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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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篇一
应急处理总指挥: 经 理
应急处理副总指挥:副经理
成员:安全员、财务主管、装卸队长、装卸班长、业务员
应急指挥部设在煤场办公室:23533
(2)、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组织队伍训练演习;
(3)、保证抢险所需经费并配置必要的物资、设备;
(4)、决定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信号,组织指挥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行动,必要时作出请求有关方面援救的决定。
(5)、向上级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6)、总结事故教训。
(1) 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后,由安全员指定专人维护事故现场秩序,阻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严防二次伤害,同时上报应急处理总指挥。
(2) 副指挥应指派专人引导相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
(3) 副指挥根据事故现场实际情况,利用现场资源,采取可靠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如:火灾扑救可启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触电事故可启用《触电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指定有经验的人员在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后对受伤害的人员进行救护。
(4)事故现场人员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技能,对受伤人员实施现场救护,如:心肺复苏(人工氧合)、外伤包扎等,同时应迅速联系就近正规医院进行专业救护。
(1)值班干部在接到报告后应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实施救治同时立即向公司应急处理总指挥报告,并应与当地120急救中心联系,请求支援。
(2)安全员及业务员在接到报告后,应迅速进入、封锁事故现场,维护事故现场治安,并全面收集事故资料,引导外来救援人员进行抢救工作,协助医务人员抢救伤员。
应急指挥部在接到人身伤亡事故报告后,应根据人身伤亡事故发生的实际情况适时启动应急预案,各小组在接到通知后,进入应急状态。根据人身伤亡事故的类别,执行以下处理程序。
(1)现场指挥组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维护正常的换装作业,同时根据需要在事故现场设置隔离,并指派人员到现场进行巡视,采取措施,尽快控制起因物、致害物的状态,在尽量保护事故现场的前提下,使其恢复至无害状态,待查。
(2)安全员要封锁事故现场,维护事故现场治安,并全面收集事故资料。
(3)医疗救护组应根据人员伤害情况,采取相应的救治措施,并应正确指导转移受伤人员;救护人员在救治伤员过程中还要做好自我保护。
(4)其他专业组根据现场指挥组的实际需要,及时提供援助。
(5)善后处理组在事故发生后要做好受伤害人员家属的接待、安抚及保险索赔工作。
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篇二
一、加强预防管理
1、学校应建立体育活动(体育课)的管理、规章制度。
2、学校内的体育器材、场地设施应有专人保管和维护,保证安全使用。
3、对身体有问题的(本文来自)学生要劝其退出活动。
4、体育活动(体育课)应有体育专职人员带领做好准备活动、整理放松活动,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参加体育活动。
5、体育活动过程、体育教学过程应符合相关部门的要求。学生活动中保证体育专职人员在场指导。
6、学校体育活动应保证每班配备一名教师指导和管理。
7、学校应当科学、合理安排体育课和体育活动的场地,避免同一场地挤满学生。
二、处理程序
学校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甚至伤及生命事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应对处理。
1、学校应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学生;情况严重者,应以最快方式将伤者紧急送至附近医院救治。
3、学校应按照上级部门规定的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严重伤害事故应在第一时间上报教育局。
4、及时通知家长并做好安抚学生(家长)等工作,组织探望、回访。
5、做好宣传教育,控制事态扩展,维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6、保险介入,同时通知保险机构介入。
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篇三
课间学生追逐、打闹;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实验操作不当;极个别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
1.成立学校突发事件紧急处理领导小组,建立校园安全预防网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总务处、德育处、教导处、卫生室、年级主任、班主任、任课教师等。
2.加强对全体教职工的师德规范教育,提高教职工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在各类教育教学活动中注意对学生进行安全保护。
3.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生命教育等,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教会学生一些减少危险发生的方法和面对危险的基本应急措施。
4.明确班主任安全工作要求,在班级各种教育活动中加强学生的法制、安全和心理健康等教育,在班级、学校大型活动中要注意加强监督、防范措施到位,进行安全管理。
5.总务部门加强对学校教育、放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大型活动前集中巡检,平时保证每月至少对教学设施全面检查一次,每天巡视一次,及时处理检视中发现的问题。
6.严格门卫制度,认真遵守门卫岗位职责,做到不擅自离岗,外来人员进校门有来客登记、客人持《出入证》进出,出校门有接待人签名。
7.加强对学校专用教室的管理,对化学物品、危险物品有专人负责保管,使用时严格遵循有关规定。
1.学校建立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与突发事件的第一责任人制度,明确在课堂教学期间,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在课余活动中,现教职员工为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必须配合学校共同解决事故。
2.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与突发事件的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是:对发生意外伤害的,立即告知卫生室与班主任;对发生突发事件的,除立即报告班主任及校长室外,尽可能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防止事态扩大。
3.当事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的职责是:立即赶赴事发现场;及时告知家长和报告学校领导;负责事后的教育、关心,在孩子恢复期间协同其他教师或校领导上门家访。
4.接到意外事故或突发事件报告的校领导的职责是:立即赶赴事发现场并组织指挥处理。
5.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第一责任人应协同在场的老师和学生立即将受伤学生护送学校卫生室检查,卫生室立即进行诊断与救护;对需要送医院作进一步诊断与救治的,第一时间由班主任和卫生老师负责护送受伤害学生去正规医院救治(保留各耗资单据),并同时通知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立即前往医院。如班主任或卫生老师其中一人不在,由德育处派人协助护送处理解决事故,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的学生送往医院救治。学校领导应及时到医院安抚受伤学生,向学生家长通报情况,尽力做好家长的安抚工作。
6.学校领导在接到学生伤害事故报告后,应启动处理应急小组,调查取证。被调查人要有班主任或监护人在场并且签名;调查人员应2名,记录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记录用钢笔或水笔。
7.对重大或较重大的伤害事故以及其它突发事件,由学校领导集体参与处理并及时报告教育局。
1.“救治第一”的原则
发生事故时,必须遵循“救治第一”的原则,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将受害学生送往卫生室或医院救治,事后再明确责任,进行奖惩处理。不可在事故现场置受害学生于不顾,相互推诿责任,延误学生的治疗。如因救治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厉处分!
2.依法调解原则。根据学生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接待家长。注重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做到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
3.一次性解决原则。
学生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要做到一个事故一次解决,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如家长不同意可提醒家长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篇四
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时、妥善处理发生在我镇境内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减少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规的规定,结合长阳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成立长阳镇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副镇长晋合荣担任组长,综治办主任郭良、派出所政委吴新会、创安公司经理、市容所所长肖春亮为副组长,综治办、派出所、创安公司、城管市容所、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为成员单位,协助交通管理部门调查处理交通事故。办公室设在综治办,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组织,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度,利用多种形式对所属人员及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培训,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定期对所属车辆进行安全性能检查,保证车辆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遇有重大交通事故发生时,要采取以下措施:(责任单位: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1、维护现场,积极抢救伤者;
2、迅速拨打122报警电话,通知交通管理部门;
3、同时上报镇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理办公室(电话:xxx)
4、协助、配合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事故原因调查核实。
5、镇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理办公室接到报警后,迅速组织力量赶赴事故现场,协助交通管理部门维护秩序、抢救伤者和事故现场勘察、施救工作,处理善后工作。(责任单位:综治办)
(二)派出所、创安公司、城管市容所要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小分队,遇有事故发生时,一旦接到命令,要在第一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听从镇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调遣,发挥职能作用。(责任单位:派出所、创安公司、城管市容所)
(三)单位发生交通事故,要在24小时内上报综治办,三天内将事故具体情况及单位整改措施,写出书面材料上报综治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篇五
施工现场人员多,饮食卫生关系作业人员的生命健康。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生命健康将受到威胁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为确保项目部一旦发生中毒事故,能迅速、有效地开展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施工作业人员及相关方生命风险,特制定项目部中毒事故应急处理和救援预案。
a、项目部成立应急指挥小组,负责及协调工作。
组长:王治滨
副组长:卢宏
组员:莫誉、钟天林、邓焕昌、吴汉渊、梁钰羚、文艳平、门卫及各班组长。
b、应急处置指挥小组负责对项目部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理。
项目经理:分析紧急状况确定相应报警级别,根据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制定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以最快捷的方法向分公司质量安全科报告,决定应急撤离,以及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
总工长:负责现场指挥与协调,了解掌握事故情况,组织现场抢救工作;向应急救援组长提出采取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反应对策和建议;负责组织现场抢救伤员或物资,及时通知当事人的家属,派人做好接待,善后处理工作。合理安排施工员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有必要的情况下组建现场消防队。
安全员:保护事故现场,并详细了解事故发生原因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现场的有关实物资料进行取样封存;及时写好书面报告向分公司质量安全科报告;按“四不放过”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教育;对事故进行经验型的总结。
项目工程师:协调、组织获取应急所需的其他资源、设备。根据项目工程内容和特点,制订其可能出现必须运用建筑工程技术的应急反应方案,整理归档,为事故现场提供有效的工程技术服务做好技术储备。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应急救援组长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有效地指导应急行动中的工程技术工作。
施工员:负责联络调查,受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命令,立即通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局。
质检员:负责现场自查自纠,清楚隐患,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值勤人员、队组长:联系目击者或旁证提供现场第一资料,稳定其余工人思想、情绪,配合其他人员开展救援工作,确保发生事故后的恢复正常的安全施工生产。
1、液化气体及压缩气体:①液化石油气、乙炔,特性是易燃易爆,危险性是燃烧、爆炸、吸入有毒。②氮气、氩气,特性是惰性气体,危害是高压易爆。
2、易燃液体:①汽油、柴油、煤油、机油、润滑油、防锈油,特性是易燃液体,危害性是燃烧、污染水体、大气。②清漆硬化剂、清漆稀释剂、清漆催化剂、清漆主剂、添加剂,特性是易燃液体,危害性是可燃、腐蚀、污染水体、大气。③甲醇,特性是易燃液体,危害性是挥发、可燃、吸入有毒、污染水体、大气。
3、易燃固体:①夹板、发泡板、塑料袋、装饰板,特性是燃烧散发有毒气体,危害性是污染大气。
4、毒害及腐蚀品:①硫酸,特性是液体、腐蚀性,危害性是有强腐蚀性,污染水体、大气。②盐酸,特性是液体、挥发性、腐蚀性,危害性是有强腐蚀性,污染水体、大气。
5、氧化剂:①氢氧化钠、重铬酸钾,特性是液体、强氧化性,危害是强氧化性。
1、项目经理因定期组织应急成员对工地现场进行防毒检查,重点检查毒源存放地、食堂卫生,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2、工长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有毒物品的放置和存放,有毒物品的施工作业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
3、施工用水和饮用水源分开设置。
4、现场配设应急药箱、经常使用的应急药品、简易的急救担架。
1、施工现场发生中毒事件,发现事故第一人立即大声呼救,并及时报告项目部负责人组织应急响应指挥小组,立即拨打急救中心电话(医疗急救中心电话:120)。
(3)维护现场秩序,保护封存现场,封存当天食堂剩余事物和留样,如呕吐物,应利用净塑料袋容器封存,供卫生防疫部门化验。
3、立即组织安全自查自纠、消除隐患,确保施工安全;立即组织对全体施工作业人员的`举一反三高处坠落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到尊章守纪,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1、医疗急救中心:120
公安警察:110
火警电话:119
2、项目部抢险应急小组成员:
组长:王治滨(13737403738)
副组长:卢宏(13557866168)
组员:莫誉(13978818146)
钟天林(13788305852)
邓焕昌(15177100862)
吴汉渊(13878189562)
梁钰羚(13597118263)
文艳平(13907862827)
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篇六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
领导小组设救援指挥部,xx兼任指挥部主任,指挥部设在xx收费站。
1、负责本单位“预案”的制定、修订。
2、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并组织实施和演练。
3、检查督促做好重特大事故的预案措施和应急救援等各项工作。
4、根据事故情况及时间向县政府、县交通局、安监局报告,报告时间为事发后1小时以内。
1、发生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决应急救援指令、信号。
2、组织指挥救援队实施救援行动。
3、向局安委会主要领导通报事故情况,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4、组织事故调查、取证和善后处理,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监督处理事故全过程。
1、应急救护按指挥部预案处置的指令,集结人员携带担架,防爆电简、警戒带等救护器材迅速赶赴现场。
2、保护现场、担负治安、维护交通秩序,设立警戒、指导群众疏散。
3、协助医疗、公安、环保部门,根据事故状态及危害程度作业相应的应急决定,若有人员伤亡,立即实施救护,将伤者送医院抢救。
指挥部:xxxx
救援电话:110、119、122、1201、1202
xx收费站
二oxx年三月
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篇七
为做好项目部施工过程中突发性事件、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建立完善高效的应急处理机制,确保快速完成事故现场的抢险、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建设秩序,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和《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暂行规定》,结合我项目部的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我项目部施工过程中突发性事件、事故和发生的其它重特大事故。包括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重特大火灾事故、重特大交通事故、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特大垮(坍)塌事故。
项目部事故应急处理组织机构网络
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现场的有关单位和部门必须立即向“项目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
2、“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突发事件、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3、应急领导各成员和各抢险救援小组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迅速开展抢险和救援工作。
1、突发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抢救人员和财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2、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迅速制定抢救方案,最大可能迅速调集人员、车辆和机械设备,迅速投入抢救行动。
3、抢救工作要把职工的生命放在第一位,如有人员失踪,立即判明方位,紧急安排技术人员根据工程特点、事故类别,制定抢救方案,同时安排受灾职工的生活问题,必要时请求公安、消防等部门协助抢险,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
4、立即与急救中心或医院联系,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就治。
5、事故现场救助行动中,抢救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1、应急处理预案启动后,指挥人员必须迅速与各抢救小组组长联系,各抢救小组组长负责招集本小组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各司其责,迅速开展抢救工作。
2、抢救过程中,各抢救小组和参加援救的人员要相互配合,团结一致,树立全局观念,提高抢险救援的效率,各组组长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保证抢救任务完成。
3、加强组织纪律,各抢救小组要严格听从抢险指挥人员的指挥,积极履行职责,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
4、抢救过程中和抢救结束后,各小组人员不得擅离职守,更不得擅自离开。
5、在抢救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1、本预案管理部门为工程部,根据电力建设事故特点变化和人员变动及时修订。
2、本预案编制、修订后应上报监理公司审定和备案。
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篇八
第一条为迅速有效地处理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以下简称“特种设备”)的重特大事故,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
第二条本预案所涉及的事故是指重大、严重及以上事故,包括造成人员伤亡的工伤事故,造成着火的火警事故以及因严重违章造成的特种设备损坏事故。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在公司范围内使用的特种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第四条公司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小组。人员组成见附件。
第五条事故报告
一、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知情人、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事故发生的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事故的基本情况和信息,消防安全科、设备动力科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视情况决定是否向上级汇报。
二、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主要为货运液化气罐车)在本公司范围内发生事故的,公司经办人或车主应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必要时由公司设备管理科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第六条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部门;
二、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三、事故发生地点;
四、发生事故设备名称;
五、事故类别;
六、人员伤亡、初步估计的经济损失及事故概况;
七、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第七条对需要向上级报告的事故,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应将事故情况及发生事故的初步原因应当在24小时内报至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八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带领有关人员迅速赶赴事故地点积极参加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第九条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负责人立即带领有关职能部门人员赶往出事地点,立即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加强现场的指挥、协调和救援工作。若因特种设备事故引发严重火警、泄漏事故的,起动《公司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根据相应岗位应急预案处理;锅炉发生事故的根据锅炉事故应急预案处理。
一、现场指挥小组在实施紧急救援时,应严密组织,加强联络,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二、必要时应及时将现场指挥小组的组成及联系方法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且必须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三、对需调用的救援力量,由事故现场指挥小组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与有关单位联系;对需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出面联系的,由指挥小组提出请示建议。
第十条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后,可根据事故情况下设:
一、现场处理组: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分工合作进行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专业抢救组:负责对事故进行现场救治。
三、警戒保卫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持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人员离开事故现场,严格防止发生新的伤亡事故。
四、通讯联络组:负责保证现场指挥与县政府和上级的通讯联络畅通,保证与各协作单位联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
五、医疗救护组:负责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中毒人员的救护,保证救护器材与抢救药品的供应。
六、交通运输组:负责运送急需物资、器材、装备、药品;运送现场抢救人员,输送和疏散现场其他人员。
七、后勤保障组:负责保证抢险救援物资的及时供应,负责现场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食宿安排,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
八、预备机动组:由指挥组长临时确定。机动组力量由指挥组长调动和使用。
第十一条重大以上事故发生后,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进,应对事故现场进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事故有关的设备、器材、物品、文件及其他操作凭证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及时摄像、拍照,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二条未发生人员死亡但性质特别严重、影响重大的事故及爆炸、泄漏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由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及时指派有关单位和人员对事故迅速进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三条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在本单位发生事故,公司积极参与救援工作,必要时上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救援。
第十四条救援工作纪律:各部门的领导和相关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本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必须把救援工作放在第一位,按规定应立刻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工作。服从统一指挥,开展积极有效地应急救援。如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第十五条事故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十六条发生严重事故时,如政府及有关部门牵头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公司相关领导应积极配合。由公司组织的事故调查,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积极参加,协助做好事故原因的技术分析调查工作,必要时邀请专家技术人员参加。
第十七条事故调查组应当携带必要的文书,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调查事故发生前特种设备的状况;
二、查明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现场破坏以及经济损失情况;
三、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时进行技术鉴定);
四、查明事故的性质和相关人员的处理建议;
六、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七、按“2号令”的要求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十八条
一、事故的调查应按“2号令”的各项规定进行。
二、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部门、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收集有关证据。
三、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向事故调查组提供有关设备的情况,如实回答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并对所提供情况的起初性负责。
第十九条调查处理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科学地查明事故原因,客观公正地分清责任,严肃处理相关人员,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第二十条事故处理
一、事故的处理按“2号令”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并及时报告组织事故调查的行政部门。
二、在查明事故原因并按规定处理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制订整改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限期落实。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对整改措施的落实加强监督。
三、政府牵头调查处理的重特大事故,由县政府决定处理意见,公司按法规、规章提出建议。
四、司法机关已立案的事故,可待司法机关作出最终结论后再作处理,但对其中未列入司法立案的责任人,仍应按规定追究责任。
第五章事故的结案
第二十一条事故的结案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本预案由设备管理科负责解释。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迅速有效地处理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以下简称“特种设备”)的重特大事故,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
第二条本预案所涉及的事故是指重大、严重及以上事故,包括造成人员伤亡的工伤事故,造成着火的火警事故以及因严重违章造成的特种设备损坏事故。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在公司范围内使用的特种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第四条公司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小组。人员组成见附件。
第二章事故报告制度
第五条事故报告
一、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知情人、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事故发生的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事故的基本情况和信息,消防安全科、设备动力科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视情况决定是否向上级汇报。
二、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主要为货运液化气罐车)在本公司范围内发生事故的,公司经办人或车主应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必要时由公司设备管理科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第六条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部门;
二、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三、事故发生地点;
四、发生事故设备名称;
五、事故类别;
六、人员伤亡、初步估计的经济损失及事故概况;
七、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第七条对需要向上级报告的事故,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应将事故情况及发生事故的初步原因应当在24小时内报至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三章事故应急救援
第八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带领有关人员迅速赶赴事故地点积极参加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第九条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负责人立即带领有关职能部门人员赶往出事地点,立即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加强现场的指挥、协调和救援工作。若因特种设备事故引发严重火警、泄漏事故的,起动《公司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根据相应岗位应急预案处理;锅炉发生事故的根据锅炉事故应急预案处理。
一、现场指挥小组在实施紧急救援时,应严密组织,加强联络,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二、必要时应及时将现场指挥小组的组成及联系方法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且必须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三、对需调用的救援力量,由事故现场指挥小组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与有关单位联系;对需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出面联系的,由指挥小组提出请示建议。
第十条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后,可根据事故情况下设:
一、现场处理组: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分工合作进行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专业抢救组:负责对事故进行现场救治。
三、警戒保卫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持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人员离开事故现场,严格防止发生新的伤亡事故。
四、通讯联络组:负责保证现场指挥与县政府和上级的通讯联络畅通,保证与各协作单位联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
五、医疗救护组:负责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中毒人员的救护,保证救护器材与抢救药品的供应。
六、交通运输组:负责运送急需物资、器材、装备、药品;运送现场抢救人员,输送和疏散现场其他人员。
七、后勤保障组:负责保证抢险救援物资的及时供应,负责现场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食宿安排,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
八、预备机动组:由指挥组长临时确定。机动组力量由指挥组长调动和使用。
第十一条重大以上事故发生后,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进,应对事故现场进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事故有关的设备、器材、物品、文件及其他操作凭证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及时摄像、拍照,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二条未发生人员死亡但性质特别严重、影响重大的事故及爆炸、泄漏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由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及时指派有关单位和人员对事故迅速进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三条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在本单位发生事故,公司积极参与救援工作,必要时上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救援。
第十四条救援工作纪律:各部门的领导和相关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本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必须把救援工作放在第一位,按规定应立刻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工作。服从统一指挥,开展积极有效地应急救援。如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第四章事故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事故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十六条发生严重事故时,如政府及有关部门牵头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公司相关领导应积极配合。由公司组织的事故调查,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积极参加,协助做好事故原因的技术分析调查工作,必要时邀请专家技术人员参加。
第十七条事故调查组应当携带必要的文书,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调查事故发生前特种设备的状况;
二、查明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现场破坏以及经济损失情况;
三、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时进行技术鉴定);
四、查明事故的性质和相关人员的处理建议;
六、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七、按“2号令”的要求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十八条
一、事故的调查应按“2号令”的各项规定进行。
二、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部门、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收集有关证据。
三、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向事故调查组提供有关设备的情况,如实回答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并对所提供情况的起初性负责。
第十九条调查处理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科学地查明事故原因,客观公正地分清责任,严肃处理相关人员,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第二十条事故处理
一、事故的处理按“2号令”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并及时报告组织事故调查的行政部门。
二、在查明事故原因并按规定处理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制订整改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限期落实。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对整改措施的落实加强监督。
三、政府牵头调查处理的重特大事故,由县政府决定处理意见,公司按法规、规章提出建议。
四、司法机关已立案的事故,可待司法机关作出最终结论后再作处理,但对其中未列入司法立案的责任人,仍应按规定追究责任。
第二十一条事故的结案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篇九
为了预防和减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引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很多,主要原因有:
课间学生追逐、打闹,学生自行到校外活动或者放学后滞留学校活动;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示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教育;实验操作不当;极个别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诱发的原因。
二、预防办法
1、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教师师德规范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
3、加强对学校教育、放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
三、处理程序
(一)事发阶段的有关工作和注意事项
1、学校突发事件处理应急小组应各司其职,分工合作。
2、快速开展抢救工作,组织力量送医院及时救治。
3、做好安抚学生(家长)等工作。
4、学校应及时了解情况,保护现场及做好收集证据材料。
5、协助相关部门作好调查处理。
6、控制事态,维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7、向相关部门报告。
8、调查取证,分清责任,得出结论。
(二)事故处理阶段的原则和注意事项
1、依法调解原则。
根据学生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接待家长。注意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的方可。
2、一次性解决原则。
学生事故的善后处理不解决户口、开学和工作等方面;一个事故一次解决,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如家长不同意可提醒家长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事故处理结尾阶段的工作和注意事项
1、起草《协议书》。
《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学生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
2、给付补偿金。
数额小的可支付现金,金额较大的用现金支票支付;不论金额大小,家长均要出具收条。
3、理赔。
提供下列材料:
(1)《协议书》复印件。
(2)病历卡复印件。
(3)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4)凭上述材料到填写《校方责任险赔付意向书》
(5)学校帐号。
(6)平保理赔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
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篇十
1、教学事故系指在教学和教辅工作的某一过程和某一环节所发生的对教学和教学质量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的事件。
2、教学事故的范围包括:
(1)未经教务处同意,擅自私下调换课程。
(2)未经教务处同意,教师私自请人代课。
(3)不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上课无故迟到或提前下课。
(4)未经教务处同意,擅自把应上的课改成自修课。
(5)上课时手机发出声响。
(6)教师在课堂上或其它教育场涉及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等。
(7)实验、电教等教辅人员没有按预定要求、时间做好充分准备,影响正常教学工作。
(8)早自修不下班指导,或对学生无具体要求,放任自流。
(9)上课前没有认真备课,上课时敷衍了事,布置、批改作业随随便便,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学生或家长来信来电反映,情况属实的)。
(10)重大考试试卷命题、打印、校对有错误。
(11)重大考试监考时没有遵守《山稽中学监考工作守则》。
(12)丢失未考过或已考过但未统计成绩的重大考试试卷、答卷。
(13)批改重大考试试卷时有较多或较严重的错误。
(14)丢失按规定应保管好的有关数据、材料。
(15)教职员出具与事实不符的学籍、学历、成绩等证明材料。
(16)体罚、谩骂学生。
(17)体育课、实验课、演示实验等教学教育活动中因为教师的原因引起的师生伤害事故。
(18)泄露重大考试试卷内容。
(19)其他对学校教育工作产生不良影响的事件。
(20)其他对学生学习产生不良影响的事件。
1、教学事故发生后,教务处将与有关班级、年级组、备课组共同组织人员进行调查。
2、教学事故调查途径:班级、年级、备课组、教务处、访谈或问卷调查。
3、教务处负责登记教学事故,并记入事故者的业务档案。
4、教务处要及时把教学事故情况上报校长室,以便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