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装潢设计合同(16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装潢设计合同篇一
建设单位: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
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印制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装饰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筑装饰工程、工程勘察设计管理规章、条例。
3 .建设过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名称,设计要求,设计内容:
1.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过程内容:
造价或面积:
2 .设计内容:
3 .设计要求:
第三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详见附件)
第四条 设计收费
1 .本次合同的设计费为( 币) 元。
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2 .设计收费服务内容:(a:量房 b:平面布置方案及报价 c:设计施工图全套 d:陪同甲方全程采购 e:配合现场施工五次以上)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生效后 天内,甲方付给乙方总设计费的30%,即 元。
2 .交施工设计图 天内,付总设计费的70%,即 元。
第六条 甲方责任
1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的,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2 .甲方变更设计委托事项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所提资料作较大修改,造成乙方设计返工,除双方需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合同必须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接通知后,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根据乙方已完成的设计量向乙方支付费用。(按深圳市装饰设计收费标准规定)
4.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付金额千分之三的逾期违约金。逾期 天以上来时,乙方有权终止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发生项目停、缓建,甲方仍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5.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设计文件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
6.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的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者转让、转卖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则乙方有权索赔。
第七条 乙方责任
1. 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三。
2. 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负责向施工方做设计交底,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出具意见。
3.合同生效后, 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时, 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4.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第八条 各设计阶段文件的确认
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甲方应尽快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超过下列期限后不给予回复,视为确认。乙方交付方案设计后 天,扩大初步设计 天,施工图设计 天,甲方审查设计文件的时间及乙 方根据甲方要求修改文件的时间不计算在设计工期内。一般方案修改不再绘制效果图。方案阶段发生整体修改或者重新设计,按以下办法处理:(a)乙方无偿负责整体修改二次方案,二次以上的整体修改,乙方另收取工本费。(b)在上条(a)的基础上,方案仍不满足甲方要求,双方可以在甲方支付设计方案及修改工本费的基础上协商解除设计合同,设计成果归甲方所有。
第九条 施工技术配合
1.甲方如需乙方提供施工技术配合,甲方应支付乙方施工技术配合费。施工技术配合费 元。
2.施工技术配合费支付方式:
3.乙方提供施工技术配合应负责下列事宜:
(a)协助甲方招标及签订施工合同;
(b)供给工程需要的详图;
(c)指导施工,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第十条 其他
1.如甲方中途变更设计或要求增加设计内容,应以书面通知乙方并签订合约(为合同附件)。
2.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3.本设计合同在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承接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 仲裁(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6.甲、乙 方双方任何通知文件应按通讯地址为准。
甲方:
乙方:
若通讯地址有变,应以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双方签之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委托方:承接方: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装潢设计合同篇二
甲 方: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手机号:
乙 方:
单位名称:
地 址:
服务电话:
设计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手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装饰行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家装设计任务: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设计收费及支付方法
(一) 本工程设计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
经甲乙双方商定设计收费为元/平方米(套内使用面积,不含电脑效果图),估算总收费元,金额大写 元。
(二)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采用以下付款方式
1、量房前付预付款1000元(其中200元上门测量费和800元方案费);
2、方案通过后,出全套施工图,客户付清余款并可带走全套图纸;
3、出电脑效果图,价格:800元/张 (a4);
第三条 设计内容及完成日期的约定
(一) 乙方提供的设计图中应有详细的设计说明。
(二) 平立面图
1、原房型图
2、墙体改造图
3、平面家具布置图
4、地面图
5、天花图
6、现场制作的家具立面图(根据实际情况出或者不出)
7、门立面图(根据实际情况出或者不出)
8、厨房、卫生间局部立面图(定做的厨房除外)
9、电视背景墙立面图
10、其它现场需施工墙面的立面图
(三) 剖面图
1、应标明材质、用料、颜色等
2、门窗套剖面图
3、玄关剖面图
4、天花剖面图
5、电视背景墙剖面图
6、其它需施工处剖面图
(四) 水电施工图
(五) 甲乙双方约定,从合同生效之日起,7天内完成平面方案图;
平面方案甲方通过后,乙方在7天内完成全套施工图。
第四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设计所需的资料(物业认可的房型图、结构平面图),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设计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预付款和工程设计费;
3、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在甲乙双方确定方案后,进行施工图设计阶段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需要变更原设计方案的(如整体风格的变动、整体方案的推翻等,不包括个别房间布置和摆设的局部修改),甲方须一次性付给乙方30%设计返工费,再进行第二次方案设计;
(二)乙方责任
1、如期向甲方将付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并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设使用要求;
2、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限一次);
3、乙方按甲方认可的平面设计方案制作施工图。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由于乙方原因而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文件时,乙方从应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计算,向甲方赔偿延误设计损失100元违约金/天;
(二)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预付款,同时返还已收取预付款外的全部设计费;
(三)甲方未通过乙方所做的方案,乙方退还甲方预付款中的方案费,但测量费不退,同时方案图纸归乙方所有;
(四)甲方通过方案,但不认可施工图,则乙方不退还所有预付款,同时不得带走施工图纸。
第六条 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一) 本合同需经甲方签字、乙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非法人公司需负责人章)后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二) 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设计工作的,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三、四款执行,并结束本合同关系;
(三) 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家装设计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 向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
二、 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四、 其它解决方式:
第八条 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二)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
1、 设计师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限一次);
2、 设计师免费提供该项目施工期间及时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上门服务二次);
3、 设计师免费参加工程竣工的验收(工地现场图纸验收)(一次);
4、 设计完成后由工程助理提供详细的工程量清单;
5、 设计师提供陪同挑选家具和软装饰的服务(一次);
第九条 合同文本
一、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转包设计工程。
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五、 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进行合同鉴证,以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甲 方: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签 章:__________ 签 章:__________
签约地址:__________ 签约地址:__________
签约日期: 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
装潢设计合同篇三
发包方: 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项目外环境景观及______________景观园林绿化工程 ;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园林景观、______________景观工程、______________景观工程(含各出入口)、绿化工程、园林建筑工程及配套水电工程、照明系统等(详见施工图)。本工程施工图的深化、优化设计由乙方负责,如本工程的施工由乙方承包,则乙方免费提供该项服务;如不由乙方承包该工程的施工,则甲方支付该项服务费用______________元予乙方。
4.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包机械、包管理、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税金、包文明施工及包深化、优化设计等。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通知单并经乙方确认为准,竣工日期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_____天,不能移交承包方主要的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用电,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阶段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_______小时以上者;
(4)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5)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6)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7)发生重大设计变更。
第三条 工程合同造价:
1.本工程合同预算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即人民币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含税)。
2.按照第八条标准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
4.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5.具有合证书建筑材料、设备、发包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发包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承包方负担。
6.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证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承包方不得用于本工程。
7.乙方已预定或已采购的材料,若甲方发生变更,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本工程质量要求为优良;
2.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3.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为____________;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接到通知后 24 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6.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纸说明、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7.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
8.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
9.工程交工验收后,园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水电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间由施工质量造成的损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绿化工程保养成活期6个月,保养水费由发包方承担。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承包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修复。
第六条 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承包方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发包方、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__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结构改变、标准提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景观工程补充设计合同
编号:
委托方:武汉众邦德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武汉市全森艺术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就如下项目修改设计,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江城学院水栖中心、北一门教学楼前广场景观工程
工程地址:江城学院新建教学楼南侧水栖中心、教学楼北侧门前广场。
二、委托设计内容:
根据甲方确定的方案效果图,对原设计图纸进行修改设计。乙方向甲方提供修改后的蓝图8套,dwg电子版1套。
三、设计时限: 年月日接受委托设计,甲方在最终方案效果图上签字后,方进行施工图设计,在18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设计内容。
四、价款、付款方式:
1、增加水栖中心面积按3144m2增加面积*7元/m2合同单价=2.2万元。
2、广场修改面积4494㎡,按每平米5元计算,总价2.25万元整。
3、关于大门结构设计费3万元整(不包含浮雕艺术创作设计、翻模在内)。
以上费用总计7.45万元整。
为保障甲、乙双方权益整个设计费用将分二次支付:
第一阶段(施工图设计):乙方按要求完成全部设计图纸,图纸及电子版经甲方签收认可以7天内,甲方支付乙方总设计费用的70%。
第二阶段(跟踪服务):乙方在甲方整个设计、施工过程中需进行跟踪服务,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待景观施工完成并验收7天内,甲方支付乙方余下的30%设计费。
五、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按照双方商定的时间,对乙方设计工作内容进行审核和确认,以便乙方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正和实施。
2.甲方应按照合同条款及时向乙方支付费用,以便促进乙方工作正常开展,否则乙方有权停止工作或推迟后续工作。
3.甲方有权对设计方案提出具体要求和建议。
六、乙方责任:
1.乙方在为甲方工作期间须严格保守甲方经营机密,不向第三方提供涉及该项目的有关信息。
2.乙方严格按照双方共同制定的工作进度计划工作。
3.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4. 乙方提供施工图8套,同时提供dwg格式电子版一套。
七、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约,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乙方所需的有关基础资料说明或未在规定时间要求内对乙方设计方案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由此造成的时间延误由甲方承担。
2.如乙方违约,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内容,每延误一天由乙方承担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按天累计计算。
八、其他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委托书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签字盖章之日即为生效。
委托方:武汉众邦德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受托方:武汉市全森艺术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装潢设计合同篇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装饰行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家装设计任务: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设计收费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设计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
经甲乙双方商定设计收费为元/平方米(套内使用面积,不含电脑效果图),估算总收费
元,金额大写元。
(二)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采用以下付款方式
1、量房前付预付款1000元(其中200元上门测量费和800元方案费);
2、方案通过后,出全套施工图,客户付清余款并可带走全套图纸;
3、出电脑效果图,价格:800元/张(a4);
第三条设计内容及完成日期的约定
(一)乙方提供的设计图中应有详细的设计说明。
(二)平立面图
1、原房型图
2、墙体改造图
3、平面家具布置图
4、地面图
5、天花图
6、现场制作的家具立面图(根据实际情况出或者不出)
7、门立面图(根据实际情况出或者不出)
6、厨房、卫生间局部立面图(定做的厨房除外)
7、电视背景墙立面图
8、其它现场需施工墙面的立面图
(三)剖面图
1、应标明材质、用料、颜色等
2、门窗套剖面图
3、玄关剖面图
4、天花剖面图
5、电视背景墙剖面图
6、其它需施工处剖面图
(四)水电施工图
(五)甲乙双方约定,从合同生效之日起,7天内完成平面方案图;
平面方案甲方通过后,乙方在7天内完成全套施工图。
第四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设计所需的资料(物业认可的房型图、结构平面图),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设计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预付款和工程设计费;
3、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在甲乙双方确定方案后,进行施工图设计阶段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需要变更原设计方案的(如整体风格的变动、整体方案的推翻等,不包括个别房间布置和摆设的局部修改),甲方须一次性付给乙方30%设计返工费,再进行第二次方案设计;
(二)乙方责任
1、如期向甲方将付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并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设使用要求;
2、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限一次);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由于乙方原因而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文件时,乙方从应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计算,向甲方赔偿延误设计损失100元违约金/天;
(二)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预付款,同时返还已收取预付款外的全部设计费;
(三)甲方未通过乙方所做的方案,乙方退还甲方预付款中的方案费,但测量费不退,同时方案图纸归乙方所有;
(四)甲方通过方案,但不认可施工图,则甲方不退还所有预付款,同时不得带走施工图纸。
第六条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一)本合同需经甲方签字、乙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非法人公司需负责人章)后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二)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家装设计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三、其它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二)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
1、设计师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限一次);
2、设计师免费提供该项目施工期间及时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上门服务二次);
3、设计师免费参加工程竣工的验收(工地现场图纸验收)(一次);
4、设计完成后由工程助理提供详细的工程量清单;
5、设计师提供陪同挑选家具和软装饰的服务(一次);
第九条合同文本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转包设计工程。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五、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进行合同鉴证,以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签约地址: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装潢设计合同篇五
甲方:
乙方:
根据甲方提出的灯光设计要求,作出相应的灯光效果图及相关的设计说明,为明确责任,分工协作,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二、 设计内容: 甲方义务:
1、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交设计具体要求;
2、 将更改通知及时通知乙方;
三、 乙方义务:
1、 向甲方提供照明设计效果图、全套完整及符合规范要求的设计施工图(包括布灯图、设备选型、控制方式、安装方式)及设计概算。
2、 有义务根据甲方要求完善设计。
四、 收费标准:
根据工程概算价( )万元,设计费按工程造价的3%计取,即人民币( )万元。
五、 付款方式:
甲方在乙方设计效果完成后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
六、 违约及违约责任:
1、 由于甲方不能按时、准确地提供有关设计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或造成返工,乙方可将设计文件交付日期顺延。
2、 由于乙方原因,延迟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1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设计费3%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七、 其它: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设计费全部结清后失效。本合同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在执行合同中如发生异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 方:负 责 人:联 系 人:
乙 方: 负 责 人: 联 系 人:
年月日:
装潢设计合同篇六
甲方:广东德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广州市赛博广告有限公司
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合同内容及要求:
1、乙方需为甲方公司设计一套专属于甲方公司的vi识别系统手册,其中包括基础及应用两大部分;
2、乙方为甲方提供市长大厦27楼的前台及电梯口公司标识效果图;设计合同3、本套手册需在20xx年2月1日之前完成并交于本公司审核。
二、设计费用:
设计税前费用总计为:人民币¥420xx 元,(大写:肆万贰仟元整)。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支付乙方设计总费用的50%即人民币 ¥21000元.(大写:贰万壹仟元整)。
2、乙方将设计正稿电子版交付甲方时,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21000元.(大写:贰万壹仟元整)。
3、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款项。
4、甲方应以现金、支票或电汇等方式按规定时间将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逾期按每日千分之五收取违约金。
四、设计作品的时间及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2、乙方将设计正稿原文件的电子版以刻录光盘的形式提交给甲方。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 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2、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广限公司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装潢设计合同篇七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决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其企业广告形象的平面方案设计一事达成初步协议,并就此拟订试行合同。合同期内,双方本着合作、学习的态度,对各自履行合同的能力及条件进行考察筛选。并于本合同所定期限后,就后续合作业务重新签定委托合同,本试行合同中所涉及的要约在新合同中仅供参考,不做为延续条款使用。
一、 合同期限
自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2月29日止,以三个自然月为本试行合同的履行期限。合同期内,双方均无权擅自终止合同或中断合同。合同期限内,以法定工作日为基础时长计算,如遇法定节假日,则以甲方要求为准,双方协商调整时间安排。
二、 费用及支付
根据合同第一项中的相关规定,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提供有偿服务的合同总额为120xx元(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甲方支付乙方5000元(人民币:伍仟元整)作为首期服务费用;20xx年12月25日前,甲方追加支付乙方3000元(人民币:叁仟元整);20xx年1月10日前,甲方追加支付乙方20xx元(人民币:贰仟元整)。余款处理参照第四项“关于续约”中有关规定执行。
三、 双方义务
1、 甲方需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数额支付乙方应得费用。 合同期内,甲方对乙方的工作委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实际情况指定工作内容及时间要求,乙方须全力配合甲方的合理委托内容并按时完成其要求。
2、 乙方须以合同制定的基础内容——“企业广告形象的平面方案”为主要职责范畴,负责甲方企业所委托的全部平面出品工作;对其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后续指导,对涉及加工和安装的方案内容,乙方应随稿件提供制作方案及材料分析,加工方或安装方由甲方选择,乙方须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如需乙方完成后续项目,乙方须提供明确报价,并交甲方确认。
3、 对于委托的工作内容,除甲方指定无素材创意稿件外,甲方需根据产品要求提供相应的文字或图形素材供乙方使用、参考,并明确使用范围和使用条件。乙方对由甲方提供的素材资料进行拷贝使用,除特殊点位或版式要求外,乙方对成品稿件中的文字提供校对服务,对涉及到的有关承诺、参数、技术用语、专业信息、行业规定等内容,乙方不负责对其的核查及分析。
4、 乙方受托内容包括如下:甲方委托的广告宣传及企业形象建设用平面稿件,包括报稿、户外广告用稿、展板及展品用稿、内刊杂志及企业自用材料等,以及双方协商确认的委托内容。
5、 其他不可预见的相关责权问题,由双方协商处理
四、 关于续约
1、 合同期满前7个工作日内,由甲乙双方共同就签署新的委托合同进行协商。双方将根据本试行合同履约期间的考察结果,对合作内容、合同期限、合同费用及合同条款等进行商议,并选择签定新的委托合同或终止合作关系
2、 若甲乙双方选择续约并签定新的委托合同,则费用计算从新开始,本合同内所涉及的20xx元(人民币:贰千元整)余款甲方不再支付;若双方不再续约,则甲方须在合同到期之日将余款20xx元(人民币:贰千元整)支付乙方,同时宣布合同解除。
五、 本合同无需公正,双方签字盖章即为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共同监督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潢设计合同篇八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有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设计,为保证设计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
“委托设计”:基于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合法使用房屋进行室内装修的前提条件,根据本合同的相关约定,乙方向甲方提供对其房屋收费设计的一项服务:“施工合同”:甲、乙双方共同签订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设计定金”:为保障“施工合同”的有效签署及本合同的正常覆行,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应支付的部分款项,该款项的具体使用办法详见合同约定。“丈量费”:乙方对房屋设计所需的必要参考数据进行实地测量并记录,甲方针对乙方此项工作而支付的相关费用。
第二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房型规格:□单层房屋 □复式房屋 □其它____室_____厅____厨____卫___。
建筑面积:关门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三、测量时间:____________
四、负责设计本案的设计师____________
第三条:收费标准:
1、 □单层房屋:收取设计定金900元、丈量费100元。
2、 □复式房屋:收取设计定金1300元、丈量费200元。
第四条:费用总价
费用总价:__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例字:壹 贰 叁 肆 伍 陆 柒 捌 玖 零 仟 微 亿)其中:丈量费:_______元整;设计定金:______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和说明
1、 本合同一但签订,甲方即付清上述费用总价,其中测量费不予退还;设计定金可在双方签订“施工合同”且甲方按“施工合同”约定付清第一笔预付款后退还。
2、 设计师上门测量房型面积后,因甲方原因,双方没能签订施工合同的,设计定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设计要求
1、 甲方应提供经物业部门认可的房屋建筑结构平面图,并向乙方提供实地丈量方面的方便和条件。
2、 甲方在乙方出具平面图基础上和乙方进行设计上的沟通,直至甲方签字确定方案,乙方进入下一步施工图设计阶段。
3、 设计结束时应出具所有施工图(包括:原始平面图,平面布置图,天花材质图,地面布置图及各主要施工立面图、开关、插座布置图)。
第七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因双方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也不可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自然灾害、意外事件等,导致本合同不能正常执行,受影响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及时取得当地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向对方出示。甲乙双方同意均不因此追究对方违约负责。
第八条:合同生效
一、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九条:合同生效
因本合同引起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委托代理人: 代表:
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
装潢设计合同篇九
委托方(甲方):
设计方(乙方):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设计出公司logo后甲方应尽快安排新设计logo的商标注册事宜(为期1个月)。
甲方如在商标注册过程中碰到被商标局驳回而不能注册的情况,乙方负责为甲方无条件重新设计满意的logo方案。
2、若乙方为甲方设计的logo在作商标注册后,如在使用过程中碰到被其他公司状告侵权的情况而导致不能使用时,乙方负责为甲方无条件重新设计满意的logo方案,但不承担任何因侵权而导致的法律责任。
3、甲方采用的logo,乙方拥有完全知识产权,甲方拥有完全的适用版权,但乙方不得再对此方案有任何知识产权上的要求。
4、若因logo未注册成功所造成的诸如画册、vi手册及vi前期应用等损失,皆由甲方负责,同时甲方依正式合同支付乙方所有费用。
5、此协议一式两份,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7、本协议的解析生效和履行受中国法律法规管辖。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装潢设计合同篇十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以下合同条款,内容如下:
一、委托项目: 省 市 项目环境景观设计。
二、委托范围及面积:
整个项目的景观设计。项目总体景观设计面积为 平方米。
三、委托服务范围:
3.1 总体景观初步设计方案
3.1.1 总体景观设计概念
3.1.2 总体景观设计总平面方案图
3.1.3 总体景观设计景点透视图
3.1.4 总体景观设计景点意向图
3.1.5 重点景观节点设计图
3.2 总体景观施工图设计 (蓝图6套)
3.2.1 总体景观设计总平面图
3.2.2 总体景观设计总放线图
3.2.3 总体景观设计高程图
3.2.4 总体景观设计坐标定位图
3.2.5 总体景观设计植物种植图
3.2.6 总体景观设计给排水图
3.2.7 总体景观设计电路图
3.2.8 分项景观设计图
3.2.9 分项景观设计节点图
四、委托服务收费:
此项目设计费用为每平方米 元,总价: 元,大写: 。
五、委托设计时间:
5.1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提交提交委托服务范围3.1项,即环境景观设计方案。
5.2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提交提交委托服务范围3.2项,即环境景观设计方案。
六、设计成果提交:
6.1 乙方完成3.1既总体景观初步设计方案,经签定认可的设计成果,甲方支付此阶段的设计费用后,3日内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大图展板一套(设计文本电子版全套)。
6.2 乙方完成3.2既总体景观施工图设计,经签定认可的设计成果,甲方支付此阶段的设计费用后,乙方向甲方提供总体景观施工图设计内容,电子版cad格式最终定稿方案图,
七、付款方式:
7.1 以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此项目的设计当天开始(签定合同)后3天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总设计费用的 % 。
7.2 乙方提交委托服务范围3.1项,即环境景观设计方案图集全部设计图纸并经甲方认可后3天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总设计费用的 % 。
7.3 乙方提交委托服务范围3.2项,即环境景观设计图集的全部设计图纸并经甲方认可后3天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总设计费用的 % 。
八、甲方责任:
8.1 甲方应在签订合同之后三日内向乙方提供项目总图,包括:总平面图、各类管线图、道路和建筑高程图,隐蔽工程图纸等基础图纸质料的cad电子文件。
8.2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付款方式向乙方按时支付设计费。
8.3 甲方要求乙方提前提交设计图纸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赶工费,具体另行协商。
8.4 甲方在景观施工过程中如需设计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方可执行。
8.5 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印乙方交付的设计图纸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否则乙方有权索赔。
九、乙方责任:
9.1 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条与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向甲方提交设计文件。
9.2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交付的文件及图纸等技术资料,否则甲方有权索赔。
9.3 乙方应按国家相关设计规范及设计标准进行设计,确保设计质量。
9.4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及份数提交设计文件给甲方。
9.5 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如甲方(或施工方)发现有设计缺陷或错误,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二日内应通过传真或邮件或现场解决等方式及时进行更改与补充完善。
9.6 非乙方原因延误提交时间时,乙方须有甲方顺延时间书面证明。
9.7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等服务内容,必须经甲方认可。
十、违约责任:
10.1 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均由违约方承担责任。
10.2 乙方如果未经甲方同意,而因自身原因延迟提交设计成果给甲方超过3天,甲方每天按设计费总额的千分之三对乙方进行违约处罚。
10.3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时,如果超过3天,甲方每天按设计费总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滞纳金,甲方未按时支付设计费超过10天,乙方有权暂停下阶段设计工作,并向甲方追讨设计费。
十一、其它;
11.1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仲裁。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 贰份 乙方 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 址: 地 址:
法人或法人委托人: 法人或法人委托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年 月 日
装潢设计合同篇十一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章规定,结合本建筑安装的实际,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建筑安装设施概况
(一)建筑名称:
(二)安装施工范围:
(三)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二条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双方共同约定的针对本工程的带资让利约定书;
(2)专用合同条款;
(3)国家现行的标准合同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
(4)中标通知书;
(5)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6)技术标准及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其它合同文件。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第三条质量:
优良,执行国家最新验收标准,对于工程存在的任何质量缺陷,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第四条材料设备:
本工程所采用的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种、质量、型号等主要指标乙方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采购、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的主要材料、设备,乙方自行承担费用和损失。
第五条工程价款结算及调整
1、本工程采用可调价合同,调整方式为按实结算。
2、本工程结算执行20__消耗量定额及费用定额,具体约定如下:
(1)工程类别:执行山东省规定
(2)措施费:按实结算
(3)税金:双方约定乙方应邀的营业税及附加由建设代扣代缴。
(4)与该项目有关的环保收费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3、双方同意本工程由乙方让利甲方工程总价的2%,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予以调整。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
1、双方单独签订的本工程结算方式协议作为本条款的一部分。
2、主要工程验收完毕甲方支付至工程总造价的30%,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付至工程总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一个月内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资料,一个月内必须经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甲方免责,甲方在结算完成一年内付至工程总价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十日内一次付清。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工程款,拖欠部分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付给乙方。
3、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同意由建设单位从甲方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保修
(一)保修内容:见安装施工范围;
(二)保修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贰年;
(三)保修期满后,按国家有关的规定签订维修保养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场地、图纸资料、用水用电方便等,除工程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停工、窝工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3、工程未经主管部门验收,提前使用,发现质量问题,自己承担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或付合同款,每日按工程造价的0。3%向乙方付逾期的违约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逾期交工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无偿修理或返工,由此造成的逾期交付的,每日按工程总造价的0。3%向甲方偿付逾期的违约金。
2、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修复;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修复,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第九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约定。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申请日照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肆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潢设计合同篇十二
委托方(甲方):
设计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设计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委托方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设计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设计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子北采油厂生产办公楼工程
2、甲方委托设计工程项目地点: 子长县杨家园则白家园则村
3、工程设计期限: 30天,自交纳定金次日起计算。
4、设计工程面积:10486平方米
第二条 设计项目:
1、装饰设计:室内六面体
2、软装饰设计:、布艺、窗帘;
第三条 设计收费
1、设计费总价:(大写)十壹万伍仟元,¥115000.00 。
2、设计定金(大写)贰万叁仟元, 23000元。
第四条 设计文件标准与深度:
1、甲、乙双方约定,设计文件标准为陕西省装饰装修行业标准。
2、甲、乙双方约定,初步设计方案应包含以下图纸:
(1)室内平面布置图
(2)地平布置图
(3)室内顶棚布置图
(4)主要空间的透视图
3、甲、乙双方约定,全套设计文件除初步设计方案所包含的设计图纸外,还应包含以下图纸和材料:
(1)设计图纸目录
(2)设计及施工说明
(3)部分节点详图
(4)装饰装修材料表
第五条 设计程序及设计支付方式
1、第一阶段:
乙方收到设计定金后应于 3日内上门为该项目勘量。勘量结束后,甲方应于 7日内支付乙方第二阶段设计费(占设计费总价的30 %,计人民币(大写)叄万肆仟伍佰元千元,¥34500.00)。已收定金抵作
第二阶段设计费。
2、第二阶段:
乙方收到第二阶段设计费后,应在 1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和扩初设计方案,并通知甲方。
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应于3日内与乙方沟通。双方对第二阶段设计文件取得一致意见,并签字确认后,甲方应于7 日内支付乙方第三阶段设计费(占设计费总价的30 %,计人民币(大写)叄万肆仟伍佰元千元,¥34500.00)
3、第三阶段:
乙方应在收到第三阶段设计费后 7日内完成第三阶段全套图纸,并通知甲方。
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应于3日内与乙方沟通。双方对全套设计文件取得一致意见,并签字确认后,甲方应于7日内付清设计费余额,同时乙方向甲方交付共计 套设计图纸。
4、第四阶段:
乙方在工程开工时应到现场进行图纸交底,并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到现场指导施工不少于 3次,以达到设计效果。
第六条 设计方案修改:
1、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文件的,乙方应积极给予配合。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对所变更的项目进行重新设计的,需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并支付相应费用。
2、修改后的设计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图纸
(2)项目造价
(3)主要材料明细单
3、修改后的设计文件需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七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与乙方及时沟通,并对设计方案进行确认。
2、甲方对设计方案确认后,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及时支付所约定的费用。
3、乙方进行图纸交底时,甲方应参与。同时安排该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参加,做好交底记录,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八条 乙方责任:
1、乙方设计方案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和约定的标准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完成售后服务。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单方提出终止合同,乙方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收设计费不予以退还。乙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双倍返回甲方已付的定金和设计费。
2、甲方对设计文件延期确认的,乙方设计期限顺延,甲方超过7天不确认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甲方追偿已发生的设计费用。 3甲方逾期支付设计费用的,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按设计费总金额百分之0.5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30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向甲方追偿已发生的设计费用。
4、乙方延误设计文件交付时间的,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设计费总金额百分之0.5的设计费。
5、由于乙方设计的原因,造成工程不能及时开工或拖延工期,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500元的赔偿金。
第十条 其他
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双方需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2、甲方变更合同规定的时间,要求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应向乙方支付每天300元的赶工费。
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双方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无法自行协商解决时,可申请南京市装饰行业协会协助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按下列第 方式解决:
①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书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潢设计合同篇十三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甲方标志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之事项
标志名称:附项:□标准字设计□标准色设计□名片设计
其它内容:
二、委托设计费用
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万仟佰拾元)
三、付款方式
3.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时将委托设计总费用的50%交付乙方。
3.2设计完成且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当即付清设计费用的全部余款(总费用的50%)。
四、乙方设计方案的时间、交付方式
4.1乙方在收到甲方首付款后个工作日左右设计出甲方委托主项个备选设计方案。
4.2甲方在全部主项备选方案中选定一个方案,其它方案退回乙方。
4.3若需修改设计方案,乙方每次修改应在个工作日左右完成,修改直至客户确认为止。
4.4若在乙方提交设计方案后一周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将被认定为设计方案己被甲方确认。甲方应在两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余款。
4.5设计方案主项确认后,乙方再进行附项的设计。
4.5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部款项后,将确认的设计方案的可编辑或高精度电子文件和打样稿交甲方。
4.6甲方在付清了全部费用后,若提出对同一方案再次修改,乙方应免费为甲方修改。
五、知识产权约定
5.1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可将方案著作权转让给甲方。但乙方保留用于参展、评选的权利。
5.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方案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方案不享有任何权利。
5.3甲方在未付清余款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方案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6.1甲方权利:
6.1.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方案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6.1.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方案提出修改意见。
6.2甲方义务:
6.2.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6.2.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6.3乙方权利:
6.3.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6.3.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6.3.3乙方对设计的方案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方案。
6.4乙方义务:
6.4.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方案设计和方案修改。
6.4.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方案。
七、违约责任
7.1甲方在乙方设计方案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50%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设计方案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应当向乙方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7.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7.3甲方在乙方设计方案初稿完成前变更设计项目名称或内容,须在原费用基础上追加50%的费用;甲方在
乙方设计方案初稿完成后变更设计项目名称或内容,须在原费用基础上追加80%的费用,且对变更前设计方案不享有任何权利。
八、合同生效
8.1本合同下载打印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8.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装潢设计合同篇十四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邵武市城南新区古山溪左岸生态城市政配套工程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邵武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名称、规模及设计内容如下:
2. 1工程名称: 邵武市城南新区古山溪左岸生态城市政配套工程
2. 2项目规模:(见下表)
上表中数量仅为初步估算,市政道路、桥涵估算2.4亿元,土石方1.4亿元,共计3.8亿元。最终双方以施工图预算为准。
2. 3设计内容:
方案设计:市政(含道路、桥涵、交通、给排水、电力电信及燃气、照
明、管线综合及估算)、场地平整(土石方,防护)、防洪堤
初步设计:市政(含道路、桥涵、交通、给排水、电力电信及燃气、照明、管线综合及概算)、场地平整(土石方,防护)、防洪堤
施工图设计:市政(含道路、桥涵、交通、给排水、电力电信及燃气、照明、管线综合)、场地平整(土石方,防护)、防洪堤
第三条 设计依据:
3.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3.2发包人提交的的基础资料
3.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1、《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cjj37—20xx )
2、《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 (cjj169—20xx )
3、《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 (jtj d50-20xx )
4、《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xx)
5、《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 d62-20xx)
6、《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20xx)
7、《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xx 20xx版)
8、《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 50289-98)
9、《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gjj45-20xx)
3. 3. 1 按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技术规范标准执行 ;
3. 3. 2 按城市勘察设计规范标准执行
3. 3. 3 按现行定额标准执行
第四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4. 1 上级机关和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或设计任务书;
4. 2 规划方案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
4. 3 符合设计要求的 1:1000 地形测量图(光盘一份);
4. 4符合设计要求的现状及前期规划综合管网资料,道路规划资料;
4. 5经双方商定,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供的上述文件资料,应对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4. 6 设计人员应认真核对、研究包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文件,若有任何问题及疑问应接收后三日内提出。
第五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5. 1 方案设计:本合同生效后25个日历天内完成,达到国标要求设计深度并满足当地报批要求,并提交方案设计成果,根据当地报批需要,不少于8份(含文本、图纸),并提供相应电子文档一份;
5. 2 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审定后25个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根据当地报批需要,不少于8份(含文本、图纸、初设概算),并提供相应电子文档一份;
5. 3 施工图设计:取得初设批复后40个日历天内完成,光盘内容需包含纸质文件的全部内容并与纸质文件内容完全一致,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根据当地报批需要,不少于8套,并附设计成果电子文档光盘一份。
5. 4 测量勘察:方案设计审定后25个日历天内完成,勘察测量资料、成果的内容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勘察资料、成果应提供完整文本和图件不少于15套,并附包括全部资料电子文档的光盘一份。(测量选用的基准点及坐标高程系统应与甲方提供的1:500地形图一致)。
5. 5 以上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的设计成果均需达到国标要求的设计深度并满足当地报批要求。
第六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6. 1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本合同勘察设计费为市政工程部分以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为依据进行优惠后按照工程总投资的1.05%计取;场地平整部分按照¥70万元包干;防洪堤部分按照工程总投资的
1.5%计取。其中市政道路设计费计算暂按投资额2.5亿元计取,防洪堤设计费计费计算暂按1000万元计取,最终结算金额按照施工图预算金额计算。。
6. 2本合同的勘察设计费总额暂定为¥ 万(大写:人民币 元整)。 上述费用为估算金额,实际勘察设计费用以最终核定的施工图预算文件为结算依据。
6. 3勘察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6. 5 上述勘察设计费等均为含税金额;
6. 6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各阶段款项前,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供等额正规发票。
第七条 双方责任
7.1 发包人责任:
7.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7.1.2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图纸资料、数据、计算机软件和专利技术。
7.1.3 发包人指派 为该项目负责人。负责图纸审核、设计意见交流等事宜。如有变更发包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设计人。
7.2 设计人责任:
7.2.1 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7.2.2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7.2.3设计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7.2.4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人泄露、 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7.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
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无偿的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7.2.6在正式提交阶段设计成果前根据发包人要求所进行的所有调整,其 费用均已包括在本阶段设计收费中,设计人无权要求发包人增付设计费。
7.2.7 因设计人原因造成各专业图纸错漏碰缺等矛盾之处,设计人应及 时纠正。
7.2.8 所有设计变更(含发包人提出)均应及时列入图纸目录。
7.2.9 设计人指派 为联络人,负责就该项目不同设计阶段与发包人进行交流及解决相关技术问题。联络人如有变更设计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7.2.10 设计人在勘察测量时应通知发包人,勘察测量的数据应经过发包人认可才有效,否则不作为结算依据。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8.2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无偿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偿付赔偿金,赔偿金金额以不超过设计费总额为准。
8.3 由于设计人的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逾期达 30 日以上,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拒付合同款,并有权要求设计人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8.4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8.5 由于设计人泄露发包人的商业秘密所造成的损失,设计人应负责赔偿。
8.6 如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方案及设计图纸未能通过发包人的审核,设计人应负责无偿修改至通过发包人审核为止,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8.7凡属设计人设计范畴内的设计内容,设计人均有义务及时到现场服务解决。所有现场工程问题的有效回复为两天,逾期不予回复,将按合同总金额的
万分之五/次给予罚款。
第九条 其他
9.1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9.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9.3设计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取得的知识产权属于发包人。
9.4本合同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9.5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其中发包人须同时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私人印鉴,否则本合同不生效。
9.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9.7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9.8 合同双方之通知、信函等文件的收件地址均以本合同所载之单位地址为准,一方的通讯地址如有变更,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按本合同所载地址发出通知、信函等文件均视为已实际送达。
9.9其他约定事项:
9.9.1 设计人负有准确及时完成现场服务的责任,应指派专门的路桥设计工程师或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项目,道路施工期间,设计人应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协助发包人解决问题直至问题得以解决,双方不再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也不加收费用。
9.9.2 在施工全阶段,设计人相关人员应到现场参加每周的工程协调例会,并于会后48小时内完成图纸及施工说明的修改,及时交付发包人。
9. 9. 3该合同价格包括设计人所有人员费用、聘请的顾问人员、印刷打印、通讯、差旅费用、设计人及其设计人所有人员应缴纳的税费等类似所有在设计人执行本合同所述的服务中发生的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无义务再向设计人支付任何款项。
9. 9. 4后附设计团队及技术支持人员名单。非不可抗力及发包人同意,项目设计负责人不得更换且设计汇报须由项目设计负责人亲自参加。非主要设计人员变更的,乙方应在变更后即时书面通知甲方。
9. 9. 5本合同附件见附页资料。
发包人: 设计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开户银行:日期: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日期:
装潢设计合同篇十五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设计依据
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
3.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第五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第六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第七条费用
7.1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___________万元。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7.2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核算设计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____________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设计人提交______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___________万元;之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完成的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总设计费的50%,计___________万元,施工图完成后,发包工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九条双方责任
9.1发包人责任
9.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全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9.1.7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产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9.1.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设计人责任
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_年。
9.2.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
9.2.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__%.
9.2.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第十条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仲裁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12.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2.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12.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__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__份,设计人___________份。
12.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9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项目经理:(签字)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鉴证意见:
(盖章) (盖章)
备案号:经办人:
备案日期: 年 月日鉴证日期:年月日
装潢设计合同篇十六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道路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和《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 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 2.2 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2.3.1 按国家现行的技术规范标准执行; 2.3.2 按城市勘察设计规范标准执行; 2.3.3 按现行定额标准执行。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3.1合同书
3.2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
第五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第六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第七条 费用
7.1 根据双方商定,设计费按如下方式计算: 7.1.1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不再另行计算;
7.1.2本项目方案设计费不再另行计算;工程设计费(包含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xx年修订本收费标准下浮30%计取。
7.2 本项目设计费用总额为: )。最终设计费以最后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建安费按7.1条结算,其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差旅费、材料费、仪器使用费、管理费、会务费、评审费、咨询费、税金等所有的费用,以及本合同规定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
7.3初步设计及其概算文件在上报前必须经发包人审查并同意后方可上报。初步设计及其概算文件经审批后,以审定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费用做咨询费和设计费计价基数,并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xx年修订本 )》第1.0.8条的规定,来确定最终设计费用(审定的总设计费)。
7.4 本合同为含税合同,价格为包干价格。 第八条 支付方式
8.1设计费支付方式见下表: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发包人责任
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9.1.2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2设计人责任
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按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进行设计。
9.2.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等设计人的原因造成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
9.2.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设计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设计费总额的千分之二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个环节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延误达到15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取的设计费和预算费应返还(其中定金应当双倍返还),并且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
9.2.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使其符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设计审查要求。设计人须安排专人协助发包人完善各种手续,并提供相关服务。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项目开始施工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及时现场服务(通知后两小时内到达施工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若非因发包方原因,导致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变更等变化影响项目施工时,设计人仍应当负责有关设计问题及参加竣工验收。
9.2.8在本项目工程竣工时配合发包人接受审计并负责本合同项目的设计及审查联络工作。
9.2.9负责本项目设计期间的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若在设计期间因设计人责任发生任何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等事故,设计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发包人概不负责。为防范风险,设计人应为参与工
9.2.10设计人确保自身和参与设计人员具备设计资质、资格有能力履行合同项目,在设计过程中和其设计成果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的权益之情况,否则设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9.2.11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与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或为本项目之外的目的使用、许可他人使用发包人提交的各项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十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仲裁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设计人应提供优质的服务,设计人应至少派一名业务素质强的能胜任的现场服务设计代表常驻工地,时间每周不低于一次,协助配合发包人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参与现场相关技术问题的处理和隐蔽工程验收,在施工过程中对发包人的要求在两个小时内做出包括
12.2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验收合格结束为止。 12.3 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2.4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5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6任何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对本合同的修改无效。
12.7 本合同一式玖份,发包人陆份,设计人叁份。
12.8 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9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住 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 号: 传 真:(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住 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 号: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