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冰与火之歌读后感100字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600字(十九篇)
当看完一部影视作品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吧,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如何才能写出一篇让人动容的读后感文章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读后感精彩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100字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600字篇一
看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内心是震撼的。作者用精湛而又生动的语言将一个虚幻的维斯特洛大陆展现在我的面前。勾勒了一个残酷的现实世界,人没有绝对的善恶好坏之分,阴谋、权术、自私、背叛、杀戮、嘲弄、血腥围绕着每一个人,在险恶的现实下残存着人性中的一丝善念。
不同于其他长篇小说,他叙述方式是特别的。以pov视角写作叙述,每个人物都有支线。借由各个角色的价值观的冲突与其相异的体验,而拼凑出了一个面相十分广阔的故事线;有些角色彼此间最初看似毫无关联,但到了故事后半时却会产生令人意想不到的关系。更奇特的是这部小说并没有真正意义的主角,这是前所未有的。每当觉得这个角色有主角光环时,在后面的某一章就死了,而且越是牛逼的人死的越憋屈。正如作者马丁老爷子所说“历史是不断前进的,历史没有主角。”
无法想象一部奇幻小说能够容下如此真实的世界,精彩的瞬间在于细节,但没有任何浪费的笔墨,但却勾勒出了一个多种文化构成的奇幻世界,1400多个人物关系,丝缕不乱。
这部小说简直缤纷绚烂的不像是虚构,错综复杂的家族关系。扉页甚至带有具体的地图。多种文化,语言,信仰相互碰撞。你很难想象在第一卷提起的每一句话,甚至是诗歌都与几十万甚至几百万字后的章节遥相呼应。维基百科上有人甚至撰写了专门的冰与火之歌系列词条来细分这个故事。
《冰与火之歌》就像在一片空白的书页中创造一个恢弘磅礴的世界,然后给它以生命和历史,它不愧为一部史诗式的巨著。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100字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600字篇二
世间好物不长久,彩云易碎琉璃脆。在乱世纷争之中,无论是出身低贱的平民,还是权倾一时的王侯,都逃不出命运的桎梏。
本书描述了在一片虚构的架空大陆上所发生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的宫廷斗争、疆场厮杀、游历冒险和魔法抗衡的故事。塑造了无数可歌可泣,有血有肉的角色。
尤其让人动容的是,书中体现了浓厚的命运主义色彩。许多让读者以为是正面的,不会轻易“死去”的角色,却因为自身性格或者其他原因的缺陷甚至只是因为“运气”不好,而遭到了死亡的厄运。
在阅读的过程中,常常能感到生命的无常与无奈。你不由得觉得,人的命运很难把握在自己手中,我们常常被外界事物所主宰,所裹挟,陷入身不由己的运命漩涡之中。
冰与火之歌的核心在于“人”本身。由是,它没有简单的答案,并不是一本可以懒洋洋浏览的书。它不仅包括无数扣人心弦的情节,更重要的是,它所描述的情景,往往是真实人生中无可回避,必须面对的东西。因为人本身是最复杂的。同时,相对于其他的奇幻作品,习惯于主角落地百尺毫发无伤,或危机时刻总能化险为夷的读者,本书可能是一个真正的惊愕。在作者笔下,每个角色均以其真实的轨迹在运行,有成功,也有痛苦,甚至死亡,本书正是通过这样的构架翻动着读者的情绪。
本书是典型的西方史诗奇幻文学。既然是史诗,其落脚点就是整个书中呈现的世界,关注的问题宏伟,全书的格局庞大。历史,人物,宗教,神话交织在一起,展示出一个亦幻亦真的世界。或许会有读者认为,本书更像一本历史小说,这种论断有其合理之处。马丁本人曾在采访中言道:“我喜欢历史小说,但历史小说最大的局限是结局已经基本注定,不论作者付出多大的巧思,都失去了最大的悬念点和高潮处—结尾。”所以,他选择了《冰与火之歌》这样一个虚构的世界。另一点值得关注的是,在奇幻文学必不可少的元素“魔法”的处理上,作者马丁秉承托尔金的精神,运用得非常谨慎,适可而止,而不是突出超自然的力量。读者或许记得,《魔戒》虽是一部典型的奇幻作品,但对魔法的描述却很简略,也很少有壮观的魔法画面,就连巫师甘道夫也不怎么使用魔法,而的是使用像常人一样的肉搏战斗。针对这一特点,马丁曾经说“魔法等元素就好比调料,不用则无以凸现奇幻氛围,滥用则会串味。”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相对于无数火球满天飞的“奇幻”作品,《冰与火之歌》之中的魔法显得非常精细、神秘和巧妙。
正是由于作者自身强大的文字能力,当一个非常正面的人物遭遇惨剧时,往往有精巧的事先铺垫,从而不显得突兀。而一个前期非常反面的人物,在后期中反而能峰回路转,显示出他充满人文关怀,值得读者喜爱的一面。
在命运的洪流之中,我们能够把握的是什么呢?我们能够追寻的是什么呢?也许不过是无悔地过好每一天而已。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100字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600字篇三
起初是在看另一部奇幻巨著《时光之轮》时了解到《冰与火之歌》这本书的,当时我听闻此书在叙述与塑造人物方面与水浒传颇有相似,便对它产生了兴趣,但因学业繁重,一直没有过多接触。
真正开始阅读是在去年暑假,一个凉爽静谧的夏末之夜。犹记得我从11点翻开封面,直到接近1点才放下,中间目光未离书页一寸,口中未进滴水,从书中世界脱离后方觉口中干燥,头晕目眩,劳累无比。纵然如此,那阅读带来的厚重感仍使我难以入睡。
辗转反侧中宏大而复杂宛如史诗的故事跃然脑海,越发清晰。我想起了引子中几名绝境长城守夜人的对话,起初看来不知所云,实则伏笔无穷,贯穿始终,暗示了主线的走向;我感慨书中人物的生与死,总会有一个浅显的因素干扰视听,但细细思考,隐藏在暗处的真相绝对会令人惊叹;我串起故事的每一个章节,发现每一个章节都以不同的视角叙述,这种切换手法容易使时间段层,然而文字水平高深莫测的作者却处理得有条不紊,着实值得称奇。
同时,我又将《冰与火之歌》托尔金的传统奇幻进行了比较,不得不承认,就算与始祖级奇幻小说《魔戒》相比,《冰与火之歌》也是不遑多让,它不照搬托尔金“小人物拯救世界”“的套路,而往往是塑造一个小人物,渺如芥子,接着让小人物在某情况下大放异彩,例如侏儒提利昂,因身材矮小倍受嘲笑,可他从来没被嘲笑击败,他一直乐观,敢于与他人交锋,他用智慧和幽默告诉世界,在心灵深处,他是个精神强大的巨人。
身处由几十个亿个体组成的大千世界,何人不是过客?何人不是凡人?何人不能理解平凡中的伟大?
今朝寒窗苦读,也许明日就提名金榜;清晨居于乡野,也许黄昏就能奉召入帝都。
永远不必谈命途多舛,只需铭记路漫漫其修远兮,苍天在上不会埋没有真才实学的人,这世界,是公平的……
相信我的感悟,与诸位不尽相同。这正是一部伟大作品的魅力所在,《冰与火之歌》和莎翁的《哈姆雷特》共通,一千个人读,便有一千种想法。但每一个人读,也定会受到心灵的涤荡,宛如和友人促膝长谈。
我们读《冰与火之歌》是一件没有尽头的事情,因为我们的人生,也是一场冰与火交织的闹剧,我们的过往,也能在书中找到影子,读《冰与火之歌》即是读岁月。
千百年后,后来人如若观赏镌刻在石板上的《冰与火之歌》,恐怕亦将有感于斯文!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100字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600字篇四
很多小说有主人公,通过他们我们经历,感知善与恶,透过他的眼睛看世界。但《冰与火》用的是pov(pointofview)——“视点人物写作手法”,每个人物都是主角,那么正与邪,美与丑,忠诚与叛徒,用什么来定义?
有本书观点说,人们可以通过书、影、音来获得同理心,获得“感同身受”的能力,读到时我浮现出《权利的游戏》琼恩与珊莎的重逢拥抱,那一刻我也湿了眼眶,虽然后几季改编的只剩下游戏了。
曹雪芹在《红楼梦》里提到一句,薛蟠看到林黛玉,犹如雪狮子向火,浑身酥软,便是pov基础了,换个庸俗的眼睛来看,林妹妹也是美人,证明她并不只是高雅宝玉的眼中西施。
而《冰与火之歌》将pov手法运用到了极致,每一章节都是完美的短篇,都是视点人物内心深入的挖掘,都能身临其境代入,特别是字体变化的心底思绪,一字一句久久萦绕,念头跟着流淌,所思所想,所感所忆,成为他(她)。只有他(她)的见闻、视野、价值观,可靠或不可靠,认同或不认同,则在于读者。
很遗憾,最开始接触的是美剧《权利的游戏》,并未发现书本的精妙,去年在家的时候翻起放置已久的《冰雨的风暴》,仿佛一下子发现了宝藏,沉浸式一口气《群鸦的盛宴》《魔龙的狂舞》,甚至不解馋,重又翻开《权利的游戏》精读,这种前后并行同时阅读也是新体验,那些埋藏的细节与伏笔,一一对应。精读的方式是用心读每一句,铺垫了多少往事,延伸了多少未来,而每一句能读出这些内涵是基于遨游维基百科每个词条,立体的历史网,上下多少年;仅仅是一部分的五个小时历史讲述短片;《冰与火的世界》整个世界观的构造,豆瓣付费专栏的讲解;《七王国的骑士》外传故事,厚积薄发。这么读下来,正传里短短两三年,却有百千年的沉淀,二十来个视点,却有百多个人物交织,符合去年底深度阅读的目标。
每一个名字都可以谈上千言万语,自身生命进程和球状的关系树,每一个家族都让人沉迷并探索,鲜明的家徽族语和上千年的历史,这里的世界涵盖所有,历史风俗,文化信仰,地理政治,面面俱到,好的小说让人逃离生活。赢得每场战役却输掉这场战争的少狼主,红色婚礼真让人眼球都掉下来。全王国最有权势的狮子泰温,在厕所被亲儿子用十字弓射死;早已死去多年的龙家婴儿,流浪多年后终于反攻回去大陆;固执的二鹿,还在冰天雪地里信仰他的红神。pov下,对人物的看法倾向于多个角度,最鲜明的是詹姆,兰尼斯特家族在书本还未开始时,就是所谓的敌方,而他更是视荣誉和誓言为无物的“弑君者”,但被俘、断手、关系破裂,他的挣扎和苦楚,由他自己讲来那些经历,读着会不会动容。
顶好的小说则融入生活,阳光底下没有新鲜事,我喜欢读历史,而《冰与火之歌》有近则300年,远则12000年虚构架空的历史,真实到每个细节,合理到没有破绽。这是作者数十年的打磨,一旦成型,世界里的人物会自行发展,奈德必须死,背叛早已铺垫,狮家盛极必衰。视点人物提醒自己多换位,任何事站在对方角度思考;读到西班牙可以自动带入多恩领,整个世界取材于现实很容易读出,互相促进;随着“小恶魔”弑亲逃亡,再放荡邪恶只要有自己的内核,即便是矮小的人物,也能投射出硕大的影子;狼家的男孩一个个凋零,史塔克家族由珊莎继承,为何不能是女孩?血脉并不是冠以另一个姓氏就会改变,狭海对面还有个正宗的女王即将回归;琼恩,管他是姓雪诺,史塔克还是塔格利安,怯弱且智慧的山姆,塔斯的布蕾妮,没有贵族的继承,每个平凡的人都奋斗着自己的人生;无人不冤,有情皆孽。
小说还没写完,犹如断臂维纳斯,可以无尽想象,自己创作,参与其中,陪伴左右,正像自己身上发生的事情。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100字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600字篇五
用近三个月的时间看完了冰与火之歌,昨晚结束时一如我发朋友圈时说,当时的心像最后君临的天气,下一场小雪,一切都湿漉漉。
早上醒得时候习惯打开掌阅,想起冰火已经看完了,心里惘然。
冰火的画卷从奈德大人亲斩逃兵开始,然这时更像是一卷空白卷轴,还无笔墨在上。冰原狼是史塔克家族的族徽,在奈德大人斩首逃兵的回途中发现一只冰原狼死于鹿角,留下五子小崽,这里才像是有一只画笔开始作画,也像一潭沉静的水池忽然落进一颗石子然后起了涟漪。
向前听好多人推崇自己所爱的作品往往以史诗著作来作为给他最高的评价,但这在看冰火之前,我对这四字实在没有多大感受。
史诗——史在于严酷无情,在于众生平等,在于无奈。
奈德大人一生为荣誉,荣誉不能保他无虞,也因荣誉而死;这场权利的游戏,参与者智商不够,眼光不够,不能权衡利弊者都得出局,像罗柏,克制不住少年人对爱的冲动,不知身为一方之王该有牺牲,所以等待他的是红色婚礼;琼恩·雪诺宣誓后加入守夜人,当临冬城被破他无能为力,小妹落入波顿家族他依然是。
这才像史,一切不如人愿,让人无可奈何,且又黑暗。
诗是浪漫,是可供传唱,传颂的故事。布蕾妮忠于凯特琳夫人,立下誓言寻找珊莎小姐;多恩王子秉行父命万里寻找龙母。
无数人梦想着一生事迹能得歌手传唱,在疯王之后,也就泰温公爵获此荣耀,我想此后该多了。
维斯特洛大陆这一世的青年们,每一人都值得歌手传唱。
弑君者的不白之冤总有一天会昭雪;伊蒙学士一生忠于守夜人誓言;琼恩雪诺是八千年来唯一一位将野人放进长城;世人眼中的侏儒终有一日会御龙而返。
寥寥几言,皆是一时心头所感。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100字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600字篇六
人生百态,世事无常。看另一个奇幻世界里的争夺,阴谋,杀戮,王位争夺与人性挣扎,品味另一个冰火人生。
一位哲学家说过“世界上最可怕的是人性”,人性,这神秘又可怕的东西,隐藏在每一个人的骨子里,它有美丽的一面,也有残暴的一面,令人又爱又恨。俗世因人性而美丽,也因人性而沉沦,《冰与火之歌》描写的就是这样的一个世界。
这个世界是奇幻的世界,夏季和冬季均可逾年,人的一生能经历的寒冬酷暑非常有限,人分蛮人和文明人,野蛮人在北方,与南方的文明人有“长城阻隔”,不过此长城非彼长城,它是用巨大的冰块砌成的,军队被称为狩猎人部队,都着黑衣,抵御蛮人。
主人公是镇守边疆的史塔克家族,全书围绕王位,展开了一系列对阴谋,杀戮,人性的描写。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动人心弦,扑朔迷离,摄人心神。让人欲罢不能,由于情节太过离奇,阴谋太过神秘,所以刚读前几本时一直处于一种看不懂的状态,但渐渐习惯了她的多端同时发展和情节多变时,你就再也不想放下这本书了。
整套书分为五个小系列,我只读了前两个小系列,但已经被她迷住了。我在布兰的伤病中悲痛,在琼恩的坚毅中成长,在史塔克的探寻中坚持,在王后的阴谋中暗骂,在小指头的正邪中分辨,在小恶魔的滑稽中取消……
《冰火人生之歌》是世界文学巨匠乔治.马丁大师的复出之作,在世界上也斩获无数奖项,奏出一曲冰与火之歌。
就这样的一个奇幻小说世界,让我留恋往返。本书对人性的刻画与揣测令人惊叹。作者以露骨的笔调,无情讽刺了人性的丑陋、罪恶、无情与阴毒,令人不禁心惊胆寒,但对史塔克一家人亲情的描写却又那么温暖、感人,形成了高峰与幽谷的对比,引起人们对人性的思考。
通过这本书我也进行了我自己的思考。我认为,人性的光辉远大于背后的黑暗,正所谓邪不压正。试想假如这个世界上尽是卑鄙、无耻、阴毒下流的小人,地球足以被毁灭几次了。而人性的光辉则是什么也掩盖不了的,古往今来,如果没有人性光辉的闪烁,没有先贤智者的教导,没有历史长河的洗练,没有人性中的美,我们人类是如何有今天的文明,如何站在食物链的顶端的呢?
光明与黑暗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有了头顶的光,才有脚下的影。我认为要理性地对待人性,不能厌恶它,反而要喜欢它,做自己人性的掌控者,扼住命运的咽喉!
看到黑暗不可怕,没有光芒才绝望,我们要努力克服人性的阴暗面,掌控人生。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100字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600字篇七
冰与火之歌——这名字之前看到过很多次,但是每次都被它后面紧跟的几个字打消了兴趣:权利之争。在我看来,作为一部西方魔幻题材的作品,却以斗争为核心,这不免太乏味了点。我想多数看西幻的人都比较期待那些龙与魔法、英雄与传奇、战争与史诗一类的场景吧,人与人之间的争斗在现实中都已经看得很多了,又何必到幻想故事中继续看呢。不过,这两天看完了电视剧的第一季,发现我的想法或许还是有些偏颇了。
这两天闲来无事把第一季全下下来看了看,虽然中间有些地方感觉有点跳跃,但是总体还是很不错的,毕竟这只是一个宏大故事的开端。
开始的两集很不错,神秘的异鬼、黑衣的守夜人、长得略像菠萝(吐槽下)的龙蛋等,都非常吸引人的眼球;然后转到临冬城,古老的城堡、身着铠甲的骑士、国王与贵族领主等,也都是常见的西幻的一些必要元素,视觉上的效果也都非常不错。但是到了中间,艾德·史塔克去了君临城做宰相,各种势力开始明争暗斗,我开始觉得枯燥无味,怎么像是看到中国宫斗片的影子?尤其是艾德公爵所表现出的政治素养的缺乏,甚至可以说是天真,让我很无语:出身于古老家族的公爵大人在政治上真有这么低能?另外,中间有些跳跃的地方让人不知所措,比如一些新的支线人物、剧情的出现显得很突兀,完全没有过渡,我只能理解为电视中很难对小说中的大局情况进行展现。
不过,看完了之后再回味一下,觉着其实整体来说还是很不错的,起码这是一个很长的故事,可以看很久,总比电影短短两三个小时来的爽些,哈哈。另外,突然想起那句老话:有人的地方就有政治,想来即便是西幻故事里,人也肯定是主体,所以也难免会有斗争。但是其实还是希望多看到一些比较西幻特有的富有想象力的东西。
再说下剧集(小说)里面的一些比较好的地方吧。首先,这个故事发生在一个异界,一个曾经有龙与魔法的世界,这是一个充满新奇与幻想的世界。其次,故事有多条主线和支线,比如:王位之争、异鬼入侵、野蛮人袭来等。并且具有多人物视角,包括buster琼恩·雪诺、little布兰·史塔克、'boy'艾丽娅·史塔克、true dragon丹妮莉丝·坦格里安、half-man提利昂·兰尼斯特等等。这样的设定极大地丰富和充实了故事内容,并给人以更大的想象空间。然后,虽然故事的发展还是有很多西方历史事件的影子,但是其本身还是显得非常紧凑合理。
最后再感叹一句:什么时候国人能拍出这种感觉的片子,吾辈就算知足啦。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100字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600字篇八
去年的时候就开始零零碎碎的看一会儿冰与火之歌的小说。原计划是在新一季上映前,小说的进度要跟上,奈何拖拖拉拉现在才看到第三卷。
好故事总会有些充实的背景,透过人物的只言片语,就仿佛向你描绘了全部。
狼家罗柏南下的时候,需要经过佛雷家的河口。弗雷说,只要你娶我一个闺女咱们结为亲家,我才让你过,借给你军队。(通过联姻获取最大胜利果实)罗柏先是同意了,后来认识了另一位姑娘,感觉找到了真爱,然后向佛雷悔婚。自然就发生了血色婚礼,狼家南下的军队全灭。这就是剧情里边讲的故事。
而背景故事呢,通过凯特林·徒利(狼妈)的父亲,在床上神志不清的呢喃(主要是讲他怎么对不起自己的小女儿,也就是凯特林的妹妹)可以了解到当时的背景。
徒利家的大女儿早就许配给狼家,而小女儿则喜欢上了一块儿长大的小指头,并且偷偷有了孩子。(从之前的故事可以知道小指头其实只是想娶个富家小姐,改换一下门楣)她父亲不愿把自己闺女嫁给这个小指头,所以逼着她打掉了孩子。并且在劳勃和奈德南下,攻打龙家的时候,在河口其提出条件,让艾林(奈德的上一任首相)娶了自己小女儿才让过河的。
当然类似的背景交代,书里边写的还有很多,有一些比较隐晦,添上了我这个追剧党的很多坑。
权力的游戏,每个时代都一样。变的不过是斗争方式、包装。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100字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600字篇九
好像在权游首季后,好奇后续剧情才去看原著的,读得很草率,无感。
终季观后又捧来重读,书与剧立分高下。
小恶魔虽然还是偶尔碰壁,甚至真的骑猪扮了小丑,但智商依然在线。
珊莎渐渐成长,但还没凄惨到嫁给小剥皮。真正嫁小剥皮的是临冬城总管的女儿,伪史塔克。
暗暗发力影响大局走向的除了小指头,瓦里斯也在时刻准备着,第五部终节里他杀了狮子家的凯冯,因为后者刚把托曼王朝拉上正轨。
蓝宝石岛塔斯之女布蕾妮受石心夫人胁迫诱走了詹姆兰尼斯特,截至当前并无狗血浪漫剧情发生。
还有书中用了大量笔墨但剧中草草带过甚至并未出场的人物:葛雷乔伊们,石心夫人,多恩王子昆廷,雷加的小王子,琼恩克林顿等等,个个鲜活。至于雷加本人,虽已逝去多年,但在每个人的回忆中栩栩如生。
这书最吸引人的不只是场面宏大、人物众多,它披着魔幻封面,其实是在讲人性与历史。
不是吗,如果当年赫伦堡比武大会雷加没有赢,如果他没有把爱与美桂冠献给莱安娜史塔克,那他可能会顺利继位,成为一位好国王。如果小指头不是野心勃勃,如果莱莎徒利没能被他利用,杀了劳勃的国王之手鹰巢城公爵琼恩艾林并嫁祸兰尼斯特姐弟,奈德史塔克不会南下。如果凯瑟琳徒利不那么莽撞,就不会像妹妹一样被小指头利用而不分青红皂白拿下小恶魔,如果奈德多懂一些权谋,如果小乔不那么暴虐,奈德不会丧命,五王之战也不会发生。再说流亡的丹妮莉斯兄妹,如果哥哥不那么狂妄幼稚,不会死得那么可笑可悲,如果妹妹再理智一些,马王不会丧命,在奴隶湾不会几生波折。而琼恩克林顿,也反思过因自己的宅心仁厚致使劳勃逃过一劫最终夺走龙家王座。
但是,那又怎么样呢,熟能无过?谁是完人?就是这样,世界才更为精彩有趣。
期待六七八部......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100字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600字篇十
初次接触冰与火是在高一前的夏天,应该算是奇幻文学的初体验,看的还是盗版,但却以出人意料的速度陷了下去。之后虽频频接触各种国内国外的奇幻文学,可是却再也没有发现任何一部可以与冰与火相抗衡的著作,即使是被称为奇幻文学里程碑式的巨著的《魔戒》。
《冰与火之歌》是有着七部曲构思的长篇巨著,甚至其中单单的一部曲就有着长达80万字的篇幅,但是精湛而又生动的语言却让人完全察觉不到超长篇小说常有的累赘啰嗦以及审美疲劳,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作者乔治·r·r·马丁的精心构思以及独特的描绘手法——分镜写法。书中的每一章节都是以书中不同重要人物的角度写成的,却又能极好地拼凑起整个故事而不会让读者感到重复错乱,还给人一种宏大世界的感受。马丁的描写相当朴素,没有华丽的字眼只有巧妙的比喻,让他笔下的人物与世界显得栩栩如生。
而与其文学功底相比毫不逊色还有其对于这个故事的构思,姑且不提那几乎可以凌驾于任何一部巨著之上的登场人物数量,光是那能够吸引读者持续阅读下去的纷繁复杂的情节就已经让人感叹作者的驾驭能力了。鉴于这部作品的长度与其情节的错综复杂,在此就不花费时间赘述故事的内容了,唯一想谈的是这部作品的最大一个特点。当史塔克公爵在一部曲《权利的游戏》中被冠上叛国罪而被斩首的那一刻,或者是更早的当年仅八岁的布兰被从塔楼上抛下去的那一刻起,我就有了一种奇异的感觉,明明觉得不应该会发生这样的情节,但却确确实实地发生了,而且无法让人产生任何一丝突兀的感受,就好像理应是这样一半。一开始,我将这种情感定位在了意外,但却无法完整地解释出那种感受,直到两年前,当冰与火的正版开始在国内发行时的宣传词映入眼帘的刹那:残酷的盛宴。对,没有比“残酷”更适合来形容这部作品的词了,重温了《权利的游戏》的我当时如此想道,在这部作品中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他们有着各自的优点和缺点,各自的挣扎与救赎,死亡与不幸会平等地降临在每个人的头上,没有人能够幸免于难,只要冰与火之歌仍然唱响着……正因为残酷,所以真实,正因为残酷,所以意外。迄今所看过的任何一部小说的套路在冰与火中都是行不通的,因为它所描绘的那个世界就是活生生的,残酷的现实。
在每一部作品中,通常都会存在一个让我喜爱的角色,冰与火也不例外,琼恩·雪诺,就是那个孩子的名字。
初期注意到琼恩,是因为他的姓氏,雪诺,十分的美丽,可是却没想到这样一个美丽的姓氏却是专门给与那些在北方出生的并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的孩子的,也就是所谓的私生子。拥有一个像艾德·史塔克公爵那样讲究荣誉责任的父亲对于琼恩究竟是祸是福,这很难说明,史塔克公爵的认真负责,使得琼恩拥有了和同父异母的兄弟们经受同样教育的机会,但是却更添了他的悲哀,无论剑使得再好,头脑再优秀,他仍然是雪诺,不是史塔克,这样的现实促使着他拥有了比同龄人更成熟的思维。在《权利的游戏》中发现冰原狼的那一幕,为了实现幼弟布兰的心愿也为了拯救那五只丧母的幼狼,琼恩如此说道:“史塔克大人(琼恩对于父亲的称呼),这五只狼崽中有三只公的两只母的,而您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冰原狼又是您的家徽,这注定着您的孩子将拥有这些狼崽。”书中布兰对此的形容为:此刻他全身心地爱着他的私生子哥哥,因为他是将自己排除在外才能够正好凑出同样的数字。当史塔克公爵询问琼恩他难道不想要一只狼吗,琼恩立马指出自己并不是史塔克,那样的决绝,那样的自然,也就是从这一刻起我喜爱上了琼恩,那个善良可怜的孩子。琼恩同样也是个十分坚强有想法的孩子,当他察觉到即使他继续留下来也无法做出任何贡献,甚至无法成为辅佐下一任史塔克公爵他的异母哥哥罗柏的家臣时,他毅然选择了离开,加入了守夜人——那个驻守长城边际的黑色集团,这对于一个年仅十四岁的少年来说是极其残酷的抉择,直到后来史塔克公爵被杀,罗柏为了讨回公道自立为北境之王,那就更是如此了。第二卷《列王的纷争》中守夜人司令莫尔蒙和琼恩之间曾有过如此的问答:
“他们会给你哥哥罗柏穿上五颜六色的绫罗绸缎,你却得一辈子黑衣黑甲;他会娶漂亮公主为妻,膝下儿孙成群,而你不仅永远无法结婚,更别想生儿育女;罗柏高高在上,统治四方,你却只有做牛做马的份;别人骂你是‘乌鸦’,却会尊称他为‘陛下’;他不管干下何等无聊事,一律被世人吹捧上天,而你即便立下丰功伟业,也注定默默无闻。即如这些对你一点都不困扰,琼恩……那你就是个天大的骗子。你知道,我说得没错。”
“如果这些真能对我造成困扰,我这个私生子又该怎么办呢?”
“你觉得呢?身为私生子,你该怎么办?”
“继续困扰,但坚守誓言。”
他就是这样一个坚强到令人心痛的孩子。不过,有的时候,我也会私下庆幸,庆幸他只是一个私生子,庆幸他加入了守夜人,因为这样他便不用被卷入那令人发指的权力游戏的漩涡之中,在第三卷《冰雨的风暴》中罗柏死去之后,我更是如此坚定地相信着。即使守夜人再怎么艰辛,即使长城外有着再危险的敌人,都比不过尔虞我诈的宫廷斗争的险恶,只希望他能够在远离权利欲望的地方坚守着他的信念。可是在《冰雨的风暴》中,不安定的因素还是出现了,龙石岛上的王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找到了琼恩并向他许诺如果琼恩愿意向他宣誓效忠便能够让他成为真正的史塔克公爵,那一刻,琼恩迷惑了。作为一个孩子,他也不是没有憧憬过也许有一天临冬城将会成为他的城堡,而他将成为史塔克公爵,可是奇迹正是因为不可实现才会被称为奇迹。尽管在这一卷中,琼恩最终还是没有说出自己的答案,但是我相信,迷惘过后的他仍然会是那个琼恩·雪诺,而不是琼恩·史塔克。
冰与火中让人疼惜的孩子还有很多,艾利亚、布兰、丹妮莉丝、罗柏、山姆塔尔……他们都是在这场残酷的游戏中被迫长大的,唯一的期望只有希望其中仍然生存着的孩子们一路走好,死去的孩子们也能获得最终的安息——即使这是一个再难达成的悲愿。
迄今为止,《冰与火之歌》的英文原著出版到第四卷,而中文版则才到第三卷,终端还很遥远,但是无论如何,在阅读《冰与火之歌》的这条道路上,我会一直走下去,直到终末的降临。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100字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600字篇十一
前阵子去书店消耗书票,带回家只有一套书,但这套书有9本之多,他就是《冰与火之歌》。
买冰火是缘于kevin最近都在看这部剧,而我,晚上要陪小武睡,总是没有时间跟着一起看。而且冰火人物众多,场面宏大,哪个家族怎么来去,看片容易看着看着就雾水了,不如买套书慢慢看。
昨晚,我刚刚把卷一权利的游戏看完。虽看完了3本,怎么好像刚看个序似的。
一切都刚刚开始。
拜拉席恩家,国王哥哥劳勃黑色幽默地死于一头野猪,俩弟弟各自心怀自己的打算,而且也都有争一片天地的能力;
兰尼斯特家,皇后姐姐终于如愿做了太后摄政王,可惜儿子乔弗里完全没有做个傀儡的意思,您有真才实料也成呀,他却却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皇后姐姐的双胞胎哥哥詹姆帅气、高大,却有勇无谋,小弟弟提利昂虽然是个丑陋的侏儒,作者却赋予他智慧、幽默和善良的内心,有点担心他之后的结局,在如此残酷的家庭和社会背景中,他毕竟一无铁杆部下,二身体受限。
坦格利安家,这家净出些猛人,如雷加,如丹尼莉丝,但结局也够超级无敌惨了。要说其他家族的人物还算比较真实,这家的人是完全魔幻。一不怕火,二可以孵化或驾驭龙。额滴神呃,是真正的龙!这家还出怪胎,不是外表上的,是内心。如兄弟姐妹通婚,如每个人都幻想自己是真龙化身.........
还有我最感兴趣的史塔克家,因为这家最有生活气息,有普通人家的夫妻、父子、母子、兄妹、兄弟情谊,只是子女要众多一些。这家有我喜欢的私生子琼恩,不论非亲生的凯瑟琳妈妈怎么冷淡的对他,他还是那么爱着哥哥罗柏,爱着妹妹艾莉亚,爱着弟弟布兰,为了家人甘冒生命的危险。我也喜欢布兰,这个喜欢攀爬的孩子,我祈祷他可以医好双腿,被赋予超能力,但又觉得在即将动乱的未来,貌似很难。还有不在乎做个小姐的艾莉亚,为了练剑什么苦都甘之如饴,听从自己内心的愿望,但在这种历史背景下,一个女生,最后的归宿总是嫁了个什么什么丈夫吧。
总之,好期待下一卷。凛冬将至,一定会天下大乱的。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100字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600字篇十二
这是一本引起我强烈的阅读欲望的一本名著,早在三年前,我就听闻了他的鼎鼎大名。在一个寒冷的冬天,我偶然在书架上发现了它,便拿起来研读,从此一发不可收拾,也正是因为它,我才走进了西方魔幻小说的门。
在翻开这本书时,我就被吸引住了。译者在本书的开头有这么几段话:“本书采取了独特的试点人物视角,坚决不开‘上帝视角’。其次,本书每个章节张弛有度,能引起人连续的阅读。第三,本书诚如前文所提及的,其核心在于‘人’······在其他幻想文学作品中,读者往往习惯于主角落地百尺毫发无伤,或危急时刻能化险为夷,而本书将为你带来真正的惊愕。”
根据这段文字,我跟对这本书产生了兴趣和好奇,带着这样的心理,我读完了本书第一册。
事实上,当我读完这第一册书时,看得我是云里雾里的,这可不是以前小时候看的睡前读物,而是一本需要反复阅读的名著。光这第一册就有大小百位人物,都在不同的地点。他们身上的故事也都晦涩难懂。包括一大堆意义不明的预言和伏笔。
但是,作者的的确确用他高超的叙事手法和写作技巧抓住了我的眼球。我感觉这本书精彩的地方,还在后头呢。于是我接着读了下去。
先不说那精彩的智谋交锋,作者在第三卷《冰雨的风暴》中,真的让我体验到了真正的惊愕——被烙上金箔的爱情,于风中凋零的理想主义。血色婚礼。
在这次巨大变革中,战无不胜的北境之王遭到了部下的背叛,家族数千年的根基毁于一旦,连少狼主自己也和他忠诚的属下埋没在了奔流城中。读后感·一朝一夕之间,他的荣誉和理想都变成了子虚乌有,他失去了自己拥有的一切。整个北境的愤怒,用仇恨聚集的正义之师全歼于奔流。狼王的理想被东西两境变成了吹灭北境复兴的狂风。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100字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600字篇十三
从书籍分类中,《冰与火之歌》只是一本魔幻小说。但它的内涵想必不只这些。虽然你会被其中森林之了、先民、异鬼、冰原狼、龙、千面之神所具有的神力所惊诧所痴迷,但人性的丑恶善美,社会的千面百孔——在魔幻的力量下潜浮着。它就像一粒药,魔法只是包裹在它外表的一层层薄薄糖衣。
从中你可以看到艾莉亚的坚强执着,奈德的荣誉之感,瑟曦的恶毒与母爱。是的,的确有些人即令人厌恶,却不得不产生几丝赞同。瑟曦的性格的确傲慢并且毒辣,也身为王后,却一心只想着自己,从不处处提防别人,利用别人——是许多官僚之人的真实写照。但她的母爱是不容置疑的,她深受着自己的孩子,就如许多普通母亲一样,愿为自己的孩子付出一切。但也许她原本也是个乖巧的女子,是被黑暗所迫而变成如今这样的吧。
像奈德·央塔克那要正直的人在宫廷里是活不长久的,他的性格太直,从不弯曲,常会惹恼那些心肠阴险的人物,使自己被别人根根的清除。像这样正直的人常常被黑暗所覆灭,让我们不禁垂头感叹,有多少抗争在黑雾中吞没。
艾莉亚在我眼里也是个重要角色,她的勇敢不屈打动了我。这是一个多么坚强的女孩。在那个女孩从来只穿丝绸珠宝的时代,她拿起剑扞卫自己的理想并保护住了自己,似乎在告诉我们坚持梦想永不屈服总会成功。
虽然赔提尔和瓦里斯从来只出现在别人的章节中,但我的印象却依然很深刻。虽然赔提尔和瓦里斯一样狡滑奸诈,但瓦里斯有颗爱国心,赔提尔拥有爱情。瓦里斯一直都在为正义而战,但他有屈有伸,不会像奈德一样只会笔直的站着。赔提尔一只深受着凯特琳,这么多年一直未改变。得知凯特琳死后,还把她女儿珊莎救出瑟曦之物。他俩似乎在诠释着爱,是世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小恶魔”提利昂想必是出场率极高的一位,每次一出场,伴随着的就是他的一串毒舌攻击。虽然他是个侏儒。但我想,正是因为他的身体残缺造就了他精神与智慧上的的丰富。从而也更突显出他对爱的追求,像一只似乎永过也飞不起来的鸟,妄想靠近那片蓝天,那朵白云。这也不只是大多数所渴望的。有人爱,被人爱。只不过越难实现的人,越渴望。
丹妮莉丝,这位“龙之母“。在第一章的出场就显得弱小与无助,谁会料想到她会强大到统一七大王国。她曾经迷茫过,伤心过。但她绝不加头,她知道一回头她就会死,她坚定地走下每一步,不屈的坚硬地面对烈火,面对前方的一切。她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不要回头,往前走。
凛冬将至,黑夜袭来。唯有血与火,能坚持至春。即使世上有再多的邪恶,我们也能用正义颠覆它,因为世上是不允许由邪恶统治。黎明前的黑暗虽漫长但终有其终点。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100字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600字篇十四
我坐在桌子前想了半天,思索该怎样给你们讲这个故事。
可是想了半天,脑海里想的是,可能看过的人不多吧?即便改编的电视剧已经火得一塌糊涂,也没有太多人愿意去读一读原著。毕竟她不是什么文学巨著,虽然获得过很多提名奖,她的作者也不是什么名人,只是被誉为“新世纪的海明威”。这个花白胡子的老爷爷写的长篇奇幻小说,只是一本写了十几部却仍未完结的书。
不如让我们由一句台词开始。“永远不要忘记你是什么人,因为这个世界不会忘记,你要化阻力为助力,如此一来才没有弱点,用它来武装自己,就没有人可以用它来伤害你。”这是冰火的经典台词,一下让人感觉到现实的惊心动魄和命运的黑暗和残虐。
我首先敬仰的是她的宏大。从冰与火之歌世界的地图就能看出来,并不是那种顶多涉及一块大陆的故事,而是完完全全一个新的世界。位于西方的“日落国度”维斯特洛,约等于南美大陆的面积,加上东方一块形状近似亚欧大陆的陆地,构成了这个世界最重要的部分。作者马丁爷爷把自己对西方的理解和对东方的幻想不着痕迹地融入了进去,再辅以古老的九大家族,成百上千的人物,使得整部小说充满历史的厚重感和繁复华丽的美感。
故事围绕三条主线发展,勾勒出浪漫而更残酷的中世纪里绝望而挣扎的人世,在充满了超自然的生物和力量的奇幻魔法国度里,各种角色面对贫穷、迷信、艰苦,演绎出丰富多彩的人性。
在我看来,《冰与火之歌》的魔力在于,即使被吐槽“所有看起来像主角的人都死了,这本书到底要怎么样”,却还是让人几乎记住了每个人物。
这应该也是得益于书里独特的视角,每一篇都是以某个人物的角度讲述,所以所有的人物都没有明显的正邪界限。当你在一个人的视角里把另一个人恨透了,也许视角一转,你又会心存不忍地读着他内心的独白而唏嘘不已。
在这场人物搅动的纷争中,作者偏爱的角色是:柔弱的女性、被歧视的侏儒和私生子,还有被人瞧不起的胖子。他派心存正义的胖子用自己的学识帮助最好的朋友抵御外敌,派德高望重和武艺高强的能人前去帮助坚强的少女复国,也让小侏儒能在大洋彼岸施展抱负。
而我偏爱的是“二丫”。冰火里女性角色很多,瑟曦、龙女、珊莎、梅丽珊卓……她们都各有光华,或残酷冷艳,或勇敢奔放。我最想为大家讲的是她——arystark,狼家二小姐“二丫”。当她问起自己的未来,他的父亲说:“你也许会嫁给一位高贵的领主,管理他的城堡,然后你的儿子们也会成为王子或者领主。”她想了想:“不,那不是我。”
很多女孩多少都清楚自己天生的优势,都会不时利用下自己的“原始本钱”,懂得如何适应男权社会的法则,去获取自己想要的东西。她们知道自己是女人,是弱者,必须牢牢抓住那些能够保护自己的男人,才能在权力的游戏里拿到一手好牌,在铁血的冰火世界里站稳脚跟。
但是二丫却没意识到自己身为“女人”的性别设定,并不把社会文化强加于女性的种种规范和角色放在眼里,她从来不觉得自己是男性的附庸,也从不觉得自己是只能“被保护”的人。
我们可以看到她一点点艰难长大,几乎看不到什么进展,没有任何人来为她开挂,她全靠自己一点点笨拙的坚持,像野草一样,缓慢地在石缝里挣扎求生。
然而,她的成长更为真实,每一分的进步都真正属于自己,她不想依赖谁,或被谁当女王和公主一样地捧着。她充满野性,勇敢、顽强,生存能力强大,虽然弱小,却立志要保护自己,也要保护所有她想保护的人。她和她姐姐珊莎那种典型的美女不同,她对漂亮衣服、化妆打扮、一切和女人有关的事都没啥兴趣,从小她就只喜欢舞刀弄剑,打打杀杀,但那时的喜爱,更多的是一种孩子淘气的天性,是一种对于父兄之力量的崇敬与羡慕。直到父亲死去,这份对力量的向往,才变得严肃,变得执着,从此成为跟随她一生的倔强。
来自布拉佛斯的教她剑术的老师,是她的第一位引路人,教会她“凡人皆有一死”,也教会了她对死神说:“nottoday”。他说:“恐惧比利剑更伤人。害怕失败者必败无疑。”
命运如刀,哪个人的成长,不是一次次越过刀锋的攀援?又更何况是一个无往不在枷锁之中的女人。所以我总是格外激赏那些像小美人鱼一样,敢于挣脱美丽鱼尾的束缚,不惧领教命运刀锋的姑娘们,她们求知、求真,择善而固执,她们越挫越勇,直到成为这个世界的光。
我们读书,冷眼看在那个世界里的人们为了自己努力生存,然而其实大家都是一样的,这也是读书的意义。在书中竟找到现实生活中的投影,同时从那里汲取到力量,于是更有勇气,充满希望。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100字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600字篇十五
先简单的介绍下这本书吧,故事的主线便发生在西方的形似不列颠岛的维斯特洛大陆上。由国王劳勃·拜拉席恩前往北地拜访他的好友:临冬城主暨北境统领艾德·史塔克开始,渐渐展示了这片国度的全貌。单纯的国王,耿直的首相,各怀鬼胎的大臣,拥兵自重的四方诸侯,全国仅靠着一根细弦维系着表面的和平,而当弦断之时,国家再度陷入无尽的战乱之中。而更让人惊悚的:那些远古的传说和早已灭绝的生物,正重新回到这片土地。
这本书主要描述了在一片虚构的中世纪大陆上所发生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的宫廷斗争、疆场厮杀、游历冒险和魔法抗衡的故事,“冰与火”,为的是突出人性挣扎的含义,书中塑造了无数的人物,但其着眼点,却并非孤立地凸现英雄主义,奉献精神或奸猾阴谋,而是将书中人物放在一个“真人”的角度,写出他或她在时代和社会的旋涡中不同的境遇与选择。
《冰与火之歌》这本书在我看来是有些奇怪的,不同于以前看过的小说,里面会有一个主人公贯穿其中,根据其经历或历练来展示整个故事。然而《冰与火之歌》不同,看似是主角的角色会在下一个瞬间悲哀的死去。看到现在,每个人的命运还在无奈的碰撞,没有英雄班的人物带领大家改变命运,大概在这部小说里,人的命运在剩下的那一刻已经注定了,随后发生的只是随波逐流火势孤影坠星,所谓王道,一切华丽的瞬间,最终不过是光沉于影。
因为没有简单的答案,所以这并不是一本可以懒洋洋浏览的书,相对于其他奇幻作品,习惯于主角落地百尺毫发无伤、或危机时刻总能化险为夷的我,这本书算是一个挑战。即便是这样,这本小说还是吸引了我。也许在文学或影视作品中总不乏歌颂与命运抗衡的英雄,可真的拿到现实生活中对比的话,我们会无奈的发现,生活中根本没有英雄,或者说,英雄的光芒并不存在与现实生活中。或战战兢兢、或斗志昂扬,或厚积薄发,为的不过是自己的未来,这一点跟《冰与火之歌》描绘的很像,故事中的人物在权力的漩涡中使出浑身解数,或渴望权力,或苟延存货,他们在不同的时机做着不同的选择,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无奈,每个人也都有闪光的一面。
在里面,所有角色的背景都是严肃的事实,丝毫没有浪漫的戏份,也没有绝对的好人和坏人,不像其他作品中有纯粹的丑与恶,所有的人物感情更真实,私生子的选择,畸形儿的哲学,骑士的荣耀,家族的背叛等等,还有背后那被淡化了的主题。一本不好读的书,因为东西太杂,一个不愿看到的结局,或者很大程度上可能根本没有结局,故事依旧,没有任何收尾的预兆,仿佛宿命一般的循环。
这本书另一点吸引我的就是文字的功力了。对马丁大叔的笔工在下是是佩服的五体投地了,无法想象一部奇幻小说能够容下如此真实的世界,精彩的瞬间在于细节,但没有任何浪费的笔墨,但却勾勒出了一个多种文化构成的奇幻世界,1400多个人物关系,丝缕不乱。小说中所刻画的人,没有什么绝对,都是灰色的,神作的开篇!
最后重温一下守夜人的誓言:“长夜将至,我从今开始守望,至死方休。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我将不戴宝冠,不争荣宠。我将尽忠职守,生死於斯。我是黑暗中的利剑,长城中的守卫。我是抵御寒冷的烈焰,破晓时分的光线,唤醒死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铁卫。我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100字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600字篇十六
这部小说的最大的特点就是写实,再也没有传统奇幻作品那样鲜明对立的善恶。反而是具备一切善良品质的主角,往往活不过权利的游戏的第一个回合。
看到后面,这本奇幻小说,经常会让我合起书来想思考这个世界,思考应该怎样活在这个世界里。
带着荣誉和正义来到君临的艾德·史塔克,在先王驾崩之后优柔寡断,犹豫不决,为了荣誉和正义所累,丧失了最后翻盘的机会,不但搭上了自己的身家性命,还为后来妻儿离散,家破人亡埋下了伏笔。
而天真无邪的丹妮莉丝在却因为自己的仁慈,让仇恨找到了报复的机会,让马王不明不白的死掉,让自己孩子为之殉葬。之后,又在奴隶湾,带着一腔颇具理想主义色彩的热血,杀掉奴隶主,解放了奴隶,并且设置了制度,而奇怪的是那些处于善良的努力最终却没有带来善良的结果,奴隶们的生命依然得不到保障,弱者们依附于丹妮莉丝,让她的队伍变得迟缓而庞大。
而另一面,小恶魔一生都在为自己相貌付出代价,小时候,父亲和哥哥用残忍的手段迫使他看清楚这个世界的残酷,然而这却非常奇妙的让他的心中保留了一点最后的希望的火种,当整个君临上下一团糟,人人都在为自己的得失而奔忙的时候,小恶魔却在力挽狂澜,改变当时兰尼斯特家族的颓势。而黑水河之战中,面对在火焰面前颤抖的猎狗,他一个侏儒带着部队冲出城门解围,正当胜利之神向他招手的时候,却遇到了姐姐前来暗算他的骑士。而最后,当他从那场地狱一样的战争中活下来的时候,却没有多少人记得他的功绩。
不管是对于现实里的我们,还是对于书里那些沉迷于骑士传说的少女们,这本书都是一针解毒剂,从小到大,我们读过无数善恶分明的故事,我们受过无数教育把我们教育的善良无害,可是谁又能预防善意带来的恶果呢?没有办法,只有自己变得更聪明,不被道德和规则束缚,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追求自己应该追求的结果。
所以,这不是一首冰与火之歌,而是一首理想主义,英雄主义的挽歌。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100字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600字篇十七
《冰与火之歌》系列读了大约有9个月,平均每3个月一卷,前段时间刚刚读完《冰雨的风暴》上中下3本,全书洋溢着两个字:误解。
说到误解,这种事情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是稀疏平常,我们不可能让所有的人们满意、不可能让所有人知道全部的真相,valar morghulis – valar dohaeris,总有聪明人会理解的。
小恶魔提利昂在都城保卫战倾其全力保卫都城,甚至失去一只鼻子,若没有他,都城必将沦陷,而所有胜利的荣耀却被前来支援的父亲攫取。大家举杯欢庆之中,小恶魔却他阴冷的房间里不省人事。
战争结束后,倒戈投降的提利尔家族为君临的人运来了大量物资和补给,获得了君临百姓的爱戴,而君临的百姓们却不知道,正是因为提利尔家族的封锁才带来了君临战争期间的饥荒。人们认为饥荒是小恶魔造成的,恨透了小恶魔却爱戴提利尔家族。
琼恩应断掌的要求,杀死断掌,作为卧底向野人投降,但他逃回黑城堡,将野人来袭的消息告诉黑衣兄弟后却被杰诺斯·史林特冠以变色龙的称号被打入冰牢。
詹姆是一个重视荣誉的人,生为公爵之子,金色的头发、金色的家族、天生的战士,却与自己的亲姐姐陷入爱情之中,即使被披上白袍,读书笔记立下永不结婚的誓言,也不能阻止他与王后生下两子一女,因为杀死疯王而被冠以“弑君者”的称号。他将丑陋而强壮的布蕾妮救下后却发现她大大的蓝眼睛里充满了委屈,他心想,“傻瓜,你本该亲吻我的,干嘛我他妈做什么事都被人误解?是疯王伊里斯,我一辈子都活在他的阴影里。”
其实还有些许讽刺:
詹姆在五王之战中失去了右手,幻影手指传来阵阵深及骨髓的痛。“我失去了右手,失去了父亲,失去了儿子,失去了姐姐,失去了爱情,不久连弟弟也要失去。可他们居然告诉我,兰尼斯特家族赢得了战争。”
另外文中还有一些有趣的描写,现摘录如下:
小保罗虽然动作比僵死的蜗牛还慢,却能活生生挤碎野人的脊梁骨。
曼斯·雷德为了获取巨鹿的毛皮与影子山猫打斗,被撕烂了手臂和脊背,弟兄们担心他就要流血死掉,而他却在野人的救治下生存了下来,他感慨自己流的血比那头鹿流的血还要多。
雷拳托蒙德对琼恩说,“如果你喜欢下跪,他不会介意。我知道你那对爱弯曲的膝盖又痒痒了,总想朝什么王爷跪拜。”
“如果不想要女人,最好替自己找头母熊。男子汉是不能老放着那活儿不用的,那样的话会越变越小,直到有一天,你想尿尿,却找不到它了。”
罗宛伯爵有些怀疑对小指头说,“莱莎夫人会接受您吗?”“噢,她接受我很多次了,马图斯大人,这点您不用担心。”
还有一些经典语句:
长夜黑暗,处处险恶。
疼痛刺穿断肢,残酷一如笑颜。
永远都要让你的敌人迷惑,永远都要让他们猜不透你的打算、看不清你的为人,这样你真正的目的就不会暴露。世界上只有一种永恒的游戏:权力的游戏。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100字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600字篇十八
看《冰与火之歌》时,我被震撼了。发自内心的震撼。
这是一部真正的史诗,这里面的一切都是有意义的。当我在全书第四卷,行文已经过了数百万字以后,忽然看到一个伏笔起来,与第一卷前几节布下的悬念遥相呼应,配合的天衣无缝时,我真的只能说出两个字“叹服”。
《冰与火之歌》是有着七部曲构思的长篇巨著,甚至其中单单的一部曲就有着长达80万字的篇幅,但是精湛而又生动的语言却让人完全察觉不到超长篇小说常有的累赘啰嗦以及审美疲劳,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作者乔治·r·r·马丁的精心构思以及独特的描绘手法——分镜写法。书中的每一章节都是以书中不同重要人物的角度写成的,却又能极好地拼凑起整个故事而不会让读者感到重复错乱,还给人一种宏大世界的感受。马丁的描写相当朴素,没有华丽的字眼只有巧妙的比喻,让他笔下的人物与世界显得栩栩如生。等到了要我用语言去概括《冰与火之歌》的优点时,才发觉这部作品是如此的包罗万象,如此的宏大精妙。
有至死不渝的爱情,有勾心斗角的阴谋;有顶天立地的英雄,有卑鄙无耻的谋客;每一个人都有他的理由,每一个人都不是情节的摆设;你会对一个人的举动恨的咬牙切齿,你会对一段情节看的怒火中烧,你会因为一个人物的意外死亡心痛不已,但是最后,你还是只能无奈的承认:这一切都是自然发生的。《冰与火之歌》与传统史诗最大的区别在于:她没有讲述任何大道理,没有进行任何说教。对于传统作品所歌颂的种种精神,如兄弟之情,坚贞爱恋,战天斗海的勇气等等,她都有所包含,但又难以体现。事实上,她歌唱的是一种无奈,一种生活方式,那就是人性。
人是最复杂的,而人是人化世界的核心。《冰与火之歌》通过不断呈现人的行为,呼唤着人们重视自我本身,而非思虑其他外物。她要求人们认清自身在宇宙中所处的位置。随着书的进行,所有人,书中的主角和读者都在成长,这是反思自身的成长。透过对自身的反思,能让人最终统一到一个世界--爱的王国,从这个意义上讲,《冰与火之歌》体现了宗教的精神。她将是揭开新史诗时代的开山鼻祖。
我真的爱死了这本书,我愿意像所有人推荐他。不要被他的序章吓倒,对于普通的小说来说,序章是长了、无趣了。但是对于《冰与火之歌》,这部真正的史诗奇幻,你绝对要有耐心。
你不得不为作者的预谋而击节感叹,在书中他留下了那样多的悬案、预言和传说,时至今日,人们仍在网上激烈的争论和发表自己的见解,因为人们相信,这些都确实存在于冰与火之歌的时空中,总有一天,它们会在作者的笔下自沉睡而苏醒。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100字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600字篇十九
在《冰与火之歌》的书中,我们可以得知老奶妈是在很久很久以前,接下抚养“筑城者”布兰登的任务从而落户临冬城,加上我们的小布兰,她已经带过三个布兰。
老奶妈的两个儿子战死,两个女儿远嫁。
因为阿多是老奶妈的曾孙,居住在临冬城,我们可以判断老奶妈是有孙辈留在临冬城的,但在故事开始之前就早已死掉了。
阿多因为长得高,一直被怀疑有巨人血脉。这就有两种可能。
根据原文,巨人血脉是由女巨人和普通人类的结合产生,这就是说,老奶妈的儿子在野外认识了某某巨人…,但由于长城的存在,由于野人与人类的关系,以及如果阿多的奶奶是巨人,他块头更大才对,所以合理性很低。
这就让另一个传闻更具有合理性。那就是——老奶妈和高个邓肯爵士曾有一段恋情。
在电视剧里,老奶妈第一次出场的第四句话正式”i could tell you about ser duncan the tall.”我给你讲个高个邓肯爵士的故事吧。而这一句话在书中并没有,可能是编剧在暗示一些什么。
那么高个邓肯爵士到底是谁呢?
据书中记载,邓肯爵士是伊耿五世最崇敬的朋友。由于非常高大,相传有巨人的血统。伊耿五世未继承王位前,曾跟随邓肯爵士周游大陆(周游大陆,这也给邓肯和奶妈相遇制造了可能性)。
后来伊耿坐上王位,任命邓肯爵士为御林铁卫队长,任职期间曾经击溃黑火家的黄金团,远赴临冬城打败“最后的掠夺者”达衮·葛雷乔伊(这次战争也可能遇见老奶妈)。护送伊蒙学士到达绝境长城的也是他(往绝境长城走也可能遇见老奶妈,总之有好几个时间点为他与老奶妈创造了计划)。从盛夏厅的大火中救下将来会诞下预言中的王子的雷拉公主的人也是他。
伊耿五世这个人呢,真的和邓肯爵士非常基情。他年轻时追着邓肯屁股跑,成年了给了邓肯一份贴身保卫他的工作。后来有了孩子,还把孩子取名为邓肯。这位邓肯爵士后来也得到了爵士封号。
为了把两个邓肯爵士区别开来,大家就把大老邓肯称呼为“高个邓肯爵士”,把邓肯王子称呼为“矮个邓肯爵士”。从此江湖上就有了邓肯爵士们的传说。
如果老奶妈和高个邓肯爵士的故事为真,那么阿多则是传奇爵士高个邓肯的曾孙。真是令人颇为唏嘘。
我们暂且把老奶妈、邓肯爵士、阿多算为一家人。
高个邓肯爵士影响了保卫了龙家,老奶妈养大了狼家,阿多一辈子只为了成为布兰残废后的腿,在异鬼的统治下为人类带来了一线生机。
这一家人,真的,顶阶玩家。佩服佩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