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项目委托合同 工程委托合同(9篇)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项目委托合同 工程委托合同篇一
乙方(受委托项目管理单位):
根据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条例,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第一条中所明确的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并就具体事项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第二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项目合同金额:
第三条 项目管理服务方式
本工程由甲方委托乙方并在甲方领导之下实施项目管理,提供全过程建设管理和咨询服务。
乙方派出由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与甲方人员组成的项目管理班子对工程前期、施工阶段、竣工验收,根据甲方确定的项目功能定位、建设标准、设计方案、施工规模等进行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等管理和咨询服务。
第四条 项目管理的依据
第五条 乙方管理内容和职责
1、工程前期。
2、项目施工策划。
3、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及人员架构组织。
4、施工项目组织、协调管理。
5、合同管理、过程资料管理(协助甲方完成过程中的合同签订,
甲方具有合同签订的控制权)。
6、工程进度管理。
7、工程质量管理。
8、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如甲方要求自己后期自行负责,可将词条更换为:乙方为甲方培养自有团队)。
9、乙方按期向甲方递交财务报表,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审查。
第六条 甲方职责
1、资金落实
负责本工程建设资金的落实,按合同规定和工程进度要求,按期核定、确保工程款、材料设备采购款和市政配套费及本工程中发生的各类行政主管部门所收的各项费用等及时到位,并支付给本工程各施工、供货承包单位和其它合同单位。
2、按本合同规定按期支付项目管理费。
第七条 服务班子的组成 乙方人员由 詹 稳先生(简历附后)为带头管理人员,并配备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人员组成工作班子,名单在项目组织架构中明确,进行本工程的项目管理,根据工程进度逐步到位随时进行补充调整,乙方人员如不称职,甲方有权提出更换。甲乙双方协商由于甲方原因或项目需求时对人员进行调整补充产生的相关费用应甲方承担。
第八条 服务期限
自项目立项合同签订至工程竣工验收日。如未按时完工,服务时间时间自 至 。
第九条 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1、本工程项目管理暂按 元工程项目总金额为计费基数,项目管理费率为 ,项目管理酬金为 万元(大写: 万元)。
2、乙方暂履行本合同期间,凡属乙方管理团队内之内所产生的劳务费、工资、奖金由乙方自行负担。非团队内成员产生费用与乙方无关。
4、支付给政府管理部门及与工程有关的费用,如设计、施工招标管理费,施工招标代理费、监理费、设计费、设计方案补偿费,设计、施工招标过程中的会务费,工程竣工资料编制费,增补晒图费,
5、乙方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在承担本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范围之内不应获取超出本合同范围外的与本项目相关利益的收入。尤其不得借项目管理的工作,牟取不利于甲方利益的收入。
6、本工程项目项目管理费以人民币结算,按项目进展分期支付,各期支付数额规定如下:
7、由于甲方原因增加乙方工作量。如由于甲方原因引起工程的重大变更,建设规模或建设标准的调整而导致乙方工作量的大幅度增减,根据实际工作量的增加,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8、如项目管理组的业绩确实优秀,乙方自始至终全心全意遵守从业道德,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为甲方提供“合理化建议”带来附加利益,甲乙双方应友好讨论给予乙方额外绩效奖励以激发乙方管理人员的能动性。
8.1合理化建议:是指乙方在项目管理过程中,运用本公司的产品资源、技术资源或专利等对甲方认可的第三方提供的技术成果进行优化,经论证是可行的,且不影响工程使用,不降低工程标准,经
8.2“合理化建议”采纳后,经实践证明达到了优化的目的,且经对原方案需甲方所支付的工程费、运行费等的计算,与新方案需甲方所支付的工程费、运行费等的计算比较,而为甲方节省的费用,并经甲方审核认可。
8.3操作实施办法:合理化建议实施后,由提出合理化建议的乙方向甲方报告,将合理化建议的内容、产生、形成过程的文件以及产生效益的计算书作为附件一同报甲方,经甲方审核认可后,其中节省费用的15%以项目管理费的支付方式支付给乙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如逾期未支付工程项目项目管理费按每逾期一天支付应付项目项目管理费的万分之五违约金。
2、乙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对本协议第二条条款,应对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承担责任。如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应无偿延期项目服务日期。
3、除非甲乙双方协商将合同中止,或因甲乙方如出现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合同亦可终止。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及时会同甲方和施工等单位研究抢险,修复方案,测算损失、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报告一次受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受害处理提供必要的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及施工方分别承担:
第十二条 其他
1、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终止
本合同自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完工或期满,且乙方已经完成项目管理内容,双方工程款项结清之日起终止。
3、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和附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正本肆份,副本肆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贰份,副本贰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项目委托合同 工程委托合同篇二
项目名称:
课(专)题名称:
委托单位:
承担单位:
课(专)题负责人:
起止日期:
年月日
合同编制说明
1.凡列入股份公司科技计划的项目需要由项目牵头单位委托其他单位研究开发的课(专)题,应由项目牵头单位(委托单位,即甲方)与课(专)题承担单位(受委托单位,即乙方)签订委托开发合同。
2.合同中应认真填写项目经费明细表,并作为项目经费管理的依据。
3.合同一式10份,上报主持部门2份备案。
一、委托研究和开发内容
二、主要技术经济考核指标
三、提交的成果及验收方式
四、进度安排及阶段考核目标(按季度填写)
五、项目经费安排(单位:万元)
六、经费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分类
核算费用(工作量)(核算标准) 小计 直接材料费(品名)
化验分析费(化验分析
项目名称)
燃料动力消耗费
设备购置费(设备名称
及型号)
小型样机试制费
(样机名称)
现场试验费
其他直接费
外协费调研费
培训费会议评审费
其他(列名细)
不可预见费
9设备、房屋占用费
(设备名称)(房屋用途)
合计
直接人员费用
(按全工时人数)
总计
七、责任条款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分批拨付经费,协调检查研究进展,组织验收项目成果。
2、甲方根据乙方研究需要,应及时提供有关原始技术资料。
3、随项目进展情况,应及时安排现场实验等配合工作,保证项目研究计划的进行。
4、因甲方责任未履行合同时,应根据责任与损失大小,确定经济责任及善后处理办法,由双方协调并签订协议书确定。
5、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完成时,甲方应视情况调整或终止合同,不予追究乙方责任。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全面履行合同内容,接受甲方对乙方研究工作的检查和协调,并按时向甲方提供以下书面报告:
(1)按季度向甲方提供本合同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每年__月__日之前向甲方提交本年度技术工作研究小结和经费使用报告(一式三份)。逾期不报,甲方有权暂停拨款。
(2)项目完成后,应向甲方提交合同执行情况总结报告,及时申请验收,并按合同要求无保留地提交完整的技术资料及合同规定的其他形式的成果。
(3)项目完成后,应向甲方提交使用项目经费购置仪器、设备、器材、固定资产等明细情况,并加盖财务印章。
2、凡有必要和可能申请专利的成果,须通过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专利申请,待取得申请号后再进行验收、鉴定。
3、项目完成后,乙方应负责技术培训,直到甲方完全掌握技术成果为止。
4、因乙方责任未履行合同时,甲方有权停拨、追加部分至全部经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对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和验证的技术成果(包括技术数据、技术资料等)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公开发表,保密期限自合同签订时起___年。
6、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原始资料及时退回。
八、共同条款
1.本合同一经签订,签约各方均应认真全部履行。在执行中,如需变动或修改,需由签约各方协商一致,签订相应的补充合同(或协议),补充合同(或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或验证的一切成果(包括专利和非专利技术)所有权归中国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所有。甲乙双方共同亨有使用权。
3.本项目成果进行技术转让、技术入股时,转让费或技术股份的分亨比例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占___%。其他方占___%,双方约定:甲方___%,乙方___%。
4.全合同一式___份,每方各执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采取补救措施,赔偿相应损失。
6.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可由上级主管部门协调处理。
九、合同签约各方
甲方:
委托单位: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月日
乙方:
承担单位:
课(专)题负责人(签字):
课(专)题单位负责人(签字):
财务负责人(签字):
开户银行:
帐号:
(公 章)
项目委托合同 工程委托合同篇三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 (以下简称乙方)
项目名称:
根据甲方项目建设的需要,现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开发建设的 工程进行各项检测,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联系: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联系电话:
建设(监理)单位见证员:
联系电话:
送样员:
联系电话:
二、检测项目
根据省建设厅认证颁发的资质证书认定的检测范围及项目(具体项目详见附件)对乙方开展检测服务。
三、检测收费
根据云发改价格(20x)989号文件《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的通知》标准收费并按实结算。
四、付费方式
检测费用支付方式如下:先预付人民币5000.00元,透支额度500.00元,透支期限15天。
五、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工程开工后,凡建设过程发生的相关检测均委托乙方进行。
2.根据付款条件支付相应检测费用。
(二)甲方权利:
1.对在建工程的各类检测数据有知情权,协议执行过程,可随时查询。
2.从乙方获取工程检测咨询服务的权利。
(三)乙方义务:
1.根据相关标准及甲方要求,在承诺期限内完成检测任务,并及时提供检测报告。
2.对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如水泥安定性不合格、实际检测结果不满足设计要求等),及时向甲方通报。
3.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特殊项目检测(或乙方检测能力以外的项目),分包前应将分包单位情况通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 后进行分包。
4.提供检测咨询服务,若甲方需要时应指导甲方抽样送检工作。
6.检测费用透支期限超过15天,中心将电话通知甲方,一星期内未来续款,则停发报告。
(四)乙方权利根据相应服务内容收取检测费用。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自签订日生效,若一方毁约,则毁约方应按本合同额的15%赔偿另一方经济损失。
七、未言明事项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委托合同 工程委托合同篇四
项 目 名 称: 20xx年市级特色效益农业资金项目
委 托 方(甲方): 石柱县农业委员会
受 托 方(乙方):
签 订 地 点: 石柱县农业委员会
签 订 日 期: 20xx年 月 日
委托方(甲方):石柱县农业委员会
受托方(乙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国家发改委、重庆市物价局的有关收费标准,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独立承担“20xx年市级特色效益农业资金项目”县级验收事宜,具体验收内容以20xx年1月21日“采购第三方验收20xx年市级特色效益农业资金项目”验收内容为准。
第二条 为保证乙方能顺利开展项目验收工作,甲方应协调项目实施业主积极配合乙方工作;甲方应为乙方验收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络;甲方应协助项目业主向乙方提供与项目验收有关的基础数据、图纸资料、文字材料及相关附件等资料及竣工资料。提供的相关资料应真实、有效。
在不影响乙方正常开展工作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就本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三条 甲方应支持乙方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项目管理、验收规定开展验收工作,让乙方完成验收工作具有公正性和科学性。
第四条 乙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项目管理、验收规定,组建由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财务人员及有关专家为成员的验收组,按照项目验收相关技术及质量要求,按时完成验收工作,其成果内容应符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要求与行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五条 验收方式及成果
乙方应按甲方及项目相关验收标准制定验收方案,并严格按照验收方案组织验收工作,确保工程投资效益。项目验收结束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成果:
1、石柱县20xx年市级特色效益农业资金项目(三个项目)建设内容完成结果及完成投资汇总表。
2、石柱县20xx年市级特色效益农业资金项目(三个项目)建设内容完成量及完成投资详细清单表。
3、编制《石柱县20xx年市级特色效益农业资金项目(三个项目)县级验收总结》。
4、向甲方提供《石柱县20xx年市级特色效益农业资金项目(三个项目)县级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所有资料一式5份。
第六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按照单个项目的完成情况通知乙方进行验收。在验收前向乙方提供项目验收所有必要的基础资料,包括项目计划资金批复文件、竣工资料等。乙方在收到资料后要认真核对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对资料不齐或对资料有异议的应及时提出,协助项目业主及时修改。确保在接到通知后20天内按时完成验收工作,并向甲方提交验收成果。
第七条 资料保密、保管要求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基础资料,乙方必须保守秘密,不得提供给第三方。落实专人保管制度,防止资料丢失和损毁。验收结束后提交成果时一并退还全部基础资料。
2、乙方提交的项目验收成果,必须保证不能侵犯第三人的权利,若侵犯第三人的权利,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提交的项目验收成果,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提供。
第八条 本验收工作为有偿服务,经甲乙双方商定,由甲方支付给乙方验收费 万元(最高限价3.222万元,大写叁万贰仟贰佰贰拾元整,正式合同以最终中标价为准)。
第九条 费用支付方式
1、本项目报酬:验收费 万元。
2、报酬分二次支付,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3、乙方的开户银行名称及帐号
开户银行:
帐 号:
开 户 名: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乙方(盖章):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20xx年 月 日
项目委托合同 工程委托合同篇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原则上,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方负责技术交流和谈判,签订有关技术协议和技术附件。
第二条乙方义务。
乙方负责对外联络和商务谈判以及签订合同协议,必要时组织出国验货或培训。
第三条甲方义务。
甲方负责在对外合同正式生效前办妥下列批准文件:
1.项目可行性报告的批复;
2.订货卡片或设备分交表;
3.国家列入技改项目计划的批件及海关批准的减免税表;
4.凡需办理统一归口审批项目的归口部门批件;
5.凡需办理许可证项目的进口许可证。
因上述批件不能及时办妥而延误合同生效或履行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履行地及结算。
4.1.乙方受甲方委托办理进口货物的境外运输、保险及报关、国内联运等手续,其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或乙方委托的外运公司凭结算单与甲方结算。
4.2.甲方应按乙方或乙方委托的机构的通知按时提取货物,避免延误提货而造成经济损失,联运到货地点为________。
第五条合同所需外汇额度。
5.1.合同所需外汇额度总额的________%由乙方解决。
5.2.合同所需外汇额度总额的________%由甲方自筹,并于对外合同签订前划拨至乙方帐户。
第六条合同所需配套人民币。
6.1.合同所需配套人民币的________%由乙方协助甲方向工商银行贷款解决,贷款协议由甲方直接与工商银行签订,甲方自行负担利息和还款义务。
6.2.合同所需配套人民币的________%由甲方自筹。
第七条甲方应在对外商务合同签订前30天经甲方银行向乙方出具合同用汇所需配套人民币保函(包括进口税款)。
第八条
在对外商务合同签订后,甲方需在合同规定的开证日期前5天内,将与合同货物到岸总价额等值的配套人民币(暂按一美元________元人民币计算)划入乙方银行帐户做为开证保证金,待实际付款发生后,乙方须将该笔款项目自存入时起到付款时止所得利息拨还甲方。
第九条乙方在对外承付款后,即按合同到岸价格向甲方托收________%的手续费及4%的银行费用。
第十条到岸纳税
有关购买对外合同货物应缴纳的海关关税、工商统一税及其他税款,均由甲方承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货物到岸后需及时报关,并在报关后7日内纳税。逾期将处以罚款直至没收货物。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合同货物预计到岸日期以及应纳税款总额。甲方须按乙方通知在货物到岸前5天
内将应纳税款汇入乙方帐户,或由甲方按港口外运催交税款数额及期限,直接汇入外运公司帐户,否则甲方将承担由于不能及时纳税造成的滞纳金罚款及不能及时提货造成的其他一切责任和损失。
第十一条垫款处理
11.1.由于甲方预付货、税款不足,而甲方又正式书面请求乙方代垫款时,甲方须对乙方支付月息________%的垫款利息,乙方对超过垫付款规定期2个月而尚未还清的垫款金额,加收日息1‰的罚金。
11.2.乙方也可考虑以项目合作经营方式代垫资金,具体条件另议。
第十二条结算
本委托合同第8条规定的合同货物配套人民币及第十条规定的人民币税款按照多退少补原则由乙方在对外支付货款和代甲方纳税后按实际数与甲方结算。
第十三条价格变更
在对外签约后,如发生下述情况,乙方应及时预测并通知甲方,如果甲方未能按乙方通知及时补办有关手续,则乙方对产生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1.合同采用非美元货币时,因美元贬值而使外汇额度不足。
2.因合同进度变化,年度用汇指标不能在本年内使用而必须退回原批准部门,并结转至下一年度。
3.由于人民币值下降,而使货物到岸价及税款相应增加。
第十四条合同的修改或终止
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要求修改或终止合同,必须以书面提出,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另行商签有关文件或合同,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方应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事件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应由不能履行合同一方提出公证部门证明文件,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第十六条仲裁
16.1.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共同实施进口项目计划。如在执行合同中双方发生分歧,应通过友好协商
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提交________国仲裁委员会依该委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16.2.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委托合同 工程委托合同篇六
甲方: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市xx区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
根据市委、市政府xx年通车目标要求或文件精神,xx线将xx年建成通车。受北京xx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承担地铁xx线工程的建设管理任务。xx人民政府作为xx线工程在该区域内的征占地、拆迁工作的实施主体,乙方北京市xx区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是xx区人民政府针对地铁建设的征(占)地、拆迁工作的领导和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征占地、拆迁工作,根据市规划委批准的用地范围,完成占地、拆迁工作。根据京发改[20xx]2335号文件,地铁车站和区间的占地、拆迁费按市、区两级分担原则,由地铁项目公司和相关区县各承担50%,车辆基地的征地、拆迁资金由地铁项目公司全部负担。为保证征占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研究协商,就地征占地拆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征(占)地范围及拆迁费用的确定
1、征(占)地(含临时占地和占用现状市政道路以外的空地)、拆迁范围以市规划委批准的《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为准,征占地、拆迁数量以入户调查核定的结果为准。初步估算为拆迁面积为 平方米,临时占地 平方米。
2、征地费标准暂估为 元/平方米、临时占地费 万元/亩.年、拆迁费用标准 元/平方米;以此标准,本协议金额估算为 元。甲乙双方各承担50%计 元。
3、征(占)地、拆迁数量亦或是征(占)地、拆迁费用标准以及最终的征(占)地、拆迁费用总金额,甲乙双方均无条件接受政府审计或财政评审的最终审核结果。
二、以乙方为主组建拆迁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在xx区辖区内的占地、拆迁工作。
三、乙方合规合法的选择拆迁公司、拆除公司、评估公司等中介服务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在拆迁管理机构的统一安排下,开展拆迁等服务工作,同时提供相关的各种数据、表格、资料。中介服务机构有义务配合甲方做好政府延伸审计工作。
四、征(占)地、拆迁资金的支付与管理:
1、地铁xx线工程xx站,经初步估算占地面积约 平米、拆迁面积约 平方米,占地、拆迁及地上物补偿款约为 万元,甲方承担 %计 万元整(大写: 元整)。
2、本协议签订3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甲方应担负的征(占)地、拆迁费用的50%,即 元;当拆迁工作进行到 %(或本协议约定的关键拆迁点完成后),甲方支付其承担的拆迁资金的80%;当征(占)地、拆迁工作全部完成,甲方以政府审计(或财政评审)结果为准,一次性支付乙方剩余征(占)地、
拆迁尾款。
3、乙方应随同本协议,开设专用的征(占)地、拆迁专用帐户,专项核算。并负责协调拆迁资金所存入银行与甲方、投资方或政府审计方签订帐户监管协议,便于甲方、投资方或政府审计方随时调取银行对帐单,对乙方配套资金到位情况、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管。
五、涉及使用拆迁资金的轨道拆迁项目,应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基本建设财会会计制度和政府投资项目概算、预算、结算、决算的管理规定。
甲乙双方均无条件接受政府审计(财政评审)对本协议的审计决定书,补足或退还多支付的征(占)地、拆迁工程款。
六、双方责任:
(一) 甲方:
1)
2)
3)
4)
果。
5)
6) 按本协议规定及时将征、占地及拆迁款支付给乙方。 配合乙方解决军产、中央产、宗教产、市属单位等特殊落实甲方应担负的拆迁资金。 办理规划、用地、拆迁手续。 提供拆迁四至范围及桩位、测点。 认证拆迁范围,与乙方共同核实拆迁数量、审核评估结难点问题。
7) 接收拆迁后的现场及与乙方共同接收拆迁资料。
(二) 乙方:
1)
2) 落实乙方应担负的拆迁资金 按本协议确定的范围、时间和标准完成全部占地、拆迁 , 向甲方交付拆迁后的场地,办理交接手续。
3)
4)
5) 与甲方共同核实拆迁数量,审校评估结果。 拆迁完成后与甲方共同接收完整的拆迁资料。 解决拆迁工作中的扰民、民扰问题,处理拆迁工作中的遗留问题,负责解释被拆迁单位、居民提出的问题。
6) 监督管理评估公司、拆迁公司、拆除公司的现场安全、环保工作、负责与市有关部门签订环保、环卫协议书,组织拆迁范围内的水、电关止工作。
7) 配合甲方及审计部门的资金过程监管、审计,并及时落实监管与审计结果。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拆迁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或产生纠纷,双方协商签订有关协议书作为本协议的补充文件共同遵守或请市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正本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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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章): 乙方(章):
负责人:
经办人:
年 月
负责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日
项目委托合同 工程委托合同篇七
甲方:(采购人)
乙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办法,甲方自愿将本单位(项目名称: )(计划编号: )政府采购项目委托给乙方组织实施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在甲方委托范围内依法组织政府采购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项目基本情况
1.########
2.############
3.##############
4. 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 预算金额: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事项
1.##############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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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编制、发售、解释采购文件; 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 供应商资格预审(邀请招标等方式时采用); 制定评审方法、步骤、标准; 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谈判、询价小组); 邀请纪检有关部门现场监督; 落实评审地点,主持评审活动,并做好评审记录; 组织评审工作; 整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及有关部门;
10. 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
11. 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12. 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存档;
13. 组织履约联合验收事项;
1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指定一名采购人代表,代表甲方与乙方处理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的用户需求书,包括详细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和服务内容等书面材料。
3.
4. 甲方应对乙方编制的采购文件予以审核并签字确认。 甲方有权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但不得指定供应商或指定品牌,不得提出含有倾向性、限制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要求。
5. 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可派一名采购人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但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方法的确定、评审过程和结果。
6. 甲方有权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7.
8.
9. 甲方有权对乙方组织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 甲方有义务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 甲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2.
3.
4. 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维护甲方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提出科学的采购方案。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编制采购文件,并报甲方确认。 乙方应满足甲方的合法、合理要求,但对违法违规以及无理的要求应予拒绝。
5. 乙方可以依据需要或根据规定,就采购文件征询有关专家或者供应商意见。
6.
7.
8.
9. 乙方应当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 乙方应依法及时答复甲方委托范围内的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乙方应当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 乙方可依法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用。
10. 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第五条 委托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采购法和合同法许可范围内对委托协议内容做出变更,如作出变更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如发生了不可抗力或重大变故等原因,致使采购项目发生更改或取消的,应签订补充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第六条 有关费用
1.
2. 乙方承担组织项目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 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2.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目委托合同 工程委托合同篇八
甲方(委托人):
乙方(被委托人):
甲方拟委托乙方对_________项目进行建设期全过程管理,为确保该项目建设规模、标准、投资和建设工期,使该项目在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后保质顺利交付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充分协商,对______项目的委托管理事项达成一致,特订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
3、国土证:
4、用途:商业、住宅
5、建设地点:
6、建设规模: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本项目开发期内代表甲方对本工程项目开发组织实施全过程管理及服务,承担本项目开发过程中建设单位责任与权利。
(2)根据甲方对项目的初步设想,组织专业营销机构对项目进行市场调查、项目定位及方案论证,在充分考虑市场需求的前提下,组织设计机构进行规划方案的设计。根据规划设计的批准方案作出项目工程估算。
(3) 组织设计机构进行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并按照批准的施工图设计组织编制工程预算。编制适应于本工程实际的资金及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
(4) 负责申报项目公司的资质申办、项目规划、建管、国土、环保及其他项目报建的全部相关手续,取得施工许可证等开工所需相关证照。
(5)确定勘测、监理、施工、材料与设备供应商、造价审计、等相关参建单位。乙方负责编制招标书及合约条款,并组织招标,招标书及合约条款须事先报甲方批准。
(6)负责编制本工程建设所需资金计划,经甲方审批后,乙方负责在批准的年度计划和季度计划范围内按工程实际进度及时审核并向甲方提交工程款支付申请。乙方必须严格按批准和审定的建设规模、功能、标准和预算组织建设,一切变更、调整、改变均需事前报甲方批准同意。
(7)严格按批准的进度组织实施工程建设,乙方保证项目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建成,并确保工程质量。由于甲方未按期向施工方支付建设资金,由此造成的经济、工期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 定期向甲方汇报工程进度,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
(9)组织各单项工程的质量验收,申报项目竣工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向甲方及时送交竣工结算资料和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办理工程移交事宜,同时向有关部门移交完整的建设档案资料。
(10)负责工程竣工后保修事宜。
2、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作为本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的管理方,对该项目行使业主职权。
(2) 合同签订后,及时向乙方移交前期工作手续,协助乙方做好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有关部门单位相关工作,为乙方的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3) 审核乙方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工程进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并给予及时回复。
(4) 负责按期向施工方支付工程进度款项。
(5) 参与项目建设过程中招投标、设备、材料选定及质量验收等有关工作,选定项目建设的参建单位。
(6) 按照建设进度计划,稽查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成本、标准及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审核实施过程中重大设计变更及资金调整计划。
(7) 协助解决工程中重大问题,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现场办公场所,协助乙方办理施工用水、用电等有关手续。
(8) 负责组织竣工财务决算,在竣工验收后及时与乙方办理项目接收手续。
三、工程投资及合同价款
1、乙方应将本项目方案、论证、可行性研究、测量、钻探、工程设计、监理、质量监督、红线等各种证照办理费用控制在国家规定额度以内。
2、乙方项目管理费按工程总成本的__%计取。工程总成本指完成全部工程所需的总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地勘、监理、建安工程费、报建费、项目室内外配套工程费等工程费。
3、规划、城市管理和其他政策性各种缴费,经双方与有关部门交涉认可后,乙方提前申报,并向甲方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缴费通知单,甲方据此直接向有关部门交纳。
四、项目管理费的支付方式:管理费的支付在施工期间暂按甲方批准的工程成本预算计算,全部费用以审计后的财务决算的数据为依据进行结算:
1、项目取得施工执照之日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管理费__%;
2、项目封顶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管理费__%;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办理完综合验收合格证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管理费__%;
4、余款在办理完工程结算后根据工程实际造价一周内结清。
五、工程质量
设计质量:合格
施工质量:合格
六、乙方应不遗余力地工作,满足业主工程进度要求。项目进度严格按照框架合同进度实施,详见本合同进度计划附表。
七、奖惩办法及违约责任:
1、乙方通过采取科学管理办法,提出合理的建议,优化设计和施工方案,在达到设计要求、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各项成本。在完成预期利润的情况下,甲方可酌情对乙方给与一定的奖励。
2、乙方应严格要求派驻工地的工作人员,遵守职业操守,不得与任何参建单位私自往来、谋取私利。否则,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勒令乙方予以改正、要求换人、直至终止本合同;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管理内容,或未经甲方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建设方案(规模、标准和内容等),或超出甲方审批的规模、内容、标准造成投资增加,甲方可拒绝批准并严令乙方改正,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在管理费中扣除,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由于甲方指令所造成的损失或工期延误,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政府有关部门强令满足有关城市建设标准,乙方应及时通报甲方,取得甲方的谅解同意。
4、甲方应按期向乙方支付管理费,如因甲方拖延支付管理费而使乙方无法正常开展工作,并导致工程建设受影响,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八、其它
1、甲方任命的本工程实施管理协调总代表为__________,乙方总代表为__________,双方不论哪方换人均需提前一星期书面行文通知对方。
2、现场管理办法及专业管理细则由乙方提出,甲方现场总代表审批,供乙方现场工作人员的遵守。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后另订。
4、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帐户: 帐户:
年 月 日
项目委托合同 工程委托合同篇九
工程项目名称:
建 设 单 位:
项目管理单位:
第一章 基本情况
第一条 合同主体情况:
甲方(委 托 方):
地 址:
负 责 人:
电 话:
传 真:
乙方(受托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第二条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项目建设内容、规模、范围:详施工图纸内容
项目建设期:计划建设期为 ,
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预计总投资:人民币 万元。
甲方为本项目的建设单位,乙方为一家具有大型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经验的专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企业。
甲方委托乙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提供本项目从项目立项批复的前期准备工作开始直至完成全部建安和市政工程竣工并具备交付使用条件为止的全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乙方对其提供的管理工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二章 委托管理工作范围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具体工作范围为:见本合同第三条至第十九条内容。
第三条 项目功能策划与论证工作
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本项目使用功能的论证与策划,编写功能需求报告及项目运行的初步方案,用以指导编制项目建议书与设计方案招标工作。根据设计方案深化优化及可行性研究批复情况,组织并配合甲方编制项目运行正式方案及实施组织设计,指导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作。
第四条 办理工程建设的有关手续
1、本项目相关土地审批手续的办理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甲方完成与土地相关各项手续的办理,并最终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乙方负责办理本项目所有需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各项建设手续,上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该项目的规划意见书、可行性研究批复、规划设计方案审定、初步设计概算审批、计划转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安工程施工许可证、消防、人防、环保、绿化、交通、节水等专项审批,及市政配套方案(包括雨污水、供水、供电、热力、天然气、电信、道路、绿化、环卫环保)的咨询与审批、工程施工许可证及验收接用手续等。乙方应保证上述手续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如乙方在办理手续过程中需要甲方支持,甲方应予以协助,如发生相关的咨询及审批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五条 工程监督管理工作
乙方应按国家监理规范及地方监理规程,并结合甲方的具体要求,对本项目的承包商在施工中的行为以及监理单位的各项工作进行综合的专业监督、检查、控制和评价,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施工符合规划设计和国家及地方规范,使工程的质量、进度、造价满足合同条件,确保施工行为合理、合法、科学、经济。
第六条 组织招投标管理工作
1、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乙方应在合同网络图与项目进度总控制计划的基础上,负责组织实施本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范围包括工程设计、勘察、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建安工程与市政工程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制订招标工作程序、招标文件的编制、投标单位资格审查,代表甲方组织投标、开标、答疑、现场考察,编写评标报告、协助甲方完成决标等组织实施招标涉及的全部工作。
2、甲方如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甲方亦可委托乙方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应与招标代理机构另行签订招标代理合同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相关评标专家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服务交易费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七条 工程协调工作
甲方委托乙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负责本项目建安与市政工程协调工作,监督、控制、协调和解决设计、施工、监理三方工作中的任何问题,确保技术方案、进度、质量、安全、成本等计划和预期目标的全面实现。
第八条 工程设计管理工作
1、乙方在本项目中代表甲方负责设计管理工作。乙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及本合同的约定、甲方的要求等,提出工程设计要求、编拟各市政工程及建安工程专业委托设计合同和设计任务书,代表甲方组织设计招标工作、制定设计总承包与设计分包的框架,并监督、管理设计单位在该项目建设期间履行其合同义务。以上各项权利的使用,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程序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核准。
2、乙方对重大技术方案,应组织力量进行技术经济综合论证后确定,并对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可建性与所需材料的可获得性进行合理性分析。在符合甲方利益和甲方要求的基础上,经甲方书面认可后,乙方方有权向设计方就有关技术和设计问题提出任务变更和新的工作要求。
3、乙方发现设计文件中任何不利于结构性能、工程费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物业管理的设计细节等,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提出改进要求。
4、乙方应负责各设计方之间的工作协调。防止并避免甲方在履行设计合同中违约、被侵权或受损害,充分维护甲方的权利和收益。
第九条 工程施工管理工作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市政工程与建安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程序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核准后,代表甲方依法组织实施招标、开标和评标工作,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客观公正地推荐各专业分包单位;代表甲方负责编拟施工合同、在本项目建设和保修期间监督、管理施工单位履行其合同义务;代表甲方负责编制项目施工进度总控制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工程质量核验的审定。
2、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程序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核准后,代表甲方批准发布局部或全部工程的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以及工程款支付的审定等。以上各项权利的使用,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程序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核准。
3、乙方应负责建安与市政工程各施工方的工作协调。防止并避免甲方在履行总包、分包合同中违约、被侵权或受损害,充分维护甲方的权利和收益。
第十条 进度计划管理工作
1、乙方负责本项目进度计划的制定工作,制定项目进度计划包括编拟并适时调整项目建设进度总控制计划,并在此计划的基础上,建立两套计划系统,即约定甲乙双方工作关系的月/周计划系统,及约定各参加建设单位工作行为的施工计划系统。上述项目开发建设进度总控制计划应包括在这一过程中所需进行的全部主要工作内容的原则性安排,不论这些工作是由乙方自行完成,由其它单位在乙方协调下完成或由甲方完成。总控制计划应报甲方书面核准后生效。
2、乙方应督促、协助参加本项目建设的各方按照上述总控制计划的要求,编制各自的工作计划,使之相互协调,构成整体计划系统,乙方应检查各类计划的执行情况,通知有关单位采取措施符合计划进度要求。
第十一条 合同管理工作
1、乙方应在设计工作完成后,在对本项目工程内容与设计文件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向甲方提出工程分项承包范围划分的建议,编拟项目合同网络图报送甲方审批,合同网络图的制订应保证:设计和施工充分搭接;明确各承包商之间的`工作范围;有利于各分包商之间工作进行协调;项目的所有要求已包含在相应的承包合同中,最大限度的避免发生法律纠纷的可能性。
2、乙方在编拟项目合同网络后,确定采用招标与采购的具体方式,明确总包与分包、供货商的合同关系及分包商、供货商之间的合同关系,制订各级各类合同的谈判原则与策略,报经甲方同意后,确定合同基本条件并编写详尽的合同条款及监督上述单位履行其合同义务。
第十二条 采购管理工作
除确定委托施工总承包方采购的材料外,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管理工作。乙方应根据项目功能的要求、投资估算情况及分解的成本控制目标,编制项目所需材料和设备的分类供应、分级管理计划,报经甲方核准后,负责其中重要材料设备的市场调研、选型、与厂商洽谈及编写详细的性能价格比较(评标)报告等工作,负责监督、管理供货合同的执行,按合同组织材料及设备的验收,落实安装、调试、保修事宜。乙方应对所负责采购的工程材料设备的品质、质量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工程造价的协调管理工作。在本项目设计概算工作完成之后,乙方将编制本项目控制工程造价的原则办法向甲方报备,并在工程实施中按甲方要求负责按时完成本项目各阶段、各分项工程施工的概预算审查工作,包括办理各种设计变更、经济洽商时应进行的概预算工作及其审查。
2、经甲方书面授权后,乙方代表甲方处理一般性的设计变更、现场施工技术措施与经济洽商,分别按期完成并向甲方提报经各参建单位确认的分项工程的竣工结算报告。
第十四条 档案管理工作
1、甲方获得本项目相关的档案资料后30日内,将资料的复印件提交给乙方。原件由甲方资料员统一管理。乙方应随时将办理完成的各项手续文件的原件提交甲方。如乙方因工程需要调用档案原件时,应向甲方办理借用手续。
2、工程图纸原件由甲方保管使用,如乙方因工程需要调用图纸原件时,应向甲方办理借用手续。乙方应在工程竣工后 60日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验收资料原件。
第十五条 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1、乙方负责组织参与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依照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和勘察、设计、施工等相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建立相应的质量目标与工作体系并监督实施,使之相互协调。
2、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交工程质量情况报告,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事故)的,乙方应参加处理,查明问题(事故)原因和责任,报甲方备案。
第十六条 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1、乙方代表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各参建单位控制施工过程对环境的影响、制订项目安全生产计划并监督强力推行,以确保现场人身与财产安全,防止灾害发生;组织现场平面布局使之易于安全、保卫、后勤及物料搬运的管理;应对乙方在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2、乙方负责监督各施工单位安全施工及文明施工,凡政府主管部门规定需办理的工程保险,均安排甲方或总包、分包施工单位按建筑行业规定投保,避免该项目发生重大的工程事故及安全事故。如投保的项目出现险情和损失,协助保险受益人和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十七条 工程竣工验收
乙方负责协助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办理涉及乙方管理范围内的工程验收的各项手续、协助甲方办理工程竣工结算、配合甲方开展项目审计工作、向甲方或其指定单位移交本项目等工作。在乙方管理范围内的工程获得质量监督部门出具质量验收备案手续并通过竣工验收后,乙方可以不再保留驻现场的管理机构并撤出人员,但乙方仍应照常履行剩余的合同义务。
第十八条 工程保修与移交
1、甲方应按本项目开发建设进度总控制计划的要求及时确定本项目的物业管理单位,并约束该单位按上述计划准时筹组进场。
2、涉及项目保修的各类合同、文件、资料应由乙方整理成册逐次移交甲方或其指定单位。
3、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向物业管理单位移交本项目,在本项目物业管理单位实际接手本项目物业管理工作之前,乙方负责监督本项目施工、供货、安装等单位有效地履行各自的工程保修责任,但对各项合同保修尾款的批准支付权,仍属甲方或甲方书面授权的本项目物业管理公司。
第十九条 工程保险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办理该项目的工程保险事宜。乙方应组织编制项目的工程保险计划,推荐采用适当的保险险种与险别,主持与保险公司及/或保险经纪人的洽谈,及时合理的安排保险费的分期支付。在发生风险事件时,组织好现场施救、纪录,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保险经纪人到场勘察损失情况,填制索赔文件、理赔。
2、乙方应在工程竣工前后,与甲方协调工程保险与此后的财产保险的衔接,确保甲方的财产免遭损失。
第三章 项目管理的标准
第二十条 工期进度管理目标
1、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20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本项目的建设进度总控制计划的目标计划,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作为乙方分阶段工作进度管理的考核指标。在甲方审核批准上述总控制计划的目标计划后20天内,乙方编制正式的项目建设总控制计划,包括分解的各单项工程(工作)的进度控制内容,作为分期实现本项目分项工作进度的控制性文件提交给甲方,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予以实施。
2、 乙方管理和监督施工总包、分包单位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完工,按总控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各阶段的工程,并按时办理竣工验收。如甲方的指令导致项目开发建设周期明显延长,则双方协商调整项目工期管理的总目标。
3、本工程进度计划管理目标施工实施阶段: 。
第二十一条 项目投资控制管理目标
1、 在本合同签署后30天内,乙方根据一般性技术方案编制初步的成本控制计划报甲方参考,作为甲方确定项目建造标准的依据。
2、 在本合同签署后45天内,乙方根据确定的详细技术设计方案编制分解的成本控制总计划,报甲方审批,作为对乙方成本控制的考核目标。
3、 因甲方提出特殊的设计及设备配置要求,或甲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出临时的设计变更造成金额较大的经济洽商(如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乙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应根据变更后的技术方案相应调整项目投资控制管理目标。
4、 本工程投资控制管理目标为:总投资控制在甲方批准的设计概算内。
第二十二条 项目工程质量控制管理目标
乙方承担管理范围内的工程应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第四章 项目管理机构及基本运作方式
第二十三条 乙方管理机构及组成人员
1、在本合同签署后 个工作日内,经甲方核准,乙方为本项目成立符合要求的专职管理机构,建立与管理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体系,选派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担任项目经理(该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中从事项目管理工作),配备满足本项目管理需要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制定各专业项目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乙方并在本合同签署后 个工作日内开始前期的各项工作。
2、甲方全权评价上述机构以及全部乙方人员的工作表现及工作业绩,乙方对其派出所有人员(包括经理及副经理)的素质和工作能力以及行为后果负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第三方的人身或财产损害赔偿责任、政府部门行政处罚责任等等),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或甲方不得不为此支出费用的,乙方应全额予以赔偿。如甲方对上述任何人员的工作不满意,可以书面提出,乙方有责任进行调查了解、责成有关人员改进工作,或根据甲方要求更换有关人员。
第二十四条 甲方代表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负责人应书面授权委托一人作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项目管理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与乙方保持密切联系。甲方以签发授权委托书的形式确定甲方代表姓名、职务、职权并将授权委托书提供给乙方。甲方的任何正式的指令、要求、批复及承诺等,均应由甲方代表签署或发出。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可以再书面授权委托另一人作为甲方副代表,甲方副代表的姓名、职务、权限由甲方以签发授权委托书的形式确定并书面通知乙方。
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亦应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联系和处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接受、签收并保存甲方提供的全部委托材料,乙方应以签发授权委托书的形式确定其项目负责人并将授权委托书在本合同签订同时提供给甲方。
第二十五条 乙方项目管理部经理
乙方除可自行派出称职的各类管理和专业人员外,经理及副经理的人选应选派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并需事先征求甲方认同后方可以书面授权委托形式正式派出,乙方更换经理及副经理应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对委派的人员的一切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会议制度和报告制度
乙方应坚持定期的月/周例会和非定期的专题会议制度。有关专题会议的纪要及例会研定的会议内容、月/周工作计划,由乙方在会后第二个工作日整理完成并交甲方存阅。甲方对会议内容、工作计划或会议纪要有权质询,乙方有责任进行答复。乙方于每月7日向甲方提交上个月度的项目管理工作月报,由甲方审阅。甲方召集的涉及工程的会议,乙方也应参加并说明与议题相关的工作。
第二十七条 各类合同的签署及款项的支付
1、在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工作范围内,凡属本项目对外签署的合同以及对合同的修改、补充,均由甲方与有关方直接签署。乙方负责合同的起草、合同签署后的监督、执行以及合同的管理工作。
2、本项目工程建设及开发所涉及的合同款项和其他款项,甲方委托乙方按时编制详尽的款项支付凭证,报经甲方批准后,由甲方按计划直接支付给有关单位。
第五章 双方责任
第二十八条 甲方责任
1、以国家及北京市对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和总包、分包、监理合同的约定为标准,参照认可的预算价提出本项目的各项管理目标、任务与工作要求。
2、提供为进行本合同规定工作所需的资料和信息。
3、除甲方在本合同中明确授权乙方直接进行、属于乙方项目经理职权范围内的日常事务工作和为执行甲方具体指令而进行的工作外,其他事项乙方应提前 天报经甲方审批。
4、按时审核并支付乙方的管理费。
5、批复或签署乙方因工作而提交的请示、合同、协议、信函和其他文件,提出修改要求或可行的替代方案、或驳回上述文件。
6、按生效合同的约定及政府规定及时支付有关款项。
7、在工地现场内为乙方提供办公场所及住宿场所。
8、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参与建设项目的各有关单位,明确乙方在本项目开发及建设过程中的地位和甲方授权范围。
9、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委托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甲方如需对相关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0、甲方有权参加为本项目管理必须进行的技术交流活动。
11、甲方有权对委托项目管理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二十九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应当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乙方派出的在本项目中从事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一项或者多项执业资格,且该专业技术人员的所具有的执业资格应与其岗位相匹配。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项目管理标准,完成本合同项下甲方委托的各项管理工作。乙方不得超越甲方的委托权限干预总包、分包等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如因此导致甲方对第三方侵权、违约,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3、自行承担完成本项目委托管理过程中项目管理工作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的费用、乙方的工作人员和辅助人员的薪资报酬、社会保险、交通、伙食及移动通讯费用等费用。
4、凡需报甲方批复或签署的文件、凭证和合同等材料,应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提交甲方代表,给予甲方足够的时间审定(特殊情况除外,但乙方应作出特别说明)。
5、编制本项目各类工作计划和管理工作月报并及时报送甲方指定负责人。
6、坚持规范的定期例会制度和会议纪要制度,会前应做好充分准备、相关人员应悉数准时参加会议,会后认真、全面执行会议精神。
7、凡出现质量、投资、工期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或紧急情况,应立即取证,及时通报各方,提出解决办法,为甲方决策出谋划策,避免出现工作过失和给甲方造成损失。
8、在履行本项目管理工作中,应当遵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程序,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遵守职业道德,公平、科学、诚信地开展项目管理工作,防止和杜绝风险,维护甲方的经济利益和法律权益。
9、在履行委托项目管理合同时,应当遵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程序,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遵守职业道德,公平、科学、诚信地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同时,应坚持职业操守,不得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者其他好处。
10、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与本项目的施工以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在本项目中同时承担工程施工业务;
(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本合同下甲方委托的工作全部转让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分别转让给他人;
(四)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乙方名义承接参与本项目;
(五)与有关单位串通,损害业甲方利益,降低工程质量。
11、乙方确保其为本项目派出的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取得一项或多项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企业注册并执业。
(二)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者其他好处;
(三)明示或者暗示有关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12、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本项目中同时承担工程施工业务。
第六章 管理费用
第三十条 管理费用及支付
1、甲乙双方同意,本项目的管理费用总额为:¥ 元人民币(大写: 整人民币)。其中,工程前期服务费用为¥ 元人民币(大写: 整人民币),工程施工管理费用为¥ 元人民币(大写: 整人民币)。
本项目管理服务周期初步议定为 个月,具体支付方式见本条第二款;
2、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1)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7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大写:元整)作为首期付款。
2)之后甲方按季度于每季度首月向乙方支付管理费¥ 元(大写:元整)。
3)余款¥:¥ 元(大写: 元整)的管理费在取得竣工备案证书及完成结算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付清。
4)甲方采用支票方式支付管理费,乙方收款同时,应向甲方出具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三十一条 费用变更
若由于甲方原因引起本项目建设规模或建设标准调整,导致乙方工作量大幅度增减,而需要对管理费用进行变更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签订书面协议对管理费用变更进行确认,否则不做任何变更。
第三十二条 合理化建议
1、若乙方管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中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甲方确认确实产生了经济效益,甲方同意按所产生经济效益的30%给予乙方奖励。
2、合理化建议:是指乙方在项目管理过程中,运用自身的资源、技术或专利等对本项目使用的技术成果进行优化,经论证是经济的、高效的、可行的,使用后不降低本项目的质量标准、使用功能,经甲方审核采用的意见、建议、技术成果等。
3、经济效益证明 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甲方所支付的工程费、运行费等与原方案甲方需支付的工程费、运行费等相比,有较大额度的节省,并经甲方书面审核认可。
4、奖励实施程序:合理化建议实施后,由乙方向甲方报告,将合理化建议的内容、产生、形成过程的文件以及产生的经济效益的计算书作为附件一同报甲方,经甲方审核认可后,甲方将奖励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应当认真、全面履行本合同,任何违反本合同及附件项下的任何条款的行为均构成违约,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时,应当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包括间接损失与直接损失)。
第三十四条 一方发生违约行为时,另一方有权向该方发出违约通告,并给予其 7日的纠正期;若违约方在7日内仍不能纠正违约行为,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违约方须按本合同约定的管理费数额的 1 %的标准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但本合同其他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 如果项目的工程质量未能达到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约定的标准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拒付乙方管理费,在获得甲方授权后,乙方有权代理甲方向施工、监理单位追偿。
第三十六条 如果项目的建安与市政工程成本超过本合同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成本控制指标,除非该等超出系甲方或不可抗力原因所致,否则,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七条 如果项目的工期进度未能符合本合同第二十条规定的指标,除非上述不符系甲方或不可抗力原因所致,否则,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章 其他
第三十八条 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如战争、自然灾害、动乱、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有重大变化,或政府对本项目的专项行政管理措施有重大变故等)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当该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补充协议后,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动顺延。
3、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管理期限的延长,在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的,乙方无权提出获得延期管理费的要求;延长超过三个月以上,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甲方应支付乙方的管理费。
第三十九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则应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条 合同的修改与补充
对本合同的未尽事宜或任何修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一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四十二条 生效与有效期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相同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