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建设项目后评价(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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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设项目后评价篇一
近期发改委再次密集批复多项基建项目,9-10月份仅铁路项目就批复8项,另外城市轨道近期同样也有不少项目获得批复。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关于铁路建设的批复消息,仅供参考!
近期发改委再次密集批复多项基建项目,9-10月份仅铁路项目就批复8项,另外城市轨道近期同样也有不少项目获得批复。
国务院6月底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中长期铁路网规划》,以交通大动脉建设支撑经济社会升级发展。一要构建我国“八纵八横”高速铁路主通道。二要在“八纵八横”主通道的基础上,规划布局高速铁路区域连接线。到20xx年,一批重大标志性项目建成投产,铁路网规模达到15万公里,其中高速铁路3万公里,覆盖80%以上的大城市。
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司的统计报告显示,20xx年前10月,全国固定资产投资48.4万亿元,同比增长8.3%,其中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19.4%,基础设施中的铁路运输业投资达到6203亿元,同比增长9.3%。中铁总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全国铁路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423.42亿元,同比增长10.3%,而全年目标是8000亿元以上,并且按照往年,铁路投资目标一般都会超额完成。以上项目获得批复,将加快完成进度。
近期发改委再次密集批复多项基建项目,9-10月份仅铁路项目就批复8项,另外城市轨道近期同样也有不少项目获得批复。
国务院6月底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中长期铁路网规划》,以交通大动脉建设支撑经济社会升级发展。一要构建我国“八纵八横”高速铁路主通道。二要在“八纵八横”主通道的基础上,规划布局高速铁路区域连接线。到20xx年,一批重大标志性项目建成投产,铁路网规模达到15万公里,其中高速铁路3万公里,覆盖80%以上的大城市。
笔者简单梳理了一下20xx年内发改委批复的铁路建设项目,共计14项,设计建设里程3469.02公里,投资资金约4354.03亿元。据了解,按照以往经验来看,铁路建设投资1亿元,将带动钢材需求3330吨。那么20xx年这些铁路项目计划约消耗钢材1450万吨。其中轨道用钢量约145万吨,螺纹钢用量约580万吨,钢板用量约435万吨。
20xx年城市轨道建设项目批复同样较为密集,年初至今共计批复9项,累计设计建设里程1274.1公里,投资资金4147.04亿元。按照行业内基本认可的计算标准,轨道交通每投资1亿元可带动1.12万吨钢材消费计算。那么,年内的这些轨道建设项目可拉动钢材需求4645万吨。
20xx年城市轨道建设项目批复同样较为密集,年初至今共计批复9项,累计设计建设里程1274.1公里,投资资金4147.04亿元。按照行业内基本认可的计算标准,轨道交通每投资1亿元可带动1.12万吨钢材消费计算。那么,年内的这些轨道建设项目可拉动钢材需求4645万吨。
铁路建设项目后评价篇二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
为全面落实“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工作主题, 牢固树立“百年大计、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理念,打造精品工程,切实强化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意识和关键环节控制,实施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严肃查处质量安全违规行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公司有关规定,结合铁路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合规。总公司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应依据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规定,做好红线管理检查、督查工作,工作依据、处理标准、处理程序等要符合相关规定。
(二)鼓励自查自纠。鼓励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问题,实现过程达标。对建设单位自查发现的问题,按照建设单位规定处理。
(三)形成强大合力。通过红线管理,促使建设单位切实增强质量责任意识,组织参建单位形成齐抓共管质量安全的强大合力,打造放心工程、精品工程。
二、红线问题及处理规定
(一)工程实体方面
凡总公司检查发现建设项目存在以下违反质量安全红线问题的,各建设单位在半年内不接受责任单位投标,并将具体工点施工队伍负责人和相关监理、检测人员清出铁路建设市场、记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可要求施工单位将具体工点施工队伍清出现场。依据规定
给予铁路局集团公司分管建设工作的副总经理、铁路公司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通报批评、诫勉、警告、记过、记大过、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的处理;其他责任人员责成建设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和本单位规定处理。
1.隧道初支、衬砌厚度和混凝土强度不足。
2.隧道不按规定的方法和安全步距开挖。
3.隧道施工不按规定开展围岩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有毒有害气体逸出的隧道不按专项方案开展监测。
4.路基填料不符合设计要求,cfg 桩等地基处理检测不合格,边坡防护预应力锚索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5.桥梁桩基出现ⅲ、ⅳ类桩和钢筋笼长度不足;站房钢结构构配件不合格;使用不合格电缆。
6.现浇梁满堂支架、连续梁挂篮施工不进行专项设计,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7.监理人员旁站不到位或现场随意签认,第三方检测数据虚假不实。
(二)建设行为方面凡总公司检查发现建设项目存在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转包和违法分包,内业资料弄虚作假违反质量安全红线问题的,可视情节轻重,各建设单位1~2年内不接受责任单位投标,并要求施工单位将具体工点施工队伍清出现场,将标段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具体工点施工队伍负责人、检测人员清出铁路建设市场、记入“黑名单”。依据规定给予铁路局集团公司分管建设工作的副总
经理、铁路公司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警告、记过、记大过、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的处理;其他责任人员责成建设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和本单位规定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建设单位要认真组织红线管理规定的宣贯检查落实工作。
1.建设单位要认真组织参建单位宣传学习本规定,突出铁路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明确违反红线管理问题的处理规定,做到参建各方人人知晓并自觉遵守。
2.建设单位要将红线管理规定纳入合同管理,对于新开工项目,要纳入招标文件;对于在建项目,要与参建单位签订补充合同。同时要求参建单位就遵守红线管理作出书面承诺(承诺书参考文本见附件)。
3.建设单位要切实加强质量安全红线的日常过程控制和日常检查,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止纠正,抓好全面整改,建立问题库,落实销号管理。
4.建设单位要按照“五定、三统一、一查处”的检查制度认真开展红线管理检查处理工作。“五定”,即定人、定期、定岗、定责、定点。现场质量安全检查必须明确检查人、检查频次、检查工点、检查责任、检查时段,突出不事先通知的突击检查,突出管理薄弱的质量安全关键环节检查。铁路局集团公司分管建设副总经理和铁路公司主要负责人要每月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深入施工现场,加强日
常检查,对复杂地质条件的隧道、路基、桥梁等质量安全薄弱地段开展重点检查、专项检查、突击检查。
“三统一”,即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记录分析。建设单位每月要统一部署建设项目检查重点,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员、工程技术管理人员,按要求统一开展检查活动,实现全员、全面、全过程的检查。检查时要一并检查《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规定的质量“五条红线”(结构物沉降评估达标、桥梁收缩徐变达标、锁定轨温达标、联调联试达标、工序达标)落实情况,发现违反质量“五条红线”的问题,按《铁路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等规定处理。建设单位要对现场检查情况组织检查人员汇总分析,并做好统一的记录,找出主要问题和原因,制定措施,举一反三,狠抓落实。
“一查处”,即严肃查处。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组织专门的分析研究,查清问题的真正原因,依据本单位的规定对责任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进行处理。其中情节恶劣的,建设单位要向总公司提出对责任单位的进一步处理建议。
5.建设单位每季度末月 25 日前将当季度检查和处罚情况,以及下季度检查计划书面报送总公司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抄送工程管理中心。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汇总后报建设部。
(二)总公司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红线管理规定的督促落实工作。
1.总公司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红线管理规定,并根据铁路建设
实际情况,对红线问题实施动态调整。
2.总公司成立质量安全红线管理领导小组,深入分析和研究处理红线管理执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每半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一次专项督查,特殊情况可随时安排专项督查。督查发现建设项目存在违反质量安全红线管理问题的,依据规定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其中,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公司作为建设单位的,在建设管理考核中予以扣分,每起扣3分;铁路局集团公司作为建设单位的,在铁路局集团公司经营业绩考核中予以扣分,每起扣0.5分。
3.总公司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和建设单位要设立红线管理投诉举报电话,针对举报问题进行查处。对于施工人员蓄意、恶意、故意制造偷工减料等问题并敲诈勒索,施工单位主动报告、及时消除质量隐患的,经查实后,对参建单位的问题可酌情减轻处理。
4.涉嫌可能存在利益输送、以权谋私等违反党纪的,移交纪检部门处理;涉嫌违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规定自 2018 年 1 月 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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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铁路项目中合同管理工作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根据目前铁路项目合同管理工作的现状,指出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了完善合同管理工作的措施。
近年来,随着建筑施工领域的竞争日益加剧,施工单位越来越注重精细化管理,与此同时,施工单位的风险防范意识也逐步提高。特别是随着国家有关部委一系列合同示范文本的相继出台,企业的合同观念日益加强,合同管理作为防范风险的核心举措被摆在了突出的位置。施工领域往往涉及到众多合同关系,特别是铁路项目,其建设周期长、不确定因素多、面临的风险大,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中之重。本文着重论述铁路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探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供铁路项目相关人员参考。
1 铁路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1 合同管理人员不够专业 目前铁路项目部基本都设有专职合同管理部门,如计划合同部等。许多从事预算工作的人员其实并非专业出身,对于与合同有关的知识缺乏储备,也欠缺合同谈判、解释及索赔等方面的技能,这就造成了不能对合同进行专业化管理的局面。
1.2 对协作单位的'履约能力审查不严 在铁路项目建设过程中往往需要协作单位的合作,有些协作单位虽然有相关资质,但由于自身管理等方面的原因,执行力不够,往往不能正常履约。铁路项目在选择协作单位时偏重对资质等证件的审查,而对其履约能力调差不够,甚至疏漏此环节,这就可能导致施工生产时断时续、进度缓慢。
铁路建设项目后评价篇四
在思想上,我拥有良好的道德素质修养,拥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我积极地向党、组织靠拢,拥护党、组织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做到遵纪守法、爱护公共财产、关心和帮助他人,团结同事,积极参加政治教育,并以务实求真的精神热心参与社会的公益宣传和活动,做一个积极向上的人。
在工作上,我拥有不怕吃苦的精神,对待工作有严谨认真的态度。面对作业中的各种问题,均以冷静沉着的态度面对,处理问题均保证行车安全为先。遇到困难不退缩,受到挫折不堕落,受到夸奖不骄傲。在工作上,拥有严谨的处事态度,正确的思想观念,和不怕困难的精神与坚定的信念。
在学习上,自从进行实习以来,我陆续对信号员、车站值班员、车号员、车站调度员的岗位进行了见习,通过工作单位各位领导的精心培育和指导,与自己的刻苦学习、现场深入实践,充分掌握了6502电气集中联锁的操作技能和控制台异常情况的'处理技巧,对车号员和站调的岗位工作内容和作业标准有了一定的了解,车号员的工作自己可以完成,拥有了较强的业务能力。
的良好出事原则,能与同学们和睦相处;积极参加各项课外活动,从而不断的丰富自己的阅历。
最后,感谢单位给予的实习机会,感谢各位领导的培育与支持,使我的思想境界、知识水平与工作能力等方面都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在这即将告别实习生活、正式踏上工作历程的日子里,我将以饱满的热情、坚定的信心与高度的责任感去迎接新的挑战,用自己的行动与成绩来回馈党、组织领导的信任!
光阴似箭,一晃一年的中转生活过去了。本人从xx年年进入内江铁路机械学校就读以来,一直一严谨的态度和积极的热情投身于学习和工作中,虽然有成功的泪水,也有失败的辛酸,然而日益激烈的社会竟争也使我充分地认识到成为一名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中专生的重要性。无论如何,过去的是我不断奋斗、不断完善自我的一年。
思想上,要求积极上进,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于上期向党递交入党申请书,有很强的上进心,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学习上,严格要求自己,凭着对考研目标和知识的强烈追求,刻苦钻研,勤奋好学,态度端正,目标明确,基本上牢固的掌握了一些专业知识和技能,作到了理论联系实际;除了知识的学习外,还注意各方面知识的扩展,广泛的涉猎其他学科的知识,从而提高了自身的思想文化素质,为成为一名优秀的大学生而不懈奋斗。通过我的刻苦努力。
在工作上,认真负责,有较好的组织能力,在担任分班上的生活委员期间,工作塌实,任劳任怨,责任心强,多次、配合班长出色的完成了班上的组织的活动。
在生活上,养成了良好的生活习惯,生活充实而有条理,有严谨的生活态度和良好的生活态度和生活作风,为人热情大方,诚实守信,乐于助人,拥有自己的良好出事原则,能与同学们和睦相处;积极参加各项课外活动,从而不断的丰富自己的阅历。足之处就是人际交往能力较差,我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一定会不断的锻炼完善自己,争取作一名优秀的大学生!
在进行了一段时间的铁路工作,是否把自己在学校学习的理论知识都运用到实践中去了,是否在社会实践中学到了更多的知识。如何写这段时间的工作自我鉴定呢?以下为您提供一份铁路工作自我鉴定资料,仅供参考。
工作自我鉴定模板:光阴似箭,一晃一年的中转生活过去了。本人从xx年年进入内江铁路机械学校就读以来,一直一严谨的态度和积极的热情投身于学习和工作中,虽然有成功的泪水,也有失败的辛酸,然而日益激烈的社会竟争也使我充分地认识到成为一名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中专生的重要性。无论如何,过去的是我不断奋斗、不断完善自我的一年。
思想上,要求积极上进,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于上期向党递交入党申请书,有很强的上进心,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学习上,严格要求自己,凭着对考研目标和知识的强烈追求,刻苦钻研,勤奋好学,态度端正,目标明确,基本上牢固的掌握了一些专业知识和技能,作到了理论联系实际;除了知识的学习外,还注意各方面知识的扩展,广泛的涉猎其他学科的知识,从而提高了自身的思想文化素质,为成为一名优秀的大学生而不懈奋斗。通过我的刻苦努力。
在工作上,认真负责,有较好的组织能力,在担任分班上的生活委员期间,工作塌实,任劳任怨,责任心强,多次、配合班长出色的完成了班上的组织的活动。
行车责任事故教训,我们深刻进行大反思大检查活动,筑屏障、保安全,实现了安全运输有序可控阶段目标;在那场汶川5.12特大地震灾害面对,我们齐心协力众志成城,发挥政治工作“五个到一线”作用,确保了职工队伍团结奋进自强不屈,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奥运会安保空前的压力下,我们战暑运、保稳定、展作为,确保了中华民族百年梦想得以实现;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所带来的运量下滑挑战面前,我们强营销、保目标,增运补欠再立新功,创造了农高会期间单日发送旅客一万五千人的历史最高记录。这一年我们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急流险滩,战胜了一个又一个的困难险阻,在挑战中经受助了考验,在磨练中得到了锻炼,可以说是向党和人民缴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铁路建设项目后评价篇五
在现场的维修作业当中,除了所要求必须的技术业务、标准外,工作的巧可使质量和效率成倍增长。在年初k40 000-k50 000配合大机捣作业中,自已就积极与段技术科联系提前介入抄平,一改往日靠眼观起道的不科学方法,使该段线路大机捣一次成为了优良公里线路。在拆、铺桥护轨维修作业时,提前制作了适合拆护轨螺帽的母螺帽,嫁接到内燃螺丝机上,使工作效率成倍增长,在一个天窗修时间内完成了车间要求的生产任务,且质量、标准一次达标。不但降低了职工的劳动强度,而且节约了大量的人工费用,受到了车间、段技术科的好评。一次,在工务通讯上学习了添乘时如何判定晃车和车晃的论文后,自已不断摸索和总结,在添乘设备时应验率达到了90%以上,避免了多次浪费人力的情况。
1、先找出曲中点,然后两侧分点。
2、找水平、拨正曲线,均匀石碴达到石碴饱满、捣固均匀。
3、改轨距、打磨钢轨达到轨控标准不超千分之一标准。
4、定位五大桩的埋设和标志、标识的从新刷写,最后用地锚拉杆按标准进行锁定。
经过精心的整治和通过3个月观察、检查,曲线稳定变化率低,有效的控制了曲线难整治问题。道岔的养护仿效了曲线整治的办法收效良好。
在日常的工作管理中,自已时常鼓励职工奋发好学。去年,段实行星级职工带薪制度后,自已与班组职工一起修订和完善了班组学习制度。规定每周三下午业余时间为班组业务、政治学习日。自已在学习中既当学员、也当教员。通过半年多的有效管理,目前班组学习蔚然成风。在去年12月份的车间星级职工考试比武中共15个名额,大家班组占到了6个,占车间总人数的40%以上。职工学到了知识,尝到了甜头。自已去年被评选为出席路局先进个人和段先进标兵。今年10月又被评选段一次党某会代表。
今年,是段设备集中修大整治的一年。一开始自已就主动申请要求积极参加,在集中整治设备中努力再学习、再提高。由于集中修车间90%的劳动力被抽调,加之阴雨天气的影响,车间部分班组设备出现了下滑。针对这种情况,自已主动请缨带领职工先后到·工区、··等工区进行了道岔、正线等设备的整治。前后历时15天,共整治道岔7组,正线10公里,曲线2条,均达到了段轨控组要求的质量标准,同时,也得到了其他班组的认可和好评。
在线容线貌整治中按照段制定的作业标准和要求,一次试验性验收即达标5公里,为其他班组不但做出了好的表率,也成为段、车间的线容线貌安全标准样板线。
当前正值铁路唱响二次创业的发展时期,对于自已则更要不断创新认识理念、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在班组管理上狠下功夫,全面提升班组的综合实力。通过学习自已认识到设备质量提高了,不能代表班组好了,而是班组应在综合治理、后勤保障、职工队伍素质、班组建设上等均有提高,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提高。因此,自已也认识到了不足和缺点,需要走的路也还很长,要学的东西也还很多,全面发展提高了才符合二次创业的要求和理念。一年来我的收获颇丰,越来越感觉到自已要不停地学习、奋进才能不掉队,才能同班组的职工一起将六大理念树立好、贯彻好!使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以上是我任工人技师一年中主要的工作回顾和简要陈述,不妥之处恳请领导批评指正!
铁路建设项目后评价篇六
(征求意见稿)
为又好又快地推进大规模高标准铁路建设,全面落实“六位一体“管理要求,建设优质工程、安全工程、节约工程,在进一步深化建设单位标准化管理的基础上,按照“镜头不换、纵深发展”的工作思想,现就推进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按照执行。
当前,我国正处在加快发展的黄金机遇期,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大规模铁路建设任务,是历史赋予我们这一代铁路建设者的光荣使命,也是对我们铁路建设管理水平的严峻考验。铁路建设系统各单位和广大建设者,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推行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落实“六位一体”管理要求,坚持“高标准、讲科学、不懈怠”,全面提升铁路建设管理水平,确保大规模高标准铁路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2.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总体目标
在推行标准化管理中,必须以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理念,切实增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责任意识、忧患意识,以对国家、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精心组织、精心设计、精心施工、项作业都实现闭环管理;抓细节,就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突出细节控制,注重细节管理,以细节的可靠确保整个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要按照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总体目标要求和“镜头不换、纵深发展”的工作思路,以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依据项目管理理论和系统工程理论,按照先进性、系统性、统一性、文化性的要求,以建设项目为依托,以建设单位为核心,以参建单位为主体,以严格考核为保障,以机械化、工厂化、专业化、信息化等现代化管理手段为支撑,以管理制度标准化为基础,全面落实人员配备、现场管理和过程控制标准化,全面形成建设单位管理标准化、设计单位勘察设计及现场配合标准化、施工单位现场施工管理标准化、监理单位监理工作标准化的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体系,确保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总体目标落到实处。
二、加强推进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的组织工作 1.要以建设项目为依托
单位要率先建成一批标准化项目指挥部和标准化项目管理机构,进而实现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勘察设计单位要提高勘察设计质量,按时提供设计文件,组建标准化的配合机构,做好现场设计配合工作。施工单位要将施工准备、施工过程中重复性的、有规律的活动,制订成规范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标准,建成一批标准化项目部、标准化工地和标准化作业队,按照作业程序和作业标准组织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理职责,改进监理工作,建成一批标准化监理站,推进施工现场、过程管理标准化。要大力开展人员培训,使铁路建设参建人员牢固树立标准化管理意识,自觉严格按照标准作业,努力实现各项管理及作业目标。
4.要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
考核是标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没有考核的管理是无效管理。推进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工作必须建立严格的目标管理体系和严格的考核制度。建设单位应根据责任目标,制定内部考核标准,依据标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要组织制订施工、设计、监理等标准化管理考核标准,并将考核事项纳入合同,依据合同进行考核。各参建单位要依据有关规定、项目情况和自身特点,细化量化内部工作目标及考核制度。铁道部有关部门要研究提出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考核标准,将标准化管理工作统一纳入建设单位的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要细化、量化,具有可操作性。
2.人员配备标准化重点工作
建设单位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是决定项目建设水平的关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规定组建项目管理机构,根据项目管理需要,选择有责任心、懂业务的建设管理人员,通过培训提高建设管理人员素质与业务能力并进行考核。要督促各参建单位严格按照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设置现场管理机构,配齐配强现场管理人员。
勘察设计单位要按规定及时组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团队,组建设计现场设计配合机构,选派主持或参与该项目施工图设计的主要技术人员常驻现场配合施工;要通过岗前培训提高设计配合人员素质,对配合人员的工作成效进行考核。
施工单位要认真落实施工管理标准化实施方案,根据工程类型、规模、特点和施工难易程度等,按照精干高效原则和扁平化管理要求设置项目部、配备管理人员,按照架子队模式组建作业队,要对技术人员、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培训,要按照考核办法对员工进行考核。
监理单位要按照监理管理标准化实施方案和监理合同约定设置现场监理机构,配备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术水平、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独立解决现场问题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
3.现场管理标准化重点工作
建设单位要组织确定项目总体生产布局,审查制(存)梁
保护工作,合理设置取弃土
场地,及时处理现场废物垃圾,整治道路污染。要规范管理机械
设备,按照生产需要配置机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维护,使机械
设备处于良好状态。要加强物资材料管理,严把物资材料进场质
量关,规范物资材料保管工作。要加强技术管理,组织做好施工
图现场核对,做好施工技术交底和工程测量工作。要按照《工
地试验室建设标准》和施工需要,建立工地试验室,规范试验
程序,实现专业化管理,保证抽样的规范性和试验结果的准确性。要完善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建立文明施工的行为标准,实现文明施工目标。
监理单位要按照监理管理标准化实施方案,以现场监理作为监理工作的核心,要按规定建立监理试验室,做好原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质量检验、验收,按规定频次数量进行质量检测;要加强对大临工程和施工单位试验室的检查,要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及文明工地建设,并督促整改。要按照《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实施巡查和旁站监理工作。要根据批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和施工作业指导书,将监理工作内容按标准化的要求进行分解,使现场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检查程序具体化、定量化,并纳入监理人员工作手册。
4.过程控制标准化重点工作
过程控制是建设单位实现建设目标的重要管理内容。建设单位要以指导性施工组织为基础,将“六位一体”管理要求分解为具体要求,通过合同转化为参建单位的实施目标。要组织勘察设计、用地预审申报、环境评价报批等前期工作。
中。要严格施工过程考核、评定工作,做好工程自验,做好工艺工法的过程控制创新等工作。
监理单位要将建设单位确定并纳入施工合同的质量目标、安全目标等过程控制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到各个监理工作阶段、各个监理环节和每个监理人员,按照持续改进和闭环管理的方式进行管理,实现每一项监理工作、每一个监理程序的标准化。要对施工复测进行监督审核,审核实施性施组,监督工艺试验;审核关键施工技术方案和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对验工计价工程数量进行审核,组织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要以质量、安全监理为重点,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运行情况,对施工行为进行监控、督导和评价,对工程实体质量实施监控,使施工行为符合规程规范,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四、加快推进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的工作步伐 实施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对建设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各参建单位要借鉴和使用成熟的现代化管理方式,加快推进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真正将标准化管理作为落实“六位一体”管理要求的抓手,切实提高建设管理水平。
1.要高度重视
各单位要提高推进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的自觉性,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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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设项目后评价篇七
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指南(第六章建设资金管理)
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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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项目财务管理,明确职责,确保建设资金安全、完整,控制建设成本支出,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铁道部、铁路局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严格执行国家、铁道部、铁路局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依法、合理、及时筹集建设资金;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工作,严格控制建设成本,杜绝资金损失和浪费;加强对建设资金监管,保证资金安全、完整;及时办理资产交付和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第二章 财务管理的职责
第三条 财务管理工作在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领导下由计划财务部归口管理,相关部门配合。主要职责包括。
(一)严格执行国家、铁道部、铁路局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铁路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各项财务决议。
(二)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和牵制制度
(三)严格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铁路局项目管理机构执行)和《企业会计制度》(铁路公司执行)及其他相关规定,规范会计核算。
(四)及时编报建设资金预算,请领、管理和拨付建设资金,科学、合理筹措和使用债务性资金,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
(五)参与项目的招投标、合同签订、竣工验收及概算清理等相关工作。
(六)根据合同、验工计价、发票等资料,办理工程资金、征迁补偿及物资设备款的预付、结算和清算。
(七)按合同约定,监督、检查拨付参建单位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防止参建单位挪用、转移建设资金,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八)项目验收后及时办理资产交付,保证资产完整。
(九)按时编报快速月报、财务决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定期进行财务预测和经济活动分析。
(十)加强财会信息化、会计基础工作和财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责与银行、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协作。
(十二)办理项目后期收尾工程和会计档案等资料的移交。
(十三)依法接受审计和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第三章 建设资金的管理
第四条
建设资金银行帐户的开立
(一)项目管理机构开立、撤销或变更银行账户,均应按规定的批准权限和程序报批。
(二)为便于资金监管和价款支付,应约定施工单位资金帐户与项目管理机构结算帐户在同一银行系统开设。
(三)项目管理机构应在机构所在地铁道资金结算所开设资金结算帐户。当地没有资金结算所的,原则上应在与签订了监督协议的商业银行开户。
(一)铁路局项目管理机构根据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月份)资金使用预算、合同及工程建设实际需要,按照“先请领权益性资金,后请领债务性资金”的原则,报送月度用款预算,向铁路局财务处申请领用建设资金。请款额度应不包括工程进度结算款中暂不需要支付的部分和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
铁路公司根据出资协议、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月份)资金使用预算、合同及工程建设实际需要,向铁路局财务处和其他出资者申请建设项目资本金,债务性资金自行筹集。
(二)自行筹集的建设资金,应按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多渠道、多元化、低成本”的原则,经股东会、董事会决议通过后执行。
(三)铁路公司需建立建设资金筹集机制,根据建设项目总体要求,编制建设期滚动计划,预测各资金需求量;根据投资计划,编制资金预算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是铁路公司资金筹集、运用和办理担保手续的依据。
(四)铁路公司筹集的资本金,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出资人(代表)以土地征迁折价等非货币投入项目的资本金,需由中介评估机构评估并经各出资方确认后,计入公司资产和权益。在项目建设期间和生产经营期间,出资人(代表)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资本金。
第六条
建设资金的拨付
项目管理机构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项目概算、支出预算、投资概算分章节计划、合同、经审核签认的验工计价(或有效发票)和工程进度拨付建设资金。严禁无依据拨付建设资金,严禁挪用、调剂、串换使用建设资金。
凡是没有签订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不得预付工程款,不得以预付款为名转移建设资金。
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和竣工结算款的支付数额、方式和时限应严格按照《工程价款结算办法》规定执行。
第七条 质量保证(保修)金的管理
项目管理机构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合同时,必须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待工程交付使用一年质保期到期后清算(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质保期内如有返修,发生费用应在质量保证(保修)金内扣除。
项目管理机构请领资金时应将质量保证(保修)金从请款额度中扣除。需返还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保修)金时,由项目管理机构据实请领拨付。
第八条 存款利息收入的处置
建设资金在项目初验前产生的存款利息一律冲减建设成本;铁路局管理建设项目初验后产生的建设资金存款利息一律通过铁路局财务处汇缴铁道部。
第九条 项目尾工款和结余资金的管理
项目管理机构各部门必须密切合作,对初验合格项目收尾工程进行合理组织,确保尾工工程进度,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建设资金。
(一)铁路局管理项目在销号后一年内没有完成全部工程的剩余资金应经铁路局财务处上交铁道部财务司,同时将剩余工程的明细清单通过铁路局报铁道部建设、计划、财务、审计等部门备案,并进行台帐管理。具体实施时需使用资金,项目管理机构应提供合同和完成情况通过铁路局向铁道部请拨,完工后报主管部门核销。
(二)铁路公司项目管理机构在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前要认真清理结余资金。待财政部、铁道部对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后,按批复意见作出财务处理。
第十条 建设资金使用的监控
(一)项目管理机构必须严格执行资金使用联签制度。
支付工程预付款、备料款、进度款和结算款前,财务部门需提供资金支付联签单(联签单应列示汇款去向、用途、额度、合同金额、已付金额、累计计价及累计付款金额等内容),经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总会计师(总经或相关分管领导)、财务主管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联签后据实支付。联签过程中各部门、人员必须对提交资料及决策结果的真实、合法、合规性负责。
(二)项目管理机构必须将资金监管条款纳入承发包合同管理。通过延伸检查、与开户银行签定《帐户监管协议》或建立网上银行查询系统等措施对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防止建设资金被挪用、转移、流失和浪费,确保资金正常使用。
(三)项目管理机构必须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事项纳入承发包合同管理,在铁路建设项目招标时予以明确。避免铁路建设项目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
第四章 建设成本的管理和控制
第十一条 项目管理机构按项目建帐和明细核算,或通过设置工程成本辅助帐,详细记录和真实反映项目章节的建设成本。同一个建设项目,不同性质的建设资金,应在同一会计帐套内管理和核算。
第十二条 项目管理机构根据基建支出的性质,分别按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设备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和其他投资支出,对建设成本进行明细分类核算。依据合同、验工计价和发票等凭据计列投资支出,并按工程件名、批准的设计概算、基本建设支出预算、投资计划等实施总额控制。禁止超概算、超计划列支建设成本,禁止挤列建设成本。
第十三条 项目管理机构会同监理单位必须依据工程实际完成数量,认真审核验工计价资料,禁止高估冒验、预验和虚验。财务依据审核批准并签章齐全的验工计价计列建设成本。建设项目在竣工时要进行全面清理,按批准的概算控制末次验工计价。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按照铁道部转发财政部《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实施并计入建设成本。对部财务司转帐列支的前期工作经费,在项目概算清理阶段由计划财务部负责纳入报部清理概算建议。
第十五条 项目管理机构原因造成的单项工程报废,报废净损失上报部相关部门批准后,计入“待摊投资”处理;施工单位施工造成的单项工程报废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项目建设期间的借款利息计入建设成本,项目初验合格后,已交付资产项目对应借款本金的利息按照规定停止资本化。计划财务部在项目初验合格后必须及时通知上级财务部门,并报送《初验报告》等相关资料。按报告确认时间作为确认借款利息停止资本化的时点依据。
第十七条 拨付施工单位的预付工程款和支付供货厂商的预付设备款,以及拨付铁路局管内配合单位的协议款,应在“预付工程款”科目核算,严禁“以拨代支”,直接列入建设成本。
第十八条 拨付给铁路局管内配合单位的协议款,要按照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与铁路局管内配合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明确双方的职责,确保建设项目按照批准的设计实施。财务凭合规票据和验工计价计列建设成本。
第十九条 项目管理机构从筹建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计列建设单位管理费, 建设单位管理费按批复概算实行总额控制,预算管理,分据实列支。
在建的铁路局项目和铁路公司项目应根据经部批准的建设单位管理费概算总额和项目具体情况于每年年初按项目上报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预算,按批复内容和额度据实列支。预算执行中如有重大调整事项,应及时上报调整预算。不得超范围、超标准列支项目管理机构管理费。
业务招待费支出不得超过建管费总额的10%。
差旅费、施工现场津贴、交通费、通信费、劳动保护费、防暑降温费标准应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不得擅自提高津贴标准和增加津贴名目,相关津贴发放标准和范围应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铁路公司建设期营业帐簿印花税不在项目管理机构管理费中列支,列公司“长期待摊投资”科目。
第二十条
所有工资性支出包括代扣代收代征(简称“三代”)手续费奖励、招标劳务费等,应通过“应付工资”核算,纳入工资计划管理。
除特殊原因外,所有工资性支出应通过银行工资卡支付。
项目管理机构应根据铁道部、铁路局相关奖励办法制定具体奖励办法,并按工资计划审批渠道报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
第二十一条 项目管理机构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按规定提取、使用和明细核算,并制定相关实施办法。
第五章 收入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
项目管理机构收入主要包括从事建设管理活动中形成的招标费收入、各项索赔、违约金收入和其他基建收入,以及“三代”税款手续费收入等。
第二十三条 项目管理机构按照铁道部《关于规范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费用收入及支出管理的通知》(办财发〔2004〕55号)的规定规范核算、管理招投标收入和支出,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明确开支范围和标准,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
实行“三代”税款工作的项目管理机构,按照铁道部《关于规范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运〔2006〕198号)要求规范 “三代”税款手续费核算和管理。铁路局项目管理机构取得的“三代”税款手续费应及时上交铁路局财务处纳入其他业务收入核算与管理,用于“三代”管理支出,其中经铁路局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可在不超过“三代”税款手续费收入的30%以内适当奖励相关工作人员。铁路公司建设期取得的“三代”手续费收支核算、奖励比例比照该规定执行,自行管理。
第二十五条 各项索赔、违约金等收入和其他基建收入,首先用于弥补工程损失,结余部分交纳所得税后转入铁路局或铁路公司做盈余公积处理。
第二十六条 项目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现金的内部控制制度,一切收入及时纳入财务进行管理,严禁私分、转移、隐匿、截留收入,不得搞帐外帐或者私设“小金库”,不得代收、代付与本项目建设无关的款项。
第二十七条 项目管理机构财务部门应认真监督建设过程中有关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六章 财务报告和档案管理
第二十八条
财务报告必须按国家和铁道部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编报,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手续齐全,报送及时。
第二十九条
铁路局项目管理机构财务报告报送上级财务部门,铁路公司建设期分别编制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和基建财务会计报告报送出资者代表相关财务部门。
第三十条 项目管理机构按铁路《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对各种会计资料进行分期收集、审查核对,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妥善保管。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完成后,项目管理机构应将与项目有关的会计档案、竣工财务决算、工程明细资料等按规定移交。
第七章 资产交付和竣工财务决算编制
第三十一条 建设项目竣工初验合格后,应按初验委员会确定的时间办理资产移交。第三十二条 建设项目正式验收后,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编制《竣工资产移交表》,并交资产接管单位核实签认,双方签认的《竣工资产移交表》作为资产交接双方列帐依据。
第三十三条 项目管理机构交付资产(包括估价入帐)时,应按铁道部《关于加强国家铁路资本金核算有关问题的通知》(铁财[2006]149号)要求提供“基本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表”,反映已交付(包括已估价入账)资产对应的款源结构。
第三十四条 大中型建设项目配套的专用设施,铁路投资但产权不归属铁路的资产,项目管理机构于项目初验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逐级报铁道部,待财政部批准后作转出投资处理。地方投资但产权归属铁路的资产,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
第三十五条 项目管理机构自用固定资产的购置,必须纳入概算统一管理。购置自用固定资产应通过“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工程竣工后,与其他资产一并办理资产交付手续,移交接收单位。
第三十六条 项目管理机构在项目初验完成后且尾工工程未超过投资概算5%时,应组织人员立即着手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并在3个月内完成编制工作。在编制过程中应要求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积极做好配合工作。编制人员要认真执行有关财务核算办法,严肃财经纪律,实事求是地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做到编报及时,数字准确,内容完整。
铁路建设项目后评价篇八
;铁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铁路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铁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是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坚持以人为本,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总公司党组提出的“安全工作无小事、安全第一、影响安全问题必须立即解决”的“三点共识”要求,将客车安全、加强安全管理、抓落实作为安全管理工作的“三个重中之重”,实施安全风险管理,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第四条承担铁路建设任务的建设、勘察设计、咨询、施工、监理等单位,应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保障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规定设置现场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铁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总目标是:杜绝生产安全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遏制生产安全较大事故,减少生产安全一般事故。建设单位应根据铁路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制定铁路建设项目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第六条铁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铁路建设项目概算。
第七条承担铁路建设任务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接受国家、行业和总公司依法进行的安全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总公司鼓励在铁路建设项目中开展建设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生产技术、装备,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管理。
第九条铁路建设项目竣工,应当按照国家、行业及总公司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安全评估。经验收、安全评估合格,符合运营安全要求的,方可投入运营。
第二章安全风险管理
第十条铁路建设项目应推进安全风险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规避安全风险,降低和减少风险灾害及风险损失,并高度重视突发性和灾难性风险。
第十一条铁路建设项目风险管理工作应包含风险计划、风险辨识、风险估计、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工程竣工后应开展风
险后期评估工作。
第十二条铁路建设项目风险管理工作应按照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和工程实施四个阶段开展,各阶段均应编制风险管理报告。对于极高风险等级工点以及复杂技术工点应编制专项风险评估报告,各阶段风险管理报告在通过审查后作为后续阶段风险管理的依据;竣工后应按照规定编制风险后期评估报告。
第十三条铁路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等级根据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后果程度,分为极高、高度、中度和低度风险四个级别。
第十四条铁路建设项目风险管理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建设单位应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职责和合同约定开展相应的风险管理工作,风险管理具体内容按照总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建设管理安全责任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应对铁路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负责,根据总公司规定,设置安全管理部门,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结合实际制定项目安全管理办法和制度,在合同中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约定安全生产管理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加强合同履约情况的检查。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按照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组建现场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安全管理行为,依法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工程建设。建设单位在招标时不得接受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或被限制进入铁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的投标文件;不得接受被限制进入铁路建设市场监理企业的投标文件。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应协助勘察设计单位完成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各种地上、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影响范围内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的调查、收集,并向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九条建设单位应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按规定将批准的铁路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依据工程承包合同约定及时拨付施工单位,不得挪作他用,并对施工单位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在组织编制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包含安全生产保证措施,以及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其他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要求。
建设单位应严格按批准工期组织建设,不得随意压缩工期;调整工期须按规定程序进行论证,并增加保证安全的具体措施。
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应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教育,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二十二条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安全
技术交底。对重大、复杂、高风险或采用新技术、新标准、新结构、新工艺的工程,在施工前和施工中应组织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和专项技术交底。
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强化安全重点环节管理,高风险工点安全专项方案未经批准的不得开工,营业线施工方案未经批准、各种程序未履行的不得开工,隧道安全步距超标或擅自改变开挖方法的必须停工。
第二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加强对高风险工点的管理,极高风险工点实行建设单位主要领导安全包保制度,高度风险工点由建设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或部门领导包保,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应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管理行为和施工现场安全的监督检查,制作检查记录留存备查。
建设单位应及时调查核实施工、监理等单位反馈的因设计未考虑或考虑不周而客观存在的安全隐患,并采取防范措施。
第二十六条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在不具备安全保证的条件下施工,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建筑材料、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二十七条在铁路运营线路及其邻近区域进行铁路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应严格执行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规定。建设单位
应会同相关铁路运输、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制定安全施工方案,按照方案进行施工。
第二十八条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施工、设计等单位对竣工验收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在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期间,各项施工比照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四章勘察设计安全责任
第二十九条建设单位应督促勘察设计单位按国家、总公司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增强安全风险管理意识。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质量负责,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应达到规定深度,符合相关规定,满足铁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需要。勘察设计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安全管理工作:
(一)勘察设计单位应依据勘察成果向建设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各种地上、地下管线和建、构筑物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等,拟建工程可能影响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
(二)勘察设计单位应系统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以及项目周边环境对施工安全的影响,在设计文件中提出保证施工和安全生产的具体技术措施,注明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三)勘察设计单位应针对重大、复杂、高风险或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特殊结构的工程,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
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和建议。
(四)勘察设计单位应按规定对不良地质及特殊岩土隧道、大型基坑、高陡边坡、特殊结构桥梁等高风险工点进行安全评估,并提出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防范注意事项。
(五)勘察设计单位应根据营业线施工情况,提出营业线施工过渡方案,以及营业线施工期间运营安全保证措施和施工注意事项。
(六)勘察设计单位应按照规定,在设计文件中提出改善安全作业环境和安全施工的措施,所需费用纳入工程概算。
(七)勘察设计单位应参加安全事故分析,对因勘察设计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章工程施工安全责任
第三十条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总公司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施工单位对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负责,保证铁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施工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安全管理工作:
(一)施工单位应根据铁路建设项目特点,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和责任体系,实施安全风险管理和标准化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事故责任追究和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按法律法规规定和承包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
(二)施工单位应制定铁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专款专用,不得克扣截留或挪作他用。其他应由施工单位承
担的安全费用,应落实到位。
(三)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执业资格,对铁路建设项目的生产安全负责。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并组织制定项目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救等。
(四)施工单位应在铁路施工现场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配备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督促和指导其他部门和人员认真执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落实生产安全职责,组织实施现场生产安全检查,及时制止并纠正违规行为,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
(五)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铁路建设工程实行施工(工程)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分包单位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六)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责任制,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隐患排查,并接受铁路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总公司、建设、监理等单位组织的检查,安全生产活动应记录备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分级管理、督办治理,落实整改措施、责任、时限,及时消除隐患,并加强警示教育,举一反三、持续改进。
(七)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按照规定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1.开工前应组织全员安全培训,新上岗及转岗人员应进行岗前安全培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参加从业人员岗前培训。
2.营业线施工及新建工程联调联试前,应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
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对生产管理、安全管理、技术及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专题教育培训。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八)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对高风险工点实施安全风险管理,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进行相关安全检算,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必要时应组织专家论证。
施工单位应建立高风险工点带班作业制度。极高风险工点由项目部负责人包保,项目班子成员轮流带班作业;高度风险工点
由项目部班子成员或部门领导、干部带班作业,高风险隧道还应执行技术和安全管理人员跟班作业制度。
(九)施工单位应将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等作为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对重大、复杂、高风险工点或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作业指导书,明确作业程序、标准、方法和注意事项。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施工方法、简化作业环节、降低安全标准,不得压缩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合理工序和生产周期。暂停施工时,应做好现场安全防护。
(十)施工单位在铁路营业线及其邻近区域施工时,应执行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的安全施工责任制,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和责任。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选择与营业线施工相适应、保证营业线运输安全的机械设备。施工完毕应及时清理现场,不得影响铁路运营安全。
(十一)施工单位应推进标准化工地建设,重视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在施工现场入口处和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铁路营业线施工区周边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明示安全责任人。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十二)施工单位应规范劳务用工安全管理,积极推行架子队管理模式,对劳务人员与企业职工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培训,按规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条件。
(十三)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技术、安全管理人员应就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和措施向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如实说明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注意事项、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交底记录由交底人员和作业人员共同签字确认,交底及确认资料纳入工程档案管理。
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作业条件、作业程序、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质疑、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
(十四)施工单位应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施工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用具、机具设备等,严格按照程序、标准作业。
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并及时报告。
(十五)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操作说明,其中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用具还应具有安全鉴定证书,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应经专人查验。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国家规定及时报废。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
(十六)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
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十七)施工现场搭建的临时建筑物,其选址和结构等应符合安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具有产品合格证。施工单位应按规定配置驻地消防设施,加强对员工膳食、饮水、宿舍的管理,保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十八)施工便道应满足运输安全要求。组织工程线施工运输和新线开行工程列车时,应比照营业线运输管理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完善行车调度指挥系统,规范运输组织管理,加强运输机车车辆的检查、保养和维修,保证工程线运输安全。
第六章工程监理及其他安全责任
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应督促监理单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监理规范实施监理。监理单位对铁路建设项目安全监理负责。监理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安全管理工作:(一)监理单位应按照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规定,组建标准化监理项目部,按合同约定配齐具有相应资格的安全生产监理人员,配备适合铁路建设项目特点的设施、设备等,建立监理工作标准,编制铁路建设项目安全监理细则。
(二)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监理实施细则实施安全监理,查验相关参建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等,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执行情况,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参加设计交底和重大方案
的安全交底,检查现场人员安全技术交底及实施情况;检查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及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发出监理指令并提出整改要求。
(三)监理单位应检查施工图审核意见的落实情况,重点关注涉及结构设计安全性、工程风险评估、安全技术措施以及安全设施等设计完善情况。
(四)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安全检查。检查机械设备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情况,检查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单位资质、安装验收记录,以及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等检验检测记录等。
(五)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查,按规定实施旁站监理,发现存在生产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发出监理指令,督促限期改正;情况严重的应立即下达工程暂停令,责令立即整改,并同时向建设单位报告。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拒不执行停工整改指令的,监理单位应立即向建设单位报告。
监理单位应将安全监理实施情况记入监理日志和监理月报,安全监理资料按规定立卷归档。
(六)监理单位应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安全教育,落实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配置安全生产防护设施,保障监理人员安全。
第三十二条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图审核、咨询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程规范、总公司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对涉及结构设计安全性、设计安全技术措施以
及安全设施进行审核,提出审核、咨询意见。施工图审核、咨询单位对审核质量、咨询结果负责。
第七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报告和调查处理
第三十三条建设单位应组织制定本建设项目的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综合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同时应针对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第三十四条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根据所承担铁路建设工程的危险源状况、风险类型和等级、可能发生的事故等,有针对性地制定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以及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三十五条建设单位应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对从业人员进行救援预案的教育培训,并组织检查施工现场救援预案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现场应急物品配置、逃生应急措施落实、应急设备物资储备以及应急培训演练情况等。
第三十六条铁路建设项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人员被困涉险事故后,建设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程序实施抢险救援。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做好先期处置,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控制危险源,封锁危险场所,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作出标志并做好书面记录,
现场重要痕迹应拍照或录像,妥善保管好有关物证。
第三十七条铁路建设项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及时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
事故发生单位应按照规定及时向建设单位、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铁路监管部门报告,建设单位及时向总公司建设部、工管中心、监督总站、区域监督站报告。
铁路建设项目发生铁路交通事故的,同时执行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有关规定。
第三十八条铁路建设项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建设单位应要求各参建单位服从当地政府事故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的指挥,参与事故抢险救援,按规定参与事故调查分析。
第三十九条对铁路建设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和铁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与处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同时按照总公司有关规定、合同约定进行责任追究。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单位落实事故整改措施。
第四十条铁路建设项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铁路交通事故的,总公司将根据事故性质和责任,在一定时间内不向责任单位发售招标文件,并限制安全事故主要责任人进入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建设项目从事建设活动。
第四十一条对铁路建设项目安全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滥用职权和失职渎职行为,以及由此引起不良后果的,总公司依
据有关规定追究铁路建设单位人员责任。
第四十二条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违反本办法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由建设单位或监督机构向总公司提出建议,总公司主管部门向铁路监管部门提出处罚建议。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由总公司建设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施行后,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建设项目不再执行原铁道部印发的《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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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又好又快地推进大规模高标准铁路建设,全面落实“六位一体”管理要求,建设优质工程、安全工程、节约工程,在进一步深化建设单位标准化管理的基础上,按照“镜头不换、纵深发展”的工作思想,现就推进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按照执行。
当前,我国正处在加快发展的黄金机遇期,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大规模铁路建设任务,是历史赋予我们这一代铁路建设者的光荣使命,也是对我们铁路建设管理水平的严峻考验。铁路建设系统各单位和广大建设者,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推行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落实“六位一体”管理要求,坚持“高标准、讲科学、不懈怠”,全面提升铁路建设管理水平,确保大规模高标准铁路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2.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总体目标 在推行标准化管理中,必须以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理念,切实增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责任意识、忧患意识,以对国家、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精心组织、精心设计、精心施工、精心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万无一失。要以技术标准、管理标准、作业标准为基础,建立铁道部指导、建设单位为核心、参建各方各负其责、协同推进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形成建设项目各项工作闭环管理、有序可控,全面落实“六位一体”管理要求,把铁路工程建成精品工程、安全工程,使建设的每一项工程都能经得起运营的检验、社会的检验和历史的检验。
3.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的总体要求
在推行标准化管理中,必须坚持高标准、讲科学、不懈怠。高标准,就是要以建设世界一流客运专线为目标,一丝不苟地落实客运专线及其他重大项目建设的技术标准,达到最佳的工程质量,实现最优的运营品质;讲科学,就是要坚持尊重科学、尊重客观、尊重实践,充分借鉴国内外铁路建设的成功经验,不断研究铁路建设的新情况,探索高速铁路建设的规律,以科学的态度、科学的方法提高我国铁路建设管理水平;不懈怠,就是要发扬永不自满、永攀高峰的精神和作风,坚持不懈、持 2 之以恒,圆满完成每一个重点建设任务,实现铁路又好又快发展。在推行标准化管理中,必须注重抓源头、抓过程、抓细节。抓源头,就是要从基础抓起,重点是健全建设标准体系和管理制度,确保工程建设管理有完善的标准和规章制度,实现管理的规范化;抓过程,就是强化建设管理过程控制,加大现场检查监督力度,抓好工程建设的动态监控和验收考核,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的质量安全管理责任,确保每一个环节、每一道工序、每一项作业都实现闭环管理;抓细节,就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突出细节控制,注重细节管理,以细节的可靠确保整个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要按照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总体目标要求和“镜头不换、纵深发展”的工作思路,以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依据项目管理理论和系统工程理论,按照先进性、系统性、统一性、文化性的要求,以建设项目为依托,以建设单位为核心,以参建单位为主体,以严格考核为保障,以机械化、工厂化、专业化、信息化等现代化管理手段为支撑,以管理制度标准化为基础,全面落实人员配备、现场管理和过程控制标准化,全面形成建 设单位管理标准化、设计单位勘察设计及现场配合标准化、施工单位现场施工管理标准化、监理单位监理工作标准化的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体系,确保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总体目标落到实处。
二、加强推进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的组织工作 1.要以建设项目为依托
建设项目标准化是系统工程,建设单位要以建设项目为依托、以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为基础,按照“六位一体”管理要求和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总体目标,对建设项目标准化工作统一规划,制订总体方案。要指导参建单位按照管理制度、人员配备、现场管理和过程控制标准化的要求,结合项目情况和工作内容,编制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要按照系统管理要求,将参建单位的实施方案与总体方案立体衔接,将参建单位的实施方案按施工组织进行相互衔接,做到不缺位、不越位,并对总体方案进行优化。要引导参建单位共同努力,营造标准化管理的项目文化和企业文化,使标准化管理覆盖建设项目的方方面面,形成“让标准成为习惯、使习惯符合标准”的管理理念。
2.要以建设单位为核心
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的核心。建设单位要发挥切实龙头作用,认真贯彻《关于推进建设单位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按规定组建项目管理机构,配齐管理人员,构建结构清晰、职责分明、内容稳定、体现“六位一体”管理要求的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流程,规范内部管理。要按照标准化管理要求,改进和加强对现场设计配合工作的管理,强化对施工企业项目部组建、文明工地建设和标准化作业的指导和检查,理顺对监理工作的管理,使监理真正成为建设管理的延伸。要将过程控制作为建设管理工作的重点,按照闭环控制的要求,按照建立标准、衡量偏差和及时矫正等工作程序,将“六位一体”管理要求分解为并转化为参建单位的工作目标,按照具体化、定量化的管理标准,对参建单位实施目标的行为和过程进行检查,及时调整和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3.要深入到全方位、全过程和全员参与
要按照“六位一体”要求,将标准化管理渗透到“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环保、创新”的各个方位,延伸到每一项工作的 5 全过程,充分调动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的积极性,形成全员参与、统一步调、统筹协调的良好氛围。建设单位要率先建成一批标准化项目指挥部和标准化项目管理机构,进而实现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勘察设计单位要提高勘察设计质量,按时提供设计文件,组建标准化的配合机构,做好现场设计配合工作。施工单位要将施工准备、施工过程中重复性的、有规律的活动,制订成规范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标准,建成一批标准化项目部、标准化工地和标准化作业队,按照作业程序和作业标准组织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理职责,改进监理工作,建成一批标准化监理站,推进施工现场、过程管理标准化。要大力开展人员培训,使铁路建设参建人员牢固树立标准化管理意识,自觉严格按照标准作业,努力实现各项管理及作业目标。
4.要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
考核是标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没有考核的管理是无效管理。推进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工作必须建立严格的目标管理体系和严格的考核制度。建设单位应根据责任目标,制定内部考核标准,依据标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要 组织制订施工、设计、监理等标准化管理考核标准,并将考核事项纳入合同,依据合同进行考核。各参建单位要依据有关规定、项目情况和自身特点,细化量化内部工作目标及考核制度。铁道部有关部门要研究提出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考核标准,将标准化管理工作统一纳入建设单位的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要细化、量化,具有可操作性。
三、全面推进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的工作重点 推进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要按照“镜头不换、纵深发展”的原则和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体系框架要求,进一步健全建设标准体系和管理制度,实现管理制度标准化,进而实现人员配备、现场管理和过程控制标准化。
1.管理制度标准化重点工作
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铁道部颁布的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要结合项目实际,依据国家和铁道部相关规定,以《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指南》为蓝本,完善内部管理、计划财务、工程管理、安全质量管理、物资设备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细化各项管理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标准。
勘察设计单位要细化量化铁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管理办 7 法及相关规定,依据《铁路建设项目施工现场设计配合管理暂行办法》,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制订配合施工管理实施办法、变更设计实施细则、配合人员责任和工作守则、配合施工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
施工单位要细化量化铁路建设项目施工管理规定及施工技术标准,要组织项目部按照铁道部规定和建设项目要求,要建立起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的施工现场管理、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物资设备管理等管理制度,编制作业指导书、施工作业要点卡片,制订考核标准。
监理单位要细化量化铁路建设项目监理管理规定,组织编制监理实施细则。要组织现场监理机构根据铁道部规定、建设项目特点、建设单位管理制度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订现场监理机构的工作制度,明确现场监理机构的工作内容、工作权限和岗位职责。
2.人员配备标准化重点工作
建设单位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是决定项目建设水平的关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规定组建项目管理机构,根据项目 管理需要,选择有责任心、懂业务的建设管理人员,通过培训提高建设管理人员素质与业务能力并进行考核。要督促各参建单位严格按照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设置现场管理机构,配齐配强现场管理人员。
勘察设计单位要按规定及时组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团队,组建设计现场设计配合机构,选派主持或参与该项目施工图设计的主要技术人员常驻现场配合施工;要通过岗前培训提高设计配合人员素质,对配合人员的工作成效进行考核。
施工单位要认真落实施工管理标准化实施方案,根据工程类型、规模、特点和施工难易程度等,按照精干高效原则和扁平化管理要求设置项目部、配备管理人员,按照架子队模式组建作业队,要对技术人员、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培训,要按照考核办法对员工进行考核。
建设单位要组织确定项目总体生产布局,审查制(存)梁场、铺轨基地、轨道板(枕)场、拌合站、施工便道等大临设施并检查落实情况。加强与地方及有关部门的协调,落实资金到位、征地拆迁、外部配套电源等问题。编制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大临工程设计和重大施工方案,审查监理规划和设计配合细则。要监督检查大型机械设备配备、使用、维修、保养工作,组织甲供材料供应,监督检查甲控材料自购材料质量。要提出现场管理和文明工地的管理要求,对勘察设计单位的现场配合工作、施工单位现场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对施工作业指导书进行审查,同时要督促监理单位按检查标准实施检查并验证各项问题的整改情况,保证现场管理标准化的实现。
勘察设计单位要按合同约定完成勘察设计工作,按照设计图纸供应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批次交付施工图,做好施工图技术交底、现场地质资料核对确认、测量控制网维护等工作。要根据现场变化及时完善勘察设计工作;按照变更设计管理规定及 时完成变更设计。协助建设单位落实外部协议签订,做好征地拆迁、管线迁改、交叉跨越等外部协调工作。
施工企业要认真落实施工管理标准化实施方案,将现场管理标准化作为标准化管理的核心;要按照《铁路建设项目现场管理规范》,按照以人为本、因地制宜、节约用地、满足施工需要,做好施工现场布置工作。要做好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的设置,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确保现场用电安全、危险爆破品使用安全。要做到现场各种质量数据、原始记录真实完整,对质量现状进行分析。要加强现场环境保护工作,合理设置取弃土场地,及时处理现场废物垃圾,整治道路污染。要规范管理机械设备,按照生产需要配置机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维护,使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状态。要加强物资材料管理,严把物资材料进场质量关,规范物资材料保管工作。要加强技术管理,组织做好施工图现场核对,做好施工技术交底和工程测量工作。要按照《工地试验室建设标准》和施工需要,建立工地试验室,规范试验程序,实现专业化管理,保证抽样的规范性和试验结果的准确性。要完善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建立文明 施工的行为标准,实现文明施工目标。
监理单位要按照监理管理标准化实施方案,以现场监理作为监理工作的核心,要按规定建立监理试验室,做好原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质量检验、验收,按规定频次数量进行质量检测;要加强对大临工程和施工单位试验室的检查,要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及文明工地建设,并督促整改。要按照《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实施巡查和旁站监理工作。要根据批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和施工作业指导书,将监理工作内容按标准化的要求进行分解,使现场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检查程序具体化、定量化,并纳入监理人员工作手册。
4.过程控制标准化重点工作
过程控制是建设单位实现建设目标的重要管理内容。建设单位要以指导性施工组织为基础,将 “六位一体”管理要求分解为具体要求,通过合同转化为参建单位的实施目标。要组织勘察设计、用地预审申报、环境评价报批等前期工作。按照批准的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建设。要对监理规划、设计配合工作细则进行审查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要对参建单位的目标 实施过程进行检查,要加强变更设计管理,加强实施性施工组织、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调整的审查工作。
勘察设计单位要将建设单位确定并纳入勘察设计合同的质量目标、安全目标等过程控制目标贯彻到勘察设计工作中。要按照勘察设计程序,组织地质勘探、现场调查资料的检验、审核,对设计方案进行比选论证、复核,要规范现场设计配合工作流程,实现设计配合工作程序标准化、规范化。要参加建设单位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调整,参与重大施工技术方案研究,协助解决有关问题,提出优化建议,并根据确定的施工组织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参与或配合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参加工程质量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
施工单位要将建设单位确定并纳入施工合同的质量目标、安全目标等过程控制目标进行细化,贯彻到每项工作、工序和整个施工过程。要切实做好施工图核对,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现场施工组织进度计划和施工作业计划,优化资源配置,组织计划实施,落实质量责任制和程序性文件,实现全员质量管理,对影响质量的要素实行重点管理。要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应急预案,分析影响安全的要素,做好预防工作,13 配备足够的安全设施,严格执行安全作业程序。要严格按照施工图和作业标准进行施工,推广符合现场实际、作业人员易记好用的应知应会卡片,真正将各种管理要求和措施融入到作业标准中,落实到作业人员的操作中。要严格施工过程考核、评定工作,做好工程自验,做好工艺工法的过程控制创新等工作。
监理单位要将建设单位确定并纳入施工合同的质量目标、安全目标等过程控制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到各个监理工作阶段、各个监理环节和每个监理人员,按照持续改进和闭环管理的方式进行管理,实现每一项监理工作、每一个监理程序的标准化。要对施工复测进行监督审核,审核实施性施组,监督工艺试验;审核关键施工技术方案和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对验工计价工程数量进行审核,组织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要以质量、安全监理为重点,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运行情况,对施工行为进行监控、督导和评价,对工程实体质量实施监控,使施工行为符合规程规范,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四、加快推进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的工作步伐 实施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对建设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 14 求,各参建单位要借鉴和使用成熟的现代化管理方式,加快推进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真正将标准化管理作为落实“六位一体”管理要求的抓手,切实提高建设管理水平。
1.要高度重视
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标准化管理工作,坚定信心、提高认识,主要领导要亲自上手,下大力抓好组织和推进工作,做到“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
2.要主动工作
各单位要提高推进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的自觉性,将标准化管理作为提高建设管理水平和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增强企业自身竞争力的必由之路,变“要我做”为“我要做”,主动推进各项工作。
3.要抓好落实
各单位要注重学习借鉴其他单位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认真查找自身工作的不足,加以改进。每个建设项目也应选择有效推进标准化管理的典型单位,以起到示范和样板引路的作用,从而带动整个项目标准化管理水平的提高。
5.要总结提高
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推进标准化管理工作的经验做法,将行之有效的做法及时固化下来,提炼上升为工作标准,加以推广。要通过不断改进提高,实现动态管理,带动标准化管理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