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浅谈加快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的建议 开展土地流转工作(5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浅谈加快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的建议 开展土地流转工作篇一
随着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进城务工,农田粗放经营现象十分突出,人均土地资源匮乏的缺陷日渐暴露,严重地影响了农村产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为此,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推进规模经营,既能较好地解决土地粗放经营和撂荒问题,又能提高劳动生产率,加快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收增长。通过在九龙坡区党校农业产业化专题班的学习,更感加快农村土地流转的必要。结合自已的工作,对加快我县农村土地流转,推进规模经营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主要成效
截止目前,全县土地流转面积达16.01万亩,占全县耕地面积91.11万亩的17.57%,涉及农户10.82万户,占全县承包土地农户28.59万户的37.85%,其中涉及举家外出农户1.76万户,承包土地全部流转的8200户。从流转土地承接对象看:重点向产业化、规模化的重专大户转移,全县有种养业大户3500余户、流转面积9.79万亩,专业合作社48个、流转面积2.37万亩,龙头企业14个、流转面积1.84万亩;从经营内容来看:所流转土地的经营方向主要是粮油、柑橘和水果、蔬菜、茶叶等种植业以及牛羊等养殖业,据统计,流转土地中种植粮油的5.87万亩、水果的4.87万亩(其中柑橘的3.64万亩)、蔬菜的2.38万亩、茶叶的1.76万亩,发展养殖业的1.12万亩;从规模化经营角度看:全县流转的土地规模化经营面积14.10万亩,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15.48%,50亩以上的规模经营大户304户。全县形成了 1
五种“规模经营”模式。
一是以盘龙、凤鸣、农坝为代表的“业主+农户”的土地“租赁经营”模式。盘龙镇近几年引进重庆佳联、炎海牧业、林川商贸等业主租用土地在50亩以上有10个,最多的达1000亩,通过流转实施规模化种植面积达4160亩。凤鸣镇引进峻西实业公司大力发展蚕桑产业,五同村村集体通过“返租倒包”流转土地,发展优质蚕桑基地1100亩。农坝镇引进业主张成生在云峰村租用耕地500亩、荒山近1000亩发展中药材。
二是以新津乡为代表的“专业合作社+股民”的土地“入股经营”模式,新津乡为了发展好全乡柑橘这一主导产业,鼓励农民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把农民的土地集中起来规模化种植,以土地面积和桔柑株数分别折股入社,加强柑橘的管护。现有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3个,管护优质桔柑面积1000余亩,这既解决了大量农村劳动力外出造成的土地撂荒和产业发展难的问题,又为引进业主难的地方找到了一条土地流转形成规模经营的较好渠道。
三是以后叶乡为代表的“农户+农户”的土地“转包经营”模式。后叶乡地处僻远山区,大量劳动力外出,闲置土地又无外地业主开发,为了解决土地抛荒问题,乡党委政府大力倡导在农户之间转包土地,该乡20亩以上的种植业大户达45户,转包土地达1810亩从事粮油作物生产。吉庆村7组农户胡清亿租凭土地30多亩,代耕撂荒地10多亩,种粮面积53亩,通过规模经营获得了较好的种粮收入。
四是以双龙乡为代表的“政府+村民委员会+农户”政府主导
模式,双龙镇党委政府采取连片建园、分户管理、强化配套的建园办法,做到统一规划、统一打窝造台、统一购苗、统一定植、统一施肥,并按“一事一议”的方式,组建柑橘管护队,对柑橘病虫害实行统防统治,集中成片建立柑橘园区7000亩,既解决了农民管护过程中缺技术、标准不统一、外出打工户无人管理等难题,同时还降低了管理成本,推进了土地规模经营。
五是以双土镇、农坝镇为代表的“农村能人+专业合作社+农户”能人带动模式,双土镇无量村村民杨大可大学毕业后自愿回到家乡发展大果水晶梨,并成立了云阳县大果水晶梨专业合作社,吸收了1200多农民为合作社成员,种梨面积3200亩。带动农户4500余户,种梨面积11000多亩。农坝镇龙堰村谭春友带头成立的“富农养羊专业合作社”,入社农户111户,山羊常年存栏4000多头,实现了土地规模经营,达到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的。
二、主要做法
一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2007年召开了全县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大会,2008年将土地流转纳入了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目标考核,并在十二届四次全委会上拟出台《关于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工作的通知》;二是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县农业局成立了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工作办公室,乡镇依托农技服务中心建立了土地流转中心,部分村成立了土地流转站。配备培训了土地流转业务骨干,做到了层层有人抓;三是制定完善规范性文件。近年来,县农业局深入盘龙、凤鸣、新津、双土、农坝、双龙、上坝等二十多个乡镇开展土地流转调研,针对农村土
地二轮承包工作的完善、土地流转方式、流转程序、流转合同、业主培育、机构建立、撂荒地解决、扶持政策和措施等内容,起草和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包括《土地流转工作考核细则》(云阳委发„2008‟7号)、《关于切实解决撂荒地问题的通知》(云阳委办发„2008‟63号)等;四是畅通信息渠道。建立和完善了全县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情况月报制度,建立了土地规模经营大户台帐制度、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情况通报制度,各乡镇(街道)逐步完善了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档案,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五是建立了农村土地纠纷调处机制。县农业局成立了农村土地纠份仲裁庭,加大了农村土地纠份调解力度。去年以来接待农村土地纠纷信访27件,通过仲裁处理4件,配合乡镇(街道)调解23件,做到了件件有回复,项项有落实。
三、存在的问题
农村土地流转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农村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工作,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在四个方面:
(一)缺乏政策支持。我县属贫困山区,山大坡陡,农业基础条件差,对龙头企业和业主吸引力不强。因此,要引进更多的企业和业主参与土地流转,应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支持。2007年全市土地规模经营工作会议后和2008年县委十二届四次全委会时,县里曾准备制定加快土地流转的规范性文件,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因多种原因被搁置。
(二)缺乏抗风险机制。土地流转存在不稳定隐患。土地流转前,缺乏对种植大户和企业业主等“买主”农业经营能力资格审查和评估的市场准入机制;在土地流转后,又缺乏对农民利益的保护机制。流转业主一旦经营上出现失误,无法履约,常常给参与流转的农户带来经济损失,又没有有效的补偿办法,容易导致农民上访。如水口乡夜合村晚熟桃园,业主因多种原因无法经营下去,现政府拿钱贴两年租金返还给了农民。这充分说明,土地流转有风险,需要尽快建立抗风险机制。
(三)缺乏工作推进机制。主要是督促考核政策不连贯,2008年县里加强了对乡镇的考核,乡镇将土地流转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落实了专门的班子和人员来抓土地流转工作,全县土地流转工作得到了有序推进。2009年县里取消了对乡镇的考核,只考核县农业局,但土地流转的实施主体在乡镇,致使去年初步建立的县、乡(镇)、村土地流转服务组织机构目前运转困难,少数乡镇今年没有明确机构和人员从事这项工作,报表信息无法收集,更无从谈起指导和推进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
(四)缺乏流转市场。目前的土地流转主要一靠自发进行,二靠政府协调,但都没有土地流转市场有效,信息不对称,使想转出土地的农户寻找流转对象难度增大,而具有一定规模的种植大户却苦于和一家一户的谈判费时费力,不能保证连片发展的规模,使土地流转空间狭窄,流转成本增大,严重影响了土地流转的速度、规模和效益。
四、工作建议
(一)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工作考核推进机制。将2009年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工作纳入乡镇(街道)政府单项考核,以促进乡镇(街道)村和相关部门更好地重视这项工作,形成上下联动的推进机制。
(二)探索完善配套政策。出台加快土地流转及规模经营工作的规范意见,研究制定对规模经营业主大户的财政资金奖励及贷款贴息政策,对自愿农转居将农村承包土地退回给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鼓励政策等等。
(三)打造土地流转及规模经营亮点。建议选择盘龙、凤鸣、新津等乡镇,打造万亩集中成片的土地流转及规模经营亮点,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搞好土地规划。结合盘龙的蔬菜、凤鸣的蚕桑、新津的柑橘等主导产业发展状况,做好发展规划和流转规划;二是改善生产条件。整合相关部门支农资金,搞好土地平整及耕作便道、排灌设施建设,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为土地成片流转奠定基础;三是配套奖励政策。出台对规模经营业主大户的奖励补助政策。建议凡承包耕地50亩及其以上、非耕地500亩及其以上、并连续经营5年以上的,对龙头企业、经营大户或业主给予50—200元/亩的一次性奖励;四是建立市场机制。搞好供求信息对接、促使供需双方见面是做好土地流转工作的关键,建议在农业局建立“县土地流转市场”,及时发布各地土地流转信息,将最具发展潜力的土地资源整板块、成规模地包装成优质项目,建立公开透明的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全方位开展项目招商;五是强化管理服务。建立健全县、乡(镇、街道)、村土地流转及规模经营服务机构,完善土地流转制度、合同和档案,加强土地流转服务指导,维护农户和业主双方的合法利益。
二〇〇九年六月八日
浅谈加快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的建议 开展土地流转工作篇二
加快土地流转 促进产业化发展
2009年我市制定《北海市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方案》和《北海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试点方案》,目的是提供优惠政策,加快我市土地流转,促使农业产业化,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今年,市农机局经过专题调研,认为加大资金投入,鼓励农业标准化生产,大力培育农机大户和农机服务组织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土地流转的重要前提。
一、土地流转与农业机械化
农机化与土地流转相互促进,相辅相成。加快土地流转,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需要农机化的强力支撑。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可以促进土地流转的快速进行。
当前,我市农业生产规模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最大障碍之一就是土地分散,也就是土地凝固在千家万户分散的农民手中,土地资源得不到优化配置。在这种情况下,土地经营规模小,基础设施差,农机化作用发挥受到制约因此,要实现农业的规模生产和经营也是不现实的。因此,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引导和实现土地的适度集中是提高我市农业产业化水平和农机化发展水平的必然选择。
二、其他省市土地流转的新做法
近年来,山东、河南等省份把推进土地流转作为调整农业结构、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来抓,并创新工作机制,探索流转模式,提高流转效益,走出了一条土地规模化、农业集约化经 1
营的新路子。例如山东省莱芜市实施“企业+村级组织+农户”的租赁合作模式,就是企业主动适应国际市场和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通过镇村组织租赁农民土地,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进行规模经营。土地流转后的农民除土地流转收益外,还可在基地打工赚取劳务收入。这样推动了土地向特色产业、重点区域集中,土地流向了龙头企业和民营大户。又如,河南省安阳市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加快土地向种植能手、规模经营大户的集聚。截至2011年3月,全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累计达72万亩,建成乡镇土地流转服务大厅40个。其中汤阴县琵琶寺农林生态园由个人投资一次性承包流转土地6900亩,发展起了生态休闲农业;安阳县辛村乡农民康伟承包1100亩土地发展起了粮食规模经营,这样的规模经营大户在安阳还有很多,有效地促进了农业由传统家庭经营向现代集约化、规模化生产的转变。
三、广东省惠州市四季绿农产品有限公司的典型案例
(一)公司概况。惠州市四季绿农产品有限公司筹建于1999
年,正式成立于2006年元月,是一家集自主研发、生产、加工、贮藏、配送和销售为一体的绿色食品企业,主要从事无公害蔬菜、绿色蔬菜和有机蔬菜的生产和销售。建有大型空调低温加工车间、低温运输车队、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农业机械研发中心、年产2.5万吨的有机肥料厂。2008年,惠阳区平潭镇阳光村积极引进了这家公司在当地建设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公司现有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7个,租用土地面积2万多亩,实际种植面积5千多亩,生产基地分别分布在韶关、惠阳区永湖镇、惠城区、惠阳区水口镇、惠东县白花镇,以及深圳坪山种苗基地(现代化大棚)。惠州市四季绿农产品有限公司成为广东省农业龙头企业,是“惠州市最具竞争力50强上榜企业”,其生产的“四季绿如蓝”蔬菜更是远近闻名,好评如潮。
(二)公司经营模式。惠州市四季绿农产品有限公司充分发挥龙头带动作用,积极推行“公司+示范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真正实现“产、供、销”一站式经营服务,大力发展“订单农业”,与农户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紧密连结机制,有效地解决了农民农产品卖难问题,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更好地促进了农民增收,推动了惠阳区乃至惠州市无公害蔬菜产业的发展。
(三)公司与农户密切合作。公司从维护农民利益出发,本着依法、自愿、有偿,不损害农民利益,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原则,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由出让土地的农户自愿填写土地流转委托书,以村组为单位签定土地租用合同书,承租后给予农户合理的补偿。土地未流转前,农户每户年收入仅有1万元左右,土地流转后农户收益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年户均增收约2万元。通过土地流转,逐步改变了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状况,提高了农业规模效益。
四、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建议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今后我们应该加强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部门支持,强化土地流转服务。要求各涉农部门结
合各自业务范围,积极推动具有业务特色的土地流转。强化土地流转服务, 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保障活动。例如加强技术指导。通过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举办种粮大户技术培训、现场指导田间管理等多种形式,组织农技人员深入基层,把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品种、新农资及时送到广大农户及土地流转大户手中。
(二)加大资金扶持。设立专项扶持资金。财政部门应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资金作为农用地向规模经营集中的专项资金,并制定若干扶持奖励办法,例如:对规模经营面积达到1000亩且流转期限10年以上的业主(流入方),按每亩50元一次性给予补贴,同时还可享受政府已出台的其他产业化发展扶持政策,对引进规模经营100亩以上的单位和个人实施奖励,对业主租金按实际支付金额的8%-15%进行补助,对业主基建按总投资的10%-20%进行补助等。
(三)成立中介服务中心,搭建信息网络平台。我市应成立土地承包流转中介服务中心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托管中心,并在各县城设立相应机构。开通相应的信息网站,提供土地流转政策法规、办证流程、转出信息、土地求租等多方面的内容,方便土地流转信息的交流与传播。
(四)建立土地流转项目储备制度。建立待流转土地项目和拟流转土地业主信息储备库,对土地流转项目进行筛选和包装,收集并定期或不定期地在互联网、各类媒体上发布农用地流转供求信息。
(五)打造规模经营示范基地。建立一个1000亩以上规模经营示范基地,以期通过试点示范,推进土地规模经营。
(六)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支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重点培育一批规模大、起点高、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贸易企业和项目,如国发公司的珍珠深加工项目和金品公司的农产品加工项目等,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和名牌产品。加强引导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健全发展机制,制定和落实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实施办法及优惠政策,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上规模、上水平、上效益。
五、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在土地流转中的重要作用
农机化在我市土地流转中起到的支撑作用日益显著,但我市农机化综合水平还较低,农机社会化服务还有待提高。我们要通过加强农机化基础建设和提高服务水平,推动农机化在土地流转中发挥更大作用。
1、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农机化发展机制。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因地制宜,尽快依法制定关于加快北海市农机化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把推进农机化纳入北海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逐步提高对农机化的资金投入。在积极争取上级对我市农机化加大投入的基础上,市财政要设置农机化发展专项基金,每年安排50-100万元,并根据财政收入增幅比例每年以5%-8%的速度增加投入,用于推广农机具的购置补贴配套资金,逐步改善基层农机推广、管理、培训和安全监理的基础条件,扶持和鼓励发展农机科技示范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多种形式的农机服务组织。
2、加大政策扶持,鼓励农业标准化生产。政府要因势利导,建议出台更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支持土地流转,大力发展农业机械化,对从事规模化、机械化种植的个人或组织给予作业补贴、燃油补贴、购机累加补贴等政策倾斜,引导土地向农机大户、种粮大户集中,鼓励农民推行作业“五统一”,即统一种植模式、统一品种、统一耕作、统一播种、统一收割,促进生产标准化,为农机化作业创造良好条件。
3、大力培育农机服务组织,推进农机服务产业化。一是大力扶持、发展农机大户,农机购置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向农机大户倾斜。二是充分利用农机化技术推广中心和农机学校这两块培训阵地,培育新型农民。要把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和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成员作为培育重点,加强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操作技能和作业服务水平。三是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机服务组织,大力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充分发挥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的作用,积极带头组建片区服务实体,整合农机资源,扶持和引导农机大户联合,组建农民需求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组织、引导农机大户和农机服务组织把服务重点由单纯的农机作业服务向土地规模经营发展,推进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经营。
浅谈加快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的建议 开展土地流转工作篇三
推进土地流转 加快农村发展
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对于加快农村发展、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在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流转主体混乱、流转过程自发无序、流转收益分配不合理、农民权益得不到保障等问题。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健康发展,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
称《决定》),认真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加强管理和服务,探索多种土地流转形式。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健康有序进行,需要加强管理和服务。应创造条件、提供支持,鼓励农民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严格程序、做好服务,促进土地合理有序流转;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强化土地产权管理基础作用,维护土地产权人利益。同时,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及时总结提升实践经验,在不改变农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利益的前提下,积极探索
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多种形式。
完善法律法规,保证土地合法流转。对土地制度改革,《决定》明确提出“抓紧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从我国立法实践来看,许多重大改革举措都是由群众首创开始,既而制定政策,经过试点与修正,最后通过法律形式固定下来。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确保土地流而有序、转而不乱,就要适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当前,应将《决定》关于“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等内容,通过立法的方式加以落实。同时,加快修订《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保证农村土地流转顺利进行。
健全农村社会保障,解除农民流转土地的后顾之忧。《决定》要求,“贯彻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原则,加快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农村社保体系,弱化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是农民放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重要前提。农村社会保障能否有效推行,关键取决于有没有可靠而稳定的资金来源。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以采用个人、集体、政府三者分担的方式,解决农民的投保资金问题,扩大农民参保规模。同时,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有保障,最终实现被征
地农民社会保障与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接轨。
改革户籍管理制度,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快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使符合条件的农民能够顺畅向城镇转移,是农村土地顺利流转、实现规模经营的重要条件。应统筹城乡社会管理,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将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纳入城镇居民进行管理。目前,我国部分地区已开始取消农业户口试点,农村与城镇之间的户籍壁垒逐渐被打破。下一步,应继续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建立以居住地登记为主要形式的户籍管理制度。农村土地顺利流转的另一个重要前提是,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应认真落实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的各项政策措施,并逐步形成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同时,积极为转移出来的农民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包括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提高城镇吸纳农民就业的能力;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鼓励农民自主创业;积极发展农村二、三产业,认真抓好农产品的加工与转化增值,延长农业产业链;等等。
浅谈加快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的建议 开展土地流转工作篇四
花溪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工作
情
况
农村土地流转不仅是从土地上解放出来的农民的要求,也是现阶段农业农村经济自身发展的需求,更是搞活农村经济发展的生产力,同时也是改变生产关系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农村土地流转的实践证明,只要政府积极引导、农村因地制宜、农民自觉参与,土地流转就能“转”出农民的新生活。
一、花溪区农村土地流转基本情况
花溪区现辖14个乡(镇)办事处,152个村。耕地面积16.32万亩,人均耕地面积0.87亩。2011年,全区农村土地流转面积约为5000亩,占全区耕地总面积面积的3.06%,涉及农户1200户,占全区农户总数数的2.2%;
二、土地流转主要形式
1.转包。全区通过转包形式流转土地总面积650余亩,占流转总量的13%。
2.转让。转让这种形式的市场化程度较低,随着农民法律意识和对土地保护意识的提高,我区没有发生以转让形式将土地流转。
3.互换。是土地流转中农民为方便耕作采取最通俗一种方式。目前全区互换流转土地总面积400余亩,占流转总量的8%。4.出租。出租是当前我区农村土地流转中面积最大、比例最高的一种土地流转形式。是目前比较规范、也为各方所普遍接受的一种符合市场化规律的农村土地流转形式。目前,全区以出租方式流转的土地总面积约亩,占土地流转总量的79%。
5.入股。入股是指实行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自愿联合从事农业合作生产经营;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权,入股组成股份公司或者合作社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这种形式在我区还处于探索和起步阶段,目前全区以入股方式进行土地流转的约为50余亩。
三、土地流转的主要特点
一是中介组织流转型。最典型的是花溪湿地公园用地流转,以租用的方式流转农民土地,涉地农民在得到满意的流转费之后,每年还有百余名劳力在园内打工、或者经营,每年园内农户都有较为丰厚的收入。花溪区湿地公园的土地流转是在以村委作为中介,充分征求全村绝大多数农户的意见,实现了千亩以上的集中连片流转。
二是企业带动型。在区内的一些农业企业,如“常吃常想”有限公司(辣椒制品生产)、贵州中意食品有限公司、金钰铮食品厂等农业企业,为解决生产原料供应问题,在我区范围内大面积租用农民土地发展原材料生产基地,实现了以企业租地反聘农民投工生产的公司+农户的发展模式。
三是合作组织入股型。全区目前已注册成立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20余个。其中,种植类的合作社16个,农户200余户,入股土地50余亩。
四是外县种植能手租地型。主要是外县种植能手有志到农村发展、同时拥有一定的资金积累和农业专业技术,在交通、环境、水源比较好的地方租用农民土地发展特色种植业。
四、引导土地流转的措施和方法
1.土地既是农民的生存资本,以流转等各种不同方式盘活农民手中的土地资源,是实现农民增产、增收、增效捷径。同时也必须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2、应用政策导向、资料宣传等形式,引导农民把土地流转到集中连片的区域,结合当地优势特色产业实行集中开发。同时可吸引本区域内外的农户和企业进行投资实行联合开发。
3、政府投入了大量资金修建了农业基础设施,对一些种养殖大户、企业给予了一定的政策和资金方面的扶持,鼓励种养植大户扩大生产,做大规模,提高经济效益,并以点带面,带动广大农户向产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
五、存在的问题
1、在边远乡镇农村土地流转中,多数是农户自发流转,口头协议多,无具体的合同依据,容易引起土地纠纷。
2、各乡镇引进的企业、业主大户等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格式规范性差,违约责任不具体,发生违约是难以维权。
六、采取的措施
1、建立了花溪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进一步规范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流转中心主要从事介绍流转对象、帮助审查接包方资格、提供有关业务咨询等。并相应建立了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信息网络,及时登记汇集可流转土地的数量、区位、价格等信息资料,定期公开对外发布可开发土地资源的信息,接受土地供求双方的咨询,提高土地流转交易的成功率。在双方协商一致前提下,流转中心帮助办理流转手续;妥善处理土地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矛盾和问题;切实维护土地所有者、承包者、经营者三方的合法权益。
2、加强农民土地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提高农民素质,增强其法律意识。
3、积极鼓励和支持区域内外农民和投资大户兴办龙头企业,发展专业协会,建立运销队伍、农村经纪人队伍等服务实体把农民和市场连接起来,把农业生产与科技的推广应用结合起来。
4、拟建农村土地流转中介评估机构,对土地收益进行土地经营权价格评估,然后进入市场流通,保护好农民的利益。
花溪区农业局 2011年12月11日
浅谈加快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的建议 开展土地流转工作篇五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这一决策对于解放农村生产力、解决“三农”问题有着极其重大的意义。但基于农村的现实状况,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既要求“进”,更要讲“稳”。
对于农村土地流转应该采取审慎的态度,防止“刮风”,这是由我国“三农”的现状决定的。一是农村土地社会保障功
能使得土地流转不能过快。在我国,土地对农民兼有生产和社会保障双重功能,当农民非农就业能力低时,种地仍然是农民谋生的首选之计。二是农村富余劳动力不稳,使得土地流转不能操之过急。在广大中西部地区,由于城镇化水平较低,吸纳农民就业能力不足,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空间有限,以及农民自身知识技能储备不足,进城就业门路窄,无法在城市获得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因此,土地流转不能操之过急。三是农业特色产业少,带动力不强,使得土地流转规模化经营程度不高。有特色优势的农业主导产业基地对形成适度规模经营有明显的推动作用,但从全国一些省份的情况看,许多地方由于缺乏效益明显、可持续性强的特色农业产业的有力支撑,农用地需要相对较少,还不具备土地大规模长期流转的条件。四是农业生产投资量大,农作物生产周期长,见效慢,农业规模经营缺乏好的项目支撑,也阻碍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步伐。
在十七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后,很多专家指出,中国农村经济改革多年徘徊停滞,土地权归属是一个重要的制约因素。因此,东部经济发展较快地区如江苏、浙江等地,早已悄然兴起了各种形式的土地流转。但是,流转的前提条件是大部分农民已经获得了其他稳定的谋生手段,这些土地真的“闲散”。对土地过于分散、难以发展规模经营的经济相对落后地区,推动土地经营权流转,则应格外慎重。
首先,土地使用性质不能在流转中蜕变,利益不能成为主要甚至是唯一的衡量标准。从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转变为集约生产的规模经济,实现一定程度增值显然没有疑问。但一时的高利润,并不能成为要求农民必须拿出土地实现规模经营的理由。更何况,考虑到市场因素,这种利润可能会有波动。也就是说,确保农民的地权依然是土地流转的核心,这一点绝对不能变。因为在目前的中国,在某种程度上,土地依然具有最低生活保障的功能。如果以一时的经济利益为诱饵,从一家一户那里把土地拿走,那么,农民最后一层低水平保障也将丧失。由此产生的复杂的社会问题,将很难消弭。
其次,地方政府不宜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享有太多裁量权,因为单个的农民根本无法与地方政府的规模经营冲动对抗。囿于目前的政绩评价惯性,一些地方政府会不会强制农民进行土地流转,从农民那里把大片耕地拿走大搞建设?只要熟悉中国基层政府施政惯性的人,大概都会有此担忧。因此,土地流转必须约束政府的政绩冲动,限定其易于膨胀的权力。
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不能搞行政命令,强迫农民流转土地,不能下指标、限时间、限面积流转土地。此外,政府还应加强土地流转的管理和服务,规范土地承包权流转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