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农村承包田合同(五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农村承包田合同篇一
乙方: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甲方授权乙方经营新城子片区的快递业务,承包期为一年。
一、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派送完成所承包区域的派件,甲方支付乙方没票( )元,如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没有送到或遗失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所收快递业务必须按照双方协商的价格按时送到甲方公司上交,乙方必须按照邮政法邮寄业务,如有禁忌品后果自负。
三、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经营其它快递公司业务,如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责任。
四、甲方在授权其内必须保障对乙方所经营区域的快递业务的正常运转,为了保证甲方的市场,乙方必须交纳甲方保证金一万元。合同期不满一年保证金一万元不退。
五、甲方授权期内不得在乙方所承包范围内开设任何分部及代理商。
六、甲方向乙方承包期一年承包费用叁万。
七、派费项目件:95%2元每票、90%1.5元每票、50%以下1元每票。
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此协议双方签字后即生效,双方如有争议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以此协议作为起诉依据。
乙方:
农村承包田合同篇二
甲方:
乙方:
甲方将岭吓下额田等土地租给乙方承包种植香蕉等其他作物,经双方协商共同订立本合同,条件如下:
一、承包地点: ,面积 亩。
二、承包时间:共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每亩每年租金人民币 元,每年共 元。
四、交款时间:先交每亩 元押金,押金共 元。签合同同时交清当年租金,每年 月 日前交清当年承包款,如超过十五天仍未交清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给乙方承包,并没收押金,追收欠款。
五、在承包期内,一切自然灾害由乙方自负,承包款照交,如做违法经营项目的与甲方无关,后果自负。
六、在承包期内,如遇上级有关部门或集体征收本土地的乙方无条件服从,青苗款由征收单位赔偿给乙方。
七、本合同由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得单方违约,若单方违约的,由违约方赔偿每亩 元给守约方并退回当年租金和当年经济损失。
八、在承包期满时,将田平整给还甲方,如不平整的押金 元不予退还(期满时乙方平整好的,退回平整押金给乙方)。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农村承包田合同篇三
承包合同:田地承包合同
合同当事人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合同依据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1]:合同内容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甲方采用方式将其承包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用途: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农业用途,用于非农生产,合同双方约定: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x年,从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 日止。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位置、面积、等级:甲方将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x 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具体位置(名称、四至)。(可具体列表说明,并附土地现状平面图)。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流转费用以现金(实物)支付。乙方每年(时间,或一次性)支付甲方x元/亩,(或实物x公斤/亩),合计x元(或实物x公斤)。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二)义务: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调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
(二)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荒地、林地等)进行有效保护。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有下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二)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土地、破坏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调解解决。不同意调解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协商向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服仲裁决定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发包方各一份,乡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转让合同或专业生产经营项目流转合同,应以原发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农村承包田合同篇四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充分协商,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合同。
一、承包车辆、班次与承包期限
1.1、乙方向甲方承包 牌客车一辆,车辆自编号:湘d ;标记吨位 吨;标记座(卧)位 座(卧),经营甲方 至 线路的客运班次。
1.2、甲方为乙方提供 至 的营运线路牌和道路运输证、车辆行驶证及车辆购臵附加税缴费凭证等证件。乙方向甲方承包经营的客运线路、时间为:
1.2.1、由 站(点)始发,途经 等站(点)至 站(点),夜宿 站(点)。
1.2.2、返程由 站(点)经 站(点)至 站(点)。
1.2.3、甲方 站(点)的发车时间为(具体发车与运行时间调整服从甲方调度安排,属于循环班次的,其运行班次与时间的约定可在本合同第八条内另附详细说明)。
1.3、承包期限:车辆和班次承包期为 月(承包期既不得超过线路牌经营期,也不得超过车辆报废期限),即从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1.4、车辆与班次的经营权属于甲方,合同期内由乙方负责保管、使用和车辆维修、维护。车辆保管、使用和维修、维护过程中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不得对车辆、车辆牌证、营运线路牌和营运证件进行出售、转让、抵押、出租或其它任何侵犯承包车辆及牌、证所有权的行为(包括对车辆进行改型),乙方不得私自对其承包的车辆、班次转包,不得以承包甲方车辆、班次的名义向外融资或募股,否则,乙方应承担其违约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若乙方丢失或毁损承包车辆的,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若发生车辆(或线路)牌、证损坏、丢失或违章被没收的,所补办牌证的全部费用和其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5、合同期满,乙方须将车辆及所有牌、证交还给甲方,并在乙方全部履行合同的前提下,车辆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5.1、车辆到报废年限的,由甲方收回车辆、牌证,并对车辆作报废处理;
1.5.2、车辆到报废年限,经甲方检验合格,乙方可继续参加甲方组织的承包;
1.5.3、经甲方及车管部门同意后,可办理过户手续,但企业的统一标志和编号必须同时废除,有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二、承包押金
2.1、安全押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交纳安全押金 元,并与甲方签订安全责任状。
2.2、牌证押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交纳线路牌、行驶证、营运证、车辆购臵附加费等牌证押金 元。
2.3、经营押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交纳一个季度的承包款 元作为承包经营押金,该款待合同期满合同终止清算时再返还给乙方结算。
2.4、合同期满,乙方在全部依约履行本合同条款时,由甲方退还乙方所交押金,但所有押金均不计息。
2.5、甲方向乙方收取的各类押金,应出具收据,乙方应妥善保管收据,不得丢失。合同期满,乙方应向甲方返还收据,甲方方可按规定退款或结算。
三、应交承包费用
乙方应按如下约定向甲方交纳车辆折旧费、承包款、企业代收费用和其他应交费用:
3.1、车辆折旧费
3.1.1、甲方对乙方承包的车辆应全额提取折旧金,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提前足额向甲方交纳。特殊情况,乙方不能一次性交清的,也应依本合同3.1.2条约定向甲方按时足额交纳。
3.1.2、合同期内,乙方应向甲方交纳承包车辆折旧金总额为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已提前向甲方交纳车辆折旧金 佰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下欠折旧金¥ 元,由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分 个月(每月¥ 元)于每月
25日前向甲方交纳。不管何种情况,乙方均须按期交纳车辆折旧金,凡未交足折旧金的车辆因故需提前报废或提前终止运行时,乙方须补交足全部折旧金。同时乙方每月应按下欠折旧金金额的1%向甲方交纳资金占用费。
3.1.3、遇提前终止合同,甲方需收回车辆经营权时,甲乙双方应按如下约定结算折旧费;第一年为30%,第二年为20%,第三年为20%,第四年为15%,第五年为15%,第六年10%,车辆6年折旧完。
3.1.3.1、因乙方违约提前终止合同,按6年为报废标准计算合同终止前乙方应交的车辆折旧费。
3.1.3.2、若非乙方责任提前终止合同,按本合同第3.1.3条规定的车辆折旧率标准计算,合同终止前乙方应交的车辆折旧费。
3.1.3.3、合同提前终止时,甲、乙双方按上述约定计算车辆折旧费后,乙方多交的车辆折旧金部分由甲方结算给乙方,乙方少交的车辆折旧金部分由乙方补交足。
在承包期内,乙方按如下约定向甲方交纳承包款,企业代收费用和应交其他费用:
3.2、承包款
3.2.1、月应交承包款:承包合同第一年,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承包款 元/月。
3.2.1.1、月应交承包款中企业管理费基数为 元/月。
3.2.1.2、承包款递增:从本合同签订后第二年起,乙方应交承包款逐年递增,其递增比率为上一年企业管理费标准的 %(或上一年承包款数的 %)。
3.2.2、月平均应交承包款:上述乙方月应交承包款按年度计算,乙方分年度月平均应交承包款和年度承包款如下表:
3.2.3、承包款的调整与交纳:
3.2.3.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当年度内,乙方向甲方应交年度承包款总额不变的前提下,月应交承包款可根据客源淡旺季进行合理分配。月应交承包款占当年月平均承包款的比例调整如下表:
年度内,车辆中途变更、终(中)止合同,按上表约定,乙方在旺季应交纳的承包款多于当年月平均应交承包款的,甲方不退;在淡季应交纳的承包款少于当年月平均应交承包款的,乙方不补。
3.2.3.2、月应交承包款,必须在上月25日前足额交清,否则,甲方按乙方欠交承包金额以日5‰计收滞纳金,逾期一个月,则视为乙方违约。
3.2.3.3、节假日加班和旅客运输高峰期间以及执行上级指定的特定运输任务(包括但不限于防洪、抢险、交通战备)时,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调度指挥。
3.3企业代收费用
合同期内,乙方应在承包款项目之外向甲方交纳如下企业代收费用:
3.3.1、车辆保险费: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必须按甲方规定一次性将承包车辆一年的保险费交足给甲方;合同期内每年12月25日前,乙方须将下一年度的车辆保险费交足给甲方,由甲方按国家规定代乙方办理车辆相关保险。
3.3.2、国家营业税现行规定的18元/座,经公司协调全年为 元/座。 座× 元×12月,合计为 元/年。
3.3.3、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
[20_]16号文件规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按实际营业收入的1.5%为计提依据,平均逐月提取,月营业额为 万元,则 元/月、 元/年。
3.3.4、乙方向甲方交纳的上述企业代收费用,遇上级及相关部门调整标准,按核定的新标准执行。
3.4、其他应交费用
3.4.1、安全统筹金: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纳重特大事故安全统筹金 元。
3.4.2、二保预提费: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纳车辆二级维护工时预提费用 元,年底结算,多退少补。
3.4.3、社保与福利费:甲方根据乙方承包车辆的用工情况,按乙方及聘用人员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的政策法规,乙方每月应按甲方核定的缴费标准向甲方足额交纳。
3.4.4、其它费用:根据国家政策、法规需由乙方承担的有关费、税及甲、乙通过其它协议约定乙方应交的有关费用,乙方每月按国家规定或双方约定,向甲方足额交纳。
四、承包费用的减免:
4.1、双方约定的月承包款,在承包期内不得随意变更和核减。若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战争、地震、洪涝等),按受灾程度以及甲方的承受能力,经甲方按规定程序审核批准后适当核减承包款;若非自然灾害(如事故、承受能力、车辆被扣等)造成停驶的,承包款式减免按甲方《客运经营承包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乙方不得以客源不足为由停班或要求甲方核减承包款。
4.2、乙方应交纳的企业代收费用,无论何种情况均不得减免。
4.3、乙方应承包的其他费用中的安全统筹金、二保预提费以及甲方垫付的其他费用无论何种情况均不得减免。
4.4、承包款减免事项发生后,乙方应一个月内书面申请(应附相关的事实证明与证据),由甲方按规定程序审核批准后,并按甲方核批的减免金额执行。若乙方不按时申请,跨月后甲方不予受理,即不再减免。
五、权利、义务和责任
5.1、本合同既是内部承包经营合同,又是甲方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管理的一种形式。若乙方违规违纪,甲方有权按企业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处罚。
5.2、合同签订后,甲方必须及时为乙方提供车辆、车辆牌证和按本合同约定提供线路营运牌证,否则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一律由甲方承担。
5.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运输质量信誉考核标准和甲方的车辆运行管理制度,服从管理。不得擅自变更运行班次与线路,不得无故绕道行驶,不得强行揽客,不得路途甩客、倒客,不得无故脱班、停班、晚点、增、涨票价,乙方不得私自揽客,车辆运行必须接受甲方的稽查和跟车服务。凡因乙方服务不规范或违反旅客运输合同、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和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所有处罚概由乙方负责承担,给甲方造成不良后果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5.4、甲方根据线路客源变化情况,有权在乙方承包班次的线路上增减班次,乙方不得加以干涉和阻碍,否则,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5、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及车队管理制度,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严禁“车辆带病“行驶。凡乙方承包的车辆不符合安全技术或车容车貌要求,甲方可对其实行强制性维修换件,其费用和所造成的停驶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承包车辆必须执行甲方的二级维护计划,并在公司指定的修理厂或指定的厂家内部修理厂进行修理和维护。二级维护按车辆行驶里程进行维护(其中区乡短途班车,每年不得少于四次)。缺少一次罚款400元。二级维护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实按次付清。二级维护工时预提费按3.4.2、条约执行。车辆年检、季检、临检等和驾驶员年审工作由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必须服从统一安排,并承担相关费用。
5.6、乙方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交通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公司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5.7、甲方每月组织不少于两次的安全学习和安全情况分析会,乙方须按时参加,无故缺席者每次罚款50元;
5.7.1、甲方每年组织两次安全技术大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车辆每次罚款200元,并责令其限期修复,对违章违规行为,依甲方《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实施处罚;
5.7.2、乙方承包车辆的驾驶员除持有交警部门核发的同车型有效驾驶证和运管部门核发的从业资格证外,还必须持有公司安全部门核发的《驾驶员上岗资格证》,并按甲方规定向甲方交纳安全责任押金和签订安全责任状;
5.7.3、乙方承包车辆发生事故,甲方应积极协助处理,其事故招待费全部由乙方自理,事故损失扣除保险理赔款外,按责分摊,但乙方自付的事故损失赔款(不含事故招待费和保险理赔款)以15万元人民币为限,具体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司机、售票员伤残公司概不负责,全部由乙方自负。
5.7.4、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承包车辆安装gps系统,并负责保管、维护,应确保其在任何时候均能正常工作,否则,甲方可按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8、乙方承包车辆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自理;乙方及聘用人员(含主车司机、替班司机等)的工资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另行向乙方及其聘用人员支付酬金。乙方在承包期间所产生的收益归乙方所有,发生的亏损由乙方承担。
5.9、乙方所聘用的驾驶员必须符合甲方考试考核合格,并持有甲方有效的驾驶员上岗资格证,乙方与其签订好聘用协议后,才能与甲方签定本合同。
5.10、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若聘用未经甲方批准认可的驾驶员担任驾驶工作的,则属乙方私聘行为,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一切后果。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在终止和解除前,甲乙双方必须全部履行执行期间的全部义务,具体处理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6.1、合同的变更条件:
6.1.1、国家的政策发生变更;
6.1.2、乙方承包班次的运行线路发生变化,需按规定另行签订合同;
6.1.3、遇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6.2、合同的解除条件:
6.2.1、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6.2.2、承包者死亡、严重伤残和车辆损坏报废;
6.2.3、乙方患疑难病症或不治之症,由甲方或仲裁机构指定的县级及其以上人民医院鉴定,丧失劳动能力或需长期(连续3个月以上)住院治疗;
6.2.4、乙方违法被判刑或劳教;
6.2.5、乙方在经营中因身体或车辆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经甲方同意乙方自选对象转包,待新合同生效时原合同解除;
6.2.6、合同正常履行期满终止或因违约依法终止。
七、违约责任和处理
7.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为乙方违约,应负违约责任:
7.1.1、超过约定时间,不按规定交足当月应交承包款(包括滞纳金)、企业代收费用、应交其它费用以及事故借(赔)款的。
7.1.2、有私自出售(出租)、转让(转包)承包车辆或承包班次及其行驶营运牌证及侵犯甲方车辆与班次所有权的行为。
7.1.3、有利用所承包的车辆或班次向外融资或募股的,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与他人合资合伙经营的客运班车的行为。
7.1.4、阻碍甲方在承包班次的线路上增减班次的;无故罢车、罢工、闹事,破坏企业正常生产与工作的;因乙方欠交费(税)导致车辆被扣的;因服务质量问题被旅客投诉或有关部门查处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7.1.5、达不到运输质量信誉考核标准被运政部门决定将车辆退出线路经营的;严重违反甲方车辆运行管理制度和车队管理规定的。
7.1.6、私聘未经甲方考试考核和批准同意的驾驶员从事驾驶工作的。
7.1.7、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的。
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扣车停运,收回车辆及车辆与班次的所有牌、证,对收回的班次另行发包,收回的车辆可作任何形式处理,处理所得的收益,扣除乙方的承包款及其它费用后结算给乙方,同时乙方所有欠款如数还清,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应负责赔偿,并由乙方支付违约金20_元给甲方。
7.2、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为甲方违约,应负违约责任:
7.2.1、超过约定时间,未向乙方提供其承包的车辆及车辆行驶牌证;
7.2.2、不按本合同约定及未经乙方同意,任意增加乙方应交承包款;
7.2.3、不按本合同规定,擅自终止(中)止合同;
7.2.4、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的。
甲方违约,由此给乙方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由甲方支付违约金20_元给乙方,并乙方有权提请终止合同,合同依法终止后,车辆与班次的行驶与营运证由甲方收回,车辆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a、由甲方处理,其收益扣除未交足的折旧金、承包款及其他费用后归乙方;b、由乙方继续参加甲方其它班次承包;c、乙方交足全部折旧金、承包款及其他费用后,由乙方自行按规定办理过户手续。
八、班次循环顺序及具体运行时间约定
九其它需协商确定的事项:
十争议的解决
在承包期间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应根据《合同法》等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纠纷未处理好之前,双方不得违反本合同。不管何种原因,合同未依法解除前,乙方必须按期交纳车辆折旧金、承包款及其它应交费用等。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甲方文件规定执行或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签名):
甲方住所地:
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农村承包田合同篇五
____县____公社(乡)______大队(村)______生产队,以下简称甲方;
____县____公社(乡)______大队(村)______生产队社员: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调动社员发展农副业生产的积极性,增加集体和个人收入,提高经济效益为城乡市场和出口提供更多的农副产品,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的精神,经社员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副业的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____年,从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⒈甲方有权对乙方承包的特定副业项目生产经营实行监督检查.
⒉甲方必须合理分配给乙方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副业生产的化肥、农药、专项贷款
和其它物资,合理安排乙方接受业务技术部门的培训.
⒊甲方应该定期公布集体的财务帐目和副业生产提成费用的支出情况,接受乙方
的财务监督检查.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⒈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向甲方上交承包款______元(或上交____斤____,____
斤____),其中,一九____年____月______日以前上交承包款____元(或上交____
斤____,____斤____);一九____年____月______日以前上交承包款____元(或上
交____斤____,____斤____);······.
(或:按乙方的收入比例分成,甲方得____成,乙方得____成.)
⒉对以上交承包款为承包形式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需求,自主调整生产经营项目;对以特定副业项目为承包形式者,乙方在完成承包项目规定的任务之后,有权自主调整经营项目.乙方在不违背国家政策、法律的前提下,有权自主决定生产和经营活动.
⒊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的用于发展副业生产的化肥、农药、专项贷款和其它物资,有权接受发展副业的生产技术培训.
五、双方的违约责任
⒈甲方如不按时、按量分配给乙方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副业生产的化肥、农药、专项贷款指标和其它物资,应按其价值的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⒉乙方如不按时、按量向甲方上交承包款(或特定的农副产品),应按其价值的____________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六、不可抗力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生产、经营的农副业产品损失,经调查证实后,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承担的义务.
七、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自行失效.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合同执行期间如乙方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合同执行中,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亦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份,交大队;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县____公社(乡)____大队(村)____生产队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生产队社员____(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