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职责(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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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职责篇一
为树立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完善放射诊疗安全防护和质量保证措施,加强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杜绝放射诊疗活动中忽视受检者防护以及滥用x线检查的行为,切实保证公众、受检者和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和工作安全,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制定此方案。
加强对放射诊疗许可、放射防护工作制度的落实、放射防护设施设备的建设使用、放射诊疗安全与质量保证、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健康检查及培训等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十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1.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从事放射诊疗工作; 2.未办理诊疗科目登记或未按照规定进行校验,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放射诊疗项目或超出批准范围从事放射工作; 3.未对新建、改建、扩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审核及竣工验收即进行施工和投入使用;
4.未配备专(兼)职的管理人员,负责放射诊疗工作的质量保障和安全防护;
5.未按规定对放射诊疗设备、工作场所及防护设施进行检测和检查;
6.未在规定的设备和场所设置醒目的电离辐射警示(警告)标志、工作指示灯等装置;
7.购置、使用不合格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放射诊疗设备;
8.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从事放射诊疗工作; 9.未按规定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健康检查和放射防护知识培训,未建立个人剂量和健康档案; 10.未按规定为放射工作人员和受检者配备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进一步提高对放射卫生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要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从科学管理的角度出发,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实现放射诊疗专项整治工作目标。
(二)突出重点,狠抓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要根据本方案确定的检查内容,认真组织落实。要结合实际,着力解决放射诊疗防护与质量保证问题。重点抓好发挥放射卫生监督员的专业优势,指导帮助基层放射诊疗机构建立健全放射防护制度,完善防护设施、设备,正确合理使用x射线机。
(三)落实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医疗机构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做好放射卫生工作。成立放射卫生领导小组,领导放射卫生工作。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卫生监督所提出的问题要逐条按时整改。杜绝放射事故发生,确保公众、受检者和放射工作人员健康与安全。
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职责篇二
放射诊疗单位管理资料目录(共十一卷)
一、放射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工作计划及
总结
;二、1、许可证副本;
2、放射防护领导机构及相应部门放射防护管理人员名单;
三、
1、各项管理制度:辐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各项安全操作规程、x射线影像诊断质量保证方案、介入放射学诊疗质量保证方案、辐射危害告知书(或受检者告知书)2、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四、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报告书(表)(分年度)、建设
项目批文
五、卫生监督检查文书(分年度)
六、《基础档案》(动态、每年一档)
七、《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一人一档)、八、放射工作人员一览表 (分年度)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表(分年度)
九、《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及监测报告(分年度)
十、放射设备清单(分年度)、场所检测情况表(分年度)
放射防护检测报告(分年度)
十一、放射工作人员《教育培训档案》(包括培训通知、培训合格证、教育培训档案表)
注明:每项归为一卷,并有卷内目录,放射防护管理资料共11卷
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职责篇三
医院放射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本单位一旦发生放射诊疗突发事件时,能迅速采取必要和有效的应急行动,保护工作人员、公众及环境安全,根据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及《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制度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于医院范围内发生的一切与放射诊疗活动有关的事件,其中影像科与放疗科是重点监管对象。第三条
本预案所提及的放射性突发事件是指,是指放射诊疗设备突发故障或突遭自然灾害、放射性同位素丢失、被盗或者射线装置、放射性同位素失控而导致工作人员或者公众受到意外的、非自愿的异常照射。第四条
放射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坚持迅速报告;主动抢救;生命第一;科学施救,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 保护现场,收集证据的工作原则。第五条
医院成立放射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医院应急领导小组),对医院依法处理放射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实施统一指挥、监督和管理。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 医院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院 长 副组长:业务副院长
组 员:影像科主任、放疗科主任、医务科主任、护理部主任、院办公室主任、总务科长、保卫科长
(二)职 责:
1.定期对辐射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辐射安全防护情况进行自查和监测,发
现事故隐患,及时落实整改;
2.发生放射性突发事件时,应启动本预案;
3.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辐射事故应急处理; 4.负责向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告事故情况;
5.负责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具体方案的研究确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6.负责迅速安置受照人员就医,组织控制区内人员的撤离工作,并及时控制事故影响,防止事故的扩大蔓延。
应急处理程序
(一)放射性同位素泄漏引发的事故处理:
1、放射性突发事件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通知现场所有的工作人员转移至安全区域,保卫科配合负责封锁现场;科室成员与总务后勤人员协调怕配合切断一切可能扩大污染范围的环节,迅速开展检测,严防对医院人员、食物、水源和医院周围环境的污染;
2、发现人立即上报医院应急领导小组,并由医院领导小组立即上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必须配合环境保护部门进行处理;
3、对可能受放射性核素污染或者放射损伤的人员,立即采取暂时隔离和应急医疗救援措施,尽最大能力减轻放射性意外对人体的危害,保障病人及医护人员的生命。
4、在采取有效个人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组织专门人员进入事故现场,迅速确定放射性同位素种类、活度、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采取措施彻底清除放射源污染。污染现场尚未达到安全水平以前,不得解除封锁。
(二)人体受超剂量射线照射引发的事故处理:
1、放射科一旦出现超剂量照射的情况,医院有关部门马上协同解决病人医学检查及治疗等问题,同时立即上报医院应急领导小组。
2、放射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停止使用有关仪器,并进行检修。待问题查明后,经检修及鉴定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三)放射源丢失、被盗事故处理:
1、一旦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情况,科室马上组织人员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同时向医院应急领导小组和保卫科报告,迅速报告公安部门,积极配合,协助做好案件的调查、侦破工作,早日找回丢失、被盗的反射源,将事故危害缩小到最小范围。
2、事故后处理,医院应急领导小组及相关科室要认真分析思考,找出日常管理工作中的问题所在,落实好整改意见,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四)放射诊疗设备突发故障或突遭自然灾害印发事故的处理:
1、放射诊疗设备突发故障或突遭自然灾害时,立即按下红色紧急按钮,关闭总电源,迅速将病员转移到安全地带。立即采取暂时隔离和应急医疗救援措施,尽最大能力减轻放射性意外对人体的危害,保障病人的生命。
2、医务人员迅速封锁现场,防止辐射范围的扩大。同时立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3、组织专门人员进入事故现场,迅速确定放射性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采取措施彻底清除放射源污染。污染现场尚未达到安全水平以前,不得解除封锁。
4、封锁解除后,组织专人检修设备,保证设备的安全性后再投入使用。
事故报告及善后
1、发生放射事故的科室必须于2小时内报告医院应急领导小组。
2、放射性同位素丢失、被盗的放射事故由保卫科向公安机关报告,造成环境放射性污染的,还应当同时报告当地环境保护部门;人体受到超剂量照射的放射事故由预防保健科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3、不按规定程序和时限报告或者阻挠、干扰有关科室执行职责的,对有关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或重、特大事故的,将报请公安机关追究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的治安或刑事责任。
4.事故处理以后,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