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电动通风蝶阀购销合同 通风蝶阀手动(三篇)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电动通风蝶阀购销合同 通风蝶阀手动篇一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 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 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 除外;
(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 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电动通风蝶阀购销合同 通风蝶阀手动篇二
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为,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提高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品牌、生产厂家。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计量单位、单价、总金额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无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运输方式、到货地点,接货单位及接货人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运输方式及卸货费用:乙方负责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由甲方负责卸货。
3、甲方规定的接货人:
4、接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5、甲方如需要变更接货信息,应提前通知乙方,以便货物及时、安全送抵。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及数量:按照本合同签订的甲方需求计划,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开始按照《产品订货清单》内容备货。甲方若有特殊规格或特殊要求的订货,应在《产品订货清单》应列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甲方按合同规定打款至乙方指定账户后,乙方发货。
第六条:产品价格
1、本合同金额总计:
2、产品价格按照甲、乙双方协定执行
3、若遇市场价格浮动,为保证购买方利益,价格以本协议为主。
第七条:结算方式:
自合同签订日,甲方应支付乙方5%的订金。自本合同签订日起45天内(特殊订制可延迟至75天内交货)内交付剩余90%的款项,款到发货。剩余5%按照质量保证金,在剩余货物全部接受完毕并无任何质量问题后,再行支付。
第八条:验收方法及施工方法
1、产品质量:本合同的所订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
2、验收标准:按乙方提供样品为准验收;
第九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三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和处理意见。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后,应在三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的处理意见。
第十条:合同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产品的所有权自甲方结算货款时转移至甲方,甲方未结清货款前该产品属于乙方所有。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由于履行此协议而获得对方的各种信息、资料及技术资料,双方都应为其保守秘密。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按_购销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解决合同纠纷方式:本合同若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在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或者向工商行政机关设立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并按本合同双方签订手续确认,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电动通风蝶阀购销合同 通风蝶阀手动篇三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 按本章第 (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 按本章第 (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
(3) 按本章第 (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投标人得分=a+b+c。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