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电子版 山西财贸职业学院招生电话(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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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电子版 山西财贸职业学院招生电话篇一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学籍。
第十八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期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将准予毕业,颁发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第十九条 学院原有招生工作制度、规定等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解释权在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
招生咨询电话:0351-7975119
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351-2361022
纪检监察部门邮箱:cmjjjc@
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电子版 山西财贸职业学院招生电话篇二
第一条 为保证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对口升学、三二转段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概况
(一)学校名称: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五)办学形式:全日制
(六)学院代码:12890
(七)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及职务:段文美(院长)
(八)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
(九) 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民航南路26号
邮政编码:030031
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电子版 山西财贸职业学院招生电话篇三
第五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及办法: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总数,以服务山西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为导向,结合近三年报考生源情况、办学条件及毕业生就业状况,合理分配普通高考、对口升学、三二转段分专业招生计划。认真履行促进入学机会公平的社会职责,坚持统筹兼顾、平稳有序地优化生源结构、提升生源质量。
第六条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按照各生源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遵照“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
第七条 进档普通高考文史、理工类考生专业确定以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顺次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按照单科成绩依次由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是:文史类:①语文②数学③文科综合④英语,理工类:①数学②语文③理科综合④英语;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八条 进档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在考生专业(美术)成绩与文化成绩均达到山西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美术)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当专业(美术)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第九条 对口升学考生录取严格执行省招办有关对口招生录取的政策规定,以志愿优先为原则,按省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从高到低录取。艺术类专业的文化成绩达到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规定的最低控制线,按考生志愿和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第十条 “三二”转段升学考生按照教育厅文件要求,共同制定三二分段学生转段升学考核方案,中职学校和我院共同考核,由省招考中心录取备案。
第十一条 学院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二条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三条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照各省招考中心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