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多人合伙股东协议书 合伙开公司股东协议书(十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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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合伙股东协议书 合伙开公司股东协议书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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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人:(以下称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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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公司(下称______公司)是经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
2、甲方与乙方均为______公司的股东。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xx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市订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______%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______元,实缴注册资本______元,协议签订当时______公司基本账户余额:______元)以______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和条件购买该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将转让费______元,人民币______以(备注:现金或转帐)方式分______次支付给甲方。
第二条 股权交付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当就该转让的有关事宜,要求______公司将乙方的名称、住所、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甲方应就该转让已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的事实,向乙方出具书面的证明。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受让股权的所有权正式发生转移。
2、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如30日内不能办理完毕前款规定的成交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拒绝支付转让价款。如乙方已支付了相应款项,则甲方应将乙方已支付的款项退还给乙方。
第三条 盈亏分担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xx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 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xx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
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xx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xx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时,可将争议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七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______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名):
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名):
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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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人:(以下称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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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合伙股东协议书 合伙开公司股东协议书篇二
***股份有限公司 增资扩股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戊方:***(新增股东)
鉴于:
(1)***股份有限公司是依照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股份总额为***万股;
(2)甲、乙、丙、丁方系***股份有限公司现有股东,甲方持有***股份有限公司***股,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 %,乙方持有***股份有限公司***万股,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 %,丙方持有***股份有限公司***万股,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 %,丁方持有***股份有限公司***股,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 %。
(3)***股份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召开股东大会通过了本协议所指的增资扩股方案;
(4)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在满足本协议规定的前提下,认购***股份有限公司增发的股份。
为此,各方经过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协议条款: 第1条 定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述措辞在本协议中应有以下意义: 1.1 “目标公司”是指拟定向增发的***股份有限公司。 1.2 “目标公司原股东”是指甲方、乙方、丙方、丁方。 1.3 “新增股东”是指戊方。
1.4 “增资扩股”是指目标公司增发股份,目标公司甲、乙、丙、丁四方及新增股东出资认购目标公司增发股份的行为。
1.5 “增资认购行为生效日”是指目标公司将增持的股份登记于目标公司股东名册之日。
1.6 “本协议生效日”是指各方正式签署本协议之日。 第2条 关于目标公司
2.1目标公司是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00.00)元。
3.1根据目标公司***年***月***日的股东大会决议,目标公司总股本拟从万(00,000)股增加至 ( 0,000)股(注册资本由 增加至 元)。本次新增股份数为贰仟万(20,000,000)股(增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两仟万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肆元伍角(¥4.50),合计认缴出资额为玖仟万(¥90,000,000)元,溢价部分列入目标公司资本公积。全部认缴出资由增资认购股东以现金形式缴付。其中:
甲方出资人民币***元,认购新增股份***万股; 乙方出资人民币***元,认购新增股份***万股; 丙方出资人民币***元,认购新增股份***万股; 丁方出资人民币***元,认购新增股份***万股; 戊方出资人民币***元,认购新增股份***万股。
3.2在本协议书生效后,增资认购股东须在本协议第4.1条规定的时间缴清所认缴的出资。
3.3增加注册资本后,目标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万(¥0,000.00)万元,股本总额变更为 (000)股,其股东及股本结构变更情况如下表所列示:单位:万股
3.4本协议书生效日至增资认购行为生效日,目标公司现有股东应确保目标公司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
3.5目标公司所属的资产:
多人合伙股东协议书 合伙开公司股东协议书篇三
合同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发起人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鉴于:
1、乙方是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力、承担民事责任。 xxx中医养生中心(以下简称“xxx项目”)是乙方发起设立的投资项目,乙 方对xxx项目的前期创意、融资、运营公司的注册及后期运营管理全权负责。
2、甲方已经详细了解与xxx项目有关的信息和事宜,完全认同xxx项目的 价值理念、运营模式及利润分配机制。甲方愿意在本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章程、 承诺的约束下,参与xxx项目的投资。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自愿、平等、公正、诚实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 参与认购xxx项目股权协议如下,以昭信守:
甲、乙双方同意以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促进项目发展,在长期的合作中以推 广健康生活理念和利益共享为目的。
xxx项目拟投资490万元(人民币大写:肆佰玖拾万元整)。 拾万元每股,拾股起投。
甲方以现金方式认购万元 (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甲方于年月日之前,将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认购资金一次性缴存于本协议
第五条所列示的账户内。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甲方应在完成缴款后的 3 日之内,向乙方出具电子汇款收据,乙方签字确认后,回传至甲方。
1、甲方在签订此协议时,已知悉认购股权的行为所带来的风险和损益。
2、甲方用于认购股权的资金来源合法、正当。
3、遵守乙方关于认购股权的条件和要求,积极配合乙方完成创意xxx的投 资及运营活动。
4、若甲方原因致使股权认购及设立登记手续无法完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1、对于甲方缴付的股权认购资金,除作为注册资本缴存于拟设公司的账户外,不得随意动用。
2、在本次认购股权的资金全部到位后的60个工作日内召开股东会、制定公司章程、选举公司执行董事和监事、聘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负责人、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等。
3、由于乙方的原因致使股权认购及设立登记手续无法完成的,乙方应全额退还甲方的认购款,并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甲方利息(自甲方付款之日起计算)。
4、公司成立一年后,甲方有权将股权转让他人,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5、第一个经营年度完成时,如有亏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原价购买期初股权或由乙方补亏。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履行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意一方均可向有管 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1、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2、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3、乙方项目详细计划书。
多人合伙股东协议书 合伙开公司股东协议书篇四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____(以下简称企业)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第二条企业名称为:_________。
第三条企业住所为:_________。
第四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第五条企业是依照<企业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企业。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企业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整(rmb_________)。
第七条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第八条企业的经营宗旨:_________。
第九条企业经营范围是:_________。
第一节股东
第十条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企业股东。企业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一条企业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企业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企业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企业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企业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企业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企业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企业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企业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企业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企业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股东会
第十五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企业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企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企业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企业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企业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企业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企业形式及修改企业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每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一节董事
第二十一条企业董事为自然人。
第二十二条<企业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企业的董事。
第二十三条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业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企业利益。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企业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批准,不得同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企业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企业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企业财产;
(五)不得挪用企业资金,或擅自将企业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企业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企业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企业资产为企业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企业秘密。
第二十五条未经企业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企业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二十六条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二十七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二十八条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企业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条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企业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企业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 的长短,以及与企业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三十条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企业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企业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三十二条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企业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企业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三十四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企业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企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企业合并、分立、变更企业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企业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企业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企业合同方案;
(十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五条董事会应当聘请经验丰富的,在高新技术领域内有造诣的技术专家及其他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辅助董事会进行对管理层递交投资项目的决策。企业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以不超过企业总资产80%的资金进行投资,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或决定罢免。
第三十七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企业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企业利益的特别处理权,并在事后向企业董事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九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或监事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第四十一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四十二条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须在赞成、反对或弃权项中选择一项举手投票。董事会作出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书面或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四十五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四十六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企业档案保存,保留期限为五十年。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所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条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企业合同,致使企业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企业负赔偿责任。但由会议记录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四十九条企业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企业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条<企业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企业的总经理。
第五十一条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五十二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企业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企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企业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企业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企业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企业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企业合同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三条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五十四条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企业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企业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过企业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贷款与担保。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企业总资产50%(含5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企业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
第五十五条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五十六条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企业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五十七条企业设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方式及成员的产生由股东会另行通过决议。
第五十八条<企业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企业的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十九条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十条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应由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六十一条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合同第四章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六十二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六十三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企业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企业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企业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企业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十四条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企业承担。
第六十五条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一章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企业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六十七条
企业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企业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企业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企业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六十八条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企业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六十九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企业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七十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条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七十二条清算组在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三条企业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企业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企业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企业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七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七十五条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六条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注销企业登记,并公告企业终止。
第七十七条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企业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企业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八条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第七十九条本合同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多人合伙股东协议书 合伙开公司股东协议书篇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由________提议建立,以________为主要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参股,四方共同组建。 股东一:________ 股东二:________股东三:________ 股东四:________ (依次排列) 根据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会议的一致通过的决议,确定全体股东以兹遵守对公司具体合作事项如下:
一.股东及其出资入股:
股东一:________,现金出资人民币___万元,是主要股东,以合作公司法人的名义参与经营;
股东二:________,现金出资人民币____万元,是主要股东,以合作公司法人代表的名义参与经营;
股东三:________,现金出资人民币____万元,是主要股东,以合作公司法人代表的名义参与经营;
股东四:________,无现金出资,实物出资__万元,以提供公司市场需要的实际技术及相关服务管理参与经营管理;
现金出资的资金用于公司的经营开支,包括租赁和装修办公场所、购买办公设备、开支办公费用、员工工资等等。今后公司如需增资等重大事项均有全体股东开会决定。
二.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一)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 参加股东会并享有平等表决权;
2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 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
4 按照比例分取红利;
5 优先购买公司所增的注册资本或其他股东依法转让的股份;
6 公司终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7 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复制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议 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8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权利。
(二) 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1 遵守公司章程、遵纪守法;
2 严格遵守合作条款,按期交纳所认缴的出资和提供市场需要的实际技术及相关管理服务;
3 依其按占有公司股份承担公司债务;
4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依法成立后,股东不得随意退股;
5 不得从事或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
6 无合法理由不得干预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
7 保守公司秘密;
8 《公司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股东大会
(一)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 选举和更换董事;
3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4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 对公司合并、分立、改变经营范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二)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清算、变更公司形式、修改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等重大事务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对于以上所列事务外的一般事务,实行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四.利润分配方式和其他事项
1、每个自然年度为一个经营周期,每个营业周期届满后,1-2个月内进行周期结算。
2、每个营业周期满后,公司财务人员将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汇总,结算完毕后,将财务报表报公司股东会批准。根据批准的财务报表制定红利分配报告,经股东会同意后,按纯利润实施红利分配。所谓纯利润是指总营业额减去开支和税收后所得的部分。
3、法定公积金:利润的10%为法定公积金
4、分红的本金:去除法定公积金后的利润。
5、合作公司的合作股东不提取劳动报酬。经营收益在除去现金出资
成本和经营成本后的利润部分每次均按照________占:____%、________占:____%、________占:___%、________占:___%的比例分红。
五.其他事项
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全体股东另行协商,制定补充协议 本协议签定于________年__月__日,一式五份,每位股东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全体股东签字后由公司盖章即可生效。
多人合伙股东协议书 合伙开公司股东协议书篇六
甲方:(网吧所有人,管理决策人。)
乙方:(网吧入股人,共同经营人。)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入股出资___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网吧的名称,经营场所位于。
二、经营范围:。
三、甲、乙双方的姓名
1、甲方:
2、乙方:
四、经营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出资方式及数额
1、甲方以(网吧营业执照和20台电脑)出资,折合人民币元;
2、乙方以(20台电脑)出资,折合人民币元;(乙方给予甲方(壹万伍仟元整)做为入股保证金。以保证在经营期限内不退股,待经营期限届满乙方退出股份时矛以返还。)
3、甲、乙双方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元。网吧经营期间双方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示分割。
六、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网吧一般在____________进行财务结算,甲方按_______分取利润或分担亏损;乙方按______分取利润或分担亏损;(未经协商同意单方面造成损失由个人按实际损失承担)
七、退股
入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入股人可以退股:
1、经营期限届满,乙方不愿继续经营;
2、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
3、经营期限届满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退股;
4、甲,乙双方发生难于再继续股份经营时可以退股。
5、乙方退股需提前__月告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退股。
6、未经甲方同意而自行退股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解散与清算
网吧股份经营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1、经营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愿继续经营的;
2、甲,乙双方决定解散;
3、经营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4、双方解散后,企业应当依法进行结算。
5、经营终止后,甲,乙双方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九、经营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双方出资多少,先以双方共同财产偿还,双方财产不足清偿部分,由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份,自双方签名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多人合伙股东协议书 合伙开公司股东协议书篇七
甲方:_______
地址:_______
电话:_______
乙方:_______
地址:_______
电话: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合作经营_________饭店、明确合作各方的权利与责任事宜,特订立以下协议条款共同执行。
1、乙方投资人民币_______万元参股_________饭店合作经营成为股东,占有店里_______%股份。
2、甲方为饭店所有者,占股_____%。
1、乙方需来店里上班并参加管理,如不能来店里上班需承担一名店员每月的工资。
2、合作期间除特殊情况外双方无权给熟人免单,否则对方有权提出终止协议,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另一方负责
3、店内事务主要由甲方管理,乙方协从经营管理。
4、购买设备、扩大经营等重大事项需经双方共同协商。
1、合作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_年内乙方不得撤股,否则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_______年到期后双方没有异议协议延续执行
2、试营业_______个月,试营业期间如有盈利按股份分红,为了保证乙方的投资不受损失,试营业期间乙方有权提出不合作,但参股资金要_______年期满后才能退还,如有亏损全由甲方承担。
1、所得利润根据双方所占的股权比例分成,其中甲方占股权分成_______%,乙方占股权分成_______%。
2、经营中的亏损由双方共担。
3、合作账目公开,一年分红一次。
4、如果店内需增加设备等,双方按股份比例出资。
1、如乙方提出不合作之日起,甲方应以银行同期活期利息支付乙方的投资款。
2、如遇到政府拆迁,或其它不可预测的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按股份承担。
3、如经营发展,甲方开新店,乙方有优先投资权。
4、不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决定。
5、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份,具有法律效应。
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甲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多人合伙股东协议书 合伙开公司股东协议书篇八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商量,就投资设立_________(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_________
2、经营范围:_________
3、注册资本:_________
4、法定地址:_________
5、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___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乙方以___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丙方以___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丁方以___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三、其它约定
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4、本协议自各股东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份,各方股东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盖章)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丁方(盖章)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多人合伙股东协议书 合伙开公司股东协议书篇九
甲方:丙方:
住址:住址: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乙方:住址: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资设立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_____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
4、注册资本:_____元
5、经营范围:__________,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_____元,
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_____元
(1)甲方出资_____元,占启动资金的。
(2)乙方出资_____元,占启动资金的。
(3)丙方出资_____元,占启动资金的。
(4)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5)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丙三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6)甲、乙、丙三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_____元
(1)甲乙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__;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__;
(3)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__;
(4)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5)甲、乙、丙三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_____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_____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丙三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丙三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丙三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
5、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帐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丙三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_____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_____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
若增加第四方入股的,第四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_____日内补足,
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
3、本协议约定公司持股本人参于公司业务及财务各事项,非持股本人不得插手干预,若有违反对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丙方(签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
多人合伙股东协议书 合伙开公司股东协议书篇十
甲方(实际股东):
乙方(名义股东):
甲、乙双方约定,保持甲方向广州a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的投资不变,乙方则作为名义股东登记于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之中。公司的法定地址为:广州市x区x路x房。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肆仟万元,其中以乙方名义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中登记的出资额为叁仟陆佰万元,占投资比例90%,该项出资全部由甲方实际投入,乙方并不实际出资。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公司中的权利义务,保障隐名股东的权利,经双方友好协商,兹签订该隐名股东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乙方的名义出资叁仟陆佰万元全部由甲方实际出资,已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证明,乙方并不实际出资。
第二条甲方享有完全的公司管理参与权、股息和其他股份财产权益,并承担投资风险。乙方不享有公司管理参与权,也不享有股息及其他股份财产权益的分配,不承担投资风险。
第三条乙方作为显名股东作如下承诺: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单方面转让、出质股权,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刑事与民事责任。
第四条乙方应向公司及其他股东披露甲方及本协议的存在,使公司认可甲方的实际股东身份行并使权利。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利益分配方式:甲方享受公司全部股东权益,乙方不享受股东权益。
第六条若公司与第三人出现纠纷时,由甲方承担实际的股东责任,乙方不承担实际股东责任。
第七条乙方应积极配合办理公司登记及其他法定的相关手续,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八条如由于乙方的债务纠纷,而导致其名下的股权被他人通过司法途径强制处分时,乙方须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可预见的间接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九条乙方对此协议负有保密义务。除经甲方同意或本协议约定外,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乙方不得利用显名股东身份谋取私利,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侵占公司财产和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刑事与民事责任。
第十一条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由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系乙方之妻,对本协议全部内容及含义均已知悉,确认乙方对合道路公司并未实际出资。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多人合伙股东协议书 合伙开公司股东协议书篇十一
委托人(甲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家庭地址)
受托人(乙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家庭地址)
甲方投资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考虑公司设立和日后经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公司名义上的经理,并担任名义上法定代表人。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实际出资人,甲方实际拥有公司100%的股权和经营管理权,公司全部证照、公章、财务章、乙方作为法定代表人的签名章,都由甲方保管使用,甲方实际享受公司全部控制权。
第二条 甲方是公司的实际经理及法定代表人,只是委托乙方作为公司的名
义上的经理和法定代表人,以乙方的名义作为经理及法定代表人对外开展业务。
第三条 乙方作为公司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股东,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不承担股东义务。
第四条 乙方同意接受该委托事项、知悉并同意公司全部经营管理权和实际所有权都为甲方享有。乙方所拥有的公司经理、法定代表人以及其他职务都只具有形式作用,乙方不因此而享有公司的实际管理权。
第五条 本协议委托关系成立后,甲方不需向乙方支付相应对价。乙方本系甲方的职工,依法与甲方实际经营控制的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享有劳动法所规定的相关职工权益,除此之外不再因该委托关系享有任何额外的报酬。
第六条 本协议的委托期限为不固定期限,甲方可以要求随时撤消该委托,甲方撤销该委托的通知发出即生效,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所涉及的全部手续。
第七条 为方便日常事务的操作,公司的设立和变更以及其它一系列的登记手续工作直接由甲方办理,乙方应予以配合。
第八条 乙方承诺在公司实际经营过程中,按照包括保监会、外经委、工商、税务、质检、银行等相关部门规定,应由经理、法定代表人出席或出面办理的各种手续(书面或现场)时,乙方应当积极配合。
第九条 甲方根据未来实际经营的需要,自行决定是否对公司增加投资。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增资所产生的相关变更登记手续,乙方应于积极配合。
第十条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特别委托授权,不得以公司名义签订任何协议或从事任何活动。否则视为乙方侵犯公司及甲方利益,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若乙方的行为构成刑事犯罪,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本协议的内容及相关事宜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即使在协议履行完毕或终止后,双方仍旧有保护本协议信息不被他人知晓的义务。
第十二条 双方违反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的约定,均视为违约。守约方可以自行解除本协议,违约方应承担给守约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同时承担三十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多人合伙股东协议书 合伙开公司股东协议书篇十二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平等、诚信、协作、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特立此协议。甲乙双方均按以下条款,执行职责,履行义务。
甲方于 年 月 日独立投资于大庆市让胡路区北方市场 号一家餐厅。营业面积 平方米,店名,地理位置优越,发展潜力巨大,升值空间无限。
由于甲方发展需要并应乙方诚恳请求。经双方同意,甲方授权乙方入股本店。
入股方式:
1、甲方投资 元总资产,资产拥有权、转让权、决策权的一切权限始终归甲方所有。
2、甲方投资 元总资产为原始股(已签订合约当日为准)共计
股。乙方加入不列入原始股,依入股基数为投资风险股,原始股始终归甲方所有,投资股只能作为投资可与甲方分享纯利润分红不享有资产占有权。
3、乙方一次性投资交纳投资股股金 元给甲方授权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为甲方投资股股东,乙方在此期间可享受与甲方每月纯利润 %分红。享受相应权益、承担相应义务、同时承担股东责任。股金甲方将永远不返还予乙方。
4、乙方在享有此期间纯利润 %分红同时必须承担每笔店内后期投入流动资金 %(如:店内重大活动、基础建设、等一切相关费用)
5、入股协议期间股东相应权益:可享有每月纯利润分红,享受纯利润分红同时可享受独立业绩提成,经甲方授权可享有对店内的管理权及监督权,经甲方授权同意后可享有对店内的执行权和日常工作处理权,对甲方有监督、建议权。
6、入股协议期间股东的相应义务: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协助店内落实各项措施。全力保障店内正常运营,完全配合甲方执行工作,每月账务有甲方保管、监管。每月核单后签字分红。
7、红利分配:每 月 日为红利分配日,每月总营业额扣除所有相应费用,在扣除(折旧费以三年计算总则)是当月纯利润。
8、禁止行为:乙方不得在入股期间与任何个人或团队在本店周边5公里范围做与甲方业务相竞争工作,乙方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活动。
9、违约责任:乙方应按本协议规定及时支付流动资金,若指定时间内资金不到位,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对其损失进行赔偿或以减少其持股比例赔偿。
10、其他事项:本协议到期日前半年甲乙双方必须决定是否合作事宜,作出书面建议。本协议期满后不影响双方以存劳动关系。本协议为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上规定若有修正,按甲乙双方同意后修改。
其他约定: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公证人签名:
年 月 日
多人合伙股东协议书 合伙开公司股东协议书篇十三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第一条 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明确公司各股东的合法权益和相互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协议书 股东协议范本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第一条 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明确公司各股东的合法权益和相互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协议书。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 。本公司是企业法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 公司住所地为:
第四条 公司宗旨:充分发挥企业的优势,面向国内外市场,积极开展多元化经营,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五十万元。
第七条 各方一致商定出资比例以及出资方式为:
甲方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万元;
乙方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万元;
丙方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万元;
丁方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万元。
第八条 全体股东在本协议签字后 天内,必须按协议办理认缴出资的手续,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认缴手续完结后,其入股资产和出资归公司所有。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 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 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和监事;
(四) 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 优先购买公司所增的注册资本或其他股东依法转让的 股份;
(六) 公司终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七) 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复制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八)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权利;
第十条 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 遵守公司章程、遵纪守法;
(二) 按期交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 依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四)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依法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五) 不得从事或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
(六) 无合法理由不得干预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
(七) 保守公司秘密。
(八) 《公司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 对公司合并、分立、改变经营范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 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甲方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每一元人民币为一个表决权。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清算、变更公司形式、修改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等重大事务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对于以上所列事务外的一般事务,实行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按本协议规定按时召开。
临时会议可以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监事提议召开。但应当于会议召开 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行使委托书载明的权利。
股东经通知后既不参加股东会又没有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表决权。
如有恶意或明显故意不通知部分股东而召开股东会,致使部分股东未能参加股东会时,该次股东会所作决议无效,应重新对所议事项进行表决。
第十五条 股东会应对所议事项制作书面决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决议上签名。会议记录和书面决议应妥善保存。
第十六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甲方担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日常经营支出 元以上均需要董事长签字批准。
公司不设立副董事长。
第十七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董事长缺任时,由董事长指定的董事代行董事长的职权。
董事会对所议事项实行三分之二多数成员通过原则。
董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有重大事项,也可随时召开。
第十八条 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应于 日前通知董事、总经理、监事,如遇紧急情况,可提前 小时通知,如上述人员经两次以上通知且推迟一次会议时间后仍不参加会议,视为自动放弃相应权利,董事会所作决议有效。
董事会会议应制作会议纪要和董事会决议,参加会议人员均应签字。
第十九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 制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清算方案;
(八)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配置;
(九) 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宜。
(十)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 制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和说明
(十二) 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时,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并在适当时候及时向股东会报告。
第二十条 公司设监事一人,由乙方担任公司监事。
第二十一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及经理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当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有违反公司法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以对其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由丙方担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具体经营活动,行使下列职权:
(一)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 主持公司的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
(三) 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五) 拟定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六) 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人员
(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八) 决定正常经营所需的财务开支(如单次或一定期限累计超过必要的额度,由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决定开支)
(九)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三条 公司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投资,但可依法转让出资。
第二十四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自或部分出资。
第二十五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六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第二十八条 公司允许按照《公司法》规定增加股东人数,但应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第二十九条 增加股东的程序、出资额、出资折算比例等具体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制定方案,交由股东会表决通过。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第三十条 公司依法建立财会制度。具体制度由执行董事或董事会提出方案,报股东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二条 利润分配是指公司在支出各项费用,依法纳税并提取三金后的纯利润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红,股东的投资逐年以利润分配的方式进行回收,股东不得随意撤回投资。
第三十三条 公司注册成立前各股东所花的开办费用计入股东的出资额,股东足额认缴出资的公司依法注册成立后,各项开支计入公司费用,从公司注册资金中支出,股东个人不再承担公司支出费用,股东用于公司正常经营所花的实际费用由公司予以报销。
第三十四条 利润分配每个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如公司经营亏损,则依法进行亏损弥补。
第三十五条 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由董事长于每年 月 日之前送交各股东,如有亏损,应作亏损原因的详细书面说明。
第三十六条 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包括下列财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 资产负债表
(二) 损益表
(三) 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 现金流量表
(五) 财务状况说明书
(六) 债权债务清单,包括发生时间、履行期限、数额、发生原因等项内容;
(七) 亏损原因说明书。
第三十七条 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第三十八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 年,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九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 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 股东会议决定解散
(三) 因公司合并、分立、被收购兼并、分立时解散
(四)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五) 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六)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企业组建后连续 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时,经股东会同意,可宣告公司终止并进行清算。
(七) 其他法定事由。
第四十条 公司解散时,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四十一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公司法》规定的各项职权,并按《公司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四十二条 股东之间出现争议应该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 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 因任何股东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 履行时,除应赔偿公司的实际损失外,守约股东都有权要求其依照本协议第九章的规定将股份转让。
第四十四条 本协议经股东共同协商订立,股东均应在协议上签字或盖章,自公司依法核准注册成立之日生效。
第四十五条 本协议未规定的事项,适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或可由订立协议的全体股东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对本协议作补充。补充协议必须交审批部门备案。
第四十六条 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原则所制定的公司章程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全体股东均应遵守。
第四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各股东一份,如增加股东,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另两份由见证人留存 。
多人合伙股东协议书 合伙开公司股东协议书篇十四
隐名投资人(实际股东,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显名投资人(名义股东,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年月日设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万元。乙方于年月日收购该公司45%(百分之四十五)的股权,并已完成实际出资义务。现就乙方将其在有限公司中股权部分转让给甲方,由甲方成为有限公司隐名股东一事,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有限公司的权利义务,保障隐名股东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在公司的实际出资额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乙方收购该公司股权时实际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占有45%的股份。
第二条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方式
乙方将其占公司10%的股权以人民币万元转让给甲方,即乙方向甲方转让股权后实际占公司股权变更为35%,甲方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天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银行转账方式分次(或一次)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甲方对公司股份的认购出资,交由乙方以乙方名义在公司投资。
第四条责任承担与利益分配
乙方保证对其拟转给甲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乙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乙方为公司显名股东,载入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其他公司或工商登记资料。甲乙双方均以自己的实际出资通过乙方向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如乙方先向公司承担责任后,其有权向甲方追偿应由甲方承担的相应份额。乙方以其名下在公司的投资比例取得的盈余分配和承担的风险及亏损,按甲、乙双方在投资总额中的比例分配。甲乙双方在公司的增资扩股、配股权,按甲乙双方在投资总额中的比例享有,但需以乙方名义与公司产生法律关系。
第五条股权转让
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时,甲方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乙方须配合甲方实现该优先受让权。
乙方转让股权全部的,由甲、乙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产生新的显名投资人的名义,按公司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在公司办理股权转让手续,新的显名投资人为公司名义股东。
第六条权利限制
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能单方面转让、出质股权,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刑事与民事责任。
如由于乙方的债务纠纷,导致其名下的股权被他人通过司法途径强制处分时,乙方必须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七条保密条款
乙方对此协议负有保密义务。非经甲方同意或本协议约定外,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甲方一切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竞业禁止
乙方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谋取私利,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侵占公司财产和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刑事和民事责任。
第九条费用负担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公证、审计、律师见证、工商变更等),由双方承担。
第十条协议的终止
经双方友好协商,可以终止本协议,但须双方签订书面终止协议方能终止协议。
第十一条其他条款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摁手印即生效。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多人合伙股东协议书 合伙开公司股东协议书篇十五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年【】月【】日在xxx市签订: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丙方: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甲方、乙方、丙方合称"各方"。
鉴于:
(1) 各方共同认同甲方、乙方、丙方为公司创业合伙人,各方之间理应具有同等的合伙人地位;
(2) 为设立公司,并让各方分享公司的成长收益,各方拟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分配公司股权。各方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将会随公司未来增资或减资行为做相应调整,
因此,各方友好协商确定协议条款如下:
1. 经过协商,各方同意在公司注册后,各方的出资及占股比例等信息如下:
2. 对于上述工商登记信息,本协议各方确认的内部约定如下:
2.1 关于股权比例确定的依据:
2.1.1 是否综合考虑了实际控制人、资金、技术等问题。
2.2 关于各方实际出资金额之安排:
2.2.1 是否考虑了非货币出资、资本公积金等问题。
2.2.2 资金筹措说明:
2.3 实际控制人的'确定:
2.4 实际控制的确保手段:
2.5 关于预设期权池的说明:
2.5.1 各方按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提取出资组成"合伙人股权激励期权池",该股权激励期权池拥有出资额为【 】万元(占公司全部股权的【 】%),专项用于向待引进的合伙人分配股权。
2.5.2 各方按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提取出资组成"员工股权激励期权池",该股权激励期权池拥有出资额为【 】万元(占公司全部股权的【 】%),,专项用于向待激励的员工分配股权。
2.5.3 各方同意签订期权池协议,约定各方配合设立期权池的义务。主要内容是甲方同意代持该两项期权池的股权,各方按照约定向甲方出让相应的出资额。甲方负责按照各方共同确认的期权实施方案配合实施。
2.5.4 对于甲方代持的期权池股权,在相应股权未分配之前,由各贡献方按照各自贡献出资比例享有分红收益,并由甲方获得后按照该原则进行二次分配,但投票权归【 】行使。
2.6 如存在股东间代持,则代持情况及 权利和义务约定如下:
2.7 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后,公司实际股权权益情况如下表:
1. 各方按第一条2.2及2.3的约定获得公司的股息红利及相应的其他现金收益权。
2. 表决权
2.1 由于甲方替丙方各方代持股权,因此甲方与丙方各方之间达成一致行动协议如下:
各方的承诺和保证
(1)各方具有订立及履行本协议的权利与能力。
(2)各方的出资资金来源合法,且有充分的资金及时缴付本协议所述的价款。
(3)各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及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合同的规定。
基于各方同意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会持续服务于公司,各方以其在退出事件之前的服务获得公司相应股权。据此,各方同意自公司设立日起,即对各方享有的股权根据本协议第二章的规定进行相应权利限制。
在本协议中,"退出事件"是指:
(1)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2)公司申请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3)全体股东出售公司全部股权;
(4)公司出售其全部资产;
(5)公司被依法解散或清算。
1.为保证创始人团队及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各方在本协议约定及工商登记的股权均为限制性股权,自本协议签署并生效之日起【 】年后成熟。
2.无论股权是否成熟,股东仍享有股东的分红权、表决权及其他相关股东权利,但非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除了本协议另有约定之外,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股权处分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让、设定他项权、接受任何形式或内容的约束等。
3.如果公司发生本协议第四条约定退出事件任意之一项,则在退出事件发生之日起,在符合本协议其他规定的情况下,各方所有未成熟标的股权均立即成熟。
4.若发生本协议第四条的退出事件,则各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售其所持有的标的股权,若发生本协议第四条退出事件以外的其他事件,则有权根据其届时在公司中持有的,按照本协议约定已成熟的股权比例享有相应收益分配权。
(一)因过错导致的回购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任何一方出现下述任何过错行为之一的,其他方有权按照届时持有实缴出资之比例,以法律许可的最低价格,如1元人民币,回购过错方所持有的全部股权权益(包括:【 】),且该过错方于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该等回购。当无过错方提出书面回购要约后,过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进行拒绝,或寻求任何规避相应义务的借口或救济手段。无过错方应按照参加回购方的届时所持实缴出资比例行使回购权。
该等过错行为包括:
(1)严重违反保密或非竞争协议的约定;
(2) 严重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导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3)触犯刑法导致受到刑事处罚的;
(4)未履行劳动合同或未履行承诺的服务或贡献的;
(5)其他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终止劳动关系导致的回购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如一方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或者服务关系的,包括但不限于该方主动离职,该方与公司协商终止劳动或服务关系,或该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义务,则其他方有权按照届时持有的实缴出资之比例,以如下约定之价格或方式行使回购权:回购价格及回购标的具体约定如下:
(1) 对于该方尚未成熟的权益及授予的未行权的权益(该等权益包括【 约定权益范围 】),自关系终止之日起,该方不再享有任何权利。其他方有权回购该方所持有的未成熟的股权或其他任何权益,且该方于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该等回购。当收购方提出书面回购要约后,该方不得【增加表述,目的是强化回购条款得以实际履行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加强违约成本】。收购方应按照【 约定各方之间实施的方法 】行使回购权。
(2) 对于该方已成熟的权益或已经享有的权益(该等权益包括【 约定权益范围 】),其他方有权回购该方所持有的任何权益,且该方于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该等回购。当收购方提出书面回购要约后,该方不得【增加表述,目的是强化回购条款得以实际履行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加强违约成本 】。收购方应按照【 约定各方之间实施的方法 】行使回购权。价格约定如下:
a. 尚未获得融资前,回购价格为: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该方实缴出资额/届时公司所有股东实缴出资额+央行公布当期一年期存款定期利息×【】(系数)。
b. 若已获得融资,回购价格为:股权对应的公司最近一轮投后融资估值的【 】%(计算公式:最近一轮投后融资估值×股权×【 】%)。
(一) 限制转让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或公司获得投资机构或其他类型的投资人的融资额度达【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预估】万元之前,除非股东会另行决定,各方不得向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它任何方式,对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
(二) 优先受让权
在满足本协议约定的转让限制的前提下,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如果一方向他方(包含本协议的其他方及任何第三方)转让股权,该方应提前通知其他方。在同等条件下,其他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控股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其他方有权以与第三方的同等条件优先购买全部或部分拟转让的股权,如其他方同时行使优先共购买权的,则按比例购买拟转让股权。
(一) 竞业禁止
各方承诺,其在本协议签订后至离职后两(2)年内,非经其他股东一致书面同意,不得到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参与、经营、投资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
(二) 禁止劝诱
各方承诺,非经公司书面同意,各方不会直接或间接聘用公司的员工,并促使其关联方不会从事前述行为。
在公司存续期间需要增资或减资得以继续发展的,各方按照第一条所列股权比例增资或减资。
各方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存在与内容。各方的保密义务不受本协议终止或失效的影响。
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修订或对某条款的放弃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本协议各方签字方才生效。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除该无效或不可执行条款以外的所有其他条款均各自独立,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具有可执行性。
如果本协议与公司章程等其他公司文件不一致或相冲突,本协议效力应被优先使用。
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的规定未能向股权回购方或权利行使方转让全部或部分权益或配合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则违约方应向其他守约方承担人民币【 可以用约定较大金额的方式加重违约责任,或约定其他方式 】万元的违约责任。不论实际经济损失如何确定,违约方均承认该等违约行为会给公司和其他股东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该损失金额与本条款约定之违约金金额相若,即违约方不得以违约金过高为由主张调整违约金金额。如果股权回购方或公司因此有其他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全额赔偿股权回购方或公司的其他任何损失。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其他约定的,违约方应对其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而向其他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由一方发送给其他方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传真、电子邮件),并按照下列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送达至被通知人,并注明下列各联系人的姓名方构成一个有效的通知。
甲方: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乙方: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丙方1: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丙方2: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丙方3: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若任何一方的上述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发生变化(以下简称"变动方"),变动方应当在该变更发生后的七(7)日内通知其他方。变动方未按约定及时通知的,变动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及损失。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起草并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
本协议一式【】份,各方各持一份,一份由公司存档,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 】有限公司股东协议》之签字部分)
甲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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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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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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