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双百活动报告会现场直播(11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写报告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报告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双百活动报告会现场直播篇一
讨论、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是今年全国两会的重头戏。经过一代代民法学者接力奔跑,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即将诞生,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我国将告别“散装”民法时代,迎来新的民法典时代。
先哲有言:在民法慈母般的眼里,每一个人就是整个国家。民法是市民法、权利法,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民法典就是要将这个“总和”,尽可能囊括到一部成体系的法典之中。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最基本的职能是对权利的确认和保护,一个人从摇篮到坟墓,一生各阶段的权利,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答案;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所有民事主体的法律行为,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遵循。
回顾人类文明史,编纂民法典是具有重要标志意义的法治建设工程,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走向繁荣强盛的标志。我国民事法律制度伴随新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形成并不断发展完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编纂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不仅能充分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成果和制度自信,促进和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也能为人类法治文明发展进步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我国民法典是一部“新法”,对现有民事法律进行梳理、整合、完善,使之更加全面完整,更具系统性、协调性。我国有物权法、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有20__年通过的民法总则,以及仍在继续适用的民法通则等,单行法律数量多,内容庞杂,有的存在抵牾之处。如今,这些法律的主要内容以及司法实践中形成的相关司法解释,共同汇聚成了这部共1260条、10万余字的民法典。经过整理、编订之后,在划定好的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等7个“楼层”里,民事法律各归其位,类型清晰、秩序井然。
民法典对众多民事法律关系进行的“确认”,将在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比如,在民法典新增内容里,用益物权中增加的居住权可能是影响最大者之一。老人把房子过户给子女或“以房养老”卖给他人,夫妻离婚一方没有产权又无房居住等等,都可以要求设立居住权。合同编中,基于此次疫情增加了国家订货合同制度,还增加了4种典型合同;
此前并没有单行法律作为基础的人格权,更是独立成编了,具有鲜明的时代性。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定以来,我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持续取得积极进展。建立健全完备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以良好民法保障民事善治,是新时期继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全面总结我国的民事立法和司法的实践经验,对现行民事单行法律进行系统编订纂修,将相关民事法律规范编纂成一部综合性法典,对于以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国民法典编纂充分体现了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和依法立法,充分回应了“中国之问”和“时代之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之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民法典反映了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成果,为实现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了坚实可靠的法治保障——民法典开启了全面依法治国新时代,也开启了我们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
双百活动报告会现场直播篇二
建立健全完备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以良好民法保障民事善治,是新时期继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全面总结我国的民事立法和司法的实践经验,将相关民事法律规范编纂成一部综合性法典,对于以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讨论、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是今年全国两会的重头戏。经过一代代民法学者接力奔跑,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即将诞生,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我国将告别“散装”民法时代,迎来新的民法典时代。
先哲有言:在民法慈母般的眼里,每一个人就是整个国家。民法是市民法、权利法,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民法典就是要将这个“总和”,尽可能囊括到一部成体系的法典之中。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最基本的职能是对权利的确认和保护,一个人从摇篮到坟墓,一生各阶段的权利,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答案;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所有民事主体的法律行为,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遵循。
回顾人类文明史,编纂民法典是具有重要标志意义的法治建设工程,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走向繁荣强盛的标志。我国民事法律制度伴随新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形成并不断发展完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编纂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不仅能充分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成果和制度自信,促进和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也能为人类法治文明发展进步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我国民法典是一部“新法”,对现有民事法律进行梳理、整合、完善,使之更加全面完整,更具系统性、协调性。我国有物权法、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有20__年通过的民法总则,以及仍在继续适用的民法通则等,单行法律数量多,内容庞杂,有的存在抵牾之处。如今,这些法律的主要内容以及司法实践中形成的相关司法解释,共同汇聚成了这部共1260条、10万余字的民法典。经过整理、编订之后,在划定好的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等7个“楼层”里,民事法律各归其位,类型清晰、秩序井然。
民法典对众多民事法律关系进行的“确认”,将在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比如,在民法典新增内容里,用益物权中增加的居住权可能是影响最大者之一。老人把房子过户给子女或“以房养老”卖给他人,夫妻离婚一方没有产权又无房居住等等,都可以要求设立居住权。合同编中,基于此次疫情增加了国家订货合同制度,还增加了4种典型合同;
此前并没有单行法律作为基础的人格权,更是独立成编了,具有鲜明的时代性。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定以来,我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持续取得积极进展。建立健全完备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以良好民法保障民事善治,是新时期继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全面总结我国的民事立法和司法的实践经验,对现行民事单行法律进行系统编订纂修,将相关民事法律规范编纂成一部综合性法典,对于以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国民法典编纂充分体现了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和依法立法,充分回应了“中国之问”和“时代之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之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民法典反映了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成果,为实现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了坚实可靠的法治保障——民法典开启了全面依法治国新时代,也开启了我们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
双百活动报告会现场直播篇三
第12期《求是》杂志发表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文章从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民法典的编纂过程、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推动民法典不断完善和发展、加强民法典执法司法活动、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等方面系统的做了讲解,那么如何才能更好的让这部即将在20__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落地生根呢,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尽快培育一批专业的执法人员,此次颁布的民法典共7编,1260条,内容包罗万象,在民法典中,很多规定同有关国家机关直接相关,直接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执法人员要坚持公正执法司法,为群众服好务、办好事,让群众感受到法治的进步,让社会更加和谐稳定。所以尽快培育一批专业的执法人员就非常必要。
二是司法机关,尤其是法院民庭要积极探索民法典实施的经验。民法典的施行时间越来越近,但民法典内容丰富、条目繁多,施行起来肯定有或多或少的难度,所以法院从现在开始就应该积极探索民法典实施的经验,从已经审结或者正在审理的案件入手,虽然目前沿用的还是各单行法,但可以用民法典去衡量,看看两者之间有多少共同点,有多大的区别,为民法典的施行做有益准备。
三是要强化宣传,营造起全民学习的热潮。一个人一生可以说自己永远和刑法扯不上关系,但却于民法息息相关,可以说,民法典的内容包含了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的全部。所以各级政府应该不遗余力的宣传民法典,让人民群众知道自己的生产生活离不开民法典,从而让人民群众自觉学法用法。
民法典现在虽然已经颁布,也即将施行,但未来的路任重而道远,不过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以习近平主席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民法典这部新时代的人民法典一定能够深入人心、落地生根,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完备的民事法治保障!
双百活动报告会现场直播篇四
“遗腹子”有没有继承的权利?在具体制度设计上,民法典总则编用创新回应权利保护的新趋势。为了保护好胎儿的利益,总则编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这就意味着,只要胎儿娩出时是活的,那么胎儿在母亲肚子里时接受赠与和继承遗产的份额都是有效的,这为现实中许多遗腹子的权益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周友军表示。
“虽然传统民法理论认为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但是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也是现代国家一致的做法。”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这创新了自然人民事主体的传统理论,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与人文精神。”
民法典的体系构建以民事权利为“中心轴”展开,始终尊重人民的意愿,充分反映人民的利益诉求,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面临新的挑战。民法典人格权编明确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民法典将‘隐私’定义为‘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扩大了隐私权保护范围;将同样具有识别特定自然人功能的‘电子邮箱’和‘行踪信息’纳入个人信息范围,使个人信息保护更加全面、严谨、细微。”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表示,民法典的通过有助于应对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发展对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带来的挑战。
如何直面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医学和科研活动中基因编辑等新技术对人格权的威胁?民法典人格权编规定,从事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危害人体健康,不得违背伦理道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这避免了科学伦理“不能承受之重”。
法律不是冷冰冰的,而是在理性中贯穿着温情,在规则间传递着价值。翻开民法典,不难发现,它不仅是一本“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更是用基本法的形式来回应社会公众的关切,不断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反映出我们这个伟大时代应有的价值追求。
双百活动报告会现场直播篇五
“遗腹子”有没有继承的权利?在具体制度设计上,民法典总则编用创新回应权利保护的新趋势。为了保护好胎儿的利益,总则编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这就意味着,只要胎儿娩出时是活的,那么胎儿在母亲肚子里时接受赠与和继承遗产的份额都是有效的,这为现实中许多遗腹子的权益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周友军表示。
“虽然传统民法理论认为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但是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也是现代国家一致的做法。”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这创新了自然人民事主体的传统理论,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与人文精神。”
民法典的体系构建以民事权利为“中心轴”展开,始终尊重人民的意愿,充分反映人民的利益诉求,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面临新的挑战。民法典人格权编明确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民法典将‘隐私’定义为‘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扩大了隐私权保护范围;将同样具有识别特定自然人功能的‘电子邮箱’和‘行踪信息’纳入个人信息范围,使个人信息保护更加全面、严谨、细微。”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表示,民法典的通过有助于应对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发展对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带来的挑战。
如何直面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医学和科研活动中基因编辑等新技术对人格权的威胁?民法典人格权编规定,从事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危害人体健康,不得违背伦理道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这避免了科学伦理“不能承受之重”。
法律不是冷冰冰的,而是在理性中贯穿着温情,在规则间传递着价值。翻开民法典,不难发现,它不仅是一本“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更是用基本法的形式来回应社会公众的关切,不断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反映出我们这个伟大时代应有的价值追求。
双百活动报告会现场直播篇六
民法是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民法确认民事主体的各项民事权利,尊重民事主体的意思自治,保障其依法享有人格权、人身权、财产权等民事权利,有助于激发社会创新发展活力。
对现行民事单行法律进行系统编订纂修,将相关民事法律规范编纂成一部综合性的民法典,这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x年x月,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民法通则,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颁行的民事基本法律。后来又陆续制定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等一系列民事法律。
这些立法为改革开放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保驾护航作用,赋予社会尤其是民事主体更广泛的自主权,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蓬勃发展,有利于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综合国力,提升人民的生活水平,促进国家治理理念和治理方式发生重要转变。编纂民法典,有助于全面总结我国民事立法和司法的实践经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民法典确立了完备的民事权利体系和有效的权利保障机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事法律制度逐步完善和发展,公民的民事权利得到越来越充分的保护。同时要看到,随着人们权利意识日益增强、信息技术迅猛发展,民事法律制度也面临确认新型民事权利、加强民事权利保护的新挑战。
比如,顺应科技发展及相关财产观念变革,确认民事主体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权利;承认民事主体对其个人信息的权利,回应信息时代对人格权的新要求;等等。民法典通过确认和拓展民事主体的权利,保障民事主体充分享有和有效行使其民事权利,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价值追求和根本目的。
民法典为规范社会治理提供法律依据。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的复杂程度日益提升,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日趋多样,城市和农村社会治理都面临许多新问题、新挑战,这对民法规则的完善提出了新要求。民法典适应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需要创设相关规则。比如,设置非营利法人制度,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这一制度满足了民事主体投身公益、参与社会治理的需求,有助于促进国家与社会在公益领域的沟通和协作,提高社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能力。
民法典有利于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我们要坚持用法治来划定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尊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注重通过市场手段调节各类市场主体的利益关系,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序高效运行提供一整套法律规则。我国民事法律制度建设一直秉持“民商合一”的传统,把许多商事法律规范纳入民法之中。编纂民法典,进一步完善我国民商事领域基本法律制度和行为规则,为各类民商事活动提供基本遵循,有利于充分调动民事主体的积极性、维护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有利于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民法典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发挥着独特作用。比如,婚姻家庭制度反映和维护社会公序良俗,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制度载体。民法典增加了“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的原则性规定,并在规范和调整婚姻家庭继承等领域的人格权、人身权和财产权关系中,注重弘扬中华传统家庭美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增设离婚冷静期、明确亲属和近亲属的范围等。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实现了几代人的夙愿。充分发挥民法典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作用,还需要民法学者进一步加强民事法律制度的理论研究,不断为有效实施民法典、发展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提供理论支撑。
双百活动报告会现场直播篇七
效力问题是合同关键,而法定无效情形是效力问题的边界。把握了法定无效的清晰边界就能更好的理解合同有效的自由之域。下文从两个角度梳理和讨论合同法定无效情形在民法典中的新变化。
首先从《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原有五种法定合同无效情形出发,看其内容在《民法典》中具体变化。
(1)《民法典》取消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以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当然无效的规定。
针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民法典》中有其他相关规定分别体现,如第一百三十二条中概括规定为“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以及第五百三十四条“对当事人利用合同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市场监督管理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监督处理”。值得一提的是,《民法典》借由合同编第五百零八条指向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编第六章中的相关规定),使得合同是否违背“公序良俗”对合同效力的判断和影响变得更加重要,体现了对于社会公共法益保护的核心。
《民法典》没有对公序良俗做出定义,也没有做列举式的说明。但值得注意的是,在人民法院20__年11月8日发布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也就是《九民纪要》第30条中规定:“下列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强制性规定涉及金融安全、市场秩序、国家宏观政策等公序良俗的;”这条规定体现出人民法院认为金融安全、市场秩序、国家宏观政策等属于公序良俗范围。如此看,如果合同内容违反有关金融安全、市场秩序、国家宏观政策等规定,即使所违反的规定不属于法律或行政法规,也存在法院适用《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规定,认定该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的风险。
(2)《民法典》保留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情形的实质内容,调整表述为《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民法典》取消了《合同法》五十二条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情形下合同无效的规定,而将整合了该条实质内容的《民法总则》中关于通谋虚伪的规定体现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中,即“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也就是先对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进行伪装识别,再确认隐藏行为的效力。
(4)《民法典》保留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内容,在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中延续了《民法总则》中的相关表述。
双百活动报告会现场直播篇八
“从20__年12月28日至20__年1月26日的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民法典草案共收到13718位网民提出的114574条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岳仲明新近透露的这组数据,可见民法典之热。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此前决定,酝酿多年的民法典草案将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这部新中国成立70年来首部以“典”命名的法律,共7编加附则、84章、1260条,被誉为中国“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不仅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也将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发挥基础性作用。
民法典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1260条。律师从头到尾都要熟读、记忆、掌握每个知识点。需要无数个日日夜夜学习才能精通。
民法典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正所谓:民之所安,法之所系。民法典、民法典,是保护人民的宝典!
这部法典,关系每一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它是生活的百科全书。她很温柔,守护陪伴着每位公民的生老病死;她也很霸道,出台之后,现行的民法通则、物权法等相关法律将不再保留。
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路上,要不忘学习《民法典》。让《民法典》的为民思想和情怀,更加激励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心和信心,让即将全面建成的小康社会成为《民法典》行稳致远的坚实基础。
双百活动报告会现场直播篇九
回顾人类文明史,编纂法典是具有重要标志意义的法治建设工程,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走向繁荣强盛的象征和标志。
巴西全球南方研究所所长亚历山大·菲格雷多表示,人格权关系到每个人的人格尊严。中国民法典将人格权独立成编,把对人格权的保护提升到新高度,在世界民法典立法史上具有创新意义。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中国民法典草案编纂过程中,先后10次通过网络公开征求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顺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中国改革开放40多年,取得的巨大成就离不开法治建设不断完善。编纂民法典反映人民的意愿,具有中国特色和时代特点,可供其他国家借鉴。”罗马尼亚前总理蓬塔认为民法典的颁布“正当其时”,充分体现了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蕴含的司法理念。
比利时比中经贸委员会主席、布鲁塞尔律师公会律师贝尔纳·德威特表示,编纂民法典在中国民事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这体现了中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法治深入人心,也是经济社会进一步繁荣发展的现实需要,有助于更好地保护中国公民权利。全国人大会议审议通过民法典,是中国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
在韩国太平洋律师事务所中国业务部总负责人池涌泉看来,此次民法典编纂过程,彰显了中国高度重视民生和人权的坚定立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伟大实践。“从切实关注民生的视角出发,很多涉及中国百姓社会生活的具体问题,均在民法典草案中得以反映,充分彰显了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
双百活动报告会现场直播篇十
20__年度5月2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称民法典),一经公布,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和讨论的热点。作为基层干部,就要蹭这个热点,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同时,做人民群众的知心人 带头人和老实人,让民法典根植于心 笃于行。由于内容太过丰富,难以写出全部体会,现仅就有关[民法典]方面,深刻领会老师的讲课精神,再谈些心得体会。
一民法典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 物权 合同 人格权 婚姻家庭 继承 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20__年度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 继承法 民法通则 收养法担保法 合同法 物权法 侵权责任法 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二 了 解了王晨副委员长关于民法典草案的说明:黄瑞老师在讲课中说,编纂民法典一是以_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二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需要;三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四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五是增进人民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定要求。因此,编纂民法典的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就很明确了。编纂民法典采取“两步走”的工作思路进行:第一步,制定民法总则,作为民法典的总则编;第二步,编纂民法典各分编,再与民法总则合并为一部完整的民法典草案。
三 编纂民法典的指导思想:紧紧环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结实践经验,适应时代要求,对我国现行的 制定于不同时期的民法通则 物权法 合同法 担保法 婚姻法 收养法 继承法 侵权责任法和人格权方面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全面系统的编订纂修,形成一部具有 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 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完备的民事法治保障。
四 编纂民法典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三是坚持立足国情和实际;四是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五是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依法立法,
五 5.29日中央政治局集体 学习:_强调“充分熟悉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说明党中央对切实实施民法典十分重视,我们必须好好学习,好好执行。
六 我的体会:
1 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创了 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 里程碑意义;
2 民法典以人为本更好维护人民权益,人民群众维护自身权益,有 法可依,更加有 了 安全感。
3 民法典内容广泛,涉及到人民群众的方方面面,可以说碰到任何问题都可找民法典解决,这真是我们的福气啊!
双百活动报告会现场直播篇十一
效力问题是合同关键,而法定无效情形是效力问题的边界。把握了法定无效的清晰边界就能更好的理解合同有效的自由之域。下文从两个角度梳理和讨论合同法定无效情形在民法典中的新变化。
首先从《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原有五种法定合同无效情形出发,看其内容在《民法典》中具体变化。
(1)《民法典》取消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以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当然无效的规定。
针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民法典》中有其他相关规定分别体现,如第一百三十二条中概括规定为“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以及第五百三十四条“对当事人利用合同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市场监督管理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监督处理”。值得一提的是,《民法典》借由合同编第五百零八条指向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编第六章中的相关规定),使得合同是否违背“公序良俗”对合同效力的判断和影响变得更加重要,体现了对于社会公共法益保护的核心。
《民法典》没有对公序良俗做出定义,也没有做列举式的说明。但值得注意的是,在人民法院20__年11月8日发布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也就是《九民纪要》第30条中规定:“下列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强制性规定涉及金融安全、市场秩序、国家宏观政策等公序良俗的;”这条规定体现出人民法院认为金融安全、市场秩序、国家宏观政策等属于公序良俗范围。如此看,如果合同内容违反有关金融安全、市场秩序、国家宏观政策等规定,即使所违反的规定不属于法律或行政法规,也存在法院适用《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规定,认定该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的风险。
(2)《民法典》保留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情形的实质内容,调整表述为《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民法典》取消了《合同法》五十二条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情形下合同无效的规定,而将整合了该条实质内容的《民法总则》中关于通谋虚伪的规定体现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中,即“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也就是先对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进行伪装识别,再确认隐藏行为的效力。
(4)《民法典》保留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内容,在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中延续了《民法总则》中的相关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