刷、购买、领用的各种有价票证进行登记。
第十五条 教职工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第十六条 财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和符合学院报销程序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分为银行收款凭证、现金收款凭证、银行付款凭证、现金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
第十七条 记账凭证必须具备以下内容:填制日期、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人、稽核人、记账人、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付款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电算化记账凭证要加盖制单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及财务负责人印章或签字。
除结账或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外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如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多张记账凭证的,不附该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应注明所附记账凭证的编号。
第十八条 记账凭证的业务摘要要简单扼要;记账凭证填制完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应当自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划线注销。
第十九条 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将记账凭证连同附件按类别和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期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由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处签名或盖章。
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可单独装订保管,在封面上注明记账凭证日期、种类、编号,同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附”和原始凭证名称及编号。
第二十条 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因特殊原因需要复制时须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并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收取人员签名。
从外单位取得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财务负责人和院长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财务负责人、院长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第二十一条 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必须采用订本式账簿,必须逐日结出余额。由于实行电算化后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和往来总账每年终集中打樱
第二十二条 启用会计账簿时,应当在账簿封面上写明单位名称和账簿名称。账簿扉页上应当附启用表,内容包括:启用日期、账簿页数、记账人员和财务负责人,并加盖名章和单位公章。记账人员和财务负责人调动工作时,应当注明交接时期、接办人员或者监交人员姓名,并由交接双方签名或盖章。为保持会计记录连续性,会计人员交接时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另立新账。
第二十三条 各种账簿按页次连续、认真、正确地逐笔登记,不得跳行、隔页,如果发生跳行、隔页,应当将空行、空页划线注销或注明“此行空白”、“此页空白”字样,并由记账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第二十四条 每一账页登记完毕时,应当结出合计数(本页、本月或本年)及余额,在本页最后一行和下页第一行的摘要栏内注明“过次页”和“承前页”字样,并将合计数与余额结转次页。
第二十五条 账簿记录发生错误,不准涂改、挖补、刮擦或者用药水消除字迹,不准重新抄写。
登记账簿时发生错误,应当将错误的文字或数字划红数注销,但原有字迹必须仍可辨认,并由记账人员在更正处盖章。对于错误数字应当全部更正,不得只更正其中的错误的数字。
由于记账凭证引起账簿记录错误的,应当按更正的记账凭证登账。
第二十六条 实行电算化后,总账、明细账视核算业务量大小一个月或一个季度定期打樱
第二十七条 月末应及时结账,在“本月合计(本年累计)”栏下面通栏划单红线,年终结账后在全年累计发生额下面应当通栏划双红线。
年度终了,要把各账户余额结转到下一年度,并在摘要栏注明“结转下年”,在下一会计年度新建有关会计账簿的第一行余额栏内填写上年结转的余额,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所称会计报告,是指学院对内部、外部提供的反映学院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报表或文件。
第二十九条 财务处不得随意编制和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会计报表。任何人不得篡改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篡改会计报表的有关数字。
第三十条 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
第三十一条 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应当依次编写页码,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当注明:名称、地址、所属期间、送出日期、并由董事长、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对外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须经院长或董事长同意后方可提供。
董事长对财务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学院财务报告按月份、年度进行编制。月度财务报告简称月报,指月度计算报告;年度财务报告简称年报,指年度决算报告。财务报告应包括三部分:
(1) 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现金流量表、费用支出明细表、有关部门要求填报的其他报表;
(2) 会计报表附注;
(3) 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三十三条 现金流量表在没有另外规定时按年编制;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仅指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现金流量表及所送部门要求填报的其他报表;
第三十四条 学院应就学期、年度的财务资料及有关的计划统计等资料对经济活动过程进行比较和分析,即经济活动分析。经济活动分析应在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基础上全面、系统地反映各项经济活动情况,另外还要就学院经营过程中如何提高资金使用效果、降低费用支出及提高经济效益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经济活动分析各项指标分别由归口管理处室进行分析,财务处负责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综合编写经济活动分析报告,通过经济活动分析来寻找、改进和检查问题。
第三十五条 会计报表的'报出时间为:月报为在次月5日前报出;年报为次年元月20日前报出。月度财务情况说明书报顺延二个工作日,学期、年度经济活动分析顺延五个工作日。
第三十六条 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必须按照本院制定的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流动资产管理制度》、《财产清查和赔偿制度》等要求,进行全面资产清查和债权债务核实工作。
第三十七条 学院今后的校办产业如系独立法人且归属学院直接管理的,应按照《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进行合并会计报表。本院合并会计报表有关制度待有必要时另行制度。
第三十八条 实行电算化报表的,应设专人负责软件的操作、运用,并注意保密工作。
第三十九条 财务部门对内提供的财务报表所反映的会计信息应力求真实、准确、完整,并按照《合作办学协议》的规定,向投资者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第四十条 学院财务处应设兼职稽核人员,按会计制度规定进行内部稽核工作。
第四十一条 内部稽核,分为会计凭证稽核、会计账簿稽核、会计报表稽核三类。
第四十二条 会计凭证的稽核,是按上述规定要求来审查、复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及记账凭证的正确性。
第四十三条 会计账簿的稽核,是按上述规定要求来审查、复核账户设置的合理性和账簿登记的正确性。
第四十四条 会计报表的稽核,主要审查、复核应编报的报表是否齐全;格式、手续是否完备;数字是否真实可靠;各项指标是否与有关账簿记录资料相符;各表之间有关数字是否衔接;定额、指标的完成情况;财务活动是否合理、合法以及审查对外提供的会计资料等。
第四十五条 内部稽核可采用复核、调查、审阅、分析、抽样等办
法。为相互制约,防止弊端,除各类报表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稽核外,其他稽核应由财务负责人委托熟悉财务业务的会计人员负责,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
第四十六条 稽核人员对凭证、账簿、报表的稽核不得拖延。原始
凭证、记账凭证每天复核,各类报表每月复核,各类账簿不少于每季审查一次。稽核人员对稽核的凭证、报表要签名或盖章。
第四十七条 稽核人员在稽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根据有关标准、
规定及时纠正,并经常交流情况,总结经验、教训,以不断完善各项财务管理。
第四十八条 本制度所称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是学院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第四十九条 根据学院具体情况,会计档案分为以下四类: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收据存根,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类:日记账、总账、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备查账簿及其他账簿。
3、会计报告类:月会计报表、年会计报表、财务情况说明书、经济活动分析、年度预算及其他财务报告。
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会计工作移交清册、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学院财务制度、支票领用登记本、财产清查底册、磁盘备份资料,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
第五十条 凡列为会计档案管理的资料,应及时立卷、归档。会计档案一般应在次年3月底前全部归档。
第五十一条 会计凭证要按月按序装订成册。会计账簿在会计年度
终了,编报年度决算后,按规定划好双红线封账,抽出空页,按实际使用账页编写顺序页码,装订成册。其他会计资料按时序分类立卷。
第五十二条 对土地征用及重大固定资产的买卖单据、工资名册、
债权债务单据、交通肇事、工伤事故的处理、涉外会计材料及有关必要延长保管期的其他会计资料,要另行组卷。会计档案分类、编号、采用年流水法及分类流水法排列。
第五十三条 对会计档案的管理与利用要做到安全。按规定,财务处保存一年后,要移交给档案部门管理。档案部门保管的会计档案,不得任意拆封,如要拆封须会同财务处一起共同拆封。重新装订,须经双方加盖印章。在不具备移交的情况下,财务处要加强管理,要有专柜存放,不得随意堆放,以免造成毁损、散失。
第五十四条 要建立《会计档案查阅登记簿》(附表1),详细记录
查阅会计档案的时间、内容、单位、查阅人员姓名、介绍信号码、领导审批意见等内容。会计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外借,外单位和本单位各部门需查阅时,要经学院分管领导同志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
第五十五条 会计档案保管人员,对保管的会计档案应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附表2)。会计档案的保管时间,按财政部、国家档案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1、会计原始、记账、汇总凭证15年;
2、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登记簿、辅助账簿、会计移资清册15年,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25年;
3、银行对账单、银行余额调节表5年;固定资产卡片在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
4、月、季财务报告3年;
5、会计年度决算、涉外会计凭证、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永久保管;
6、学院财务制度、资产清查底册、经济活动分析及其他需保管的会计资料在不少于3年视情而定。
7、磁盘备份资料由备份资料中需保管年份最长的资料而定。
第五十六条 会计档案的移交与销毁。会计档案在保管期内,因管理人员调动,应按保管清册清点,办理交接手续。单位合并或撤销,应向并入单位或主管单位办理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应清册上签名盖章。
第五十七条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事先应提出销毁意
见,进行清点、编报《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附表3),报董事会或原主管单位批准后,会同有关部门共同鉴定并派员监销,销毁后,有关人员要在销毁清册上签章,未经批准销毁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第五十八条 本制度未涉及的会计管理事宜,均按国家对高等院校相关会计制度要求规范操作。
第五十九条 本制度由学院财务处负责解释,并负责予以修订或另行补充规定。
陵园员工工作制度篇十二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参加政治学习,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 牢固树立为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和学生服务的思想,接待服务工作做到认真、热情、谦虚、礼貌,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3. 对工作高标准、严要求,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做到严谨、勤奋、准确、及时,不推诿、不敷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 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奉公,不谋私利,严守保密纪律。
5. 努力学习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6. 严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串岗、不闲聊,团结协作,做好各项服务工作。文章来
陵园员工工作制度篇十三
(一)保洁员须树立全心全意为医院服务的思想,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保质保量完成负责区域的卫生工作。
(二)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工作期间必须统一整洁着装上岗,服从领导安排,若有事外出,须向管理人员请假,回来后需销假。
(三)每天上午和下午对所负责的办公室、会议室、楼梯、公共过道、厕所各清扫一次,对保洁工作区域内随时进行巡视,对发现的垃圾、纸屑等立即进行清除。
(四)每月对各楼层清洁消毒一次,每天把垃圾送到指定地点。
(五)如发现有杂物、办公用具弃置在过道、楼梯间的,应主动向有关处室联系,如确属处室不需要的,应尽快清运。
(六)发现自己所负责的卫生区域内的.各种设备损坏,应尽快报告保洁领班,领班向医院后勤中心汇报,即时安排修理。
(七)保洁工所负责的卫生区域内要做到门窗干净,无蜘蛛网、积尘等。
(八)保洁工之间要搞好团结,互相帮助,相互配合,服从保洁组长的指挥,增强保洁意识,树立形象。
(九)遇有重大会议或紧急事项,保洁工必须无条件服从指挥,齐心协力,尽快完成交办的任务。
(十)保洁工要注意文明礼貌,尊重领导,不讲脏话,粗话。不工作时,应在指定的休息室休息,看书、看报、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十一)公司领导和保洁领班对保洁工作定期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有
灰尘、积垢、纸屑、杂物、污迹等,视情况严重程度给以批评、教育或罚款1―5元。被医院领导和科室人员投诉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罚款5-10元,三次以上,屡教不改,扣除当月工资,作开除处理。发现偷盗病人及院方物品,公司财物的,做开除处理,扣除当月工资,视情节罚款或交治安部门处理。
为了切实搞好医院卫生工作,美化医疗环境,营造良好的工作、就诊环境。清洁工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一、清洁工必须服从辖区科主任、护士长卫生检查、监督管理。
二、作息时间:每天在上班前完成包干区的卫生清洁工作。不定时做好包洁工作。
三、卫生要求:做到无积尘、积水,无烟蒂,无痕迹废物,无蜘蛛网,无卫生死角。
四、用具摆设有序,不得乱存私人物品。
五、做到文明用语,衣帽整洁。
六、工作时间不得串科室、干私活。
陵园员工工作制度篇十四
第一条 为树立公司整体形象,加强和规范企业管理行为,造就和培养一支纪律严明、素质过硬的员工队伍,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规章制度包括行为规范、招聘、培训、奖惩、人事变动等一系列有关人事活动和程序。
第三条 员工的权利;
(一)享受法律赋予的公民权利;
(二)享受公司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的权利;
(三)对违法乱纪的人或事进行制止和举报的权利。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自觉地维护公司的形象、信誉和利益。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忠诚企业形成相互尊重、互勉共进的良好氛围与企业同发展共命运;
(三)自觉遵守保密规定,不准泄露公司的机密和公司的信息;
(四)以公司利益为重,办任何事情,都要牢记章约,杜绝浪费;
(五)员工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相互帮助、相互配合、求同存异、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好集体与个人的关系。
(一)事假、病假:员工因事请假,须事前向所在部门办理书面请假手续,一天以下(含一天)由部门批准;二天以上(含二天)由主管部门领导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事假期间扣除本人工资、不得搞第二职业和损害公司的利益活动,一经发现均作旷工处理或解除劳动合同。
(二)员工因病不能上班,应及时通知公司,二天以下(含二天)由部门批准;三天以上(含三天)由主管部门领导核准,并做好备案。上班后应出示医院证明,连续病假超过三个月以上,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员工病假期间,不得搞第二职业和损害公司的利益活动,一经发现,均作旷工处理或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伤假:因公致伤、致残者,凭医院证明消假。员工工伤,须经所在部门证明,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调查核实,方可作工伤处理,并逐级填写工伤事故报告单及证明,工伤期间发给本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工资。工伤疗
养期间,不得从事第二职业,一经发现取消工伤待遇。
(一)公司执行每周四十小时工作制,日工作时间为八小时;
(二)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三)公司员工必须遵守考勤制度,由专人负责考勤;
(四)考勤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不得徇私舞弊,如有发现扣除当天工资;
(五)中途离开公司,须凭中途离开准假单,报考勤人员登记后离厂,否则作早退缺勤处理;
(六)无故缺勤作旷工处理,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全年累计十五天以上者,解除劳动合同;
(七)库场内严禁吸烟;
(八)时间不得干私活,不得吃零食,工作和午餐时间不准喝酒(业务接待除外);
(九)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区域,不准串岗、脱岗、打磕睡、睡觉;
(十)上班时间佩带胸卡,按规定必须穿工作服或其他劳动防护用品; (十一)公司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所属部门、负责人在其职权范围内的工作调动管理,不服从调动分配和管理的,分管部门主要领导有权通知其待岗或下岗处理。
(一)按公司生产现场管理考评细则要求,搞好文明生产。做到工后场地清,地面无杂物,保持库场内道路通道畅通无阻,搞好包干区环境卫生和绿化;
(二)爱护公司财物,不准任意将公司的财物占为已有,严禁偷盗、有意损坏和浪费公司财物;
(三)员工之间要团结友爱、相互尊重、相互帮助、文明礼貌;
(四)严格遵守劳动纪律、遵守职业道德;
(五)严禁惹事生非,无理取闹,起哄,散布谣言、消极怠工,扰乱正常工作秩序,严禁在厂区内赌博、斗殴等违纪违法行为。
第八条 公司聘用人员,是公司根据生产、经营以及对相关专业人员的需要,而对外进行一种招聘的`用工行为, 聘用人员,应按聘用程序审核、审查、核定,合格后方可聘用。应办理求职登记手续,并交齐如下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证明和职称证明;
3、一寸免冠照。
第九条 公司员工培训工作,由公司统一归口管理,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下进行。
第十条 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提出主管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和要求,报公司总经理审定后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各部门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制定年度员工培训需求计划,并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备案。
第十二条 对于计划外培训项目,各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前,需将追加培训项目计划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备案。
第十三条 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培训制度。新录用的员工、转岗的员工、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先经过培训,经考核具备岗位所需基本条件,并取得上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十四条 各类培训,无论外委培训还是内部培训,必须进行培训有效性评价,以保证培训的有效性、保证员工技能的提高。考核成绩记入员工培训档案,考核成绩不合格进行再培训,外委培训人员考核不合格,培训费用自理。
第十五条 部门主管调动审批程序
部门主管的调动由总经理提出,董事长批准后方可调动。
第十六条 部门之间员工调动审批程序
根据工作需要,用人部门主管提出用人需求,填写《用人申请表》,报送总经理,总经理与用人部门主管及主管经理协商拟定人选。
第十七条 部门内部员工调动审批程序
部门内部员工岗位调整(包括临时借调3个工作日以上及试岗)由部门主管提出,经主管经理和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该部门主管做好备案。
陵园员工工作制度篇十五
一、负责学校教学用品的采购,管理和供应工作。
二、做好房产、教学设备、课桌椅、水电、电话的管理工作,搞好教学设备、各类用品及道路、围墙的'维修、添置、更新工作。
三、负责校园坏境的净化、美化、绿化、香化等校容、校貌管理工作,改善学习、生活、工作的坏境,创设优良的育人坏境。
四、做好学校固定资产和行政办公用品的购置、分配和管理工作,实行责任制。对学校的用水、用电、用纸等要规定制度、严格管理;完善必要的公物使用、出借等登记手续,执行公物损坏、丢失报告制度和赔偿制度并督促有关人员及时补给、维修,保证正常教学供应。
五、协助学校抓好安全工作,订好措施,落实人头,定期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做好维护、防盗、防火等工作。
六、为教学准备好必需的教学设备、用品、体育、卫生等器材,为教学提供快捷、优质服务。
七、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合理使用各项资费,严格控制开支,坚决执行主管部门关于学校收费管理的各项要求,把好财务采购申请关。
八、负责有关对外事物的联系、洽谈,办理并签订有关合同、协议等,建立各种资料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