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残疾人服务方案设计(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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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服务方案设计篇一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以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韶关市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等要求,坚持把夯实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全面加强和改进乡镇残联、村(社区)残协建设,切实保持和增强乡镇残联、村(社区)残协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密切与残疾人的血肉联系,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水平,团结引领残疾人听党话、跟党走。
(二)目标任务。20xx年3月14日前完成乡镇残联、村(社区)残协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残联、村(社区)残协组织建设,做到职能定位准确,岗位职责清晰,服务功能完善,残疾人基层组织作用能够得到有效发挥。
(一)坚持党的领导,推动以党建引领乡镇残联、村(社区)残协建设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的规定,乡镇(街道)“三定”方案中明确设立残疾人联合会,结合我镇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进一步加强完善乡镇残疾人联合会(简称“残联”)和村(社区)残疾人协会(简称“残协”)组织建设。各村(社区)残协要坚持在乡镇党委、政府和村(社区)“两委”统一领导下,履职尽责、开展工作,切实加强各项建设,以党建引领残疾人基层组织正确发展方向。充分发挥乡镇、村(社区)残疾人的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的惠残政策,积极参与乡镇残联和村(残协)组织的活动,团结带领残疾人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加强乡镇残联和村(社区)残协活动与党组织活动的有效联动,推动扶残助残工作融入党建活动。
(二)进一步规范乡镇残联建设,充分发挥残联组织的职能作用
1.乡镇残联组织构成。乡镇政府建立残疾人工作协调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由乡镇残联承担日常事务,指导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开展专业服务;乡镇残联代表大会设立主席团,由乡镇分管领导、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组成,名誉主席由乡镇党委分管群团工作的副书记担任,主席由乡镇政府分管残联的领导班子成员担任。主席团下设理事会,设专职理事长1名,理事若干名。理事长原则上由公共服务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担任,通过主席团会议推举产生,由乡镇人民政府任命,报上一级残联备案。乡镇残联理事长或主要负责人参加或列席同级党委和政府有关会议。理事会下设五大残疾类别专门工作小组,组长由各类别中具备一定工作能力的残疾人或亲友担任。乡镇残联届期原则上应与乡镇同步。
2.代表大会和主席团人员构成。乡镇残联每5年召开一次代表大会,残联代表大会原则上应与党委政府换届同步。残联代表大会应统筹考虑盲人、聋人、肢残人、智力残疾人及亲友、精神残疾人及亲友等各类别代表,确保代表联系广泛、结构科学、类别合理。残联代表大会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代表比例应不低于65%,自强和先进个人和村(社区)代表比例不低于60%,适当增加农村残疾人及亲友代表和助残社会组织、助残志愿者代表比例。残联主席团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比例不低于60%,自强先进个人和村(社区)委员比例不低于35%。
3.乡镇残联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协助本级党委、政府研究、制定、实施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宣传残疾人事业,联系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关系,弘扬人道主义,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落实残疾人帮扶、监测工作和各项优惠政策,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职业培训、文化、体育、信访维权,听取残疾人意见,准确掌握残疾人的状况和需求。加强对村(社区)残协工作的指导,定期进行考核评估。
(三)进一步加强村(社区)残协建设,切实发挥联系、服务、维权、监督等方面的基础作用
1.村(社区)残协组织构成。村(社区)残协设主席1名,由村(社区)“两委”成员担任;委员2名,由残疾人专职委员、残疾人及亲友和各方面热心服务残疾人的代表担任。村(社区)残协设置1-2名专(兼)职委员,协助村(社区)残协主席开展工作。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中有1名是村(社区)干部兼任,其余可由优秀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属担任。村(社区)残协要按照残疾类别或区域分布设立若干残疾人小组,将辖区内残疾人全部纳入,实现对残疾人“一个不能少”的组织覆盖。有条件的村(社区)建立残疾人志愿服务队,为残疾人提供志愿服务。村(社区)残协届期原则上应与村(社区)同步。
2.村(社区)残协职责。村(社区)残协要经常性联系辖区内各类残疾人,上门入户,走访探视,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残疾人的基本情况,广泛宣传残疾人事业和相关惠残政策,把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心关爱传递到残疾人中,协调帮助残疾人解决困难和问题。积极主动向村(社区)“两委”和乡镇残联反映残疾人的需求和愿望,参与民主协商、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增强服务能力,依托乡镇、村(社区)康园中心等综合服务设施建立残疾人活动和服务阵地,协助“两委”和乡镇残联把惠残助残项目落实到残疾人中,多为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的服务,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助残服务活动。
3.村(社区)残协机制及制度。建立完善村(社区)残协“四个一”的管理工作机制。即:选好一名德才兼备的专职委员,建立一套科学高效的管理制度,编制一本方便实用工作手册,做好一张信息变动季度报表:建立完善村(社区)残协“三个工作制度”即:需求调查制度,在动态了解持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的基础上,逐步掌握尚未持证但有服务需求的残疾人基本情况;入户访视制度,特别是深入特殊困难残疾人家现场了解残疾人真实情况,及时反映困难诉求,链接整合社区公益慈善资源,协调推动解决;档案管理制度,辖区内残疾人名册和各项工作档案要完整、规范,及时更新。做到“三清楚两明白一到位”,“三清楚”指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对本村残疾人基本情况清楚,对残疾人相关政策清楚,对“惠残”政策的残疾人各种办事流程清楚;“二明白”是工作内容明白,工作要求明白:“一到位”即工作到位。要创造满足工作需要的基本工作条件,改善无障碍工作环境;各村(社区)残协要将组织架构、工作职责、规章制度等上墙公示;加快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残疾人需求与服务的动态管理,高效推进新时代残疾人事业发展;建立完善村(社区)助残志愿服务制度,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助残服务活动,激励更多志愿者为残疾人就近提供社区志愿服务。
4.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管理。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岗位主要职责是协助残协主席做好辖区内的残疾人工作,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各项惠残举措,掌握残疾人基本情况,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服务工作。村(社区)残协委员专(兼)职委员负责村残协日常工作,其他残协委员配合专(兼)职委员开展工作。专(兼)职委员要热爱残疾人事业,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奉献精神,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加强专(兼)职委员管理,建立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坚持绩效评估和残疾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实行能进能出的动态化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四)进一步加强乡镇、村(社区)残疾人工作者教育培训,强化履职能力
县残联将乡镇残联理事长和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社工、村(社区)残协主席、专职委员、残协骨干的教育培训纳入残联系统教育培训计划,开展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深化理论武装,提升政治素质,增进工作交流,加强残疾人工作政策业务培训,掌握残疾人工作基本知识和技能,学习适用社会工作方法,提高履行职责、整合资源、服务残疾人的能力。鼓励、支持专职委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公务员考试和学历教育等。组织乡镇残联、村(社区)残协运用“专职委员在线培训平台”进行学习,加强专职委员教育培训。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加强乡镇残联、村(社区)残疾人工作和残协建设的重要意义,重视与支持并将其纳入城乡社区治理与残疾人工作大局和地方残联改革工作之中,加强领导,统筹谋划,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积极推动村(社区)残疾人工作经费纳入当地政府的财政经费预算,稳妥有序推进乡镇残联、村(社区)残协建设。
(二)纳入镇村工作,统筹推进。各村(社区)要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议事协调机制,推动残疾人工作和乡镇残联、村(社区)残协工作纳入乡镇人民政府、村(社区)“两委”工作。乡镇要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工作清单,村(社区)残疾人工作要纳入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承担的村(社区)工作事项清单以及协助政府的村(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并抓好落实,实现残疾人事业与村(社区)各项事业融合发展。
(三)多措并举,做好保障。镇残联要积极协调各方面力量,为乡镇残联、村(社区)残协开展工作和活动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做好专项经费预算用于乡镇残联、村(社区)残协组织建设工作,已按规定整合的乡镇残联专职委员纳入“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统一管理。
(四)压实责任,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完成任务。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在20xx年3月底前实现乡镇残联、村(社区)残协建设完善到位,逐步形成具有本地特点的残疾人基层组织和治理机制。
残疾人服务方案设计篇二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坚持民生政策更多地向残疾人群体倾斜;坚持典型引领,全面推进;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打好基础,逐步完善;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1、完成《20xx年河南省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和xx市残疾人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2、积极组织参加第二十二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完成扶残助残所承诺的目标任务,收益残疾人数不低于残疾人数的15%。
3、社区康复工作:建设1个乡镇康复室,建设30个村康复站,全面完成年度康复任务。
4、搞好残疾人培训,全年培训67名,新安置残疾人就业25人,完成本乡镇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任务。
5、镇村两级残疾人专职委员配备率、实名登记率、培训率达到100%。
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了xx镇残疾人工作领导小组,由主抓副职xxx任组长,残联理事长xxx任副组长,镇直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残联,xxx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推进。镇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认真抓好落实。各村要发挥在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将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列入建设规划,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1、思想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
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帮助残疾人改善基本生活条件、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实现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根本举措。
2、履行职责,形成推进合力。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社会工程,涉及部门多,工作要求高。各有关部门要在落实好上级有关政策的基础上,认真履行职责,结合xx实际,创新工作方式,通力合作,搞好配合,制定更多、更实惠的专项措施,不断扩大残疾人保障和服务覆盖面,让广大残疾人充分享受到“两个体系”建设带来的幸福生活。
3、加大宣传力度,注重鼓励引导。采用多种宣传方式和手段,大力宣传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先进典型和新经验、新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让残疾人“两个体系”建
设深入民心。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活动,建立稳定的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到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中来,在全镇形成尊重、关爱、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
残疾人服务方案设计篇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残联《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省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省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xx――20xx年)实施方案》的要求和部署,切实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水平,增强就业创业能力,制定本方案。
20xx年,全市计划对400名残疾人进行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确保每个残疾人掌握1-2项农村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切实提高自我发展和增收能力。
紧密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和残疾人就业培训需求,围绕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手工艺编织业、电子商务、美容美发、汽车修理、家电修理、服装裁剪、盲人按摩等方面开展培训。
市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处于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农村纳入建档立卡和低保户的残疾人优先培训,本人有培训意愿,残疾程度较重的其家属可以代替参加培训,同一名残疾人在同一类培训班年度内免费培训一次,各乡镇(街道)培训名额按市残联下达的任务落实。
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从4月中旬开始到6月底结束(可根据全市疫情实际情况进行适时调整,计划培训5-7期,原则上每期培训时间2-3天,每天培训时间不少于4个课时;职业技能培训从5月上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计划培训2-3期,每期培训7-10天。
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的补贴费用原则上每人不高于500元(包括场地费、交通费、餐费、师资费、资料费等);职业技能培训的补贴标准,根据培训内容等实际情况确定。
培训工作由市残联负责统一组织,统筹安排。聘请第三方分期进行培训,各乡镇(街道)残联负责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并协助培训机构做好相关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残联成立残疾人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街道)残联对培训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认真组织,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二)保证培训质量。培训对象,要本着自愿参加与引导鼓励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确定。培训内容,要注重开展针对性强、见效快的.产业和职业技能培训。培训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残疾人的接受能力,确保学会、能掌握。培训后,在残疾人发展生产和就业创业中要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加强就业创业服务。培训后,要结合残疾人掌握的技能和自身条件以及本人意愿,积极提供相关的就业信息,帮助残疾人选择适合的就业岗位和创业项目。要支持残疾人从事投入小、易操作、见效快的种植业、养殖业、家庭手工业等项目,带动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
(四)加强培训的档案管理。各乡镇(街道)残联配合培训机构建立详细的学员培训档案(书面档案和电子档案),包括培训实施方案、学员培训情况登记表、培训人员签到薄、身份证(复印件)、残疾人证(复印件)、低保证(复印件)、每期培训学员集体及培训学习相关照片等,整理汇总后统一交到市残联就业服务中心备案(一式三份,培训机构、乡镇(街道)、市残联各一份)。
(五)加强资金管理。严格管理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培训补贴资金由市残联拨付到培训机构,严禁挪用、挤占和截留,不得用于培训之外的其它开支,确保培训资金发挥应有效益。
(六)加强督导检查。培训期间,市残联要强化检查督导,要坚决杜绝以健顶残、多报少培、冒名顶替等弄虚作假问题,一经发现将严肃追责并取消培训费用。
残疾人服务方案设计篇四
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规定和《中共南阳市委组织部南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我市县镇两级残联换届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换届工作应于20xx年12月底前完成。为切实做好我镇残联换届工作,提出实施方案如下: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十九大精神和治国理政新时代、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残疾人事业新部署新要求,保持和增进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充分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团结带领广大残疾人朋友,忠诚担当,拼搏实干,决胜全面小康,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残疾人事业又快又好的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努力奋斗。
1.镇残联代表大会按照“自下而上、统一进行”的原则召开,镇残联换届应在县残联指导下进行,并在县残联换届之前完成。代表大会由主席团召集,由大会执行委员会主持。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实行民主集中制。
2.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省委组织部关于残联系统干部管理及残疾人干部配备要求,注意选拔残疾人干部和年轻干部进入残联领导班子。
3.按照《章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开展换届工作,严肃换届纪律,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一)代表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治国理政新时代、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残疾人工作,工作业绩突出,密切联系残疾人,在残疾人中具有较高威信,能倾听和反映残疾人的呼声。
3.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和社会活动能力。
4.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65岁以下。
(二)代表比例
视力、听力、肢体都要有适当数量的代表;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的亲友要有代表;有关部门的代表、残疾人工作者代表应占一定比例;代表总数中残疾人(含残疾人亲友)应占65%。代表中要有残疾妇女的农村残疾人;少数民族较多的地方,少数民族的代表应占较高比例。
(三)代表人选产生程序
县残联代表大会的地方代表必须由镇残联代表大会经过民主程序、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镇残联代表大会代表由村残疾人协会协商产生;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的代表由残联相关单位协商确定;没有被选为本次代表大会的上届主席团委员,原则上都作为特邀代表或列席代表。
(四)代表名额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按照残疾人总数,既要体现代表性和广泛性,又要适应工作需要的原则,参照上届代表确定,原则上不少于上届代表人数。
(一)委员条件
1.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忠诚干净担当。
2.热爱残疾人事业,维护残疾人权益,热忱服务残疾人,在残疾人中威信高,积极推动残疾人事业。
3.有较强的社会活动和参政议政能力,能正确行使民主权力,认真履行委员职责。
4.一般应具有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原则上在65周岁(含)以下。
(二)委员比例
主席团委员一般由政府领导、与残疾人事业关系密切的部门代表、各类优秀残疾人代表(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的亲友代表)、专职残疾人工作者和社会助残人士代表组成。主席团委员中残疾人委员(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的亲友)比例要达到65%,基层和一线委员的比例占35%以上。
(三)委员产生办法
1.新一届主席团委员候选人由本级有关部门(单位)和下一级残联推荐,经本级残联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上一级残联的新一届主席团地方委员候选人,由上一级残联与下一级残联协商产生;其中残疾人候选人原则上从新一届专门协会领导和残疾人群众代表中产生。地方委员候选人由下一级残联党组提出建议名单,经新一届主席团通过后上报。
(四)委员名额
按照“规模适当、提高效率、切实履行职责”的要求,原则上不超过上届委员人数。
1.主席团设主席、副主席。主席1人、副主席若干。主席由镇政府主管残疾人工作的领导担任;副主席由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和残联理事长担任。主席团主席、副主任的选举程序是:由残联党支部提出人选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报上级残联同意后,报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审批,作为候选人提交主席团会议选举产生。
2.主席团可设名誉主席、名誉副主席。主席团名誉主席、副主席由残联党支部提名,商请本人同意,征求本人所在单位和上级残联同意后,报请当地党委组织部门批准,由主席团聘请。
各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选举的一般程序是:由本级残联党支部提名,商请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征求上级残联意见,召开本类残疾人座谈会,报请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后,作为候选人提交本类别专门协会委员会议选举产生,经主席团会议同意后当选。
各专门协会的委员原则上由主席团委员中的残疾人及亲友委员担任。
执行理事会是残联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的常设执行机构。执行理事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理事组成,由专职残疾人工作者担任。理事会设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3人,理事若干人。
理事长、副理事长人选由当地党委组织部门提出,商上一级残联意见,会同考察,待当地党委审批后,提交主席团推举和通过,政府任命。新调任理事长、副理事长应能干满一届。理事由理事长提名,主席团通过。县残联履行对镇残联领导班子的协管职责,协助镇党委做好镇残联的配备工作。
镇残疾人联合会代表大会
1.任务
――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选举残联主席
――选举残联理事长
――选举出席县残联代表大会代表
2.代表名额
由县残联会同镇残联确定。
3.时间安排
镇级残联换届于20xx年12月下旬前完成,具体时间由镇残联确定。
1.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精心组织,周密筹划,认真实施换届工作。
2.要以换届为契机,认真总结自上届代表大会以来的残疾人工作,研究制定在新形势下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
3.要按照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残联组织建设的意见》,抓住换届的有利时机,大力选拔培养优秀残疾人干部,特别是残疾人干部的选拔配备。
4.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动员社会理解、关心、帮助、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要进一步激励广大残疾人继续发扬自强奉献精神,激发残疾人工作者的热情和昂扬斗志。
5.下一级的换届方案要报上一级残联同意后,报当地党委、政府审定实施。方案一经审定,由要严格按方案实施。
残疾人服务方案设计篇五
为推进社区志愿者活动的深入进展,充分发挥志愿服务在构建和谐社区中的作用,提高本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的综合素质,结合社区实际,特制定社区志愿者培训及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和谐社区主题,以创建文明社区为契机,以满足居民群众需求、为群众提供服务为宗旨,大力开展社区志愿者活动,发展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激发社区居民参与志愿者的热情,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健全社区志愿者服务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推进我辖区社区志愿者服务事业蓬勃发展。
(一)围绕四大关爱群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者培训,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活动。
1、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家政培训及阳光月嫂培训活动,开展爱心助老志愿活动。以社区享受居民养老服务的孤寡空巢老人为主要对象,开展精神慰籍、保健指导、家政服务、文化娱乐、权益维护等志愿服务,弘扬敬老助老传统美德,为老年人创造健康优质的生活条件。
2、爱心助残志愿活动。发扬“理解、尊重、关心、帮助”的精神,为残疾人及家庭开展医疗保健、技术培训、心理咨询和日常生活照料等方面服务,创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增强残疾人自立自强、参与社会、服务社会能力。
3、开展形式多样的技能培训,展开爱心助困志愿活动。针对辖区困难群众、困难家庭不同情况,开展捐款捐物、结对助学和送医疗、送岗位、送信息、送技术志愿服务,建立长期的,实实在在的扶贫对子,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使他们感到社会关怀和温暖,逐步使困难群体脱贫致富。
4、开展党员志愿者学习培训,利用社区教师、学生资源,展开爱心爱心助学志愿活动。引导社区热心未成年人教育的各界人士,特别是发挥社区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的作用,开展宣讲、辅导、教育、关爱等志愿服务,关心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促进健康成长,让他们享受“同一片蓝天”。
(二)围绕四项工作,开展四项志愿行动
1、文明社区志愿行动。围绕创建文明社区,组织社区志愿者开展文明礼仪、法律法规、职业技能、卫生知识、营养保健、科普知识等为内容的宣讲培训活动,在社区举办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不断提高居民的思想道德修养、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提高和谐文明城区建设水平。
2、共建共享志愿行动。定期到小区开展文明劝导活动,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3、文明交通志愿行动。集中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行动和文明路口志愿服务竞赛活动,宣传交通知识,协助民警值勤,维护交通秩序,劝导和影响广大社区居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革除出行陋习,提高个人文明素质,营造有序、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残疾人服务方案设计篇六
(1)具有西安户籍、年龄0--6周岁(含6周岁);
(2)具有西安户籍、年龄17岁(含)以上;
(二)17岁(含17岁)以上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三甲医院诊断书;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或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
(三)经本人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申请人)自愿申请,同意接受康复训练的残疾人。
(1)定点机构为先天、孤独症、脑瘫、疾病或事故等导致肢体运动功能障碍的残疾人,实施功能康复训练、针灸、按摩、理疗、拔罐、艾灸等中医传统治疗方法。依据评估结果结合患者的症状选择康复项目,实施免费康复服务。
(2)《西安市困难家庭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方案》名称调整为:《西安市持证残疾人运动功能障碍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方案》。救助对象和条件调整为;具有西安市户籍;年龄17(含17岁)岁以上;因先天、疾病或事故等导致肢体运动功能障碍;持有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定点评估医院的诊断书;有康复潜力和康复必要性;经本人或法定监护人自愿申请,同意接受康复训练的残疾人。救助标准调整为: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残疾人,每人每年可享受8000元康复训练救助经费;其他持证残疾人每人每年可享受1000元康复训练救助经费。
(1)康复机构要为残疾患者康复救助项目所涉及到的救助对象及家长(或监护人)开展支持性服务,儿童少年每人每年一次性补助200元。支持性服务包括:家长(或监护人)康复指导、培训、心理辅导、康复咨询、生活自理、日间照料、工(娱)疗、农疗、职业康复等服务,每半年至少一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支持性服务仅适合0~6岁儿童
(2)对低保、低收入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实施送训费补助,即每月补助送训费500元,按月发放。随同康复经费申请,用于困难残疾患者家庭生活补贴,由机构发给救助对象个人。家长送训时间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补发。
(一)筛查
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小组采取入户或集中访问的方式,对患者康复需求摸底筛查和初步评估,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患者发放《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或去患者所在区县残联领取《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
(二)评估
需要接受康复服务的残疾患者,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到市级相应康复机构接受评估、诊断。由评估机构依据评估结果选择康复服务项目,提出转介意见,并填写《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
(三)申请
经市定点评估机构确诊的残疾患者,由家长(或监护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原件、户口簿(或身份证)到所在社区(村)或区县残联领取《西安市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项目申请审批表》,提出救助申请。
(四)审批
区县残联负责指导申请人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对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完成审批工作,安置到市级定点康复机构实施康复训练。不符合救助条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五)实施康复救助
定点康复机构为救助对象制定个性化康复服务方案,建立康复服务档案,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家长填写知情同意书。
残疾人服务方案设计篇七
为了更好的建设和谐社区和谐社会,结合本社区残疾人的特点,组织开展“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行动。
志愿助残阳光行动
20xx年1月至12月,春节、聋儿节、盲人节、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中秋节,国庆节等重大节假日集中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
1、了解社区残疾人家庭情况,为其排忧解难。勉励他们要自强自立,让他们感受到关爱和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2、开展上门服务。开展上门走访残疾人活动,了解需求,关爱残疾人,做到送政策上门,送服务上门。
3、结合本社区部实际,开展主题活动。以“倡导助残风尚,构建和谐社会”、“我身边的残疾人故事”等为主题,让学生更多地了解残疾人、关心残疾人。使学生自发、自愿地关心、帮助身边的残疾人。
4、社会公益服务。为各类残疾人的文化体育活动提供志愿服务;为残联组织的各种活动提供志愿服务。开展慰问、义务劳动、等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
3月1日至12月31日为活动实施阶段,关爱残疾人学雷锋志愿服务领导小组,依托各级残联组织要结合社区实际情况,适时召开活动启动仪式,结合“全国助残日”等重大节日统一组织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其他时间自行安排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关爱残疾人学雷锋志愿服务小组成员每月一次入户或电话走访残疾人。随时根据残疾人实际需求,为残疾人提供多方面和个性化的志愿服务,提供有特色的志愿服务。
活动组织单位为爽秋路社区居委会,其他单位看活动内容及社会单位的具体情况而定。主要分工如下:
组长:xx(负责全面工作)
副组长:xx(负责联系社会单位参与,残疾人及志愿者通知)
组员:xx(负责具体事项实施)。
1、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要积极收集服务对象的服务需求,为下一步的志愿服务打下良好基础。
2、领导小组组长需对小组工作效果进行监督,并定期进行评审。
3、做好服务对象的档案管理工作,做到“三及时”,即及时收集、及时整理、及时总结。
残疾人服务方案设计篇八
建立完善社会化的残疾人康复工作体系,力争20xx年使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100得到康复服务,20xx年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社区康复工作以满足残疾人基本康复需求为出发点,以康复机构为指导,社区为依托,残疾人家庭为基础,广泛开展各种覆盖面广、时效性强、残疾人迫切需求的康复服务。
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主要有六个方面内容:一是康复医疗服务、二是训练指导服务、三是心理疏导服务、四是知识普及服务、五是用品用具服务、六是咨询转介服务。
具有本区户籍的各类残障人。
按照《xxx市区域卫生规范三年行动计划(20xx年-20xx年)》的要求,本区应在三年内完成全部镇、街道、园区卫生院达市级社区卫生服务组织标准建设。各镇、街道、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残联应结合此项工作的开展将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纳入到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之中。
在推进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中,各镇、街道、园区残联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不仅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职,而且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抓出实效。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配备相应的康复医生进行康复服务和技术指导,残联应做好社区康复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督促工作,并依托社区残疾人协会做好康复需求调查工作,同时根据需求在康复器材、业务经费等方面给予一定的补助和配置。
1、残疾人康复站(点)建设时,应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室处设置醒目铭牌,名称为“某某镇(街道)残疾人康复站”或“某某村(居委会)残疾人康复点”残疾人康复站站长由各镇、街道、园区残联干部担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关人员参与康复站工作。
2、各镇、街道、园区残联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社区残疾人康复站(点)的康复服务内容、工作职责、工作制度、服务公约,并在康复站(点)内公布。
3、开展康复医生培训,提高康复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1-2名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的兼职康复医生;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有1-2名经培训考核合格的兼职康复医生。
4、社区残疾人康复站的康复用房原则上不少于30-50平方米,购置康复器材不少于10件(套)。残疾人康复点康复用房原则上不少于20-30平方米,购置康复器材不少于5件(套)。
5、各镇、街道、园区残联及康复站(点)要做好本辖区残疾人调查摸底建档立卡工作,分三个年龄段0-7岁、8-14岁、15岁以上,摸清底数,填写《康复需求登记表》;对在残疾人康复站(点)中得到康复训练的重点康复对象(三瘫一截),必须建立并填写康复训练档案;对在残疾人康复站(点)得到康复服务的残障人,必须填写《康复服务记录表》。同时,做好新发生残障人的康复需求登记工作。
6、各基层残疾人康复站每年5月31日、10月31日前将《残疾人康复服务汇总表》、《残疾人康复训练登记表》,11月15日前将重点康复对象(三瘫一截)的康复训练档案报区残联xxxx科。
残疾人康复服务考核标准
1、康复需求数应达到持证残疾人数的60,但康复需求人员可以是有康复需求的残障人。
2、康复服务率应达到康复需求数的100。
3、康复站、康复点各类资料必须齐全,服务内容真实。
区残联、区卫生局将共同制定考核标准,每年年终对残疾人康复站(点)进行目标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为保证工作的开展,市残康办按建成一个残疾人康复站投入1万元,建立一个残疾人康复点投入2千元的标准下拨经费。区残联将按照1:1标准匹配经费,此项经费原则上用于残疾人康复站(点)的康复器材配备。
按“建成一个、申报一个”的原则,各镇、街道、园区根据残疾人康复站(点)建设标准的要求,建成一个中心康复站、2-3个康复点后向区残联和区卫生局申报。由市、区残康办考核后,下拨给基层残联建站(点)经费。
各镇、街道、园区残联要以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工作要求,不断开拓创新,贴近残疾人需求,让残疾人能得到就近就便的康复训练服务,为残疾人康复地回归社会、融入社会创造有利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