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物价局年终总结 物价员年度工作总结(4篇)
当工作或学习进行到一定阶段或告一段落时,需要回过头来对所做的工作认真地分析研究一下,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归纳出经验教训,提高认识,明确方向,以便进一步做好工作,并把这些用文字表述出来,就叫做总结。优秀的总结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总结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物价局年终总结 物价员年度工作总结篇一
把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价格热点问题作为履职的基础来抓,坚持在四个方面下功夫,切实使物价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稳定市场价格,制止串通谋求新突破。为切实控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重点加强了 “米袋子”、“菜蓝子”、“气罐子”、“油瓶子”等群众关心的价格热点商品的监测,选择了吉安贸易广场、甘雨亭青原分店等6个大型市场为采价点,对猪肉、蛋、粮油、鸡、鸭、蔬菜等副食品进行了有效监测,通过收集数据、掌握走势、准确分析,切实为政府科学制定价格调控政策提供了有效依据;重点对有关粮油批发户、液化气站实行提价申报、备案、审批等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确保了全区粮、油、肉等主要副食品价格的基本稳定。近期市、区物价局又联合对吉安贸易广场的食用油、奶制品等批发点进行了巡查,并对价格变动等进行了事前提醒,稳定了市场源头;加大了节假日农副产品、粮食、食用油、肉禽蛋奶等生活必需品、液化气和客运市场等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巡查,减少了价格欺诈行为,规范了价格市场,确保了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的基本稳定。如在春运期间,配合市局对区内各车型春运票价进行了测算和制定,严格明码标价,并会同有关单位集中力量进行了巡查,严肃查处了一起青原至新圩乱涨价案件。同时,在春节前后两次从区副食品价调基金中拿出部分资金对低保户、受灾户进行适当补贴,共7600余户、15000余人,补贴资金达8万余元,有效解决了部分群众的临时生活困难。
二是优化发展环境,维护权益取得新成果。会同财政部门,变“上门送审为派人下审、变单独审为集中审,变单纯审和服务指导”,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和物业、停车场等经营服务性单位的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年审工作,得到了被审验单位的一致好评。今年全区审验金额1800余万元,审验率达100%。同时,对一次性、临时性收费行为进行了规范,目前共审批9次。认真做好了《收费许可证》、《收费员证》换证工作,共换发《收费许可证》105套,《收费员证》120套。对涉农收费一律停止,不予审批。同时,开展了惠农价格政策、惠农收费政策、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涉农收费,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
三是推进依法行政,法制建设迈出新步伐。以纪念《价格法》实施十周年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在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价格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在吉安贸易广场、甘雨亭青原分店等大型商品市场悬挂了以宣传《价格法》为主要内容的横幅标语20多条,同时在《青原新闻》电视栏目插播《价格法》宣传标语。另外,通过走访一批企业、检查一批收费等形式向社会各个层面宣传《价格法》等价格法律法规知识,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反响,在全区营造了良好的价格氛围。通过学习和宣传价格法律法规,推进了依法治价进程,上半年我区无一起价格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是畅通诉求渠道,举报工作跨上新台阶。在12358价格举报工作方面,坚持做到“热心、耐心、用心、公心”,积极受理了群众对价格和收费方面的来电、来访、来信,并及时处理和解答了群众涉及药品医疗、成品油、交通运输、教育等方面的咨询和举报共18件,有效化解了价格矛盾。
针对当前普遍关注的“上学难、买房难、看病难、行车难”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价格和收费民生问题,坚持在五个方面花气力,不断扩大了物价部门的对外影响。
一是开展专项检查,教育收费得到有效治理。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区内的教育收费行为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3件,查处价格违法所得5.3万元,有力地规范了教育收费行为。
二是进行重点检查,医药价格得到有效遏制。对区内及各乡镇医疗机构擅自提高医疗服务和药品销售价格,不执行政府定价及最高零售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查处违法案件3件,查处违法所得1.65万元,乱收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三是实行定期巡查,房产价格得到有效平仰。对涉及土地和住房建设的一些行政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及房地产开发企业xx年年1月以来的收费行为进行了专项检查,为进一步控制房价过快上涨起到了一定的平抑作用。
四是坚持随时抽查,资源油价得到有效稳定。在对成品油价进行有效监控的基础上,重点对东固、富田、新圩、文陂等地理位置较偏僻的加油站油价进行不定期抽查,及时打击了囤积油品、停供限供、转手倒卖、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有效缓解了我区成品油供应紧张问题。
五是运用多种手段,农资价格得到有效控制。重点对春耕生产必备的化肥、种子、农用柴油等农资价格进行专项检查和市场巡查,重点打击了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通过以上五个方面的检查,上半年我局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6起,实现经济制裁9.75万元,其中收缴3.95万元,退回5.8万元。
坚持在干部队伍、内部管理、作风建设及配合中心工作等五个方面做文章,使物价部门的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大局中日趋完善。
一是打造过硬队伍,干部素质呈现新变化。提出物价干部要具有“张口能讲、提笔能写、用脑能思、动手能干”的多面手素质要求,建立了干部周前工作汇报会和业务定期解说会制度,实行调研宣传任务分解,派送干部到大中院校理论学习和招商引资、征地拆迁等中心工作一线进行实践锻炼等途径,有效提高了干部的“动口、动笔、动脑、动手”能力。
二是规范机关管理,工作环境达到新要求。从改善办公条件入手,在资金十分紧张的前提下,挤出资金添置了空调、电脑、复印机等现代办公必备设备,并量力租用了新办公楼,新添置了办公家俱等。另外对机关行文、档案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工作基本达到办公“有宽敞场所、有必备设备、有规范程序,有合理制度”新要求。
三是扎实效能提升,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在局干部职工中亮出效能提升“五面镜”,即“亮出“团结镜”,照一照配合协作顺不顺;亮出“服务镜”,照一照工作效率高不高;亮出“履责镜”,照一照业务能力强不强;亮出“思维镜”,照一照创新意识浓不浓;亮出“廉洁镜”,照一照在外形象佳不佳”,打造出了“学习、服务、务实、高效、廉洁”型机关。其做法《青原区“五面镜子”话效能》等2篇文章在省《价格视窗网》上进行了刊登。
四是跟进主题教育,干部思想得到新解放。积极跟进解放思想大讨论主题教育活动,坚持在思想搅动上下真功夫、在本职工作上见真行动、在具体项目上求真实效,有效推进了活动的扎实开展,促进了干部思想大解放。其中《青原区物价局“三真”力促思想大解放》等5篇文章分别在《吉安物价》、《青原“两区”简报》、《井冈山报》上进行了刊登。
五是扎实服务载体,大局意识得到新体现。将区委、区政府安排我局的新农村建设点定位于“文化古村型”,制定了“旅游产业有新发展、基础设施有新改善、村容村貌有新变化、农民素质有新提高、基层民主有新发展”五大帮扶目标,并及时指导帮助该村新建了5个垃圾池,制作了130多块人才介绍牌,修缮了“义学会”古宅,新铺游步道300多平方米,拆除牛栏、厕所13间,配合拍摄了《走进毛家》旅游宣传片等,为该村争创“省级历史文化名村”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使新农村建设与旅游发展相得益彰;把引进和服务项目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千方百计引进了青原山民俗风情园,并以一流的服务促其早建成、早开放、早见效。目前该园各项建设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预计在“十一”黄金周可向游客开放,即将为青原山争创aaa级景区又添一新景。另外,会同区直有关部门多次就浙江省桐乡市桐昆控投集团意向性投资开发我区稠塘湖生态文化园大型项目进行了有效洽谈,今年力争引进大项目。
物价局年终总结 物价员年度工作总结篇二
15年度我县物价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出发点,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运用价格杠杆作用,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为促进我县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
一是严格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为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创新收费监管方式,进一步提高收费管理工作水平,今年取消了收费许可证制度,停止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工作。共取消《收费许可证》132个,其中行政事业性113个,经营性19个。
二是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工作。我局今年对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清理。通过清理全面落实针对小微企业免征的收费项目15项,涉及国土、农业、畜牧、住建、质检、林业等部门;调整收费标准11项,涉及环保、人社、国土、人防办等部门;取消、暂停收费8项,涉及国土、工商、人社、民政等部门。同时,放开部分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和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
为稳定市场商品价格,对于国家每次出台的调价政策,我们均认真进行市场监测跟踪。今年共调整了18次成品油市场价格,其中10次降价8次提价。我们及时对县内各加油站点的销售情况进行了监测,掌握价格调整的落实情况和市场反映情况,并及时上报反馈。
今年价格认证工作以服务司法、服务社会、服务政府为导向,充分发挥价格认证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今年我局价格鉴证中心共办理刑事案件涉案物品价格评估鉴证80件,评估涉及金额274.58万元。出具的价格结论均公正、客观、科学,为司法机关办理案件提供的可靠的价格依据。
今年农调工作开展了农户生猪养殖成本专项调查及农户专业种植情况调查。完成农户种植意向、农户存粮售粮、农户农资购买、小麦玉米种植成本预测等情况报表共计36份。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台账和日登记薄制度,使上报数据更加准确。
一是开展积案扫尾工作。今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对20xx年度遗留的案件进行了结案扫尾工作。对检查发现存在违价问题的21个单位进行了处罚,实行经济制裁216500元。
二是继续落实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和报备工作。进一步确保商品房销售“一套一标”、“一房一价”。实现报备案件3起。
三是积极打造“12358”价格违法案件举报平台。
充分发挥“12358”举报电话的监督作用,今年共办理群众投诉案件5起,解答群众价格咨询62件。较好的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树立了物价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
20xx年物价局亮点工作着眼于我县经济发展需要,结合物价工作特点,全力做好我县项目建设和重点工程建设中的价格评估认证工作。尤其是对于核工业园项目建设中因恶意索赔、非法阻工导致的价格纠纷标的物(青苗、树木、建筑物、构筑物等)进行评估、认证,以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我们确定一名副局长全面负责此项工作。并抽调3名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业务水平过硬的精干人员成立专项评估工作小组,做到责任到人。全程跟踪项目建设进程,及时发现排解价格纠纷隐患。共完成因征地而涉及的苗圃、地上构筑物、青苗等此类价格评估案件5件,保证了园区工程项目的顺利施工。
物价局年终总结 物价员年度工作总结篇三
20xx年我局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着力强化价格监管,努力为建设美丽鼓楼、实力鼓楼、幸福鼓楼营造有利的价格环境和提供坚实的价格服务保障。现将20xx年价格工作情况及20xx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持续做好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工作
贯彻落实好省、市控价工作部署,坚持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常态化,每周对6个固定监测点的8大类61种商品价格进行采集、分析,重点关注容易诱发价格总水平较快上涨和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商品价格动态;通过《鼓楼价格信息》和信息增刊为区领导和相关部门提供价格参考资料,目前共编发《鼓楼价格信息》12期,增刊47期。
(二)积极做好价格政策宣传工作
1.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一是在“3.15”、“ 12358价格宣传周”期间,发放“价格宣传册”、“明码标价宣传单”等宣传品,现场受理价格举报投诉,开展价格维权宣传活动。二是围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的活动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组织《宪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旅游法》、《商标法》等通用法律知识学习,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做好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迎检工作。三是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制作了以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展板(架),开展街头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舆论氛围。
2.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一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全年共更新子网站信息198条,政府信息公开99条,及时上网公示部门动态,行政审批事项结果、办事指南等。二是做好“鼓楼物价” 政务微博发布工作。以公开政务、服务民生、平等沟通宗旨,发布区域价格行情、价格趋势分析、物价系统调定价(如景区门票、汽柴油价格等)相关信息、转发社会热点问题等共计277条;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回复涉价问题互动信息21条,发挥了政务微博传播“正能量”的作用。三是牵头落实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区属各收费执收单位除在收费处醒目位置采取设立公示栏(牌)或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方式做好公示工作外,还必须在单位网站上予以公开,确保我区在年终绩效评估考核中该项工作能取得好成绩。
(三)不断强化价格监管
1.加强日常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加强了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围绕粮油副食品价格、商场(超市)商品促销活动、公园(旅游景点)门票及停车收费的明码标价等,抓好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及应急时段的市场价格检查。打击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维护正常节日价格市场秩序。
二是坚持经常性的明码标价检查。配合全国、省、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对辖区内东百、永辉、小柳等商场(超市)及农贸市场的明码标价组织了多次专项检查,进一步提高明码标价率,杜绝价格欺诈,努力营造放心消费的市场氛围。
三是开展了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活动。对区属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品零售商店、医疗机构(民办营利性医疗机构、社区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等的药品价格、医疗服务收费及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了经常性的价格检查,对个别卫生服务站因政策了解不透彻,出现个别超标准收费现象,及时指正,督促整改。
四是开展惠企政策执行情况自查工作。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人事局于20xx年1月1日分别执行免征企业注册登记费及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和降低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的规定;区财政局取消收费票据工本费。
五是贯彻落实《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物业管理收费(含物业服务收费及停车收费)是价格投诉热点之一,我局在宣传解释政策法规的同时,对切实存在乱收费的,督促改正,努力规范物业收费行为;对因收费问题导致业主与物业之间纠纷的,尽快化解了业主与物业之间纠纷,维护物业小区和谐安宁。
2.开展重点领域价费专项治理。
一是开展20xx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与区财政局联合对在我局领取《收费许可证》的44家行政机关、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收费单位20xx年度收费情况进行年度审验,审验率达100%,合格率100%。
二是开展了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共抽查了延安中学,鼓一、鼓五、井大等17所小学以及花巷、旗汛口等4家公立幼儿园。区属各中小学均能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不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不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教辅材料,对服装、课本、簿籍等代办项目坚持自愿、非营利原则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延安中学认真落实择校生“三限”政策,洪山、梅峰等安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学校,未向其收取借读费、赞助费等;公办幼儿园不自立项目、不提高标准、不以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费;区财政投入继续加大,各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看电影、体检和社会实践等代办项目均由财政专项拨款,中心校与一般校的差距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是开展旅游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抽查了福建山水旅行社、福州青年假期旅行社等十家旅行社及三坊七巷、镇海楼等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坚决打击旅行社以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宣传招徕和组织接待游客等违价行为,敦促景区在门票价格方面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落实好优惠、减免措施。
四是开展机动车驾培收费专项检查。针对机动车驾校培训价格急剧上涨,社会反映强烈的现状,对在我区注册的福州军安、福州中健、福州中路等三家驾驶培训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确保这些公司不发生乱涨价、乱收费及收取未标明费用等行为。
五是开展了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和规范工作。主要对行政事业性单位利用行政权力或垄断地位向企业提供服务的收费以及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和垄断行业的收费进行清理。下半年在市物价局的统一部署下,对媒体反映的部分窗口单位存在“高价复印”问题组织人员对区行政服务中心、十街镇便民服务中心及劳动局、房管局办事窗口的复印收费进行了检查,并宣传了相关收费要求。从检查情况看,我区绝大部分窗口单位均是提供免费的复印服务,个别收费不规范的已按要求作了整改,个别高收费的已将收费标准调为0.3元/张a4纸。
3.进一步落实阳光收费公示制度。
与区财政局、纠风办、减负办联合,对区属各收费单位贯彻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实行阳光收费提出明确要求,督促各执收单位采取设立公示栏、公示牌、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公示,开设互联网站的单位还应在其网站上醒目位置公示规定的收费内容。同时定期对有关单位公示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清理,今年已通知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区园林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取消相关收费项目;上网公示了工商、教育、环保、建设等xx个部门的收费项目、标准及政策依据。
(四)重视群众价格投诉的处理反馈工作
继续实行举报与检查联动机制,进一步强化“12358”、“12345”投诉件在受理、批办、查处和反馈等各环节的规范化管理,畅通价格举报渠道,做到及时受理、认真查纠,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年共受理群众价格举报投诉177件,罚款处理6家,金额5095元,责令整改47家。
(五)加强干部队伍整体建设
一是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加强理论干部学习和业务培训,开设“道德讲堂”,开展《价格执法程序》等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干部素养。积极参加“优质服务窗口”、“平安先行单位”和“文明单位”评比活动,积极推进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加强普法和依法治理宣传教育,树立执法良好形象。
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开展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扎实推进机关党的各项工作开展,今年未发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案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案件,全局干部也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行为。
三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检查,开展“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活动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从广泛宣传教育、严格自查自纠、提升服务效能、优化政务服务、切实改进文风、强化效能监察六个方面抓落实,树立只争朝夕、时不我待的意识,使“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成为全局干部的自觉行动。
(一)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
1、坚持价格监测常态化。继续对6个固定监测点每周价格采集、分析。
2、应对价格异动。加强对生活必需品价格的市场巡查,及时发现苗头性、趋向性价格异动。
(二)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1、开展教育、医疗服务、药品价格等热点行业的专项检查,并根据省、市物价局的统一部署,开展相关价费检查。
2、坚持日常性价格巡查、明码标价检查及节假日市场价格检查工作,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3、继续抓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重点是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工作。
4、畅通价格举报渠道,加大价格投诉件处罚力度,及时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三)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1、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和普法教育宣传活动。
2、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3、加强干部学习培训,组织开展思想理论、物价政策、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理论水平和执法水平。
物价局年终总结 物价员年度工作总结篇四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应对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坚持稳中求进,在规划编制、形势分析、项目推动、改革创新等方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推进在更高起点上建设闽江口金三角经济圈。现将20xx年工作情况和20xx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加强规划编制和经济形势分析,服务全局发展
1、牵头开展“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工作。代拟了我市“十二五”规划研究编制工作方案,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开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评估过程及时向市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与市人大、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交流沟通,积极与上级规划、各重点专项规划中期评估进行衔接。完成“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目前正着手征求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意见。同时对各重点专项规划编制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梳理,完成“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汇编工作。
2、认真做好经济形势分析工作。认真制定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围绕经济运行中出现的诸多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做好每月、每季和半年度的经济形势分析、固定资产投资分析工作;针对“五大战役”、重点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以及项目建设征迁等问题,定期召开协调推进会议,提出有效可行的对策建议;制订分解年度经济考核指标,分解落实目标责任制,跟踪年度计划执行情况,促进主要经济指标平稳较快增长。1-9月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862.78亿元,增长11.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669.38亿元,增长15.5%,总量居全省第一,占全省四分之一,相当于厦门和泉州的总和。全市公共财政总收入508.85亿元,增长19.6%,地方公共财政收入333.47亿元,增长22.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际利用外资、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收入等5项指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3、完成一批专项规划、课题研究编制工作。根据市委要求,围绕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课题调研和规划编制。完成《闽江口金三角经济圈产业发展规划》、《闽江口金三角经济圈社会发展规划》、《福州新区产业发展规划思路》、《福州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xx-2020)》、《台商投资区扩区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福州生态市建设规划》等规划编制。启动《福州新区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配合市委、市政府完成并出台《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福州新区开放开发在更高起点上加快建设闽江口金三角经济圈的意见》。同时开展农业转移人口、龙头企业等有关问题的研究,编制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八条措施〉实施意见》、《对台贸易电子商务发展策略研究》、《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三次产业龙头企业的实施意见》等课题或扶持政策。
(二)加强项目运作,促进固投增长
切实发挥市重点项目、“五大战役”建设总牵头单位职责,经过全市上下通力协作、共同努力,重点项目、“五大战役”建设预计均可以超额完成年度任务。1-9月300项重大项目建设累计完成投资890.16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96.3%,超序时进度21.3个百分点,共有28个项目建成或部分建成,43个项目动工或部分动工建设。“五大战役”累计完成投资1869.33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97%,超过序时要求进度22个百分点,重点项目建设、新增长区域发展、城市建设、小城镇改革发展和民生工程5个战役超序时进度。具体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做好重点项目协调督查。20xx年我市成立重大项目协调例会制度,每周由市委书记、市长、常务副市长中至少一人主持召开,对重大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协调。我委多次实地调研和察看各县(市)区的所有在建和新开工的项目,向市政府报送重大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做好例会通报和“回头看”检查工作。截止10月初已召开29次例会,对东南电化搬迁、福州轨道交通一号线等122个重大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征地拆迁、前期手续报批、资金筹措等问题进行了协调。不少重大项目已有较大突破,例如:海峡奥体中心网球馆已拆迁完成,主体场馆已正常施工;向莆铁路福州段已全线完成施工并通车运行;海峡图书馆项目已进入正常施工等。
2、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一是梳理汇总神华罗源湾煤港电一体化等7个需国家部委支持审批的事项,为市主要领导“跑京跑部”提供素材;二是梳理汇总需省直有关部门支持审批或协调推动的事项,提请省重点办帮助协调推动。今年以来,共梳理汇总需省、国家有关部门支持的项目20多项,进一步加快了项目审批进度。三是会同市行政服务中心建立了重大项目联审联批例会制度,对104国道连江至晋安段改建工程、南江滨东大道工程等市级重大项目进行联审联批。四是持续对未按计划开工项目进行现场调研推动,帮助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此外,做好省重点办要求我市协调的72个省管重点项目存在的问题的跟踪推进工作。
3、促进重大水利建设。逐月跟踪,编制工作简报,及时向省、市领导通报了我市重大水利项目有关工作情况。截至9月底,21项在建重大水利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8.06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74.8%;6项计划新开工重大水利项目目前已开工4项,累计完成投资1.97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62.5%;闽江北水南调(平潭引水)工程、霍口大型水库工程、闽清县葫芦门水库工程等5项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取得突破。
4、积极推进项目成果推介。顺利完成第十一届“6·18”福州馆布展、媒体宣传、后勤保障等相关工作。以“三坊七巷”为主题的展馆布展,构思新颖、造型独特,获得较大成功。积极促进项目成果对接转化,在第十一届“6·18”上共对接项目665项,总投资271.5 亿元。其中20万吨/年己内酰胺工程、聚碳酸酯(pc)一体化装置等2个项目投资额达40亿元以上,预期年产值达52亿元和36亿元。围绕培育我市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资本与项目对接、共性技术难题、产学研合作等,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产业组织等科技中介作用,邀请111位专家学者,举办11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项目对接活动。
5、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补助。截至10月中旬,共有221个项目获得上级投资补助,补助资金达4.36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35800.04万元;省级预算内补助资金4809.6万元;省级其他补助资金3000万元),获得企业债券发行资金额度10亿元。同时做好中央、省级预算内投资项目跟踪管理,并顺利通过国家发改委3次对我市政法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供水排水设施等项目进行的专项稽察。
(三)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发展水平
1、夯实工业经济增长基础。一是加强监测。每月跟踪二十大企业、三维项目、重大工业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发现苗头性、趋势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二是密切关注重点产业发展。全面摸排我市重点产业集群情况,争取列入省重点产业集群(基地),目前列入省重点产业集群(基地)共5个,分别为光电显示产业、金属及深加工产业、长乐纺织化纤产业等3个超千亿元产值产业集群(基地);汽车及零部件产业、江阴化工新材料产业等2个500-1000亿元产值产业集群(基地)。加快制定扶持产业发展政策,尤其是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政策,《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已由市政府颁布,组织实施。加紧研究、制定《关于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年初将组织有关企业(机构)进行相关专项申报。三是进一步改善工业投资结构。推进天辰耀隆己内酰胺、神华福建罗源湾港电储煤一体化、翔隆纺织三期、东南电化、马尾船政(连江)特种船舶、雪人制冰系统生产基地等重点项目建设。1-9月制造业完成投资533.1亿元,比增26.3%,占工业固投比重78%,较去年同期提高5.3个百分点。
2、加快发展服务业。一是继续推动鼓楼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服务业发展模式创新,完善服务业体制机制和政策引导方面的先行先试,服务业“218”工程、“核心商业区、核心商务区、核心创意区”三大功能区建设持续推进,服务业统计成就显著,楼宇标准化建设积极进行。经过三年努力,鼓楼区服务业呈现较快发展,增加值年均2位数增长,占gdp的比重逐年提高,进一步带动提升我市服务业发展水平。二是推动总部经济、民航经济等新兴业态发展。进一步完善总部经济政策,牵头制定《福州市关于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补充意见》,提高总部企业扶持政策的针对性。总部企业在认定数量、质量上进一步提高,当前共55家企业申报待批。积极推动民航经济发展,《福州扶持民航发展的补充意见》颁布实施。积极争取航权时刻,开通航线,1-9月福州空港运输总架次、旅客吞吐量、货邮吞吐量三大指标增速均高于全国平均增速,分别增长15.9%、15.1%、12.2%。“福州航空”筹建取得重大突破,确定投资主体,签署出资协议。组建筹建工作组,成立“福州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筹)”。民航华东局已审批通过我市筹建申请报告,并上报国家民航局。
3、加快海洋经济发展。一是跟踪全市“海上福州”建设情况。跟踪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20xx年度“海上福州”建设工作情况,对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二是开展海洋经济重大问题规划编制及政策制定。牵头完成了《关于加快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产业发展规划》等政策及规划编制。三是积极组织申报现代海洋产业重点项目。组织企业、园区申报省第一批海洋产业示范园区、20xx年海洋产业龙头企业和20xx年省级预算内投资海洋新兴产业培育及示范园区建设扶持专项项目,2家企业被评为20xx年度省海洋产业“十佳”龙头企业,15家企业被评为20xx年度省海洋产业龙头企业,申请第一批省预算内海洋专项扶持资金50万元。组织推进海洋重大项目建设,摸底筛选我市马尾船政(连江)特种船舶、长乐翔孚物流园、福清江阴国际汽车城等39个项目上报列入全省海洋经济重大建设项目。
(四)统筹协调,加强区域交流合作
1、加强县(市)区对口协作机制。继续围绕“强化产业联动、促进资源共享、实行乡镇结对、开展干部挂职、助力扶贫开发、推进环境共保”等协作内容,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宽领域的对口协作交流合作,加强县(市)区对口协作帮扶工作机制,今年永泰、闽清县土地招拍挂、企业所得税、技术人员培训等三项补贴共申请帮扶资金5793.55万元,连江、罗源5个协作项目共申请帮扶资金1750万元,有效促进县域经济的协同发展。
2、推进区域协同发展。一是推动福莆宁同城化。贯彻落实好20xx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加快构建福州大都市区推进福莆宁同城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做好任务分工和跟踪督促工作。牵头会同莆田、宁德发改委开展编制的《福莆宁同城化发展总体规划》,形成初稿。开展福平莆宁城际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确定福马铁路改造、长乐机场城际轨道交通项目作为福莆宁城际轨道交通线网重要组成部分及率先启动建设项目。二是推动闽东北、闽浙赣皖等协作区连片发展。20xx年闽东北经济协作区重点协作项目共27项,年度计划投资189.4 亿元,1-8月完成投资119.63 亿元,占年计划的85.82%。
3、主动支持和融入平潭开放开发。召开了第三、第四次联席会议,共商对接合作思路,推动两地城市规划与基础设施对接合作,支持平潭道路、港口等基础设施和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设施建设,推动双方在高新技术、港口物流、现代服务、文化旅游等领域的产业对接、分工和协作。跟踪落实20xx年两次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联席会议议定的重点工作,当前渔平高速公路延伸线、电力专线上岛工程等20项工作进展顺利。探讨福州与平潭综合实验区联动发展,完成《推进福州市与平潭综合实验区联动发展研究》。
(五)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拓展城市发展空间
1、加快市政路网、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会同建设、市容等职能部门及市政建设公司、市城乡建设总公司、水务集团等项目单位,研究项目前期工作有关问题,提出有效解决方案,做好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协调、指导工作。重点抓好拟建设的市闽江北岸中央商务中心片区路网工程、马尾新城路网等重点市政道路项目的前期论证等工作。
2、推进轨道交通建设。完成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及第二轮建设规划,启动第二轮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报批工作。根据修编方案,该线网规划线路由9条轨道交通组成,总里程338.12公里,设置车站215座,换乘站26座。近期规划建设轨道交通1、2号线延伸段,新建4、5号线市区段及6号线。启动轨道交通1号线延伸至马尾段及6号线过江段方案深化研究工作。推进2号线前期工作,力争年底开工建设。启动城市现代有轨电车规划,已完成有轨电车线网规划方案编制,报市政府审批。
3、加大铁路建设力度。加大在建铁路施工协调力度,帮助施工单位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创造和谐施工环境,加快建设进度。截至9月份,我市铁路共完成投资19.20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101.05%。向莆铁路已于20xx年9月26日正式开通运营;合福铁路福州段年度累计完成投资11.41亿元,占年度计划总投资11.00亿元的`103.69%;福州火车北站站房工程年度累计完成投资1.60亿元,占年度计划总投资2.00亿元的79.77%;福州至平潭铁路先行开工点用地报批已批复,于10月底动工建设,正开展全线用地、用林报批工作。同时推动江阴港、可门港、罗源湾北岸铁路支线建设。
4、加快机场建设力度。加强长乐机场规划研究,完成长乐机场综合交通枢纽规划初稿,福州长乐机场总体规划修编顺利通过国家民航局审查。加快推进机场二期建设各项前期工作,确定20xx年6月前动工填海及20xx年6月前开工建设二期工程两个关键时间节点,加快编制机场二期工程预可研报告,组织开展机场二期扩建填海前期调研工作。
5、推进国家高速公路网、海西高速公路网及国省道建设力度。推进福永高速旗山互通,京福高速洋里互通、福银高速梅溪互通,湄洲湾至重庆公路、福州长乐国际机场高速公路二期工程、国省干线横五线连江安凯至蛎坞公路、104国道罗源县五里至白塔段公路、228国道福清江镜农场至江镜前华段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
6、推进港口建设力度。完成江阴港区12-1#、12-2#等港口项目预审24项。开工建设罗源湾港区碧里作业区6#5万吨级泊位,推进罗源湾港区将帽作业区15万吨级泊位等24个在建项目建设,其中闽江口内港区松门建材3000吨级码头建成投产。
7、推进重大能源项目建设。推进福清核电#4-#6机组、神华煤港电一体化、可门电厂三期、江阴电厂二期、罗源火电厂、永泰白云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前期工作,神华煤港电一体化电厂项目、罗源火电厂均通过国家能源局审批。推动新能源、清洁能源项目建设,保持每年都有3个以上风电场开工建设。做好金太阳项目、滨海工业区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站示范区申报工作。
(六)提升改革开放水平,增强发展活力
1、加强简政放权力度。今年,简政放权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我委。我委即牵头对市直部门保留、调整合并、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县(市)区承接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自查、调研,形成《关于汇总相关单位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扩权强区(县、市)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上报市委、市政府。配合市委、市政府督查调研小组实地调研,撰写督查调研报告。同时,进一步对新一轮简政放权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全面的梳理,起草新一轮简政放权实施意见。
2、推进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采取周末提前办结、备案件压缩办理时限等办法进一步加快办理流程,切实做到了提速增效,当场办结率达到68%,服务评价总满意率100%。针对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妥善解决总平面图、环评审批、项目核准互为前置的问题,有力推动了利嘉海峡商业城(一、二区)、福州市银发温泉养老院等项目前期工作。我委连续9个月被行政审批中心评选为“标兵窗口”或“先进窗口”。
3、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民医保框架制度已经形成,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基本医保参加人数超过667万,参保(合)率达到省定要求。政府对城乡居民参保(合)补助标准提高到300元/人。职工、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85%、70%和75%左右。推进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在173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施零差率销售的基础上,将村卫生所也纳入实施范围。探索公立医院发展新模式,组建我省首个医疗联合体,由市一医院作为牵头单位,共22家成员单位,推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优化结构布局。
(七)加强民生建设,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1、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经费标准提高到30元。启动新一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更新,市、县两级财政投入专项资金,为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置六大件基本诊疗设备。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内涵,首批选择仓山、晋安、马尾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加快奥体中心等一批八城会场馆项目、市儿童医院病房大楼、福清市医院、永泰县医院病房大楼、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等在建项目建设,积极推进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特殊教育一体化基地综合大楼、福清市卫生学校实训楼等项目前期工作。
2、促进社会保障房建设。会同房管部门和有关项目单位协调解决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前期有关工作。同时做好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调控分析工作,分析我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态势,提出调控措施。
与此同时,我委还抓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项目审批、政府性楼堂馆所清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经济动员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