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应急预案制度(十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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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应急预案制度篇一
1.1编制目的: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建立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重大传染病疫情得到有效预防和有效控制。
1.2编制依据:本预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为依据编制。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xx市xx区xxxx养老中心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1.4工作原则:统一领导、高度重视、分级负责、分工明确、反应迅速、措施果断。
成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xxx
医疗保健组:xxx、xxx、xxx
娱乐疏导组:xxx、xxx、xxx
生活护理组长:xxx、xxx、xxx
保障组:xxx、xxx、xxx
指导医生:xxx
实行封闭式管理,并通过短信微信(或短信)向住院老人家属发出管控通知,并在进出口张贴管控要求,非本院工作人员谢绝入内(本院工作人员也需要测体温、看健康码和行程码)。
管理机制:根据以上工作组的人员安排,以组长为负责人,安抚工作人员情绪、妥善安排工作、积极监督、保障机构的正常运行;
反馈机制:建立从组员→组长→指挥部→社区/民政的多级反馈机制,层级反馈时间不超过30分钟,内部反馈时间不超过80分钟;政府反馈时间不超90分钟,民政局联系人:xxx。
出现突发事件,及时上报,留存处理记录,一同报上级主管部门;边处理,边上报;24小时值班,落实巡查制度,体温监测预警制度。
每日总值班:轮流24小时做好巡查工作,并作好巡查记录。
防疫指导医生:xx。
3.1员工管理
3.1.1组织开展员工进行新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培训。
3.1.2要求做好自身防护,每日监测员工体温和相关其他情况。
3.1.3要求员工不得离开养老中心外出,跟家人做好解释工作,并叮嘱家人遵守政府防疫政策。
3.1.4做到戴口罩、勤洗手、宿舍勤通风、保证充足睡眠,配合中心的各项防疫检测工作。
3.1.5工作之余关心疫情防控的动态,但相互之间不传谣、不信谣、相信政府、相信科学、听从领导的工作安排。
3.2入住老人管理
3.2.1每日早晚做好在院老人体温监测并做好记录、定时上报;发现老年人体温异常(发热高于37.3度)及时报告并就医。
3.2.2谢绝家属来访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协助老年人进行网上视频探视。
3.2.3送餐、快递、送药等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机构内,全部放置于生活物资接收消杀点,经相关人员进行消杀后由护理员领取。
3.2.4停止组织一切集体活动,老人就餐一人一桌或在居室内就餐。
3.2.5在院老人非因疾病严重要入院治疗外,一律不得外出,家属强烈要求接回家者,需上级主管部门发布解封通知后方可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未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承诺书回院。
3.2.6发现老人发热而家属又不能及时送医院者,与家属沟通后由中心护理部在做好防护的情况下,派专人送往医院就医。
3.3消毒隔离
3.3.1按指南要求进行全院消毒工作,不留死角,重点消毒门把手、扶手、护栏、电梯、垃圾桶、洗衣机等。老人房间早晚不少于两次通风,每次三十分钟以上。
3.3.2如有发热病人送医,立刻做好房间消毒隔离工作。发现异常发热就地隔离,然后联系送医。如有确诊或疑似病例,及时掌握密切接触人名单,按规定隔离观察。同时有确诊或疑似病例及时上报到上级主管部门。
3.3.3做好餐具、用具的消毒工作,严格操作规程,防止病从口入。
3.4技术培训:对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和入住老年人开展防范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管理服务人员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增强老年人健康防范意识。
4.1事件的确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医学观察病例、感染病例和疑似病例的诊断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规定程序依法依规确认。
4.2事件的终止: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规定程序,解除疫情应急状态,转入常规防治。
4.3事件的改进:在处理疫情过程中,及时对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效果及疫情动态进行分析与评估,以改进工作。
5.1技术保障: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小组,负责对防控培训、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工作方案进行技术指导,组织养老护理员开展消杀灭和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5.2后勤保障
5.2.1通讯信息保障:防控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24小时保障通讯的畅通。
5.2.2储备足够的消杀防护物品,以保障防控工作的正常进行。
5.2.3食堂做好老人餐,让老人营养均衡,提高免疫力。
养老院应急预案制度篇二
为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敬老院正常的生活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建立敬老院安全管理应急处理机制,迅速、及时实施各项应对措施,最大限度的降低敬老院安全风险,有效保障敬老院院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敬老院稳定和社会安定。
1、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县民政局成立保靖县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由民政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有县民政局业务股室负责人、各乡(镇)民政助理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民政局办公室负责人担任。各乡(镇)民政助理负责本辖区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工作。
2、乡(镇)敬老院安全小组
设立安全小组,由敬老院工作人员和院民代表5名组成,由乡(镇)敬老院长担任组长,建立安全员责任制,负责对敬老院设施、设备及安全隐患进行巡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报修。安全小组受院务管理委员会直接领导,同时负责向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民政局报告敬老院安全工作相关事项。
敬老院安全紧急情况,主要包括由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的具有突发性,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较大经济损失、破坏敬老院正常生活秩序的事故、事件和灾害。
(一)事故:主要有交通事故、火灾事故、院舍倒塌事故及其他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二)事件:主要有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群体的事件、影响重大的社会治安案件以及其他危害敬老院正常生活秩序、破坏敬老院稳定的突发性事件。
(三)灾害:主要有暴雨、洪水、台风、雷击、地质性灾害、破坏性地震、火灾等。
(一)食物中毒应急措施
1、发现院民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第一时间送乡(镇)卫生院进行初诊,根据卫生院意见,及时送县级医院进行处理。
2、其次,迅速向县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做好所有食物(食品)封存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如是食用院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院民,做好人员统计等相关信息收集,并注意他们的身体状况。
5、及时通知亲属并做好亲属的工作。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疾病诊治,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二)交通事故应急措施
1、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报警并迅速将伤者送到医院进行抢救。
2、迅速报告县(市)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
3、保护好事故现场和相关车辆及人员,以备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4、及时通知伤(亡)者亲属。
5、积极配合交警做好事故处理。
(三)火灾事故应急措施
1、发生火灾时,第一时间迅速拨打“119”报警。
2、立即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民政局。
3、迅速疏散院民到安全区域。
4、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配合消防人员救火。
(四)其他突发性事件应急措施
如遇盗窃、伤人或暴雨、山洪等突发性事件,对院民人身或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伤害时,
1、根据情况,采取适当措施(遭遇盗窃、伤人等犯罪情况应马上打电话到当地派出所报案),保证院民人身安全,并迅速向乡镇人民政府值班室报告。
2、及时送伤者就近到医院治疗。
3、及时上报县民政局。
4、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事件调查工作。
5、通知伤者的亲属。
6、做好事件善后工作。
(一)安全信息报告内容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估计直接经济损失等。
(二)安全信息报告时间
建立安全信息报告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发生安全紧急情况时,由安全员立即向乡镇人民政府和民政局报告。
(三)安全工作常用电话
1、县民政局值班电话:
2、乡(镇)人民政府值班电话:
3、乡(镇)卫生院联系电话:
4、乡(镇)派出所联系电话:
5、卫生防疫部门值班电话:
6、报警:110
7、火警:119
8、交通事故处理:122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死难、受伤院民的安抚、慰问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维护敬老院稳定。
养老院应急预案制度篇三
为保障我镇敬老院在院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有效处理敬老院各种突发安全事故,提高对敬老院突发安全事故的应对能力,使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现根据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社会事务办,联系电话、应急联系电话:86322121。
本预案适用于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5人以上,急性中毒5人以上或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以及其他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1、安全事故实行敬老院院长负责制。
2、乡镇人民政府为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主体。
3、敬老院发生突发安全事故后,单位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和县敬老院安全事故协调处理应急小组办公室报告,并根据需要向公安、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敬老院本着“先控制、后处理、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挥现场在院老人及职工离开危险地区,迅速转移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
(一)火灾安全事故
1、敬老院要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火险隐患情况,加强对有关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警钟长鸣。
2、发现火警苗头应立即呼救,并及时报告。
3、若发现重大火警时,应立即呼救,并立即拨打或托人拨打119报警电话。
4、迅速疏散在院老人及职工,撤离到安全区域。
5、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6、发生火灾情形时,敬老院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
(二)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应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必须做到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2、严格把关食品原料的进货渠道,做到卫生、安全、可靠。从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自查整改。
3、发现在院老人及职工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迅速送医院诊治。
4、有关人员须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
5、事故发生时,应迅速向乡镇人民政府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三)煤烟中毒安全事故
1、烧煤取暖的敬老院要改变传统习惯,专职工作人员要等煤燃烧尽再睡觉,不要烧湿煤。
2、加强室内通风,尤其是气候异常,气压低、空气不畅时更要加强通风。
3、选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定点进行巡查,尤其是夜间,发现险情及时处理。
4、发现有中毒现象应立即呼救,并打开门窗通风,及时拨打120请求援助。
5、事故发生时,应迅速向xx镇人民政府报告。
(四)外来暴力侵害安全事故
1、敬老院如有未经允许强行闯入者,应及时联系公安人员将闯入者驱逐出住所。
2、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
3、对受伤者应及时救治。
4、事故发生时,应迅速向xx镇人民政府报告。
1、xx镇中心镇敬老院遇到突发安全事故时,应在第一时间向镇人民政府和市敬老院安全事故协调处理应急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形严重的,要同时报告平度市市人民政府。
2、xx镇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3、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的将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养老院应急预案制度篇四
为了保障我院长者健康地生活,促进我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从我院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1、领导小组:长沙县浩民养老服务中心地震抢救领导小组
总指挥:张雅琴
副总指挥:杨超骥
成员:杨超英、杨娟、周曼纯
2、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制定和各项措施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院安全常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有关安全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全员人员的`防范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照预案要求积极配备安全设施设备,强化管理,使之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4)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安全事故处理工作,把不良影响与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证和促进养老院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1、抢险救灾工作组
组长:杨超骥
成员:杨金美、李利湘、周曼纯
工作职责:根据事故情况,执行领导小组组长指示或命令,由工作小组组长具体负责现场指挥,全面组织救援抢险工作,及时抢救被困及重要物资,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后勤保障工作组
组长:周曼纯
成员:杨林高、邓小芳
工作职责:根据事故情况,执行领导小组组长指示或命令,确保抢险设备设施及物质供应,负责联系医院对伤员进行及时救治或进行抢救,负责现场抢修及灾后水、电等恢复工作,安排好长者生活工作,保证全院人员水、电等正常供应。
3、警戒疏散工作组
组长:张雅琴
成员:全体工作人员(周曼纯、杨金美、李利湘、周曼辉、杨娟、杨超英、邓小芳)
工作职责:根据事故现场情况,执行领导小组组长指示或命令,负责设置警戒区,维护养老院正常秩序和抢险工作秩序,确保现场的原始状态,配合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工作,严格控制进出人员及车辆,劝阻围观人员离开事故现场,看守抢救出来的物资,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及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有效、安全地疏散长者撤离危险地带,安定全院人员情绪。
4、善后处置工作组
组长:张雅琴
成员:全体工作人员(周曼纯、杨金美、李利湘、周曼辉、杨娟、杨超英、邓小芳)
工作职责:根据事故现场情况,执行领导小组组长指示或命令,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对伤亡人员的处置和身份确认,通知伤亡人员家属,落实用于接待伤亡人员家属的车辆和住宿,做好相应的接待和安抚解释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善后处理的动态。抢险过程中和事故结束后,负责保证现场及善后过程中的稳定工作。
5、通讯督导工作组
组长:周曼辉
成员:邓小芳
工作职责:根据事故现场情况,执行领导小组组长指示或命令,负责事故现场各小组与指挥部及外部的通讯畅通,确保指挥部对现场的指挥调控,负责对事故的原因、发展形势、产生后果进行分析、预测,并落实抢险救灾过程中的具体措施的指导与施行,负责事故现场处理过程和结果的对内、外信息发布工作。
养老院应急预案制度篇五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本单位消防安全常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和有关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养老机构人员的防范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质保障,严格按应急预案要求积极筹储,落实饮食,防冻防雨、抢救设备等物质准备工作,强化管理,使之保持良好备战状态。
(4)采取一切必要手段吗,利用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加大检查力度,抓好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证和促进养老机构安全稳定。
应急前准备:
领导小组及时发布有关信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消防救护工作,随时准备执行应急任务。
应急过程行动:
1、领导小组得知消防紧急情况后,立即组织各种救护队伍迅速集结待命。
2、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建筑物内所有人员撤离。
3、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4、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供电输电、机房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5、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医院抢救。
6、加强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养老机构值班值勤和逻辑,防止各类犯罪活动的发生。
1、加强对养老机构人员的`宣传教育,做好老人的思想稳定工作。
2、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掌握养老机构情况,全力维护正常生活秩序。
3、迅速了解和掌握养老机构火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养老院应急预案制度篇六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部署及全国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针对近期疫情防控新情况新问题,在总结各地经验做法、听取有关专家意见基础上,民政部对1月28日发布的《敬老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一版)》作出部分修订,现予印发,并就做好落实工作提出要求如下:
各级民政部门要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紧紧依靠当地联防联控机制,做好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部署的落实工作。要在实战中不断总结经验做法,提升疫情防控能力。要督促指导每家敬老院应知应会、逐项落实民政部《敬老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及属地相关防控要求。要通过建立技术指导组、防控工作交流微信群等方式,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和示范性敬老院作用,采取交流借鉴、互帮互学、对口支援等针对性措施,重点帮助防控力量薄弱机构,齐心协力,共渡难关。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多采取网络视频会议、微信工作群、电话等方式开展工作。因工作需要进入敬老院的外部人员,要严格遵守敬老院内控措施,做好相应防护工作。
因家庭无力照顾等特殊情况确需返院的春节回家老年人、拟新入住老年人,以及返岗的敬老院工作人员,如果没有疑似症状、且没有在15日内接触湖北疫区逗留经历人员等《指南》禁止进入的情形,可经医学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收住入院或上岗工作。有条件开展医学隔离观察的敬老院,可以自行开展拟进入人员的医学隔离观察;不具备条件的,市或县级民政部门要在本级联防联控机制统筹下,通过政府指定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有条件的敬老院或新设立的专门场所,对拟进入人员进行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省级民政部门要加强统筹指导。
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含社区敬老院、日间照料中心、养老驿站、农村幸福院等)原则上暂停集中式服务和聚集性活动;有老年人全日托养的,按敬老院疫情防控要求管理。对空巢(独居)、生活不能自理且子女亲属已接受隔离治疗,或者子女亲属参加疫情防控一线工作无暇照顾的老年人等刚需群体,经与家属协商一致,在安全防护前提下,充分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保障作用,动员村(居)民委员会、物业企业、养老服务机构等做好上门帮扶或接收入住敬老院。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老年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敬老院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物资紧缺和医疗资源不充分等情况,各级民政部门要及时精确掌握,第一时间向辖区联防联控机制反映,协调建立敬老院内感染病人救治绿色通道,给予相应防控物资和防控技术支持。省级民政部门要指导市县级民政部门研究制定敬老院出现疫情后的应急处置预案,并纳入本级联防联控机制。根据需要建立区域养老服务应急支援队伍,对疫情防控中遇到突发紧急事件、无法自我处置的敬老院,给予支援。敬老院出现疫情的,辖区民政部门要即时启动应急预案,积极协调当地联防联控机制迅速收治确诊或疑似病例,立即将密切接触者转入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并协调疾控机构开展病毒消杀等工作;情形严重的,要提请联防联控机制将该敬老院按照集中隔离点标准进行管理,防止疫情扩散。
各级民政部门要依托全国敬老院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掌握辖区每个敬老院落实《敬老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的困难、需求和总体情况,避免层层、多头上报信息。各敬老院要通过全国敬老院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在2月15日前及时反映相关情况、需求,发生新情况要及时更新。各地前期已经开发应用相关信息系统的,可以继续使用原系统,但要与全国敬老院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共享数据。
养老院应急预案制度篇七
为应对院内发生的各类火灾事故,迅速扑灭初起火灾和安全疏散人员,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扑救与安全疏散工作有序进行,做到防患于未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⒈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书记、副院长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
职责:统一指挥调动各行动组按照预定方案进行灭火、疏散、救援等工作;根据火场情况变化,适时做出必要决策;组织火灾事故的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夜间及节假日由行政值班和在院科室负责人负责)。
⒉灭火行动组
组长:安全科综合组组长
成员:火灾发生时,全院在岗工作人员。
职责:执行领导小组的指令,根据火场情况(即起火部位、火势大小、燃烧物质等),启动防火、排烟、及消防供水等设备,正确使用灭火设施和器材,迅速扑灭初起火灾,或有效控制火势发展,配合公安消防队实施灭火。
⒊通讯联络组
组长:行政办公室和人事办公室负责人
成员:行政办公室和人事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组成。
职责:根据领导小组的指令和火情,发出119火警信号,准确报告起火地点与部位、着火物质、有无被困人员等信息。保持火场总指挥与消防部门及各行动组之间的联系,做到上传下达,确保信息畅通。
⒋疏散引导组
组长:各科室负责人
成员:起火部位工作人员和部分义务消防队员组成。
职责:利用疏散引导示意图从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临时搭建的逃生设施,帮助引导被困人员迅速安全撤离火场。按照“救人第一、疏散优先”的原则,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将重要的信息资料、贵重财物一并撤出。
⒌安全防护救护组
组长:医务科长总务科长。
成员:全体在院医务人员,后勤人员。
职责:利用急救器械、药品等及时抢救、护理火灾中出现的伤员。协助120急救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医疗救护。提供抢救工作所需车辆及其它后勤保障。
⒈当班工作人员发现火险、火灾应立即打开对讲机的警报向全院示警,同时向领导小组汇报话并提供着火地点、火势大小和有无被困人员等情况,(夜间及节假日向行政值班汇报)必要时直接向119火警中心报警。同时保证各安全通道畅通。
⒉安全科灭火行动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往起火地点,同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到场后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火场信息。临时组织在场人员进行必要的扑救和救援工作。
⒊按照领导小组的指令,通讯联络组组长接通知后立即通知本组成员,并安排分头通知起火部位负责人、各行动组成员及供水供电部门负责人等迅速到达火灾现场。如果已向119火警中心报警,应及时安排人员在大门及路口等候引导消防车辆。同时携带对讲机等通讯工具赶到现场,保持现场领导小组与各行动组及公安消防队之间的通讯联络。
⒋领导小组组长到达现场后,汇总火场各方面的情况,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任务,指挥各行动组进行灭火、疏散和救援等工作,组织在场人员参与协助灭火、救援和维持现场秩序等工作。
1、疏散引导组成员接到火灾通知后,应立即赶到现场,根据起火部位建筑结构、被困人员所在位置以及疏散通道等情况,提出营救方案,按照领导小组的指令,迅速展开疏散救援工作。
2、疏散引导组人员进入火场后,应优先疏散老弱病残及妇女儿童,根据火场内部情况,根据疏散引导示意图迅速引导被困人员按照相对安全、路程短、用时少的疏散路线撤出。
3、如果疏散通道被火势封住,可采取必要的破拆措施,或利用梯子、绳索等将被困人员救出。若不具备上述条件,应及时组织被困人员转移到相对安全的部位,等待公安消防部门救援。
4、被困人员安全疏散后,若火场中存有重要资料或贵重财物等,在安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组织人员尽快将其撤出,撤出后的物资应放置在不影响扑救工作的安全地带,并安排人员看护,防止发生意外。
5、疏散引导组人员进入火场前,应做好必要的防护准备,保证自身安全。
1、灭火组成员赶到起火地点后,应立刻了解着火物质和有无易燃易爆、化工化学物品等情况,同时调集附近所有消防器材,按照领导小组的指令,迅速进入火场实施扑救。
2、灭火组进入火场后,若发现仍有人被火势围困,应按照“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则,先解救被困人员,并为疏散人员让开通道,以免影响疏散时间,造成人员伤亡。
3、若为电器设备火灾,或着火部位在实验室、机房等电器设备较多的地方,一定要先切断火场的电源,再进行扑救,尤其不能用水直接灭火,以防发生人员触电。
4、着火物质若为油类,可用干粉灭火器扑救,或用石棉瓦、沙土、湿棉被等覆盖,不要直接用水喷洒油面,防止火势流动蔓延。若为可燃气体火灾,应先关闭可燃气体阀门,切断气源。若着火物质为橡胶、塑料等化工制品,进入火场人员应携带防毒面具等防护用品,防止发生人员中毒。
5、如果火场附近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在确认其尚未着火或无爆炸危险时,灭火组应调集充足的人员和消防器材,迅速建立防火隔离带,防止火势向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点蔓延,同时组织力量转移易燃易爆物品。
6、如果发现或赶到火灾现场时,火灾已发展为全面燃烧,这时应开启附近所有室内外消防箱,迅速向火场铺设消防水带,起动消防供水系统,控制火势发展,待公安消防队到达后,协助进行灭火工作。
1、防护救护组接到通知后,立即集合医护人员,并准备好抢救器械、药品救护车等,迅速赶往火灾现场。
2、及时对火场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危重伤员要尽快安排车辆送往附近医院,或向“120”急救中心求助。
3、根据火场情况,紧急调全院车辆以备急用。
4、安全保卫科负责维护火场外围秩序,疏通道路,保证灭火、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火灾扑灭后,安全科负责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进行火灾事故调查,按照“三不放过”原则(即:原因查不清不放过,责任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放过),查明火灾原因,划清责任,整理有关材料,写出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并提出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报院或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向全院通报火灾事故及处理情况,同时配合行政办公室向上级部门汇报。针对火灾事故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全院工作人员、服务对象的安全意识。协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整改火灾隐患,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养老院应急预案制度篇八
为确保我敬老院集中供养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使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现根据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条例》精神,大力弘扬“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坚持“老人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责任重泰山思想,预防为主,积极处置,无务本求实,明确责任。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养老院安全隐患、消防、治安等突发事件的安全。
(一)成立应急指挥领导组织
指挥长:张程
副指挥长:徐坤赵善忠
成员:闫兴山闫兴利王宗荣
(一)火灾应急处理
一旦发生火灾,第一发现人员要及时向院长报告,并拨打119火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并向应急指挥长报告。及时转移疏散住院老人,抢救物品并参与灭火,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尽量控制火势,减少人员伤亡。情况紧急要请示镇分管领导请求镇卫生院的医务人员到场支援,抢救伤员。火灾发生后,院长要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到场,并做好接、领消防车计划,提前制定出消防车行走路线。后勤保障人员要做好灾后院民的生活安置工作和消防车补水、参加抢救人员物资筹备工作。
(二)传染病和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住院老人发生传染病或实物中毒事件,第一发现人要立即向院长报告,并向镇医院120求救,送相关人员到医院救治,危重人员转送上级医院治疗,尽最大努力保障他们的生命安全。
(三)暴力侵害安全事故处置
1、敬老院如有未经允许强行闯入者,应及时联系公安人员将闯入者驱逐出住所。
2、发现不良分子或本院人员之间发生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救援。
3、对受伤者应及时救治。
(四)突发事件的预防
应急组织要经常深入到敬老院检查火灾隐患,禁止私拉电线和使用电炉、电热毯等电器,老人居室禁止堆放杂物,敬老院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定期巡查,尽量防止火灾发生。搞好院内卫生,保证食堂内无苍蝇、炊具洁净、肉类、蔬菜新鲜,不让老人使用变质食品。
养老院应急预案制度篇九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区范围内已复产复工的工业企业突发疫情,启动本预案。遵循“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指导思想,快速响应、快速处理复产复工工业企业突发疫情事件,采取分级处置原则实施应急处置。
(一)第一级:企业作为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单位,为一级应急单位。复产复工企业应当建立复产复工应急预案,完善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按要求配备应急隔离场所。
(二)第二级:按照“属地属园”原则,确保复产复工企业突发疫情时候,早发现、早隔离、早就诊,尽量缩小传播范围,最大化利用已有公共资源。企业所在地对应的镇街或园区和区卫生健康委为二级应急单位。
各镇街和园区:按照属地原则,负责落实集中人员隔离场所,联系辖区派出所对发生疫情的企业厂区进行封锁,配合区卫生健康委对企业厂区进行消毒。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分类筛选企业员工中的接触人员、疑似人员、发热病人,并按程序将发热病人送到市、区指定发热门诊就诊。
区经济信息委:第一时间到达突发疫情企业现场,负责对接联系企业负责人,督促指导企业按区卫生健康委、镇街或园区要求做好员工分类隔离处置、封锁厂区、消毒,指导企业做好职工安抚、后勤物资保障工作。负责对隔离场所提供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
成立以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3个基本工作组,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明确工作任务、职责分工,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各企业可根据行业和实际情况增加其他工作组。
(一)综合组:执行领导小组安排的任务,联系镇街、社区保持信息通畅;企业突发疫情时,执行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区卫生健康委、区经济信息委、镇街、园区、派出所的指令;组织协调企业内部各项工作运行。
(二)处置组:负责处置员工突然发热或突发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的临时隔离,必要时联系镇街、社区防疫车辆转运发热员工;负责配合镇街或园区、区卫生健康委、派出所开展对员工摸排和监督管理,分类处置人员、封锁厂区、消毒等相关工作。
(三)后勤组:负责企业员工的后勤物资保障,按镇街或园区、区卫生健康委、派出所的要求准备各类物资及场所。
(一)企业员工在厂区内突然发热或突发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第一时间通知属地镇街或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卫生健康委、区经济信息委,同时做好防护,将有症状员工送至企业的临时隔离点单间隔离。
(二)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街或园区接到企业疫情信息后,按照《重庆市巴南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和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有关要求启动应急响应。
(三)区经济信息委接到疫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到达疫情企业,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下,开展现场处置工作,区经济信息委相关专项小组启动应急响应。
养老院应急预案制度篇十
为切实做好我院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确保地质灾害(滑坡、泥石流、崩塌)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组织抢险救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条例的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演练预案。
地质灾害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
1.如发生地质灾害和出现严重地质灾害险情时,长沙县浩民养老服务中心立即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张雅琴
副组长:杨超骥
成员:全体工作人员(周曼纯、杨金美、李利湘、周曼辉、杨娟、杨超英、邓小芳)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根据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执行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达的地质灾害防治救灾任务。
2.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现场抢险组、引导老人疏散组、治安保卫组、各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1)综合协调组:由院长张雅琴负责。
主要职责:调查、核实险情或灾情,组织险情或灾情监测和评估,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提出应急防范对策、措施。负责协调、落实并督促、检查各项应急工作;有关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和现场联络等工作。
2)现场抢险组:安全管理员杨超骥负责。
主要职责:组织抢险救灾队伍和必要的设备,抢救被压埋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3)引导老人疏散组。由副院长周曼纯负责、护理员(杨金美、李利湘、周曼辉)协助
主要职责:负责清点老人人数并组织老人有秩序避难。
4)治安保卫组:由门卫杨林高、护理主管杨超英、财务杨娟负责。
主要职责:迅速组建现场治安队伍,维护养老院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组织现场保护,疏散受灾区域内无关人员,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3.担负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任务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领导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一)险情汇报
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或者有地质灾害险情,养老院要坚持昼夜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灾情须向当地政府和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小组或民政局值班人员汇报,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避险预案。
(二)抢险处理程序
1、当地质灾害险情发生时养老院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小组根据险情拟订抢险方案、采取必要措施,并指派工作人员在第一时间奔赴现场、其他各组按照职责开展工作。
2、当重大险情发生时我院地质灾害抢险协调领导小组协调各成员单位协同行动。
3、转移信号、路线及地点当险情发生时,由养老院向全体人员发出险情信号,并按指定的线路、地点进行紧急疏散,确保全体人员生命安全。
养老院应急预案制度篇十一
为指导全省民政部门科学有序做好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切实保障住养老年人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民政部《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及被感染养老机构防控指南(第三版)》、《江苏省养老机构传染病防控指南(试行)》和《江苏省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等要求,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省内养老机构出现新冠肺炎疫情突发情形时,省市县三级民政部门采取的应急处置工作。
属地养老机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民政部门应立即启动预案:
(一)发现核酸检测阳性或抗原检测阳性人员;
(二)发现阳性病例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
(三)发现环境、食品等样本检测结果阳性;
(四)其他需要启动的紧急情形。
省、市、县级民政部门分别成立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在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与同级卫健、疾控、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协同做好养老机构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民政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综合协调组、应急处置组、预警研判组、物资保障组、信息宣传组。
综合协调组:负责指令的上传下达、指挥调度;负责联系卫健、疾控、公安等部门研究会商养老机构疫情防控重大问题;统筹调度民政部门资源力量。
应急处置组:负责指导所辖地区民政部门和属地养老机构妥善处置疫情突发事件;视情赴现场进行处置;协调支援力量;适时报告事件进展情况。
预警研判组:负责疫情风险点梳理、汇总和形势研判,做好风险防控点的日常监测和评估;指导所辖地区民政部门和属地养老机构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物资保障组:负责核查属地养老机构后勤物资保障储备情况;集中调度物资支持涉疫养老机构;按要求采购、储备防疫物资。
信息宣传组:负责报道工作动态,做好新闻发布工作;协调网信部门监测网络舆情,及时妥善应对;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先进典型、经验做法宣传。
(一)报告程序与时限
1、养老机构出现上述启动条件所列情形时,应于30分钟内向所在地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和民政部门报告。
2、县级民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将相关情况于1小时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和设区市民政局报告。
3、设区市民政局接到报告后,应将相关情况于1小时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和省民政厅报告。
4、省民政厅接到报告后,对出现阳性病例(确诊或无症状感染者)的情况,应于1小时内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和民政部报告。
(二)报告内容
包括涉疫养老机构的名称、地址、住养老人和工作人员数量等基本情况;出现疫情的时间、具体情形、可能感染原因、涉疫人员数量及当前健康状况;已采取的工作措施及下一步工作方案,以及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出现新的情况,应当及时补报。建立24小时值守制度,确保通讯畅通,不得迟报、瞒报、漏报信息。
(一)县级民政部门:养老机构出现相应情形后,县级民政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指导涉疫养老机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组织专人及时赶赴涉疫机构,在做好防护前提下,现场指导涉疫机构摸清院内住养老人和工作人员底数,按规范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2、协调县级卫健、疾控部门,对院内住养老人和工作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将阳性病例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将密接人员、次密接人员转运至指定集中隔离点进行医学观察,对涉疫养老机构进行消杀;
3、协调县级卫健、疾控部门,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对涉疫养老机构进行全员核酸检测;协调确定涉疫养老机构住养老年人突发疾病的定点收治医院,开通绿色通道;
4、落实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指挥要求,采取必要的管控措施,配合卫健、疾控部门对涉疫养老机构进行处置;
5、动态跟进涉疫养老机构院内人员生活状况、健康状况和物资储备等情况,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保障机构平稳运行;
6、确认有阳性病例的,立即对辖区内养老机构实施封闭管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暂停聚集性活动;
7、根据需要及时启用县级养老机构集中隔离场所,落实所需养老护理人员、防疫物资、生活物资。根据疫情形势发展,做好设立启用新的养老机构集中隔离场所的准备工作;
8、组织县级养老服务应急支援队伍进入备战状态,随时做好应急支援准备。
(二)市级民政部门:接到县级民政部门相关报告后,市级民政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指导涉疫地区及涉疫养老机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市域内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组织专人及时赶赴现场,在做好防护前提下,指导调度当地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2、协调市级卫健、疾控部门对属地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给予指导支持;
3、确认有阳性病例的,立即对市域内养老机构实施封闭管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暂停聚集性活动;
4、检查全市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
5、根据需要及时启用市级养老机构集中隔离场所,落实所需养老护理人员、防疫物资、生活物资;
6、根据需要及时协调、调拨疫情防控物资;
7、组织市、县两级养老服务应急支援队伍进入备战状态,随时做好应急支援准备。
(三)省级民政部门:接到市级民政部门相关报告后,省民政厅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督促指导涉疫地区及涉疫养老机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全省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疫情状况轻重缓急程度,视情赶赴现场指导调度;
2、根据疫情形势评估研判,确定省域范围内养老机构防控等级和措施要求;
3、及时召开视频调度会,点调各地民政部门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并建立日报告制度跟进调度;
4、检查全省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情况,监督指导市、县两级民政部门落实疫情防控指南和应急处置预案,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
5、根据疫情形势发展,必要时在全省或一定区域范围内统一指挥调度养老机构应急支援人员和防控物资;
6、组织省级养老服务应急处置支援队伍和养老服务应急处置技术队伍进入备战状态,随时做好应急支援准备。
(一)信息发布
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联防联控有关规定执行,安排专人及时、客观、准确发布养老机构疫情处置的有关信息。
(二)舆情监测
密切关注养老机构疫情形势发展变化,强化舆情监测与引导。发现重大舆情,协同属地有关部门,迅速跟进处理。
经属地卫健、疾控部门评估认定解除疫情风险,民政部门终止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应急响应,转为当地实时疫情防控状态。
养老院应急预案制度篇十二
为认真做好我县养老机构应对突发事件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安徽省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管理细则》等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怀宁县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养老机构内突发公共事件所导致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所有应急救援工作。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以“零事故、无伤亡、保平安”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一)坚持“生命高于一切、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
(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一把手责任制原则。
(三)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
(四)坚持“及时、合法、公正”的原则。
(一)对养老机构服务人员、社会工作者、服务对象进行安全、自救自护教育,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服务人员和服务对象的自我防护能力。
(二)完善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断规范风险防范制度、健全突发事件信息监测网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不断提升养老机构抵御风险能力,确保养老机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成立“怀宁县养老机构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称“应急处置小组”),负责指导、预防和处置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工作。
(一)养老机构内突发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二)养老机构要及时向政府、县民政局报告情况,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积极做好维稳工作。
(三)应急处置小组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四)如发生人身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者到医院诊治,并通知其家属。
(五)养老机构要确定专人配合调查,保留第一手资料(原始记录),保护现场或保留物样。
(六)养老机构要稳定服务对象情绪,做好事故后稳定和秩序维护工作。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各自岗位,不得擅自发布误导信息。
(七)养老机构应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以及所产生的后果,上呈事故报告,进行整改。
(八)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的将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养老机构要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火险隐患情况,加强对有关人员的教育培训,防患于未燃,警钟长鸣。
发生火灾事故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迅速切断有关电源。
2.迅速疏散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3.立即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并报政府和应急处置小组。
4.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二)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发现食物中毒现象,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发现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
2.迅速向政府、食药监局、应急处置小组报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食药监部门检验。
4.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发生触电事故,应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发现有人触电应马上赶到现场并切断电源。
2.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人体接触伤者,应用绝缘的物体挑开线头。
3.立即进行人工急救,并通知医务人员马上进行抢救或送医院急救。
4.查明、记录事故原因并进行整改。
(四)治安案件应急预案
1.发现服务对象之间或服务对象与养老机构以外的人员发生争吵、斗殴等现象要及时制止。如有养老机构以外的人员介入,应先将外来人员劝离养老机构。如事态严重及时报110处理。
2.制止原则:劝阻双方住手、住口;将争吵或斗殴的双方或一方劝离现场;有伤员则先送伤员去医院救治。
3.视情迅速报告政府和应急处置小组。
4.工作人员在制止争吵、斗殴时,切记不能动粗,不允许恶言相劝。
5.查清事件原因并记录,必要时通知家属协助处理。
(五)外来暴力侵害应急预案
1.养老机构要加强门卫值班制度,严禁陌生人员入内,人员进出必须进行登记,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2.如有未经允许强行闯入者,应及时联系辖区派出所将闯入者驱逐出住处。
3.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及时110、120报警请求援助,并积极服务对象、工作人员到相对安全的地方躲避。
4.对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
(六)老人意外事故应急预案
1.第一时间赶到病人所在现场,判断老年人的实时状态,做必要的救护、保护,避免老人受到二次伤害。
2.立即通知医务人员赶赴现场,视情况紧急处理。
3.尽快通知老人家属。
4.若情况危急速打急救电话120。
5.及时对此事件进行分析,如有养老机构自身原因,应及时进行整改,避免造成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七)防洪应急预案
发生洪涝灾害时应立即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1.接到强台风警报通知后,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对全院进行细致的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2.暴雨导致楼内进水时,工作人员要立即切断本楼的电源,防止发生触电意外事故。
3.因暴雨导致单位积水内涝时,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排水抗涝,并做好服务对象转移和单位用电、用水等各项保障工作。
4.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发现情况及时报告。
(八)其它突发事件可参照以上预案妥善处理。
养老院应急预案制度篇十三
为全面推进敬老院管理工作,切实做好龙潭乡敬老院防火安全工作,确保敬老院日常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在突发火险灾情时能够做到反应迅速、分工明确、处置有序、及时扑救,努力使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冉锐霖乡分管领导副组长:刘方柏敬老院院长
组员:马再兴任文兵冉广德文再权
组长负责定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消防安全事宜。
副组长负责各具体负责组织对紧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未雨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院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
工作组组长具体负责火险发生时全院突发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火灾事故减小到最低限度。
消防安全领导组织机构下设通讯组、灭火组、抢救组、紧急疏散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救火、抢救伤员、疏散人员等工作。
(一)通讯联络组:组长:任文兵
1成员:汪杰红
火险发生时,负责立即电话报告院消防安全工作组和上级相关部门,以快速得到指示,视火情拨打119,告知全体在院人员,报险救灾。
(二)灭火组:组长:宋祥
成员:陈之权、况万顿
负责消防设施完善和消防用具准备,负责检查全院各办公室、宿舍、厨房、活动室和烤炉房等地的用电、用火安全;火险发生,立即参加救火救灾工作。
(三)抢救组:组长:朱明璩成员:陈鹏
负责做好及时送往医院的准备工作,负责火险发生时受伤人员及救火人员伤痛的紧急处理和救护
(四)紧急疏散组:组长:冉锐霖成员:刘方柏
负责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各楼层逃生途径与办法指导,负责人员紧急疏散中的安全;负责逃生途径与办法的培训与指导;宿舍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告知老人,负责老人疏散与逃生。
(一)防火工作措施
1、由院领导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工作,要把消防工作列
2入本单位的议事日程,经常对老人、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经常进行防火教育和救灾器材技术的使用演练,适时开展防火安全大检查。相关管理人员应加强对线路检查维修,防止因线路老化或负荷加大造成短路而引起火灾事故。发现火灾隐患,要求有关部门和负责人马上进行整改。
3、配电箱、水泵房有专线联系,一旦发生火灾,水电要在第一时间内恢复使用。火灾现场要在第一时间内切断电源。
4、活动室、餐厅、浴室等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不准超过额定人数,安全出口处应用明显标志,并保持道路畅通.。重点要害部门,必须严格防火制度,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5、教育老人、员工掌握一般的火灾扑救,自我保护方法。院务管理委员会应经常对老人进行教育检查,严禁在宿舍违章用电、使用蜡烛等,楼内醒目处应钉挂紧急情况疏散通道示意图
6、根据防火、灭火的需要、配置相应各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
7、负责紧急疏散的同志必须接受基本灭火技术的培训,正确掌握必要的方法,切实保证逃生老人、员工的安全撤离。
(一)灭火和应急疏散措施灭火措施:
1、发现某部位起火或冒浓烟时,第一发现人要边扑救边呼叫,其它人员听到呼叫要立即报警,在向119报警的同时,要及时向院领导、值班管理员等报告。
2、在向119报警时要讲清单位、起火部位、燃烧物资、报警人姓名,并派人在路口接应和引导消防车。
3、涉火单位当事人应向火灾扑救指挥部成员报告起火部位的人员和存放物资的情况,特别要讲清火场中有无易燃易爆物品。
4、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应该正确引导撤离老人奔向疏散通道,并将正确的逃生方法告知负责同志,其余人员按照既定位置,统一使用灭火器灭火,并进行伤员抢救等工作。
5、为更好地应付紧急情况,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必须一切听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
6、对一时难以搬运的大型物件、设备等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7、火场中燃烧的物资中如有有毒气体,进入火场人员必须采取防毒措施。如用湿布块捂口鼻,以防中毒。
疏散中的注意事项:
1、在火场疏散中首先要重视对老年妇女及年老体弱、卧病在床的老人的援救,部门负责人要及时清点人数,要劝导火灾现场的围观人群及时离开火场。
2、在火场疏散中应尽最大可能分散人流,避免大量人员涌向一个出口,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3、发生火灾后要及时开启消防通道,用于疏散人员和物资。通道被烟雾封阻时,疏散人员应及时给被困者传递毛巾、湿布条等物品,供给他们捂口、捂鼻用,并招呼大家葡匐冲出火场。
4、搬运物资过程中,凡是有毒物品或遇撞击、受热容易引起爆炸的物品,应远离火场,并派专人看管。
5、灭火结束保护现场,以便查清事故原因。
养老院应急预案制度篇十四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全县养老机构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老人的生命安全,维护养老机构稳定促进老人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成立仙游县民政局养老机构食品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民政局局长黄金茶任组长,副局长周春盛任副组长,养老和慈善事业促进股干部为成员。统一指挥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定期不定期组织养老机构食品安全工作检查。
1、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以各项食品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养老院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2、落实职责。院长为养老院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监督员为直接责任人,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
3、加强教育。加强对老人和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知识培训班来丰富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应急指挥人员:各机构负责人及安全员。
1、报告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上报。具体为老人发现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呕吐、腹泻)及时向民政局领导小组成员报告;发现较严重食品安全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5人以上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情况)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向上级民政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养老院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的养老机构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养老院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查事故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援救。养老院发生较严重的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发出医疗救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家属。养老院发生较严重的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老人家属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老人家属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及时解答家属提出的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属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养老院发生较严重的食品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信息公开。保证老人和家属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的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