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委会工作制度(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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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委会工作制度篇一
十、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动员教育居民同一切歧视妇女儿童的现象和违法犯罪行为做坚决的斗争。
伙委会工作制度篇二
十、协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失业人员、劳动力资源的调查、登记工作,积极为失业人员提供再就业服务。
十一、及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居民有关民政福利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伙委会工作制度篇三
一、财务代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居委会财务规范化,实行社区居委会财务收支由街道经管站统一代理。
(一)建立资金管理专户。在经管站(会计结算中心)建立居委会“资金管理专户”,实行分居建帐。财务印监鉴为专户财务专用章,村主任和经管站长名章各一枚。印鉴分开保管。
(二)明确服务对象。经管站对专职记帐员明确分工,每个记帐员固定负责几个居委会财务工作,处理相关会计业务,提供会计服务。
(三)实行财务审接制。报帐时,经管站对报送的财务票据,逐张进行审核:一看收入是否专户储存二看支出票据是否符合财经制度,三看民-主理财是否严格监督把关。不符合财务制度票据,一律不得入帐。
(四)编制会计报表。专职记帐员要在每月 10 日前,负责编制代理社区居委会的会计报表。科目余额表、收支明细表,年终,编制收益分配表和资产负债表。
(五)反馈财务信息。按照财务制度的要求,及时将编制的各类会计报表反馈到各居委会。
二、财务预决算制度
(一)编制预算留有余地。年初,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按照“统筹兼顾,确保重点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编制财务预算。
(二)民-主审定预算方案。将编制的财务预算,提交居民代表大会讨论。方案经到会代表 2/3 同意后生效,报经管站备案,并张榜公布。
(三)执行预算从严。预算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变动。如有计划外重大项目,应事先召开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街道审批后,追加预算。
(四)实行决算公布。年终,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提交居民代表大会审议后,张榜公布。
三、票据管理制度
(一)明确管理职责。经管站明确专人票据管-理-员,负责居委会票据的审核、缴旧、领用、登记管理工作。居委会票据领用实行缴旧领新的办法。
(二)规范票据领用程序。领用须履行申请手续,票据管-理-员核对票据开出金额与实际上解金额,票款一致后,并加盖“收讫”印记,收缴旧票存根,换领新票。要建立票据领用登记专簿。
(三)严格票据使用范围。要严格界定票据使用范围,不得混用票据。内部收费和往来款项,必须使用“江苏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结算凭证”;村级自制原始凭证,必须使用“南京市农村现金统一支付凭证”,严禁白条入帐。
四、收入管理制度
加强收入管理,杜绝坐收现金、私设小金库等违纪违法行为。
(一)收入开具票据。所有资金收入。由社区居委会会计负责开具省农林厅统一监制的.“江苏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结算凭证”收取款项。
(二)资金缴存专户。会计在取得资金收入后,将资金足额缴存集体资金管理专户,收存银行缴款凭证。
(三)明确会计收款。所有收款,一律由会计负责。
(四)严禁帐外循环。必须及时如实上报收入,接受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督管理,严禁使用非法票据和白条收款,严禁帐外循环。
五、支出管理制度。
(一)实行备用金制度。会计凭审批手续,到经管站“居委会资金管理专户”领取 3 — 5000 元备用金,用于日常零星开支。
(二)支出票据手续齐全。支出票据要有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理财章,方可入帐。单笔支出票据在3000 元以上,由居委会集体讨论备案,须附有详细说明。涉及工程项目支出的,须附相关合同或工程项目预决算报告,按街道统一规定执行,否则一律不得入帐。报刊征订一般不超过 2000 元。
(三)干部报酬核定发放。社区居委会干部报酬严格按街道批复核定的工资发放,不得巧立名目,乱发奖金和补助(含实物)。
(四)公益性支出量入为出。要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不得超出承受能力兴办公益事业,更不得举债兴办公益事业。
六、招待费限额管理
严格按照街道确定的标准不得突破。超额部分由相关责任人个人全额承担,不得入帐。
七、财务审批制度
(一)原始票据合法有效。经办人必须索取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和事由,签名或盖章,并经知情人签署证明后,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
(二)实行一支笔审批。财务实行主任一支笔审批制度。审批的支出项目,须符合年初财务预算,非经集体研究,不得随意增加开支项目,不得随意突破支出限额标准。社区财务实行限额审批,大额集体会签制度。
(三)理财小组审核把关。民-主理财小组对经审批的原始凭证进行集体审核 。经审核符合财经纪律的,理财组长签章;不符合规定的退回。
八、民-主理财制度
(一)选举产生民-主理财小组。由 5 — 7 名公道正派、责任心强、具有一定财务知识的居民组成。持证上网会计作为被理财对象,不得参加理财组织,但可列席民-主理财小组会议,并就相关财务问题做出解答。
(二)认真履行职责。 1 、参与制定财务制度。 2 、监督财务活动。 3 、盘存货币资金。 4 、审核财务公开方案。 5 、检查财务帐目。查阅、审核财务帐目,并就相关财务问题要求当事人作出解释;有权直接向街道经管站反映本社区的财务管理状况。
(三)定期开展活动。每月或季度初,召开一次民-主理财会议,对上季度财务进行理财。理财结束后,参与理财成员必须在民-主理财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出具理财报告。
(四)健全理财档案。“民-主理财记录”和“民-主理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街道经管站备案,一份随财务入帐,一份社区留存归档。
九、举债管理制度
健全居委会举债管理制度,规范举债程序,严禁违规举债。
( 一 ) 举债遵循的原则。 1 、从严从紧,要严格借债程序,不得擅自举债。 2 、量力而行。 3 、民-主决策。 4 、利率合法。(二)规范村级举债程序。 1 、申请。先填写《村举借债务申请表》,并附文字阐述举借债务的理由、时间和资金来源等。张榜公布,征求群众意见,并正式向村民代表大会提出申请。 2 、民-主议定。组织召开居民代表大会进行讨论。并形成书面决议,归档保管。 3 、上报审批。举借项目和举借方案须上报街道办事处,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4 、张榜公布。经街道办事处审核批准的举借债务方案,张榜公布,并报街道、镇经管站备案。 5 、建立台帐。(三)使用接受监督。专款专用,不得平调、挪作他用,更不得用于非生产性开支。(四)严禁违规举债。
十、财务公开制度
(一)健全财务公开组织。成立财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强财务公开工作领导力度,监督民-主理财小组,依法履行职责,全面落实好财务公开制度。(二)规范财务公开工作。每季度首月 15 日为全区统一的财务公开日。年初,公布财务收支预算,每季度公布财务收支情况;年末公布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统筹的水电费等情况。财务收支应公布到明细,重大工作项目,应随时公开,逐项逐笔公布。(三)认真履行公开程序。公开方案要经民-主理财小组核实、经管站审核认可;主管会计、民-主理财小组负责人和社区负责人签字后张榜公布。(四)加强检查监督。定期开展财务公开检查,督促居委会按农业部、监察部颁布的《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的要求,及时公开财务。(五)建立公开档案。财务公开档案一式 3 份,一份上栏公开,一份社区存档备查,一份报街道经管站备案。
十一、财务审计制度
(一)制订工作计划。街道纪委、监察室会同经管站共同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报经街道办事处批准后行文,组织实施。(二)开展财务审计。街道办事处组织专人对居级财务实行年审。居委会主要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时,实行专项审计。(三)提交审计报告。审计实施阶段结束后,编写审计报告,并将审计结果向街道办事处提交审计报告。审计结果,作为社区干部调升、免职、辞职、退休等的参考依据。(四)建档、公开结果。经管站建立审计工作档案。审计结果向全体居民公开。
十二、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一)明确专人管理。经管站分居设立档案柜,明确专人负责管理。(二)分类整理归档。居委会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报表和其他等会计档案要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三)履行查阅手续。居级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需查阅,须经经管站长批准。(四)按规定销毁期满档案。
二、落实与街道安监办签订的年度 安全责任 书各项工作,按年度与社区内各大经营单位 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要求各业主与承租者签订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以促进各项消防安全管理 工作的落实。
四、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对社区开展消防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发出安全隐患告知书,督促其整改 ,组织社区各大经营单位进行定期的消防安全交叉检查,检查结果定期向镇安全办和消防部门汇报。
五、每年至少组织社区单位进行2次消防演练,通过演练,不断提高义务消-防-队员的灭火实战水 平。
六、按照消防安全实际工作要求,建立消防档案,通过“月报表”、“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汇报”等形式,向上级管理部门反映社区消防安全状况,并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
伙委会工作制度篇四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自觉参加上级党委、政府召开的会议和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市场经济理论,牢牢把握经济建设中心,学习本职业务,学习实用技术,掌握为民服务的本领。
三、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工作中公开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勤俭节约、克已奉公、廉洁自律、严格遵守财务制度,不借支、挪用公款。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集体领导,重大问题在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决定,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
六、关心群众生产生活,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群众搞好服务,排忧解难,及时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
七、工作尽职尽责、忠于职守,认真负责,不推诿扯皮,不上交矛盾。立场坚定,是非分明,敢于同坏人坏事和不良倾向作斗争。
八、带头树立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尊老爱幼,不办违规酒宴,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不酗酒闹事,不搞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作风正派,遵守社会公德,带头破除一切陈规陋习。
九、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带头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居民公约。
伙委会工作制度篇五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强化台党委对各项工的集中统一领导,根据上级党组织有关指示、条例和规定精神,结合我台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二条本制度涉及党委成员及党委组织有关人员。
第三章党委的主要职责
第三条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本台的贯彻执行。
第四条参与全台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台主要领导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对专业人才的培养、教育、考察和监督。
第六条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政策。
第七条领导全台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建设广电媒体文化,培养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第八条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凝聚全台力量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第九条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第十条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全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实现全台资产保值增值。
第四章党委会讨论决定的问题
第十一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的主要措施。
第十二条党委的工作计划、
总结
、重要请示、报告、批复,党员大会的重要事项。第十三条重大问题。
第十四条重要目标调整和党组织保证重大决策实施的重要措施。
第十五条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培养、教育、考核、监督的规划、计划和重要措施,党委权限内的干部任免、调动、奖惩。
第十六条党的自身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第十七条统战、综合治理、老干部中的重要问题。
第十八条涉及职工职工利益的重要事项。
第十九条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中的重要问题,第二十条党群机构设置及定员定岗。
第二十一条其他应由党委讨论决定的问题。
第五章会议制度
第二十二条党委会议制度
党委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亦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会议议题和召开时间,由党委书记确定,讨论重大问题的方案一般应提前发给委员。党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任免(聘任或解)奖惩事项等,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
1、每年初,研究确定党建责任制和政治工作目标、任务及总体工作部署;
年末对党建责任制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和综合评审。
2、每季度对党组织、党员发挥作用情况和职工思想动态,进行一次专题分析。
3、对领导干部日常考核、干部队伍建设进行综合分析。
党委会对重大问题决策实行个人签名制度。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要逐项表决。会议做出的决议、决定,按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党委委员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党委会议纪律要求
(一)党委成员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做到实事求是,科学决策。要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参加台党委会议。
(二)党委成员要有保密意识,增强保密观念,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对会议的内容,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按规定不能记录和录音的,严禁记录和录音,严禁以任何方式向会议以外的人员泄露,坚决杜绝失密泄密现象的发生。
(三)党委成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准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应提前向会议召集人请假。
第六章学习制度
第二十四条要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心组学习每月保证8至10小时,集中学习每月2次,每次半天。个人自学要达到8小时以上。要始终把加强学习放在首位,作为提高素质、做好工作的“第一需要”,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身体力行,按照《党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的要求,做到政治坚定,提高政治察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把上级的决策与全台事业、产业发展的决策相结合,创造性的开展工作,自觉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的大局,党委成员要结合全台各项工作的实际,选准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撰写具有指导价值的调研文章。要针对一定时期和阶段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调研,为领导班子正确决策提供依据、做好服务。
第七章组织生活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第二十五条党委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按时参加所在党支部和党小组的组织生活,有事不能参加时,必请假或补课。
第二十六条党委成员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会前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活动,进行自我剖析,形成书面材料,会上开展积极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对民主生活会中提出的间题,要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抓好落实。
第二十七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成员要从要求自已,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查处重大违纪案件和纠正严重不正之风的工作,对党委班子成员,台属各部门(公司)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情况实时监督负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正和处理。
第八章党委会工作质量责任和考核
第二十八条明确党委成员的责任
党委副书记负重要责任;
党委成员负具体责任。党委成员根据主管的工作,负责党委会议案的调研和准备,对形成的决议予以组织落实。
第二十九条严格责任追究
加强对党委成员党要管党能力和水平的考核,对党委会交给的任务没有完成的、决策失误、用人失察和擅自违反党委会决议的,要视情节追究纪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制度由台党委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党委会议事规则
党委会工作法心得体会
党委会工作方法方面整改措施
党委会工作汇报如何汇报
法学院党委会议事规则
伙委会工作制度篇六
1 、定期学习制度:每月定期组织居委会干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规章、城市管理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管理能力。
2 、报告工作制度:社区居民委员会每年至少要向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接受社区居民的审议。遇特殊情况、社区居委会可临时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对社区重要事项进行讨论、决定。
3 、居务公开制度:将社区居民委员会内容、财务收支状况、成员职责分工和办公时间,以公示等形式向社区居民公开,随时接受社区居民的监督。社区居委会成员在工作时间内要挂牌上岗、文明服务。
4 、服务承诺制度:社区居民委员会为社区成员提供各种服务项目,应明确服务标准,自觉接受社区居民和有关部门的`检查及监督。
5 、考核评议制度: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定期接受社区居民及社区议事会的评议。经群众评议,对工作不称职或工作出现严重失误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可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罢免或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