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711世界人口日宣传标语 711世界人口日活动简报(七篇)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世界人口日宣传方案篇一
一、活动主题:“践行群众路线 打造诚信计生”
二、活动形式:全区设八个站点,分别开展宣传活动。
三、活动时间:20xx年7月10日(星期四)下午2:00至5:30。
四、活动安排:
(一)区人口计生局、区计生协、小寨路街办站点:
在小寨十字东侧(赛格国际购物中心)设立宣传站点。设置若干咨询台(重点宣传单独二孩政策、“两项工程”、奖励扶助、心理健康、综合保险、流动人口均等化),免费发放计生宣传品、计生药具,开展生殖健康咨询义诊服务等。
具体分工:
局办公室:负责活动现场的全程组织和策划;负责提供若干免费发放实物;负责提供5顶活动帐篷、若干桌椅、台标和饮用水;负责区、局领导巡查各宣传站点的全程跟踪报道工作。
局业务科:负责安排2名宣传员,重点宣传单独二孩政策、奖励扶助工作;负责提供3块相关展板和若干宣传品。
区新市民管理站:负责安排2名宣传员,重点宣传流动人口均等化;负责提供3块相关展板和若干宣传品。
区计生服务站:负责安排2名宣传员和1名医务人员,重点宣传“两项工程”;联系一家医院,开展专家义诊咨询活动;提供区局门旗、3块“两项工程”展板、若干宣传品以及计生药具。
区计生协会:负责安排2名宣传员,重点宣传心理健康和综合保险工作;提供若干相关宣传品。
小寨路街办:负责安排若干名宣传员,宣传本地区计生工作;负责提供若干块展示本地区计生工作的展板和若干宣传品;负责联系宣传活动场地、安保和卫生清洁工作。
在各自地区人口密集地分别设立宣传站点。根据各自实际,因地制宜安排活动方式和内容,也可参照区局活动形式开展活动。各宣传站点于20xx年7月10日(星期四)下午2:00至5:30统一开展活动。
五、领导巡查:
这次宣传活动改变以往集中宣传形式,在八个街办分头进行,全面展开。活动当天将邀请副区长张晓琪,由区人口计生局领导陪同,巡回各街办活动现场莅临指导。请各街办计生办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前期筹划工作,圆满完成现场宣传活动。
六、活动要求:
1、局属各科室请将宣传展板内容于6月17日前交局办公室统一制作。
2、各街办请将活动方案于6月30日前报区局办公室。
世界人口日宣传方案篇二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4.26”重要讲话精神,统筹解决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问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人口均衡型社会。
二、活动主题
联合国人口基金会将今年活动主题确定为“普及生殖健康服务”。国家人口计生委将活动主题确定为“让家庭健康、和谐”。湖南省将活动主题确定为“人口压力有增无减,坚持国策毫不动摇”。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街道计生协决定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主任曾宏辉担任、副组长由王容易担任,成员由伍志凤、王美菊、胡淞淇、李成文、郑帅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伍志凤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的安排、组织和协调。
四、宣传内容
加强户外宣传标语口号的清理,在各宣传展台和宣传活动场所摆放今年全市统一的计生服务指南20种。大力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计划生育避孕药具、生殖健康等知识,宣传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积极倡导男女平等、优生优育等新型婚育观念,动员广大社会力量帮助计生家庭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五、活动安排
在街道在辖区范围内独立开展,时间定在7月11日(星期三)上午8:30-9:30。
1、集中宣传活动地点:北城明珠小区。
2、集中活动参加人员:集中活动由各村、社区、管理处计生协会各派5人参加,医疗义诊人员。
3、集中活动活动内容:现场设政策咨询台、药具发放台、医疗义诊台、资料发放台,同时悬挂横幅3条,展出板报2块、出动医疗队1支。
世界人口日宣传方案篇三
今年4月22日是第43个“世界地球日”。我国“”期间地球日宣传活动的主题为“珍惜地球资源,转变发展方式”,今年的专题为“推进找矿突破,保障科学发展”。为贯彻落实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弘扬国土资源系统与地勘行业的文化传统,促进国土资源文化事业的大发展,搞好我市今年的世界地球日纪念宣传活动,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43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周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xx]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内容
世界地球日是宣传我国国土资源国情国策、提高公众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意识、普及地球科学技术知识的重要平台。
我们要积极宣传“珍惜地球资源,转变发展方式”这一主题和“推进找矿突破,保障科学发展”这一专题,努力提高公众对国土资源国情的认识,普及地球科学技术知识。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加深对国土资源工作的了解,发动全社会进一步关注、支持和参与国土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
二、活动时间与形式
1、4月16日至4月22日为第43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周。在主题宣传活动周期间,各单位要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广泛宣传“珍惜地球资源,转变发展方式”这一主题和“推进找矿突破,保障科学发展”这一专题。
2、在市局机关大楼门前悬挂“热烈庆祝第43个世界地球日”,“珍惜地球资源,转变发展方式”,“推进找矿突破,保障科学发展”宣传标语。
3、各分局、各县(市)局、呼兰区、阿城区局要在本辖区的繁华地段设立第43个“世界地球日”活动宣传站,并在各自局机关门前悬挂彩旗、宣传标语条幅等。
4、主题宣传活动周期间,在哈市电视台以字幕的形式播放第43个“世界地球日”宣传口号;在市局网站上制作第43个“世界地球日”宣传活动专栏;广泛宣传活动主题和专题。
三、宣传要求
1、领导重视,专人负责。各单位要将“4·22世界地球日”宣传活动列入近期的主要工作之一,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落实专人具体抓,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检查,大力推进宣传活动的贯彻落实。
2、争取支持,扩大宣传。各分局、各县(市)局、呼兰区、阿城区局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的支持,协调相关部门、文艺团体和新闻媒体的配合,共同做好第43个“世界地球日”的宣传活动。
活动周结束后,各分局、各县(市)局、呼兰区、阿城区局要将本次宣传活动情况于4月末前报市局地质环境处。
世界人口日宣传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质量,改善市民生活质量,实现环境改善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省级宜居城市“五城”同创的要求和部署,现依《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及《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20xx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普惠群众”的创建方针,坚持“全民动员、全员参与、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上下联动、政企互动、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创建机制,全力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活动,不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环境卫生设施,努力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全面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和市民文明卫生意识,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组。
组 长:张旭光(市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郭保平(市委副书记、政府市长)
副 组 长:王锦锋(市委、纪委书记)
乔 云(市委、组织部长)
刘旺珠(市人大副主任)
张文钟(市政协副主席)
郭贵和(市委秘书长)
许守盘(市政府秘书长)
孟林生(市委宣传部部长)
李荣中(市卫生局局长)
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创卫常务工作。
领导组下设五组一办:
(一)环境卫生组
组 长:孟林生
副组长:王正龙 梁通鹏 苏云福 张培吉
王孝德 赵立永 胡玉珍 韩锡涌
各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
职 责:负责对市容环境卫生、社区和单位卫生、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等创卫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导检查。
(二)环境保护组
组 长:杨郁玺
副组长:张万宏 梁通鹏 胡玉珍
职 责:负责对环境保护等创卫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导检查。
(三)行业卫生组
组 长:许守盘
副组长:李荣中 马太攀 田 曜 张力军
冯光源 张万宏 王玉平 张培吉
梁通鹏
职 责:负责对健康教育、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制等创卫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导检查。
(四)督导检查组
组 长:杨有毅 张耀武
副 组 长:武鹏飞 董纪先
职 责:负责对创卫各项工作的督导和检查。
(五)宣传报道组
组 长:孟林生
常务副组长:张久珠
副 组 长:杨元忠 马明高 赵述灏
职 责:负责创卫的舆论引导和宣传报道。
(六)创卫办(爱卫办)
主 任:李荣中
副主任:赵辰龙 任德亮 武远东 杨同平
职 责:负责创卫的综合协调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创卫工作方案、迎接检查活动方案、综合材料的起草印发工作。
三、目标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由创卫办(爱卫办)总负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主要领导重视,率先垂范、真抓实干,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牵头单位:市政府秘书处。协助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各级各部门各单位)
2、各级爱卫会组织健全,在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建卫生城市活动中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分工明确,各司其职,责任落实。(牵头单位:市爱卫办。协助单位:十大口、各级各部门各单位)
3、市爱卫会办事机构具备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编制、人员、经费和工作条件,街道办事处配备专职、社区(居委会)等基层单位有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协助单位:市编办、市财政局、新义街办、中阳楼街办、振兴街办、崇文街办、东许办事处、胜溪湖办事处、爱卫办)
4、爱国卫生工作每年有计划、有部署、有总结,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内容丰富的爱国卫生活动。(牵头单位:市爱卫办。协助单位:各级各部门各单位)
5、有本市爱国卫生工作的管理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牵头单位:市爱卫办)
6、设立群众卫生问题投诉平台,畅通群众投诉渠道,认真办理群众投诉,群众反映问题解决或答复率≥90%,群众对全市卫生状况满意率≥90%。(牵头单位:市爱卫办)
(二)健康教育
由行业卫生组总负责
1、全市各级健康教育机构和网络健全,人员、经费落实,机构能够承担起业务技术指导中心的职责,社区、医院、学校等健康教育网络能够发挥作用。(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协助单位:市教体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义街办、中阳楼街办、振兴街办、崇文街办、东许办事处、胜溪湖办事处)
2、中、小学校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开设健康教育课,注重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80%,中专、中等职业学校及高等院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3%。(牵头单位:市教体局。协助单位:市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各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协助单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街道、社区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80%、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70%、基本技能掌握率≥70%。(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协助单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义街办、中阳楼街办、振兴街办、崇文街办、东许办事处、胜溪湖办事处)
5、各行业结合本单位特点开展有关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卫生保健、控制吸烟等方面健康教育活动,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协助单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各所涉行业及单位)
6、各新闻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能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 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协助单位:市新闻办、市党政信息网络管理局、市广播电视台、市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7、车站、广场等大型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有健康教育内容。(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协助单位:市城管执法大队、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8、认真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城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牵头单位:市爱卫办。协助单位:市城管执法大队、市工商局、市烟草专卖管理局)
(三)市容环境卫生
由环境卫生组总负责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规,各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管理规范,经费落实。(牵头单位: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委员会。协助单位:市住建局、市环卫局、市城管执法大队、新义街办、中阳楼街办、振兴街办、崇文街办、东许办事处、胜溪湖办事处)
2、各级政府把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当地发展需要,编制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牵头单位: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委员会。协助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环卫局)
3、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下水道无垃圾堵塞现象,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摊点现象,广告、牌匾设置规范,居民楼房阳台屋顶无乱堆放和乱挂衣物等现象,沿街单位“门前三包”等责任制度落实,车辆停放整齐,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无乱扔乱吐现象,城区无卫生死角,街巷路面普遍硬化,无残垣断壁、乱搭建、垃圾渣土暴露和违章饲养畜禽现象,城市亮化、美化,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化率≥95%。(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大队。协助单位:市环卫局、市公安局、市交警队、新义街办、中阳楼街办、振兴街办、崇文街办、东许办事处、胜溪湖办事处)
4、建成区清扫保洁制度落实,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定时定点收运;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含高压冲水)≥20%,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全面密闭化。(牵头单位:市环卫局)
5、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牵头单位:市公用事业局。协助单位:市环卫局、市环保局)
6、生活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充足,管理规范。(牵头单位:市环卫局。协助单位:市规划局、新义街办、中阳楼街办、振兴街办、崇文街办、东许办事处、胜溪湖办事处)
7、各类市场科学规划、规范管理,农副产品市场管理规范,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有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厕、垃圾站建设符合卫生要求,设有专门的卫生管理部门和蔬菜农药现场检测机构,适时开展监管和检测工作;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亮证经营,严格控制活禽的销售,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全市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临时便民市场、疏导点设置有短期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造成影响。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服务管理规范》要求的农副产品市场≥70%。(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市城管执法大队。协助单位: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卫生局、市交警大队、市商务局)
8、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施工场地设置的隔离护栏规范,临街施工工地围墙高度不低于2米,市政设施、道路挖掘施工工地围墙高度不低于1.8米,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管理规范,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全面实施密闭运输,无偷倒乱倒现象,职工食堂、宿舍符合卫生要求,厕所、洗浴间保持清洁,待建的工地管理到位,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协助单位:市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
9、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完成,绿线管制制度得到落实。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绿地率≥3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5平方米。(牵头单位:市园林局。协助单位:市规划局)
10、城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无飘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协助单位:市园林局、新义街办、中阳楼街办、振兴街办、崇文街办、东许办事处、胜溪湖办事处)
(四)环境保护
由环境保护组总负责
1、近三年城市市域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上一年无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2、全年空气api指数≤100的天数≥全年天数的70%(或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采用自动监测的城市,全年优良(api指数≤100)的天数≥全年天数的70%;采用手工监测的城市,年均值要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3、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处于全市域范围内,并向市区内供水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全市辖区内未发生重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事故等。严格执行各项国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划、标准、监测规范(《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等要求。(牵头单位:市公用事业局。协助单位:市环保局)
4、市辖区内市控以上断面水质达到相应水体环境功能的要求,其他水体无黑臭现象。(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5、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协助单位:市住建局、市交警队)
6、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0%。(牵头单位:市公用事业局)
(五)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
由行业卫生组总负责
1、卫生监督机构建设达到规定要求,设备、编制、经费满足工作需要,依法开展各项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协助单位:市财政局、市编办、市卫生监督所)
2、认真贯彻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工作有计划,落实计划有依据。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协助单位:市卫生监督所)
3、各类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要求,从业人员操作符合卫生要求;经营场所室内外环境整洁,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措施落实,卫生设施(清洗、消毒、保洁、通风、照明和排水等)和各项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协助单位: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市政供水、自备供水管理规范,自身检测和卫生监督、监测资料齐全,有水污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市政及自备供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的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牵头单位:市公用事业局。协助单位:市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
5、二次供水单位的水质管理有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定期清洗、消毒(不得少于2次/年),每次有常规检测指标的卫生监测报告,各项水质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供水设施符合《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要求,资料齐全规范。(牵头单位:市公用事业局。协助单位:市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
(六)食品安全
由行业卫生组总负责
1、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和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提供相应保障,将其列入政府重点工作内容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政府秘书处。协助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各项监督、监测工作落实;制定重大食物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工作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处置,连续三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有关资料齐全。(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助单位: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卫生监督所)
3、食品生产经营者(包括小作坊、小摊点等)均纳入监管范围,取得有效证照。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场所布局和工艺流程合理,各种卫生设施齐全;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无交叉污染;食品采购、储存、销售符合要求。(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监督所、市城管执法大队)
4、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和培训,能够掌握相关岗位卫生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监督所,协助单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餐饮业、集体食堂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95%;凉菜制作和蛋糕裱花场所,要设置专间和二次更衣间;有满足销售量的消毒设施和餐具保洁柜,消毒及保洁工作规范。(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市卫生监督所。协助单位:市教体局、市住建局)
6、食品生产者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无违法添加现象;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符合要求。(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7、食品经营者贮存、销售散装食品符合要求。(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8、对流动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并有相关文件。(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大队。协助单位: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监督所)
9、城市实现生猪、牛、羊、禽类定点屠宰,无注水肉和病畜肉上市,定点屠宰点(厂)符合卫生及动物防疫要求,有严格的检疫程序,工作规范,档案资料齐全。(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协助单位: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畜牧局)
(七)传染病防治
由行业卫生组总负责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达到规定要求。(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协助单位:市财政局、市编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医疗机构设有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专门部门和人员,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制度、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门诊日志齐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其他医院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协助单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控工作,各项防控措施得到有效落实,近两年没有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重大疾病控制按期完成国家规划要求。(牵头单位:市委秘书处、市政府秘书处。协助单位:市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全市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和中心乡镇卫生院实行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疫情报告及时,处理规范。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2%。(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协助单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实行免费;接种单位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预防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100%;有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托幼机构、学校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5%。(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协助单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教体局)
6、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其中自愿无偿献血≥90%。无有偿献血。(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7、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统一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协助单位:市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
8、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辖区内医疗机构审批和日常监管资料齐全。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得到有效治理,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良好。(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协助单位:市卫生监督所)
(八)病媒生物防制
由行业卫生组总负责
各级爱卫会要加大对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工作力度,协调各成员单位、社会各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并发动群众,按照《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的要求,切实做好病媒生物的预防控制工作。通过综合防制, 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要得到有效控制,有三项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得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牵头单位:市爱卫办。协助单位:市卫生局、市农牧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义街办、中阳楼街办、振兴街办、崇文街办、东许办事处、胜溪湖办事处)
(九)社区和单位卫生
由环境卫生组总负责
1、社区和单位有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 积极组织广大居民和职工搞好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评比竞赛活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档案资料齐全。(牵头单位:十大口、新义街办、中阳楼街办、振兴街办、崇文街办、东许办事处、胜溪湖办事处。协助单位:各城区单位)
2、社区和单位卫生状况良好,道路平坦,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无违章建筑。饲养宠物和鸟类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进行免疫接种,粪便不污染环境。各种车辆停放整齐。80%以上社区的环境得到有效整治。(牵头单位:十大口、新义街办、中阳楼街办、振兴街办、崇文街办、东许办事处、胜溪湖办事处。协助单位:各城区单位)
3、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无占道经营现象。(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城管执法大队。协助单位:市卫生局、市商务局、市卫生监督所)
4、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单位卫生工作纳入社区统一管理。(牵头单位:十大口、新义街办、中阳楼街办、振兴街办、崇文街办、东许办事处、胜溪湖办事处。协助单位:各城区单位)
5、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健全,房屋设置、人员资质符合规范要求,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经济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协助单位:市住建局、市规划局、新义街办、中阳楼街办、振兴街办、崇文街办、东许办事处、胜溪湖办事处)
(十)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
由环境卫生组总负责
1、有卫生保洁人员和制度。(牵头单位: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委员会。协助单位:市环卫局、新义街办、中阳楼街办、振兴街办、崇文街办、东许办事处、胜溪湖办事处)
2、合理设置健康教育设施,卫生与健康知识宣传材料进村入户,村民卫生知识知晓率≥70%。(牵头单位:新义街办、中阳楼街办、振兴街办、崇文街办、东许办事处、胜溪湖办事处。协助单位:市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环卫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100%。有污水排放设施。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牵头单位:市环卫局。协助单位:新义街办、中阳楼街办、振兴街办、崇文街办、东许办事处、胜溪湖办事处)
4、村容整洁,路面硬化平整,村内无非法小广告,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牵头单位:新义街办、中阳楼街办、振兴街办、崇文街办、东许办事处、胜溪湖办事处。协助单位:市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大队、市环卫局)
5、90%以上城中村的环境得到有效整治。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措施落实,无违规饲养畜禽。(牵头单位:新义街办、中阳楼街办、振兴街办、崇文街办、东许办事处、胜溪湖办事处。协助单位:市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农副产品市场、环境保护和“五小”行业管理符合有关规定。(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协助单位:新义街办、中阳楼街办、振兴街办、崇文街办、东许办事处、胜溪湖办事处)
7、城乡结合部整洁有序,无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搭乱建等现象。(牵头单位: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委员会。协助单位: 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环卫局、市城管执法大队、新义街办、中阳楼街办、振兴街办、崇文街办、东许办事处、胜溪湖办事处)
8、建成不少于1个省级以上卫生镇或建成不少于1个省级爱卫会认定达到省级以上卫生镇标准的镇。(牵头单位:市爱卫办。协助单位:新义街办、中阳楼街办、振兴街办、崇文街办、东许办事处、胜溪湖办事处)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申报阶段。今年,首先完成好“人员准备、措施准备”和“任务分解、任务落实”这两个基本程序。要组织有关人员以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认真理解标准和要求,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在各方面存在问题、不足进行认真梳理,制定创建工作中需要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和措施;要成立强有力的创建工作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深入召开创建工作动员会、分析会,下达具体创建工作任务和指标,层层分解任务。各责任单位按照市创卫指挥部的安排和各专项工作组的要求开展创建工作,完成主要创建任务和指标值,创建工作资料整理成册,经组织创建工作调度和各责任单位落实检查工作,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启动“自查自评、主动申请”和“省级受理、省级复核”这两个主动程序。市创卫指挥部以市政府名义,向省爱卫会、吕梁市政府、吕梁市爱卫会逐级上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自查自评情况工作总结等申报材料、报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书面申请,请求省爱卫会受理和适时组织人员对创卫工作进行复核。申报材料力求全面、内容完善,争取一次性通过全国爱卫办资料初审和正式受理申请报告。
(二)考核初审阶段。20xx年7月前,争取顺利启动“国家级初审、国家级受理”这个关键程序。通过省爱卫会组织专家进行复核合格,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市创卫指挥部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完成暗访提出整改工作所要求的具体任务和做好资料检查、现场考核准备工作,接受省爱卫会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考核和国家级初审。
(三)国家级暗访阶段。20xx-20xx年,进入“国家级暗访、国家级评估”这个重要程序,各责任单位的工作要保持经常性和认真扎实,要针对暗访的重点,进一步加强城市经常性卫生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机制、群众建议和意见的听取和解决等工作措施的具体落实,同时对省爱卫会技术考核提出整改工作认真落实到位。
(四)全面整改阶段。20xx年1~9月,通过全国爱卫办组织专家进行暗访合格和通过全国爱卫办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考核合格,各责任单位要做好“全面整改、综合上报”这个程序的具体工作,逐项逐条完成全国爱卫办组织暗访、技术考核提出整改工作所要求的具体任务,逐项逐条及时汇报工作完成情况,确保经过整改达到标准要求。
(五)国家级评审阶段。20xx年10-12月,各责任单位要在市创卫指挥部统一指挥下主动工作和积极配合。全国爱卫办对提出的整改意见经核实认为整改达到标准,同意申报城市申请正式考核鉴定,启动“专家审定、社会公示”和“通过命名、巩固成果”这两个核心程序。全国爱卫办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正式考核鉴定,全面考核申报城市整改工作到位、申报城市工作进展情况及结果、各项工作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考核鉴定合格,全国爱卫办在卫生部门网站和申报城市所在地主要报纸上进行公示。全国爱卫会根据评审考核鉴定意见和无重大分岐意见的公示结果,对申报城市予以命名。全国爱卫办要求申报城市加强自身管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并在城市醒目位置设置“国家卫生城市”标识,接受社会监督。
五、措施及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要把创建卫生城市提高到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和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的高度来认识,把创建卫生城市当作建设“健康孝义”和开启“五新时代”的重要任务来抓,不断增强大局观念,增强搞好环境卫生的紧迫感、责任感,真正树立改善城市环境卫生面貌就是保护生产力的观念。
(二)切实履行职责,夯实工作基础。创卫领导组各机构,要按分工和职责,要切实负责起本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各项指标和工作任务的检查、督促和落实;创卫办公室要抓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日常工作。各级各部门、十大口各单位要按照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对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对涉及本部门的工作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全面完成本辖区、本部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任务。要建立创卫工作例会制度,及时汇总分析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创建工作圆满成功。
(三)严密组织实施,落实工作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结合本部门和本辖区的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并将创卫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之中,按照市创卫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统一行动,统一实施。
(四)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创卫投入。要采取多种方式,筹集资金,治理环境,要千方百计加快治理环境卫生的进程,确保在全国爱卫办验收之前整改好暗访反馈的意见,使各项指标达标。
(五)强化执法监督,全面推进创建。充分发挥执法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依法打击损坏公共卫生设施和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等违法行为,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对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及群众利益的不良行为予以曝光。
(六)加强队伍建设,实行长效管理。要从机制、制度、队伍、资金方面建立一整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督,实行长效管理。建立完善的资料档案系统,迎接全国爱卫办的暗访和检查验收。
(七)强化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新闻媒体要大张旗鼓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使创卫活动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不断增强社会的文明卫生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做文明市民,建卫生城市”的良好氛围。
(八)实行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要组织足够的力量,加大检查、督促和指导力度。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效能监察和干部考察。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完成创建任务,确保各阶段的目标实现。要建立健全创卫责任追究制,制定奖惩措施和激励机制,保证整个创建工作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统一行动,取得实效。市委、市政府将创卫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并进行相应奖惩。
世界人口日宣传方案篇五
“珍惜地球资源 转变发展方式 倡导低碳生活”
二、宣传活动目标
地球日期间,紧紧围绕“珍惜地球资源 转变发展方式 倡导低碳生活”这一主题,借助地球日宣传活动平台,提高社区群众对国土资源国情的认识,普及有关科学技术知识,引导全社区积极参与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减少碳排放、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实践。
三、宣传活动内容
1、在志愿者网站发布活动方案
2、社区公开栏进行宣传。
3、编写分发宣传材料,向社区群众宣传国土资源国情国策。
4、组织社区全体工作人员积极参与主题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社区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围绕主题,落实具体措施,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和宣传活动,确保宣传活动有声有色的开展。
(二)创新形式,营造氛围。社区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围绕活动主题,创新活动形式,采取通俗易懂、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集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认真总结。活动结束后,社区认真总结,将组织开展活动的情况(含图片)上报相关部门。
世界人口日宣传方案篇六
20xx年5月31日是世界卫生组织(who)发起的第二十一个世界无烟日,主题为“无烟青少年”,口号是“禁止烟草广告和促销,确保无烟青春好年华”。 自1988年世界卫生组织确定世界无烟日以来,每年的5月31日全球都开展同一主题的控烟活动,20xx年的世界无烟日具有更加特殊的历史意义:今年我国将举办第29届奥运会,无烟奥运是“绿色奥运”的组成部分,因此今年的“5.31”无烟日活动应起到广泛宣传为“绿色奥运”,提供保障的作用。
烟草是造成人类死亡的第二大原因,全球大约有一半吸烟者最终死于吸烟所导致的疾病。青少年更是其中受害严重的群体。为了贯彻无烟奥运的理念,进一步推动青少年控烟工作,促进全民健康,xx区开展以无烟奥运理念推动中小学生控烟的系列活动。我校组织全体中小学生认真参与本次活动。
二、活动对象:全校中小学生
三、活动内容:
2、组织各班开展“拒吸第一支烟,做不吸烟的新一代”签名活动;
3、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无烟奥运”的征文活动;
4、组织各班开展“小手牵大手,共同创建无烟环境——致亲人戒烟一封信”活动。
四、活动要求:
1、签名活动要求:
(1)对象:全校学生
(2)时间:5月20日午会课(届时请信息组到各班教室摄影)
(3)过程:各班以主题仪式等形式,动员全班学生在“拒吸第一支烟,做不吸烟的新一代”签名单上签名(附件1),并于当日把签名单交到医务室。注意:签名请使用钢笔或水笔;签名单上注明学校名称与班级。
(4)总结:活动结束后,请医务室于5月21日前汇总“签名活动汇总表”及活动照片一同报教导处。
2、征文活动要求:
(1)主题:我的无烟童年
(2)内容: 围绕身边的“无烟奥运”故事、青少年拒绝吸烟、对烟草危害的认识、对学校控烟的看法、对教师吸烟的看法、对无烟家庭的看法、对戒烟的建议等。
(4)时间:6月4日前年级组长统一上传至教导处。
3、《致亲人戒烟一封信》活动评估要求:
学校认真如实地对学校近年来开展青少年控烟教育的情况进行评估,填写《致亲人戒烟一封信》活动情况调查表,并于5月21日前将调查表报交回班任。
4、《致亲人戒烟一封信》活动要求:
5月31日,动员学生以写信的方式劝阻家人戒烟,同时动员家长以回信的方式予以承诺,小手牵大手,共同创建无烟环境。6月2日班主任回收、统计。
世界人口日宣传方案篇七
宣传主题: “携手抗艾,重在预防”。
重点内容: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xx-20xx)》,xx市防艾办下发(防艾办〔20xx〕5号)文件,组织动员县市区防艾办、市直防艾委成员单位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在12月1日前后开展一系列艾滋病宣传、咨询检测活动,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积极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并为感染者和艾滋病致孤儿童提供预防、治疗和关怀服务。
1、在12月1日-7日“自愿咨询检测周”开展宣传活动,xx市各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机构在单位醒目处悬挂宣传标语,公布咨询检测电话号码,宣传自愿咨询检测的原则、意义、内容等。
二、宣传形式、日期和内容
1、宣传倡导会:11月30日前各县市区防艾办负责组织相关的政府部门(文、教、卫、新闻、公安、共、青、妇等)进行动员、倡导,分工负责,落实宣传任务。(责任单位-市防艾办,责任人)
2、电视宣传: 12月1日前后,在xx市电视台每天以公益广告、移动字幕、新闻等形式宣传艾滋病防治政策和知识等。(责任单位--xx市电视台,疾控机构提供内容)
3、报纸宣传: 12月1日前后,在《xx日报》、《xx晚报》、《广播电视报》以健康专栏、专家访谈、公益广告、新闻消息等形式宣传艾滋病防治政策、知识等;(责任单位-报社,疾控机构提供内容)
4、横幅宣传:12月1日-7日在vct点单位门前悬挂宣传横幅标语及咨询电话,加大咨询检测工作力度。(责任单位-市疾控中心)
5、大型现场宣传咨询活动:
11月28日对学生开展艾滋病专题讲座,现场内容有问卷调查、
12月1前后在城区农民工集中场所(建筑工地、集贸市场、社区等)开展以艾滋病展览和放科普电影为主的防艾宣传教育活动,现场内容有横幅、展版、宣传资料发放、科普电影、现场咨询等。(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疾控中心)
6、11月28-12月25日对各县市区开展党政干部防艾政策、知识宣讲活动。我市已成立艾滋病宣讲团(xx市防艾〔20xx〕3号),团长:段立武,副团长,宣讲成员由卫生、宣传、教育、公安、财政及计生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宣传贯彻《艾滋病防治条例》和《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xx-20xx年)》,强调政府和有关部门防艾的职责,宣传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病人的权利和义务,反歧视等内容。(责任单位-市防艾办)
7、12月1日前后,各级政府领导慰问hiv/aids家庭及从事艾滋病防治医务人员,让艾滋病人及防治工作人员感受党和国家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