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小学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与反思 农村小学营养改善计划总结(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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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与反思 农村小学营养改善计划总结篇一
(一)基本情况
20xx年,全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132所,其中:农村中学6所、农村小学91所、教学点35个,惠及学生13243名,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12376人(中学生3385人、小学生8992人),附设学前班学生867人。20xx年,自治区应下达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1459.58万元,批准动用历年沉淀资金417.13万元,实际下达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1042.45万元,下达教师陪餐资金67.84万元,本年度实际支出资金1215.38万元,截止20xx年12月31日账面结余资金336.57万元,结余主要原因是20xx年12月及20xx年1月份就餐资金尚未结算。
(二)主要做法
20xx年以来,我县坚持以改善学生营养状况、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以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管理为重点,健全管理制度,细化工作措施,在组织实施、供餐管理、供餐上报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20xx年6月份,我县荣获全国“阳光校餐示范县”殊荣,工作中,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强化组织领导,在抓管理上下功夫。县委、政府将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建立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为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顺利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20xx年,针对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组织召开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会议2次,列出问题清单,提出解决办法,明确职责分工,夯实部门责任,推动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
加强供餐管理,在抓改善上下功夫。全县统一实行学校食堂供餐,严格落实5.6元供餐标准,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生和县城寄宿学生在校期间每天提供一个熟鸡蛋,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每天免费提供一顿午餐。20xx年11月份,将农村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学生全部纳入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供餐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承担。坚持科学制定午餐供餐食谱,既做到营养膳食结构合理,又兼顾食物的色、香、味搭配,保证提供的食物营养素种类齐全、含量充足,易于消化,卫生安全。在有条件的学校要求每餐至少为学生提供一种主食、两种菜肴、一种汤类供学生食用,从学生“吃得上”、“吃得饱”向“吃得营养”、“吃得均衡”转变,使农村学生营养健康水平逐渐提高。
突出工作重点,在抓安全上下功夫。完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原料采购制度,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所需的米、面、油、鸡蛋、蔬菜、肉类等原料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安全关。严格执行学校饮食卫生、学校食堂操作间卫生、食品留样等14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零事故”。20xx年,继续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投入资金137万元,新安装了34所学校食堂监控设备,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技防水平。严格遵照《彭阳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切实加强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按时完成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工作,准确掌握学生信息,防止虚报、冒领补助资金行为发生。
加强业务培训,在抓提升上下功夫。20xx年8月份,举办了全县营养改善计划管理人员培训班,邀请固原市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专业人员,对全县132所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管理人员,进行了食品卫生安全、营养改善计划管理、阳光校餐管理等内容的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管理人员安全风险意识,提升管理人员管理水平。
注重氛围营造,在抓宣传上下功夫。充分利用各种会议、重大活动等时机,通过各种媒体宣传党的惠民政策,培养强化农村群众和在校学生的爱国爱党意识和感恩意识。各实施学校通过黑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印发宣传单等,深入宣传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并及时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共同推进的良好工作氛围。制定出台《彭阳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阳光校餐”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阳光校餐”管理,坚持做好“阳光校餐”数据上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始终使营养改善计划在“阳光”下运行。
强化经费保障,在抓投入上下功夫。20xx年,县财政把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工资列入部门预算,安排专项资金330万元,专门用于319名食堂从业人员工资发放。安排专项资金208万元,更换学校食堂设备1295台(件)。按照每生每年60元标准,为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补助公用经费83.48万元,切实保障学校食堂正常运转。
细化工作措施,在抓规范上下功夫。严格按照全县营养改善计划“1654321”管理要求,坚持实行营养改善计划就餐成本核算,保证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零利润”供餐。切实利用《宁夏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业务平台》,实现营养改善计划全程化、智能化管理,及时通过业务平台对各学校基本信息、食堂建设、食谱制定、财务账目和食材采购的数量、价格及食品留样等进行实时动态监管,不断推动营养改善计划趋于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
加强监督检查,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县教育、财政、宗教、卫计、农牧、市监等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年度工作计划,经常深入学校进行督导检查,并现场解决相关问题,确保营养改善计划安全顺利实施。同时,县教体局按照县委、政府的要求,制定了《彭阳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考核方案》,对照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各乡镇中心学校和初级中学及部分村级小学的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并推荐县委、政府对3所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成绩突出学校进行了表彰奖励,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切实推动全县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提质增效,充分发挥在全县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年来,我们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由于县级营养办缺乏营养膳食专业人员,在学生营养膳食指导工作上力不从心,学校供餐食谱比较单一,存在个别营养素摄入量不达标的情况。
二是个别学校不能够按时、保质上报“阳光校餐”相关信息,存在拖延、不报、错报的情况。
三是食堂从业人员工资较低,食堂从业人员队伍不稳定。我县现有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从业人员319人,平均月工资为1000元,低于全区三类区最低工资标准,且未缴纳社会保险,食堂从业人员队伍不稳定,操作技能不高,影响着学校食堂正常供餐。
四是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食堂运行经费不足。尽管县财政按照每生每年6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但根据近几年实际支出费用测算,每生每天需1元水、电、煤等经费,每年按200天计算,每年短缺生均经费140元。
五是临时性、兼职性的营养改善计划组织机构和工作人员,与营养改善计划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不相适应,不利于这项工作的长远开展。
20xx年,我县将紧紧围绕县委、政府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扎实推进教育扶贫,深入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为全县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一)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对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充分发挥财政、宗教、卫计、农牧、市监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综合治理学校食堂和周边食品安全隐患问题,指导各学校实施好营养改善计划工作。
(二)进一步强化科学供餐。依托自治区营养改善计划专家指导组,科学制定供餐食谱,努力使学生吃得营养、吃得均衡,使农村学生营养健康水平不断提高,促进学生健康全面成长。进一步加强“阳光校餐”管理,确保营养改善计划在“阳光”下运行。
(三)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度,强化执行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执行制度成效的责任制和问责制,务求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进一步加强培训力度。会同相关部门继续举办学校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和食堂从业人员专题培训班,普及食品卫生安全知识,让所有管理人员掌握新《食品安全法》对学校供餐的新要求。
(五)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加大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宣传力度,充分挖掘和大力推广先进典型,发挥榜样作用,激励和引领各学校共同把营养改善计划这一惠民工程做实做好。
(六)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完善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原料采购制度,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实行食品原料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确保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
(七)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县教体局将继续会同市监等部门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重点对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执行管理制度、食堂从业人员管理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营养改善计划安全顺利实施。
小学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与反思 农村小学营养改善计划总结篇二
青少年营养健康状况关系个人成长发育和全面发展,关系国家未来和民族兴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营养改善计划对于切实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具有重大意义。自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来,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精心组织,规范管理,切实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组织,制定方案,切实加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
二、精心组织,严格程序,切实保证优秀的学生营养餐企业中标。
三、规范管理,多措并举,切实保障学生营养餐工作的安全实施
要求:
①要达到“五防”要求:安装防盗门、防盗窗进行防盗;安装纱窗、门帘进行防蚊蝇;房门要安装5厘米高的防鼠板、内设防鼠台(隔墙3-4厘米,高5-6厘米,坡度25-3度)进行防鼠;无防鼠台的,要有离地离墙1厘米以上的平台或货架,要有通风设施进行防潮;要有专人管理,专人开锁房门,防止人为事件地发生。
②要干净、卫生、整洁,仓库内不准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非食品以外的物品,包括分发后产生的废品和垃圾等。
③室外要有“营养餐储存室”室牌;室内要有上墙的各种制度、领导小组、各校(班)营养餐责任人(中心校是每所小学校长和两名教师、中学是每班班主任和两名学生),张贴整齐。
④有条件的单位,可安装空调。
1、成立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所有副校级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
2、成立营养餐管理办公室:校长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校长为副主任,班主任和有关人员为成员。
3、制定各项制度。
4、建立应急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做好运作流程各环节记录。入库由学校和供餐企业配送人员签接收手续;分发由各校或各班三名责任人中的任一名签字领取;学生请假、生病、不适宜饮用、“问题食品”退换等特殊情况处理记录。
6、建立学生实名制台帐。各学校实名制建好后,中学按级段、班级汇总连同学生名册一并上报;中心校按学校、年级汇总连同学生名册一并上报(汇总表必须由校长签名、加盖公章),每学年开学初上报,学期中有学生流动,要写出报告及时调整。严禁虚报冒领学生营养餐,违者追究校长的责任。
7、学校食堂供餐的学校做好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8、档案内容:上级文件、领导小组、制度、预案、各项记录、学生名册、培训和宣传等一切资料。
1、配送人员要配带标志,配送车辆要有“学生营养餐专用车”标牌;
2、中学直接配送到校,小学只配送到中心校,由中心校配送到各小学或由各小学到中心校领取。
3、营养餐在存放期间,要按照食品存放要求,分类、分架存放;
4、营养餐分发应当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5、定期检查,变质或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学生营养餐安全监督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工作方针,按照属地管理和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教体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等部门认真做好学生营养餐监督管理和安全许可工作。
1、实施学生营养餐的乡镇政府对营养餐食品安全负总责;
2、实施学生营养餐的学校、营养餐配送企业对营养餐食品安全负主体责任;
3、实施学生营养餐的学校校长、营养餐配送企业负责人为营养餐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1、营养餐专管员要求。各校要选调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细心的同志担任营养餐专管员。专管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必须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必须做好营养餐的接收、分发、保存、管理和各种有关档案资料的完善、归类、入档工作。
2、严把三道关。专管员在分发时,严把第一道关,按照培训要求,认真检查营养餐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胀包、破袋,受潮霉变等等;到班后,班主任严把第二道关,再详细检查;分到学生后,要求学生进行第三次把关,确保无异样后再食用。
3、学生生病、过敏、不适者不用;空腹慎用,建议“先吃后喝”。
4、食用后的包、袋要收集,不得乱扔、乱抛、乱丢;收集后单独存放或处理,不得再进入储存室。
1、各学校要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和载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宣传普及科学营养知识,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共同推进学生营养餐工作实施的良好氛围,使此项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学校要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橱窗、黑板报等宣传阵地,开展营养与健康的宣传教育,将营养知识教育纳入健康教育课中,从正面引导学生食用营养餐,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
1、各校要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体保站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局每学期组织一次由体保站、纪委、督导室、普教股等股室组成联合督导组进行工作运行情况和清点学生人数的专项督导检查,督导结果用于年终目标考核。
2、营养餐实施后,要跟踪了解学生营养改善状况,建立学生营养状况和体质健康监测评估制度,为开展营养改善工作绩效评估提供科学依据。
学校必须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具体到人员、车辆,并严格执行食物中毒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保护现场,封存可疑食品,以便查清原因;立即救治病人,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对违反本规范,疏于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以及造成食物中毒后,隐瞒、谎报、漏报、缓报的学校和责任人,将追究其责任。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学校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造成食物中毒的,追究学校校长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违反本规范,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小学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与反思 农村小学营养改善计划总结篇三
20xx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教育、财政、卫生、食药等多部门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扎实工作,我省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进展顺利,运行平稳,成效显著,受到广大学生和家长的赞誉。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我省保定、张家口、承德三市的22个集中连片特困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据统计,20xx年我省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数为2323所,其中小学20xx所,初中226所;实行食堂供餐的学校有1261所,企业供餐的学校有1057所,家庭托餐的学校5所,分别占学校总数的比例为54.3%、45.5%和0.2%;共惠及学生527421人,其中小学生392507人,初中134914人。
此外,我省张家口市继续实行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实行 “蛋奶工程”,覆盖16个县区内全部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和张家口市特殊教育学校学生,为学生每人每天提供一个鸡蛋和一盒学生奶。
(一)完善制度保障,严格资金管理。为加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规范食堂会计核算,20xx年3月,我厅制定了《河北省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冀教财函[20xx]34号),目前正在试点县进行试点,待成熟完善后将在全省推广。充分发挥我省已全部建立县级教育集中支付分中心的管理优势,大力推进“校财局管”,将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全部纳入县教育局支付分中心集中管理,分账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
(二)加大投入力度,确保顺利实施。20xx年下达我省营养改善计划中央专项资金4.3亿元。由于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以来,各相关学校公用经费支出出现不同程度的增加。为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在财力非常困难的情况下,我厅会同省财政厅积极调整支出结构,省级财政在足额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定额(小学生均685元,初中855元)的基础上,对22个集中连片特困县营养改善计划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标准提高100元,着力解决学校运转困难问题。
(三)加快食堂建设,改进供餐模式。20xx年召开专题会议,对20xx年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进行了部署,特别是对食堂建设时限和实行学校食堂供餐比例提出明确要求。大力推行食堂供餐模式,为学生提供完整的午餐或早餐,不断加强食堂建设项目管理,强化工程质量监督,加快工程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截至10月底我省已完工项目2862个,在建项目17个,待开工项目17个。与20xx年10月份相比,完工项目增加89个,完工率达到98.8%,开工率达到99.4%。截至10月底,我省已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数为2323所,实行食堂供餐的学校有1261所,与20xx年10月份相比,实行食堂供餐的学校增加365所,食堂供餐学校比例为54.3%。
(四)严格操作程序,规范采购行为。我省要求各试点县对牛奶、鸡蛋、火腿肠等大宗商品供餐企业或食品供货商必须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对招标采购行为提出了明确要求。各试点县根据当地物产情况和学校供餐内容,科学选择采购品种和数量,公开招标确定大宗食材供货企业,实现“统招、统购、统配、统送”,减少中间环节,节约成本;肉、禽、蔬菜等新鲜食材鼓励在本地采购。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生产基地、供应基地,逐步实现“自产自用”或“农校对接”,稳定供货渠道,确保食品安全。张家口市以“市”为单位通过政府集中招标,确定全国最知名的乳制品企业伊利、蒙牛、完达山集团等为全市试点县学生奶指定供应企业,并会同质检、卫生等部门对学生奶营养成分与中标企业进行了详细的合同约定。
(五)改善供餐内容,确保食品安全。一是完善管理制度。省学生营养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财函[20xx]120号),各市县从招标采购、配送管理、应急处置、监督检查等环节,制定了配套制度,为学校食品安全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二是改善供餐内容。食堂供餐学校保证学生饮用学生奶,原则上每周不低于3次;初中生每次不少于200ml,小学生每次不少于100ml。学生食谱要充分体现改善营养,确保肉类、鸡蛋、牛奶、蔬菜、水果等营养搭配。增加鸡蛋、牛奶、水果等天然食物供应,减少提供火腿肠等需多次加工制成的食品。三是严格落实制度。建立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登记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防止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健康安全。有关学校还建立了校级领导陪餐制度,严把质量和安全关口,始终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六)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监督管理。各地采取学校自查、上下联查、查摆问题、限时整改等方法步骤,开展食品安全全面检查。认真做好营养改善计划双月报表制度、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和有关情况通报制度,每两个月对营养改善计划有关情况进行统计、上报;建立了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监督举报制度。试点学校全部建立了由学生、家长、教师、村(社区)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参与当地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模式确定、食品采购、食堂管理等工作,保证了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顺利实施。
(七)重视食育教育,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开展“食育”教育,将营养餐和学生素质教育结合起来,培养学生珍惜粮食,崇尚劳动,倡导学生养成健康饮食习惯。科学做好学生营养状况监测评估,主动配合各级疾控部门做好监测评估,及时掌握学生营养状况,保障营养改善计划科学有效实施。利用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各种媒体,向社会全面、准确、深入宣传和解读营养改善计划相关政策。各学校还通过校会、家长会、公开公示栏等形式,对教师、学生和家长进行营养改善计划的全面宣传。每个学校都设立了营养改善计划公开公示栏,对国家政策、供餐标准、供餐内容、营养食谱、食品价格、经费账目、应急预案等进行了公开公示。
(八)扩大地方试点工作进展。接到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扩大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范围实现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覆盖的意见》通知后,我厅高度重视,经过深入调研,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反复研究后,初步形成了我省的实施方案,力争元旦前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20xx年尽早在我省推开地方试点工作,实现营养改善计划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覆盖。我省地方试点营养餐补助标准参照国家试点标准执行,每生每天4元,按每年供餐200天计算,每生每年补助800元。资金分担上除中央奖补外,其余部分资金由省级财政和县级财政按照6:4比例分担。
(一)学校公用经费紧张。为全力做好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各学校使用公用经费安装了安防储存设施设备,购置了大量食堂设备和加工分餐工具等,学校的临时人员工资、水电煤气等费用大幅增加。虽然我省提高了部分公用标准,但鉴于我省财力非常困难,难以维持长期投入,势必造成学校公用经费更加紧张,建议国家适当提高营养改善计划地区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
(二)有关管理人员短缺。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需要验收、储存、加工、分餐、管理等各个环节的专门管理人员,目前此项工作全部由学校教师和工勤人员兼任,造成现有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工作量大幅增加。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建议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允许学校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雇佣必要的食堂工作人员,并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开支相关费用,以利于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
(三)建议扩大供餐范围。现行政策与新型城镇化、户籍制度改革政策不相适应,大量进入县城就读的农村学生不能纳入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建议国家将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城就读的义务教育学生和国家贫困县县城寄宿制学校学生纳入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新增的试点地区在供餐方式上,建议采取课间加餐方式,以牛奶、鸡蛋为主。
(一)全力推进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工作。积极筹措资金,落实资金预算。加快学校食堂改造,保障供餐基本条件。开展食品公开招标采购,确定供餐企业。层层开展地方试点市、县相关部门负责人、学校工作人员培训,让所有工作人员熟悉政策和工作流程,让“每一分钱都吃到学生嘴里”,确保孩子们吃得放心、吃得安全、吃得健康。
(二)确保“食品和资金”两个安全。在食品安全方面,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食品采购、贮存、加工、供应等各个环节符合食品安全规定,保证体检、消毒、留样、陪餐、公示、应急处置等制度有效执行。在资金管理方面,进一步健全制度,统筹组织监督检查,严守资金安全“高压线”,对发现的挤占挪用、虚报套取资金等严重问题,进行严肃问责。
(三)进一步加快食堂建设进度。我们将督促有关市县要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难题,倒排工期,强力推进工程进度。同时,尽快为竣工食堂配齐设施设备和从业人员,让学校食堂及时投入使用,尽早发挥效益。督促各市县对实行食堂供餐比例的学校低于60%的试点县进行逐一分析,拿出具体措施、办法,进一步提高实行食堂供餐学校比例。
(四)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我们计划在20xx年将“资金和食品”两个安全,食堂建设、食堂供餐比例等内容列入全省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重点,加强督导检查力度,采取不定期、不打招呼等形式对全省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各地切实责任意识,强化工作落实,切实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打造成民生工程、放心工程、阳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