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诚信承诺书 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7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诚信承诺书 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篇一
1、符合「本公司诚信经营守则及行为指南」中之规定,不为任何不诚信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任何名义、理由或方式向公司之合作厂商人员索要金钱、馈赠、礼物、佣金、职位、服务、优待、回扣、疏通费、款待、应酬及其它有价值之事物。
2、「本公司诚信经营守则及行为指南」第6条之规定:本公司人员直接或间接提供、收受、承诺或要求本承诺书第1项所订之利益时,下列各款情形除外:
2.1基于商务需要,于国内(外)访问、接待外宾、推动业务及沟通协调时,依当地礼貌、惯例或习俗所为者。
2.2基于正常社交礼俗、商业目的或促进关系参加或邀请他人举办之正常社交活动。
2.3因业务需要而邀请客户或受邀参加特定之商务活动、工厂参观等,且已明订前开活动之费用负担方式、参加人数、住宿等级及期间等。
2.4参与公开举办且邀请一般民众参加之民俗节庆活动。
2.5主管之奖励、救助、慰问或慰劳等。
2.6提供或收受亲属或经常往来朋友以外之人的金钱、财务或其他利益,其市价在新台币(下同)参仟元以下者;或他人对本公司人员之多数人为馈赠财务者,其市价总额在壹万元以下者。但同一年度向同一对象提供财务或来自同一来源之受赠财物,其总市价以贰万元为上限,但尾牙捐赠不在此限。
2.7因订婚、结婚、生育、乔迁、就职、升迁、退休、辞职、离职及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之伤病、死亡受赠之财物,则另依公司人事规章处理之。
2.8其他符合公司规定者。
3、如经主管机关要求,或公司内部稽核、查核之必要时,于xx公司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本人将主动提供,或同意授权xx公司或xx公司指定之第三人,调阅、查询、影印、抄录或以其他适宜方式留存xx公司基于检视资金或利益流向之目的而认为与本人相关之文件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人于全球金融机构开设之金融帐户明细及往来数据,以及相关财产所得数据)。而为协助xx公司进行前述事宜,本人同意依xx公司指示填载相关授权书或其他文件,俾利xx公司进行后续作业。
4、如有违背本承诺书所载之内容或所载相关规定者,相关罚则悉依「本公司诚信经营守则及行为指南」办理。
承诺人:
日期:20xx年月日
诚信承诺书 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篇二
xxx:
本人于年月日向出借人xxx借款人民币万元(大写),约定归还日期为年月日。本人郑重承诺如下:于年月日之前将所有欠款全部还给出借人。在这期间,分3次归还。
1、万元整(),如未按时归还,每天按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如未按时归还,每天按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3、万元整(),如未按时归还,每天按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在此期间,若有转移资产、抽逃资金、企业经营出现困难等可能导致拖延或无法归还欠款及利息的相关情况,出借人可要求本人提前清偿本金及利息。本人承诺:若不按上述期限及时归还欠款,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及赔偿出借人的所有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息、违约金、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特此承诺!
承诺人:
身份证: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工作单位:
日期:
诚信承诺书 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篇三
一、本人在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过程中遵守学校有关规定,恪守学术规范,毕业论文(设计)是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的;
二、论文所使用的相关资料、数据、观点等均真实可靠,文中所有引用他人观点、材料、数据、图表均已注释说明来源;
三、论文无抄袭、剽窃或不正当引用他人学术观点、思想、学术成果及伪造、篡改数据的情况;
四、本人知晓学校对毕业论文(设计)中的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将被严肃处理,并可能导致开除学籍、取消学士学位资格或注销并被追回已发放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严重后果;
五、若在学校组织的毕业论文(设计)检查、评比中,被发现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本人愿意接受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承诺人签名:xxx
xx年x月x日
诚信承诺书 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篇四
五常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们五常市药品经营销售行为,我企业将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文明经营,并承诺做到:
店容店貌整洁,经营场所干净卫生;
工作人员须穿工作服、佩带胸牌上岗;
经营秩序规范有序,无乱设摊点、占道经营等违规经营行为
非药品与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区、分类存放;
不将非药品作为药品向消费者宣传疗效;
应在药师在岗时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
杜绝虚假违法药品广告,不销售虚假违法广告药品。
药品购进渠道合法,购进验收记录真实、完整;
药品储存养护符合规定要求,无过期失效药品销售;
开具药品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符合规定要求。
配合监管部门开展好各类专项检查工作
在变更经营地点时以方便群众购
药为原则先提出申请,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初步论证后在办理手续;变更经营地点后坚决服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整体药品经营企业规划布局,不对由于规划调整在附近区域新增药品经营企业以影响经营为由提出抗辩。
营业员文明用语,礼貌待客,热情服务;
驻店药师提供优质药学服务,指导患者合理用药;
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有效解决消费者合理投诉。
承诺企业:xxx
承诺人: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诚信承诺书 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篇五
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强化学生法纪观念、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加强考场管理,保持一个良好的考场纪律,倡导诚信教育,创建和谐校园,我们全班同学已经认真阅读了《xx大学》的有关规定,对其内容已经知晓、认可,并承诺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若有违反考场有关规定者,则自愿接受《xxxx大学》中有关规定的处理。
我郑重承诺,不违反以下各条各款内容:
第一条:有如下行为的,可以进行批评教育,对态度不好的,情节严重的,按照纪律处分标准给予相应处分:
1.携带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未带有效证件(考试证或身份证,其他证件无效)坚持参加考试;
4.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第二条:不遵守考试记律,不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和要求,凡有下列行为之一,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1.考试过程中,左顾右盼、旁窥他人答案的;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的;
2.未经监考人员允许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第三条:学生有第二条所列行为第1—2款之一的,给予通告批评,学生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第四条: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所有考试作弊科目成绩为无效;
1.擅自将试卷、答题纸等考试资料带出考场的;
2.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3.严重影响考场秩序,且不听从监考人员警告的;
4.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未构成作弊行为的。
5通过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或拒不接受监考人员检验证件的;
6.试卷中或课桌周围存放与考试相关资料的;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8.传递答案、纸条或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或自己抄袭的;
9.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10.抢夺、窃取、交换试卷或答案的;
11.请他人代替自己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的;
12.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13.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其他考试材料的。
第五条:学生参加考试有第五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有1-2款之一的
,给予警告处分,有3-4款之一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有5-7款之一的,给予记过处分;有8-10款之一的,给予留校察看一年处分;有11-13款之一的,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理。
第六条:学生发生考试违纪行为或作弊行为,在接收处理时态度恶劣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七条:学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考试等全国性考试中,有考试违纪行为。受到警告处分以上者,给予取消在校期间考试报名资格的处理。
第九条:在校期间出现二次考试违纪或作弊行为的学生,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凡是毕业年级的学生,被处分以留校察看一年处分者,取消其当年毕业资格审查。在校期间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上报省诚信数据管理平台。(解释说明:1.违纪即装入档案;2.将违纪通知单邮寄家长。)
第十条:若违反学校对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自愿接受学校的严肃处理或处分。
承诺人:
日期:20xx年月日
诚信承诺书 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篇六
我是参加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了《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报考规定,为维护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平性,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我保证网上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时所提交的各项材料真实、准确。如有虚假、错误信息和弄虚作假行为,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我将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3.我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监考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如有违法行为,自愿接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惩罚。
承诺人签名: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诚信承诺书 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篇七
本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身份证号),在此承诺如下:
1、该企业通过深圳市住建局上报的企业和人员信息内容真实。
2、企业在申报之日前一年内未发生《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任何行为。
如果上述承诺是虚假的,我和企业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决定。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