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培训档案整理(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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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培训档案整理篇一
一、凡参加培训的人员,均建立规范的《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记录安全技术培训考试、考核的相关信息。新招入矿人员只建立电子档案,工作满一年后建立《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二、工作标准
1. 培训结束后三天内将培训资料分类汇总、整理、保存。
2. 及时填写《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并将培训信息录入电子信息管理系统。
3. 做好培训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安全技术培训档案的存档资料
1. 培训考勤成绩签字表
2.理论考试试卷
3. 《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四、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档案分类(或分单位)整理,编号登记实行信息化管理。
五、安全技术培训档案未经有关负责人批准,不得外借,如需外借,必须办理借阅手续。
六、档案资料设专人负责,经常整理,以防丢失。档案室内严禁烟火,并保持清洁、通风。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档案的调整
1. 从业人员转岗、变动工作单位,要及时调整分类、归口,并更新电子信息;
2. 从业人员退休、离职、辞退后,及时清理档案。
培训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培训档案整理篇二
为进一步推进我公司培训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据长治公司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培训档案分为:教学档案、培训档案及员工一人一档,各类档案要分类存放。
2.培训科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档案,队组学习培训档案由队组负责培训的人员负责管理。
3.培训档案内容
3.1.教学档案
(1)上级颁发的各类培训教学文件及培训教材;
(2)各项培训教学管理制度、教学计划、会议记录、教学调查表、工作总结、培训试卷等
3.2.培训档案
(1)举办的各种培训资料(含外出培训):培训通知、学员名册、签到表、培训登记表、培训效果评估表;
(2)学员培训档案(学员个人受培训的记录);
(3)证书及花名册。
3.3.员工一人一档
(1)全体职工个人培训情况;
(2)学员个人培训信息表、身份证复印件、上岗证复印件、学历职称复印件等。
4.各培训人员都要将各种材料及时上交,归档以便保存,凡经审核的归档材料,任何人不得私自涂改。
5.各期培训学员培训资料,都要统一存入培训档案,按明码顺序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存放处有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光、防霉、防鼠咬等设施。
6.因工作需要借用培训人员档案,应履行借阅登记手续,用后及时归还。查阅时不得污损、卷折,不得在卷内画线、打圈,批注涂改。若需要复印,请示有关领导批准后复印。查阅,借阅归档材料,须经过培训科负责人批准,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一周。
7.严格实行一期一档制度,建立一期一档。按期装订成册,标题简明确切,书写整齐,编好明码。
8.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好档案,培训科各类安全培训档案必须长期保存。
培训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培训档案整理篇三
酒店员工培训档案管理规定
为将员工的培训情况及时准确地记入个人培训档案,以便准确掌握员工培训情况,更好地进行监督和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地面服务部所有经过各类培训的干部、员工。
3.1 地面服务部市场业务部负责员工ⅰ级和ⅱ极培训档案的统一管理。
3.2 各单位负责本部门员工ⅲ级培训档案的统一管理。
培训档案是证明员工接受过某种培训的依据。
4.1 档案记录
4.1.1 档案记录的内容应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内容、课时、考勤、考试或考核成绩、证书编号及有效期、教员姓名。
4.1.2 档案的记录应及时准确。不需要发放证书的,应在培训结束后5日内完成档案的记录工作;需要发放证书的,应在收到证书后5日内完成档案的记录工作。
4.1.3档案的管理者不得随意更改档案中的内容。
4.2档案的维护
4.2.1 档案管理者应对保存的员工培训档案做定期维护,维护内容包括:档案记录项目、内容、格式的变更情况及资料整理情况。
4.3 档案的使用
4.3.1应妥善保管档案材料,凡需要查询记录情况的应向该部门提出申请,得到其行政正职同意后,方可使用档案。
4.3.1 档案资料未经管理职责部门经理批准,不得带出培训档案的保存地点或进行复制。
4.3.2 各培训档案管理部门应对员工培训档案的使用情况做好记录,并填写《员工培训档案使用记录》。
4.4 档案的保存
4.4.1 员工的培训档案应长期保存。
培训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培训档案整理篇四
每个学校或单位对于档案的管理都有着自己的一套实行办法,以下是辽宁省档案人员的培训档案管理办法,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档案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教育培训的质量,提高档案人员的素质,推进我省档案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章第九条和《辽宁省档案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的规定,结合我省档案教育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及个人。法律、行政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档案人员教育培训,指的是由市(地级市)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由省直各业务主管部门经与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协商进行的、档案人员参加的各种形式的档案专业知识的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档案专业兼职教师,是指在省内各级档案局(馆)及机关、企业、事业档案部门中,在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同时,能够胜任档案专业培训教学任务的在职人员。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档案专业教育培训证书,是指由市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证明持证人参加了档案专业培训、成绩合格的有效凭证。
第六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领导,应支持和保证本单位的档案人员参加培训,以提高专业素质,适应档案工作的要求。
第二章档案人员教育培训的分类及内容
第七条档案人员教育培训可以分为岗位资格培训、继续教育培训和专题培训。岗位资格培训指新从事档案专业工作人员的档案专业基础理论、技能的学习和训练。根据工作岗位的不同,岗位资格培训可以分为档案工作领导岗位资格培训和档案管理岗位资格培训。
继续教育培训是指已取得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知识更新补充、拓宽深化和能力提高的培训。根据专业职务的层次不同,继续教育培训可以分高、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培训。
专题培训指根据档案业务工作的需要,就某一内容进行的学习、训练等。
第八条从事档案专业工作的人员在调人档案专业岗位前或当年内,应参加市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举办的档案人员岗位培训班的学习;市、县(区)档案部门新到任的领导应参加省级档案教育培训机构举办的领导干部培训班的学习;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同志,在任职期间应参加市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班的学习。
第九条岗位资格培训内容由档案法规、档案人员职业道德和档案学基础学科等部分组成;继续教育培训内容由档案学理论深化及相关科目的学习、档案工作实践新问题探讨及现代知识技能的训练等部分组成;专题培训内容是就档案工作中的新要求、新规定进行的学习训练。
第三章档案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管理
第十条档案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由省、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中负责专业教育培训的机构主管,其主要职责是对专业教育工作进行规划、协调、组织、审批、评估等。
第十一条举办培训班的单位,在开班前一个月,应向上一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中主管专业教育培训的机构报告备案(附表)。
第十二条档案教育培训班采用的教材应是省内统编教材,或由省档案局教育培训机构指定的教材。
第十三条在档案教育培训班中承担授课任务的`教师,除在校任教的档案专业教师以外,都应当持有省或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档案专业兼职教师资格证书。
第十四条举办档案教育培训班的单位要为培训班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建立健全班级组织和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严格、规范的教学、教务管理。
第十五条档案教育培训班在结业时,要对学员进行考试或考核,岗位资格培训班基础学科的试题,应由省档案局所建的题库中选出,其中一门学科由省档案局主考。
凡考试或考核合格者方可结业。
第四章档案教育培训证书的管理
第十六条档案教育培训证书分为档案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含档案工作领导岗位资格证书和档案管理岗位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专题班学习证明。
第十七条普通大中专院校(合成人教育)档案专业的毕业生,到档案工作岗位后,可持毕业证书,办理档案人员岗位资格证书。
第十八条档案教育培训证书分别有以下作用:
岗位资格证书:
表明持证人的专业知识水平符合所在岗位的知识规范要求,从而具备从事档案工作的资格;
在晋升初级档案专业技术职务时,作为申报的必备条件之一;
是档案人员领取档案岗位保健津贴的凭证;
在档案定升级目标管理工作中作为考核单位档案人员业务素质的依据之一。
继续教育证书:
是考核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
第十九条档案教育培训证书自取得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到期由发证单位负责登记、审核、验印。在证书有效期内,档案人员工作单位如有变动,在档案工作岗位不变的情况下,证书继续有效。逾期不验印者,证书自行失效。
第二十条档案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和继续教育证书由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制作、统一编号,由市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中负责档案教育培训的机构管理发放。
第五章档案教育培训的经费
第二十一条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举办档案人员教育培训班的经费,可向学员所在单位适当收费,不足部分,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补助,并实行专款专用。
第六章档案教育培训工作的评估
第二十二条省级档案教育培训机构每年要对三分之一的市级档案教育培训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和程序将依照每年教育工作要点制定,评估结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辽宁省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1999年4月1日起施行。在此前辽宁省档案局颁发的有关档案教育培训的规定继续有效,有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培训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培训档案整理篇五
为有效地利用和保护培训文档资料,加强培训文档管理工作,使培训文档管理工作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公司行政人事部及各项目部相关部室对培训文件档案的管理。
3.1行政人事部培训经理负责总部培训文档的保管工作。
3.2项目部行政管理部培训负责人负责本项目部培训档案的保管工作。
3.3其他同公司《文件档案管理规定》。
无
5.1培训档案归档范围
5.1.1各类培训档案存档目录
5.1.1.1日常培训档案
5.1.1.1.1日常培训档案应包括《签到表》、《培训工作记录表》、培训讲义、《培训考核成绩单》。
5.1.1.1.2其中的培训讲义应是授课教师的授课内容。
5.1.1.1.3根据《培训考核管理制度》,无论笔试、口试及实操都应用《培训考核成绩单》记录成绩。
5.1.1.1.4在培训要求中注明'了解'的培训课程,不需要进行考核,则应在培训记录表中进行记录,不要求进行考核成绩记录。
5.1.1.2'7+1'培训档案
5.1.1.2.1'7+1'培训档案应包括《'7+1'培训计划》、《'7+1'培训记录表》及培训讲义。
5.1.1.2.2其他同5.1.1.1.3及5.1.1.1.4
5.1.1.3外派培训档案
5.1.1.3.1外派培训档案目录同日常培训档案存档目录。
5.1.1.3.2根据《培训风险防范管理规定》进行《外派培训合同》的存档。
5.1.2培训教材档案存档目录
培训教材档案的存档应包括《培训教材工作单》及培训教材(即授课教师讲义、文字资料、录象或光盘等),其他请详见《培训教材管理制度》。
5.1.3培训往来文件存档目录
5.1.3.1有关于培训方面通知、请示、报告、总结等根据《文件档案管理规定》要求进行存档。
5.1.3.2根据《培训管理制度》,项目部每月上报总部的月培训计划及培训实施表应按时存档。
5.1.3.3有关于培训评估的档案根据《培训评估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存档。
5.2培训档案存档要求
5.2.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字迹清楚、工整,纸张要求为a4纸大小,文件格式需按照公司的标准文本。
5.2.2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完整、系统、准确。
5.2.3归档的文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用原件。
5.3.4归档的文件必须保持归档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
5.3.5对于可进行输入电脑的资料及时输入电脑。
5.3.6各种文件资料收集、分类后,需在一个月内归档完毕。
5.3使用
5.3.1借阅:
同《文件档案管理规定》
5.5保存期限及销毁
同《文件档案管理规定》
行政总监。
《文件档案管理规定》
《培训管理制度》
《培训评估管理制度》
《培训教材管理制度》
《培训风险防范管理规定》
《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8.质量记录及表格
《档案/图书/资料借阅单》
《文件资料销毁登记表》
《签到表》
《培训工作记录表》
《培训考核成绩单》
《'7+1'培训计划》
《'7+1'培训记录表》
《外派培训合同》
《培训教材工作单》
培训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培训档案整理篇六
物业公司员工培训档案管理
员工培训是一项繁杂、艰巨、长期的工作,这就要求我们负责培训工作的各级干部员工,必须认真负责地做好员工培训档案的归档和管理工作。
1.0由各部门(各子公司、各管理处)建立员工个人《员工培训档案》(表格or-004),将该员工参加的所有培训,按《员工培训签到表》(表格or-005)所列内容,详细填写,作为员工晋升、调薪、年度考评的条件之一。
2.0除非该员工离职(或被辞退、除名),否则该员工的培训档案将长期保存,并随该员工在本公司内部工作单位的调动而调转。
3.0无论那一种类培训,从培训申请到考核结束,各部门(各子公司、各管理处)培训负责人每次都应认真做好培训记录,按规要求填写相应记录表格,在培训结束后归档备查。
4.0培训记录至少保存一年(员工个人员工培训档案除外)。
5.0教育培训部负责建立各部门(各子公司、各管理处)负责人的培训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