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合同书 委托加工合同协议书(十八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委托加工合同书 委托加工合同协议书篇一
乙方(制作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制作、装配架空乘人装置及相关设备,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方式和范围:
甲方提供架空乘人装置及相关设备产品零部件图纸、装配工艺等技术资料,乙方按照甲方技术资料进行产品零部件的加工、装配,甲方委派专职技术、质检、仓管、物流、采购等相关人员进驻乙方现场,按照技术文件进行检验、验收。乙方自行安排加工、装配场地,承担零部件加工费用,并免费提供办公室,作为甲方的现场生产协调、质检及发货人员的办公场所。
二、实施细则:
1、甲方自行采购的原材料、外购件及配套件,需按乙方的车间人员的要求集中堆放,其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如影响乙方装配,则应补偿有关人工费用。
2、乙方免费提供一定一跨车间作为甲方的成品仓储。
3、委托加工期间,乙方作为定点加工单位,需严格按照甲方所提出的技术要求及工艺流程,保质保量的完成甲方所委托的各项产品的加工制作。现场的所有物料(含原材料、外购件及生产工具等)均由甲方采购,但乙方需根据甲方所提供的《生产计划表》提供相应的《材料需求计划》,以供甲方提前进行生产所需物资的准备工作。
4、甲方所委派的质检人员,作为甲方的授权代表,对乙方所加工制作的所有产品拥有否决权,不达标及不合格产品均不得验收入库。
5、甲方委托加工的所有产品的单项价格另行以双方互签的《委托加工件价格明细表》为准。
6、结算:《委托加工件价格明细表》内所定的产品单价为含税价,结算时乙方需向甲方开具17%的增值税发票,付款方式采用滚动付款,双方协商付款进度。
7、违约责任:按《合同法》规定。
三、附则:
1、本委托加工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原签订的车间及办公室租赁合同,中止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加工合同书 委托加工合同协议书篇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制作方):
委托方和加工方合称为“双方”。 委托方与加工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委托加工项目
1、委托加工产品:
2、数量: 台
3、合同总价:¥x元(大写: )
4、交货期限:按协议签订日起 天内交货。
二、 委托方式和范围:
甲方提供测试设备的相关安装尺寸及测试台的功能及外形尺寸等技术资料,乙方按照甲方技术资料进行测试台零部件的加工、装配,甲方委派专职技术相关人员进驻乙方现场,按照技术文件进行检验、验收。乙方自行安排加工、装配场地,承担零部件加工费用,并免费提供办公室,作为甲方的现场生产协调、质检及发货人员的办公场所。
三、 实施细则:
1、乙方自行采购的原材料、外购件及配套件,其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2、委托加工期间,乙方作为定点加工单位,需严格按照甲方所提出的技术要求及工艺流程,保质保量的完成甲方所委托的各项产品的加工制作。乙方需根据《生产计划表》,严格按计划表完成加工任务。
3、甲方所委派的质检人员,作为甲方的授权代表,对乙方所加工制作的所有产品拥有否决权,不达标及不合格产品均不得验收入库。
四、 包装要求及交货地点,运输方式 1、详见附件1:《产品委托加工清单》。
五、 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起,甲方应向乙方交付货款总额 30%为订金。
2、乙方全部交货后,由乙方开具普通发票交与甲方。
3、甲方以现金或银行汇款方式与乙方结算。
六、 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规定时间交货,如逾期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5 %的违约金。
2、乙方所购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产品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七、 附则:
1、本委托加工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加工合同书 委托加工合同协议书篇三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作范围与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24小时不间断程控电话通讯服务及市话直线服务;电话机移机服务,微波电路、调度总机、输煤调度系统、自动交换机、生产监控系统、生产用时钟显示系统等服务。
第二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一年。
第三条 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
第四条 合同总价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含增值税及附加税)。
第五条 材料供应
1.乙方负责本合同范围内所用材料的采购、运输、仓储保管及规定的材料鉴定试验;
2.乙方采购的材料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标准,并符合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进货渠道。
第六条 验收标准
1.缺陷消除率100%;
2.微波设备运行率为99.8%;
3.交换设备运行率为99.9%;
4.调度总机运行率为99.9%。
第七条 质量保证金
1.本合同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10%;
2.因乙方责任而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扣除全部或部分
第八条 付款方式
甲方按时间进度付款,付款时乙方需开具服务业发票(与付款额度相同),乙方在每月25日前补开当月差额部分发票(年总费用十二分之一扣除当月已开发票),甲方在每月25日前结清当月90%的服务费,其余10%未付部分待质保期满,经验收合格后支付。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款项,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付款项的利息等)。
2.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进度完工或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要求而使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及未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交资料,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争议或纠纷:
因本合同的解释、违约等引起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或委托专家鉴定。如仍未能解决,可提交仲裁机构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同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由于双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量设法使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还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事件详情及不能全面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约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双方应按该事件对履行本协议的影响,通过协商决定是否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本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合同。
第十二条 合同变更:
本合同签订后,如需修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第十三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率。本合同的附件有:
1.抚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与修配专业公司机械加工服务分工范围
2.抚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与修配专业公司机械加工服务安全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加工合同书 委托加工合同协议书篇四
甲方(委托方):
乙方(制作方):
委托方和加工方合称为“双方”。 委托方与加工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委托加工项目
1、委托加工产品:
2、数量: 台
3、合同总价:¥x元(大写: )
4、交货期限:按协议签订日起 天内交货。
二、 委托方式和范围:
甲方提供测试设备的相关安装尺寸及测试台的功能及外形尺寸等技术资料,乙方按照甲方技术资料进行测试台零部件的加工、装配,甲方委派专职技术相关人员进驻乙方现场,按照技术文件进行检验、验收。
乙方自行安排加工、装配场地,承担零部件加工费用,并免费提供办公室,作为甲方的现场生产协调、质检及发货人员的办公场所。
三、 实施细则:
1、乙方自行采购的原材料、外购件及配套件,其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2、委托加工期间,乙方作为定点加工单位,需严格按照甲方所提出的技术要求及工艺流程,保质保量的完成甲方所委托的各项产品的加工制作。乙方需根据《生产计划表》,严格按计划表完成加工任务。
3、甲方所委派的质检人员,作为甲方的授权代表,对乙方所加工制作的所有产品拥有否决权,不达标及不合格产品均不得验收入库。
四、 包装要求及交货地点,运输方式 1、详见附件1:《产品委托加工清单》。
五、 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起,甲方应向乙方交付货款总额 30%为订金。
2、乙方全部交货后,由乙方开具普通发票交与甲方。
3、甲方以现金或银行汇款方式与乙方结算。
六、 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规定时间交货,如逾期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5 %的违约金。
2、乙方所购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产品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七、 附则:
1、本委托加工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委托加工合同书 委托加工合同协议书篇五
甲方(委托方):
乙方(制作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制作、装配架空乘人装置及相关设备,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方式和范围:
甲方提供架空乘人装置及相关设备产品零部件图纸、装配工艺等技术资料,乙方按照甲方技术资料进行产品零部件的加工、装配,甲方委派专职技术、质检、仓管、物流、采购等相关人员进驻乙方现场,按照技术文件进行检验、验收。
乙方自行安排加工、装配场地,承担零部件加工费用,并免费提供办公室,作为甲方的现场生产协调、质检及发货人员的办公场所。
二、实施细则:
1、甲方自行采购的原材料、外购件及配套件,需按乙方的车间人员的要求集中堆放,其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如影响乙方装配,则应补偿有关人工费用。
2、乙方免费提供一定一跨车间作为甲方的成品仓储。
3、委托加工期间,乙方作为定点加工单位,需严格按照甲方所提出的技术要求及工艺流程,保质保量的完成甲方所委托的各项产品的加工制作。现场的所有物料(含原材料、外购件及生产工具等)均由甲方采购,但乙方需根据甲方所提供的《生产计划表》提供相应的《材料需求计划》,以供甲方提前进行生产所需物资的准备工作。
4、甲方所委派的质检人员,作为甲方的授权代表,对乙方所加工制作的所有产品拥有否决权,不达标及不合格产品均不得验收入库。
5、甲方委托加工的所有产品的单项价格另行以双方互签的《委托加工件价格明细表》为准。
6、结算:《委托加工件价格明细表》内所定的产品单价为含税价,结算时乙方需向甲方开具17%的增值税发票,付款方式采用滚动付款,双方协商付款进度。
7、违约责任:按《合同法》规定。
三、附则:
1、本委托加工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原签订的车间及办公室租赁合同,中止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委托加工合同书 委托加工合同协议书篇六
甲方:*公司 乙方:*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利益共享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加工产品事宜签订本协议。本协议是甲乙双方进行委托受托加工业务的总体原则性协议,双方同意本协议适用于甲方与乙方的所有委托加工业务程序,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二、产品成份
同双方确认的样品,同产品标准
三、原料 四、包装
产品内外包装材料由甲方负责采购并提供给乙方,乙方负责保管。
五、价格
a) 产品价格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加盖乙方公章的价格表执行。
b) 乙方调整产品价格,应于调整价格生效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六、质量
a)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严格遵循国家标准和工艺基准,符合《食品卫生法》相关规定。
b) 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产品工艺和要求进行生产。
c) 乙方在交货时应向甲方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疫、检测合格报告,该检测报告至少应每半年更新一次。
七、订货
a) 甲方应于每月20日前向乙方提供下月的产品预估生产量,以便乙方备货组织生产。
b) 甲方最迟应在产品到货期前半个月向乙方下订单订货。
c) 甲方须在订单中直接表明所订购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等项目。
八、运输
乙方负责安排冷藏运输车辆运送产品,运费由乙方承担。
九、产品验收
a) 产品由甲方在收货地点验收,方式为抽检。标准依据双方确认的样品和国家标准。
b) 甲方在收到货物后5天内对产品不提出异议,视为认可;乙方除质量问题外将不接受退换货。
c) 保质期:货到甲方收货地点的时间应为:从产品生产日期起60天内,因甲方原因要求推迟交货的情况除外。
d) 产品送到甲方仓库后,因运输、贮存、搬运等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e)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包装正常破损率为2%,在此范围内,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包材以便甲方更换破损包装。
十、货款结算
a) 结算方式:双方视情况选择以下方式
现金:款到发货
易货:甲方按委托加工订单货值向乙方提供等值货物,易货的品种、价格和数量由双方在下订单前书面确认。
b) 甲乙双方就易货的货物互开增值税发票,甲方增值税税率为13%,乙方增值税税率为17%。
十一、 知识产权与保密协议
a) 甲方委托加工的产品和包装为甲方专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仿冒或销售给其他客户。
b) 双方同意合作的所有相关信息,如:技术、工艺、配方、营销、价格等由双方严格保密。
c) 双方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其员工无论是在职中还是离职后均承担同等的保密义务。
d) 本协议变更、解除和终止后保密条款对双方仍有约束力。
十二、 违约责任 乙方违约责任
a)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未达到产品品质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退换货,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
b) 乙方不能在约定时间内按时交货造成甲方销售困难的,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
c) 因乙方原因造成产品质量事故或食品安全问题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d)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擅自将产品或包材销售、转让给第三方或者向第三方透露产品价格、工艺基准等信息,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甲方违约责任
1. 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时安排生产影响按时交货的,甲方自行承担损失。
2. 未经乙方许可,甲方私自向第三方透露产品价格、工艺基准等信息,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 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及协议另有规定外,甲方未按协议规定日期结算,视为甲方逾期付款,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利率承担滞纳金。
十三、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或双方同意的其它特殊原因,以至直接或间接造成任何迟延或无法履行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条款时,另一方不得提出索赔要求。有关一方应在事故发生后三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当地有关机构的证明文件证明不可抗力的存在,方可允许迟延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
十四、 协议的变更与续签
1. 本协议有效期为两年,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时,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未达成新的书面协议之前,原协议仍然有效,应继续执行。
3. 甲乙双方应于本协议到期日前30天共同协商是否续签合作协议。
十四、其它
1.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凡有关协议或执行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申述方所在地区法院解决。
3. 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司 乙方:*公司 (签章) (签章)
地址: 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委托加工合同书 委托加工合同协议书篇七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钢材加工等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根据生产或贸易需要,委托乙方加工卷板,该卷板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开具加工通知单,甲方确认,除此乙方不得擅自挪用、调拨和加工所有权属甲方的货物。
3.乙方根据事先约定的提货时间,加工好指定钢材,保证甲方准时提货。如甲方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提货,应提前8小时与乙方协商,甲方将尽量满足乙方需求。
4.甲方同意乙方按照“附件一《加工单价表》”的内容收取加工费用。如遇市场行情变化乙方需要调整收费标准,双方可以协商。
5.协议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协议,应立即将情况以最快方式通知对方。按照不可抗力因素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但因战争、_、地震等重大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协议不能继续履行,则双方均免于责任。
6.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7.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8.本协议有效期从签订之日起到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委托加工合同书 委托加工合同协议书篇八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联系方式: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联系方式:
鉴于:甲方为从事机械设备和环保设备的开发/制造/销售/租赁的企业,欲委托乙方加工生产合同产品;
鉴于:乙方具备工程机械和焊接件的生产加工能力,并希望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生产加工服务;
鉴于:双方同意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合同产品的委托加工生产和服务,并建立互利互惠的长期合作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仅适用并包含双方间关于[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加工合同产品的业务往来]的所有理解。
二、此基本合同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合同,其与此合同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三、任何本合同没有包含或明确说明的双方业务往来的项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四、合同产品:指所有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加工的产品。
五、合作方式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加工合同产品所需的全部材料,并向乙方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加工合同产品需要另外增添的相关生产设备。
3.乙方要严格按照甲方的产品质量要求进行生产和交货。
4.甲、乙双方以“委托生产加工单”为准进行确认和生产。
六、加工费用和付款方式
1.产品的加工费用:具体以经双方确认的“委托生产加工单”为依据。
2.由于产品设计有缺陷或物料来料不良并经过甲方书面确认、需乙方做加工,造成乙方加工工时的损耗及如因甲方其他原因造成乙方停线,具体损失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由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3.加工费对账、结算事项:
①.按当月完成的订单结算相应的加工费,付款方式:月结 15 天内付款,但因乙方原因延误时,付款时间可顺延。
②.《对帐单》必须经甲乙双方财务部门共同确认(以盖财务专用章、财务对帐人员签字为准)后才正式生效并以此作为确认甲方应付乙方加工费金额以及甲方安排付款的唯一有效凭据。
③.《对帐单》的确认时间:乙方应于每月 2 日前以票据的形式向甲方提供《对帐单》,甲方应在接收到乙方提供的《对帐单》后的 2日内以票据的形式回复乙方。确认后的对帐单要双方签字盖章。双方确认后应在次月 15 号以前支付上月加工费用。
④.如出现异常,合作停止,双方应就最后货款的支付作出时间确认并严格执行,最后支付时间定为停止合作后的15天内.如违反一方将按赔偿加工费的10%加收违约金.
七、订单与生产安排
1.订单下达:甲方需提前 2 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书面的订单通知,提前 1 天通知物料齐套及到达计划,乙方在接到书面订单后需在 1个小时内确认并回复。
2.订单的履行:乙方按甲方订单要求及时组织生产,按时交货。
八、物料供应、管理与损耗核算
1.所有原材料的运输及费用由 甲 方承担。
2.甲方提供合格的加工物料,并在乙方物料员来收料前提前备料,避免收料时浪费太多时间,物料交接时双方清点数量,并双方签字认可。
3.加工前,乙方抽样检验甲方提供的物料质量,如有物料质量明显不能达到双方认可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退换该物料给甲方,或根据双方商定来处理。
4.乙方要合理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生产材料,严格管控损耗,产生的废料按月返还给甲方处理。
九、成品交货
1.所有加工好的产品运输及费用由 乙 方承担。乙方原则上将完成的成品送到甲方公司指定 仓库, 特殊情况待双方书面协商确认后再执行。
2.成品包装为气泡膜,费用由乙方承担,特殊包装和费用由双方商定后执行。
十、违约责任及处理
3.对经甲方书面确认认可的,因甲方原因(如计划变更/物料不良等)而导致乙方额外增加的工时费用及停产损失,由甲方承担。
4.对因乙方原因导致的质量事故,物料超额损耗/遗失等而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5.在协议执行过程中,任一方不对因不可抗力导致之协议义务不能履行、逾期履行承担责任,但协议可以协商解除。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有义务及时告知另一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天内提供当地政府机关或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给另一方,以便大家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停电、火灾、爆炸、洪水、暴风雨、地震、罢工、暴乱、流行病、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一、保密信息
“保密信息”是指一方根据本协议披露的、以文档或实体形式存在并被标记为“保密”的任何和所有信息。“保密信息”也包括一方根据本协议而披露的口头的或可视的信息,前提是这些信息在首次被披露时被应被标记为保密,同时披露人在首次披露后1 日内应将该信息制成书面文件形式并将其标记为“保密”,且将该书面文件传递给接受人。双方进一步同意,双方应采取合理措施,从而在信息披露后 1日内向对方提供通过口头方式披露的信息的摘要,但一方未能提供前述摘要并不导致信息保密性的丧失(只要具有合理思维的人经过合理的注意即可确认该等信息为应予以保密的信息,无论该信息是否被标记或确认为保密信息)。甲方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信息、技术资料以及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的其他文档或信息。保密信息不包括下列中的任何一项:
1.在披露前已被公众知悉的信息;
2.接受人可以确认的证明文件显示,披露前接受人已经拥有的信息,且接受方无需为拥有该等信息而承担任何义务;
3.从任何有权披露该保密信息且没有保密义务的第三人处获得的信息;
4.在根据本协议被定义为保密信息后,因接受人的过错之外的其他原因而被公众所知悉的信息;或经接受人可确认之证明文件证明为接受人独立开发的信息。
十二、知识产权
1.“知识产权”指任何国家法律规定的知识产权、工业产权和其他无形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①.有关专利、专利申请的权利和其他类似的权利(包括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②.关于著作权、商标(包括商誉)、数据库和布图设计的权利以及与之有关的申请、登记和其他权利;
③.与商业秘密、保密信息、技术和专有技术有关的权利。
2.乙方应遵守甲方就甲方标识和其他商标的使用而制订的书面规定。
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甲方外任何第三方提供含有甲方企业标识或知识产权的产品、材料。
4.在本协议终止后的合理期限内,双方应(并应监督其合同厂商)将作废、剩余的带有对方企业标识和知识产权的产品、材料妥善处理,防止此类产品和材料被用于与本协议不符的目的。
5.因一方故意或过失导致的该方及其员工以及其合同厂商或其他任何人对对方企业标识或知识产权的侵犯,该方应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
6.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的使用甲方标识或标志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或使用其他可能产生混淆的类似标识或名称作为乙方名称或业务名称,或进行其他可能产生混淆的行为。
十三、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之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__法院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四、合同期限及终止条件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在合同正文及附件上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至 年 月 日。
2.双方可在共同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书面一致后终止合同。
3.如果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则任何一方均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立即终止合同:
4.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5.如果一方根本违约,且自收到另一方书面通知之日起 3 天内未能补救,或该违约根本是无法补救的。
6.如一方被提请破产或清算,而该等程序在启动柒天后仍未解除。
7.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 3 天并经过双方确认认可。
8.如订立合同时所依赖的客观情势发生变化,而且这种变化使合同的履行没有意义或者继续履行已不符合合同的目的,则一方有权提前书面通知另一方立即终止本合同,一旦一方发出此等通知在经另一方确认后,则本合同终止。
9.合同之终止不影响[权利归属、保密义务和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十五、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字并盖章的补充内容为本合同的附件和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同等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任何对合同之修改、变更须经双方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能生效。
2.除公司盖章确认的文件,任何以个人名义对外签订或出具涉及本协议生效、执行、验收、接收或发送货物、款项及变更、解除、终止的资料均无效。
3.合同任一方未依约定行使本合同所述权利的,不得解释为该方已经或将要放弃本合同所赋予的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将来行使该权利。
4.乙方需在本合同总则中规定的乙方注册经营场所和办公地点生产加工甲方的产品,并且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将加工事项转托给第三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由乙方承担由此甲方带来所有损失及相应的责任。
5.乙方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得知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商业信息、技术信息等信息资料,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泄露,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也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委托加工合同书 委托加工合同协议书篇九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作范围与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24小时不间断程控电话通讯服务及市话直线服务;电话机移机服务,微波电路、调度总机、输煤调度系统、自动交换机、生产监控系统、生产用时钟显示系统等服务。
第二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一年。
第三条 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
第四条 合同总价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含增值税及附加税)。
第五条 材料供应
1.乙方负责本合同范围内所用材料的采购、运输、仓储保管及规定的材料鉴定试验;
2.乙方采购的材料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标准,并符合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进货渠道。
第六条 验收标准
1.缺陷消除率100%;
2.微波设备运行率为99.8%;
3.交换设备运行率为99.9%;
4.调度总机运行率为99.9%。
第七条 质量保证金
1.本合同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10%;
2.因乙方责任而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扣除全部或部分质量保证金。
第八条 付款方式
甲方按时间进度付款,付款时乙方需开具服务业发票(与付款额度相同),乙方在每月25日前补开当月差额部分发票(年总费用十二分之一扣除当月已开发票),甲方在每月25日前结清当月90%的服务费,其余10%未付部分待质保期满,经验收合格后支付。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款项,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付款项的利息等)。
2.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进度完工或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要求而使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及未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交资料,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争议或纠纷:
因本合同的解释、违约等引起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或委托专家鉴定。如仍未能解决,可提交仲裁机构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同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由于双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量设法使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还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事件详情及不能全面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约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双方应按该事件对履行本协议的影响,通过协商决定是否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本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合同。
第十二条 合同变更:
本合同签订后,如需修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第十三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率。本合同的附件有:
1.抚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与修配专业公司机械加工服务分工范围
2.抚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与修配专业公司机械加工服务安全协议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修配专业公司年――年工时明细
委托加工合同书 委托加工合同协议书篇十
甲方:x
乙方:x
一、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利益共享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加工产品事宜签订本协议。本协议是甲乙双方进行委托受托加工业务的总体原则性协议,双方同意本协议适用于甲方与乙方的所有委托加工业务程序,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二、产品成份
同双方确认的样品,同产品标准x
三、原料
四、包装
产品内外包装材料由甲方负责采购并提供给乙方,乙方负责保管。
五、价格
a) 产品价格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加盖乙方公章的价格表执行。
b) 乙方调整产品价格,应于调整价格生效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六、质量
a)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严格遵循国家标准和工艺基准,符合《食品卫生法》相关规定。
b) 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产品工艺和要求进行生产。
c) 乙方在交货时应向甲方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疫、检测合格报告,该检测报告至少应每半年更新一次。
七、订货
a) 甲方应于每月20日前向乙方提供下月的产品预估生产量,以便乙方备货组织生产。
b) 甲方最迟应在产品到货期前半个月向乙方下订单订货。
c) 甲方须在订单中直接表明所订购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等项目。
八、运输
乙方负责安排冷藏运输车辆运送产品,运费由乙方承担。
九、产品验收
a) 产品由甲方在收货地点验收,方式为抽检。标准依据双方确认的样品和国家标准。
b) 甲方在收到货物后5天内对产品不提出异议,视为认可;乙方除质量问题外将不接受退换货。
c) 保质期:货到甲方收货地点的时间应为:从产品生产日期起60天内,因甲方原因要求推迟交货的情况除外。
d) 产品送到甲方仓库后,因运输、贮存、搬运等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e)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包装正常破损率为2%,在此范围内,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包材以便甲方更换破损包装。
十、货款结算
a) 结算方式:双方视情况选择以下方式
现金:款到发货
易货:甲方按委托加工订单货值向乙方提供等值货物,易货的品种、价格和数量由双方在下订单前书面确认。
b) 甲乙双方就易货的货物互开增值税发票,甲方增值税税率为13%,乙方增值税税率为17%。
十一、 知识产权与保密协议
a) 甲方委托加工的产品和包装为甲方专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仿冒或销售给其他客户。
b) 双方同意合作的所有相关信息,如:技术、工艺、配方、营销、价格等由双方严格保密。
c) 双方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其员工无论是在职中还是离职后均承担同等的保密义务。
d) 本协议变更、解除和终止后保密条款对双方仍有约束力。
十二、 违约责任 乙方违约责任
a)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未达到产品品质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退换货,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
b) 乙方不能在约定时间内按时交货造成甲方销售困难的,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
c) 因乙方原因造成产品质量事故或食品安全问题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d)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擅自将产品或包材销售、转让给第三方或者向第三方透露产品价格、工艺基准等信息,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甲方违约责任
1. 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时安排生产影响按时交货的,甲方自行承担损失。
2. 未经乙方许可,甲方私自向第三方透露产品价格、工艺基准等信息,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 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及协议另有规定外,甲方未按协议规定日期结算,视为甲方逾期付款,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利率承担滞纳金。
十三、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或双方同意的其它特殊原因,以至直接或间接造成任何迟延或无法履行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条款时,另一方不得提出索赔要求。有关一方应在事故发生后三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当地有关机构的证明文件证明不可抗力的存在,方可允许迟延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
十四、 协议的变更与续签
1. 本协议有效期为两年,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时,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未达成新的书面协议之前,原协议仍然有效,应继续执行。
3. 甲乙双方应于本协议到期日前30天共同协商是否续签合作协议。
十四、其它
1.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凡有关协议或执行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申述方所在地区法院解决。
3. 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加工合同书 委托加工合同协议书篇十一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
需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交提供日期: 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分期交/收货数量
超欠幅度%
总金额(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二、质量标准、验收方法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原材料来源及互利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收)货方法、地点及运杂费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货款结算时间及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包装要求及包装物回收办法、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经济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供需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灾害和确非一方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由合同鉴证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十、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如需修改或终止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另立协议方可有效,并报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十一、本合同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双方都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向合同仲裁机关提出书面申诉,要求调解、仲裁处理。
十二、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份,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银行各一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二份。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供方:法人委托书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需方:法人委托书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供方:(盖章)
负责人:
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号码: 电挂:
住址:
需方:(盖章)
负责人:
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号码: 电挂:
住址:
委托加工合同书 委托加工合同协议书篇十二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钢材加工等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根据生产或贸易需要,委托乙方加工卷板,该卷板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开具加工通知单,甲方确认,除此乙方不得擅自挪用、调拨和加工所有权属甲方的货物。
3.乙方根据事先约定的提货时间,加工好指定钢材,保证甲方准时提货。如甲方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提货,应提前8小时与乙方协商,甲方将尽量满足乙方需求。
4.甲方同意乙方按照“附件一《加工单价表》”的内容收取加工费用。如遇市场行情变化乙方需要调整收费标准,双方可以协商。
5.协议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协议,应立即将情况以最快方式通知对方。按照不可抗力因素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但因战争、暴动、地震等重大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协议不能继续履行,则双方均免于责任。
6.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7.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8.本协议有效期从签订之日起到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约地:
委托加工合同书 委托加工合同协议书篇十三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qb1002-97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1%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30%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
的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当地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委托加工合同书 委托加工合同协议书篇十四
委托加工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做生产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合同地址: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确保甲、乙双方的利益,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由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签订以下条款的有效合同:
第一条签约化妆品项目:
1、化妆品项目:甲方提供品牌委托乙方代加工生产化妆品,甲方的《品牌使用授权书》由甲方作为本合同附件书面授权予乙方,化妆品的品质标准和等级执行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国家)化妆品质量、卫生标准及甲方核定的化妆品质量等级标准要求,化妆品包装为甲方授权的品牌包装(以下简称:贴牌);贴牌的化妆品生产样品、包装样品和化妆品运输样品由甲方书面核准提供;乙方在甲方委托指定的化妆品项目范围内专业独立加工生产。
2、化妆品项目的特别质量要求:乙方为甲方贴牌加工生产不同品牌化妆品的质量等级,必须达到甲方原生产品牌的化妆品相同质量等级,甲方贴牌加工生产不同品牌《化妆品质量等级标准书》(以下简称:加工标准)由甲方提供,乙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附件。
3、授权使用的品牌生产场所:甲方授权乙方在乙方自办的厂,厂房地址为:省市区(县)路街号,在甲方质量标准指导下,乙方按甲方核签的订购单加工生产甲方授权使用品牌的化妆品,有效使用期限按甲方品牌使用授权书指定的有效使用期限,因甲方生产经营需调整品牌,甲方有权调整品牌及有效使用期限。
4、甲方独立拥有签约化妆品项目、品牌和包装图案的所有权益:甲方授权给乙方使用的化妆品项目、品牌和包装图案,乙方专门独立负责化妆品的生产供给甲方,在合同有效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或不得通过第三方途径在国内外生产、经销、赠送和宣传推广其它与甲方相同或相似的化妆品项目及授权使用的品牌和包装图案。
5、加工内容、规格、数量、价格、标的:
在合作过程中,乙方以代加工的生产方式向甲方提供灌装、包装产品,甲方按约定的加工价格支付相关的费用。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灌装或包装产品在甲方采购订单注明。
第二条生产及销售文件的确认和使用:
1、生产及销售文件合法证件:在本合同正式签订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相关化妆品特证作为本合同附件。甲方向乙方提供其注册商标、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2、签订订购单按以下情况确认:以甲方给乙方的订购单或传真订购单为凭据,乙方收到订购单当日的四个小时内,予以书面确认签核回复给甲方。订购单据应载明产品品名、规格、单价、数量和交货日期等,甲、乙双方相关经办人员必须在订购单据上履行签名、盖章手续。
3、合同履行的交货方式、交货地址和入库验收:
⑴乙方负责按甲方指定交货地址送货,并随货同行向甲方提供工厂产品检验合格的合格证、成份检测报告等甲方要求的品质保证书面证明原件。
⑵乙方生产完成后,由甲方进行抽样检验和计量,甲方填写验收单和入仓单。以甲方的验收结果作为甲、乙双方交货入库的确认凭据。
⑶乙方对甲方交货的承诺期,按双方确认的订购单交货时间交货。乙方不能按确认的交货期限规定达成,甲方按违约条款对乙方进行处理,如对甲方生产经营造成经济损失,乙方承担此经济赔偿责任。
⑷在乙方独立的仓库储存包装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由乙方负责委派专人管理。
第三条、产品生产质量标准、检验及保证:
1、对采购的所有原材料、半成品及包装材料的质量,甲方提供的由甲方负责提供物料包材本身质量责任,乙方提供的由乙方负责提供物料包材本身质量责任,无论哪种方式提供,乙方都有在收料、生产、储存过程对产品质量检验的加工责任。
2、乙方保证所代加工的产品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所颁布的行业质量标准,同时符合在国家市级技术监督局通过和备案的企业生产标准。如因市场销售和行业监管需要委托广州市技术监督局或者广州市卫生监督所进行抽检的,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3、经甲、乙双方判定,因乙方责任导致产品退货,乙方进行返工时,需经甲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对包材再利用,因包材不可再利用所产生的包材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自行保管不当引致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5、在合作之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采购订单》中产品清单的样版(半成品),待确认后方可生产,化妆品质量按照双方确认样版进行生产。如有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保证乙方的产品稳定性及安全性,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赔偿质量问题产品的成本损失。
6、乙方向甲方提供三证。由于化妆品的独有特性,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产品完全与双方确认样板相同,但并不代表甲方的所有客户使用该产品而不发生不良反应。如果甲方客户在使用乙方所生产产品后有超过5%顾客出现不良反映,甲方客户暂停使用该种产品,在得到确认属于产品本身质量之后,可以对甲方未售出和退回的产品进行免费换货。乙方对甲方的客户提供连带赔偿责任及赔偿其他间接损失。使用方法不当或季节性及特殊地区多发过敏反应不在此列。
7、乙方提供的所有产品从封装之日起,有三年的保质期,在此日期之内,如果任何产品在按要求保存的情况下,未开封而出现变质、封口泄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更换。
第四条生产物料损耗:
1。在整个生产工艺流程中,乙方保证半制品和各种包装材料使用损耗控制在%以下;低值易耗品(如不干胶、封条等)损耗控制在%以下。超出以上指标部分,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生产完毕甲方订购单批量产品后,必须将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报废物料完整地书面告知给甲方。
第五条费用组成和结算方式:
乙方按甲方《采购订单》进行生产。相关的加工费用(包括乙方生产、检验、储存、搬运等),甲方按当时的《采购订单》规定的单价及时核对和支付产品加工的款项。由当月甲方验收入仓单平均入仓日算起,按月结天付款。甲方未办理验收入仓手续的货物,甲方不予结算。
第六条保密条款及商务声明:
乙方对甲方委托加工的产品原产地、产品品名、产品价格、产品使用、销售筹划等机密信息有保密责任。甲、
乙双方为商业合作关系,双方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甲方只对授权乙方的产品品牌权益承担相关责任,而乙方生产经营的非本合同涉及甲方权益以及任何的违法商业活动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
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有关化妆品质量、包装标示、宣传管理等一切法规,一方违规,另一方均有权提出终止合作,并由违规方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2、使用乙方三证的产品、包装,甲方应在包装印刷之前让乙方进行审核、确认。
3、超出甲、乙双方本合同规定及确认《采购订单》以外的产品,乙方使用了甲方的证件,甲方将视为假冒产品,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及连带责任。
4、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交货时间,乙方必须满足。如果不能满足,甲方有权另择加工厂,并追究乙方相应违约责任,并有权将印有乙方三证的包材量全部用完。
第八条不可抗力: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的条件下的生产、运输、经销,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战争、洪灾、国家政策等),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在取得国家政府机构书面证明以后,甲、乙双方不予索赔。
第九条变更: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有变更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络方式(电话号码、传真等),变更一方必须在变更日前十五天通告对方;如有合同事宜变更,变更一方必须在变更日前一个月通告对方,否则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条其它:
甲、乙双方日常商务往来核签甲方的订购单、入库单、甲方《品牌使用授权书》及甲方核定的《化妆品质量等级标准书》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并诉讼的,甲、乙双方同意通过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解决争议。本合同一式两份,每份三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名加盖公章,甲、乙双方须提供各自的工商营业执照、生产卫生许可证及身份证复印件,至合同履行完毕失效。
合同有效期限由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法人代码:法人代码:
公司负责人:工厂负责人: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传真号码:
日期:日期:
委托加工合同书 委托加工合同协议书篇十五
委托方: 电 话: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邮 编:
加工方: 电 话: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邮 编:
为保障委托、加工双方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 货物明细:商品名称、型号、尺寸、单价及总价等。详见附件一:“手术室配套产品报价单” 报价单号:20xx0122(共一页)。
二.合同金额优惠后的总金额:人民币壹拾万贰仟伍佰叁拾壹元整(人民币:¥102531.00元 )。
三.付款条件:
3.1 合同预付款:叁万元整(人民币:¥30000.00元 ),于签订合同时支付。 3.2 货款余额:提货前付清余额(人民币:¥72531.00元 )。 3.3 付款方式:委托方以电汇方式支付。
四.交货条款:交货日期:货物在加工方确认收到委托方预付款后,安排生产,三周内交货。
五.货物运输:公路运输,发货至工地,运费由需方承担。
六.货物包装:加工方提供木箱或纸箱包装。
七.修改合同:合同于签订后,不可改动。如因委托方或加工方修改而造成对方损失,将由修改方承担。
八.其它条款:
8.1 代表委托方的收货人于送货单上签收将视为委托方确认收到送货单中所列之货物。常州爱辉科技有限公司 1
8.2 本合同在委托加工双方签字盖章后,以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8.3 本合同一式二份,所带附件同样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8.4 一切由执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争执,委托加工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应提交加工方所在地国家有关法律部门裁决。
委托方: 代表: 签字: 盖章: 日期 :
常州爱辉科技有限公司 加工方:代表:签字:盖章: 2
日期:
委托加工合同书 委托加工合同协议书篇十六
委托方(以下称“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户头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增值税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方(以下称“加工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户头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与加工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委托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委托加工方_________产品,有关产品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加工方发出。
(2)加工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为委托方加工________产品,有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3)委托方为_________________产品之唯一商标持有人及享有有关产品专利权。
第一、每月订单
1、委托方必须提前______天以传真方式给加工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指明提货时间。
2、加工方在收悉订单后,必须在_______内以传真书面向委托方确认订单。
3、除非双方经过同意,否则在订单被加工方确定接纳后,委托方不能中止订单而加工方必须履行订单。
4、委托方必须最迟在加工方开工前五天向加工方提供订单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
5、加工方收到足够及质量合格之材料日与成品出货日不少于____天(含周六及周日)。因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延迟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损失由委托方承担。
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安排
6、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进库(加工方之仓库)质量检验工作由委托方委派代表全权负责。
加工费
7、含增值税的加工费(包括加工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为人民币____。于此协议签订日起计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可以双方同意下,根据情况作出调整。
8、委托方将负责产品的验收工作、安排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9、委托方负责提供合适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并免费向加工方运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委托方自行安排处理有关材料的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第二技术及工艺
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委托方提供(见附件一),加工方严格按照____工艺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委托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加工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并达到附件一中的品质指标要求,加工方对产品质量即没有任何责任。产品其它质量责任则由委托方承担,除非:
a产品含有非配方所含的其他物质;
b产品内含有玻璃、青铁、砂子等异物;
c产品含有配方所含物质以外或配方所含物质经过化学、物理变化生成的物质以外的其他物质;
第三付款条件
1、首次加工费,委托方在产品生产完成__日后全数汇至加工方的银行户头。
2、加工方必须在委托方付款之后__个工作天内向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有关知识产权、专利及商标的侵权责任
3、非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托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加工方为委托方的产品代加工商。
第四双方责任
加工方根据委托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委托方的加工任务指标,委托方负责上述加工产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装品的采购,如原材料没有按生产计划到位而影响生产,委托方将负全部责任。
第五协议终止
1、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2、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早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3、协议终止后,委托方必须于协议终止后五个工作天之内提走所有属于委托方之剩余的产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否则加工方有权自行处理有关物料。
第六协议期限
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有效期______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补充协方方式延长协议期限。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工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盖章):
_______年___月___日 年___月___日
委托加工合同书 委托加工合同协议书篇十七
甲方:乙方:
就 黄金进料委托加工 项目事宜,我方做出如下报价方案:
1、加工方式:黄金重熔更改尺寸大小
2、加工费单价:0.2元/克黄金
3、加工时间:24小时 (按200公斤为基础计算)
4、实际加工损耗:小于0.02% (按重量计算)
5、加工成品商标:出口境外的成品不能印制“紫金”注册商标(图形),但可按客户要求定制商标,具体费用另计。
6、加工税费自理,加工费开具增值税发票
7、我方提供加工相关工艺流程、工艺简述、加工设备名称、环评报告等资料并协助客户办理《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和海关加工贸易手册填制、核销事项。
本报价方案是双方合作的基础,双方的具体合作内容以双方的正式合同为准。
x公司
代表人签字:
时间:
(公司印章)
委托加工合同书 委托加工合同协议书篇十八
委 托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 做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 托加工合同范本
委 托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 做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做方委托委托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委托方原料完成工作的),委托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做方检验。委托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做质量时,定做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做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做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委托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做方调换或补齐。委托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委托方在依照定做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做方;定做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委托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做方赔偿。
2.委托方对于委托的工作,如果定做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做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做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做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委托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委托方应当向定做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做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做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委托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委托的定做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做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做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做物日期计算:委托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做物的以定做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做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做物的,以委托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委托方在发出提取定做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做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 委托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定做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做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委托方赔偿。
二、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做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做方不再需要的,委托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做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做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委托方应当偿付定做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做物毁损、灭失的,由委托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做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____ 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做方同意,提前交付定做物,定做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做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做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做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做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做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做方调换、补齐的,由委托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做方有权拒收,委托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做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做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