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值班工作制度汇编 应急管理值班制度(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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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值班工作制度汇编 应急管理值班制度篇一
第二条 市安监局实行工作日夜间和非工作日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由局县级领导干部和驾驶员按周轮流带班,其余在编在岗干部职工(以下称“工作人员”)按班轮流值班。
三日以上节假日、重大敏感时间、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处置期间,实行县级领导和工作人员双岗值班。
第三条 县级领导在办公室值班,工作人员在值班室值班,驾驶员在驾驶员休息室值班。
第四条 县级领导带班时间:周一至周日非上班时间,带班期间不离开中心城区,并确保距办公室行车时间不超过30分钟。
县级领导值班时间:正常作息时间(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其余时间(17时至次日8时30分)不离开中心城区并确保距办公室行车时间不超过30分钟。
工作人员值班时间:夜班17时30分至次日8时30分,白班8时30分至17时30分。
驾驶员值班时间:与县级领导值班时间一致。
第五条 《月值班安排表》由局应急办负责制定,经分管领导审签提前五个工作日印发,《月值班安排表》印发后,值班安排不再作调整。
因公出差(含值班期间因公离岗)、申请公休不能参加值班的,由其自行协商调补值班人员,县级领导干部应报请局主要领导同意后,报告市委综合信息科和市政府应急办;工作人员应报请带班、值班领导同意。
女同志值白班(上、下午各一人),男同志值夜班,煤安局各监管组人员不安排值班,连续三天及以上的假期不安排女同志值班。
第六条 带班、值班期间,县级领导干部负责督查值班工作情况,领导和协调处理紧急公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签发事故灾难、涉安涉访等重大紧急信息报送文件。工作人员负责记录、登记和处理来文来电来访,填写值班记录,报送值班情况,按时按规定报送重大紧急信息,关闭局机关办公区出入大门及公共区域应关停的水电末端,管理值班设施设备,填写交接班记录等。
第七条 值班人员严格按《遵义市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的时限、内容和程序报告重大紧急信息。上报市委、市政府和省安监局(省安委办)的重大紧急信息,必须先报请值班、带班领导和局主要负责人同意。
第八条 值班室配置电话、传真、电脑、打印机、电视、采暖等设施设备,床上用品除垫絮和枕芯外,按每人一套配发给应参加值班的人员,值班时自带自用,交班时自行带离管理。
第九条 带班、值班工作纪律:
一、全局职工统一配定的移动终端手机号码,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变更,并保持24小时开机状态;
二、值班前和值班期间禁止饮酒;
三、按时接班,按规定内容、程序交接班和报告值班情况,按指定地点、时间值班,按程序及时限处理重大紧急信息、处置突发事件。
第十条 值班工作中违反本制度规定,存在下列情况的,根据情节轻重,按《市安监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给予通报批评或党政纪处分。
一、值班人员脱岗的及因公离岗不报告的;
二、值班电话设置呼叫转移的;
三、不按规定时限、内容及程序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和报告值班情况的;
四、值班前及值班期间饮酒的。
第十一条 连续三日及以上节假日期间值班的,可安排补休。值夜班后属于正常工作日且值班期间接收处理重大紧急信息的,值班后可休息半天。依据有关规定、标准计发应急值班补助费。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2013年1月1日印发《遵义市安监局值班工作制度》同时作废。
应急值班工作制度汇编 应急管理值班制度篇二
为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县政府应急办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以下三种情形需进行应急值守
(一)上级有关部门确定的特殊敏感时期;
(二)重大雨情、汛情、火警以及重大突发事件期间;
(三)其他特殊情况。
二、应急值守的职责及任务
(一)落实带班制度。在应急值守期间,实行县政府应急办领导带班,应急办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县政府办总值班室、机要室安排专人协同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履行职责,不得迟到、早退、擅离岗位,未经带班领导同意,不得私自调班、代班。
(二)确保信息畅通。在值班期间必须保持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包括手机),确保随时有人接听,不得将值班电话呼叫转移到手机等其他通信工具上。值班人员要认真准确地做好值班记录、电话记录,做到时间、地点、人物、内容、处理经过以及通话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准确、清楚、完整。
(三)搞好值班交接。接班人员提前到岗的交接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并由交接双方签字确认,决不允许出现值班断档和工作失误。
(四)加强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应急值守情况的检查指导。对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脱岗的要记录在案,适时予以通报批评。
应急值班工作制度汇编 应急管理值班制度篇三
为切实加强委系统值班工作,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政令畅通,促进社会稳定,更好地为大同经济社会建设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大同市政府工作值班细则》等法规,结合本委系统实际,特制定委应急值班管理制度。
(一)实行领导带班制。领导带班分日常带班和节假日期间带班。日常带班,带班领导位于本地,通讯联络畅通;节假日期间带班,带班领导应在岗带班。
(二)实行在编人、在职人员值班制。值班岗位必须配备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得安排临时聘用人员、离退休人员值班。
(三)实行24小时值班制。本机关及委属单位、行管企业实行24小时值班工作,确保与市政府、相关部门和本系统联络通畅。
(一)承担日常24小时应急值守工作;
(二)维护并保持上下左右间的通信联络畅通;
(三)负责接收和处办各类预警和突发事件信息;
(四)全面掌握本单位重大情况,及时办理紧急事项,负责下达领导指示;
(五)承办《值班要情》、《值班信息》的编辑、报送。协调督促领导批示、指示的落实等工作;
(六)督导检查值班当日下级值班工作;
(七)收集整理资料,填写《值班日志》;
(八)保持值班室环境整洁。
(一)值班记录制度。值班工作实行全程“痕迹化”管理。委统一制作规范的《值班日志》本,值班员应将值班期间发生的事项和处置情况完整地记录在《值班日志》上。值班记录要字迹工整,要素齐全,详略得当。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处置,应严格按事件信息的时间顺序(精确到分钟)详细记录处置过程。
(二)来电接听制度。值班人员应认真接听值班期间的来电,文明应答,详细记录。值班员接电后,首先应根据接听的内容核对和研判结论,认真整理《电话记录》,然后按程序报告处理;基层单位及群众来电,有明确依据的可直接答复,敏感问题经请示领导后按指示要求答复,必要时可帮助联系处理;对于群众反映的求助类、投诉咨询类等问题,应引导至“12345”政府服务热线或视情帮助联系有关属地政府、部门妥善处理,并记录处理过程和结果。
(三)交接班制度。交接班要在值班室进行,接班人员须提前到岗,交班事项应在每班《值班日志》中明确,并由交接班双方签字确认。
(四)保密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使用电话、传真和计算机网络传递有关信息和批示文件,要区分明件和密件,密来密往,严禁明密混用。
(五)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值班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办公设备,加强维护管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保证信息传递畅通。
(一)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当事件发生在委直属单位时,委机关要在事发后2小时内上报至市人民政府。
(二)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较大以上和暂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事件发生后,委机关应在1小时内将有关信息上报到市人民政府,情况紧急时可先电话报告,随后15分钟内上报书面信息。
(三)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或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送,要在第一时间向市政府报告,情况紧急时可越级报告,越级报告的同时必须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
(四)省以上领导关于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指示、批示必须快速响应。对省领导的指示批示回应时限为12小时,对国务院领导作出的指示、批示或国务院督办事项,必须24小时内作出回应。
(五)对达到一般以上事件级别或遇到敏感事项的单位需向上直报的相关信息,在向委机关报告时,要与委机关认真搞好沟通协调,必须在向省以上报告的同时向市政府报告,防止信息“倒灌”。
(六)上报信息要核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造成后果(伤亡人数、损失程度、影响范围等)、基本过程、发展趋势(有无次生衍生灾害)、处置情况、需要上级机关协调的相关事项等。确保要素齐全、事实清楚、文字精练、格式规范。
(七)值班员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首先应快速核实情况、认真进行研判,必要时进行会商,然后按照突发事件性质和领导日常工作分工,提出拟办意见,在第一时间以电话、短信、书面报告等方式报告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有关领导作出批示后,突发事件信息按时限要求报告上级机关,同时向下传达领导指示,督促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八)值班员要密切跟踪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进展情况,多渠道搜集信息,作出新的研判结论,及时向领导反馈信息、提出建议。领导对突发事件信息作出批示后,值班人员要在第一时间传达落实,根据领导的指示精神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有效开展处置工作。相关单位须迅速处置并书面回复。
(九)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成后,值班室要认真总结分析信息报送工作得失,好的加以运用,不好的加以改正,对影响处置效率的作出处理。相关资料要整理归档保存。
应急值班工作制度汇编 应急管理值班制度篇四
为规范项目部应急值守的管理,强化应急值守责任,保障安全生产,在发生突发事故时能有效、有序的启动应急预案,将事故损失及伤害程度降到最低,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预案》、扬州市相关规定及“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的预案制定原则,结合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等。特制定项目部应急值守制度。
本制度包含了值守人员的范围及条件、值守人员的职责、值守人员的纪律。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应急值守人员、各单位应急值守人员、信息员。
1、项目部所有人员均参加项目部应急值守;
2、科室副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负项目部应急值守的直接领导责任。
1、项目部应急值守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对当天全项目部的突发的危及安全生产的事件负全面责任。每天上午9点为值班交接班时间,值班及交接班地点为应急值守室。各单位应急值守人员在各项目部进行,相关制度、方法依据本制度制订。
2、值守当值小组组长根据当天值班人员的实际情况安排应急值守人员及值班时间,保证当天24小时有应急值守人员值班,调度指挥中心负责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3、急值守人员必须熟悉信息收集、汇总、报送的内容和要求,认真。
应急值班工作制度汇编 应急管理值班制度篇五
1、值班实行每天轮流循环制,坚持24小时全天候值班,无节日。
2、值班每天设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
3、带班领导当日值班要保持通讯畅通,原则不得外出,若确有事外出,须协调好其他领导顶替带班。
4、值班人员实行正班负责制,副班协助正班工作,承担正班临时交办的工作事项,若正班因特殊情况临时离岗,由副班承担主责。
5、值班人员接打电话用语要文明,接待来访群众态度要和蔼。
6、值班人员要对当日带班领导负责,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做好值班日志记录,有事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并按照领导意见处理有关事宜,确保当日事当日处理完,若因特殊情况当日未能处理完,次日要同接班人员做好衔接。
7、值班人员要严格履行交接班签字手续(交接班时间为次日7:50―8:00),交接班人员要将当日值班情况和未尽事宜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确保值班工作的连续性,避免发生失误。
8、值班人员每天交接班后,要及时打扫值班室卫生,确保值班室干净整洁。
9、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得聚众玩扑克、看电视、打瞌睡、玩游戏、用公务电话聊天等,做与值班无关的事。
应急值班工作制度汇编 应急管理值班制度篇六
我校安全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为进一步提高保障我校全体师生和财产的安全及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建立健全我校的应急反应机制,规范我校的应急值班制度,提高值守处置效率和水平,根据上级部门制定的《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坪山办事处应急管理手册》,制定我校值班制度。
1、责任在岗,服从指挥。值班人员24小时坚持值班(晚上18点至凌晨6点为电话值班),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敏锐性。坚决服从校应急中心的工作安排,迅速到岗,完成任务。
2、严谨把关,分级报告。在初接信息时,必须弄清时间、地点、事由、经过、范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处理措施等基本要素,按中心负责人、值班领导、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的顺序逐级报告。协调、调度有关部门必须经主要领导指令,不得擅自主张。
3、迅速规范,细致落实。收、发各类值班信息,要迅速按程序报告、传达、落实、对任一来电、传真或其它形式的信息都不能错漏。
4、从严跟踪,反馈到位。对上级及街道应急指挥中心的决策信息,不但要迅速传达,更要从严跟踪落实,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反馈,保证决策完整落实。
备注:1、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24小时打开手机,保持联络畅通;
2、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离开深圳市区;
3、如有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应立即向校长报告;
4、值班当天,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安排当天值班工作。
5、此表需长期执行(国家法定节日及寒暑假值班另行安排,此表不执行)。
应急值班工作制度汇编 应急管理值班制度篇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有关规定,为了做好各类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地防范与处置工作,力争把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将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按照各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校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实验中学应急值班制度。
1、根据学校干部分布情况,学校常年安排中层以上干部、年级组负责人每人每周轮流一次参加学校行政值班;并由一名校级领导担任一周值班负责人。
2、值班干部负责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检查校园安全状况,督促保安、值守人员履行职责;加强对门卫等重点部位、对学生放学、上学高峰等重点时段地安全管理;及时处理偶发事件,重要问题向值班负责人、校长报告。
3、值班时间应根据季节变化,按照作息时间,在学生进校高峰前到校,直至放学学生全部离校在校园内值班,其它时间应保持电话通畅,可不定时检查、巡视校园。
4、行政值班地安排、落实等具体工作,由校办公室负责。
为了做好寒暑假、法定假期间的安全工作,防范和及时处置各类安全事故、事件,学校常年坚持安排、落实节假日的各项值班工作。
1、干部值班。与日常行政值班相同,节假日仍安排一名中层以上干部、年级组负责人值班,并由一名校级领导负责值班工作。工作职责等与日常行政值班相同。
2、办公室值班。鉴于学校办公室承担各类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和日常的上传下达工作,故在节假日期间办公室均安排一人坐班值守,专门负责接听电话、上传下达、信息传输报告工作。
3、保卫值班。安保科是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常设机构,为了加强法定假、寒暑假的安全工作,在节假日期间,安保科均安排一人值班。其主要工作职责为:不定时检查学校门卫,学生公寓、教学楼、实验楼、食堂等重要部位的安全工作;督促保安人员到岗尽职;处理偶发事件。
4、节假日保卫值班工作地安排、落实等具体事宜由校办公室负责。
为了加强校园夜间地安全管理,防范在这个特殊时段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学校特设立安排校园夜间值班巡逻。
1、校园夜间值班巡逻工作由物管保安担任,要求保安人员必须是思想品行好,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的五十岁以下男性。
2、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在校园内认真巡逻,检查各部位的安全情况,尤其是学生公寓楼等重点部位。
3、巡逻人员均为两人一班,具体巡逻时间见《夜巡人员职责》,巡查时发现不安全隐患应主动排除,发生事故、案件、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报警,并积极配合处置。
4、夜间值班巡逻工作由校安保科具体组织实施。
应急值班工作制度汇编 应急管理值班制度篇八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值班工作,完善值班制度,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根据上级安全保卫工作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当发生突发性安全事故(大地震、建筑物倒塌、特大火灾、突发停电、洪灾等),在应急处置期间,按本制度执行。
值班工作旨在保证学校上下联络畅通,下情及时上达,上情及时下传,及时掌握校内外动态,提高办事效率,为学校发展服务。
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通讯保持畅通,确保周末、节假日、晚间有专职人员值班;负责上下公务电话联系;处理急文要电和突发事件;办理重要内外活动报告、主要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受理领导交办事项。
1、严肃认真,迅速准确,实事求是,符合政策。
2、属应该办理的,要及时办理,较大的事项应及时向领导汇报。
3、各种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突发事件,按照预案做好各项应急处理工作。
1、做好记录。对来往的电话、接待的公务、校内情况和领导交办的事项等,要在《值班记录》上认真记录。记录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通顺,字迹清晰。对来电的重要情节,应逐句核实。
2、汇报请示。对上级机关的电话指示、通知应填写《电话记录》,并根据规定程序办理。遇有突发性事件,应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并按值班领导指示,抓紧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3、督促催办。对重大、紧急事项的办理情况,承办部门要及时汇报办理结果,值班人员也应督促催办,并将了解的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1、值班人员,采用专职和中层干部轮流值班相结合,休息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白天由学校安排人员轮流值班,并有领导带班。
2、值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熟悉学校日常工作,会熟练使用所配备的各种通讯工具和办公自动化设备。
3、承办值班工作事项,必须按照工作程序,做到有报告、有登记、有落实、有反馈,特别是对领导交办的事项,要认真及时地办理,不折不扣地完成,件件落到实处。
4、遵守值班制度,坚守值班岗位,做好交接班,不擅自离岗,如有急事离开值班岗位,应由其他值班人员替班,并报值班领导同意。
5、工作要勤勤恳恳,埋头苦干,任劳任怨,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遇到突发事件,要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精神。
6、对经办的事要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对受理的工作要迅速准确地完成,注重质量,讲究效率,不推委扯皮,不拖延,不积压,不遗漏,避免差错。
7、处理重大突发事件,要反映灵敏,做到快速、高效、及时、准确。
8、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则,不准向无关人员泄露值班工作中的机密事项。
1、为加强对值班工作的领导,当发生突发性安全事故时,学校要有一位领导分管值班工作,并做到值班工作“五落实”(值班人员、时间、地点、电话和制度落实)。
2、建立领导干部值班制度。在节假日,领导值班应排出名单和值班地点、联系电话、手机号码。遇有突发事件,各级领导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认真进行应急处理,值班领导要坚守值班岗位,落实防范措施,组织抢险救灾工作,保持上下联系,及时掌握全面情况。如发生通讯中断,与上级失去联络时,应采取应急措施,主动派人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
3、要从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值班干部,让他们参加必要的会议和阅读有关文件,尽可能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实际困难,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并使值班人员既相对稳定,又及时交流。
应急值班工作制度汇编 应急管理值班制度篇九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提高环境应急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局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带班,为带班期间值班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二级单位轮流滚动值班,为值班期间值班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第三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按照各单位上报值班人员名单,采取工作日(17:30至次日8:00)、法定节假日(白天8:00至17:30,晚上17:30至次日8:00)轮流滚动方式值班,值班地点设在局办公楼4078值班室,值班电话,传真电话:。
第四条局办公室负责应急值班的日常管理,统筹安排,对值班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根据上级要求和值班工作需要,为值班室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和生活设施。
第五条局机关股室、局属各单位领导应当根据有关要求和值班安排,负责督促本部门值班人员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及时妥善处理好值班期间的有关事项。
第六条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来电、来文等信息的接收、记录、传递和处理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各级环保部门和局属各单位呈报的紧急重大情况和各种突发事件信息的报告、处置、督办和反馈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值班员人员应当熟悉环保业务知识和应急值班的有关规定,养成恪尽职守、严谨细致、文明礼貌的良好作风,不断提高履行职责和处置问题的能力。
第八条值班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应当提前向当天值班领导请假并自行协商其他工作人员顶替值班,同时告知局办公室。值班期间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擅离岗位,不准让非本局工作人员替班,不准因个人事由占用值班通信设备,不准在值班期间喝酒,不准在值班室做与值班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
第九条值班记录应当使用专用的值班记录本,并做到记录准确、及时、简明、完整,书写清晰,页面整洁。记录一般包括以下要素:何时、何地、何事、何因、联系人姓名及职务、联系方式、领导批示和处理意见、记录时间及记录人、处理结果等。
第十条对于一般性质的政务值班事务,应报告带班领导,并根据其意见作出处理;对于环境应急事件及其他突发性事件,应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由带班领导负责,协调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值班人员按照环境应急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按要求进行信息报送。值班人员在非工作时间遇有上访对象时,要文明接待,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告知其来访的时间和地点,特殊情况可根据带班领导指示,通知相关单位(股室)派人接访。
第十一条值班人员要提前做好交接班工作,当班期间未处理完毕的工作要向接班人交待清楚,确保工作有序连续。
第十二条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重特大事件和紧急情况的处置及产生的相关信息要按公文保密工作的有关要求管理。
第十三条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办公设备和生活设施,保持值班室环境干净整洁,值班完毕后打扫值班室卫生。
第十四条局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值班工作进行检查,分析汇总情况,提出改进工作建议。对值班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值班人员予以通报表扬,对值班工作不扎实、履行职责不认真的值班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对因迟报、漏报、瞒报、谎报重要情况和信息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应急值班工作制度汇编 应急管理值班制度篇十
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提高保障我校全体师生和财产的安全及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建立健全我校的应急反应机制,规范我校的应急值班制度,提高值守处置效率和水平,根据《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坪山街道办事处应急管理手册》,特制定以下值班制度。
1、责任在岗,服从指挥。值班人员24小时坚持值班(晚上18点至凌晨7点为电话值班),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敏锐性。坚决服从校应急中心的工作安排,迅速到岗,完成任务。
2、值班人员要勤巡视、勤检查,清楚掌握校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向分管部门或有关领导报告处理。
3、值班期间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置;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分管学校领导报告,并详细做好记录。
4、严谨把关,分级报告。在初接信息时,必须弄清时间、地点、事由、经过、范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处理措施等基本要素,按中心负责人、值班领导、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的顺序逐级报告。
5、迅速规范,细致落实。收、发各类值班信息,要迅速按程序报告、传达、落实、对任一来电、传真或其它形式的信息都不能错漏。
6、协调、调度有关部门必须经领导指令,不得擅自主张。在法定节日和寒暑假期间,安排行政成员轮流值班,负责节假日期间校内外接待及工作协调事宜。
7、从严跟踪,反馈到位。对上级及街道应急指挥中心的决策信息,不但要迅速传达,更要从严跟踪落实,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反馈,保证决策完整落实。
8、如有违反规定、玩忽职守,从严处罚,造成重大事故或损失的将按《学校事故追究责任制》和相关法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