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挂车销售合同书 半挂买卖合同(4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挂车销售合同书 半挂买卖合同篇一
地址:
电话:
负责经办人: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或公司注册号: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就买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___公司购买汽车之事宜订立购销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合同车辆
乙方要求购买,甲方同意销售的车辆,详细情况如下:
车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颜色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台;
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辆;(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辆。
第二条验货和提货
1、在甲方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验货和交货。只有在甲方收齐全部货款后(若以汇票或支票结算时,应以全部货款到达甲方账户:_______银行,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准),乙方才能提车,并签收提车单。
2、如乙方要求甲方送货到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与风险由乙方承担和负责。
3、乙方应于提货当日对新购车辆进行仔细验收,有异议时当场指出,经甲方确认后作出处理;而检验后无异议,甲方交给乙方有关单证,乙方即提货时,视为标的物已完全转移。
第三条结算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于________年___月___ 日前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作购买上述车辆的订金,余款¥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可按下列方式支付:余款于________年___月___ 日付清。
2、乙方若不需要甲方办理上牌手续时,余款在提车时一齐结清。
3、若需要甲方协助办理上牌手续时,在取得车管部门出具的受理车辆办牌回执(即该车的行使证待办凭证)时,一次性付完余款。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提供该车辆的行驶证、登记证书、车辆购置附加 税证、保险等以及过户所需的过户证明等都必须是合法有效的。
第五条该车自转让之日前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法律、违章、电子眼等都由甲方承担,该车自转让之日后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一切经济矛盾纠纷,都由乙方负责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乙方首付车款为________________元,还欠________________元。在________年___月___ 日前付清。过户费用由__________负责。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有一方违约,则赔偿对方元整。
第八条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账户名: 账户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挂车销售合同书 半挂买卖合同篇二
甲方(卖方/原车主):
乙方(买方/新车主):
一、车辆基本情况
车牌号:蒙awl221
甲方承诺:该车辆来源合法,无非法改造、改装;无遗留经济抵押(银行按揭);无未处理交通肇事和违章,所有证件资料税费真实完备,符合法定过户条件。
二、车辆具有以下证件和附件
行驶证正副本 、购置税本、养路费、车船使用税、机动车登记证书 、钥匙1套、备胎、随车工具 、说明书、保养手册、保险单卡发票
三、车辆价格和付款交接
1.车辆成交价格:人民币(大写):玖仟元整(¥9000.00 元)。
2.车辆付款方式:乙方一次性现金支付甲方人民币(大写):玖千元整(¥9000.00 元)乙方将购车款一次性支付甲方帐户,甲方确认收到全额车款后,如过户不成,甲方全额划还车款,本协议不再生效。
3.车辆过户后在续办保险过户时,甲方予以协助。
四、 20xx年12月前违章由甲方负责处理,之后违章由乙方负责,车辆自20xx年12月2日当天交由乙方后,甲方不再承担车辆维修等问题。
五、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车辆过户地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有效期至办结车辆过户日止。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挂车销售合同书 半挂买卖合同篇三
卖方[甲方] :
买方[乙方]:
地址 :住址:
销售热线 : 身份证号码[证件号码]:
服务热线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传真 :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
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合同车辆
车辆品牌车辆型号车型代码座位
车身颜色/内装色车架号发动机号台数
第二条:合同款项
金额(单位:元)佰拾万千佰拾元角分选装项目明细 (3)商品名称数量单价(元)金额(元)
车辆单价
(1)项目
(2)保险费用
车辆购置税
车船税
上牌费
其他
合计:
合计: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备注:保险价格按缴费时保险公司报价为准,购置税以向购置税办纳税时的应纳税额为准。
总价款=1+2+3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通过以下支付方式[在内打√]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仅限一种):
乙方于合同签订当日支付订金[大写]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余款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在提车前结清。甲方收到全款后,
开具有效发票。
乙方于合同签订当日支付全额合同款项[大写]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元]
甲方收到全款后,开具有效发票。
乙方于合同签订当日支付订金[大写] 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并于按揭申请通过后天内向甲方支付金融公司/银行批核的车价首付款[减除订金部分]以及除车价外的其他合同款项。
甲方收到全款后开具有效发票。待金融公司/银行为乙方支付的款项部分[即车价的贷款部分]到达甲方帐户后,甲方及时安排交付车辆。若乙方自办按揭,则需全款到账后,方可办理上牌。
第四条:交车时间及交车地点
甲乙双方约定交车时间为 [此时间为最迟交车时间[不含上牌时间],甲方将尽量争取提前交车]。
交车地点:
第五条:保修约定
关于整车、零部件总成的保修期限执行生产厂保修条款的规定。
第六条:车辆质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2.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各地方]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七条:附营业务
1.附营业务指的是甲方为乙方提供的精品加装、代购保险、代办上牌等业务。
2. 由甲方安装的精品,质保期根据精品生产厂家公布的为准。
3. 由甲方代购的保险,发生车辆事故时的报案、出险、赔付等标准及流程,以相关事项发生时保险公司实
施政策的为准。
4. 关于甲方代办的上牌服务:
①甲方代办服务不包括选号,选号环节必须由车主本人[单位/公司/组织等为经办人]参与。
②若车辆在上牌过程中受损,甲方协助修复该车辆,费用由造成车辆损伤的责任方承担;若涉及第三方损失/损伤,则通过保险解决。
第八条: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地震、台风、战争、大规模瘟疫等]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
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车款,自延期之日起超过七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不能按时交付车辆,自延期之日起超过七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如乙方在本合同约定交车时间前,要求变更所订的车辆型号、颜色,本合同交车期自动顺延2个月。如要求变更车主,本合同交车期自动顺延1个月。
4.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如甲方无过错,乙方有权向生产厂主张赔偿,甲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甲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该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至合同交车最后期限之前,双方必须履行本合同要求,如双方任意一方违约,将已按订金的20%作为违约金进行赔偿。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1.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争议不能解决时,双方可以依法提出仲裁[仲裁是终局的]或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双方前列地址、电话如有改变,须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因一方延迟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2.购车的所有款项以本合同签订时为准,因市场价格变动或因合同签订后甲方推出的各种优惠活动,造成合
同签订前后与此车型售价有差异的,甲方不承担乙方的差价损失。
3.若乙方自行办理按揭手续,需合同全款到达甲方账户后,甲方方可开具有效发票并安排交付车辆。
4.若出现多付车款情况,甲方将在收到多付款项后15个工作日内将多收款项退回支付方。
5. 合同车辆的附件资料中不含临时牌照;即,临时牌照需开具整车销售发票后,另行办理。
6.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项,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的其他补充约定: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但非经销售经理确认签署该合同不生效。
本合同壹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销售顾问[签字]: 法人/代理人[签字]:
销售经理[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挂车销售合同书 半挂买卖合同篇四
卖方[甲方] :
买方[乙方]:
地址 :住址:
销售热线 : 身份证号码[证件号码]:
服务热线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传真 :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
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合同车辆
车辆品牌车辆型号车型代码座位
车身颜色/内装色车架号发动机号台数
第二条:合同款项
金额(单位:元)佰拾万千佰拾元角分选装项目明细 (3)商品名称数量单价(元)金额(元)
车辆单价
(1)项目
(2)保险费用
车辆购置税
车船税
上牌费
其他
合计:
合计: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备注:保险价格按缴费时保险公司报价为准,购置税以向购置税办纳税时的应纳税额为准。
总价款=1+2+3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通过以下支付方式[在内打√]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仅限一种):
乙方于合同签订当日支付订金[大写]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余款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在提车前结清。甲方收到全款后,
开具有效发票。
乙方于合同签订当日支付全额合同款项[大写]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元]
甲方收到全款后,开具有效发票。
乙方于合同签订当日支付订金[大写] 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并于按揭申请通过后天内向甲方支付金融公司/银行批核的车价首付款[减除订金部分]以及除车价外的其他合同款项。
甲方收到全款后开具有效发票。待金融公司/银行为乙方支付的款项部分[即车价的贷款部分]到达甲方帐户后,甲方及时安排交付车辆。若乙方自办按揭,则需全款到账后,方可办理上牌。
第四条:交车时间及交车地点
甲乙双方约定交车时间为 [此时间为最迟交车时间[不含上牌时间],甲方将尽量争取提前交车]。
交车地点:
第五条:保修约定
关于整车、零部件总成的保修期限执行生产厂保修条款的规定。
第六条:车辆质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2.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各地方]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七条:附营业务
1.附营业务指的是甲方为乙方提供的精品加装、代购保险、代办上牌等业务。
2. 由甲方安装的精品,质保期根据精品生产厂家公布的为准。
3. 由甲方代购的保险,发生车辆事故时的报案、出险、赔付等标准及流程,以相关事项发生时保险公司实
施政策的为准。
4. 关于甲方代办的上牌服务:
①甲方代办服务不包括选号,选号环节必须由车主本人[单位/公司/组织等为经办人]参与。
②若车辆在上牌过程中受损,甲方协助修复该车辆,费用由造成车辆损伤的责任方承担;若涉及第三方损失/损伤,则通过保险解决。
第八条: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地震、台风、战争、大规模瘟疫等]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
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车款,自延期之日起超过七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不能按时交付车辆,自延期之日起超过七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如乙方在本合同约定交车时间前,要求变更所订的车辆型号、颜色,本合同交车期自动顺延2个月。如要求变更车主,本合同交车期自动顺延1个月。
4.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如甲方无过错,乙方有权向生产厂主张赔偿,甲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甲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该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至合同交车最后期限之前,双方必须履行本合同要求,如双方任意一方违约,将已按订金的20%作为违约金进行赔偿。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1.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争议不能解决时,双方可以依法提出仲裁[仲裁是终局的]或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双方前列地址、电话如有改变,须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因一方延迟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2.购车的所有款项以本合同签订时为准,因市场价格变动或因合同签订后甲方推出的各种优惠活动,造成合
同签订前后与此车型售价有差异的,甲方不承担乙方的差价损失。
3.若乙方自行办理按揭手续,需合同全款到达甲方账户后,甲方方可开具有效发票并安排交付车辆。
4.若出现多付车款情况,甲方将在收到多付款项后15个工作日内将多收款项退回支付方。
5. 合同车辆的附件资料中不含临时牌照;即,临时牌照需开具整车销售发票后,另行办理。
6.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项,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的其他补充约定: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但非经销售经理确认签署该合同不生效。
本合同壹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销售顾问[签字]: 法人/代理人[签字]:
销售经理[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