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仓库物资管理制度规定最新(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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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仓库物资管理制度规定最新篇一
2、经办理验收手续进仓的物料,必须填制“商品、物料进仓验收单”,仓库据以记账,并送采购部一份用以办理付款手续。物料经验收合格、办理进仓手续后,所发生的一切短缺、变质、霉烂、变形等问题,均由仓库负责处理。
3、为提高各部领料工作的计划性、加强仓库物资的管理,采用隔天发料办法办理领料的有关手续。
4、各部门领用物料,必须填制“仓库领料单”或“内部调拨凭单”,经使用部门经理签名,再交仓库主管批准方可领料。
5、各部门领用物料的下月补给计划应在月底报送仓管部,临时补给物资必须提前三天报送仓管部。
6、物料出仓必须严格办理出仓手续,填制“仓库领料单”或“内部调拨单”,并验明物料的规格、数量,经仓库主管签署,审批发货。仓库应及时记账及送财务部一份。
7、仓管人员必须严格按先办出仓手续后发货的程序发货。严禁白条发货,严禁先出货后补手续。
8、仓库应对各项物料设立“物料购、领、存货卡”,凡购入、领用物料,应立即作相应的记载,以及时反映物资的增减变化情况,做到账、物、卡三相符。
9、仓库人员应定期盘点库存物资,发现升溢或损缺,应办理物资盘盈、盘亏报告手续,填制“商品物料盘盈盘亏报告表”,经领导批准,据以列账,并报财务部一份。
10、为配合供应部门编好采购计划,及时反映库存物资数额,以节约使用资金,仓管人员应每月编制“库存物资余额表”,送交采购部、财务部各一份。
11、各项材料、物资均应制订最低储备量和最高储备量的定额,由仓管部根据库存情况及时向采购部提出请购计划,供应部根据请购数量进行订货,以控制库存数量。
12、仓管部因未能及时提出请购而造成供应短缺,责任由仓管部承担。如仓库按最低存量提出请购,而采购部不能按时到货,责任则由采购部承担。
酒店仓库物资管理制度规定最新篇二
餐饮物资的储存管理是管好餐饮企业的一个重要环节。许多餐饮企业由于对餐饮物资的储存管理混乱,引起食品饮料变质腐烂,或丢失以及被挪用,致使企业的餐饮成本和经营费用提高,而客人却得不到高质量的饮食。
加强储存管理要求企业改善储存设施和储存条件,合理搞好库存物资的安排,加强仓库的保安和清洁卫生工作,注意温度、湿度及通风等问题,以提高储存的有效管理。
(一)食品原料储藏的目的
(1)保证菜单上所有菜品和酒水得到充足的供应而不断档餐厅在经营过程中尽量不要出现客人按菜单点菜时不能供应的现象。为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餐厅就要按菜单上的菜品储存足够的原料以保证供应。
(2)弥补生产季节和即时消费的时问差。餐饮企业所需的原材料与工业企业不一样。工业企业所需的原材料大多是无生命的,而餐饮企业所需的原材料大多是有生命的产品。这些产品中有的可以常年供应,价格也没有太大的变化;而有的产品则存在着生产的淡旺季。因此,餐饮企业为了降低成本,要在保证其不会变质的前提下,于淡季来临前,多储存一些季节性的食品原料,以弥补生产季节和即时消费的时间差。
(3)弥补空间上的距离差从订购、购买到交货这一采购过程不是即时完成的,它需要一个时间过程。因此,储藏必须能够保证在这几天中的原料供应,不能脱销、断档。
(4)防止细菌的传播与生长冷藏不但可以延长原料的保存时间,还可以防止细菌传播以及食品内部细菌的繁殖与生长。
(二)原料的储藏分类
餐饮原料因质地、性能的不同,对储存条件的要求也不同。同时,因餐饮原料使用的频率、数量不同,对其存放的地点、位置、时间要求也不同。为此,餐饮企业应将原料分门别类地进行储存。根据原料性质的不同,可分为食品类、酒水类和非食用物资类储存;按原料对储存条件的要求,又可分为干货库储藏、冷藏库储藏、冷冻库储藏等。原料的储藏分类如图4、2所示。
为了做好食品原料的储藏,必须了解温度、湿度、通风、照明与食品原料储存的关系,并在仓库设计时考虑这些因素。
(一)干货原料的储藏管理
干货原料主要包括面粉、糖、盐、谷物类、干豆类、饼干类、食用油类、罐装和瓶装食品等。干货食品宜储藏在阴凉、干燥、通风处,离开地面和墙壁月庀圮内,爻从位坦刚地个小目删,升迈呙化罕约的。仔政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合理分类、合理堆放按各种干货原料的不同属性对原料进行分类并存放在固定位置,然后再将属于同一类的各种原料按名称的部首笔画或字母顺序进行排列。也可以根据各种原料的使用频繁程度存放,如使用频繁的物品存放在库房门口易取的地方,反之则放在距门口较远的地方。
(2)货架的使用于货仓库一般多使用货架储藏食品原料。货架最低层应距地面至少1ocm,以便空气流通,避免箱装、袋装原料受地面湿气的影响,同时也便于清扫。
(3)温度的要求干货仓库的最佳温度应控制在15-21℃之间。温度低一些,食品保存期可长一些,温度越高,保存期越短,所以干货库应远离发热设备。
(4)对虫害和鼠害的防范所有干货食品都应包装严密,已启封的食品要储藏在密封容器里,要定期清扫地面、货架,保持干净卫生,不留卫生死角。防止虫鼠滋生。
(5)所有干货食品要注明日期,按先存先取原则盘存食品都有保质期。注明日期、先存先取,可以避免因原料过期而造成浪费。
(二)鲜货原料的冷藏管理
鲜货原料包括新鲜食品原料和已加工过的食品原料。新鲜食品原料指蔬菜、水果、鸡蛋、奶制品及新鲜的肉、鱼、禽类等。加工过的食品原料指切配好的肉、鱼、禽类原料,冷荤菜品,蔬菜与水果色拉,各种易发酵的调味汁,剩余食品。
新鲜原料一般需使用冷藏设备。冷藏的目的是以低温抑制细菌繁殖,维持原料质量,延长其保存期。对冷藏原料有以下要求:
1)所有易腐败变质食品的冷藏温度要保持在4-5℃以下。
2)冷藏室内的食物不能装得太挤,各种食物之间要留有空隙,以利于空气流通。
3)尽量减少冷藏室门的开启次数。
4)保持冷藏室内部的清洁,要定期做好冷藏室的卫生工作。
5)将生、熟食品分开储藏,最好每种食品都有单独的包装。
6)如果只有一个冷藏室,要将熟食放在生食的上方,以防生食带菌的汁液滴到熟食上。
7)需冷藏的食品应先使用干净卫生的容器包装好才能放进冰箱,避免互相串味。
8)需要冷藏的热食品,要迅速降温变凉,然后再放入冷藏室。
9)需要经常检查冷藏室的温度,避免由于疏忽或机器故障而使温度升高,导致食品在冷藏室内变质。
10)保证食品原料在冷藏保质期内使用。
11)冷藏食品原料保存中的其他注意事项:
①入库前需仔细检查食品原料,避免把已经变质、污染过的食品送入冷藏室;
②已加工的食品和剩余食品应密封冷藏,以免受冷干缩或串味,并防止滴水或异物混入;
③带有强烈气味的食品应密封冷藏,以免影响其他食品;
④冷藏设备的底部、靠近制冷设备处及货架底层是温度最低的地方,这些位置适于存放奶制品、肉类、禽类、水产类食品原料。
酒店仓库物资管理制度规定最新篇三
第一条为规范新食品原料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食品原料是指在我国无传统食用习惯的以下物品:
(一)动物、植物和微生物;
(二)从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中分离的成分;
(三)原有结构发生改变的食品成分;
(四)其他新研制的食品原料。
第三条新食品原料应当具有食品原料的特性,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且无毒、无害,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慢性或者其他潜在性危害。
第四条新食品原料应当经过国家卫生计生委安全性审查后,方可用于食品生产经营。
第五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新食品原料安全性评估材料的审查和许可工作。
国家卫生计生委所属卫生监督中心承担新食品原料安全性评估材料的申报受理、组织开展安全性评估材料的审查等具体工作。
第六条拟从事新食品原料生产、使用或者进口的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表;
(二)新食品原料研制报告;
(三)安全性评估报告;
(四)生产工艺;
(五)执行的相关标准(包括安全要求、质量规格、检验方法等);
(六)标签及说明书;
(七)国内外研究利用情况和相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八)有助于评审的其他资料。
另附未启封的产品样品1件或者原料30克。
第七条申请进口新食品原料的,除提交第六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出口国(地区)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出具的允许该产品在本国(地区)生产或者销售的证明材料;
(二)生产企业所在国(地区)有关机构或者组织出具的对生产企业审查或者认证的证明材料。
第八条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反映真实情况,对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第九条申请人在提交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六项材料时,应当注明其中不涉及商业秘密,可以向社会公开的内容。
第十条国家卫生计生委受理新食品原料申请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十一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自受理新食品原料申请之日起60日内,应当组织专家对新食品原料安全性评估材料进行审查,作出审查结论。
第十二条审查过程中需要补充资料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及时补充有关资料。
根据审查工作需要,可以要求申请人现场解答有关技术问题,申请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三条审查过程中需要对生产工艺进行现场核查的,可以组织专家对新食品原料研制及生产现场进行核查,并出具现场核查意见,专家对出具的现场核查意见承担责任。省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参加现场核查的专家不参与该产品安全性评估材料的审查表决。
第十四条新食品原料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和许可的具体程序按照《行政许可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国家卫生计生委根据新食品原料的安全性审查结论,对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准予许可并予以公告;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对与食品或者已公告的新食品原料具有实质等同性的,应当作出终止审查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十六条根据新食品原料的不同特点,公告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一)名称;
(二)来源;
(三)生产工艺;
(四)主要成分;
(五)质量规格要求;
(六)标签标识要求;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卫生计生委应当及时组织对已公布的新食品原料进行重新审查:
(一)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对新食品原料的安全性产生质疑的;
(二)有证据表明新食品原料的安全性可能存在问题的;
(三)其他需要重新审查的情形。
对重新审查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新食品原料,国家卫生计生委可以撤销许可。
第十八条新食品原料生产单位应当按照新食品原料公告要求进行生产,保证新食品原料的食用安全。
第十九条食品中含有新食品原料的,其产品标签标识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要求。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生产或者使用未经安全性评估的新食品原料的,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新食品原料许可的,国家卫生计生委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并给予警告,且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新食品原料许可。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通过新食品原料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并取得许可的,国家卫生计生委将予以撤销许可。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实质等同,是指如某个新申报的食品原料与食品或者已公布的新食品原料在种属、来源、生物学特征、主要成分、食用部位、使用量、使用范围和应用人群等方面相同,所采用工艺和质量要求基本一致,可以视为它们是同等安全的,具有实质等同性。
传统食用习惯,是指某种食品在省辖区域内有30年以上作为定型或者非定型包装食品生产经营的历史,并且未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新食品原料不包括转基因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转基因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管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卫生部20xx年12月1日公布的《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酒店仓库物资管理制度规定最新篇四
1.品质第一,为确保产品质量,保证食品原辅料在贮存期间的食用价值,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食品原辅料(包括半成品、成品)贮存、保管工作由库房管理者等相关人员直接负责,主管负责监督、保管。
3.食品原料贮存时必须依照食品原辅料的特性(储存条件),做到分类存放。
4.库房内严禁存有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无产品标签的原辅料、半成品、成品。
5.食品原料的贮存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常温贮藏:主要用于贮藏不易腐败、变质的、有包装物的辅料及半成品原料(如:玉米、小麦、高粱等)。
(二)封闭贮藏:主要用于贮存有挥发性气味的食品原料。
6.食品原辅料、半成品(有要求的)贮存时,必须填写“原料入库标识”,并根据原料辅入库标识及原辅料的保质期限,做到原辅料领用的先进先出。
7.食品原料(半成品)贮存应做到库房整洁、食品存放要隔墙离地(距墙10cm、距地20cm)分层、分类、分架、分库、通风贮存。
8.食品原辅料保管人员应定期将保存时间较长且在有效期内的可食用性食品原辅料(半成品)数量上报生产主管。
9.食品原辅料贮藏环境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或其他非食品类物品.
10.食品原辅料贮存环境必须每日打扫,保证储藏设备正常运作,达到贮存环境干净整洁、无虫害、无杂物的'卫生标准。地面、台面、墙面干净整洁,工具用具干净,物见本色。
11.低值易耗类要专区存放。
12.常温库要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13.库房管理者每日按以上要求进行库房管理,主管(或指定检查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并记录温度,并将每日检查情况进行记录,根据记录的不合格点,及时进行整改。
14.相关人员必须按照相关要求执行,当违反时,公司有权根据对当事人及其负责人进行批评、处分或经济处罚。
酒店仓库物资管理制度规定最新篇五
一、物资的验收入库
1.物资到酒店后库管员依据清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对、清点,经使用部门或请购人员及检验人员对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2.对入库物资核对、清点后,库管员及时填写入库单,经使用
人、库管员、财务科各持一联做帐。
3.库管要严格把关,有以下情况时可拒绝验收或入库。
1)未经总经理或部门主管批准的采购。
2)与合同计划或请购单不相符的采购物资。
3)与要求不符合的采购物资。
二、物资保管
1.物资入库后,需按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码放,做到"二齐、三清、四号定位"。
a)二齐:物资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
b)三清:物资清、数量清、规格标识清。
c)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2.库管员对常用或每日有变动的物资要随时盘点,若发现误差须及时找出原因并更正
3.库存信息及时呈报。须对数量、文字、表格仔细核对,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物资的领发
1.库管员凭领料人的领料单如实领发,若领料单上部门管理人员未签字、字据不清或被涂改的,库管员有权拒绝发放物资。
2.库管员根据进货时间必须遵守"先进先出"的原则。
3.领料人员所需物资无库存,库管员应及时通知所需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按要求填写请购单,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采购。
4.任何人不办理领料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库内拿走物资,不得在货架或货位中乱翻乱动,库管员有权制止和纠正其行为。
四、月底盘点
1.每月28日前,必须由库管员将仓库物资进行彻底清点,将必须补充物资名称、数量及时上报。
2. 将出入库单据进行审核,与实际消耗物资进行核对,如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寻找原因,并上报上级领导。
3.将本月损耗物资数量、名称做统计,并附带清单上交上级领导,并说明原因。
酒店仓库物资管理制度规定最新篇六
1.物资入库
(1)物资入库时,保管员必须认真验收,严把质量关、价格关、数量关,经检验质量合格、数量无误后,方能办理入库手续。
(2)物资入库,应先进入待验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放入仓库的存货区,更不准投入使用。
(3)材料验收合格后,保管员凭发票所开列的名称、型号、数量、计量验收就位,入库存单各栏应填写清楚。
(4)不合格品,应隔离堆放,严禁使用。如保管员工作不认真,导致不合格品混入到合格品中投入使用,造成的影响应由保管员全权负责。
(5)托收而货未到,或货已到而无发票,均应向经办人反映查询,直到消除悬事挂账。
(6)各部门的余料入库,仓库保管员根据余料的名称、数量开具入库单,注明某部门的退料。
2.物资的储存保管
(1)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使用量大且频繁的货物应就近摆放,使用量小的物资可以选择较远的货架进行存放。
(2)物资堆放一般是需要在堆垛安全、合理、可靠的前提下,根据货物特点,推行五五堆放,必须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摆放整齐。
(3)仓库保管员对库存、代保管、待验材料以及设备、容器和工具等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因此必须要做到“人各有责,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仓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保管员不得采取“发生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4)保管物资要根据其自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处理,加强保管措施,使公司财产不发生保管责任损失。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5)保管物资,未经部门领导的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
(6)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库存人员擅自入库。仓库严禁烟火,明火作业需经保卫科批准。保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
3.物资出库
(1)所有发料凭证,保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
(2)物资出库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出库,四减数的原则。对贪图方便,违反出库原则造成物资失效、霉变、大料小用、优料劣用以及差错等损失,保管员应负经济责任。
(3)物资出库按月平均单价计量出库。领料单应填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领料数量或材料用途,领料人签字。属计划内的材料应有材料计划,属限额供料的材料应符合限额供料制度,属规定审批的材料应有审批人签字。同时,超费用领料人未办手续,不得发料。
(4)发料必须与领料人办理交接,当面点交清楚,防止差错出门。
(5)对于部门领料,属部门定员领料,必须是固定岗位人员领取。其他部门领料,必须由部门的领导签字才可发料,否则,造成物料损失,由管理员承担经济责任。
(6)对于专项申请用料,除计划采购员留作备用的数量外,均应由申请单位领用。常备用料,凡属可以分割折另的,本着节约的原则,都应折另供应,不准一次性发料。
酒店仓库物资管理制度规定最新篇七
1、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保管员应经常进行安全自查。
2、熟悉和掌握贮存物资的性质。根据不同性质分类存放、堆放整齐,化学危险品要专库存放,严禁混放。
3、仓库区域内严禁烟火和使用电热器具,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库房。
4、物资堆放要符合“五距”,并留有消防通道。
5、仓库内经常保持整洁,库内及其周围的包装纸箱、木板条和杂草等易燃物要及时清除。
6、仓库内使用符合安全规定的灯具,并经常检查电器设备、线路,防止老鼠等动物进入。
7、工作结束时应检查门窗关锁情况并切断电源。
8、熟练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及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酒店仓库物资管理制度规定最新篇八
为加强公司物资仓库防火安全的管理,根据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划》制定本管理制度:
1、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物资仓库的防火安全由本单位物资部门负责人负责。
2、物资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防火工作。
3、对仓库保管员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新职工须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4、物资仓库应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定期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5、物资仓库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规定,应采取相应的隔热、散热措施。
6、仓库内不准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垂直下方禁放物品,且与储存物品水平距离不小于50厘米。
7、库房内禁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以及禁用明火。
8、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分区存放,严格执行其特殊管理规定。
9、物资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对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并经常检查,保持完整好用。
10、此制度的执行将严格按照企业内部管理规定实行奖惩,对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酒店仓库物资管理制度规定最新篇九
一、仓库的保管员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物品入库前必须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三、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离开时必须关掉电源,不准架设临时线路。
四、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禁止带入火种。
五、仓库内禁止吸烟、使用明火。库外动火作业时,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同意。
六、仓库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必须设置在显眼和便于取用的地点,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杂物,并确保任何时候都完好、有效。
七、库区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严禁堆放物品。
八、一旦发生火灾时,要及时报告,同时立即组织人员扑救,并打火警电话119报警,事后协助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酒店仓库物资管理制度规定最新篇十
一、仓库应明确专人负责管理,有关部门领导必须经常对仓库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安全管理教育;
二、工作人员应熟悉和掌握储存物资的性能,尤其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必须懂得其性能、危险程度、保管和救护方法;
三、遇有火灾应及时报警和尽力扑救,遇有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要敢于斗争,抓获作案人或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协助追查;
四、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类物资的收、发、领、退、核制度,定期检查,帐物相符;
五、各种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一律分类隔离存放,严禁混存;
六、剧毒物品要明确专人保管,涂明标记,双人双锁;
七、领用化学危险品、剧毒物品等须经厂办和安监部门批准;
八、加强重要材料仓库防护设施,做到门窗牢固,有防护栏杆,并装置报警器;
九、仓库周围严禁搭工棚,堆放杂物,四周杂草应清除干净,库内主要通道要保持畅通;
十、库区严禁烟火,库房与明火、烟囱、高压线等保持一定距离。仓库内不许生火,仓库电气设备应按《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安装,并定期检查,做到人员离开关门、关窗,并切断电源;
十一、非仓库工作人员和领送料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库房。因工作需要入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时,必须遵守仓库防火安全规定,主动交出发火器具等(仓库工作人员应认真查询),进入危险品库房,一律不得穿带有铁钉、铁掌的鞋子,开启危险品包装物时,应使用铜质或不发生火花的专用工具,以防发生火险;
十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转让、外借、处理危险物品,外单位调拔、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市公安局和厂办、安监部的批准。领用、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人员和车辆不得在公共场所和人口集中的地区停留;
十三、采购剧毒化学危险品须经厂办、安监部等部门审核,厂部转签介绍信严格按计划进货。化学危险品采购人员必须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化学危险品采购证”,无证人员不得进行化学危险物品的采购;
十四、仓库应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
十五、仓库应安排人员值班看守,节假日应加强力量,由领导带班,确保安全,节假日申领危险品须经厂值班领导批准;
酒店仓库物资管理制度规定最新篇十一
为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杜绝浪费,降低行政成本,规范后勤物资购买和领用,特制订本制度
1、后勤物资的采购业务由行政人事部及相关采购人员办理,其他部门或人员不得自行购买后报销。
2、后勤物资采购业务必须经过请购、审核、审批、采购、验收、付款等程序。
⑴行政人事部或采购人员或应当在授权范围内,按照采购预算及其他部门提出的请购申请,根据库存情况填制请购单;
⑵财务部门对请购单进行审核;
⑶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的主管人员进行审批;
⑷采购人员在获得请购批准后,按请购单进行采购。
⑸行政人事部对采购回来的后勤物资进行验收、保管。
⑹财务部门对未附请购单或请购单手续不全的物资报销凭证,不得办理付款或结账手续。
1、行政人事部门负责管理购回的后勤物资。
2、相关部门领用时,必须填制领用单并经领用部门负责人签字和总经理授权的主管人员审批后领用。
3、行政人事部门每月编制后勤物资的购、领、存报表,分部门反映后勤物资的耗用情况,报财务部门作为部门费用核算依据。
酒店仓库物资管理制度规定最新篇十二
1.库房管理人员负责库房食品贮存管理工作。
2.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等设施。
3.入库出库坚持先进先出原则。
4.食品和非食品库房应分开设置。盛放食品的工具、容器做到生熟分开,有明显的标志。盛放散装食品的容器要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分区域摆放,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有明显标识。
6.保持仓库清洁卫生。每月检查清理库房内不合格、过期、变质、包装破损的食品,及时下架和处理。
7.冷藏、冷冻柜(库)宜设外显式温度计。每日检查温度并做好记录。
8.冷藏、冷冻柜(库)应定期除霜、清洁和保养,需贴有明显标志。
酒店仓库物资管理制度规定最新篇十三
1目的
制定本规程之目的是为了生产流程程序化,规范化,使厨房每位员工更能了解到冷冻库内的正确存放及保管运作,以便更好地工作,确保完成生产任务并保证餐食质量。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厨房所有员工。
3管理制度
3.1进出冷冻库必须随手关门;
3.2冷冻库只能存放厨房备用食品原料及盛器,不得放入其它杂物,员工私人物品一律不得放入其内;
3.3根据库存食品原料的不同种类、性质来确定存放位置,分类存放,做好标识,以便取用;
3.4容易渗水的产品放入冷冻库时,篮子底部需加用塑料盆,预防废水滴在冷冻库地面;
3.5保持库房地面干燥,库房地面打扫时不宜用水冲,现冷冻库地板是塑料地面,建议使用拖把做地面卫生即可;
3.6冻藏大块原料单独存放,小型及零碎原料置盘或筐,集中存放,所有物品必须放在货架上,不得放于地板,坚持先存放、先取用的原则,交替存货和取用;
3.7每月最后一天对冷冻库进行清洁整理,检查食品及原料数量,并对冷冻库进行清理,由粗加工领班进行月末盘点库存情况并上报厨师长;
3.8绝对禁止员工因天气炎热而打开冷冻库门降温,严禁将冷冻库当空调使用;
3.9保持冷冻库达到规定的温度,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温差、损坏等问题应及时上报厨师长,与工程部联系维修,不得自行修理。
酒店仓库物资管理制度规定最新篇十四
1、冷库设专人管理,明确责任人,并且在冷库门边作出明显标示,标示出责任人跟检查监督人。
2、冷库管理人员也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工作时间,服从工作安排。
3、冷库管理人员从接到来货通知后,要检查冷库库存,确定贮存位置,联系好装卸人员。
4、货物到公司前,要预先通知化验员到货时间以便进行取样进行化验,检查三证(出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非疫区证明、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并从外观检查货物装载是否有异常,有无化冻等质量情况。
5、确保检查符合要求后,立即开始组织卸货,需要做到轻拿轻放,并抽检每件重量是否符合包装要求。
6、冷库内的各类物资最好要按位存放位堆放要整齐,要做到下有木托盘或者塑料托盘。四周不靠墙,上不靠顶棚,每批次均要有标签,标明来货时间、厂家、规格以及数量。
7、入库工人必须按照规定着工作装入库,专人开关库门。
8、叉车入库后不得在库内停留等待。
9、货物根据出库单进行发货,要做到先进的货物需要先出库,并做好记录和监督。
10、每间隔两小时要检查一次冷库温度,并且做好记录,夜间要加强巡检,发现温度异常要立即报告给仓储部经理。
11、要管好库门,货物进出时要随手关门,发现门损坏不能密封要及时维修,做到开启灵活、关闭严密、不逃冷气,绝对禁止开着冷库门进行作业。
12、正常使用冷库,保证安全生产,防止水、汽渗入隔热层,严格把好“冰、霜、水、门、灯”五关
13、库房的墙、地坪、门、顶棚等部位有了冰、霜、水要及时清除。
14、库内排管和冷风机要及时扫霜、融霜,以提高制冷效能、节约用电。
15、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冷库。
16、冷库内不得堆放杂物,保持冷库整洁有序。
17、每天要对库存货物进行检查,每周在仓储部经理组织下进行货物盘点,做到帐、物、标签数量完全吻合。
酒店仓库物资管理制度规定最新篇十五
1、经常检查和确认电源的电压是否符合要求,电压应为380v±10%(三相四线)。冷库设备长期不用时,应截断冷库的总电源,并确保制冷机组不受潮、不被灰尘等其它物质所污染。
2、制冷机组上的冷凝器很容易被沾污,应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清洗。以保持良好的传热效果。散热好,制冷才好。制冷机组周围不要堆放任何杂物;
3、制冷机在运转过程中应避免振动,振动除了增加机械磨损外还会导致机组上连接管松动或者断裂。机器在运转过程中若发现噪声异常,应停机检查,排除后再运行。制冷压缩机组的保护功能均已事先设定好,无须调整。
4、定期检查制冷机组的各连接管、阀件上的连接管是否牢固,是否有制冷剂渗漏(一般渗漏的地方会出现油迹)。检漏最实用的方法是:用海绵或软布沾上洗涤剂,揉搓起沫,然后均匀涂在要检漏的地方,观察数分钟。若渗漏会有气泡出现。在渗漏的地方做上记号,然后做紧固或气焊处理(由专业制冷工作人员进行检修操作)。
5、冷库的电器设备应避免受潮,以免漏电造成触电事故。
6、冷库的门的铰链、拉手、门锁应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添加润滑油。
7、冷库的电器设备检修应有由电工或懂得用电知识的人员来操作,任何检修都必须切断电源,以确保安全。
8、冷库的上面(顶板)不应堆放杂物,否则冷库的库板会变形而影响保温性能,并保持冷库周围通道畅通无阻,只有确保散热良好,制冷才能良好。安放冷库的位置应保持干燥、洁净、无易燃易爆物品、确保没有任何安全隐患。蒸发器前不得堆放物品(预留一定的空隙),以免影响制冷效果。
9、冷库的库内温度、温差等参数,这些都应根据冷库的实际情况而设定,不可任意改变参数。冷库出厂时已根据用户要求而定制,要了解冷库的技术参数后再进行控制器上各项参数的设定。
10、如因空气湿度过大、化霜间隔时间长、库温设定不正常,所有这些都会导致库内蒸发器上霜层增厚,库温不降。这时就应进行化霜(除霜)处理。并及时观察,等霜层消失立即停止化霜。稍等片刻后再启动设备。石家庄冷库
11、压缩机应避免频繁启动,每次停机间隙时间不应少于6分钟。发现压缩机视油镜油位下降或变脏时,需及时添加或更换,不能加入牌号不对和长期暴露在空气中致使含水量多的不合格冷冻机油,否则会引起高温碳化、低温析蜡、电机绝缘受损、系统回油困难等故障。经常注意压缩机外壳、机身及气缸盖处的温度变化以判定压缩机运转是否正常。制冷压缩机组在通常情况下不须加油。如果确定需要加油,应由专业人员加入压缩机专用油,加油量由专业人员制定,不得盲目添加。
12、定期检查电源电压是否正常(三相四线),检查电源总闸的保护功能是否正常有效。
酒店仓库物资管理制度规定最新篇十六
a、经常检查及确认电源来线的电压符合要求,电压应为380v±10%,三相四线或五线;
b、蒸发器前不得堆放物品。以免影响制冷效果;
c、制冷压缩机组周围不要堆放杂物;
d、制冷压缩机组在通常情况下不须加油。如果确定需要加油,了应由专业人员加入压缩机专用油专用白油,加油量由专业人员制定,不得盲目添加。石家庄冷库
f、制冷压缩机组的保护均已事先设定,不须调整;
g、定期清洁制冷机组及冷凝器并观察油面。
h、严格把握入库量,每日入库量应不超过总库容量的15%
i、观察控制柜运转情况或观察温度表变化情况。
j、禁止将电器部分及电脑控制柜接触水,以免损坏。
k、定期观察蒸发器融霜情况。
l、不要随意有控制柜内连接其它电器的电源。
m、不要随意拆卸制冷机组及电腔元件。
酒店仓库物资管理制度规定最新篇十七
1、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设专人负责管理,做好食品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3、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宜设主食、副食分区(或分库房)存放。
4、仓库内要保持通风干燥。定期清扫,保持仓库清洁卫生。
5、散装食品应盛装于食品级的容器内,并在容器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6、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须贴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留样等)。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7、定期对冷藏设备除霜、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
8、设置纱窗、排风扇、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在仓库内抽烟。
9、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保温和冷藏设施,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酒店仓库物资管理制度规定最新篇十八
一、冷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工作时间,服从工作安排,保证安全生产。
二、制冷工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根据库温要求按时开机停机,要经常检查维修保养机械设备,发现异常要及时维修并向值班领导报告。
三、制冷工要经常检查库房内的温度,否则,如造成经济损失要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四、制冷工工作时间内不准脱岗喝酒、睡觉或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否则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五、冷库机房不准私留非工作人员住宿闲来人员不准进入机房内。
六、冷库内的各类副食品要按位存放,堆放整齐.食品出库要填写出库单,先进的货物要先出库.要及时清理积压物品,对超期,变质的物品保管员要及时向主任汇报,并妥善处理.因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的,追究保管员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七、未经厂长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处理库内物品并直接收取现金,不得为外单位或个人在库内存放物品,否则追究保管员和管理员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50-200元或扣发当月奖金的处罚.
八、库内保存果品,每月清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保管员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不得粗心大意,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否则出现问题追究保管员责任.
九、按规定时间开库,锁库.保管员、制冷工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库房、机房情况,没有问题后方可离岗.
十、冷库值班人员要经常注意冷库周围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报警,确保冷库安全.
酒店仓库物资管理制度规定最新篇十九
一、仓管员必须遵守饮食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工作时间,服从工作安排,保证安全生产和物资供应。
二、仓管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根据库温要求按时开机关机,要经常检查,定期化霜,发现异常要及时报修并向领导汇报。
三、仓管员要经常检查库房内的温度,否则,如造成经济损失要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四、仓管员工作时间内不准脱岗喝酒、睡觉或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否则按饮食服务中心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五、冷库内的各类副食品要按位存放,堆放整齐。食品出库要填写出库单,先进的货物要先出库。要及时清理积压物品,对超期,变质的物品保管员要及时向饮食服务中心管理人员汇报,并妥善处理。因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的,追究保管员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六、未经中心主任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处理库内物品并直接收取现金,不得为外单位或个人在库内存放物品,否则追究保管员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50-200元或扣发当月奖金的处罚。
七、库内保存食品,每月清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保管员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不得粗心大意,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否则出现问题追究保管员责任。
八、按规定时间开库、锁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库房情况,没有问题后方可离岗。
九、值班人员要经常注意冷库周围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报告,确保冷库安全。
酒店仓库物资管理制度规定最新篇二十
一、冷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餐饮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工作时间,服从工作安排,保证安全生产和物资供应。
二、制冷工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根据库温要求按时开机停机,要经常检查维修保养机械设备,发现异常要及时维修并向领导报告。
三、制冷工要经常检查库房内的温度,否则,如造成经济损失要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四、制冷工工作时间内不准脱岗喝酒、睡觉或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否则按餐饮服务中心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五、冷库机房不准私留非工作人员住宿闲来人员不准进入机房内。
六、冷库内的各类副食品要按位存放,堆放整齐。食品出库要填写出库单,先进的货物要先出库。要及时清理积压物品,对超期,变质的物品保管员要及时向主任汇报,并妥善处理。因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的,追究保管员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七、未经主任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处理库内物品并直接收取现金,不得为外单位或个人在库内存放物品,否则追究保管员和管理员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50-200元或扣发当月奖金的处罚。
八、库内保存食品,每月清买一次,做到帐物相符。保管员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不得粗心大意,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否则出现问题追究保管员责任。
九、按规定时间开库,锁库。保管员、制冷工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库房、机房情况,没有问题后方可离岗。
十、冷库值班人员要经常注意冷库周围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报警,确保冷库安全。
酒店仓库物资管理制度规定最新篇二十一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102号令,《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将于20xx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公布的《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同时废止。《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是在现行食品标识标注有关规定及相关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食品标识监督管理规定的重申和补充。该规定共五章四十二条,主要从标识内容和标识形式两方面对食品标识进行了规范,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生产(含分装)、销售的食品。该规定还增加了对食品产地、分装者、警示说明、最小销售单元等标识标注要求,明确规定了食品标识的禁止标注内容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禁止性义务,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责任。
食品标识是生产商向消费者介绍食品成分、特点、厂名、使用方法等的简要说明,是消费者选择、食用食品的依据。按照《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总则第三条的规定:食品标识是指粘贴、印刷、标记在食品或者其包装上,用以表示食品名称、质量等级、商品量、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等相关信息的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的总称。我国原有食品标识管理主要依据的是1995年6月20日由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公布的《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的规定》。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原规定无论从政策管理的理念上还是法规适用的范围上,都难以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现状。且由于过去体制上存在一些原因,质检、商检、卫生、工商都曾制定过内部标识管理的规章制度,法规的施行上存在一定的混乱现象,因此制定一部统一的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新法规对原《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的规定》的主要部分进行的类划。除附则外,分为总则(规定了引用法规,适用对象、管理机构),食品标注内容、标识的标注形式、法律责任四个部分。
1.总则
总则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对法律依据部分进行了修改。在维持原规定适用范围的前提下,将食品标识的概念写入法规要求,并规定了《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监督管理部门及管理职能。
2.食品标识的标注内容
标注内容中修订了对食品标识的规范化要求。规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食品名称有规定的,应当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名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食品名称没有规定的,应当使用不会引起消费者误解和混淆的常用名称或者俗名;采用自创名称标识的食品标签应按上述两条规定加注类属名称,采用模拟工艺制作的食品,包括动植体相似模拟、人造合成物模拟等应在名称前冠以“人造”、“仿”、“素”等字样。
我国是食品业生产加工大国,生产加工的门类十分繁杂,为达到宣传目的,食品名称上注以俗称的名、特产品不在少数。对这类产品,一方面国家要加以规范化管理,以免消费者在选购产品时发生误解;另一方面也要对传统文化及创新工艺进行保护鼓励。类(属)的规定要求即是这一方针的具体化体现。
为增强对食品生产源头的追溯能力,标识内容中还特别规定食品标识应标注食品产地,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受委托生产加工食品的,还要注明委托企业的名称、地址;分装食品应当标注分装者的名称和地址。
标识内容中增加的部分还有对食品安全的要求。在食品中使用的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危害的甜味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必需标注具体名称、分类代码、用量等信息。食品中含用可能对消费者产生特定或不特定危害,如转基因食品、辐照食品等要在标识中以中文标识加以说明。体现了国家管理机构对消费者身体健康的关注。
食品标识中对企业诚信宣传也进行了规定,要求不得在食品说明中明示或暗示该食品可能具有某种药理作用、保健作用;不得以欺骗或误导的方式描述或介绍其生产的食品;不得变造、伪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不得冒用其他合法生产加工企业的身份标记或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考虑到通用标识的相关要求,规定还特别指出食品标识中不得出现民族歧视、国家象征或其他法律法规中禁止标注的内容。
3.食品标识的标注形式
随着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发展,在出口食品大幅增长的同时,进境食品的上架率也逐年增加。食品标识规定中对这种情况进行了适时变通,不再单纯规定食品标识只能以汉语或拼音的形式加以说明,增加了可同时使用中文、拼音、少数民族文字、外文的条款,但为方便我国消费者对食品标识的判读,其他非中文形式的标注必须与中文有对应关系,且所用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中文。
食品标注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食品标识不得与食品或其包装分离,食品标识的最小单元应是食品销售中所能独立区别的最小单位。这样,食品标注就可以产生与食品一一对应的身份关系,避免了因大包装的分离造成对食品性能判定的误解,尤其对有特殊食品需要的群体和对食品物理、化学、生物安全敏感的老人、儿童适用。
4.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由原规定的六大类9条扩展为14条,增加了《质量法》、《计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三个法规的相关要求。同时对违反上述标注内容、标注形式中新增的事关食品安全及源头追溯体制建设的相关要求的违法行为制定了处罚措施的补充规定。
通观《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是在我国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逐步走向正规化、系统化的前提下出台的一部管理法规,是对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延伸和补充,是国家质检总局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又一重要举措。有利于我国食品标签标注的进一步规范,促进我国食品安全生产管理的提高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