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合伙经营合同(三篇)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酒店合伙经营合同篇一
合伙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 酒店”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合伙各方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签订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酒店经营宗旨:共同经营,并获得满意的利润为宗旨。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餐饮,经营地址: 市 大道 商业街 号门面房。
第三条合伙期限暂定六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账户。
1.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元,占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元,占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元,占股份比例。
2.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3.在经营过程中,如需追加投资,合伙人必须按所占股份比例在规定时间内追加资金。否则视为放弃本合伙中占股份的所有权,所购物品均计入投资固定资产项目,且根据使用年限进行折旧。
4.设立存取款账户,作为每次支出与收入的公务账户。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各方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投资所占比例分配。
2.因大股东在酒店经营中同样付出努力,但未拿报酬,故酒店拿出总营业额百分之一为大股东的活动经费。
3.债务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共同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入伙、退出、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合伙人各方同意;
2.承担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共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与本酒店无关的人员不得接纳入伙。
(二)退伙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有提前个月告知合伙人并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人民币结算。未经合伙人同意而擅自退伙给另一方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三)出资的转让。
1.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财产份额给其它合伙人。不得将合伙股份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否则按退伙方式对待。大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2.合伙人三个月内从事与本酒店无关的工作,其股份必须转让给其他股东。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1. 为合伙负责人。
其权限是:对合伙事业进行正常管理;进货管理、库存管理、财务管理等等,
主导合作事业,并有优先决定权。拓展事业,选择合适的项目等等。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协助合伙负责人管理合伙事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约定分红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每月财务,有财务负责人保管,合伙人监管。每月核算签字后分红。
第九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则否其他合伙人有权没收其所占股份。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另一方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一方退伙的情况下,另一方合伙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业务。
(二)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观情况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依该合伙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选择,既可以结算其财产。
第十一条合伙的终止与结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双方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务完成或在能完成;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又合伙人担任,自合伙事业解散后15天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它利害关系的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清偿后如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所占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4.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本协议出资的,应当赔偿有此给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的,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而导致合伙门店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是本协议或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共同协商,本着有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四分,合伙人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经合伙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合伙人签字:
合伙人签字:
合伙人签字:
签订日期
酒店合伙经营合同篇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共同经营 事宜签订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伙宗旨
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共同经营 ,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酒店名字为:
经营场所位于:,面积:平方米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 营销,范围包括采购、销售、售后服务等。
第四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比例及期限
1、甲方 (姓名)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投资比例%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方办理银行卡(开户行:,账号:)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以酒店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酒店的财产,各合伙人在酒店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酒店的财产。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
2、奖金分配: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商议后决定:
3、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酒店于每年月日进行盈余分配,如盈余为负,则不进行分配,合伙人按照下列项进行分配:
4.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合伙人的权利及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
①、酒店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酒店事项表决方式:但对于改变酒店的名称;改变酒店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处分酒店的不动产;转让或者处分酒店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以酒店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酒店的经营管理人员的事项,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实施;
②、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③、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2、合伙人义务:
①、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②、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③、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④、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私自以酒店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⑤、禁止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⑥、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⑦、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方为合伙负责人,对外代表酒店。
其权限为: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酒店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③、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其义务为:
①、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酒店事务执行情况;
②、定期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③方在执行酒店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酒店,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酒店承担。
第九条入伙、退伙、财产出资和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其他法定事由。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酒店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酒店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合伙财产份额的出资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财产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或另行约定:)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十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 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 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酒店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而导致酒店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第十四条生效条款
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执壹份,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全体合伙人签章处: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酒店合伙经营合同篇三
甲方:
地址:
乙方:
住址:
身份证: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决定充分利用双方各自的优势,资源互补,在中国酒店经营管理及品牌加盟的项目上进行合作。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开发项目和范围
按甲方要求发展酒店客户加入华夏客栈酒店品牌的托管。
第二条、合作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合作方式
1、双方各自承担开发项目的费用。
2、乙方对外洽谈项目,以甲方的名义进行,甲方为乙方提供统一的名片,乙方无权利代表甲方签署任何有法律责任的文件。
第四条、利润分配
1、利润定义:管理费收入。
2、分配方式:甲乙双方利润按5:5分成。
第五条免责
如因第三方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项目终止,甲乙双方不负法律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合作任务,若任何一方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义损害,违约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七条终止通告
任何一方都有权终止本协议,不需陈述理由,但应该在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对方。
第八条保密条款
有关本次合作,甲乙双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只能用于本次业务,甲乙双方应将对方提供的资料视为机密文件。
第九条透明化
具体合作项目进行期间,所有的交流、对话、协议、成交等均需甲乙双方进行或在对方知晓的前提下进行。在另一方不知晓的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单独对外签订任何协议与达成任何交易。
第十条其它
未尽事宜将由本协议、甲乙方通过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持一份,在甲乙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董事总经理:
乙方签字:
地址:
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