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存量房买卖协议 房屋买卖合同(8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存量房买卖协议已取得合同协议编号篇一
买受人: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出卖人所售房屋为 楼房 平房 ,坐落为: 区 小区 幢 座 号 单元 号。该房屋所在楼栋建筑总层数为: 层,其中地上 层,地下 层。该房屋所在楼层为 层,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该房屋规划设计用途为 住宅 公寓 别墅 办公 商业 工业 : 。
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
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 ,共有权证证号为: ,填发单位为: 。
房屋共有权人对出售该房屋的意见见附件二。
土地使用状况
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 出让 划拨 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填发单位为: 。
该房屋性质为下列选项中第 种情形。
1、商品房;
2、已购公有住房;
3、向社会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
4、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
5、其他房屋。
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 。
1、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2、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 ,抵押登记日期为: 年 月 日,他项权利证证号为: 。
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的,出卖人应于 年 月 日前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 。
1、出卖人未将该房屋出租。
2、出卖人已将该房屋出租, 买受人为该房屋承租人 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
关于房屋权属情况的说明及房屋抵押和租赁情况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三。
第三条出卖人与买受人自行成交达成交易。
第四条成交价格、付款方式及资金划转方式
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元, 元整。
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等的有关价格另有约定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一。
买受人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具体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约定见附件四。
1、自行交割,买卖双方签订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见附件五。
2、通过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买卖双方签订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见附件五。
买受人 是 否 向出卖人支付定金,定金金额为人民币,
定金支付方式为 直接支付给出卖人 存入专用账户划转 。
买受人应将房价款人民币 元, 元整存入双方共同委托的 在 银行设立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账号为 。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出卖人持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出具的《转移登记办结单》到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按照《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的约定办理资金划转手续。
关于贷款的约定
买受人自行筹齐剩余房价款,以现金形式支付给出卖人;
本合同终止,买受人支付的定金和房价款应如数返还,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申办贷款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五条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出卖人应当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
出卖人应当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附件一所列的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买受人,买受人对出卖人出售的该房屋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屋。
出卖人应当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已纳入附件一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 物业管理费 供暖 水 电 燃气 有线电视 电信 : 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交付日以后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同意将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账面余额转移给买受人。
第六条房屋的交付
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
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第七条违约责任
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第六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和不作累加)。
逾期超过 日项中的日期相同)后,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 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逾期付款责任
买受人未按照附件四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和不作累加)
逾期超过 日项中的日期相同)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日内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并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
受人有权退房,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 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按照 利率付给利息,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税、费相关规定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应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的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买卖双方承担税费的具体约定见附件六。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其应当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房价款 %的违约金。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原因须缴纳新的税费的,由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政策中未明确缴纳方的,由 出卖人 买受人 缴纳。
第十条权属转移登记
当事人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买受人未能在 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 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 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自买受人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并于买受人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 日内向买受人支付。
出卖人应当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 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完成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因出卖人自身原因未如期将与本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应当向买受人支付 元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未迁出的,自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出卖人应当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 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 所有权转移 转移占有 之日起转移给买受人。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及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卖人 份;买受人 份; 份;双方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提交主合同一份,附件二、附件三有实际约定内容的,需一并提交。
出卖人: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存量房买卖协议已取得合同协议编号篇二
买受方:
居间方: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房款为¥,现乙方已支付甲方房款¥,剩余房款¥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应于甲方办理房屋过户之日起5日内支付给甲方。
2、逾期付款责任:
(1)乙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和不作累加)。
(3)逾期超过15日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房款的35%。
(5)甲方有权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相当于赔偿金部分的价款,余款返还乙方,已付款不足赔偿金部分的,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甲方支付。
3、本协议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是甲、乙双方签订的编号为:的《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的补充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协议与之前双方所签协议有所冲突,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出售方签章:
买受方签章:
居间方:
年月日
存量房买卖协议已取得合同协议编号篇三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将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购买的朝晖国际公寓501号和503号房屋退还给甲方。
二、乙方和其爱人有义务配合甲方同房地产管理局、_________银行桂林分行及其他部门办理房屋退房的相关手续。
三、因办理退房手续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在乙方办理好退房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的首付款29.66万元退还给乙方,将购房贷款60.90万元退还给中国银行桂林分行,归还银行利息的部分由乙方负责偿还。
五、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违约方需支付违约金伍万元。
六、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
存量房买卖协议已取得合同协议编号篇四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
第一条出卖存量房的具体状况如下
(二)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含【___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三)随存量房同时转让的设备(非存量房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详见附件一)。
(四)甲方转让存量房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租赁、相邻等其他关系)(详见附件四)。
甲方已如实陈述存量房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已对甲方上述转让的存量房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存量房。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存量房转让价款为人民币计(大写):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
乙方交付存量房价款后,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腾空该存量房,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
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对存量房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
查验后签订存量房屋交接书,并将存量房钥匙交给乙方即为存量房交付。
第四条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存量房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一的各项存量房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其价值__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五条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签订之后________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存量房转移登记手续。
第六条上述存量房毁损、灭失风险责任自该存量房交付之日起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税、费,由[甲方][乙方]交纳国家税、费_________元。
存量房转让价款,应与创巴市“基准房价”接近,否则,应由房产管理部门给予确认,以确认的价款作为征收税费的依据。
在上述存量房产权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水、电、气、电讯等其他费用,在本合同附件三中约定。
(二)、逾期超过_________日后、乙方未支付转让存量房价款给甲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如果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经甲万同意,合同继续履行。
(二)、逾期超过_______日的,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自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
如果甲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经乙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可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同意委托房产管理部门存量房资金托管中心分中心对存量房转让价款实行托管。
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委托经纪机构办理的其他事项、权限,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房地产经纪合同》中进行约定。
(一)、[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房产管理部门一份。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电话: 电话:
存量房买卖协议已取得合同协议编号篇五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下列房屋买卖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座落于南京市区路,建筑面积100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土地使用年限自__年10月1日至2070年10月1日×划拨取得。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屋转让价款为人民币800000元,捌拾万元,其中含定金__0元,贰万元,尾款无元,无元。
1、__年9月1日前将自有资金人民币240000元,贰拾肆万元解交托管账户。
2、甲方同意乙方向工商银行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总额为人民币560000元,伍拾陆万元,用于支付房屋转让价款的余款。乙方同意于__年9月15日前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委托银行将贷款资金全部划入南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托管资金专用账户。若乙方不能按计划贷足或者银行不同意贷款申请的,则转让价款的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在银行贷款批准或者不批准之日起3日内以现金解交托管账户。
3、甲方同意乙方自留尾款无元,不存入托管账户,在房屋交付时,甲、乙双方自行交割。甲、乙双方同意以以下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支付房价款,并自行承担房屋转让价款安全的全部责任:经纪机构及其人员均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代收代付房屋转让价款。乙方未按规定支付房价款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无法以现金方式补足贷款资金不足部分的,甲乙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并撤销该房屋买卖的转移登记申请,同时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违约金肆仟元。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到期房价款的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超过十天,且所欠应付到期房价款超过伍仟元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在解除合同后三天内将已收房价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占总房价款百分之五的赔偿金。
第五条甲、乙双方定于__年9月20日时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双方定于__年9月30日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甲方应在房屋产权过户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价款的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属设施或装饰装修不符合约定的,按不符部分的×约定价值√评估价值×市场价格承担赔偿责任。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十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合同后三天内将已收房价款和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五支付赔偿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经纪机构应在甲乙双方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前,按《南京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甲乙双方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的网上操作服务。甲乙双方应在经纪机构的网上操作服务后3日内持申请书及其它登记资料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甲乙双方应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通过南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网上操作服务打印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并在3日内持申请书及其它登记资料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第八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九条该房屋自权利转移之日起三个月内被依法拆迁的,双方按下列约定处理:房屋拆迁补偿款高于本合同约定房价款的,甲、乙双方之间不因房屋拆迁产生新的权利义务房屋拆迁款低于本合同约定房价款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占差额%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甲方结清已发生的费用,甲方已经预缴的费用,其权益由乙方享有,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第十一条甲方、乙方、经纪机构均自愿遵守《南京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一方因违反《南京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给他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自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伍份。其中甲方留执贰份,乙方留执贰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存量房买卖协议已取得合同协议编号篇六
【身份证】【护照】: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
共有权人: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出卖人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为【楼房】【平房】,坐落为:______【区(县)】____【小区(街道)】________【幢】【座】【号(楼)】_________单___________元_________号(室)。该房屋所在楼栋建筑总层数为:_层,其中地上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_层。该房屋所在楼层为_________层,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
(二)该房屋规划设计用途为【住宅】【公寓】【别墅】【办公】【商业】【工业】:____________。
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
(一)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共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填发单位为: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共有权人对出售该房屋的意见见附件二。
(二)土地使用状况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填发单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
1、商品房;
3、向社会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
5、其他房屋。
(四)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_____。
1、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2、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_,抵押登记______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他项权利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
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的,出卖人应于前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五)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_____。
1、出卖人未将该房屋出租。
2、出卖人已将该房屋出租,【买受人为该房屋承租人】【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关于房屋权属情况的说明及房屋抵押和租赁情况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三。
第三条出卖人与买受人自行成交达成交易。(未通过任何房地产经纪机构撮合成交、未支付中介服务费用)
第四条成交价格、付款方式及资金划转方式
(一)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
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等的有关价格另有约定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一。
(二)买受人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方式付款,具体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约定见附件四。
1、自行交割,买卖双方签订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见附件五。
2、通过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买卖双方签订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见附件五。
(1)买受人【是】【否】向出卖人支付定金,定金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大写,不高于成交价格的20_______%),定金支付方式为________【直接支付给出卖人】【存入专用账户划转】。
(2)买受人应将房价款存入双方共同委托的_____(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在_____银行设立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以下简称"专用账户",定金约定直接支付给出卖人的除外),账号为_____。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出卖人持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出具的《转移登记办结单》到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按照《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的约定办理资金划转手续。
(三)关于贷款的约定
(1)买受人自行筹齐剩余房价款,以现金形式支付给出卖人;
(3)本合同终止,买受人支付的定金和房价款应如数返还,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申办贷款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五条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出卖人应当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
出卖人应当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附件一所列的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买受人,买受人对出卖人出售的该房屋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屋。
出卖人应当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______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已纳入附件一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在房屋交付______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交付______日以后(含当______日)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同意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账面余额转移至买受人名下。
第六条房屋的交付
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4、_________;
5、__________;
6、_________。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逾期交房责任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第六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2)逾期超过____________日(该______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______日期相同)后,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______日起_______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______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_________。
(二)逾期付款责任
买受人未按照附件四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2)逾期超过__________日(该______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______日期相同)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______日起__________日内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________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并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
2、_________。
第八条出卖人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受人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买受人有权退房,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______日起__________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按照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税、费相关规定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应按照国家及**市的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买卖双方承担税费的具体约定见附件六。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其应当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房价款_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原因须缴纳新的税费的,由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政策中未明确缴纳方的,由【出卖人】【买受人】缴纳。
第十条权属转移登记
(一)当事人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______日起______________日内,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______日起__________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__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自买受人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期限届满之次______日起至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______日止,出卖人按______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并于买受人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______日起_____________日内向买受人支付。
2、_________。
(三)出卖人应当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______日起_____________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完成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因出卖人自身原因未如期将与本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应当向买受人支付___元的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______日未迁出的,自期限届满之次______日起,出卖人应当按______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
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______日起____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所有权转移】【转移占有】之______日起转移给买受人。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______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二、附件三有实际约定内容的,需一并提交。
存量房买卖协议已取得合同协议编号篇七
买受人:____________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存量房屋买卖。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买卖双方应当清楚知晓本市存量房房源核验、限购等政策法规要求。
3.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
买卖双方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并在签订本合同前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交易风险。
4.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本合同文本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针对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详的内容,在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内容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5.买卖双方选择抵押贷款作为付款方式的,买受人应当提交全面、真实、准确的申请材料。
如买卖双方对约定的买卖价格作出调整的,买受人应当及时书面告知贷款机构,否则,由此造成贷款机构不予批贷、批贷金额减少等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通过调解、诉讼、仲裁等方式解决。
7.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术语解释
1.存量房屋买卖:是指通过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的房屋再次买卖。
2.共有:不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
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不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3.抵押权: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4.预告登记: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5.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6.存量房自有交易资金:自有交易资金是指存量房交易当事人网上签订的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买受人应当支付给出卖人除贷款外的全部资金。
7.存量房自有交易资金监管:存量房屋交易过程中,自有交易资金通过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自有交易资金监管账户划转,保障存量房交易资金的安全。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出卖人所售房屋为【楼房】【平房】,坐落为: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区】________【幢】【座】【号】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号。
该房屋所在楼栋建筑总层数为:_______层,其中地上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_层。
该房屋所在楼层为_________层,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
该房屋登记用途为【住宅】【公寓】【别墅】【办公】【商业】【工业】:__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房源核验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约定见附件一。
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及使用情况
该房屋【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证号:_______________,共有权证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发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共有人对出售该房屋的意见见附件二。
土地使用状况
该房屋占用的建设用地【不动产权证书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号】:__________________,填发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权利性质为下列选项中第______种情形并符合其再上市政策规定。
1.商品房;
2.已购公有住房;
3.向社会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
4.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
5.限价商品住房;
6.自住型商品住房;
7.共有产权住房;
8.其他:。
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______。
1.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2.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登记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房屋他项权证书号】【不动产登记证明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无需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抵押权人同意买卖双方办理转移登记。
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未出租】【已出租】。
出卖人已将该房屋出租,【买受人为该商品房承租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除买卖双方另有约定外,出卖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不动产转移登记办理完毕之日止,不得就该房屋签订新的房屋租赁合同。
若出卖人违反上述约定,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2.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不存在】【存在】结构改造情况。
该房屋已经做过以下结构改造: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
关于房屋权属情况的说明及房屋抵押和租赁情况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三。
第三条成交方式
出卖人与买受人通过______种方式达成交易。
1.双方当事人自行成交;2.双方当事人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北京市存量房屋出售经纪服务合同编号:,机构名称:,机构备案号:;北京市存量房屋购买经纪服务合同编号:,机构名称:,机构备案号:。
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复印件见附件四。
3.。
第四条成交价格、付款方式及资金划转方式
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
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已向出卖人支付定金人民币元,该定金于【本合同签订】【交付首期房价款】时【抵作本房屋成交价款】。
买受人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付款,具体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约定见附件五。
1.一次性付款
总金额:人民币元。
买受人应当于年月日前向出卖人支付。
2.分期付款
买受人应当于年月日前分期向出卖人支付全部房价款。
首期:买受人应当【于年月日前】向出卖人支付房价款人民币元;
第二期:买受人应当【于年月日前】向出卖人支付房价款人民币元;
第期:买受人应当【于年月日前】向出卖人支付房价款人民币元。
3.贷款方式付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
买受人应当于年月日前支付首期房价款人民币元,占全部房价款的_____%。
余款人民币元向【_________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委托的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支付。
。
.买受人应当【于年月日前】向出卖人支付剩余房价款;
.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双方约定:;
.。
.买受人应当【于年月日前】向出卖人补足差额;
.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双方约定:;
.。
.买受人【于年月日前】向出卖人支付剩余房价款;
.。
买卖双方签订的《存量房自有交易资金划转协议》见附件六。
买受人应当将房价款人民币元存入买卖双方共同委托的行政管理部门)在银行设立的存量房自有交易资金监管账户,账号:。
第五条房屋权属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1.出卖人对该房屋享有合法权利;
2.该房屋未出售并保证不出售给除本合同买受人以外的其他人;
3.该房屋无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形;
4.出卖人承诺该房屋已符合出售条件;
7.出卖人承诺已将可能妨碍房屋购买或正常使用的情况如实告知买受人;
8.。
如该房屋权属及具体状况与上述承诺不符,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买受人无法实现本条约定的合同目的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
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计算给付利息。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已付房价款%】。
第六条房屋交付
出卖人应当在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买受人。
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手续:
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4.;
5.;
6.。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服务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网络】【_______】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交付日以后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出卖人同意将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账面余额转移给买受人。
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所有权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买受人。
第七条违约责任
逾期交房责任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和不作累加)。
逾期超过______日项中的日期相同)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_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出卖人自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买受人已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
逾期付款责任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和不作累加)。
逾期超过____日项中的日期相同)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日内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_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
出卖人不解除合同的,买受人自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
第八条税费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应当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的相关规定履行各自承担的纳税义务,缴纳各项税费。
买卖双方承担税费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七。
因一方当事人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支付相当于全部房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九条不动产登记
预告登记
1.出卖人和买受人【同意】【不同意】申请办理预告登记。
本合同原件;
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必要材料。
出卖人、买受人可委托受托人代为办理预告登记。
3.出卖人、买受人办理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后,债权未消灭且能够进行相应的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出卖人、买受人可申请将预告登记转为不动产转移登记。
债权消灭或自能够进行转移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本合同被认定无效、被撤销、被解除等导致债权消灭的;
买受人放弃预告登记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注销预告登记的情形。
转移登记
1.出卖人和买受人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日内,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
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因买受人原因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出卖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户籍迁出
该房屋现有户籍情况为:【无户籍登记】【有户籍登记】
有户籍登记的,户籍登记情况为:册人,双方同意【不迁出】【迁出】现有户籍。
出卖人迁出现有户籍的,承诺在【买受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_______日内】【年月日前】,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完成出卖人相关人的现有户籍迁出手续;未如期将上述户籍迁出的,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支付人民币元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第十二条送达
双方当事人保证在本合同中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均真实有效。
任何根据本合同发出的文件,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邮政快递】【邮寄挂号信】方式送达对方。
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其他当事人。
变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送达不能的,对方当事人按照约定的通讯地址进行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1.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3.。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特别约定
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
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及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卖人份,买受人份。
买卖双方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时,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本合同及全部附件。
出卖人: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或【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存量房买卖协议已取得合同协议编号篇八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存量房屋买卖。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买卖双方应当清楚知晓本市存量房房源核验、限购等政策法规要求。
3.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买卖双方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并在签订本合同前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交易风险。
4.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本合同文本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针对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详的内容,在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内容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5.买卖双方选择抵押贷款作为付款方式的,买受人应当提交全面、真实、准确的申请材料。如买卖双方对约定的买卖价格作出调整的,买受人应当及时书面告知贷款机构,否则,由此造成贷款机构不予批贷、批贷金额减少等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通过调解、诉讼、仲裁等方式解决。
7.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术语解释
1.存量房屋买卖:是指通过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的房屋再次买卖。
2.共有:不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对共有不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3.抵押权: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4.预告登记: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5.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6.存量房自有交易资金:自有交易资金是指存量房交易当事人网上签订的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买受人应当支付给出卖人除贷款外的全部资金。
7.存量房自有交易资金监管:存量房屋交易过程中,自有交易资金通过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自有交易资金监管账户划转,保障存量房交易资金的安全。
出卖人与买受人在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存量房屋买卖相关内容协商一致,签订本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出卖人所售房屋为【楼房】【平房】,坐落为: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区】________【幢】【座】【号】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号。该房屋所在楼栋建筑总层数为:_______层,其中地上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_层。该房屋所在楼层为_________层,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
该房屋登记用途为【住宅】【公寓】【别墅】【办公】【商业】【工业】:__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房源核验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约定见附件一。
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及使用情况
该房屋【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证号:_______________,共有权证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发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共有人对出售该房屋的意见见附件二。
土地使用状况
该房屋占用的建设用地【不动产权证书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号】:__________________,填发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权利性质为下列选项中第______种情形并符合其再上市政策规定。
1.商品房;
2.已购公有住房;
3.向社会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
4.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
5.限价商品住房;
6.自住型商品住房;
7.共有产权住房;
8.其他:。
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______。
1.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2.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登记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房屋他项权证书号】【不动产登记证明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无需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抵押权人同意买卖双方办理转移登记。
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未出租】【已出租】。
出卖人已将该房屋出租,【买受人为该商品房承租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不存在】【存在】结构改造情况。该房屋已经做过以下结构改造: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
关于房屋权属情况的说明及房屋抵押和租赁情况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三。
第三条成交方式
出卖人与买受人通过______种方式达成交易。
1.双方当事人自行成交;2.双方当事人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北京市存量房屋出售经纪服务合同编号:,机构名称:,机构备案号:;北京市存量房屋购买经纪服务合同编号:,机构名称:,机构备案号:。
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复印件见附件四。3.。
第四条成交价格、付款方式及资金划转方式
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
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已向出卖人支付定金人民币元,该定金于【本合同签订】【交付首期房价款】时【抵作本房屋成交价款】。
买受人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付款,具体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约定见附件五。
1.一次性付款
总金额:人民币元。买受人应当于年月日前向出卖人支付。
2.分期付款
买受人应当于年月日前分期向出卖人支付全部房价款。
首期:买受人应当【于年月日前】向出卖人支付房价款人民币元;
第二期:买受人应当【于年月日前】向出卖人支付房价款人民币元;
第期:买受人应当【于年月日前】向出卖人支付房价款人民币元。
3.贷款方式付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
买受人应当于年月日前支付首期房价款人民币元,占全部房价款的_____%。
余款人民币元向【_________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委托的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支付。
1.买受人应当【于年月日前】向出卖人支付剩余房价款;
2.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双方约定:;
1.买受人应当【于年月日前】向出卖人补足差额;
2.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双方约定:;
3.买受人【于年月日前】向出卖人支付剩余房价款;
买卖双方签订的《存量房自有交易资金划转协议》见附件六。
买受人应当将房价款人民币元存入买卖双方共同委托的行政管理部门)在银行设立的存量房自有交易资金监管账户,账号:。
第五条房屋权属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1.出卖人对该房屋享有合法权利;
2.该房屋未出售并保证不出售给除本合同买受人以外的其他人;
3.该房屋无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形;
4.出卖人承诺该房屋已符合出售条件;
7.出卖人承诺已将可能妨碍房屋购买或正常使用的情况如实告知买受人;
8.。
如该房屋权属及具体状况与上述承诺不符,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买受人无法实现本条约定的合同目的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已付房价款%】。
第六条房屋交付
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4.;
5.;
6.。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服务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网络】【_______】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交付日以后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同意将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账面余额转移给买受人。
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所有权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买受人。
第七条违约责任
逾期交房责任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和不作累加)。
逾期超过______日项中的日期相同)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_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出卖人自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买受人已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
逾期付款责任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和不作累加)。
逾期超过____日项中的日期相同)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日内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_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
出卖人不解除合同的,买受人自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
第八条税费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应当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的相关规定履行各自承担的纳税义务,缴纳各项税费。买卖双方承担税费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七。
因一方当事人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支付相当于全部房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九条不动产登记
预告登记
1.出卖人和买受人【同意】【不同意】申请办理预告登记。
本合同原件;
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必要材料。
出卖人、买受人可委托受托人代为办理预告登记。
3.出卖人、买受人办理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后,债权未消灭且能够进行相应的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出卖人、买受人可申请将预告登记转为不动产转移登记。债权消灭或自能够进行转移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本合同被认定无效、被撤销、被解除等导致债权消灭的;
买受人放弃预告登记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注销预告登记的情形。
转移登记
1.出卖人和买受人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日内,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因买受人原因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出卖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户籍迁出
该房屋现有户籍情况为:【无户籍登记】【有户籍登记】
有户籍登记的,户籍登记情况为:册人,双方同意【不迁出】【迁出】现有户籍。
出卖人迁出现有户籍的,承诺在【买受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_______日内】【年月日前】,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完成出卖人相关人的现有户籍迁出手续;未如期将上述户籍迁出的,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支付人民币元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第十二条送达
双方当事人保证在本合同中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均真实有效。任何根据本合同发出的文件,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邮政快递】【邮寄挂号信】方式送达对方。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其他当事人。变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送达不能的,对方当事人按照约定的通讯地址进行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1.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3.。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特别约定
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及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卖人份,买受人份。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卖双方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时,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本合同及全部附件。
出卖人: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或【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附件一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约定
双方共同确认,本附件所约定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随同房屋由出卖人转让给买受人。
房屋附属设施设备:
7.电视馈线:【无线】【有线】:_________________
10.其他:。
房屋配套物品
4.【有线电视交费凭证】【电话交费凭证】【交费凭证】;
5.。
房屋家具、电器、用品情况
装修装饰情况
该房屋所在楼栋【已完成节能改造】【未进行节能改造】。
其他
附件二房屋共有人对出售该房屋的意见
附件三房屋权属情况的说明及房屋抵押和租赁情况的约定
附件四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
附件五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体约定
附件六《存量房自有交易资金划转协议》
附件七买卖双方承担税费的具体约定
1.出卖人承担的税费为:【所得税】【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城建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综合地价款】。
2.买受人承担的税费为:【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
附件八补充协议及其他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