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保利车位销售合同 车位售卖合同(3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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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车位销售合同 车位售卖合同篇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方便乙方在__________停放车辆,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地下停车位。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汽车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_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汽车车位。
二、甲、乙双方同意将第一条商定的汽车车位一次性定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
(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三、车位的销售特征为:[现售车位]/[预售车位]
四、乙方在签订本合约三天内一次性付清汽车位使用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凭缴费清单领取汽车位使用卡,取得使用权。
如在约定时间内未付清全部使用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________%的违约金。
五、乙方所购的上述车位作为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任意改变该汽车位的性质、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若有损坏或由此产生事故,乙方除应负担恢复原状费用外,还应赔偿造成他人的损失并承担后果。
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公约及车位管理制度,且交纳相应管理费用。
六、乙方使用汽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
七、乙方所受让的地下车位按有关规定,无法办理产权证、土地证手续,但享有与所购房屋土地同等年限的使用权(不享有土地使用权);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库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八、甲方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乙方汽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九、甲方有权先期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对地下车位进行管理服务,乙方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视为认可甲方之委托车位的管理方式。
十、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乙方享有转让、继承的权利,涉及相关手续的变更,乙方须书面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变更协议,并且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相关的手续费,手续费按原车位转让价款的千分之二收取。
十一、代政府收缴的物业维修专项基金在签订本转让合同时按政府有关规定由甲方向乙方收取。
十二、本合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十三、本合约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十四、本协议更改无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保利车位销售合同 车位售卖合同篇二
甲方(出卖方): 身份证号:
乙方(买受方): 身份证号:
甲方有座落于
并保证属于个人所用的合法财产,本人具有独立的处份权,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买卖这一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1.车位价款人民币 万元( )整,乙方在签订此协议时一次性支付。
2.双方在签订协议时未办理过户手续,因此乙方要求甲方协助办理车位过户手续时甲方负责有协助的义务。
3.虽然现在双方未办理更名过户手续,但该车位所有权双方同意转移给乙方,乙方对该车位享有完全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4.甲方在更名过户之前,不得再将对该车位进行处份(包括抵押、买卖),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义务(包括直接与间接损失)。
5.在乙方要求甲方办理过户时,甲方不得以车位升值或显失公平或其他理由要求解除合同。
6.在双方签订此协议后,因该车位产生的一切权益都归乙方所用,与甲方无关。
7.甲方应将与车位有关的一切证照交付给乙方,在乙方需以该车位设定权利义务时,甲方应予协助办理。
8.甲方法定车位手续证照下来时应第一时间交由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提请法院裁决。
9.此协议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证明人:
年 月 日
保利车位销售合同 车位售卖合同篇三
编号:
甲方(卖方):__
(买方):
楼盘名称:__
身份证号:
电话:__
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车位
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买受人购买的为为福森金蓝湾期区号,___号车位,面积约为___㎡,用途为车位;
二、车位按照个计算,该车位售价为人民币___元/个,(人民币大写:___万元整)。
三、该车位均未设定抵押。
四、买受人在签定本合同后5日内采取付款方式向出卖人支付车位的全部价款。
五、买受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1)逾期在15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15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0日内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1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扣除违约金后,出卖人无息退还买受人的已付款。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地址:淅川县二桥西福森金蓝湾联系地址:
六、出卖人应当乙方支付清全部车位价款五个工作日内向买受人交付该车位。
七、买受人同意委托出卖人代交下列第1、2、3、项税费,并在接收该车位的同时将上述税费交给出卖人。
(1)专项维修资金;
(2)契税;
(3)按照国家规定应缴纳的相关其他税收和费用。
八、买受人使用该车位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车位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否则甲方要求解除本合同,收回车位,乙方所交的车位款不予退还,给甲方及其他人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所有直接、间接损失。
买受人在使用该车位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并按照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九、该车位甲方不办理权属证。
十、乙方所交车位款不包括物业费等在使用时应当交纳的费用,使用该车位应当交纳物业费等费用时,乙方必须交纳,与甲方无关。
十一、买受人购买的本合同所述车位不得更换。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卖人贰份,买受人壹份。
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保利车位销售合同 车位售卖合同篇四
车位买卖协议
甲方(出卖方): 身份证号:
乙方(买受方): 身份证号:
甲方有座落于
并保证属于个人所用的合法财产,本人具有独立的处份权,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买卖这一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1.车位价款人民币 万元( )整,乙方在签订此协议时一次性支付。
2.双方在签订协议时未办理过户手续,因此乙方要求甲方协助办理车位过户手续时甲方负责有协助的义务。
3.虽然现在双方未办理更名过户手续,但该车位所有权双方同意转移给乙方,乙方对该车位享有完全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4.甲方在更名过户之前,不得再将对该车位进行处份(包括抵押、买卖),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义务(包括直接与间接损失)。
5.在乙方要求甲方办理过户时,甲方不得以车位升值或显失公平或其他理由要求解除合同。
6.在双方签订此协议后,因该车位产生的一切权益都归乙方所用,与甲方无关。
7.甲方应将与车位有关的一切证照交付给乙方,在乙方需以该车位设定权利义务时,甲方应予协助办理。
8.甲方法定车位手续证照下来时应第一时间交由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提请法院裁决。
9.此协议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证明人:
年 月 日
保利车位销售合同 车位售卖合同篇五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地下车位的使用权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位置及价格
乙方向甲方购买的____地下车位的使用权,该车位编号为_____,总价为_____人民币,大写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元)。
二、付款方式
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付清车位使用权款项。
三、该车位交付日期为:___年___月___日。
四、该地下车位设计为人防工程,乙方仅在和平时期享有与所购房屋具有同等年限的使用权。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如果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到期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应付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2、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约规定的期限将该车位交付乙方使用,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甲方代理人:乙方代理人: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保利车位销售合同 车位售卖合同篇六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为了方便乙方在_________地下停车场停放车辆,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地下停车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出售议:
一、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地下停车场车位,车位编号为_________号,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个。甲方保证乙方所认购的该车位使用面积不低于12m/个,甲方确保该车位权属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并享有合法的使用、收益的权利。
二、车位的使用权销售特征为:[现售车位]/[预售车位]
三、付款方式:[一次性]
1.一次付款: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即一次性付清该车位使用费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元整。 (此价格中不包含该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四、车位交付:乙方凭缴费清单和本协议正本及本人合法身份证件在物业交付时领取该车位使用卡,取得使用权。如在约定时间内未付清全部使用费,视乙方自动放弃对该车位的使用权属,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没收乙方已支付车位费,对该车位有处决权。
五、乙方所购的该车位作为车辆停泊专用,不得任意改变该车位的性质、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若有损坏或由此产生事故,乙方除应负担恢复原状费用外,还应赔偿造成他人的损失并承担后果。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规定及车位管理制度,且交纳相应管理费用。
六、乙方使用该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
七、乙方所受让的该地下车位按有关规定,无法办理产权证、土地证手续,使用年限与所购买的房屋使用年限一致;若国家法律政策对该地下车位使用权年限做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该地下停车位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八、甲方检修、维护管道等附属设施时,需借用乙方停车位的,乙方必须给予配合。
九、乙方签订本协议后,则视为认可甲方之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对该地下停车场进行管理服务。
十、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乙方享有转让、继承的权利,涉及相关手续的变更,乙方须书面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变更协议。
十一、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裁决。因解决本协议争议产生的费用,包括保全费、诉讼费、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十二、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效力等同。
十三、本协议更改无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利车位销售合同 车位售卖合同篇七
甲方(出卖人):
地址:
身份证号:
乙方(买受人):
地址:
身份证号:
经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车位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其名下位于 号车位出售给乙方。乙方所买上述车位仅作停车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二: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车位出售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整( 元),乙方在 年 月 日之前一次性付清。
三: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将上述车位交付乙方使用。
四、因该车位甲方与开发商所签合同明确不能办理产权证。如日后因本车位与开发商产权纠纷导致乙方损失,甲方不予负责;乙方所付甲方购车位款,甲方不予退还。如有可能办理产权证,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证及过户给乙方相关手续(产权归乙方所有),办理产权证及过户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该车位产权及使用权。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即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均应执行。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保利车位销售合同 车位售卖合同篇八
协议双方当事人:
出 卖 人: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买受人: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_合同法》、《_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地下机动车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 方式取得位于 编号为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规划用途为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了瑞玲翠园住宅小区地下机动车车位。
第二条 买受人所购机动车车位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机动车车位(其平面图见本协议附件一,车位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 【幢】 【层】 号车位。
第三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该车位价格按套计算,该套车位的价格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万元)。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一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在20xx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车位款。
2、其他方式:
第五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 日之内,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协议。出卖人解除协议的,买受人按应付款的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协议的,经出卖人同意,协议继续履行,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
第六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使用条件,并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机动车车位交付买受人使用。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协议或变更协议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3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无;
第七条 出卖人逾期交付车位的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将该车位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不超过 日,自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协议。买受人解除协议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协议通知到达之日起 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已付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协议的,协议继续履行,自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
第八条 交接。
车位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并签署车位交接单。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十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车位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车位发生产权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车位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二)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第十二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车位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第十三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二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五条 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协议连同附件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持有情况:出卖人 份,买受人 份。
第十七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利车位销售合同 车位售卖合同篇九
甲方(出售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购买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根据《_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
一、买受人所购的基本情况:
乙方所购车位(库)位于“名流时代广场”第 号单位。该车库套内面积约为 平方米。
二、计价方式与价款
双方约定按套计算该车位(库)总价款为(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_____元整。
三、付款方式
买受人须在签定本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即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_____元整。
四、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按有关规定,该车库经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条件,交付买受人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 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之十日内告之买受人的,如地震、水灾等;
2、 遭遇非技术所能解决的问题,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内告之买受人的;
3、 遭遇不能克服的客观原因,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内告之买受人的;
4、 经规划部门批准或设计单位同意的变更导致延期,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内告之买受人的;
五、出卖人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未能按规定时间交付使用,按以下方式处理;
1、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 逾期不超过三十日,自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 逾期超过三十日,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在三十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百分之二的总价款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六、 交接
车库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买受人在接到交房通知七日内办理结算和交房手续,否则按拖延天数按日向出卖人支付总房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和看管费。逾期三十天,出卖人有权按买受人违约而终止合同,买受人按房款的百分之二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该房另行出售。
七 、其他
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车位(库)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车位(库)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八 、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 提交黄岛仲裁委员会仲裁。
2、 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 、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卖人贰份,买受人贰份。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利车位销售合同 车位售卖合同篇十
甲方(车库出卖人):
电话:
乙方(车库买受人):
电话:
根据《_合同法》、《_城市房地产管理法》、《_拍卖法》、《_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通过公开拍卖竞得小区幢号车库,属结构。
二、乙方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大写: ),拍卖佣金(大写: )。
三、甲方统一办理《产权证》,车库面积以产权部门登记为准,办理费用由乙方支付。
四、甲方暂按小区物管费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车库物管费,即每平方建筑面积 元。
如遇调整物管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收取。
五、甲方对车库设施提供有偿维护、修理。
六、乙方在使用车库时,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不准将车库以经营用途使用;
2、不准将车库出售、租赁或以其它方式转让给小区以外的住户或单位使用;
3、乙方在购得车库后,应将停放的车辆牌照、车主姓名、车库编号在物管公司做统一登记;
4、禁止将车辆停放在车库以外的楼前、楼后及其他公共场地;
5、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性、刺激性物品,防火、防爆、防污染,不对小区住户产生不良影响;
6、在小区内应缓行,并注意行人车辆,如发生交通意外自行负责;小区内禁止鸣号,以免影响小区住户;
7、严格遵守物业管理条例及物管公司对小区管理的相关规定,自觉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乙方须与小区物管公司签订《车库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对违反以上规定行为,甲方授权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或处理。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
日期:
日期:
保利车位销售合同 车位售卖合同篇十一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出奥迪牌二手车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同意以人民币总金额:_________向甲方购买本协议所涉及的车辆所有权及其附属利益。双方签署协议后,甲方应向乙方移交本协议所涉及的车辆、所有随车文件,包括:机动车登记证、车辆行驶证、购置附加税证明、养路费证明及保险费证明等。
第二条:在甲方收到上述车款后,应将本协议所涉及之车辆完整的产权和使用权归属乙方,甲方放弃本协议所涉及之车辆的产权和使用权。
第三条:在办理车辆移交时,甲方需向乙方说明本协议所涉车辆的真实情况和记录,包括:积欠的交通违章罚款、车辆年检注册费和罚金。
第四条:乙方在签定协议后,甲方交付车辆给乙方,乙方将自己承担该车辆移交以后而产生的交通事故、车辆违章、纠纷及车辆损坏的责任。
第五条:双方同意本协议若有纠纷则受协议签定地人民法院管辖。
备注:过户费用由甲方承担,建议乙方将过户交易票金额开为实际购车金额,由此出现的任何问题与甲方无关。注明此车无涉水,无事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利车位销售合同 车位售卖合同篇十二
卖 方: (简称甲方)
买 方: (简称乙方)
根据《_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车位(库)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1、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坐落在武胜县烈面镇玲庐花园4幢1-7车库, 车库面积为平方米。
2、上述的交易价格为: 总价人民币:47500元整(大写:肆万柒仟伍佰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一性次支付人民币肆万柒仟伍佰元整(小写:47500元整)。
3、税费分担:定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4、甲方保证所售该套车位产权清楚,无纠纷,未设定任何他项权利。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6、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利车位销售合同 车位售卖合同篇十三
出卖人: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出卖给乙方车库的相关事项协议如下:
一、甲方出卖车库的位臵。甲方出卖给乙方的车库位于营山县城新民路银都小区a区地下附一层,编号为2号至15号和77号,共15个,(含所购车库进出口通道用房),总建筑面积约____平方米。(附图红线标示内)
二、车库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车库单价人民币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元。
三、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书后,乙方预付定金____元。余款乙方接收车库时一次性付清。
四、相关约定
1、甲方出卖给乙方的地下车库不办理产权登记,以甲、乙双方签订的本购买车库合同书和甲方出据的收款凭证为乙方购买甲方地下车库的永久有效依据,将来并不受物业持有人变更的影响。
2、甲方出卖给乙方的地下车库售前产权必须是属于甲方,且产权清晰,无债务抵押。若售后发生产权、经济纠纷均由甲方按合同书违约协定负全责。
3、乙方购买甲方的地下车库及为车库配套的过道物权和使用权永久归乙方所有,并与该小区地上建筑物享有同等的相关权力,今后若发生该地上建筑物附带地下车库拆迁改建,相关协商处臵,收益权利均归乙方所有。
4、地下车库公用设施及通道的使用权。乙方所购甲方地下车库含银都小区a区地下车库进出口通道共用使用权。地下车库进出口通道及相关配套设施为全体地下车库购买人共有,乙方同样享有永久的通行权力,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封闭、阻挠、改变用途和堆放杂物等影响乙方车辆通行的行为。
5、为了便于乙方对所购车库的管理和利用,甲方同意乙方根据自身停车需要,在所购车库进出口安装门栏,门栏以内的物业处臵权、使用权,由乙方自行策划、管理和维护。甲方不得干预。
五、车库交付条件。车库内四边墙壁和屋顶为搓沙抹平刮白,地面为豆石地面,护墙底部应做好排水沟。为乙方所购车库的进出口各安装卷帘门一扇,单独安装电表一只,通道安装照明5盏。甲方统一提供门岗和安装监控设备,消防设施等,并进行物业管理。
六、车库交付时间:______年___月____日。
七、违约责任。如一方违约,违约方除赔偿另一方总金额30%的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八、车库保修按照国家相关保修条例执行。物业管理费由乙方另行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利车位销售合同 车位售卖合同篇十四
卖方: (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
买方: (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
根据《_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车位(库)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坐落在___ 市 ___区 ___区 ),车位面积为 ___平米,( ___号)。
第二条上述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 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 ___元整(大写:___ 拾 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作为购买定金。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全额车位款(含定金)人民币___元整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款之日起 天内将交易的车位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保证各个部位功能完好,在交付当日将物业管理费,管理费.及其它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交纳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所需交纳的税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若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2.如甲方违约,应双倍返还乙方已付的定金,并承担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及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3.如乙方违约,所付定金不予退还,并承担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甲方保证所售该套车位产权清楚,无纠纷,未设定任何他项权利。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产权人壹份,乙方壹份,房地产部门壹份。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补充条款:
出卖方(甲方): 购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日期:
电 话: 电 话:
保利车位销售合同 车位售卖合同篇十五
卖 方: (简称甲方)
买 方: (简称乙方)
根据《_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车位(库)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1、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坐落在武胜县烈面镇玲庐花园4幢1-7车库, 车库面积为平方米。
2、上述的交易价格为: 总价人民币:47500元整(大写:肆万柒仟伍佰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一性次支付人民币肆万柒仟伍佰元整(小写:47500元整)。
3、税费分担:定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4、甲方保证所售该套车位产权清楚,无纠纷,未设定任何他项权利。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6、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保利车位销售合同 车位售卖合同篇十六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
根据《_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地下停车位的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
本次转让的车位位于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星雅俊园,编号为s098号地下停车位,车位面积以现有的房产证为准。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小区开发商划好车位分隔线;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与该车位土地证同等年限的所有权;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该小区地下停车位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位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三、付款方式及责任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位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位转让金。
2、甲方收到乙方车位转让金后,原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位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库。
3、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就车位物业管理费缴存办理移交手续。
四、该协议签署后甲方需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过户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在房产局办理车位房产证过户手续当天,甲方移交车位蓝牙卡。
五、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使用该停车位,须服从和遵守小区所在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并交纳相应的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六、生效条件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利车位销售合同 车位售卖合同篇十七
编号: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
楼盘名称: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车位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买受人购买的为______期______区______号车位,面积约为______平方米,用途为______;
二、车位按照个计算,该车位售价为人民币______元/个,(人民币大写:______元整)。
三、该车位均未设定抵押。
四、买受人在签定本合同后______日内采取付款方式向出卖人支付车位的全部价款。
五、买受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1)逾期在______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_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__日内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_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扣除违约金后,出卖人无息退还买受人的已付款。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地址: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
六、出卖人应当乙方支付清全部车位价款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买受人交付该车位。
七、买受人同意委托出卖人代交下列第______项税费,并在接收该车位的同时将上述税费交给出卖人。
(1)专项维修资金;
(2)契税;
(3)按照国家规定应缴纳的相关其他税收和费用。
八、买受人使用该车位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车位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否则甲方要求解除本合同,收回车位,乙方所交的车位款不予退还,给甲方及其他人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所有直接、间接损失。
买受人在使用该车位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并按照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九、该车位甲方不办理权属证。
十、乙方所交车位款不包括物业费等在使用时应当交纳的费用,使用该车位应当交纳物业费等费用时,乙方必须交纳,与甲方无关。
十一、买受人购买的本合同所述车位不得更换。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卖人贰份,买受人壹份。
出卖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保利车位销售合同 车位售卖合同篇十八
出卖方(甲方):
买受方(乙方):
甲方将其所有的车位出卖于乙方,现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1、甲方将位于大唐智能花园小区______号的车位卖于乙方。
2、车位的具体情况:
位置:
四邻:
面积:
产权方式为:
3、甲方出卖车位的价格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甲方。
4、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该车位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将该车位及所有手续交付乙方,并且提供身份证件、产权来源等相关证件由甲乙双方会同物业办理相关手续。
5、甲方保证买卖车位合法,不存在抵押等债务纠纷,否则视为甲方存在欺诈行为,应当承担双倍返还的法律责任。
6、在车位转移前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转移后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甲乙双方都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乙方延迟付款,应承担应付款项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甲方延迟交付车库将承担车库价格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8、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9、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11、合同附件:车位平面图
甲方(签字盖章):
物业单位(签字盖章):
日期: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
保利车位销售合同 车位售卖合同篇十九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_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规定,就甲方将“紫玉东方”项目的地下停车场车位使用权出让给乙方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该车位位于紫玉东方地下停车场号。
该车位使用权出让金额为______(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拾______仟元整,乙方应于签订合同时一次性缴纳合同价款______(人民币)(小写):______元整、(大写):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整。
甲方应在乙方付清全部车位款后,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该车位交付给乙方使用。
1、按合同约定收取车位款项。
2、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该地下车位。
3、甲方明确该地下车位无权属争议。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车位所有权后,在车位所依附的土地使用年限范围内,乙方享有该车位占有、使用、收益、转让的权利。
2、乙方在使用该地下车位时,不得妨碍或损害该地下车位的各种设施设备。
3、乙方应按停车场限高及甲方划定的停车线内停放车辆,由乙方的过错导致车辆受损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乙方所选定车位位于单元出入口位置的,乙方需按照规定停放车辆,并保证车辆停放安全,甲方不承担车辆停放管理责任。
5、乙方应按物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缴纳其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并享受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
6、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妨害、阻挠、干扰甲方及物业公司对车位公共设施和共有部分(如:进出停车场通道、通风管道、动力设备、照明、消防设施等)进行维修、保养和维护的工作。
7、乙方在转让其所购的紫玉东方号房屋,失去紫玉东方业主身份时,需将其所购车位一并转让给购房人或其他紫玉东方的业主,不得转让给非紫玉东方的业主。转让价款由双方自行协商,甲方不予干涉,但需将转让合同报甲方备案。
8、乙方如出租其车位,必须出租给紫玉东方的业主,并需将租赁合同报甲方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利车位销售合同 车位售卖合同篇二十
甲方(车库出卖人)xx省x房地产公司
电话:
乙方(车库买受人)
电话:
根据《_合同法》、《_城市房地产管理法》、《_拍卖法》、《_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通过公开拍卖竞得xx小区 幢 号车库,属 结构。
二、乙方按规定付清成交款 (大写: ),拍卖佣金 (大写: )
三、甲方统一办理《产权证》,车库面积以产权部门登记为准,办理费用由乙方支付。
四、甲方暂按小区物管费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车库物管费,即每平方建筑面积xx元。如遇调整物管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收取。
五、甲方对车库设施提供有偿维护、修理。
六、乙方在使用车库时,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不准将车库以经营用途使用;
2、不准将车库出售、租赁或以其它方式转让给xx小区以外的住户或单位使用;
3、乙方在购得车库后,应将停放的车辆牌照、车主姓名、车库编号在物管公司做统一登记;
4、禁止将车辆停放在车库以外的楼前、楼后及其他公共场地;
5、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性、刺激性物品,防火、防爆、防污染,不对小区住户产生不良影响;
6、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在小区内应缓行,并注意行人车辆,如发生交通意外自行负责;小区内禁止鸣号,以免影响小区住户;
7、严格遵守物业管理条例及物管公司对小区管理的相关规定,自觉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乙方须与小区物管公司签订《车库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违反以上规定行为,甲方授权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或处理。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xx省房地产公司 乙方:
代表:
日期: 日期:
保利车位销售合同 车位售卖合同篇二十一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经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车位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其名下位于_____小区_____楼_____号车位(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出售给乙方。
二、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车位出售价格为人民币_____元整,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全款。
风险告知:很多业主都认为买了车位之后就不再产生其他费用,其实,这是一个误区。即使我们买下了车位,还需要每个月缴纳一定的“车位管理费”。这笔费用每个小区收取不同,大概在几十至上百元不等。因此,在购买车位之前最好问清车位管理费的数额与缴纳方式,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三、甲方于签订协议之日,将该车位交付乙方使用。
四、乙方在购得车位后,对本车位享有所有权。本协议签订之日之前所产生的一切事项,仍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本协议签订之日后所产生的一切事项,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但因房产证抵押贷款所引起的一切事项仍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五、因车位没有单独办理房产证,今后乙方需办理相关产权证明需甲方协助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提供相关协助。
风险告知:将车位细则写入合同。业内人士指出,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购房者最好将车位细则写进合同。购房者在签订购房预售合同的时候,如果车位和房屋是一并购进的,购房者和开发商就车位的范围、车位号、预售面积、预售价款等情况在预售合同的补充条款中约定清楚,最好配有平面图。购房者如果是先买房再买车位的,则可与开发商另行签订合同,就上述详细事项都应有具体说明,并将合同另行备案。
六、甲、乙双方均应信守本协议,不得违约,若有违约,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证明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保利车位销售合同 车位售卖合同篇二十二
第一条兹为预售停车位事宜,双方制定本合约。
第二条停车位数量及价款
本契约总价款合计_________元整。
本契约停车位数量为_________位,价款如下:_________。
第三条付款方式
双方同意依付款明细表所列,买方于接获卖方书面缴款通知单七日内自行向卖方指定之缴纳地点或金融机构专户,以现金或即期支票如数壹次缴清,如逾期达五日仍未缴清期款者,买方同意自逾期日起按日加付逾期期款部分万分之五之迟延利息,并于补缴期款时一并缴付卖方。但卖方同意缓期缴付者,不在此限。
双方同意每期付款间隔至少为_________日。
卖方同意停车位总价款百分之五之保留款订于最后一期,于办理停车位产权移转登记后,点交停车位时,买方缴清之,且本期付款间隔不受前款之限制。
第四条验收
卖方完成本契约停车位必要设施及领得使用执照后,应通知买方于七日内进行验收手续。
买方于验收时对本契约停车位之瑕疵,应载明于验收单上由卖方限期修缮,于完成修缮前买方得拒绝点交。
第五条产权登记及点交期限
买卖双方同意本停车位产权之移转应于使用执照核发日起六个月内办理完毕,并于登记完毕后两个月内完成点交。
第六条买方义务
买方应配合签订住户规约及停车场管理公约。
买方于停车位产权移转登记前应履行下列义务:
(1)缴清第三条保留款以外之自备款。
(2)缴清因逾期付款应加计之迟延利息。但有第七条第二款第二目情形者,该期间得予扣除。
(3)缴清第十条所列应由买方缴付之税费。
如需办理贷款,应提出办理产权登记及贷款有关文件、预立各项取款或委托拨付文件、开立与原预定贷款同额之禁止背书转让本票予卖方。
买方同意配合卖方指定之土地登记专业代理人办理产权登记之相关事宜,并于卖方或其指定之土地登记专业代理人通知日起七日内协办,否则应赔偿因而所产生之额外费用(如罚锾、增加税费等)及损失。
买方应于收到点交停车位之通知日起_________日内配合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卖方不负保管责任。但可归责于卖方时,不在此限。
第七条卖方义务
卖方应提供停车位种类及产权登记说明书(格式如附件五)予买方,并就说明书内各项详实填注,如有虚伪不实,由卖方负法律责任。
卖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开工,自开工日起_________日历天以前完工,并以建筑主管机关核发使用执照日为完工日,如有逾期,应按日给付买方已缴之停车位价款万分之五之迟延利息,并于办理点交本契约停车位时给付买方。但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其期间不计入前开天数:
(1)买方未依约交付本契约所载之各期价款及迟延利息或其他应由买方负担之税费,其迟延期间。
(2)因天灾地变等不可抗力之事由致卖方不能施工者,其停工期间。
(3)因政府法令变更或其他非可归责于卖方之事由发生时,其影响期间。
(4)有关水、电等配管及埋设工程,其接通日期悉依各该公用事业单位之作业及程序而定,不受本项完工期限之约束。但因可归责于卖方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买方如因需办理贷款,开立与原预定贷款同额之禁止背书转让本票予卖方,卖方不得将该本票供其他任何担保之用,且卖方取得贷款拨付款项时,应即返还该本票予买方。
卖方应于买方配合完成点交停车位手续时,将所有权状、保证书、保固服务纪录卡、停车场管理公约、使用执照(影本)、钥匙、遥控器及代缴税费之收据一并交付买方。
第八条保固期限及范围
卖方同意自双方完成本契约停车位点交手续日起,依下列方式负保固责任。但因可归责于买方之事由致无法办理点交者,买方同意卖方自通知之点交日起负保固责任。
(1)建筑结构部分,保固_________年。
(2)机械设备部分,保固_________年。
(3)其他部分,保固_________年。
第九条契约转让条件
买方于本契约停车位产权登记完成前及缴清各期款前,如欲将停车位契约转让他人者,应以书面征求卖方同意,卖方非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买方同意于契约转让时缴付部分手续费予卖方。
卖方同意前款手续费不超过停车位价款千分之二。
第十条税费负担
买卖双方应负担之税费除依有关规定外,并依下列规定办理:
(1)地价税、房屋税以点交日按买卖双方比例分担。土地增值税应以使用执照核发日之当年度公告土地现值计算之,由卖方负担。
(2)产权登记规费、印花税、契税、监证费(或公证费)、代办手续费、贷款保险费及各项附加税捐由买方负担。但起造人为卖方时,建物所有权第一次登记规费及代办手续费由卖方负担。
(3)卖方同意除前二款所列税费外,买方无须负担其他额外费用。
第十一条规格误差之处理
本契约停车位之竣工规格尺寸,误差在百分之二以下且长未逾十公分、宽未逾五公分者,视为符合规格。因竣工规格尺寸产生误差,致规格尺寸之减少超过上述标准者,买方得解除契约,或请求减少价金。
但依情形,解除契约显失公平者,买方仅得请求减少价金。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卖方保证本契约停车位产权清楚,绝无一物数卖、占用他人土地或其他纠葛情事。如有产权纠纷致损害买方权益时,买方得定相当期限催告卖方解决。
卖方如因天灾、地变等不可抗力之事由或因政府法令变更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卖方事由发生,致不能履行本契约时,双方同意解除契约,卖方应于解除契约同时无息返还买方已缴付之停车位价款。
买方同意购买本契约停车位,日后应依法令规定使用。
第十三条违约罚则
卖方违反前条第一款之规定,或违反第七条第二款有关逾期开工日或完工日达六个月者,买方得解除本契约。解约时卖方除应将买方已缴之价款及迟延利息全部退还外,并应同时赔偿总价款百分之二十之违约金予买方。但该赔偿金额超过买方已缴之价款者,以已缴价款为限。
卖方违反第五条规定逾期未办登记或点交者,应按日给付买方已缴之停车位价款万分之五之迟延利息,逾期达六个月者,买方得依前款规定解除契约。但因不可归责于卖方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买方违反第三条第一款之约定,逾期付款达六个月,并经卖方以存证信函定相当期限催缴而未缴者,卖方除得解除本契约外,并得没收买方已缴之停车位价款。但该没收金额不得超过停车位总价款百分之二十。
第十四条疑义之处理
本契约条款如有疑义时,应依消费者保护法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为有利于买方之解释。
第十五条合意管辖法院
因本契约发生之诉讼,双方同意以本契约第一条土地所在地之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十六条附件效力及契约分存
本契约之附件视为本契约之一部分。
本契约壹式贰份,由买卖双方各执乙份为凭,并自签约日起生效。
买方所执存之本契约,卖方不得要求收回。
第十七条未尽事宜之处置
本契约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同意依相关法令、习惯及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处理之。
买方(盖章):_________卖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利车位销售合同 车位售卖合同篇二十三
出卖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销售代理机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利车位销售合同 车位售卖合同篇二十四
甲方(车库出卖人)__省____房地产公司
电话:
乙方(车库买受人)
电话:
根据《_合同法》、《_城市房地产管理法》、《_拍卖法》、《_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通过公开拍卖竞得__小区 幢 号车库,属 结构。
二、乙方按规定付清成交款 (大写: ),拍卖佣金 (大写: )
三、甲方统一办理《产权证》,车库面积以产权部门登记为准,办理费用由乙方支付。
四、甲方暂按小区物管费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车库物管费,即每平方建筑面积__元。如遇调整物管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收取。
五、甲方对车库设施提供有偿维护、修理。
六、乙方在使用车库时,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不准将车库以经营用途使用;
2、不准将车库出售、租赁或以其它方式转让给__小区以外的住户或单位使用;
3、乙方在购得车库后,应将停放的车辆牌照、车主姓名、车库编号在物管公司做统一登记;
4、禁止将车辆停放在车库以外的楼前、楼后及其他公共场地;
5、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性、刺激性物品,防火、防爆、防污染,不对小区住户产生不良影响;
6、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在小区内应缓行,并注意行人车辆,如发生交通意外自行负责;小区内禁止鸣号,以免影响小区住户;
7、严格遵守物业管理条例及物管公司对小区管理的相关规定,自觉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乙方须与小区物管公司签订《车库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违反以上规定行为,甲方授权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或处理。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省房地产公司 乙方:
代表:
日期: 日期:
保利车位销售合同 车位售卖合同篇二十五
车位转让协议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居间方):银川市金凤区恒兴房产中介信息服务部
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车位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车位情况
甲方决定将位于 转让给乙方。该车位以目前现状出售,乙方对甲方拟转让的车位已作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车位。
第二条买卖车位价格及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议定,甲方将该车位以总价人民币 元整(¥ 元)转让给乙方,若乙方需要更名或办理车位公证手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于2020年4月16日向甲方支付车位款定金人民币 元整(¥ ), 甲方须同时出具同等金额的定金收到证明。
3、甲乙双方约定于2020年4月20日前共同前往物业办理车位变更手续及公证处办理车位公证手续;乙方同时将车位尾款人民币 元整(¥ 元整)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甲方,甲方须同时出具同等金额的车位尾款收到证明。
第三条 权利保证约定
甲方必须保证上述车位在出售前100%使用权完全为甲方个人所有,且没有任何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甲方的一切债权债务,概与乙方无关。若因为甲方债务问题或其它原因而导致该车位被查封、拍卖、转让、出租、回收、抵债等情况,一概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退还所有已收车位款给乙方,对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必须全额赔偿。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在双方规定时间内中途反悔不卖时,则作甲方违约处理,甲方必须一次性退还所收的车位款和定金给乙方,并要赔偿乙方双倍定金当作违约金。
2、乙方在双方规定的时间内中途反悔不买时,则作乙方放弃购买此车位处理,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交的定金及重新处置该车位的权利,乙方无权干涉。
第五条 本合同共两页一式贰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请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
乙方:
日期: 2020 年4月16日
保利车位销售合同 车位售卖合同篇二十六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 车位进行包销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订立条 款如下:
本项目名称为 ,位于 ,甲方委托乙方对该项目车位
进行包销服务。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限内,除非合同终止条 件出现,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单方终 止合同。
3.合约期满,同等条 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1.本合同书约定之车位由乙方全权负责销售。
2.甲、乙双方按“甲方得底价、乙方得超过底价部分的溢价”原则进行合作。
3.甲方按下述方式给付乙方溢价收入:
(1) 底价:甲、乙双方确定,项目车位销售底价为 /个,底价部分为甲方收 入。高于底价部分为溢价,该溢价均作为乙方的收入。
(2) 结算方式:乙方按月编制销售报表,提出当月应收溢价。甲方在收到销售报表 后三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将溢价款项汇至乙方指定帐户(逾期视同审核完毕)。
1、 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三日内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万。
2、 该履约金为合同保证金,保证乙方履行包销义务。合同期满后 3个工作日内,由 甲方退还乙方。
双方按下述步骤实行合作:
1、 可售车位的给付
(1) 甲方分期向乙方交付可售车位。
(2) 自本合同签订后第二个月起,每月 3日前以《可售车位一览表》的书面形式, 将可以销售的车位交给乙方。该《可售车位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
2、 包销款项支付
(1) 乙方收到《可售车位一览表》后,向甲方上报《包销回款计划》。
(2) 双方约定,《包销回款计划》中应列明完成时间和完成比例。完成时间为自计划上报之日起向后顺延12个月。完成比例为《可售车位一览表》中车位数量x销售底价x80%。
(3) 为充分体现乙方合作诚意,乙方按季度向甲方缴纳包销费用。具体方式为:乙方按《可售车位一览表》中所列的销售总额的 80%自《包销回款计划》上报之日起一个 月内,分四次向甲方缴纳包销费用。具体为每个季度缴纳比例为 20% 30% 30% 20%
(4) 双方约定,上一款中第一个笔 20%包销款项自乙方向甲方上报《包销回款计划》 后一个月内支付。
3、 溢价款项结算
(1) 双方约定,乙方的车位销售的溢价款项按月结算。
(2) 具体结算方式为:乙方在每月 3日前向甲方上报上个月的《溢价结算申请》。 该申请中列明上个月已销售车位、销售总额、底价溢价明细和乙方应收取溢价。
(3) 甲方在收到该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将溢价款项汇至乙方指定帐户。
4、 本条 所述所有文本、计划、表格,均以双方对接人签字为准。
双方的对接人为:xxx
联系方式为:xxx
如双方要更换对接人,由一方书面向另一方提出。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 在本合同代理期限内,本项目车位销售必须由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不得自行进行销售,且不得指定其它代理商或物业公司代理销售本项目车位。
(2) 为保障乙方有效地进行项目销售代理工作,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项目营销策划和销售代理所需要的有关规划设计的图纸、资料以及该项目公开销售车位所需的各项文件资料。
(3) 甲方应向乙方授权并提供对外委托销售代理证明等相关文件,以确保本项目策划和销售工作的顺利展开。
(4) 甲方负责完成地下停车场的地锁、指示牌、照明灯、蓝牙门禁灯基础设施。
(5) 确保委托乙方所销售车位权益的完整性和合法性。
(6) 甲方应提供乙方销售接待场所及日常办公设备。
(7) 甲方应该提供其他必要支持:销售活动场地、广告位、业主资料、车位锁等
(8)甲方负责车位交接事宜,乙方协助办理。
(9)甲方负责销售合同的编制和制作,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执行。
(10)甲方指定专人配合乙方工作,包括协调项目的物业管理公司及相关部门 (交警、公安、城管等)配合乙方工作。
(11)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
(12)客户购买车位的车位款及其他附属应缴款由甲方直接收取。
(13)乙方递交的已签车位购买合同,甲方须在 3个工作日内审阅完毕(甲方认为需修改的除外),如果5个工作日内未审阅,则视同已签;甲方仍须按时向乙方支付佣金。
(14)因买卖合同纠纷、车位质量、车位交付等引起的争议,由甲方负责处理和承担 责任。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如果甲方未按时支付乙方代理佣金或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进行正常销售时, 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负责本项目独家代理销售工作。
(3)乙方负责销售人员的组织、培训和管理工作。
(4)乙方工作人员的工资、提成、奖金、福利、住宿、工装、差旅培训等费用全部由 乙方承担。
(5)乙方工作人员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6)乙方受甲方委托负责与客户签定认购书和合同,必须以甲方确认的合同样本内容 为准,任何与客户额外的约定事宜,必须事先经甲方书面确认,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经济 损失,将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全权负责制定相关车位营销策划、设计符合法律规定的销售广告及其它促销
(8)乙方负责协助甲方的办理车位交接工作。
(9)乙方负责价目表的制作(在双方商定好均价的基础上)交甲方签字后执行。
(10)乙方负责优惠方案的编制和制作,甲方审核签字后执行。
(11)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低于销售底价销售本合同委托之车位, 否则,差额部分由乙方负责补足。
(12)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因甲方向第三方整体转让或部分转让项目权益或产权等而导致所委托物业的权益或者产权变更的,甲方在转让时必须向受让方说明本合同的有效 性,三方就有关的权利义务及债权债务事宜签定协议。如未能签订新的代理协议,则甲方 应按合同总金额(本项目违约部分车位销售佣金总额)的 200 %支付给对方违约金。
(13)如出现以下重大变化,可能影响乙方销售的,乙方有权随时无条 件的终止合同, 不对甲方负任何赔偿责任。
(1)国家政策及法律关于车位归宿问题的新定义。
(2)项目 物业管理公司变换或现物业公司不配合销售工作。
(3)甲方对本项目所承诺条 件的变更。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销售佣金,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佣金的 3%。向乙方偿付滞纳金;逾期超过30天,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支付乙方按合同总金额(本 项目所有代理车位销售佣金总额)的 200 %支付给对方违约金。
2.在本合同代理期限内,甲方不得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签订该项目车位的代理合同或 协议,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支付乙方按合同总金额(本项目所有代理车位 销售佣金总额)的200 %支付给乙方违约金。
3.若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 款,须承担所发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1.若发生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2.双方协商一致的;
3.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事件指无法克服、无法预见、超出一方或双方合理控制范围且 妨碍双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事件。
4.因以上两条 原因而终止合同的,已经销售的`佣金提成据实结算。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并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有任何争议之处,双方可友好协商另立补充合同,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 可依照_有关法律及规定,向本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法院提 起诉讼。
3.在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期内,乙方完成本合同所指的销售代理工作且甲、乙双方结 清一切费用后,本合同终止。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乙 方:
授权委托人:
日 期:
保利车位销售合同 车位售卖合同篇二十七
车位出租合同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自愿同意按照以下条款签订车位出租合同: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 地下停车位,车位号: 。
二、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金合计
元(大写 ),合 元(大写 )每月。
租金在此合同签订后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甲方应开具收据。
三、租赁期内车位管理费由乙方承担。
四、此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交给乙方可用的车库出入凭证。租赁期截止时乙方将此凭证交还甲方,如有损坏乙方照价赔偿。
五、甲方承诺该车位确实归甲方所有,必要时甲方有义务出具所有权证明。由车位所有权不正确或不明晰造成的乙方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六、租赁期内车位所有权归甲方,使用权归乙方。乙方不得将车位销售、抵押给第三方。
七、由于乙方自行保管不力造成车辆被盗等损失由乙方承担;由于车库漏雨、灌水、坍塌等由第三方造成的乙方损失,甲方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协助乙方向第三方索赔。
八、由乙方不当使用造成车位受损,由乙方向甲方协商赔偿。
九、乙方应在租赁期截止前通知甲方续租或不续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十、租赁期内,甲方如有出售车位的行为,应提前通知乙方。甲方应保证出售行为不影响租赁期内乙方对车位的使用权,否则等同于甲方提出停止租赁。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一、以上各条款双方均认真阅读并理解其含义,签字视为同意。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保利车位销售合同 车位售卖合同篇二十八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其名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小区____幢_____号车库(实测建筑面积平方米),出售给乙方。甲方保证所出售车库产权无争议纠纷。
二、乙方所买上述车库仅作为贮藏室或车库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二、甲、乙双方商定车库出售价格为人民币万元整。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
三、甲方已在 年 月 日将上述车库及有关手续移交给乙方。
四、乙方购买上述车库后,与车库有关的所有权利、义务均由乙方享有或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因该车库甲方与开发商所签合同明确不能办理产权证。如日后因本车库与开发商产权纠纷导致乙方损失,甲方不予负责;乙方所付甲方购房款,甲方不予退还。如有可能办理产权证,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证及过户给乙方相关手续(产权归乙方所有),办理产权证及过户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该车库产权及使用权。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机构留存备案一份。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年 月 日
保利车位销售合同 车位售卖合同篇二十九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
根据《_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地下停车位的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
本次转让的车位位于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 ,编号为 号地下停车位,车位面积以现有的房产证为准。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小区开发商划好车位分隔线; 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与该车位土地证同等年限的所有权; 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该小区地下停车位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位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
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三、付款方式及责任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位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壹拾伍万捌仟元整) ,乙方付款方式为,预付款元,余款元待车位房产证过户手续完成当天一次性付清,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位转让金。(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转让后的物管费由乙方承担,即:乙方需另外支付甲方已交付的车位物管费,该笔费用以该小区物管确认金额为准)
2、甲方收到乙方车位转让金后,原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位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臵该车库。
3、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就车位物业管理费缴存办理移交手续。
四、该协议签署后甲方需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直至所有手续移交完成为止,过户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在房产局办理车位房产证过户手续当天,甲方移交停车卡。
五、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使用该停车位,须服从和遵守小区所在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并交纳相应的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六、生效条件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一、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车位明细图的有效复印件;
三、购车位的有效发票复印件;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保利车位销售合同 车位售卖合同篇三十
第一•项目及周边车位物业调查
1、项目地下车位分布
车位数
产权性质
进出口朝向
负一层
使用权
负二层
使用权
负三层
使用权,
有一个子母车位
2、项目周边车位物业现状
三王府地下车库销售策略
第一•项目及周边车位物业调查
1、项目地下车位分布
2、项目周边车位物业现状
3、优劣势:地理位置好,节假日和休闲时车位紧张,有一定的投资价值;劣势:车位形象差;三王府项目散租客多而大户人家以及办公单位少,对车位的刚性需求少;车位没有产权;车位没有固定的经营公司给予车位投资回报;因为投资回报没有产权和收益保障,消费者对车位的投资性需求不很强烈;
4、建议:建议落袋价格14万元/个,标价16万元,楼层差8%,即负二楼16万/个,负一楼万元/个;负三楼万/个。开盘当日成交的前10名优惠万元/个,第11名到30名优惠万元/个;第31名到60,名优惠万元/个。落袋价以上的作为销售公司的佣金。
第二•周边项目车位物业营销方式
漾福居,平均价格为8-9万元/个,现销售55套左右;
星城世家,万/个,要求一次性付款,无折扣;
东玺门,地下车位,价格为10~万/个,营销方式为:1、销售员与已购房客户一对一联系,每户发放“车位认购确认函”,逼迫客户确认购买还是放弃认购权; 2、在东方新城一、二期广作宣传,粘贴广告通知,宣传车位稀缺性及投资价值; 3、报纸广告投放(晨报半版,2次);4、请政府相关部门配合,加强周边违章停车查处; 5、采用分期付款方式,首付三成,余款可在交房前分次付清,一次性付款优惠9000元;
世嘉国际华城,小区交房入住后,销售价8万元左右/个,租金300元/月,由物管配合,小区内严禁车辆露天停放,一律下地下车库,迫使业主购买;
亚华香舍花都,地下车位是在交房入住后开始销售,租售并举,售价在万/个,租金230元/月,随着小区入住率高达95%,车位已供不应求,基本销售一空。
第三•市场车位物业投资回报比较
第四•背景分析及调查结论
a、从周边同类项目车位配比率、实际利用率来看,三王府项目车位物业供大于求。
从项目车位配比来看,同类项目来中,三王府项目最高,一般项目平均在50%左右,随着城市发展,新项目,车位配比逐步走高;过高的配比,三王府项目车位一段时间将供大于求。
b、从消费能力/投资心理来看,项目业主对车位物业的需求空间并不明显。
随机抽取部分有车业主,约60%的人表示不会考虑购买车位。约40%的人表示将会考虑购买车位,购买动机均为节省使用成本或现在价格较低,先选个好位置。随机抽取部分无车的项目业主,基于消费能力和投资回报的考虑,约80%的人表示最近将不考虑购买车位。
从上表3也反映出这点,银行储蓄或投资住宅、购买股票基金收益均高于购买车位。
c、市场反应冷淡,部分项目不销售车位,而是长期持有,提高租金,以租受益,等待时机成熟。
根据对市场的了解,部分实力楼盘对车位物业采用方法是前期持有,以租受益,时机成熟再行以较理想价格销售,入住率越高,销售价格越高。如亚华香舍,03、04年陆续交房入住,目前入住率基本100%,车位销售却是不急不慢。事实上,基于回报偏低,业主未入住等因
素,对车位物业长期持有,以租受益,等待销售时机成熟,成为部分实力项目采取的主要策略。
d、市场上车位销售情况较好的,基本为车位配比较低的成熟社区。
市场上,车位销售较好的,一是商住项目,拥有大量办公需求,二是市中心区成熟小区,入住率高,停车位较少。如维一星城、蔚蓝天空等。
e、项目车位销售,基本上前期均不理想。
从车位销售情况来看,前期普遍情况不理想,基本均为项目入住后,销售率才有所提升,且项目交房越久,入住率越高,车位销售及使用情况越好。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东玺门,专门针对车位强销,目前也仅销售了150个左右,仅为12%左右。
f、拥有大量地面停车空间,则地下车位使用率偏低。
长沙市民喜好省事、方便,有地面停车位,就不愿下地下车位已成普遍现象,如德政园,现基本路面全部都停满车。
第五•车位销售策略
一、车位销售时间安排:
销售部从目前起,重点考虑车位销售的准备工作,待做好车库装修工作后,即5月底6月初开展车位销售。
如此考虑,一是考虑目前车位现状不理想,尤其是亮化与停车系统没有建立;二是需要将周边进行整治,将车辆停到地下车库形成习惯;三是车位的销售,尤其是开始,最好是集中精力打个歼灭战,集中消化一批,然后利用提价等价格杠杆,促进犹豫不决者及早购买。例如东玺门,在车位集中开盘销售一批后,目前已封盘,不再销售,等待客户心理转变。
二、销售策略:
1、销售政策向车位倾斜。
由于车位的销售金额较小,提成较少。因此为了增加销售人员的积极性,建议采取提高销售人员车位提成标准的方法 。
2、公开信通知。
由销售公司制作关于车位销售的公开信,将市场上车位的销售价格及书面形式告知客户,如目前市面上,车位销售及租赁价格普遍提升,部分高端社区,已是一位难求,租金更是高达600元/月等,同时,结合促销措施,以先购先得及前期购买给予一定优惠及一段时间过后将提价等,促进客户产生紧迫感,并提前购买。
3、限期限额优惠促销
销售人员电话联系客户,向客户告知,在三王府项目车位集中开盘时间段内购车位将享有5000元—10000元的优惠,如“购买车位的,前30个优惠10000元/个,前50个客户购买车位优惠6000元/个,50——100名优惠3000元/个”,另外,通知客户,“车位即将调价,2013年6月30日之后,价格一律上调10000元/个”等。
购买二个以上车位,额外优惠2000元/个。
4、付款方式多样化。
一般车位以一次性付款为主,为了使更多的人可以轻易地购买车位,建议可采用银行信用卡方式付款,如车位银行按揭,贷款可贷款80%,最高期限为10年;
5、实行销售控制,减少车位推出量
前期车位销售,建议采用销售控制,控制车位推出量,减少客户选择余地;集中放量销售,辅以优惠政策,以现场销售氛围,增加紧迫感,促进成交。宣传上,不宜过多强调三王府项目车位高配比。
三、车位销售计划:
经我们分析,如果在销售过程中,采用上述销售策略,预计可实现如下计划:
四、其他策略
1、物业管理要严格控制地面停车位,小区实行严格的人车分流。
小区园林景观设计施工上,尽量不考虑地面停车位置;交付后,物业管理上要求汽车一律入地下车位,严禁地面停车。同时,地下车位,一律统一加装车位锁,防止随意停放。2、提升成本:提高车位的租金水平。
目前市场普遍项目停车位的月租费为230元—300元左右,车位使用成本偏低,致使使用者宁租不买的心理成为制约车位销售的主要抗性。
为此,特建议如下:在物价局行政指导价的价格幅度内,物业将车位月租费统一上调,例如定为350元/月,以提高租金的方式来促使车位的使用成本上涨,借此促进车位的销售。
3、提升品质,增加信心
销售需具备的条件:
硬件:1、停车标志线与指示标志牌;2、监控摄像头;3、场内灯光;4、耐磨地面;5、进出口的收费岗亭;6、进出口的遮阳棚;7、进出口的灯箱;8、大楼东西两侧的led显示屏(*)
软件:1、停车计时收费系统;2、人脸识别系统;3、监控系统;
4、讲究推售策略。首先推出负一楼,最后推售负三楼。
致三王府项目业主
——关于车位的公开信尊敬的业主:
您好!在此长沙跃伟豪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全体员工衷心感谢您对三王府项目的支持!
现在您得到的不仅仅是一个居住的空间,更得到了长沙核心地标所带来的荣耀与尊贵!您的生活将从此而与众不同!当您选择一个家时,请不要忘了安置您的宝马良驹。三王府项目精心为您准备了100多个车位,但在这个大型社区200多户的总数面前,产权车位的数量却明显不足,平均2户才配置了一个车位。据报导,现在长沙市机动车已经突破100万辆,2015年将达到00万台,停车的供需缺口已达50多万个。且三王府项目位于长沙城区最核心商业地段,周边土地已被高度利用,不可以再建大型的停车场。而开发商会在较短的时间内,以最大的优惠幅度,毫无保留的对所有车位进行销售。以三王府项目业主的购买力,消化掉这些产权车位是毫无疑问的。
此时,您将面临以下两种选择:
一、 放弃购买产权车位。如果说您是出于经济实力或无停车需要才做出这样的选择是可以理解的。否则,它将会对您今后的生活带来许多的困扰。当所有的车位已全部被销售完毕之后,而您又有停车需要时,您不得不从车位业主手上租赁车位,到时,车位的租金也许高得让您无法接受。现在长沙市就有小区的车位月租金超过600元的案例,将来也许会突破千元大关。这也许会让您放弃购车的梦想!不过,您也许可能会选择高价再从其他人手中购得车位,但这也要别人愿意卖才行!
二、 购买车位使用权用于停车或作为投资。这样一来,对于有停车需要的业主就免除了刚才所提到的困扰,让您的爱车得到应有的保护。如果您是作为投资的话,大可通过租赁获取收益,而车位的价值可能会像深圳那样成倍的翻。这就像买了一个小门面,说不定还可以“一车位养三代”呢!您可以借鉴专业市场的运作模式,联合其他车位业主成立车位租赁委员会,统一定价,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不论您作出怎样的选择,开发商都会理解和支持!并再次感谢您选择了长房三王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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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项目及周边车位物业调查
1、项目地下车位分布
车位数
产权性质
进出口朝向
负一层
使用权
负二层
使用权
负三层
使用权,
有一个子母车位
2、项目周边车位物业现状
保利车位销售合同 车位售卖合同篇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见证方: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_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一、产权约定本合同所指停车位(停车设施),系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独立建筑空间,并不属于必要附属设施,也未随该建筑地上部分的房屋产权一并转移。上述独立建筑空间并未计入业主公摊面积。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标的本合同所指停车位,位于_____________地下负层号,具体停车位置,以平面图确定为准。
三、使用期限甲方同意将上述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所属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四、转让价款1、本合同所指车位使用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第________种:(1)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2)分期支付款项。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剩余款项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全部付清。2、乙方迟延付款,经甲方书面催告三日内仍未支付完毕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定金,并将上述车位使用权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
五、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分别向公司发出权益转让通知书。甲方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上述车位的落名、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税费及规费由甲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承担)。
六、生效条件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契约收存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见证方三方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见证方: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