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稽查工作计划(四篇)
光阴的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成绩已属于过去,新一轮的工作即将来临,写好计划才不会让我们努力的时候迷失方向哦。优秀的计划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计划书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稽查工作计划篇一
一、夯实基础,着力专案管理和行业分类检查,凸显稽查效能整体提高。
(一)建立和完善税务检查工作制度。一是进一步优化和简并税务检查工作流程,实现税务检查工作的科学化、合理化、标准化;二是强化税务检查制度建设,完善和优化税务稽查和日常检查工作;三是完善税务检查监督制约和考核评价机制,促进税务检查执法行为的进一步规范。
(二)强化大要案的专案管理。一是强化对大要案查处工作力度,建立专案查处的.工作体系;二是实行“重案组”运行机制,采取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地点的“三集中”方式进行查处,体现时效性、联动性,凸显办案专业化;三是强化对大要案查处工作的指导和跟踪管理,不断提高检查人员办案的敏感性和快速反应能力,进一步落实大要案快报和专报制。
(三)实行税务检查分类管理。一是进一步细化分类管理,做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二是做好行业实施联合检查、延伸检查和纵深检查,提高工作协同性和绩效性;三是有效利用税务检查资源,在税务案件检查的组织方式上采取税务稽查督办制、联查制。
(四)建立税务检查动态案源库。一是强化税务检查计划管理,通过相关职能部门对基础信息的分析比对,确定税务检查的行业重点;二是做好案源信息广泛采集,加强与征管部门信息交换和沟通,实施案件的精准打击。
(五)进一步强化税务案件会审机制。一是规范案件审理程序,强化对日常检查案件审理工作指导,规范税务案件审理办法;二是严格把握报送县局重大案件审理质量关,优化税务案件审理方式,通过初审、会审促进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效率的提升。
(六)强化税务案件的执行力度。一是建立执行工作事前审查制,对执行环节法律税收文书严格把关,保证对执行的有效法律支撑;二是实行执行环节提前介入,强化实施环节与执行环节的相互衔接,形成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与防止欠税行为合力并重;三是进一步拓宽联系渠道,对执行案件分类管理,分别监控,提高执行效率。
二、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与联动机制。一是建立与征管、税政、法规、监察等部门的协调会议制度,共同研究加强行业和区域专项治理重点;二是强化与征管的工作协调,完善《征管建议》制式传递方式,充分发挥税务检查“一查三促”功效;三是加强典型案件和行业专项治理检查的分析,建立税务案件检查通报制,畅通信息传递及反馈渠道。
三、强化与县国税稽查局的工作沟通与互动机制。一是建立国地税稽查局定期联系制度,对共管户的检查案件进行共同分析、制定对策;二是推进国、地税稽查局联合办案工作机制的常态运行;三是做好已查案件的信息交换,为共同开展涉税治理提供保障。
四、加强与司法部门的协同与合作。一是强化与县公安部门在涉税违法案件查处上的合作,推进“税务110”联动机制的全面运行;二是与县公安部门建立大要案联合检查和提前介入涉税案件检查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案件移送规定;三是加强与县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完善重大涉税案件报备制度,同时做好渎职侵权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四是与县法院进一步完善提请强制执行工作机制,充分运用非诉案件强制执行手段。
五、强化税务检查的服务工作。一是在实施环节实行税务检查查前告知、查中辅导、查后分析“三段式”税务检查新模式;二是全面推进被查企业回访的工作机制,广泛采纳纳税人合法意见和建议,有效改进工作方法。
六、组织开展税务检查区域专项治理和日常检查。一是科学选取专项治理的区域,通过相关指标的分析比对,确定主攻重点;二是统筹调度检查资源,采取阶段式、集中性分区域进行税务检查;三是实行税务检查多环节联动,不断释放稽查工作功效。
xxx年,我局将对以下几个行业进行专项治理。一是对一些个体大酒店进行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清理;二是对几家大型超市进行税收专项治理,检查对象主要有***超市、***商场、***家电商场等;三是对几家建筑公司和建设部门等建筑行业进行一次税收大清理;四是对全县重点税源户的检查面要求达到30%以上;五是完成好其他临时性检查工作。
七、认真落实税收专项检查工作。一是加大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推进工作力度,加强对偷逃税成因的分析和检查成果的应用;二是组织好行业专项检查工作,根据区局、市局稽查局关于开展专项检查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好我局xxx年专项检查工作计划;三是做好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及时分析征管工作现状,提出高质量征管工作建议。
八、强化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责任的分解、考核、追究;二是深化廉政文化建设工作;三是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活动;四是组织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加强“两权”监督;五是继续推进机关作风、行风建设,强化常态管理。
稽查工作计划篇二
20xx年,在局党委及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位同事的大力支持下,我队克服人员少,监管面大的实际困难,攻坚克难,按照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计划,基本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今年共执法检查7天,出动执法人员14人次,检查医院2家次,药品经营企业31家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5家次。今年共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7份,办理简易程序案件1件,药品类一般程序案件5件,已结案4件,罚没款合计14,810.75元,查获非法渠道采购的药品41批次,货值625.00元。
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为确保春节期间我县药品、医疗器械市场安全,让我县群众用上安全有效的药品、医疗器械,我队开展了节前药械市场专项检查。此次检查历时4天,共出动执法人员8人次,检查涉药单位28家次。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为重点单位,对药品、医疗器械质量、药师在岗情况、药械经营及使用单位的购进渠道、储存条件、中药饮片的检查养护、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销售登记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要求各单位一是要加强对供应商及其销售的药品、医疗器械的合法资质的审核,确保购进渠道正规合法;二是要求质量负责人必须在岗,加强质量风险管控意识,保障产品质量,确保人民群众节日期间用药用械安全。
按照我局药品、医疗器械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要求,为解决从非法渠道购进药械等突出问题,防止假劣药械混入合法渠道,消除系统性风险,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药械市场秩序,切实加强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监管,解决当前药品流通领域存在的“挂靠”、“走票”,从非法渠道购进(回收)药品,在用医疗器械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我队参与开展了药品医疗器械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3天,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车辆3台次,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3家次,医院2家次。
按照年初工作目标,在春耕期间,开展了对农药、化肥等进行检查,检查农资经营户30户,抽取样品40批次,经检验均为合格产品。
检查加油站4家,加油机12台,证照及在用计算器具均在检定周期内。
药械稽查方面,对药械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还不够,今后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继续抓好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稽查,开展对农药登记证等农资市场的检查,对其他相关市场进行检查,及时完成省、市、县局交办的各项任务,为净化我县市场尽职尽责。
1.继续加强药品零售药店规范经营整治力度。重点整治回收药品、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违规行为。
2.继续强化医疗器械稽查工作。重点是经营使用未经注册医疗器械、未备案经营二类医疗器械、未经许可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问题。对全县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及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器械的专项稽查。
3.及时完成省、市、县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受理并认真对待群众举报,做到有报必究,有究必果,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
稽查工作计划篇三
一、继续加大药品、医疗器械、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稽查力度
一是狠抓案件查处工作。坚持把查处大案要案作为稽查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提高威慑力。加强稽查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案件移送程序、方式和规范要求。注重与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的沟通合作,提高有关部门对案件的查前、查中、查后的参与度,提高大案要案的办案效率。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械监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全年立案少于10起。
二是确保完成餐饮服务环节、药械安全各类专项整治任务。重点开展对非药品冒充药品、非法设置库房、私刻公章、私自打印票据、挂靠过票挂靠经营、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中药饮片市场、高风险医疗器械等专项检查,坚决取缔无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充分发挥快鉴、抽检、检验对稽查工作的技术支撑作用。药品抽样工作围绕国家基本药物抽验主线,重点加大对质量公告品种、季节性易出现问题的品种、可疑品种、群众投诉举报品种、媒体广告严重的品种和高风险品种等的监督抽验,提高监督抽验的针对性和命中率。每个稽查人员都要熟练掌握食品、药品快检箱的使用,并掌握40个品种以上常见易混中药材、中药饮片外观鉴别技能、20个以上化学药品外观鉴别技能。全年计划药品监督抽样100批次。快检车抽样检验150批次,争取于7月底前一次性完成。加强完善抽验和监管的衔接,对有关抽验不合格的药品及时立案查处,提升抽验工作的监督效能。
二、强化日常监管。
认真开展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重点监督检查和gsp跟踪检查,对餐饮服务单位和药品经营企业开展拉网式检查,
不留死角死面。强化对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加强事故防范。建立重大活动保障、重大事件信息报送、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举报投诉处理等工作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做好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示范街和示范店创建活动,发挥典型引路作用。
三、推进食品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以诚信经营和规范操作为重点,坚持日常监管与量化分级相结合,动态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全面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及时向社会公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和公正,努力提高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四、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
严格依法把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关。加强对新闻媒体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力度和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等广告活动主体的监管力度,开展对违法广告进行公告、移送、约谈、行政建议等措施,开展联合整治,协同相关部门开展对广告、互联网信息的监测和处理。加强对发布违法广告的品种和企业重点检查和抽验。加强对辖区内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的网站、报刊、电视台及在投诉中出现的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销售假药的网站的监测、取样、统计和上报工作。对查实的违法广告及时移送工商部门,保证监测到位,查处到位。
五、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应急反应机制,提高食品药品突发应急事件处置水平。
坚持科学预防与有效处置并重的原则,提高对食品药品安全
风险控制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统一、高效、通畅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网络,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切实解决迟报、漏报、瞒报问题。充分发挥好稽查在处理食品药品突发事件中的“安全阀”作用,提出预警举措;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应急演练,打造一支反应快速、处置得力的药品应急处置队伍。
稽查工作计划篇四
为认真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方略,进一步推进依法统计,充分发挥统计监督作用。根据**省、**市统计法制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特制定20xx年全市统计稽查工作计划。
20xx年全市统计稽查工作以加强统计基础、服务基层统计为目的,继续改进稽查方式,规范稽查程序,注重事前预防、事中稽查和
事后整改,通过统计稽查,做好法制宣传、业务指导、处罚教育的有机结合。
稽查对象主要是20xx年以来未被检查过或者涉嫌统计违法问题的镇、街道、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重点稽查:
(一)第二次经济普查各关键阶段的普查单位;
(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贸易住宿餐饮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建筑业房地产企业统计单位;
(三)旅游、教育、电力、金融系统统计单位报送的单位从业人员和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服务业统计调查对象;
(四)抽样调查样本单位(不含住户调查样本)。
在全市范围内稽查单位40家以上,其中:工业 40%、劳动工资10%、固定资产投资和建筑业企业20%、房地产企业10%、贸易餐饮业和三产服务业20%。
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确保统计稽查的顺利进行,明确稽查内容、稽查方式和稽查对象。
(一)稽查内容。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组织管理统计工作和学习《统计法》情况。重点稽查统计基础工作、统计从业资格、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统计资料报送及时性、统计数据准确性三方面情况。
(二)稽查方式。经常性统计稽查,以我局各专业科、室、队组织为主,局法制科给予业务指导和配合,检查时间为全年度。局各科室队、各专业可以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安排对稽查对象的具体稽查时间。对日常统计工作中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可以随时组织稽查。
专项的、重点的、领导交办的、部门移交的和群众举报有线索的统计稽查,由法制科牵头,各科、室、队配合;如遇全国、全省统计执法大检查,则与相应检查相结合。
(三)稽查对象由各科、室、队经过排摸和随机抽样,统计局将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若干稽查组,对有关单位进行统计稽查。在开展统计稽查前报局法制科备案,具体稽查对象由各稽查组确定。
统计稽查是一项严肃而细致的工作,因此要认真组织,加强领导,一丝不苟。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继续深入开展统计稽查,是市统计局推行依法统计和促进依法统计制度化的一项重要举措,对维护统计工作秩序、树立统计信誉、打造诚信统计具有重大意义。各镇、街道、各部门,局各科、室、队必须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统计稽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稽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集中精力,抓好落实。20xx年是经济普查的攻坚和冲刺之年,统计稽查也将以保障经普为重点,各镇、街道、各部门,局各科、室、队一定要统筹力量、妥善安排,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密切配合局稽查工作,确保统计稽查计划目标圆满完成。
(三)严格程序,严明纪律。今年的统计稽查工作,要进一步注重稽查质量,严格稽查程序,严明稽查纪律,做到查前有通知,查时有亮证,查后有结论。各稽查人员,要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及统计专业业务知识的学习,规范法律文书格式,提高统计稽查水平,提升办案质量,切实按照《**省统计工作监督管理条例》和《**省统计稽查暂行规定》,认真处理稽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在统计上存在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对拒不接受统计稽查的单位,将从重从严处罚,并将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