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民政年度工作计划表 民政年度工作计划(5篇)
时间流逝得如此之快,前方等待着我们的是新的机遇和挑战,是时候开始写计划了。计划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计划书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民政年度工作计划表 民政年度工作计划篇一
一、加强队伍建设,一方面要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学习,另一方面加强队伍工作作风建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按时上下班,同时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群众,敢于面对问题,为百姓实实在在解决困难,同时加强民政队伍的廉政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认真分析低保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政策法规,更好地保障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进一步完善规范申请、公示、审批监管程序,按照动态化管理原则,把符合条件的城镇农村居民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三、积极做好“五保”工作,一方面加强对敬老院的管理,(社区党建工作计划)同时加强对分散居住的“五保”老人的管理,逐步改善他们的生活居住条件,完善医疗费的报帐制度,让他们安度好晚年。
四、加大困难群众“五难”救助制度,切实解决城乡居民中弱势群体存在的治病、临时生活困难,按照救助程序,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特困户及时给予救助。
五、做好双拥工作,落实好双拥工作的各项优抚政策,及时定额发放优抚对象的优抚金和抚恤补助费。
六、积极做好老龄工作,积极宣传“老年法”,落实好敬老、养老的各项优待政策。
七、积极配合县残联,搞好残疾人理事会的各项工作,更好地为残疾人服务。
八、认真负责地完成政府安排的其它中心工作,工作中多与村支两委联系,充分调动村支两委力量,更好地完成驻村各项工作。
九、完成好上级各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民政年度工作计划表 民政年度工作计划篇二
20xx年,要紧紧围绕全市民政工作的整体目标,在局领导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民政厅社会事务处的直接指导下,从积极适应社会发展对社会事务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出发,同全科同志与各县区、各有关单位一道,努力做好社会事务各项有关工作。
1、继续推进全市13个婚姻登记机关(市本级1个,县区12个)规范化建设,发挥信息系统在婚姻登记工作的作用。
2、5月底前完成婚姻登记学习资料编印工作,6月举行一期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参加的业务培训交流会
3、继续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免费意愿婚前医学检查和优生优育等宣传工作。
1、3月底前编印收养登记业务学习资料,4月举办一期收养登记业务培训。
2、年内实现全市12个收养登记机关统一使用“收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
3、会同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在3月底前明确涉华侨和港澳台收养登记工作的分工和相关工作流程。
1、《市殡葬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草案)》要在3月底牵头完成起草和上报工作。
2、工业滤布大力推进“市殡仪馆殡仪服务区改造建设工程项目”,按规定做好各项手续申办工作。
3、在3—4月份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确保“清明节”祭扫高峰期殡葬殡仪服务正常开展。
4、7月完成殡葬管理学习手册编印工作,8月进行一次全市殡葬管理业务培训。
1、开展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继续抓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建设。
2、9月完成救助管理学习手册补充完善工作,10月进行一次全市救助管理业务培训。
民政年度工作计划表 民政年度工作计划篇三
民政工作以“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为宗旨,主要承担老弱病残广大弱势群体的诉求救助。今年我街道民政工作目标是继续做好民政各项工作,争创区民政工作先进集体、双拥创建优秀单位。
坚持以灾害救助、社会救助、社会互助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救助制度,强化救助措施,全面推进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坚持把城乡低保工作作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点抓紧抓好。城市低保做到应保尽保和提标工作。农村低保进一步做到规范低保程序。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防止出现优亲厚友现象发生,完善“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动态管理”的低保政策,真正让弱势群体享受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并按照省厅文件的要求,我街道城乡低保系统录入工作保证在今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
进一步做好我街道重点优抚对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三类民政重点人群医疗救助工作。第一步,先落实集中供养五保户,再逐步推广,并积极探索城乡医疗救助新机制,真正让全街道生大病、生重病的对象享受更大幅度的医疗救助,帮助他们解决因病致贫这一社会现象,尽量与多方联系,提高救助水平,做他们的贴心人、暖心人,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及时送到大病人群的手中。
继续完善双拥工作运行机制,增强双拥创建组织协调能力,推进双拥工作实现经常化,规范化。今年计划结合节假日送温暖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双拥共建活动,营造更为广泛的双拥氛围,继续争创20xx年度双拥优秀单位。
1、做好民政每月统计报表电子台帐工作。
2、做好孤儿救助工作。
3、做好全街道老年证发放工作,高龄津贴补助工作及55周岁以上老年人系统录入工作在今年5月底完成。
4、做好民政福彩工作。
5、做好民政收养登记工作。
6、做好居民房屋保险基础数据审核录入工作。
民政年度工作计划表 民政年度工作计划篇四
一是实现安全管理工作目标。会同辖区消防部门,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确保20xx年中心内部不发生安全伤亡事故、实现零人伤亡的目标;二是加强和完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继续增强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以及消防宣传能力,做好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三是做好各项物业设施设备安全管理、运行维护和二期建设工程建设工作。
公办养老机构主要承担“三无”、低保、特困、孤寡、“空巢”等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老人的养老需求。区社会福利中心将逐步降低非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老人收住比例,完善分区照料体制,推进养老服务资源向“特级护理”、“全护理”倾斜,形成针对性更强的服务格局。
推进“医养融合”和临终关怀服务,方便老人就医,提高老人晚年生命质量。全面推进老年人精神慰藉工作,进一步完善六大功能室的设施设备配备工作,全力提升老年人精神慰藉室的软硬件环境,让老年人的生活更加丰富更加幸福。继续推进“无围墙”社区公益养老服务项目,继续为辖区空巢、孤寡、困难老人提供上门服务,做好相关社区主题活动,同时着力发展志愿者队伍和共建单位,让更多社区老人享受到养老机构的公益服务。
区社会福利中心二期营运现已通过政府招投标形式引进第三方民营企业提供部分为老服务,开创养老机构“轻装上阵”与社会组织积极性大提升的双赢局面。结合区人口特征,机构养老刚性需求可能在未来3-5年出现“井喷”式增长,导致养老机构护理员用工奇缺、后勤保障难度加大。为应对短时间内激增的入住需求及可能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区社会福利中心一期积极探索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可行性。
继续推进公办养老资源进社区行动,定期投放宣传手册和便民联系卡。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打造精品养老公众号,加快推介中心优质的养老资源。加大宣传推广投入,避免社会舆论对公办养老机构“一床难求”的误解与恐慌,助力幸福发展成果人人共享。
民政年度工作计划表 民政年度工作计划篇五
20xx年全区民政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民政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工作宗旨,以建设“阳光民政”为总抓手,加强政策创制、机制创新,推进依法行政,强化规范管理,进一步提升民政为民服务水平,推动民政事业全面、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岱岳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升困难群体救助保障水平。一是把实事办好办实。今年区委、区政府把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完善落实综合救助制度列为为民要办实事项目,我们要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30元,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提高400元,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城乡低保月标准降低到1.8:1以内。积极开展“救急难”工作,全面开展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建立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困难家庭救助管理系统,整合部门救助资源,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牵头、多部门参与的社会救助体系;成立区社会救助中心,推动乡镇(街道)成立救助窗口,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二是健全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市出台贯彻意见后,制定出台区级配套政策文件,加强救助制度衔接。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制定出台《医疗救助办法》。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完善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机制,主要救助对象医疗救助比例达到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的70%以上。三是规范管理。继续巩固“阳光低保”专项行动成果,开展以重新复核、评议为主要内容的城乡低保年度审验。全面建立区级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健全核对机制,规范开展核对工作,逐步扩大信息核对范围,进一步提高救助对象认定的准确性、科学性。认真落实孤儿、困境儿童、城镇“三无”老人、困难失能和高龄老人等福利保障制度。做好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切实发挥好流浪乞讨联络点、联络员的作用。继续配合市局做好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工作。四是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强化防灾减灾委员会协调职能,进一步完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推动防灾减灾工作进社区、进乡村。继续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健全区、乡、村应急预案,指导乡镇通过信息网络报送系统及时、规范报灾,确保灾情报送及时、准确。落实《xx区救灾款物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做好灾害救助工作。
(二)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群众养老需求。一是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制定我区《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意见》;推动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年内新建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6处,农村幸福院41处,新增养老床位1200张,全面完成“十二五”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目标任务。按照分类推进,整体提升的思路,农村幸福院重点抓规范,适时开展“农村幸福院规范建设年”活动;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重点抓完善,着力提升建设标准,完善服务内容;居家养老信息平台重点抓运行。加大对上资金争取力度,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实施敬老院新(扩)建工程;加强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全区养老服务整体水平。二是创新养老服体系发展形式。推进乡镇敬老院管理服务方式转变,探索建立敬老院与医疗机构融合发展模式,建立1至3处试点,推进敬老院转型升级,加快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步伐。培植1到2处社会力量举办的养老机构;培育发展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主体,促进养老服务与医疗、保险、教育、健身、旅游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三)深化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推动军民融合发展。一是深入推进双拥共建工作。围绕巩固扩大“省级双拥模范区”创建成果,立足实际,加强军民融合体制建设,与驻区部队共同探索融合式发展模式和经验,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全区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实施意见》,在经常化、特色化和标准化上狠下功夫,积极做好下一届省级双拥模范区创建的各项筹备工作。二是健全完善优抚保障体系。严格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按照省市要求,修订《xx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提高医疗补助比例;制定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xx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实施细则》,不断完善优抚对象看病、住房方面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快推进优抚对象服务中心建设,有计划地开展轮流修养工作。以抗战胜利70周年为契机,开展烈士纪念活动,发挥陵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扩大岱岳烈士陵园“省级烈士纪念设施”创建成果,做好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的申报工作。三是全面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深入推行“三公开一监督”的阳光安置办法,采取考试考核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式,按时保质的完成好全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进一步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达到愿训全训,同时探索培训、就业一条龙服务新模式。落实自谋职业补助金和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确保各项安置经费落实到位,切实维护好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
(四)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创新,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一是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继续对社会组织实行降低准入门槛、简化审批程序、推进政社分开、逐步建立购买服务制度等创新扶持发展方式。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按照社会组织的审批程序,实行直接登记。进一步开展城乡基层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制度,逐步扩大社会组织备案管理范围。打响“岱岳品牌”,积极做好社会组织先进典型的培树工作,17个乡镇(街道)都要有本地的社会组织先进典型。二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积极开展社会组织登记、年检、评估等工作,加大社会组织执法力度,依法取缔非法社会组织,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抓好社区内社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推进社区社会组织活动开展。三是强力推进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党工委、党总支的作用,积极培树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督导乡镇(街道)的社会组织党总支,要切实发挥社会组织党总支作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符合组建条件的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及时选派党务工作者,扩大党组织覆盖率和党建工作覆盖率。
(五)深化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一是加强城市社区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城市社区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积极开展星级规范化社区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全区城市社区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大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指导力度,16个城市社区要借旧村改造的时机,建设一批高标准的社区服务中心,商品化小区要加大办公房交付力度,为社区发展奠定基础,其他乡镇(街道)新增1个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服务中心。二是创新社区管理机制。学习借鉴“2+n”社区管理机制,提高我区社区管理服务水平。探索建立社区、社工、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四社联动”机制,培树工作试点,以点带面推动社区服务向专业化、社会化方向发展。三是落实农村社区服务职能。督导乡镇加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农村社区“一站式”服务,确保50%以上村居建成“一站式”服务大厅,促进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志愿者服务向社区延伸。稳妥推进符合条件的农村新型社区进行“村改居”和纳入城镇化管理工作。四是深化村(居)民自治。依法指导未完成换届的重点难点村完成换届;做好新一届村委会成员培训工作,指导建章立制和民主管理等工作,推动村委会步入规范运行的轨道。
(六)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提高公共管理服务水平。一是深入推进殡葬改革。根据《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全省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全区20%以上的乡镇(街道)建设一处农村公益性公墓,大力推广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态葬法。对已建成的农村公益性公墓,逐步改造规范升级。根据省、市20xx年全民惠民殡葬全覆盖政策,全面做好实施前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加强红白理事会建设促进移风易俗的意见》,加强农村红白理事会管理,培树典型,发挥其带头、宣传、教育、示范作用。二是加强区划地名管理。扎实开展“边界和谐走廊”创建活动,按时完成年度行政区域界线联检任务,提高依法管界水平。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扎实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阶段的各项工作。深入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平台和地名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千年古镇、千年村落等地名文化遗产普查调研,积极推进申报认定工作。认真做好地名命名和更名工作,不断提升地名公共服务能力。三是优化社会事务服务。巩固“规范殡葬服务”专项行动成果,落实《山东省殡仪馆服务规范》,完善“四公开一自愿”制度,做到阳光、诚信、优质服务。全面实施殡仪业务实时在线办理,推进服务设施改造升级,不断优化服务环境和条件。
(七)继续推进慈善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关于慈善捐赠工作,区里不再专门召开“慈善月”活动动员会,各乡镇(街道)、两个园区要结合各自实际,提前谋划,早部署,早行动,确保完成20xx万元捐赠任务目标。一是创新募捐方式。要依托慈善组织网络,充分发挥组织网络在宣传、劝募、救助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要注重社会参与,广泛调动企业及广大群众参与慈善捐赠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抓好企业冠名基金设立和慈善专项基金的落实工作,鼓励个人设立小额冠名基金;要积极推广厂矿企业和村(社区)设立慈善互助基金,在村(居)积极开展“五元捐”、“十元捐”等捐赠活动。二是形成捐赠合力。突出抓好机关、企业和农村三个募集重点,一方面充分发挥机关单位干部职工的示范带头作用。号召机关事业单位捐赠节约的一笔资金,确保机关个人捐款不低于去年的捐赠数额;另一方面积极与驻地重点企业对接,特别是加大对民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劝募力度,号召企业捐赠1天利润。同时动员基层力量,向农村延伸,大力宣传慈善理念,提高群众慈善意识,积极开展“五元捐”、“十元捐”等活动,鼓励引导农村群众捐赠,培育慈善募捐工作的增长点。三是提升慈善救助水平。要把慈善救助和综合救助结合起来,加强救助衔接,救助资金可先从慈善资金中列支;要加强慈善救助资金审计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要以提高慈善款物使用效率和效益为目标,加强对慈善资金流向引导;要继续规划实施好“情暖万家”、“朝阳助学”、“夕阳扶老”、“康复助医”、“爱心助残”等各项救助工程。同时区民政局加强督导调度,确保完成任务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