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1000字(七篇)
当认真看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吧,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那么该如何才能够写好一篇读后感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读后感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1000字篇一
作者哈代在这本书的副标题上描写苔丝为“一个纯洁的女人”,这实在是对一个女子最高的评价了,苔丝的纯洁不在于她的身体,而在于她的思想,她的那种无私的伟大的爱和真挚美好的性格使得她纯洁得好似不可侵犯的女神。
首先来谈一谈这本书的结构与叙事吧,这本书围绕着女主人公苔丝展开,故事内充斥着重复与暗示,比如说苔丝的骑士血统和关于她的先祖的那桩惨案就预示了鲜血的始末,再比如说,当浪荡子前来骚扰苔丝时,她曾用手套打的他满嘴是血,这一果断而干脆的行动也为她最后杀死他埋下了重要的伏笔。故事里还有许多玩笑般的错过,比如说,当安琪尔来到这个小乡村时,他竟然没能在那些乡村姑娘里发现苔丝,书里是这样描写的“那个白色的身影离开了舞场,独自一人站在树篱旁边。他从她站的地点上可以看出来,她就是那个他没有同她跳舞的漂亮姑娘。虽然只不过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但是他本能地感觉到,她已经因为被他忽视而遭到了伤害。他真希望他邀请过她;他也真希望曾经问过她的名字。她是那样的羞怯,那样的富有情感,她穿着那件薄薄的白色袍子,看上去是那样的温柔,他感到他刚才没有挑选她是太愚蠢了。”这一次的错过也为两人之后的重重误会和悲剧埋下了伏笔,也难为在苔丝和安琪尔交往之后她要喊出“为什么你没有在那个乡村的舞会上就邀请我?”再比如说,承载着苔丝忏悔和希望的那封信直到新婚才被发现并没能传达出去,又比如说苔丝和安琪尔感情的错过,当安琪尔在陌生而痛苦的大地上重新记起苔丝的美和善良时,她已经无奈地委身他人,因此当苔丝对安琪尔说出“太迟了,一切都太迟了”的这句台词时,带给我们的是怎样的一种心痛啊。命运就这样反反复复地折磨着这个纯洁的灵魂。因此我们说,小说充斥着一种宿命般的重复和暗示。
再来谈一谈这本书的氛围吧,作者托马斯•哈代极其擅长写乡村生活,这一点在《德伯家的苔丝》中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作家借助色彩、光线、线条等绘画艺术手段,着力探索天空和地面的色彩关系,其间有种看不见的对比效果,体现了他对于宽度和力度的感受力。
哈代将如画的乡村生活环境、栩栩如生的人物、精彩动人的细节一起呈现于读者的眼前,给人以美感和享受, 同时透过具体生活的画面, 不遗余力地刻画人物的复杂性, 并揭示了作品的道德主题和悲剧主题。可以这么说,这本书当中的任意的场景刻画都是与苔丝的心灵与情绪密不可分的,因此这本书所呈现的氛围具有非常强的感染力。
再来说一说这本书的主题思想,哈代在书中描绘了新兴的工业化和都市文明给古老、乡土的威塞克斯地区带来了冲击,揭露了禁锢众思想、强调贞洁、压抑妇女社会地位的虚伪道德。苔丝的悲剧命运反映了当时的时代背景:其一,经济贫困;其二,不公正的法律制度;其三,伪善的宗教;其四,资产阶级的虚伪道德。苔丝的悲剧是当时社会的产物,因此苔丝的悲剧也是社会的悲剧。苔丝的悲剧和她的至上的纯洁性是对当时社会的一个巨大的讽刺。
最后来谈一谈这本书中的人物形象吧,在我的心中,如果说苔丝是纯洁无垢的女神的话,那么雷亚就是企图让女神堕落的恶魔,然而因为女神的真挚和勇敢,恶魔并不能使她完全堕落,在这本书中,最后给了苔丝绝望的一击的,是拥有天使之名的安琪尔,他给了苔丝爱的希望,却又残忍地伤害了那一颗赤诚之心,他才是将苔丝推入深渊的真正凶手。我喜欢苔丝,她既有着突破传统禁锢勇敢投身爱情的过人之处,同时又不可避免地被时代所禁锢,是一个悲剧人物,但是在她身上所体现的那种纯洁与美好却是那样的打动人心,比如说当她的早夭儿逝去,她为了保证这个受尽苦楚的孩子死后可以获得幸福,便在自家为他举办了洗礼,书里是这样描写施洗的苔丝的,“从她的内心深处念开了感谢上帝的祷文,她用风琴和声一样的音调念祷文,念得大胆,带着胜利的口吻,那声音是认识她的人永远也忘不了的。她对信念的狂喜使她变得神圣起来;脸上容光焕发,两边脸颊的中间现出来一块红晕;在她眼睛的瞳仁里,投射进去的烛光的影子闪闪发亮,就好像是两颗钻石。孩子们抬起头望着她,越来越敬畏,再也没有心思提问了。在孩子们面前,她现在不再是他们的姐姐了,而是一位伟大、威严和令人崇敬的人物——一位同他们毫无相同之处的女神。”这段描写实在是非常精妙地将苔丝的庄重与不可轻言的美表现出来了,她的美好使得她当之无愧为一个纯洁的女人。
总而言之,托马斯•哈代的《德伯家的苔丝》给了我极大的震撼,苔丝这个形象将在我的心里熠熠闪光,她正是纯洁的化身。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1000字篇二
下午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托马斯?哈代曾经是一个那么值得争议的人物,但我不想评论此书的价值所在,我只想很简单的阐述一些他笔下的那个女人——苔丝。
看到“痴心女子”和“冤家路狭”感觉很难过,很压抑,眼泪在眼眶打转,终于眼泪下来了,也读完了,虽然早已结局,但真的看到的时候还是感觉很难受、很难过。多少词汇在脑海中出现,而我,只能用一个短语来形容苔丝——天真的美。她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心灵纯净自然的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一直想如果没有开头那个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是另一番生活,然而,十六岁的乡村女孩苔丝的悲剧就从这里开始了。苔丝愚蠢的父亲忽然知道自己是一个大贵族的后裔,就在算计着怎么才能享受贵族的生活就逼着苔丝去认亲,结果天真的苔丝遇上了毁了他一生的那人——亚雷。他是苔丝宿命中永远逃不开的仇。夺去了苔丝所有的梦想,以及追梦的能力,夺去苔丝的青春年少的纯真的渴望。然而,我们那个天真的女孩,依然是如此清纯,如此单纯到让人疼惜的女子。
苔丝决心开始新的生活,就去几百里以外的奶牛场工作了,在那里,她遇上了她第二个不应该遇上的人,至少我是这么觉得,一个她真正爱的人,但我始终以为那个人辜负了她的爱,他的举动我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伪善。如果没有克莱,苔丝的一身是悲剧化为平淡,然而克莱的出现却是在悲剧的背后涂上更浓墨重彩的黑暗。其实我相信克莱是爱苔丝的,不然也不会在梦游时表露自己的情感,但,他还是被道德束缚着,不能接受这突如其来的一切。
克莱正是因为苔丝独具特色的纯净才爱上她并向她求婚。对克莱奔涌的爱潮,窒息的是苔丝自己。他用他的爱伤害着那个天真的女孩儿,给她幸福的希望,又全部抹杀。而她也用她所有的爱折磨自己。苔丝经过内心的痛苦挣扎,决定接受克莱的爱情。可是当苔丝向她所爱的人坦白她那受伤的过去时,那所谓的爱人却犹豫了,对爱人的不理解和对感情的不坚定让克莱最终选择了离开。
苔丝心碎了,当她帮她的伤口小心翼翼的展现在所爱的人的面前时,她希望的是理解,是原谅,可是狠心的爱人在弱小的苔丝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盐。他并不是一个感情很专一的人,也许我们看见他对苔丝那种深深的眷恋,可是当苔丝的失真违背他表面所鄙视的宗教时,他毫无余地的选择了退缩,而且退缩得是那样的磊落不羁。
苔丝今后又要一个人面对生活了,还要向父母隐瞒事实的真相,装着很幸福的样子,并且从仅有的一点生活费中寄钱给父母,克莱的离去,苔丝从事着最脏最累的工作,忍受着身体和心理两重的磨难。而此时,那个口口声声说爱她的男人在哪里?但她却始终惦记着自己的丈夫有一天能够原谅她。我只能说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喜欢克莱,并把克莱当成他生存的全部源泉,甚至可以说他就是她的救命稻草,所以她的全部意念都是存在这样一个人物身上,而面对现实爱情是多么苍白无力啊,美貌与高贵的血统,也许是战利品,但不是武器。也许我们的苔丝,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看到回来的克莱伤痛欲绝夺门而去,苔丝也伤心不已,抑制不住自己内心的仇恨,拿起了刀,将她多年以来所受到的屈辱与艰辛都发泄在刀头,刺向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后就奔向黑漆漆的马路,追赶她的安琪儿去了……
虽然苔丝和克莱最后度过了五天美好的时光,可是,为爱复仇的苔丝结局依然悲惨。一切平静了,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终于和她爱的人体验了真正的蜜月,那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站,是她终于解脱的日子。心碎的她,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绝路的人生,在最后的,又是最漫长的,幸福的一夜……在生命中最后一次日出之时,她把对人生、爱情的遗憾带去了——另一个——美妙的世界。
我就是不明白,一个很好的天真女孩为什么会落的如此结果?她有什么错?漂亮?天真?自尊?也许你的天真善良真诚是你美之源,亦是悲之源。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1000字篇三
今天,我们用了对比阅读的方法学习了《女娲造人》这篇华夏民族世世代代传承下来的神话故事。
《女娲造人》这篇神话故事向我们讲述了一个中国神创造人类的故事。
女娲,是炎黄子孙想象中美好的景像。她人身龙尾,龙代表着祥和幸福,自由欢腾,这就说明了古代人民对自由、祥和、幸福是多么渴望。这也说明了女娲在炎黄子孙的心目中是多么的伟大、重要、久垂不朽。
女娲,这个中华人民的母亲,这个决心补天的英雄。在人类的眼中,她是多么的慈祥,多么的善良,多么的坚定,也是多么的机智、勇敢。
女娲,她心地善良,心灵手巧。后来,人们把这个故事逐渐形成了“等级制度”。有人认为,那些被女娲捏出来的人类是具有统治的权利的人,而那些被女娲用绳子挥出来的便就是“理所当然”被统治者。而我,却对这种足以用“荒唐”一词来形容的迷信想法毅然投反对票。他们凭什么说只有是被女娲亲手捏出来的人才能当统治者呢?他们又有什么理由说被女娲用绳子挥出来的人只配当被统治者呢?其实就是无稽之谈!
这篇神话故事中,女娲是一个主人公,她的身上被编故事者寄托了美好、自由、完美的思想感情,让人信以为真,引人入胜,心驰神往!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1000字篇四
“他们的手仍然握在一起。炉桥下的灰烬由炉火垂直地照亮了,就像一片炎热干燥的荒野。炭火的红光落在他的脸上、手上,也落在她的脸上和手上,透射进她前额上蓬松的头发里,把她头发下的细皮嫩肉照得通红。这种红色,让人想象到末日来临的恐惧。她的巨大的身影映射在墙上和天花板上。她向前弯着腰,脖子上的每一粒钻石就闪闪发亮,像毒蛤蟆眨眼一样。她把额头靠在他的头上,开始讲述她的故事,讲述她怎样认识亚历克·德贝维尔,讲后来的结果,她低声说着,低垂着眼帘,一点也没有退缩。”
……
"他熄了蜡烛,在客厅里那张小床上躺下来。客厅里夜色深沉,对他们的事一点儿也不关心,毫不同情;黑夜已经吞噬掉了他的幸福,现在正在懒洋洋地加以消化;黑夜还准备同样吞噬掉其他干万人的幸福,并且一点儿也不慌乱。"
上述片段选自英国小说《德伯家的苔丝》。主人公苔丝正在向对爱慕她的年轻小伙子安玑。克莱尔讲述她不堪的遭遇,而这个曾热烈爱着他的男人陷入犹豫之中。
《德伯家的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托马到斯。哈代。
主要内容如下:
五月下旬的一个傍晚,一位牧师告诉约翰·德伯:他是该地古老的武士世家德伯氏的后裔。这一突如其来的消息,使这个贫穷的乡村小贩乐得手舞足蹈,他异想天开地要17岁的大女儿苔丝到附近一个有钱的德伯老太那里去认“本家”,幻想借此摆脱经济上的困境。
苔丝到她家后,德伯老大的儿子亚雷见这个姑娘长得漂亮,便装出一片好心,让苔丝在他家养鸡。三个月后,亚雷奸污了她。
苔丝失身之后,对亚雷极其鄙视和厌恶,她带着心灵和肉体的创伤回到父母身边,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了。婴儿生下后不久就夭析,痛苦不堪的苔丝决心改换环境,到南部一家牛奶厂做工。
在牛奶厂,她认识了26岁的安玑。克莱尔。在劳动中,苔丝和安巩互相产生了爱慕之情。她和安巩结了婚。
新婚之夜,苔丝下定决心,要把自己的“罪过”原原本本地告诉安玑。但一当她讲完自己与亚雷的往事之后,貌似思想开通的安玑。克莱尔不仅没有原谅她,反而翻脸无情,只身远涉重洋到巴西去了。
被遗弃的苔丝心碎了。她孤独、悔恨、愤慨、绝望,但为了全家的生活,她只好忍受屈辱和苦难。同时,她还抱着一线希望,盼着丈夫回心转意,回到自己身边。
一天,在苔丝发现毁掉她贞操的亚雷居然成了牧师,满口仁义道德地正在布道。亚雷还纠缠苔丝,无耻地企图与她同居。苔丝又气又怕,恳求克莱迅速归来保护自己。
苔丝家又发生变故:父亲猝然去世,住屋被房主收回,全家栖身无所,生活无着。在这困难关头,亚雷乘虚而入,用金钱诱逼苔丝和他同居。克莱的归来,犹如一把利刃,把苔丝从麻木浑噩的状态中刺醒。在绝望中,她亲手杀死了亚雷,追上克莱,他们在荒漠的原野里度过了几天逃亡的欢乐生活。最后在一个静谧的黎明,苔丝被捕,接着被处绞刑;克莱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忏悔的心情和苔丝的妹妹开始了新的生活。
苔丝的悲剧命运令人叹息,觉得有几种原因。一是家庭贫困,是得她不得不去德伯家打工,二是性格使然,心中对那对爱的渴求。三是他新婚爱人对她过去不认可,乃至逃离,加深了对曾伤害自己人的憎恨。这三种原因导致她走向不归之路。
非常为苔丝的结局而叹息,想起一位著名作家讲过:"人生紧要处只有几步"。我想,不论以前还是现在,与人的交往要慎重。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1000字篇五
这天我读了《鞋匠的儿子》这篇文章,被林肯不自卑、不轻视自己的精神所感动。
林肯年轻有才华,当他当选美国总统的那一刻,整个参议院的议员们都感到很尴尬,因为林肯的父亲是个鞋匠。
当他首次在参议院演说时,就有参议员来羞辱他,让他时刻记住他的父亲是一个鞋匠。那些名门望族出身的参议员们,为自己虽然不能打败林肯但能够羞辱他而开心不已。但是林肯却说:“我会记住我的父亲,我虽然跟父亲学到了做鞋的技术,但我做总统永远无法像我父亲做鞋匠那样做的那么好。我无法像他那样伟大,他的手艺是无人能比的。”他的话把在座的人给震撼了。
傲慢的参议员们一片静默,被林肯敬仰、崇敬他父亲的精神感动了,虽然他的父亲卑微,可他没有因为这个原因而放弃,他一向为自己的目标而努力。
我以前也有这种困窘。因为家里不富裕,别的孩子有新玩具而我没有,别的孩子有很多零花钱而我也没有,因此放学回家我不喜欢到楼底下和小朋友玩,宁愿自己一个人在家里看电视。看了这篇文章后,我豁然开朗,自卑?轻视自己?从此我要对它们说“no”这些都是人生道路上的绊脚石,都是失败的根源!
我们必须要记住“批评、讪笑、歧视、诽谤、羞辱,有时正是通向胜利、成功、自信、自由的台阶。”
所以,林肯的这一种精神被我感动了!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1000字篇六
人常说:读书足以移情,足以长才。使人开茅塞,除鄙见,得新知,养性灵。因为书中有着广阔的世界,书中有着永世不朽的精神。虽然沧海桑田,物换星移,但书籍永远是新的。这句话说得一点也不假,书籍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就是一次与大师的对话,与智者的交流,是一次难得的精神之旅,同时也会让人收获非浅。
作为一名一线的小学教师,在十几年的教学生涯中,让我逐渐体会到了作为一名教师的崇高,也让我领悟到了作为教师的肩上的重担。范梅南先生说,机智是"智慧的化身"。因此,教师要做到"机智"地处理教学中的偶发事件,必须具备诸多素质和条件。这就要求我们教师必须要读书,作为教师,从书本中获取知识就显得尤其重要。人类创造的知识财富,如同浩瀚的海洋,博大精深。作为我们教师需要加强各方面的修养来提高自己。所以我们理应多读书,用书来净化心灵,用书中的知识充实自己。同时我们也应抛弃古时旧的求知理念,什么"书中自有黄金屋"等等,都不足取。
在这短暂的一个学期里,我读到了平时没看过的书。读书成了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在这一个学期里,我感觉收获颇丰。以下就是我这一假期来读书的心得。
首先读书促进了我成长。读书让我更深刻得体会了教育的民主,在学生眼里,教师能够与他们平起平坐,他们的心理也就获得了一种平衡,这样的教师最能受到学生的敬重。学生乐意与我走近,常把心里话告诉我,向我诉说烦恼,向我倾诉困难,我因此常和学生交流,这不能不说是一笔最宝贵的财富。回想每一次学生在向我表达着他们对我的感激和敬意是,我的心情都莫名的激动,我总是深深的感受到了自身的一种最崇高的价值。毫不避讳地说,这种崇高,正是我在读书工程中所获得的最大的收获,是我不断学习、不断完善的具体表现。要有一颗热爱学生的心,涵养师爱,以情促教。育人之道,爱心为先。中国台湾教育家高震东说:"爱自己的孩子是人,爱别人的孩子是神。"教育本身就意味着: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如果教育未能触及人的灵魂,为能唤起人的灵魂深处的变革,它就不成其为教育。要实现真正意义的教育,爱几乎是惟一的力量。正如苏霍姆林斯基所说的:"在什么条件下知识才能触动学生个人的精神世界,才能成为一个人所珍视的智力财富和道德财富呢?只有在这样的财富下--用形象的话来说,就是在知识的活的身体里要有情感的血液在畅流。"记得有人说过这样一句话:你想把自己的孩子交给怎样的老师来培育,你自己就做这样的老师吧!是的,老师,请把美好的笑容带到学校,把对人与对世界的良好期盼带到同事们和孩子们面前,像孩子一样瞪着好奇的眼睛清点知识;把游戏这一人类最古老的快乐的方式引入课堂;把那些用了好些年的训词换成赞美,换成幽默。那些特别的孩子孩子正是通过犯各种各样的错误来学习正确的;我们永远都不要绝望,是因为只要我们充满期待,他们或许很有希望。""照亮学校的将永远不是升学率或者其他名和利的东西,而是圣洁瑰丽的师道精神,是一种对孩子的不染一丝尘埃的博大的爱。怀着爱与悲悯,我们不放弃,绝不放弃。让我们专著的神情告诉所有人,我们没有放弃。"从这些话中我深深地感受到用爱心去开启学生心灵的窗户,走进学生的心灵世界,成为他们的良师益友的重要性。其实后进生同优秀生一样他们都是祖国的希望。对于那些尚未开放的花朵,我们就应该倾注更多的耐心,倾注更多的温暖,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他们,百花齐放才能迎来满园的春色!
其次,要平等地对待每一位学生,尊重人格,严慈相济。教师要"目中有人"切实关怀每个学生,开发每个学生的潜能,为每个学生的成才提供机会。人性中最宝贵的是受到别人的尊重和赏识,保护学生的自尊心,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让他们体验人生的价值,并提升这种价值,这才是真正的教育、成功的教育。当然,作为教书育人者,也不能对学生的不良现象放任自流,宽严有度才是爱,做到严慈相济。
话又说回来,常言道: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有人说,教给学生一杯水,教师应该有一桶水。这话固然有道理,但一桶水如不再添,也有用尽的时候。我以为,教师不仅要有一桶水,而且要有"自来水"、"长流水"。"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是固教然后知困,学然后知不足也"。因此,在学习中,书本是无言的老师,读书是我学习中最大的乐趣。
读书的生活是精彩的、高尚的、幸福的,教师更要把读书当成生活的一部分并学以致用,时时用全新的教学理念来支撑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1000字篇七
星空下,历史长河中,一位男人,静静地屹立着,默默地接受着水流一遍又一遍的冲刷,溅起的水花打在他的身上,熠熠生辉。
那男人便是林肯——美国历史上最杰出的总统之一……
轻轻放下手中的那本《林肯传》,一本值得一世珍藏的传记。之前仅仅是在教科书之中,粗略的了解了他最伟大的功绩。如今看书之后,也是感叹造化弄人,命运就是如此淘气。对于林肯先生也不敢妄自评论,只是感觉先生应该是一位勇敢的人,拥有一颗勇敢的心吧,所以他有,始终都有一股勇往直前的力量来促进他飞速成长,最终从一名贫困的穷小子蜕变成一位有担当的男人。谁都知道,林肯先生这一生经历过无数次的失败与打击,他不是钢铁侠,他也会被那些失败狠狠地中伤,以至于会在半夜突然惊醒,然后静默地坐在床头,目不转睛地盯着蜡烛的那一簇火苗,直到早饭铃响起。但是,他是林肯啊,马上又打起精神的人依然是他。孔子曾经说过,君子道者三,其一就是“勇者不惧”。正所谓“狭路相逢勇者胜”,正是因为他从来不惧怕什么,所以他频繁地演说,宣传自己的观点来得到大众的选票,甚至愿意接受对方提出的决斗的挑战来捍卫自己的观点,使其向自己的伟大理想又前进了一大步。
更是因作文为他从来不惧怕什么,所以他自信、乐观、理智,从而善于交谈,语言简洁,思路清晰,头脑敏捷,所以他坚强、坚持,始终读书来丰富自己,坚持自己伟大的政治抱负。因此,他勤劳,是一个永不停止的小引擎,永不结束的小马达。不管从事的是什么职业,他是否喜欢,都是干一行、学一行、精一行。所以,不管他经历了多少失败,都会继续站起来,那颗勇敢的心依然在跳动,帮助他完成一件又一件的事。
我很是敬佩林肯先生,“勇气”是一个人做事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它能够延生出很多其它的优质品质。拥有一颗勇敢的心,尽管处在无边无涯的黑暗之中,它也会是一盏为我们指明方向的路灯;能够在布满利刃的大地,抬着头狂奔;能够在撒满鲜血的天空,迎着风飞翔,不怕危险与困难,跟随自己的内心,把握住每一次的机会,过我们想要的生活,能够接受他人的意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不断地更新、完善自己的内心。人生的道路上总是充满荆棘,只有不断地勇往直前去砍倒它,才能品尝到成功的甘甜,不畏惧他人的冲刷,始终屹立着。而那些懦弱胆小的人被浪花一冲便消失不见,再也找不到。我们,应该要拥有一颗勇敢的心。
如墨的天空下,人们在酣睡,而那上头,星星在闪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