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有土地租赁合同效力 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的性质(13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国有土地租赁合同效力 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的性质篇一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租用甲方东盟花卉博览园场地从事花卉生产及经营事宜,双方达成以下合同。
一、 甲方同意将在东盟花卉博览园_________号地块出租给乙方,用于花卉生产及经营,或经甲方同意的其他行业。
二、 租赁地块四至界线
东以 为界,南以 为界,西以 为界,北以 为界。具体坐标见附图。
三、 面积
本协议租赁土地面积共 亩( 平方米)。土地测量以四至道路中线为界。
四、 租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 租金
1.租金按年度计算,每年每亩土地租金如下:
(1)自_年8月30日起至_年2月28日为免租期;
(2)自_年3月1日起至_年8月30日为租金优惠期,每亩租金为 元/年。
(3)自_年9月1日起,每亩租金基础为 元/年,按每5年递增10%。
2.租金实行一年一付,先交后用制,每年于7月1 日前交纳下一年度的租金,以现金或银行支票为租金支付方式。
3.乙方到期不能支付甲方足额租金的,则甲方按未交部分,每天收取千分之三的违约金.乙方超期60天不能足额缴清租金和违约金的,甲方有权收回土地,并限定乙方在30天内清理场地物产,超期不清理的物产归甲方所有。
六、 甲方权利和义务
1.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水、用电、物业、环保、经营管理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这些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双方共同遵守。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3.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对园区进行管理,维护并改善园区的整体形象,包括:对经营品种的规划和控制、功能区域的划分、园区经营管理及质量控制;服务质量管理;营销管理;形象设计;市场调研;公共关系协调;纠纷调解;人员培训。
6.对园区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园区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及租赁场地)的管理及维修保养;对乙方装修的审查和监督;水、电、气、空调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园区的公共区域安全;消防管理;内外各种通道、道路、停车场的管理等。
7.做好园区的整体广告宣传和策划推广工作,扩大园区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和责任。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国有土地租赁合同效力 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的性质篇二
甲方:
乙方:
为了促进_镇经济建设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函国土资发[20_]222号《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及《_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_省国有土地租赁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向乙方出租国有土地一处(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一种形式,是出让方式的补充)。双方平等自愿。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土地租赁范围
1.甲方依据本合同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位于 ,面积 平方米(以下称“租赁土地”)。对该租赁土地的详细描述作为附件一,构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需提供国土资源部颁发的相关的土地授权经营书,该授权经营书与上述租赁土地的相关文件作为附件二,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土地租赁期限为70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算。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如果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限,乙方应在前述租赁期限期满之前至少6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3.甲方在收到乙方按前款发出的延长租赁期通知后,应同意延长,并应同乙方在前述租赁期满前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甲方应在租期满前办理完毕土地可续租的一切有关的政府部门审批及手续。续租的租金标准依国家的有关规定标准或(在无该等标准时)依当时的市场价格执行。
4.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可以在本条第1款租赁期满前的任何时候终止租赁本合同,但乙方须在其所要求的终止日前6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三条 租赁用途
1.乙方租赁该土地,用于商业街市场建设和商品房开发。
2.在符合1款的前提下,租赁期内乙方若要依法将租赁土地的部分或全部改作他用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该等改变。如同意,则甲方应提供有关部门办理相应批准手续。在取得批准后,乙方才可按改变后的用途使用。
第四条 租赁土地交付使用
1.甲方自本合同正式生效之日将土地租赁及使用权交付乙方。
2.乙方在甲方将该土地使用权交付之日起,必须依照土地授权经营书规定的土地用途实施相应的经营、管理和使用等。
第五条 租金及税费
1.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甲方分四年三次支付清全部租金。总额_万元人民币。租金的支付方式为:合同签订时首付人民币_元;一年后同期支付人民_元;再二年后同期支付余下的人_万元。
2.甲乙双方同意,对于按照本合同的规定终止使用的部分土地,乙方支付甲方的总租金数应依该土地所在的地域和用途按双方协商确定的金额做相应减少。
3.甲方负责交纳与租赁土地有关的土地税、费及其他法定的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国家政策变化导致的该等费用增加部分由双方合理分担。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依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②监督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使用土地。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用途的,甲方有权收回相关土地的土地租赁权。
③本合同期满乙方不再延续的,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④甲方需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完整地向乙方提供租赁土地及土地使用权。
⑤甲方应支持乙方在获得必需的法定批准后,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扩建、改建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
⑥租赁期间,甲方对该土地相邻土地行使权利不得妨碍乙方对该土地行使正当权利。
⑦对于政府因公益事业而附设的各种管线穿越该租赁土地的绿化地区和其他区域所造成的对租赁土地的破坏,甲方应负责复原。不再作经济上的补偿。
⑧甲方保证不侵犯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任何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处分及收益的权利和利益。
⑨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终止协议或部分及全部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土地。
②乙方须向甲方及时按本合同支付租金。
③乙方须根据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土地,并接受甲方监督。
④租赁期满不再续租的,乙方须及时、完整地向甲方交回不再续租之部分或全部租赁土地的土地。
⑤乙方有权将租赁土地的使用权进行转让、转租、抵押。
⑥乙方应保证政府管理、公安、消防、救助人员及其紧急器械、车辆等在进行紧急救险或执行公务时能顺利进出该土地。
⑦乙方在土地租用期间应对承租土地内的市政设施妥善保护,不得损坏,否则应承担修复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为了避免歧义,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延长租期或终止租赁,应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
2.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终止:
①本合同期限后满,乙方未要求续租 ;
②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
③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④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所做出的终止本合同的判决、裁定或决定而终止本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及损害赔偿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纳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许的赔偿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履行和补偿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
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0日内以手递形式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甲乙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第十条 其他规定
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2.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全部合同,并取代双方以前就该等事项而达成之全部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合约、理解和通信。
3.本合同任何一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并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效力及可强制执行性。
4.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订仅可经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且须经双方采取适当的法人行动批准而作出。
5.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如同已被纳入本合同。
第十一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相关部门仲裁,或提交司法部门解决。
第十二条 合同份额
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有土地租赁合同效力 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的性质篇三
发包方:
租赁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发包方将村集体有所有权的耕地租赁给租赁方种植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1致,签订合同如下:
1、租赁地名: 面 积:
界止 :
2、租赁形式:家庭租赁外其他方式租赁
3、租赁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年)。(双方约定不得超过3年)
4、上交租赁款: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
交款方式及时间:
5、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1、发包方有权监督租赁方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
2、发包方有权监督租赁方合法使用租赁土地。
3、发包方有义务维护租赁者的合法权益。
4、创造条件,尽可能为租赁方提供生产经营服务。
6、租赁方的权利与义务:
1、租赁方有经营自主权。
2、租赁方有权享受发包方提供的各项服务。
3、租赁方必须按合同约定上交租赁款。
4、租赁方未经发包方书面允许不得在租赁地内种植林木,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不得擅自取土或改变地貌,只允许种植庄稼,严禁将租赁地用于违法经营。
5、租赁方在租赁期间,如遇意外,其继承人可以继续租赁,直至合同期满。
7、在合同租赁期内,如遇租赁范围土地被征用或村集体规划使用,租赁方必须服从。征用后,租赁方只享受地面附着物赔偿费及青苗补偿费。其他待遇归发包方。
8、违约责任:如1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如租赁方违反合同约定或违法使用土地,发包方1经发现可单方终止合同,收回发包土地并不退还租赁方的租赁费。
9、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十、本合同1式 份,发包方和租赁方各执1份,报市中街道办事处租赁合同管理机关各备案1份。
十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盖公章): 租赁方(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国有土地租赁合同效力 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的性质篇四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土地使用权租赁范围
1、甲方依据本合同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区和共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租赁范围。
2、甲方提供乙方承租土地位于 ___________________ ,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下简称“租赁土地”),编号______________。土地位置与四至范围由勘测定界报告附件之附图确定,附图应由甲、乙双方盖章确认。对该租赁土地的详细描述作为附件一,构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3、甲方保证其拥有上述租赁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有合法出租的权利。该租赁土地的土地授权经营书文件号为国土资函_________号。该授权经营书以及与上述租赁土地有关的权属证明及相关文件作为附件二,构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4、对于_________现已占用的_________平方米土地,甲方承诺自乙方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前办理完征用手续,取得国家主管部门的授权,并租赁给乙方使用。在办理上述征地手续期间,乙方有权依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函_________号《_________》,合法无偿使用该等土地。
第二条 租赁土地用途
1、租赁土地用途为 ____________ 用地。
2、在符合1条的前提下,租赁期内乙方若要依法将租赁土地的部分或全部改作他用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该等改变。如同意,则甲方应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批准手续。在取得批准后,乙方方可按改变后的用途使用。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 ____ 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如果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限,应在前述租赁期限期届满前 __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3、甲方在收到乙方按前款发出的延长租赁期通知后,如同意延长,应同乙方在前述租赁期满前签订新的租赁合同。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甲方应在租期届满前办理完土地使用权可续租的一切有关的政府部门审批及手续。如因甲方原因导致续租手续未及时办理的,责任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可以在本条第1款租赁期满前的任何时候终止租赁本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权,但乙方须在其所要求的终止日前__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四条 租赁土地交付与返还
1、甲方自本合同正式生效之日将土地使用权交付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租赁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登记手续。
2、乙方在甲方将该土地使用权交付之日起,必须依照土地授权经营书规定的土地用途实施相应的经营、管理、使用等行为。
3、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_____日内,乙方应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并返还土地。返回土地后对于该土地上乙方遗留的物品,乙方自行保管并在规定期限_____日内自行拆除,逾期未自行拆除的,可认定为乙方放弃其所有权,并由甲方处置,所有权归甲方。
第五条 租金及税费
1、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甲方每年支付总额为_________元的租金(“租赁土地年租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每_________年可以对前述租金协商调整。
2、甲乙双方同意,对于按照本合同的规定终止使用的部分土地,乙方支付甲方的总租金数应依该土地所在的地域和用途按双方协商确定的金额做相应减少。
3、租金支付方式及期限:本合同所规定的租金,由乙方按____向甲方支付,每一笔租金应于每年______月_____日 (即 “付款日”)之前交付甲方。第一笔租金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支付给甲方。(注:乙方在支付完每笔租赁费用后___日内,甲方应开具等额正规租赁发票并交付乙方)
4、甲方负责交纳与租赁土地有关的土地税、费及其他法定的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国家政策变化导致的该等费用增加部分由双方合理分担。双方应于每年的______月_____日结算该等费用前一年度的增加部分。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依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②保证自己对于租赁土地有合法、有效、无任何瑕疵和争议的完整权利;保证提供给乙方的所有资料(如土地产权证明书、测绘图、红线图等)是真实有效的,否则甲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及经济责任;保证该土地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或转租、或对第三人任何形式的债务;
③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完整地向乙方提供租赁土地之土地使用权。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权的,则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相应推迟,因延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从本合同规定的应付租金中扣除。
④支持乙方在获得必需的法定批准后,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扩建、改建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
⑤保证不侵犯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任何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处分及收益的权利和利益。
⑥对该土地相邻土地行使权利不得妨碍乙方对该土地行使正当权利。
⑦对于政府因公益事业而附设的各种管线穿越该租赁土地的绿化地区和其他区域所造成的对租赁土地的破坏,甲方应根据乙方的损失从本合同规定的应付租金中扣除。
⑧监督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使用土地。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用途的,甲方有权收回相关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⑨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终止协议或部分及全部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⑩本合同期满不再延续的,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土地。
②乙方须向甲方及时按本合同支付租金。
③乙方须根据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土地,并接受甲方监督。 ④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享有同等条件下对该土地的优先租赁权。
⑤租赁期满不再续租的,乙方须及时、完整地向甲方交回不再续租之部分或全部租赁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按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并交还土地使用证。
⑥除经甲方依法批准外,乙方不得将租赁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转租、抵押。
⑦合同终止履行,乙方应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并返还土地。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着物由乙方自行保管并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
⑧在土地租用期间应对承租土地内的市政设施妥善保护,不得损坏,并应保证政府管理、公安、消防、救助人员及其紧急器械、车辆等在进行紧急救险或执行公务时能顺利进出该土地。
第七条 双方保证
1、甲方保证
①甲方对出租土地拥有合法、唯一的土地使用权,保证该土地出租是合法、有效的。
②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审批(如需要)以及内部授权程序都已获得或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甲方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甲方有约束力的责任。
③甲方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其他规定。
2、乙方保证
①乙方是依法成立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乙方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③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都已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乙方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乙方有约束力的责任。
④乙方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第八条 违约责任及损害赔偿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纳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许的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履行和补偿经济损失。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甲乙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适用本合同关于合同终止的规定。
第十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及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3、有下列方式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①本合同期限后满;
②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
③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④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所做出的终止本合同的判决、裁定或决定而终止本合同。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未经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4、合同附件: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有土地租赁合同效力 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的性质篇五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土地使用权租赁事宜,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合同内容如下:
1.出租土地位于___________,总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2.出租土地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租赁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甲方权利、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乙方权利、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
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的修改、补充需经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合同协议书,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订立合同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国有土地租赁合同效力 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的性质篇六
合同编号:
出租人(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承租人(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出租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租土地使用权,出租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租范围。
第三条 甲方以现状(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条件)出租给乙方的宗地位于: ;宗地编号: ;土地面积(包括分摊面积)为 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盖章确认。
第四条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用途为 用地。
第五条 本宗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六条 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租金为人民币 ;用地每年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年租金总额为 元人民币。租金交付日期及方式:
年 月 日前缴纳 元;
年 月 日前缴纳 元;
年 月 日前缴纳 元。 乙方以转账或支票或现金缴纳租金。
第七条 如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付当年租金等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交款项的 ‰缴纳滞纳金,逾期 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注销土地使用证,甲方向乙方追缴实际使用日期租金并加半年租金额作为经济赔偿。
第八条 本合同所列的年租金标准按照政府批准的租金标准执行。如遇政府租金标准调整,甲乙双方需签订补充协议,并按政府公布的新的租金标准征收。
第九条 乙方按合同规定向甲方付清当年的租金后,依照规定办理土地登记手续,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条 乙方在租期内不得改变该宗地使用用途,确需改变的,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第十一条 乙方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除经甲方依法批准外,不得转让、转租和抵押。否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没收非法所得,所付租金不退。
第十二条 乙方承租本宗地后,闲置1年以上的,应按国家规定缴纳土地闲置费;连续2年闲置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三条 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的,则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用期限相应推延。因延期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从本合同规定应支付的租金中扣除。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规定的租赁年限届满,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出让宗地的使用权,乙方应按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交还土地使用证。
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宗地,须在期满前60天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并在获准续期后,确定新的租用年限、租金和其他条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 租期届满,乙方如不再续租,应在租期满前10日内到甲方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按国家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乙方在使用土地期间,如因政府法令及城市规划等特殊原因,需要在其红线内通过各类管线工程,乙方不得阻拦,所造成的损失,由建设方合理赔偿。
本合同存续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国家建设和军事建设等特殊情况,甲方可以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该出租土地的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权,更改或终止本租赁合同,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土地租金按实际使用日期交付。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甲方应在30天前通知乙方。
第十七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法律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15日内向另一方通报不可抗力的情况,并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第十八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项规定的第 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依照下列第 项的规定生效。
(1)本合同项下宗地出租方案业经 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项下宗地出租方案尚需经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 份。
2.本合同的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3.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省 市 县签订。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国有土地租赁合同效力 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的性质篇七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的范围及用途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坐落于市(县)路(镇)号,位于第层,共______〔套〕〔间〕,出租房屋的建筑面积共为平方米。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房屋设施移交表。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租金总额为元(大写拾万仟佰拾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个月的日(一次性支付)交付给甲方。
第四条房屋的维修与装潢
1、在租赁期内,租赁房屋的正常维修有乙方自行承担,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大修理的,乙方必须及时书面告知甲方,甲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维修(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2、乙方对房屋的装修改造方案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该装潢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义务,装潢部分与第三方产生纠纷的,乙方应付全责,甲方不付任何责任,租赁期满后,乙方自行拆除并恢复原状。
3、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内,甲方的资产产权性质不变,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用甲方是资产申请贷款或抵押,否则后果自负。
(2)乙方正常履行合同,合法经营甲方不得干涉。
(3)乙方按水、电表使用数,按月向水电部门或我单位财务部交纳水电费,如乙方拖欠,不交水电费,说产生的违约金甲方加5倍从保证金中扣除。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自主经营经营资格,全权负责本企业的经营和管理工作,主动接受工商、税务部门的管理,依法纳税。
(2)合同签订前需向甲方提供企业法人代表纸质证书,营业执照或经营其他物品在资质、质检证,税务登记证等资料。
(3)乙方在租赁期间要服从相关部门管理,承担其安全、防火、防盗、保险、计划生育、门前三包、卫生、环境等管理工作,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租赁期结束后,乙方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甲方不负人任何责任,均由乙方负责清偿。
(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中途擅自退租,不得自行将房租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和擅自搭建。
(6)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租赁用途,不得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搭建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拖欠房租或水电费累计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七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合同签订是须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元(大写拾万仟佰拾元整),如乙方没有违约行为,甲方在合同终止时退还该保证金,但不计利息。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方、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约定义务的,视为违约。如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元(大写拾万仟佰拾元整)违约金。
第九条其他约定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或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本合同自动解除,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3、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在5日内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放弃在租赁房屋内的自己财产,甲方有权直接进入租赁房屋,自行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代表签字:
担保方(盖章)签字:
国有土地租赁合同效力 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的性质篇八
甲方:
乙方:
为了促进李寨镇经济建设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函国土资发[1999]222号《_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及《_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国有土地租赁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向乙方出租国有土地一处(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一种形式,是出让方式的补充)。双方平等自愿。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土地租赁范围
1 甲方依据本合同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位于,面积####平方米(以下称“租赁土地”)。对该租赁土地的详细描述作为附件一,构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2 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需提供国土资源部颁发的相关的土地授权经营书,该授权经营书与上述租赁土地的相关文件作为附件二,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 土地租赁期限为70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算。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 如果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限,乙方应在前述租赁期限期满之前至少6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3 甲方在收到乙方按前款发出的延长租赁期通知后,应同意延长,并应同乙方在前述租赁期满前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甲方应在租期满前办理完毕土地可续租的一切有关的政府部门审批及手续。续租的租金标准依国家的有关规定标准或(在无该等标准时)依当时的市场价格执行。
4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可以在本条第1款租赁期满前的任何时候终止租赁本合同,但乙方须在其所要求的终止日前6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三条 租赁用途
1 乙方租赁该土地,用于商业街市场建设和商品房开发。
2 在符合1款的前提下,租赁期内乙方若要依法将租赁土地的部分或全部改作他用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该等改变。如同意,则甲方应提供有关部门办理相应批准手续。在取得批准后,乙方才可按改变后的用途使用。
第四条 租赁土地交付使用
1 甲方自本合同正式生效之日将土地租赁及使用权交付乙方。
2 乙方在甲方将该土地使用权交付之日起,必须依照土地授权经营书规定的土地用途实施相应的经营、管理和使用等。
第五条 租金及税费
1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甲方分四年三次支付清全部租金。总额x万元人民币。租金的支付方式为:合同签订时首付人民币x元;一年后同期支付人民x元;再二年后同期支付余下的人x万元。
2 甲乙双方同意,对于按照本合同的规定终止使用的部分土地,乙方支付甲方的总租金数应依该土地所在的地域和用途按双方协商确定的金额做相应减少。
3 甲方负责交纳与租赁土地有关的土地税、费及其他法定的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国家政策变化导致的该等费用增加部分由双方合理分担。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 依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②监督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使用土地。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用途的,甲方有权收回相关土地的土地租赁权。
③本合同期满乙方不再延续的,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④甲方需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完整地向乙方提供租赁土地及土地使用权。
⑤甲方应支持乙方在获得必需的法定批准后,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扩建、改建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
⑥租赁期间,甲方对该土地相邻土地行使权利不得妨碍乙方对该土地行使正当权利。
⑦对于政府因公益事业而附设的各种管线穿越该租赁土地的绿化地区和其他区域所造成的对租赁土地的破坏,甲方应负责复原。不再作经济上的补偿。
⑧甲方保证不侵犯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任何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处分及收益的权利和利益。
⑨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终止协议或部分及全部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土地。
②乙方须向甲方及时按本合同支付租金。
③乙方须根据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土地,并接受甲方监督。
④租赁期满不再续租的,乙方须及时、完整地向甲方交回不再续租之部分或全部租赁土地的土地。
⑤乙方有权将租赁土地的使用权进行转让、转租、抵押。
⑥乙方应保证政府管理、公安、消防、救助人员及其紧急器械、车辆等在进行紧急救险或执行公务时能顺利进出该土地。
⑦乙方在土地租用期间应对承租土地内的市政设施妥善保护,不得损坏,否则应承担修复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为了避免歧义,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延长租期或终止租赁,应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
2 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终止:
①本合同期限后满,乙方未要求续租 ;
②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
③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④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所做出的终止本合同的判决、裁定或决定而终止本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及损害赔偿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纳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许的赔偿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履行和补偿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0日内以手递形式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甲乙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第十条 其他规定
1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2 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全部合同,并取代双方以前就该等事项而达成之全部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合约、理解和通信。
3 本合同任何一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并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效力及可强制执行性。
4 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订仅可经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且须经双方采取适当的法人行动批准而作出。
6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如同已被纳入本合同。
第十一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1 本合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2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相关部门仲裁,或提交司法部门解决。 第十二条 合同份额
14 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有土地租赁合同效力 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的性质篇九
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陈明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因乙方生产需要,占用甲方的承包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土地租赁合同:
一、甲方愿将承包的位于唐河县城郊乡大张庄村大张庄张北组村东边段永怀土地南边土地(东西长 米,南北宽 米,共 亩)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愿意承租。
二、土地每亩每年租赁价格 元。
三、租期一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土地用用用途:仅限于放置预制板。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上述土地上铺设石子、河沙、不得硬化土地表面,并且不得在上面修建临时或永久性建筑。
五、甲方需自用时,可随时收回上述土地,乙方应无条件退还。
六、甲方需要回收土地时,乙方应腾空土地上所有物品,保证乙方能够耕种土地。
七、如甲方要求退还土地乙方拒不退还或收回土地时乙方不腾空土地上的物品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数额为捌拾万元。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决不反悔。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协议人:
甲方: (签字)
乙方: (签字)
年 月 日订
国有土地租赁合同效力 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的性质篇十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土地使用权租赁事宜,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合同内容如下:
1.出租土地位于___________,总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2.出租土地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租赁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甲方权利、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乙方权利、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
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的修改、补充需经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合同协议书,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订立合同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国有土地租赁合同效力 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的性质篇十一
甲方:
乙方:
为了促进李寨镇经济建设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函国土资发[1999]222号《_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及《_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国有土地租赁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向乙方出租国有土地一处(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一种形式,是出让方式的补充)。双方平等自愿。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土地租赁范围
1 甲方依据本合同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位于,面积####平方米(以下称"租赁土地")。对该租赁土地的详细描述作为附件一,构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2 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需提供国土资源部颁发的相关的土地授权经营书,该授权经营书与上述租赁土地的相关文件作为附件二,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 土地租赁期限为70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算。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 如果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限,乙方应在前述租赁期限期满之前至少6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3 甲方在收到乙方按前款发出的延长租赁期通知后,应同意延长,并应同乙方在前述租赁期满前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甲方应在租期满前办理完毕土地可续租的一切有关的政府部门审批及手续。续租的租金标准依国家的有关规定标准或(在无该等标准时)依当时的市场价格执行。
4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可以在本条第1款租赁期满前的任何时候终止租赁本合同,但乙方须在其所要求的终止日前6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三条 租赁用途
1 乙方租赁该土地,用于商业街市场建设和商品房开发。
2 在符合1款的前提下,租赁期内乙方若要依法将租赁土地的部分或全部改作他用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该等改变。如同意,则甲方应提供有关部门办理相应批准手续。在取得批准后,乙方才可按改变后的用途使用。
第四条 租赁土地交付使用
1 甲方自本合同正式生效之日将土地租赁及使用权交付乙方。
2 乙方在甲方将该土地使用权交付之日起,必须依照土地授权经营书规定的土地用途实施相应的经营、管理和使用等。
第五条 租金及税费
1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甲方分四年三次支付清全部租金。总额x万元人民币。租金的支付方式为:合同签订时首付人民币x元;一年后同期支付人民x元;再二年后同期支付余下的人x万元。
2 甲乙双方同意,对于按照本合同的规定终止使用的部分土地,乙方支付甲方的总租金数应依该土地所在的地域和用途按双方协商确定的金额做相应减少。
3 甲方负责交纳与租赁土地有关的土地税、费及其他法定的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国家政策变化导致的该等费用增加部分由双方合理分担。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 依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②监督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使用土地。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用途的,甲方有权收回相关土地的土地租赁权。
③本合同期满乙方不再延续的,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④甲方需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完整地向乙方提供租赁土地及土地使用权。
⑤甲方应支持乙方在获得必需的法定批准后,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扩建、改建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
⑥租赁期间,甲方对该土地相邻土地行使权利不得妨碍乙方对该土地行使正当权利。
⑦对于政府因公益事业而附设的各种管线穿越该租赁土地的绿化地区和其他区域所造成的对租赁土地的破坏,甲方应负责复原。不再作经济上的补偿。
⑧甲方保证不侵犯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任何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处分及收益的权利和利益。
⑨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终止协议或部分及全部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土地。
②乙方须向甲方及时按本合同支付租金。
③乙方须根据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土地,并接受甲方监督。
④租赁期满不再续租的,乙方须及时、完整地向甲方交回不再续租之部分或全部租赁土地的土地。
⑤乙方有权将租赁土地的使用权进行转让、转租、抵押。
⑥乙方应保证政府管理、公安、消防、救助人员及其紧急器械、车辆等在进行紧急救险或执行公务时能顺利进出该土地。
⑦乙方在土地租用期间应对承租土地内的市政设施妥善保护,不得损坏,否则应承担修复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为了避免歧义,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延长租期或终止租赁,应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
2 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终止:
①本合同期限后满,乙方未要求续租 ;
②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
③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④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所做出的终止本合同的判决、裁定或决定而终止本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及损害赔偿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纳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许的赔偿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履行和补偿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0日内以手递形式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甲乙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第十条 其他规定
1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2 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全部合同,并取代双方以前就该等事项而达成之全部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合约、理解和通信。
3 本合同任何一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并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效力及可强制执行性。
4 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订仅可经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且须经双方采取适当的法人行动批准而作出。
6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如同已被纳入本合同。
第十一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1 本合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2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相关部门仲裁,或提交司法部门解决。 第十二条 合同份额
14 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有土地租赁合同效力 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的性质篇十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甲方代表乌苏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范围内的土地,乙方只有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地下资源、埋藏物等均不属于乙方使用范围。
第二章租赁的土地、期限,租赁金
第三条甲方将位于乌苏市 乡(镇) 处 亩国有土地租赁给乙方进行耕种经营,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需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四条 土地租赁使用年限为 30年,从 20xx年 1 月 日起到 2042 年 1 月 30日止。
第五条乙方在租赁 20xx年1月至 20xx年1月免交租赁费,
20xx年 1月至 20xx 年 1月每年每亩上交租赁费 元。
20xx年1月至2035年 1月每年每亩上交租赁费 元;
2035年 1月至2045年1 月每年每亩上交租赁费 元。
租赁费在当年12月30日前交清一年的租赁金。
第三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甲方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权限给乙方实地丈量、核实土地租赁位置和面积。
第七条 甲方在乙方按期限、规划进行土地经营后,组织有关部门验收。验收合格甲方依法予以确权勘界,确定土地经营面积,注册登记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八条 甲方有权按时如数向乙方收取租赁金,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有权制止乙方损害租赁土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第十条 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 甲方要维护乙方的土地租赁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租赁合同。因社会公益事业和国家、地方重点工程需占用土地的经原批准租赁土地的人民政府批准,甲方可以收回租赁土地。提前收回租赁土地时,甲方应在收回土地60天前,将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乙方交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当给乙方补偿,补偿标准甲乙双方根据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价值等因素协商确定,协商不能确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二条 甲方有义务协调乙方因租赁土地界线而产生的矛盾纠纷,如因甲方的过错给乙方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甲方负责赔偿造成的直接损失。 甲方无故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所有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三条 甲方享有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甲方应当为乙方全力争取国家给予当地的各项优惠政策.
第二节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 甲方必须保证乙方优先足量灌溉土地的用水,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乙方的土地灌溉用水权,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甲方必须把电的线路架到打井的地方,所有费用由
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 乙方如需用地下水时,甲方负责把打井的一切手续办齐,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灌溉土地。如造成损失由甲方全部负责。 第十七第 乙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第十八条 如乙方植树经甲方确认的植树面积不收土地租赁费,植树费用乙方自理,林木收益权归乙方所有。
第十九条 乙方使用土地不得利用土地进行违法活动,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条 乙方可以将租赁的国家农用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转租、转让。
第二十一条 乙方在租赁的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第二十二条 乙方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在24小时内将灾害情况上报甲方,在3日内向甲方提交减免租赁费的书面申请报告,依据市人民政府确认的损失额度,按比例减免应缴的租赁费。
第17条 本合同在租赁期间,可依照法律规定,由法定继承人继承,继承时须依法进行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租赁期满后,乙方如不再继续租赁,其农田基础设施及地面附着物、构筑物设施,登记造册无偿归乙方所有,并办理注销登记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手续。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租赁期满后,如乙方需继续租赁该土地,须在到期前90日内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租赁,并经双方协商重新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提出申请,视为不再继续租赁,甲方可直接另行租赁。
第二十五条 租赁期满后,乙方返还的土地不得降低原有的种植能力。
第二十六条 本着节约水资源,提高农业经济效益的原则,乙方必须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下达的农业新技术推广任务。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七条 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八条 单方要求变更或解除租赁合同的需提前30日通知对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后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九条 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与合同签订时发生较大变化,严重影响到了一方的权益时,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三十条 租赁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直接损失。
第三十二条 乙方自批准之日起连续两年未经营的视为乙方自愿解除租赁合同无偿向甲方交回土地使用权,由甲方另行发包,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由承担。
第三十三条 乙方不能按期缴纳租赁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逾期不交每月按应收总额3‰收取滞纳金。
第三十四条 乙方可以改变土地用途将土地转租、转让。
第三十五条 乙方如无故终止合同,其租赁土地上的一切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三十六条 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七条 租赁期满乙方返还的土地不符合合同约定,乙方应赔偿损失,并按《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合同所在地乡(场)镇根据《乌苏市国有土地开发管理暂行办法》(乌政办[20xx]41号)行使以下权利和义务:
(一)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对本行行政辖区内的农村国有土地租赁金的收缴工作。
(二) 严格执行市、乡(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本行政辖区内农村国有土地的路、林、渠、水、田以及居民点等规划建设情况。
(三) 保护土地租赁者的合法权益,与市国土资源局处理本行政辖区内村民与土地租赁者的土地纠纷。
(四) 督促落实本行政辖区内农村国有土地租赁者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下达的植树造林、农业新技术推广等各项任务,并做好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条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原合同一律废止。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乡(镇)国土资源所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国有土地租赁合同效力 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的性质篇十三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__市国土资源局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实施办法》及有关法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依照本合同出租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
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租范围.
第二条 甲方以现状出租给乙方的宗地位于____区路(街,巷) 号,宗地编号____,土地面积(包括分摊面积)为____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略).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盖章确认.
第三条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用途为 用地(其中 平方米自行改为 用地).
第四条 本宗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 年.
自20__年 月 日至20__年 月 日.
第五条 该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租金为: 用地每年
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 用地每年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年租金总额为 元人民币.
租金交付日期及方式:
20__年 月 日前缴纳 元;
20__年 月 日前缴纳 元;
20__年 月 日前缴纳 元;
20__年 月 日前缴纳 元;
20__年 月 日前缴纳 元;
20__年 月 日前缴纳 元;
20__年 月 日前缴纳 元;
20__年 月 日前缴纳 元;
20__年 月 日前缴纳 元;
20__年 月 日前缴纳 元;
乙方以支票或现金缴纳租金.
第六条如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付当年租金等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交款项的3‰缴纳滞纳金,逾期60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注销土地使用证,甲方向乙方追
缴实际使用日期租金并加半年租金额作为经济赔偿.
第七条 本合同所列的年租金标准按照政府批准的租金标准执行.如租金标准调整,甲乙双方需签订补充合同,并按政府公布的新的租金标准征收.
第八条 乙方按合同规定向甲方付清当年的租金后,依照规定办理土地登记手续,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九条 乙方在租期内不得改变该宗地使用用途,确需改变的,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第十条 乙方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除经甲方依法批
准外,不得转让,转租和抵押.否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没收非法所得,所付租金不退.
第十一条 乙方承租本宗地后,闲置一年以上的,应按国家规定缴纳
土地闲置费;连续两年闲置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二条 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权的,则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用期限相应推延.因延期给乙方
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从本合同规定应支付的租金中扣除.
第十三条 本合同规定的租赁年限届满,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出
让宗地的使用权,乙方应按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交还土地使用证.
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宗地,须在期满前60天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并在获准续期后,确定新的租用年限,租金和其他条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 租期届满,乙方如不再续租,应在租期满前10日内到甲方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按国家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乙方在使用土地期间,如因政府法令及城市规划等特殊原因,需要在其红线内通过各类管线工程,乙方不得阻拦,所造成的损失,由建设方合理赔偿.
本合同存续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国家建设和军事建设等特殊情况,甲方可以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该出土地的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权,更改或终止本租赁合同,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土地租金按实际使用日期交付.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甲方应在30天前通知乙方.
第十六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法律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15日内向另一方通报不可抗力的情况,并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出据的不可抗力证明.
第十七条 本合同经政府批准(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因执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和附件共 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存档一份,副本若干份.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合同双方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确立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住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