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我这个歌迷作文(二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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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个歌迷作文篇一
我的爸爸很喜欢玩游戏,特别是玩《三国杀》,他每回玩得都不亦乐乎,甚至不想做别的任何事情,就说昨天吧:
昨天是周四,我要上学,就早早地起了床,爸爸也醒了,但他并没有起床,而是拿起手机,打开了游戏,躺在床上舒舒服服地玩起了《三国杀》。我叫他起来,他却叫我别烦他。我拿爸爸没办法就去洗脸、刷牙。吃完了早饭,我又去叫爸爸,爸爸却说:“别叫我,我赢了就送你去,输了就玩到赢了再送你去。”我见爸爸说这句话的时候不紧不慢的,眼睛还全神贯注地盯着手机,手还点出一张牌打向关羽,真是气不打一处来。他说完这番话便不再理我,我都急死了,真想自己去上学了,但是不行,我只能等爸爸送我。
眼看时间一步步逼近了上学的时刻,我坐立不安,突然从房间里传来一阵欢呼声:“耶,我赢了!”我紧锁的眉头终于松开了,紧张的心情放松了,因为爸爸终于可以送我去上学了!爸爸说话算话,立刻刷牙洗脸,像飞一般地送我去上学了,哎!还好没迟到。看他离开,我想:要是他一直输怎么办呢?那我是不是要跟学校告别了!
这就是我的游戏迷老爸,你了解了吗?我真是拿他没办法!
精彩点评:芷悦,你的爸爸真是让你又气又急又爱呀!气的是他把送你上学排在玩游戏后面,急的是都快迟到了他还沉浸之中,爱的是他说话算话,动作迅猛!爸爸的形象尺度把握得很好,记得刚开始在床上也要写他的“迷”样!
我这个歌迷作文篇二
老师经常让我们看课外书,我妈妈也经常给我买书让我看,我最爱看的就是故事书,妈妈就给我取了个外号叫我“故事迷”。
妈妈常常对我说:“孩子,你现在学习要紧,给你买故事书,是让你没事的时候再看的,不是让你天天都拿着它看!”我听了,想想,也对。我要安排好时间,就星期天的午饭之后看一会,晚上再看一会好了,其他的时间就用来学习。
但是因为我看书的毛病,制定的这些时间表很快就成了废纸,无论怎样,只要我看到一本新书,不管如何,我都再舍不得把它放下。每当这时候,妈妈总是说要把我的故事书给放起来,可我就是不肯。妈妈没办法,只好跟家人商量一下,以后尽量少给我买故事书。
因为我爱看书的毛病,还经常把自己迷失到故事里,记得在上个星期五的早上,我起的很早,我看妈妈还没有起来,就拿了一本故事书坐到沙发上看。不知不觉的看得入了神。随着故事的情节,我不自禁地大叫起来:“小猴子,不要死,你要坚持下去,只要你不放弃,你就能成功。”
我的声音惊动了正在睡觉的妈妈,妈妈连忙起来问我:“丫头,咱们家有猴子了?”妈妈的声音把我从书了拉了出来。“妈妈,咱家没有猴子,是我看书入迷了。”我低下头不好意思地说。
我真是个故事迷,迷得都分不清是现实还是故事了。
书,给了我无穷的快乐,我希望长大后开个书店,那样,我就能天天有看不完的书了……
我这个歌迷作文篇三
岁月悠悠,时光荏苒,当年那个幼稚的小孩转眼间已变成了高大的少年。然而,他的爱好并没有改变。那就是——读《明史》。
说起明代历史知识,在班里,我可是所向披靡,无人可胜。我之所以喜欢明朝的历史,是因为明朝有许多离奇之事。
比如说“妖书案”吧。它就是一本叫《续危纮议本》的小册子里的,此案牵连到万历皇帝、郑贵妃、福王、内阁大臣等人。妖书案使他们惊恐不安,最终还没把凶手抓住。于是,这就成了“万历三大案”之一,成了悬案。
吸引我的除了明朝离奇之事,还有一些伟人让我震撼,值得我学习。
想当年圣人王阳明,在他被贬龙场,到了人生低谷时,他仍然泰然处之,终成正果。
还有于谦,他自幼家境贫寒,但他不认命,痛骂朱高煦等辈的昏庸无耻。其中最耀眼的还是京城保卫战。那时,蒙古铁骑入侵,京城岌岌可危。是于谦挺身而出,保卫了京城,击溃了蒙古兵,使其一蹶不振。虽然他最后含冤而死,但他的功劳永远伫立于天地间!
这就是我喜欢《明史》的原因,也正是因为这样,我常常深夜苦读明史,领略了张居正的权势与谋略,永乐大帝的英明与神武,王阳明那冠绝千古的勇气和智慧……
我相信,长大的我依然喜欢明史,喜欢明朝的点点滴滴,直到永远。我会一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明史迷。
我这个歌迷作文篇四
啊,又是一个周末,面对一大叠的作业,我在心里打起了小算盘:嗯……这些作业,在两天内完成只不过是小意思,不如忙里偷闲扑到电脑前争分夺秒摆弄几下吧。
装模作样地趴在桌子上滑动着笔尖,面前摊开课本、参考书、习题册若干本,两耳支在那里侧耳倾听,只等着爸妈“砰”地一声带上门离家远去。
哎,时间怎么过的这么慢?面对时钟沉重的呼吸,我只好苦笑。终于,房门外一阵闹腾,随着一声轻轻地关门声卷之门外。耶!两只老虎终于离穴外出捕食啦!啦啦啦……我最美好的时段来临咯!
打开电脑,插上音响,连上宽带,在by2甜美的歌声下,熟练地输入密码登陆帖吧。在色彩斑斓的帖子里享受着柔和的泡泡浴。看来我很久没有上线了哦!我一一点开那一大叠好友请求;笑着回复那一段段或搞笑、或真心的留言;认认真真的把我心中那无穷的七彩色敲打成工工整整的小字……我就像一条小鱼,离开小溪汇入大海,尽情享受着海滨的美丽。
等等,百度hi怎么一闪一闪的跃动着呢?点开一看,原来是坏蛋欷来催稿了!忘了说,我是某帖吧的吧主和吧刊主编哦,虽然很累可是很快乐,因为我找到了一个既可以学习又可以娱乐的好地方。
“叮咚……叮咚……”哎,老爸老妈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呢!我这个小电脑迷还没玩够呢!不说了,赶紧关上电脑,奔回房间拿起笔乖乖的写作业吧,要不屁股又要开花了。
我这个歌迷作文篇五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事情把我们迷住,比如说书迷、作业迷、电脑迷而我是一个电视迷。
在上学期间,我们每周都有两天的时间来休息。而这两天的早晨,我是全家最早起来的。差不多四五点钟的时候,我趁家人睡觉的时候,我蹑手蹑脚来到客厅拿着遥控器把音量调到最小,躲在沙发上时是忐忑不安,小心翼翼的,生怕被奶奶发现的表情啊!就这样,我每个周末的早晨,都觉得过得挺实在的,一直持续到了放寒暑假的时候
到了放寒暑假的时候,我那是最快乐了,因为看电视的时间长了,早上,中午,晚上我都可以看电视,不管奶奶怎样说我,我都是无动于衷,不像上学时我奶奶就有理由来说服我,现在我想怎么看就怎么看,奶奶都是拿我没有办法的。
那当然,我看了这么多总也有失败的一回。
那是一个在上学期间的星期六,我像往常一样蹑手蹑脚的走进客厅娴熟的打开电视机,把声音调小,小心翼翼的坐在沙发上看着电视。就在这时意外发生了:原来奶奶在床上睡的好好的,但是突然听到了一点动静,就闻声而来,看到我正在津津有味的看电视,就怒吼了一声:“臭小子,还一个人在看电视,起这么早,给我去看书去!”
那时的场面,有如大猫终于抓到了我这只小老鼠,就像这只老鼠的心情一般。
现在你们还敢说我不是个小电视迷了吗?
我这个歌迷作文篇六
我是一个铁杆的猫迷,感觉每一只猫都像天外来的半个天使和精灵;我对猫有种特殊的情感,猫陪伴我度过孤寂的童年生活。
无论何时何地的猫,看上去都有那么点灵性,神采奕奕,似乎通点人性。难怪有人认为猫是人类最佳的情人。虽然狗比较忠实可靠,但是比起猫来还是缺了点灵气与霸气。
不过,我总觉得猫有个致命的缺陷,是体积太小。爱猫的人士大约都喜欢猫的温顺依人,倘若再略胜一筹,如果猫的体积突然变大十几倍,几十倍,那该有多么得威武。有人认为,如果猫有老虎那么大的话,就与老虎一样凶了。但我看也未必,即使猫有狮虎那么大,仍然还是猫,应该不失猫的温和与雅致。
这样看大,如果猫变成了超大的猫,那该多好啊。这样的猫咪就不再是宠物,而变成我们的保护神了。
试想,一个月劳累的工作后,在假日灿烂的阳光下,泡一杯浓浓的咖啡,依偎在超大的猫那博大的身躯旁晒太阳,感觉软软的,顿时所有的劳累,腰酸背痛立刻就消失了,生活所有的不愉快霎时都抛到了九霄云外了。这该个多么温馨幸福的休闲港湾啊!
如果猫变得超大,那该会有一百多斤了,举在手上都会很有质感。如果晚上一个人住宿,让这样一只超大的猫在门口或床头做保镖,做噩梦也不怕啦。
如果果真这样,想必广大爱猫人士一定会很欣慰的吧?
我这个歌迷作文篇七
每一段时光的构成,都需要记忆,每一段记忆,都来源于生活,而生活,则来源于每个音节所构成的旋律。
“哆”
“哆”是音乐的第一个音符,自然也是我的第一首歌。
初来的生活是欣悦的,漫步于鸟语花香的校园中贪婪的吮吸着芳香,似一只贪婪又渴望实现梦想的蝶,蹁跹飞舞,穿梭于属于自己的花丛中,伴着如此明媚的阳光,看着周边新识的伙伴,嬉闹,怒骂,在不知不觉中构成,每天扬起的嘴角,伴着天边那道彩虹,留下一首无忧无虑的《小小少年》。
如此惬意!
“?”
不觉,第二首旋律已经唱响,此刻的我们迎来了最沉重的时刻,抛却了那久别的轻松,日夜漫步于广阔的题海,无边无际,好像早已不见过太阳似的,晃得抬起头,看着窗外,天依旧是蓝的,笔直的树,依旧会在婆娑的摇曳,偶然掠过窗前的一只鸟,却带动着我的视线,多渴望,就此畅快的遨游在广袤无垠的天宇,自由,是多么值得追求,沙沙的写字声总会阻碍回我的思绪,心里极不情愿的安慰自己黎明前的黑暗不会长久的!不能总听到贝多芬那杯上的《命运交响曲》。
“咪”
沉浸在贝多芬g调的悲伤里,黎明,迟迟不能来临,直到第三首旋律响起,才奏起欢悦的鼓声,我们,满怀希望的准备叩响未来的大门,奏响那耀眼的金色大厅,喜庆的音乐里洋溢着我们对于梦想的渴望,对于未来的畅想,更是,对于生活的无限希望!
聆听着犹如天籁般的乐曲,更盼望着生活的灵感如泉涌,在这梦想纷飞的季节里,
我这个歌迷作文篇八
有些人是歌迷,有些人是财迷,而我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父”迷!
我的爸爸是一名警察,他很有正义感,帮助过很多人。在岗位上,他乐于助人。在家里,只要妈妈和我一叫:“爸爸!”爸爸就会像超人一样立刻出现,为我们排忧解难。
我的爸爸长得很帅气,每次爸爸问妈妈:“我长得帅不帅?”妈妈一定会大喊:“帅!你是世界上最帅气的爸爸。”我也会在一旁重重地点头。
我的爸爸像头牛。他身强力壮,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拿起很重的东西,比如哑铃、桌子、电风扇……他还能轻而易举地将我举过头顶,抛得高高的,再稳稳地接住。
他非常爱运动,跑得比飞驰的骏马还快。他每天坚持做力量运动,还会去外面跑五到十千米,真是令人佩服!
我的爸爸是个“大胃王”,他吃得很多。他最喜欢吃的是红烧肉、水煮活鱼,每当家里的餐桌上出现这两样菜时,爸爸总会两眼放光,狼吞虎咽起来。
我的爸爸很爱干净,比浣熊还爱干净哦!每次运动完,他都会先去洗澡。而且,没洗手他绝对不会吃东西。他总是把鞋子摆放得整整齐齐,睡觉起来把被子铺好,一周要做两次卫生。
虽然我做错事的时候爸爸会大发雷霆,有时候还会气得揍我,可我知道爸爸是为我好,我还是很爱我的爸爸。
有一个这么好的爸爸,我怎么迷恋他也不为过吧?
我这个歌迷作文篇九
太阳月亮每天交替上升,将大地笼罩在一片圣洁的光明中,勾画了我们生活的自然背景。而我们每个人的心中,也有日月,有着伴随着个人乃至全民族的背景,那就是文化。
音乐不断
家住蝶园广场附近,每日从学校回家,必定要接受一场音乐的洗礼,这边杨臣刚正陶醉地“我爱你,爱着你,就像老鼠爱大米”,那边张含韵嗲嗲地“喜欢酸的甜这就是真的我”又飘来,周杰伦还时不时地凑上两句“谁在用琵琶弹奏一曲东风破”。
我不愿说这些流行音乐仅仅是时代进步的副产品,它们也用独有的方式装饰着我们的城市。它们代表着我们――青春、潇洒却又有点放荡不羁的一代,直抒胸臆,敢作敢为,有时风风火火,有时多愁善感,我们用我们的热情感染着社会,这些流行音乐也以它独特的魅力吸引着我们。流行歌曲受到这样多人的欢迎不能不说有值得思考的原因。但流行音乐听多了也会觉得厌烦,那些情爱糜烂的歌词使我们疲乏,很容易让自己迷失在这些过于造作而煽情的词曲中。过度的“追星”式的狂热也显出了当代年轻人的浮躁与盲从。
较起前面的流行音乐,我倒是较青睐克莱德曼的钢琴音乐和美国的乡村音乐。久居城市的人向往郊区的宁静,而听多了重金属音乐,也需静静聆听轻音乐。它能使人变得沉静、平和,不焦躁,不浮华。我也喜欢贝多芬的《田园》,喜欢伤感的萧邦,喜欢悲怆的《二泉映月》,喜欢荡气回肠的《梁山伯与祝英台》,甚至偶尔还会去听听《高山流水》。这些大师的杰作让我震撼,让我沉醉,也让我思考。每听一次这样的音乐,就像经历了一次心灵的净化。
轻音乐是日,流行音乐是月,它们让我们既踏着时尚的浪潮,又能聆听历史的追问,既表达自己,又接受教诲。
我这个歌迷作文篇十
一提到动漫,我的话就多了,谁叫我是个十足的动漫迷呢?
我比较喜欢一部动漫《笨蛋·测试·召唤兽》,我为什么会喜欢,那是因为它这个动漫十分像现实中的我们。一群“笨蛋”为了磨练自己到a班,不停考试,因为考试的成绩经验会变成召唤兽的积分,攻击力和防御力。这样班级的召唤兽积分打败各个班召唤兽积分,就可以离开自己班,到别的更好的班级就学。是不是像奋发前进的我们?
有了动漫也少不了手绘的漫画,我有个另外称号“萌绘·师”,我画过四本连载漫画,也有自己独创的a3纸大小的漫画人物与海报。因此,也少不了我苦练素描。
即使搞得浑身黑乎乎的,手上全是铅笔印,但看着自己的画,心里也格外开心,较有兴趣,拿给客人看,客人赞道好;那就有勇气了,拿到学校带给同学欣赏,那也别具一格了!其实做为一个动漫迷,我认为画画应该是:打好的基础+独创想象+充足的自信=一幅绝好的画。
我是动漫迷。为什么呢?讲浅点我爱萌的东西,讲深点我爱画动漫。小的时候看到别的大姐姐画古代美女,心里十分想占为己有。然后摸索地画,不知什么时候,我认识了动漫和卡通这种可爱的东西。就渐渐的在家不知不觉地画,然后观察动漫和卡通,我喜欢上了:动漫人物的刘海,动漫人物的长头发和性格,卡哇伊的饰品和动漫人物的声音。
我想给动漫迷推荐一部动漫《萝球社》,一些可爱的萌少女吸引了动漫迷们,但里面很多是教人打篮球,其实这是一举两得,既让动漫迷看到了动漫,也其实在呼吁动漫迷:在家呆着的动漫迷去打篮球吧!
我是动漫迷。可不是吹的,我为了追求动漫,其实还有一个原因:为了给祖国争光。因为我国的动漫80%是日本的,则日本动漫中还有^v^。我希望用我的动漫赶走^v^,成为我国成功的其中之一,不要淘汰了!
我是真心喜欢动漫,成为动漫迷!
我这个歌迷作文篇十一
星期天早上,我睡得正香,突然一股香气扑鼻而来,我睁开眼,只见老爸正狼吞虎咽地吃着汉堡,作为美食家的我灵机一动,我要亲自下厨做一顿美食大餐。说做就做,我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跳了起来。
我来到冰箱前,拿出一大块牛肉,和一条鱿鱼,再拿出一些竹签。我把食材拿到厨房,先用刀把牛肉切成一条一条,然后穿起来,再把鱿鱼须切了穿起来,还拿上一瓶辣粉,一切准备就绪。
我打开烤箱,把肉串放了进去,设置时间三分钟,时间到了,取出给肉串翻个身,再烤三分钟,取出一看,肉串的全身烤得“滋滋”冒油、表面金黄,让人垂涎欲滴。我把肉串放到盘子上,细细地撒上辣粉,香喷喷的牛肉串就出炉了。如法炮制,我又烤好了鱿鱼串。
最后,我把平底锅放在灶台上,把油倒进锅里,我又取出一块牛排,在平底锅上刷上一层黄油,把牛排用夹子放上去,过了几分钟,我估计有七分熟的时候,翻了一个面,煎好后,配上刀叉,倒上沙拉酱,再用番茄、生菜做点缀,色香味俱全的大餐就做好了。
“好吃”的老爸闻到这诱人的香味,口水流下三千尺,早早地坐在餐桌上,讨好地对我说说:“儿子,这味道真香呀,我又饿了,能不能分老爸一点啊。”我爽快地答应了。老爸尝了以后连声叫唤:“太妙了,儿子,你的手艺绝了!”
我是一个美食迷,我要做遍所有名菜,尝遍天下美食。
我这个歌迷作文篇十二
“哈哈哈……”阳光还没有醒来的早晨,我就已经在客厅里哈哈大笑了。因为我是个彻头彻尾的电视迷。
妈妈睁着朦胧的睡眼:“大早上,笑啥啊!快把电视关了,别影响大家睡觉。别让我提醒你第二次。”
“母亲大人,你通融一下,我可是您宝贝呀!一小时,不,半小时,怎么样?”我使出赖皮的本领,缠着妈妈。妈妈实在没办法,只好同意给我看25分钟。
俗话说得好:“开心的时间只有一眨眼的功夫。”25分钟很快过去,没有办法,我只好失落地关掉电视,放下遥控器。
夜幕降临,妈妈进了房间,也不知道是去看书,还是睡觉了。我心情激动,像飞机般蹿上了天空,立即跑到电视前,抬起手,打开电视,拿起遥控器,将音量调到最小。电视里播放着《斗罗大陆》,唐三遇到危险,又逢凶化吉,我的心突上突下,真是好看极了。
谁知,妈妈打开了房门,一脸严肃地看着我。我心中一惊,糟了,我完蛋了。
我这个歌迷作文篇十三
我是一个科技迷。一年级的时候,我就经常买一大叠科技书看得入迷,在班里,都被同学们称为“小百度”。
在三年级的时候,学校建了一个科技班,我立刻报名了,我这样的科技迷,怎能放过这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呢?
在科技班里,我经常做出一些小玩意儿,最让我自豪的就是地震报警仪了。
记得是星期二,科技班老师叫我们拿出科技盒里的大“boss”——地震报警仪。我心想:哼,什么^v^oss,过一会就让你们变成我的手下败将。我打开盒子,拿出零件,一一清点,电线、报警蜂鸣器、铁球……哈哈!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这就让你们看看我的厉害。
我先用铁丝把铁球捆起来,在上面涂上油漆,再把铁丝夹到振动仪上。你还别说,这一步还真有点难,前几次不是没夹上,就是掉了下来。失败乃成功之母,我试了几次之后,终于成功了。然后,我小心翼翼地把铁丝连到报警蜂鸣器上,过了一会,我把机体做好了。
下面我就要做架子了,我拿出铁丝,先把铁丝扭成埃菲尔铁塔的形状,再用纸包上去,架子就做好了。最后我把机体和架子结合在一起,yes!终于完成了。
后来,我的地震仪在学校的科技作品比赛中得了一等奖。
科技制作,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提高了我的动手能力,我爱科技小制作!
我这个歌迷作文篇十四
周五,我急匆匆地跑回家,把书包一扔,坐到镜子前照了起来。因为只有镜子,才能让我看到自己的美,才能让自己成为著名的万人迷。
嗯,很好,这张脸瓜子形状,配上闪闪发亮的大眼睛,还有柳叶般的眉毛,够美。我左看看,右看看,一下就是几小时。“嗒嗒嗒。”妈妈的脚步声响起,可把我吓得半死。
我闪电般抽出作业,把笔拿出,装作一本正经在书桌上做作业的样子。妈妈回到家,看见我正在写作业,满意地点点头,又走了出来。
看见妈妈出去了,我又拿出镜子装扮起来,画画自己的眉毛,画画自己的眼睛,画画自己的嘴唇。
妈妈从厨房里捧着鸡腿,香喷喷的。我的口水已经成瀑布了,可我还是咽了下去。妈妈说吃饭了,我还是像没听见一样,继续照镜子。咕咕咕,好饿啊,多馋啊,还是先吃饭吧!
我是一个万人迷,随时随地都在照着自己的美,但是我知道除了要做一个会装扮自己的万人迷,也要做一个内心的万人迷!
我这个歌迷作文篇十五
大大的耳朵,水汪汪的大眼睛,尖尖的鼻子,这就是我。在家里,大家都叫我“阿迷”。下面我就让大家来见识一下,我空间是一个什么样的“迷”。
我士分喜欢看书,每次一回到家写完作业,我就会爱不释手地翻起书看。我的书架有三层,上面摆满期了各种各样的书,有知识丰富的科技书,有生动有趣的故事书,有妙趣横生的漫画书。不仅如此,我家到处都有书的影子,桌子上,床头,就连饭厅里也“藏”有好几本书呢!
我也士分喜爱神奇宝贝,因为它们个个栩栩如生,活泼可爱,也各有各的优点和缺点。比如:草系,克水系,水系,火系。而且到了一定的级别,它们都还能近化呢。近化后它们不但外貌不一样了,就连攻击力也提升了,所以,只要有了神奇宝贝的卡片和漫画,我都会去买。
这就是我!综合起来,我到底该叫什么“迷”呢?至今仍是一个未解之“迷”。
我这个歌迷作文篇十六
我有许多爱好,书法、舞蹈、绘画都是我的强项,在众多爱好中,我最迷的就是手工了。
我从小喜欢手工,小时候总喜欢拿一些彩纸剪剪,东画一笔,西剪一刀,玩得不亦乐乎。剪好后,总会自我欣赏一番,托着下巴,还微微点头,让人一看,就好像一位雕塑大师在欣赏旷世大作。
许多人为了自己的爱好废寝忘食,我却为了做好一件手工常常忘了时间。上了小学,有了作业,我也不忘手工。我的书桌上总是整整齐齐地叠着一叠彩纸,一把剪刀和一卷双面胶,它们让我随时都可以做一些小玩意儿。一得空,我立马拿起一张纸,将它剪成一个长方形展开图,这次要做一个小餐巾纸盒。我抿着嘴,眼睛紧紧盯着手上的纸,全神贯注地做着餐巾纸盒。“将底部做成活动的,可以方便放餐巾纸。”我一边做着,一边自言自语,完善这个餐巾纸盒。不知道做了多久,只知道不停地动手,没有一点感觉。我直起已经酸痛的背,拍拍麻了的手,长吁一口气。眼前,出现一个小巧玲珑的餐巾纸盒。打开底盖,放入餐巾纸,放在我的书桌上。嗯,蛮好看的。走出房间,发现妈妈已经睡着,看看时钟,已经深夜十一点半。
我有很多手工,大多都是我做的,也有别人做的。无论是谁的,我都小心翼翼地保管着,从不会破坏,像对待稀世珍宝似的一样爱惜。
我将它们一一放在书桌上,有灰尘了,就用小毛巾轻轻擦拭,看这架势,活像一个保姆在照顾小孩。
我最迷手工,因为手工可以带给我欢乐,让我的动手能力更加强。我爱你,手工!
我这个歌迷作文篇十七
我是一个连环画迷,具体迷到什么程度呢,我来和大家聊聊吧!
自从我着迷于画连环画后,一天到晚只想着去画,睡觉前还在想画,翻来复去睡不着。早上,天空刚露出一点鱼肚白,我就悄悄地起床画了起来,甚至有时在上课时也偷偷地画,造成了我现在小小年纪就有熊猫眼了。
有一次,我在花丛边一边走一边画,一不小心,被一块小石头给绊倒了,直向一根尖树枝扑过去。心想:死定了,死定了,不知道上天还能不能让我继续画呀。只听啊的一声,胸前像针刺一样痛。我一看,伤口都流血了,还好只是掉了一块皮,我轻轻地吁了口气,顾不得伤口的疼痛,捡起纸笔继续画起来。
还有一次,我坐在沙发上正画得入迷,电话叮响了起来,我极不情愿地放下手中的笔去接电话,是妈妈打来的,她让我把什么地方的插头拔了。我一心想着我的画,也没仔细听清楚,不耐烦地应了一声就挂断了电话,回到沙发上接着画。妈妈中午回来了,打开锅,里面的排骨都煮得骨肉分离,烂乎乎的。唉,这下我闯祸了,吓得一溜烟躲起来了。
在一次语文课上,老师点同学起来回答问题,连着点了我两次名字我都没有站起来。老师走到我桌子旁边,拿起我的课本,见上面没有一个字的笔记,却有好多好多形态各异的小人,老师不仅严厉地批评了我,还打电话告诉了家长,后来换来了一顿狠揍。
做一个画画迷,当然说明我对自己的爱好的执着,对自己成才有好处,但也不能耽误了别的事啊!
我这个歌迷作文篇十八
如果有人问我最喜欢什么,最爱听什么,最喜欢干什么,我会说:“你说呢?”如果有人十分恼怒的问我。我会调皮的说道:“当然是音乐啦!笨!”顺带送给他一个鬼脸。
想问我为什么喜欢听音乐吗?其实这个问题也有很多的人问过我,,答案很简单,那便是:没什么理由,只是先天的直觉带感觉而已啊,谈不上什么理由不理由的,喜欢一个事物不一定需要很长的理由啊,也无需要一个极为简单的理由,只要自己喜欢,不是吗?不只是我,我相信还有许多和我一样感受的朋友也会赞同我这么说的话的吧!哈哈
在听音乐的时候,我最喜欢拿着自己喜欢的名著,一边看书一边听音乐,可能有人会说你这样子还看的进书吗?我会回答说:“那当然。嗯。是看得进的啦!!这样子我倒是的好,十分奇怪,至少我本人是这样子认为的啦!
音乐有忧伤的,轻快的,摇滚的,既然有忧伤的,那必定有幸福的呗,也就不可能少了他啊,只是歌词的不同啊,音乐的曲调不同啊,看过《爱唱才会赢》的朋友会知道,一种个次可以配合着各种曲调来唱歌,只是唱出来的感觉不一样的啊,有些唱出来十分搞笑,但是有些唱出来却是十分和谐的,那就取决于那些歌词与音乐曲调的配合和协调了。
现在有一个这样子的节目,专门记音乐的歌词,胜出的人可以获得公益金,但是公益金的多少取决于擂主的歌词的熟悉i程度了,不过,这个样子记歌词不也有另一种韵味吗?有些人只是觉得好玩,而有些人呢?却是人爱音乐的狂连带上了歌词,而我就是属于后者的,可能有人会说这样子太疯狂了。但是我却不是这样子认为。呵呵
我细化音乐,欢迎喜欢音乐的朋友多多评论哦!呵呵!
我这个歌迷作文篇十九
音乐,我生活的一部分。
离不开音乐,少了音乐,生活就多些乏味;少了音乐,生活就多些无奈;少了音乐,生活就多些伤心;少了音乐,生活就多了些泪水。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自己喜欢上了音乐。喜欢它的词,喜欢它的调,喜欢它的感觉。也喜欢用它来表达自己内心的情感。总喜欢听些缓和的,悲伤的歌。少一些dj。
现在初三了,正是学习最紧的时候,但我还是扔不下音乐,没有音乐的时间是那样的漫长。哪怕是放学习后在家里,重复播放着一首歌也好。也足够了。
代替音乐的声音
在原来的班极里,课堂上难免避免会有一些说话的,这样的噪间传进我的耳朵里,也会像音乐一样动听,反正就是不愿意呆在安静的地方,除了,有星星点缀的寂静的黑夜。现在分班了,班里很安静。一点儿没有生气。全是低沉的呼吸的声音。感觉足可以让人窒息。
不该安静的安静
安静的时候总不会忘记音乐,它充实了我的生活。伤心的时候总不会忘记音乐,它愉悦了我的心情。流泪的时候总不会忘记音乐,它表达了我内心的`感受。
就这样,我爱上了音乐。
我这个歌迷作文篇二十
音乐应该说是一种艺术,一门高深的艺术,五音是这门艺术的基础,也是基本,是天生的,不是刻意追求的,这是一种天分。
我热爱唱歌,每当听到那富有节奏的音乐,我就会身体随着节拍摆动起来,去聆听,去感受。好在我五音俱全,声音不算难听,有了良好的嗓音条件,我对音乐则是更加执着,喜欢!
从一年级到五年级,我都被老师叫起来,让我当范唱,那时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可四年级时,我的声音发生了变化,那对我真是一次打击,那是感冒引起的嗓音沙哑,声音不再像以前那么优美动听,变得像是老巫婆的声音,特别难听。我变得不爱说话了,我讨厌自己的声音,上音乐课不再自豪地唱出声来了。但我并没有放弃音乐,我仍和以前一样听着鼓点,踏着节拍,我不能让自己对音乐失去信心,即使唱得不好,也要做一个快乐的音乐迷,因为,我爱音乐,这始终是无法改变的!听着优美的音乐,我找回了自信,找回了快乐,也找回了自己对音乐的迷恋!五年级,我找回了声音!
音乐,不一定你非得唱歌好,只要你心中有音乐,热爱她,那么,你就是一位名副其实的音乐迷!
我热爱音乐!身为音乐迷,我感到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