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内蒙古财经大学招生章程详解(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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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财经大学招生章程详解篇一
考生可通过信函、电话或登陆网站方式对学校概况、招生计划、专业介绍、录取结果等详细信息进行咨询。
学校网址: http://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
招生咨询电话:0471—3662060 0471—3662070
招生办公室电话:0471—3662973(传真)
通讯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北二环路185号内蒙古财经大学招生就业指导处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010070
内蒙古财经大学招生章程详解篇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法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招生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委、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内蒙古财经大学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
4、学校代码:10139
5、学校地址: 呼和浩特市北二环路185号(西校区)
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47号(东校区)
6、学校概况:学校始建于1960年,是教育部批准的以经济学、管理学学科为主,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六大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现有四个一级学科、二十一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工商管理(mba)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一个国家级实验实训中心。经过五十余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办学规模逐步扩大,办学层次稳步提高,办学实力不断增强。
第二章 组织机构
内蒙古财经大学招生章程详解篇三
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本招生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结合考生成绩择优录取。
对于享受各种优惠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属地化管理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录取和专业安排以考生投档成绩为准。
专业安排以“专业志愿清”为原则,即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据投档成绩顺序录取。
投档成绩相同时,首先对招生文件中规定的政策性照顾考生进行优先录取;其次参照考生单科成绩,文科考生依次根据外语、数学、语文单科成绩安排专业,理科考生依次根据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安排专业。
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软件工程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所有专业、高职高专各专业受师资等办学条件限制,入学后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英语单科笔试成绩最低分数要求110分,且口试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外语单科笔试成绩最低分数要求100分。
经济学(基地班)专业数学单科成绩90分以上。资产评估(注册资产评估师方向)数学单科成绩80分以上。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服务外包方向)、软件工程专业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如考生填报专业已录取额满,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录取系统安排到未录满专业;未填报专业服从调剂者,在其所填报志愿专业已录满时,原则上作退档处理。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民族预科学制为五年,第一年为预科阶段,目的是提高汉语及基础课水平,预科结束后转入相关专业学习本科阶段课程。
第五章 学费、学历与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