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国际承包工程合同(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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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承包工程合同篇一
第一部分
一般条款
定义
第一条
(一)在合同中,除合同内容另有要求外,下列词定义如下:
(1)“业主”,名称将在第二部分中具体标明,指雇用承包人的一方,或业主的法定继承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包括业主的受让人。
(2)“承包人”指标书被业主接受的投标人或投标公司,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继承人和经业主同意的受让人。
(3)“工程师”指第二部分中确定的工程师人选,或经书面通知承包人,由业主随时任命的代行工程师职责的工程师人选。
(4)“工程师代表”指任何常驻工程师、工程师助手,或由业主或工程师任命履行第二条规定的职责的人选。对工程师代表的授权应由工程师书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包括永久性工程和临时性工程。
(6)“合同”包括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标价的工程量表、单价或价格表、标书、接受证书和合同协议(如已完成)。
(7)“合同价格”指在接受证书中确定的数额,可按合同条款的规定增减。
(8)“建筑设备”包括施工和维修所需的全部设备,但不包括构造永久性工程的材料。
(9)“临时性工程”指施工和维修所需的各种临时工程。
(10)“永久性工程”指按合同将施工和维修的永久工程。
(11)“技术规范”指在标书或标书修正中确定的规范,也包括由工程师提供或书面同意增加的部分。
(12)“图纸”包括技术规范中包含的图纸,经工程师书面同意的对图纸的修正,以及由工程师提供或书面同意的其他图纸。
(13)“现场”指建筑工程师设计的永久性或临时性工程所需的土地及其他场地,以及业主提供的施工所需土地或场所、或其他合同中规定构成现场的部分。
(14)“同意”指书面同意,包括随后对口头同意的书面确认。
(二)合同内容需要时,单数表示的词也包括复数的含义,反过来也是这样。
(三)合同条款中的标题和边注不被视作合同的一部分,在解释合同不予考虑。
(四)“费用”一词包括现场内外发生的通常费用开支
工程师及工程师代表
第二条?工程师应负责履行发出指令、颁发证书等合同规定的义务。如果在业主对工程师的任命中要求工程师在履行其部分职责时需经业主特殊同意,应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规定。
工程师可随时书面授权其代表代行其职权,但应向承包人和业主提交书面授权文件。在授权期间,工程师代表的决定对承包人和业主来说等同于工程师本人的决定。
以下情况如此办理:
(1)工程师代表未否定的工程、材料,工程师仍有权否定,并决定拆除相应的建筑。
(2)若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的决定不满意,有权提请工程师亲自判定。
转让和分包
第三条?未经业主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全部或部分合同,或合同收益(除了向承包人的开户银行支付到期款项外)转让。
第四条?承包人不得分包整个工程。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未经工程师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即使工程师同意分包,承包人仍将承担合同义务。分包人及其代理人、工人的行为、失误、失职将象承包人及其代理人、工人的行为、失误、失职一样,由承包人承担责任。为某部分工程提供劳力将不被视作分包。
合同文件
第五条
(一)在第二部分将写明下列条件: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
合同适用哪国的法律,按哪国法律解释;
如果文件用同一种以上语言书就,文件按哪种语言解释,就在第二部分中将其定为以这种语言为准。
(二)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合同第一、二部分的条款比其他条款更具约束力。构成合同的几个文件可互相解释,在发生歧义和不一致时,将由工程师向承包人作出解释。
如果工程师对歧义进行解释时,导致承包人增加未预见的开支,经工程师证明,业主应支付相应的款额。
第六条
(二)承包人所在工程现场保留一份图纸副本,以便工程师及其代表,或工程师书面授权的人士随时审查。
(三)如果工程师不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图纸或命令,导致工程延误或中断,在此情况下承包人要书面通知工程师。通知中应详细描述所需图纸、命令,为什么需要,何时需要,以及否则可能造成的延误和停工。
第七条?在工程进行中,工程师有权随时向承包人提供正确施工所需的图纸和指示。承包人应执行且受其约束。
一般义务
第八条
(一)根据合同条款,承包人要认真进行工程建设维护工程。只要合同规定需要,为了建设和维护工程承包人应暂时或长期提供劳力、材料、建设机械等。
(二)承包人将对施工现场操作和建筑方法的恰当、稳定、安全负全部责任。除非在合同中另有规定,承包人对工程师决定的永久性和临时性工程的设计、规格不负责任。
第九条?如果修正需要承包人签订并执行的一个合同协议,协议由业主人准备并承担费用。
第十条?为了执行合同,承包人在标书中应承诺按要求提供一份承包人和业主共同同意的_____公司、银行或其它保障机构开出的保函。保函数额不超过验收证书中所要求的保函数额。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承包人将负担全部费用。
第十一条?业主应在招标文件中向投标者提供经过考察获得的有关工程的水文及地层资料。标书正是以这些资料为基础的,但承包人对自己的理解负责。
承包人被视作在提交标书前,已检查了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掌握了关于工程性质的信息,包括地层情况,水文、气候状况,完成工程所需材料,到达现场的交通和食宿问题等。总之,承包人被认为已掌握了可能影响投标的一切必要信息,包括风险,偶发事件。
第十二条?承包人被认为在其标书的工程量表和价目表中已规定好价格。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这一价格已被认为包含了其履行合同义务,正确执行合同的全部所需。如果执行合同过程中,承包人遇到一些他认为有经验的承包人也不能预见的情况或人为障碍(天气状况除外),他将向工程师代表提交书面通知。如果工程师确认其不可预见性,将要求业主支付承包人在这种情况下增加的费用。包括:
(1)为执行工程师相应指示的合理费用;
(2)在没有工程师特别指示时,采取工程师同意的恰当措施的合理费用。
第十三条?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建设工程,要得到工程师满意的肯定。无论合同中是否有规定,工程师有关工程的指示承包人必须执行。承包人只接受工程师的指示,或在第二条的情况下接受其代表的指示。
第十四条
(一)承包人中标后,应在第二部分条件中规定的时间内向工程师提交一份执行合同的顺序计划,待工程师肯定。承包人随时应工程师或其代表的要求,提供详细叙述他进行工程安排的书面报告。
(三)承包人向工程师或其代表提供这样的计划,并不免除他的任何合同责任。
第十五条?承包人在工程进行过程中或在工程师认为履行合同义务必要时,提供监督管理。承包人或其一位经工程师书面同意的全权代表应随时在现场,并负责监督管理。工程师可随时撤销对全权代表的确认,如果这样,承包商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撤销对其的授权,不再录用他,并提供替代人选。全权代表将代表承包人接受工程师的指示,或按第二条规定接受工程师代表的指示。
第十六条
(一)承包人在工程进行中,需在现场雇用如下人选:
(1)在自己的专业范围内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能胜任监管工作的副代理人,工人领班和带头人。
(2)为及时妥善地完成工程所需的熟练、半熟练和非熟练工人。
(二)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立即解雇其雇用来执行合同的人员,这些人员在工程师看来未履行职责或不称职。被解雇的人员未经工程师的书面同意,不得再被雇用。被解雇人员的职位应立即由工程师同意的称职人选接替。
第十七条?承包人负责根据工程师的书面指示正确地开始工程,保证工程位置、面积、水平面及各部分组合的质量,提供工程所需工具、设备和劳力。如果在工程进行中,在这些方面发生错误,承包人应负担改正的费用,直至令工程师或其代表满意,除非这些错误是由工程师或其代理提供的不准确的书面资料造成的,在这种情况下,改正费用由业主承担。工程师或其代表对开工和任何水平面路线的检查并不免除承包人保持其正确的义务,承包人应仔细保护保存开工中使用的水准基点、观测轨道、测标等。
第十八条?如果在工程进行中,工程师要求承包人钻孔或挖深坑,应书面提出要求。除非这一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表中,否则这一要求将被视作根据第五十一条提的附加要求。
第十九条?承包人在需要的时间和地点,或应工程师或及代表的要求,或应权威机构的要求,自己承担费用提供灯光,警卫等来保卫工程,保障公众的安全和便利。
第二十条
(一)从工程开始到按第四十八条规定的竣工证书中规定的日期,承包人负全部责任。如果工程师发出部分永久性工程的竣工证书。则承包人从证书中规定的日期起不再对这部分工程负责,这部分工程的责任转至业主。承包人要对尚未完成将在维护期内完成的工程负全部责任,除了“意外风险”以外任何原因造成的对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损害、损失,承包人要负责负担费用修理好,以确保永久性工程完工时状态良好,符合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师的指示。如果发生“意外风险”,则承包人按工程师的要求和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修复,费用由业主承担。承包人在完成未竣工工程或履行第49、50条合同义务时,操作对工程造成损害,也要负责任。
(二)“意外风险”包括战争、敌对(无论是否宣战)、侵略,反叛、_____、_____或军事政变内战,或在工程进行中,由承包商的雇员、分包人制造的_____、混乱,或业主使用、占用部分永久性工程,或由于工程师工程设计的原因,由核燃料燃烧或有毒爆炸物引起的辐射和污染,以及爆炸引起的各种后果,以音速、超音速飞行的飞行物的声波压力,和其他有经验的承包不能预见的事件,所有这些被称作“免除风险”。
第二十一条?不限制第二十条规定的责任义务,承包人要以业主和承包人的联合名义,对按合同条款在第二十条规定的时间内对除免除风险以外的任何损失投保,同时还要对维护期前产生的原因在维护期内造成的损失和承包人为履行第四十九、五十条义务而采取行动引起的损失投保,应_____:
(1)工程及应放入工程中的材料、设备,或加上第二部分相应条款规定的款额;
(2)承包商购买的替代建筑工具和其他物品。
_____人和_____条款均需经业主同意,业主不得无缘由地不同意。承包人应要求随时向工程师或代表出示_____单和已付的_____金收据。
第二十二条
(一)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对建设和维护工程中人员伤害、材料损失及财产损失对业主造成的损失和索赔进行补偿,及对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失、费用开支等进行补偿,以下补偿和损失除外:
(1)工程或部分工程永久使用或占用土地;
(2)业主在任何土地上建设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权利;
(3)为按合同规定建设和维护工程构成的不可避免的人员和财产损失;
(4)由业主其代理人、或非承包人雇用的分包人的行为或失职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承包人认为由业主的代理人造成的损失,且可公正的认为是业主的责任,由此引起的索赔、诉讼、损失、费用、开支等。
(二)业主应对按(一)款规定导致承包人遭受的索赔、诉讼、损失、费用和开支进行补偿。
第二十三条
(一)在开始建筑工程前,承包人在不限制其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义务的情况下,应对非第二十二条原因造成的,而由执行工程合同造成的财产(包括业主的)损失或人员(包括业主的雇员)伤害,其所要承担的责任投保。
(二)_____人和_____条款均需业主的同意,业主不得无缘由的不同意。_____金额不少于标书附件的规定。承包人应要求随时向工程师或其代表出示_____单和已付的_____费。
(三)应有这样一个条款,即发生承包人应得到补偿的损失时,而该_____受益人为业主,则_____人就这一损失造成的开支、费用对业主进行补偿。
第二十四条
(一)业主不对由承包人或再承包人雇用的工人受伤或发生事故造成的损害负赔偿责任,除非事故或伤害是由业主或其代理人的行为或过失引起的,承包人应补偿业主,补偿由此引起的索赔、诉讼、费用、开支等。
(二)承包人应对发生这样的事故为自己所负的责任投保。_____人应经业主同意,但业主不得无缘由地不同意。承包人应在雇用工人完成工程的过程中继续_____,应要求随时向工程师或其代表出示_____单和已付的_____费收据。如果再承包人已为其雇用的工人投保,但以业主为补偿对象,则承包人的投保义务被视作已履行。承包人需要求再承包人随时应要求向工程师或其代表出示_____单和已付的_____费收据。
第二十五条?如果承包人未履行第二十一、二十三、二十四条的_____义务,或其他合同要求的_____义务,业主将进行相应投保,支付_____金,随时从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或认作承包人的负债。
第二十六条
(一)承包人应注意所有国家、政府的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制度及与执行工程合同有关的地方或其他权利机构的规章细则,以及财产和权利将受到工程影响的公共团体和公司的规章,并交纳规定的费用。
(三)如果工程师确认承包人应付这样的费用,则业主应再支付给承包人。
第二十七条?任何在工程现场发现的化石、钱币、有价物、或文物、建筑物和其他具有地质、考古价值的物品均属业主的财产。承包人应采取恰当的措施,防止他的工人或其他人移走或损坏这些物品,并立即通知工程师代表,然后按代表的指示处理这些物品,费用由业主承担。
第二十八条?承包人应保证业主不受对工程施工中使用的建筑设备、机械材料方面受保护权利和专利权,设计、_____等侵权行为引起的索赔和诉讼的损害,并对其所受损害、支付的费用、开支进行补偿。除另有规定外,如果要为工程建设需取得石头、沙子、砂砾、泥土和其他材料,承包人负责支付吨位费、使用费租金和其他费用。
第二十九条?凡是工程建设所需要的操作,只要符合合同的要求,均可进行,但不应在不恰当的情况下妨碍公众的便利,不应妨碍公共或私人道路的通行、使用和占用,无论财产所有人是业主还是其他人,如果发生承包人负责的这类事件,承包人应保证业主不受由此引起的索赔、诉讼、损失、费用、开支的损害,并对其进行补偿。
第三十条
(一)承包人应采取各种必要的手段,防止与工程现场相通的公路、桥梁由于施工而遭受损害。承包人和再承包人应选择路线、_____,限制分散卸货,使因运输设备、材料到施工现场增加的运量被限制在合理范围内,从而避免对公路、桥梁不必要的损害。
(二)如果承包人需要运送货物经过部分公路、桥梁,包括建筑设备、机械,建成的部分工程,而这种运送极有可能损坏公路、桥梁,除非采取特殊保护和加固措施。承包人在运送货物前应通知工程师或其代表货物的重要及其他特殊事故,还要告知他打算采取的保护、加固方法。除非工程师在接到通知14天内指示不必要采取这样的方法,承包人将采取行动或按工程师的要求实施修改后的方案。除非承包人在工程量表中包含了保护加固公路、桥梁的任务,保护加固费用由业主向承包人支付。
第三十一条?对不包括在合同中的工程和业主签订的其他与合同工程有关的辅助合同项目,承包人按业主的要求,为其他业主雇用的承包人及其工人,业主雇用的工人和其他在工程现场可雇用的机构进行工作提供合理的机会。如果承包人应工程师或其代表的要求,为其他承包人业主或其他机构使用他负责维护的路段提供便利,或使用他施工现场的脚手架等其他设备,或提供类似的服务,则业主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师认为合理的费用。
第三十二条?在工程期间,承包人应保证工程现场没有不必要的障碍物,妥善储存、处置建筑设备和多余的材料,从现场清理走残余物、垃圾和其他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
第三十三条?工程完成后,承包人应把所有建筑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从现场清理走,使其整洁,令工程师满意。
第三十四条
(一)承包人自己安排雇用当地或其他来源的劳工,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负责劳工的交通、食宿和工资。
(二)只要按当地情况可行,承包人应向工程现场的人员、工人提供适当饮用水和其他用水,并令工程师代表满意。
(三)除非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承包人不得进口、出售、给予、易货或处置任何烈性酒和毒品,也不得允许再承包人、代理人或雇员进口、销售、赠予和易货及处置。
(四)承包人不得也不允许向他人给予、易货,处置任何武器、弹药。
(五)承包人在处理与雇用工人的关系中,应充分考虑公认的节假日及导致和其他习俗因素。
(六)一旦爆发了传染病,承包人将遵守并执行政府或地方医疗卫生机构为治疗疾病所制定的规章、命令及要求。
(七)承包人应随时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雇员中发生非法_____或混乱行为,并保证工程附近地区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和平。
(九)其他有关劳工和工资的条款如有必要可在第二部分的第三十四条作出规定。
第三十五条?承包人应工程师的要求,向工程师代表或其办公室,按要求的格式和时间提交一份详细报告,报告其在工程现场雇用的监督人员和不同等级工人的情况。如工程师代表要求,还应报告建设设备的情况。
材料和工艺
第三十六条
(一)各种工程材料和工艺均应符合合同的规定和工程师的指示,且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验。检验可在制造、装配地、施工现场或合同规定的任何地点。承包人要为检查、测量、检验工程及其质量,或材料的重量、数量提供所需的帮助、工具、机械、劳力和材料,如果工程师要求,承包人应将材料在应用于工程前提供样品供检验。
(二)如果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则提供样品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否则费用由业主支付。
(三)合同中明确要求的检验,其费用由承包人负担。对于那些货载检验和工程设计是否符合要求的检验,在合同中均有列举,承包人可将其费用计入投标价格。
(四)如果是工程师要求的检验,而
(1)合同中没有规定,或
(2)合同中未列举,或
(3)虽有规定,但工程师指示由_____的第三人在现场、制造、装配地以外的地点进行检验,当检验表明工艺、材料不符合合同条款或工程师指示时,检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否则,费用由业主负担。
第三十七条?工程师和他授权的任何人随时可以去工厂、工程准备地或工程所需材料、制成品、机械的来源地。承包人应为他们获得这种权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帮助。
第三十八条
(一)未经工程师或其代表的同意,任何工程不得被覆盖或遮掩,承包人要为工程师或其代表提供充分的机会,检验将被覆盖或遮掩的工程,并在永久性工程开始前检查地基。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工程师代表部分工程或地基待于检验。工程师代表不应拖延这样的检验,除非他认为检验没必要,并通知承包人。
(二)应工程师的指示承包人要随时打开已覆盖的工程部分,并负责再次施工至工程师满意。如果被覆盖和遮掩的工程部分符合合同的要求,且满足(一)的条件,则开盖和再施工费用由业主承担。否则,所有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第三十九条
(一)在工程施工中,工程师有权随时书面要求:
(1)按要求把工程师认为不合适的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内从现场清理走;
(2)用合适的材料替换;
(3)无论先前是否检验过或已支付中期付款,工程师认为不符合合同的材料要换掉,不合格的工艺要重新施工。
第四十条
(一)承包人应工程师的书面要求,在工程师认为必要的时间内,停止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如有必要在此期间要负责保证工程的完好,承包人按工程师指示这样做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业主承担。但以下情况除外:
(1)在合同中规定的停工;或
(2)由承包人的错误而引起的必要停工;或
(3)由工程现场天气引起的必要停工;或
(4)非由工程师或业主的错误引起,或不由第二十条“免除风险”引起的,为正确施工或保证工程安全的停工。
如果承包人不在工程师提出要求后的28天内书面通知工程师其要求,则无权获得额外的费用。如果工程师认为承包人的要求是合理的,则由他来决定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额和停工时间。
开工时间和延误
第四十一条?在接到工程师的书面通知后(除非在工程师命令或认可,或承包人不能控制的情况下),承包人应在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期限内开始工程施工,且迅速不拖延。
第四十二条
(一)业主在工程师书面命令开工后,应授权承包人使用部分现场,使承包人能开工和按第十四条规定的进度计划施工。此后业主按施工计划的要求,在书面通知工程师后,应授权承包人使用施工所需的其他现场部分。如果业主不能按本条规定授权承包人使用现场,而导致承包人误工或增加费用,由工程师决定延长完工期,并确定应由业主承担的补偿承包人的合理费用开支。
(二)承包人将承担通向施工现场的特殊或临时道路通行费用。承包人将支付为进行工程而在现场外膳宿供应费用。
第四十三条?按合同要求,在整个工程完成前各部分工程要完工,整个工程应在合同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期限从标书附录中规定的开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可按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延期。
第四十四条?非由于承包人的错误行为,而由于增加工程量或工程延误或特别恶劣的天气原因,或其他可能发生的特殊情况,承包人有权要求工程延期。延长时间由工程师决定,并分别通知业主和承包人。除非承包人在额外工程开始后或特殊情况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代表提交详细情况,说明其有权获得延期,工程师不一定把增加工程量和特殊情况列入考虑。承包人提供的情况要准备接受调查是否属实。
第四十五条?除非合同中有相反的规定,未经工程师代表的书面允许,任何永久性工程不得在确认的休息时间一夜间或星期天进行,也不得在其他当地的假日进行。但为挽救生命或财产或维护工程安全需要采取不可避免的行动时,承包商应立即通知工程师代表,本条款的规定不适用于传统轮作或倒班进行的工作。
第四十六条?如果因承包人无权要求工程延期的原因,工程师认为工程进度太慢,不能确保按规定时间或在延长期限内完工,或完成某部分工程,将书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工程师将同意加速工程进度,以便能在规定时间或延长期限内完工或完成某部分工程。承包人无权要求他人为采取这样的措施多付款。如果因接到工程师这样的通知,承包人需得到其允许在休息日一夜间或星期日或当地的假日工作,工程师不得无故拒绝。
第四十七条
(二)如果在全部工程完工前,部分工程按第四十八条规定已经工程师确认完成,业主已开始使用,且合同中没有其他条款作相应规定,则应支付的违约罚款按已完成工程占全部工程价值的比例削减。
(三)如果愿在合同中规定有关全部或部分工程完工的奖励,可在第二部分的第四十七条规定。
第四十八条
(二)同样,按(一)规定的程序,在如下情况下,承包人可要求工程师发出竣工证书:
(1)在合同中规定了另外完工期限的部分永久性工程完成;
(2)工程的一部分已经完成,令工程师满意,且已被业主占用。
(三)如果部分永久性工程已完成且令人满意地通过了合同规定的最后检验,工程师应在全部工程完工前发出这部分工程的竣工证书。一旦证书发出,承包人即被视作已承诺在维修期完成未完成的工作。
(四)如果针对部分工程在全部工程完成前发出了竣工证书,如证书中未明示,并不视作在地面或地表重做工作已完成。
缺陷责任
第四十九条
(一)“缺陷责_____”一词指标书附录中定义的缺陷责_____,从工程师按第四十八条规定确认的完工日开始计算。如果工程师发出了多份竣工证书,则分别从其完工日开始计算,各部分工程的缺陷责_____作相应规定。
(二)为了按合同的条件在缺陷责_____结束后尽可能快地将工程转给业主且令工程师满意(合理损耗除外),承包人应尽快完成按48条的规定在完工日尚未完成的工作。在缺陷责_____内,或缺陷责_____结束后14天内,工程师或其代表如在检查中发现问题,书面通知承包人后,承包人应负责修理、修正、再建、调整、改正缺陷和其他错误。
(三)如果工程师认为需要修理等工作是因为承包人使用的材料、工艺不符合合同的要求,或因为承包人未履行合同中明确规定或不言而喻的他的义务,则修理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果工程师认为是其他原因造成的,则费用将得到评估,算作增加的工作量。
(四)如果承包人未做前款工程师要求的工作,业主有权雇用他人做此工作。如果工程师认为此工作本应由承包人自己支付费用完成,则产生的费用业主可向承包人索取,或从应付给承包人的钱款中扣除。
变更、增加和省略
第五十一条
(一)若工程师认为有必要,他可对工程的形式、质量、工程量作变更,他有权要求承包人完成下列工作:
(1)增加或减少合同工程的工程量;
(2)省略部分工作;
(3)改变部分工程的特性或质量;
(4)改变部分工程的地层、路线、位置和面积;
(5)为完成工程增加必须的工程量。
但这样的变更不会使合同失效,变更所需费用将在确定合同价格时予以考虑。
(二)没有工程师的书面命令,承包人不得作变动。如果增加或减少工程量不是由于本款规定的要求,而是因为与工程量的规定相比或多或少,则不要求书面命令。如果工程师因为某种原因认为可以口头命令,则承包人应按命令去做。不论在承包人开始执行命令前后,工程师提出的对口头命令的书面确认,都被视作本款意义上的书面命令。如果承包人在7天内书面向工程师确认其口头命令,工程师14天内未与驳回,则被认为是工程师所作书面命令。
第五十二条
(一)所有按工程师命令增加或省略的工程量均应按合同价格表中工程师认为适用的项目进行估算。如果工程师认为没有合适的项目可供选用,则应由工程师和承包人商谈达成一个适当的价格。如果双方意见有分歧,由工程师决定一个他认为适当的价格。
(二)如果工程师认为因工程量有所增加或减少,使合同中规定的某项工程的价格不再合理,则应由工程师和承包人商谈达成一个适当的价格。如果双方意见有分歧,则由工程师决定一个他认为适当的价格。
(1)承包人通知工程师他打算要求额外付款或改变价格,或
(2)工程师通知承包人他打算改变价格。
(三)如果在确认工程完工后,发现增加或减少的工作量超过验收证书中规定量的10%(除去临时费用和工作补助),是由于下列原因而非其他原因造成的;
(1)变动命令累计的结果,和
(2)对工程量表中估计工程量的修正,不包括临时费用,工作补助和按条款七十所作价格调整,
则合同价格应由承包人和工程师商量修正。如果双方意见不一致,由工程师在考虑使用材料,相关因素及承包人执行合同总费用等因素的基础上决定价格。
(四)如果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可书面命令增加的工程或替换工程采用加班形式完成。承包人将按合同中加班表的有关规定,以其标书中附录的价格表为基础得到支付。
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供必要的收据、凭证,在订材料之前,向工程师提交报价表,待其批准。
针对所有加班进行的工程,承包人应在其进行中每天向工程师代表提供详细清单,注明所有加班人员的姓名、职务和加班时间,一式两份,还应提供说明书,标明加班中使用的材料和设备的规格、数量(不包括前面提到的按加班表增加工程量所使用的设备),一式两份。清单和说明书经工程师代表确认后,将在其中一份上签字,退还承包人。
(五)每月承包人应向工程师代表提交一份详细、全面的报告,说明他认为自己应得的增加款额,和前一个月他应工程师要求增加的工程量。
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
第五十三条
(一)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建筑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在运到施工现场后,均视作完全用于工程施工。除非是把它们从现场一部分移到另一部分,否则在没有工程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移动。而工程师不得无故不同意。
(二)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即时从现场把所有建筑设备、临时工程及剩余的材料清理走。
(四)如果因工程需要,需进口某些建筑设备,业主应帮助承包人在需要时从政府部门得到必要的许可,以便按上款清理现场时再出口这些建筑设备。
(五)业主应帮助承包人在需要的时候为工程所需的建筑设备、材料和其他物品通关。
(六)其他影响建筑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的条件可在第二部分的第五十三条中作出规定。
第五十四条?执行第五十三条并非暗示工程师同意选择这样的材料或其他与工程相关的事项,也不妨碍工程师拒绝使用某种材料。
计量
第五十五条?工程量表中的工程量只是估计数字,不应认为是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所进行的实际工程量。
第五十六条?除非另有规定,工程师应计量并决定按合同进行的工程量的价值。如果工程师要对某部分工程进行计量,应通知承包人授权的代理人或代表。代理人或代表应立即参加或派一名有资格的代理人帮助工程师或其代表进行计量,并提供所有工程师或其代表要求的详细情况。如果承包人未参加或未派代理人参加,则工程师进行的计量或他同意的计量被视作对工程量的正确计量。如果计量永久性工程时需要记录和图纸,工程师代表应按月准备记录和图纸。如果承包人被书面要求,应在14天内参与检查这些记录和图纸,并决定是否同意工程师代表准备的记录和图纸,如果同意应签字。如果承包不参加检查,记录和图纸则被视作是正确的。检查完毕后,承包人应在14天内书面通知工程师代表哪一部分记录和图纸他认为不正确,由工程师作出决定,否则即使承包人不同意或不签字,记录和图纸也被视作是正确的。
第五十七条?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计量应采用净值,不管惯例和当地习惯怎样。
暂定金总额
第五十八条
(一)暂定金总额是指在合同工程量表中规定的,按工程师的指示使用全部、部分或不使用,以进行工程,提供货物、材料、服务或用于偶发事件款额。合同价格应包括工程师可同意使用的与暂定金总额有关的工程、供货或服务费用。
(二)对每一笔暂定金总额,工程师有权命令:
(1)进行工程,包括承包人提供货物、材料、服务。合同价格应包括按第五十二条确定的工程、货物、材料和服务的价值。
(2)由指定分包人进行工程,提供货物、材料或服务。将付给承包人的款项按第五十九条(四)确定和支付。
(3)承包人采购货物和材料,将对给承包人的款项按第五十九条(四)确定和支付。
(三)承包人应工程师的要求,应提供临时费用支出的所有有关报价、发票、凭证、帐目和收据。
指定分包人
第五十九条
(一)所有在合同暂定金总额项下进行工程或提供货物、材料、服务的专家、商人、手工工人和其他人,由业主或工程师同意,选择或指定,还有按合同规定由承包人分包完成工程,提供货物、材料、服务的人,均被视作由承包人雇用的分包人,在此合同中称为“指定分包人”。
(二)在承包人有合理原因拒绝时,可不因业主或工程师的要求,或出于某种义务雇用指定分包人。承包人也不雇用那些在下列条件下拒绝参加分包的人:
(1)针对分包合同中的工程、货物、材料、服务,指定分包人对承包人承担如承包人按合同对业主承包的义务和责任;并保证承包人不受因为履行义务、责任而引起的索赔、诉讼、损失、费用、开支的损害,并对承包人进行赔偿;
(2)指定分包人应保证承包人不受因指定分包人、其代理人、工人的疏忽或错误使用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完成合同的建筑设备、临时工程而引起的索赔的损害,并负责赔偿。
(三)如果暂定金总额项下的服务包括设计任何一部分永久性工程或确定与工程一体的设备机械的规格,这样的要求应在合同或指定分包合同中明确规定。指定分包合同应说明,负责提供此种服务的指定分包人应保证承包人不受因未履行义务而引起的索赔、诉讼、损失、费用、开支等的损害,并对承包人进行赔偿。
(四)由指定分包人负责进行的工程,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中,以下应包括在合同价格中:
(1)按分包合同和工程师的指示,承包人应支付的和已实际支付的款项;
(2)工程量表中由承包人提供劳务的款项,或由工程师按第五十八条(二)命令,承包人提供劳务的款项,按第五十二条确定的价格;
(3)对其他费用和收益,若承包人在工程量表中已规定了该项目对暂定金总额相应的比率,则以此比率乘以实际支付或应支付的款项;若没有这样的条款,承包人在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比率视作在工程量表中的如此规定。
(五)在按第六十条发出证书前,若其中包括指定分包人进行工程,提供货物、材料或服务应得到的支付,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供合理的证明,证明除先前证书已包括的保留物外,指定分包人的所有工作已得到支付。除非下列情况,承包人将被视作拖欠:
(1)书面通知工程师其有充足理由延迟或拒绝支付;和
(2)向工程师提供充足证据,其已书面通知指定分包人。
在此情况下,业主有权在工程师颁发证书后,向指定分包人直接支付承包人应付的款项,再从业主支付或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抵销。
如果工程师证明业主已直接向指定分包人作出支付,则其在颁发证书给承包人的同时应把业主已支付的款项扣除,但工程师应按合同规定,不延误颁发证书。
(六)如果指定分包人在进行工程,提供货物、材料、或服务中对承包人承担的义务超过维修期,则在维修期结束后,承包人应把由这种未结束义务带来的利益应业主的要求转给业主,费用由业主承担。
证书和支付
第六十条
(一)除非另有规定,将按第二部分第六十条的规定,每月支付一次。
(二)如果业主向承包人预付款,用于建筑设备、材料的费用,应在第二部分第六十条中作出支付和偿付的相应规定。
(三)如果为工程施工,需从国外进口材料、设备,或从国外输入劳务,或从国外输入劳务,或因某种特定情况,合同项下的一部分支付需按第七十二条规定使用某种外币,则此情况下的支付应在第二部分第六十条中作出规定。
第六十一条?只有第六十二条提及的缺陷责任证书,可视作对工程的接受。
第六十二条
(一)只有当工程师签发了缺陷责任证书并把它交给业主,说明工程已完工并接受保修,情况令他满意,合同才能视作执行完毕。工程师应在缺陷责_____结束后28天内颁发证书。如果工程的不同部分有不同的缺陷责_____,则以最近到期的为准。如果在缺陷责_____内,按第四十九条和五十条的规定,命令承包人进行的工作已完成并令工程师满意,则不
国际承包工程合同篇二
第一部分 一般条款
定 义
第一条 (一)在合同中,除合同内容另有要求外,下列词定义如下:
(1)“业主”,名称将在第二部分中具体标明,指雇用承包人的一方,或业主的法定继承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包括业主的受让人。
(2)“承包人”指标书被业主接受的投标人或投标公司,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继承人和经业主同意的受让人。
(3)“工程师”指第二部分中确定的工程师人选,或经书面通知承包人,由业主随时任命的代行工程师职责的工程师人选。
(4)“工程师代表”指任何常驻工程师、工程师助手,或由业主或工程师任命履行第二条规定的职责的人选。对工程师代表的授权应由工程师书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包括永久性工程和临时性工程。
(6)“合同”包括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标价的工程量表、单价或价格表、标书、接受证书和合同协议(如已完成)。
(7)“合同价格”指在接受证书中确定的数额,可按合同条款的规定增减。
(8)“建筑设备”包括施工和维修所需的全部设备,但不包括构造永久性工程的材料。
(9)“临时性工程”指施工和维修所需的各种临时工程。
(10)“永久性工程”指按合同将施工和维修的永久工程。
(11)“技术规范”指在标书或标书修正中确定的规范,也包括由工程师提供或书面同意增加的部分。
(12)“图纸”包括技术规范中包含的图纸,经工程师书面同意的对图纸的修正,以及由工程师提供或书面同意的其他图纸。
(13)“现场”指建筑工程师设计的永久性或临时性工程所需的土地及其他场地,以及业主提供的施工所需土地或场所、或其他合同中规定构成现场的部分。
(14)“同意”指书面同意,包括随后对口头同意的书面确认。
(二)合同内容需要时,单数表示的词也包括复数的含义,反过来也是这样。
(三)合同条款中的标题和边注不被视作合同的一部分,在解释合同时不予考虑。
(四)“费用”一词包括现场内外发生的通常费用开支。
工程师及工程师代表
第二条 工程师应负责履行发出指令、颁发证书等合同规定的义务。如果在业主对工程师的任命中要求工程师在履行其部分职责时需经业主特殊同意,应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规定。
工程师可随时书面授权其代表代行其职权,但应向承包人和业主提交书面授权文件。在授权期间,工程师代表的决定对承包人和业主来说等同于工程师本人的决定。
以下情况如此办理:
(1)工程师代表未否定的工程、材料,工程师仍有权否定,并决定折除相应的建筑。
(2)若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的决定不满意,有权提请工程师亲自判定。
转让和分包
第三条 未经业主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全部或部分合同,或合同收益(除了向承包人的开户银行支付到期款项外)转让。
第四条 承包人不得分包整个工程。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未经工程师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即使工程师同意分包,承包人仍将承担合同义务。分包人及其代理人、工人的行为、失误、失职将象承包人及其代理人、工人的行为、失误、失职一样,由承包人
承担责任。为某部分工程提供劳力将不被视作分包。
合同文件
第五条 (一)在第二部分将写明下列条件: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
合同适用哪国的法律,按哪国法律解释;
如果文件用一种以上语言书就,文件按哪种语言解释,就在第二部分中将其定为以这种语言为准。
(二)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合同第一、二部分的条款比其他条款更具约束力。构成合同的几个文件可互相解释,在发生歧义和不一致时,将由工程师向承包人作出解释。
如果工程师对歧义进行解释时,导致承包人增加未预见的开支,经工程师证明,业主应支付相应的款额,
第六条 (一)工程图纸将由工程师保管,但需免费向承包商提供两份副本。如果承包人需要更多副本,则自已承担费用。完成合同工程后,承包人将图纸全部归还工程师。
(二)承包人将在工程现场保留一份图纸副本,以便工程师及其代表,或工程师书面授权的人士随时审查。
(三)如果工程师不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图纸或命令,导致工程延误或中断,在此情况下承包人要书面通知工程师。通知中应详细描述所需图纸、命令,为什么需要,何时需要,以及否则可能造成的延误和停工。
(四)如果因工程师没有或不能在合理时间内提供上述图纸和命令,而导致承包人误工和/或增加开支,工程师将决定延长承包人的规定工期。且只要开支合理,承包人将得到补偿。
第七条 在工程进行中,工程师有权随时向承包人提供正确施工所需的图纸和指示。承包人应执行且受其约束。
一般义务
第八条 (一)根据合同条款,承包人要认真进行工程建设维护工程。只要合同规定需要,为了建设和维护工程承包人应暂时或长期提供劳力、材料、建设机械等。
(二)承包人将对施工现场操作和建筑方法的恰当、稳定、安全负全部责任。除非在合同中另有规定,承包人对工程师决定的永久性和临时性工程的设计、规格不负责任。
第九条 如果修正需要承包人签订并执行的一个合同协议,协议由业主人准备并承担费用。
第十条 为了执行合同,承包人在标书中应承诺按要求提供一份承包人和业主共同同意的保险公司、银行或其它保障机构开出的保函。保函数额不超过验收证书中所要求的保函数额。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承包人将负担全部费用。
第十一条 业主应在招标文件中向投标者提供经过考察获得的有关工程的水文及地层资料。标书正是以这些资料为基础的,但承包人对自己的理解负责。
承包人被视作在提交标书前,已检查了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掌握了关于工程性质的信息,包括地层情况,水文、气候状况,完成工程所需材料,到达现场的交通和食宿问题等。总之,承包人被认为已掌握了可能影响投标的一切必要信息,包括风险,偶发事件。
第十二条 承包人被认为在其标书的工程量表和价目表中已规定好价格。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这一价格已被认为包含了其履行合同义务,正确执行合同的全部所需。如果执行合同过程中,承包人遇到一些他认为有经验的承包人也不能预见的情况或人为障碍(天气状况除外),他将向
工程师代表提交书面通知。如果工程师确认其不可预见性,将要求业主支付承包人在这种情况下增加的费用。包括:
(1)为执行工程师相应指示的合理费用;
(2)在没有工程师特别指示时,采取工程师同意的恰当措施的合理费用。
第十三条 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建设工程,要得到工程师满意的肯定。无论合同中是否有规定,工程师有关工程的指示承包人必须执行。承包人只接受工程师的指示,或在第二条的情况下接受其代表的指示。
第十四条 (一)承包人中标后,应在第二部分条件中规定的时间内向工程师提交一份执行合同的顺序计划,待工程师肯定。承包人随时应工程师或其代表的要求,提供详细叙述他进行工程安排的书面报告。
(二)一旦工程师发现工程实际进度与上述计划不符,将要求承包人提供一份修改的计划,保证在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
(三)承包人向工程师或其代表提供这样的计划,并不免除他的任何合同责任。
第十五条 承包人在工程进行过程中或在工程师认为履行合同义务必要时,提供监督管理。承包人或其一位经工程师书面同意的全权代表应随时在现场,并负责监督管理。工程师可随时撤销对全权代表的确认,如果这样,承包商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撤销对其的授权,不再录用他,并
提供替代人选。全权代表将代表承包人接受工程师的指示,或按第二条规定接受工程师代表的指示。
第十六条 (一)承包人在工程进行中,需在现场雇用如下人选:
(1)在自己的专业范围内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能胜任监管工作的副代理人,工人领班和带头人。
(2)为及时妥善地完成工程所需的熟练、半熟练和非熟练工人。
(二)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立即解雇其雇用来执行合同的人员,这些人员在工程师看来未履行职责或不称职。被解雇的人员未经工程师的书面同意,不得再被雇用。被解雇人员的职位应立即由工程师同意的称职人选接替。
第十七条 承包人负责根据工程师的书面指示正确地开始工程,保证工程位置、面积、水平面及各部分组合的质量,提供工程所需工具、设备和劳力。如果在工程进行中,在这些方面发生错误,承包人应负担改正的费用,直到令工程师或其代表满意,除非这些错误是由工程师或其代理
提供的不准确的书面资料造成的,在这种情况下,改正费用由业主承担。工程师或其代表对开工和任何水平面路线的检查并不免除承包人保持其正确的义务,承包人应仔细保护保存开工中使用的水准基点、观测轨道、测标等。
第十八条 如果在工程进行中,工程师要求承包人钻孔或挖深坑,应书面提出要求。除非这一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表中,否则这一要求将被视作根据第五十一条提的附加要求。
第十九条 承包人在需要的时间和地点,或应工程师或及代表的要求,或应权威机构的要求,自己承担费用提供灯光,警卫等来保卫工程,保障公众的安全和便利。
第二十条 (一)从工程开始到按第四十八条规定的竣工证书中规定的日期,承包人负全部责任。如果工程师发出部分永久性工程的竣工证书,则承包人从证书中规定的日期起不再对这部分工程负责,这部分工程的责任转至业主。承包人要对尚未完成将在维护期内完成的工程负全部责
任,除了“意外风险”以外任何原因造成的对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损害、损失,承包人要负责负担费用修理好,以确保永久性工程完工时状态良好,符合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师的指示。如果发生“意外风险”,则承包人按工程师的要求和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修复,费用由业主承担。承包人在完成
未竣工工程或履行第49、50条合同义务时,操作对工程造成损害,也要负责任。
(二)“意外风险”包括战争、敌对(无论是否宣战)、侵略,反叛、革命、骚乱或军事政变内战,或在工程进行中,由承包商的雇员、分包人制造的动乱、混乱,或业主使用、占用部分永久性工程,或由于工程师工程设计的原因,由核燃料燃烧或有毒爆炸物引起的辐射和污染,以及
爆炸引起的各种后果,以音速、超音速飞行的飞行物的声波压力,和其他有经验的承包不能预见的事件,所有这些被称作“免除风险”。
第二十一条 不限制第二十条规定的责任义务,承包人要以业主和承包人的联合名义,对按合同条款在第二十条规定的时间内对除免除风险以外的任何损失投保,同时还要对维护期前产生的原因在维护期内造成的损失和承包人为履行第四十九、五十条义务而采取行动引起的损失投保,
应保险:
(1)工程及应放入工程中的材料、设备,或加上第二部分相应条款规定的款额;
(2)承包商购买的替代建筑工具和其他物品。
保险人和保险条款均需经业主同意,业主不得无缘由地不同意。承包人应要求随时向工程师或代表出示保险单和已付的保险金收据。
第二十二条 (一)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对建设和维护工程中人员伤害、材料损失及财产损失对业主造成的损失和索赔进行补偿,及对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失、费用开支等进行补偿,以下补偿和损失除外:
(1)工程或部分工程永久使用或占用土地;
(2)业主在任何土地上建设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权利;
(3)为按合同规定建设和维护工程造成的不可避免的人员和财产损失;
(4)由业主其代理人、或非承包人雇用的分包人的行为或失职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承包人认为由业主的代理人造成的损失,且可公正的认为是业主的责任,由此引起的索赔、诉讼、损失、费用、开支等。
(二)业主应对按(一)款规定导致承包人遭受的索赔、诉讼、损失、费用和开支进行补偿。
第二十三条 (一)在开始建筑工程前,承包人在不限制其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义务的情况下,应对非第二十二条原因造成的,而由执行工程合同造成的财产(包括业主的)损失或人员(包括业主的雇员)伤害,其所要承担的责任投保。
(二)保险人和保险条款均需业主的同意,业主不得无缘由的不同意。保险金额不少于标书附件的规定。承包人应要求随时向工程师或其代表出示保险单和已付的保险费。
(三)应有这样一个条款,即发生承包人应得到补偿的损失时,而该保险受益人为业主,则保险人就这一损失造成的开支、费用对业主进行补偿。
第二十四条 (一)业主不对由承包人或再承包人雇用的工人受伤或发生事故造成的损害负赔偿责任,除非事故或伤害是由业主或其代理人的行为或过失引起的。承包人应补偿业主,补偿由此引起的索赔、诉讼、费用、开支等。
(二)承包人应对发生这样的事故为自己所负的责任投保。保险人应经业主同意,但业主不得无缘由地不同意。承包人应在雇用工人完成工程的过程中继续保险,应要求随时向工程师或其代表出示保险单和已付的保险费收据。如果再承包人已为其雇用的工人投保,且以业主为补偿对象
,则承包人的投保义务被视作已履行。承包人需要求再承包人随时应要求向工程师或其代表出示保险单和已付的保险费收据。
第二十五条 如果承包人未履行第二十一、二十三、二十四条的保险义务,或其他合同要求的保险义务,业主将进行相应投保,支付保险金,随时从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或认作承包人的负债。
第二十六条 (一)承包人应注意所有国家、政府的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制度及与执行工程合同有关的地方或其他权利机构的规章细则,以及财产和权利将受到工程影响的公共团体和公司的规章,并交纳规定的费用。
(二)承包人将遵守以上法规、制度,如因违反上述法规而使业主受惩罚,将保证业主得到补偿。
(三)如果工程师确认承包人应付这样的费用,则业主应再支付给承包人。
第二十七条 任何在工程现场发现的化石、钱币、有价物、或文物、建筑物和其他具有地质、考古价值的物品均属业主的财产。承包人应采取恰当的措施,防止他的工人或其他人移走或损坏这些物品,并立即通知工程师代表,然后按代表的指示处理这些物品,费用由业主承担。
第二十八条 承包人应保证业主不受对工程施工中使用的建筑设备、机械材料方面受保护权利和专利权,设计、商标等侵权行为引起的索赔和诉讼的损害,并对其所受损害、支付的费用、开支进行补偿。除另有规定外,如果要为工程建设需取得石头、沙子、砂砾、泥土和其他材料,承
包人负责支付吨位费、使用费租金和其他费用。
第二十九条 凡是工程建设所需要的操作,只要符合合同的要求,均可进行,但不应在不恰当的情况下妨碍公众的便利,不应妨碍公共或私人道路的通行、使用和占用,无论财产所有人是业主还是其他人,如果发生承包人负责的这类事件,承包人应保证业主不受由此引起的索赔、诉讼
、损失、费用、开支的损害,并对其进行补偿。
第三十条
(一)承包人应采取各种必要的手段,防止与工程现场相通的公路、桥梁由于施工而遭受损害。承包人和再承包人应选择路线、车辆,限制分散卸货,使因运输设备、材料到施工现场增加的运量被限制在合理范围内,从而避免对公路、桥梁不必要的损害。
(二)如果承包人需要运送货物经过部分公路、桥梁,包括建筑设备、机械,建成的部分工程,而这种运送极有可能损坏公路、桥梁,除非采取特殊保护和加固措施。承包人在运送货物前应通知工程师或其代表货物的重量及其他特殊事项,还要告知他打算采取的保护、加固方法。除非
工程师在接到通知14天内指示不必要采取这样的方法,承包人将采取行动或按工程师的要求实施修改后的方案。除非承包人在工程量表中包含了保护加固公路、桥梁的任务,保护加固费用由业主向承包人支付。
(三)如果在工程进行中或以后的时间里,承包人因工程损坏公路、桥梁而被要求索赔,应立即告知工程师。业主将商洽解决办法并支付索赔款,并对承包人因此受到的索赔、诉讼、损害、费用、开支进行补偿。如果工程师认为造成索赔或部分索赔的原因在于承包人未履行其上述(一
)(二)的义务,则经工程师确认的由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补偿给业主。
(四)如果工程需要承包人使用水路运输,上述条款中的“公路”应包括船闸、码头、防波堤或其他有关的水路设施,“运输工具”应包括船只,上述条款同样有效。
第三十一条 对不包括在合同中的工程和业主签订的其他与合同工程有关的辅助合同项目,承包人按业主的要求,为其他业主雇用的承包人及其工人,业主雇用的工人和其他在工程现场可雇用的机构进行工作提供合理的机会。如果承包人应工程师或其代表的要求,为其他承包人业主或
其他机构使用他负责维护的路段提供便利,或使用他施工现场的脚手架等其他设备,或提供类似的服务,则业主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师认为合理的费用。
第三十二条 在工程期间,承包人应保证工程现场没有不必要的障碍物,妥善储存、处置建筑设备和多余的材料,从现场清理走残余物、垃圾和其他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
第三十三条 工程完成后,承包人应把所有建筑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从现场清理走,使其整洁,令工程师满意。
第三十四条 (一)承包人自己安排雇用当地或其他来源的劳工,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负责劳工的交通、食宿和工资。
(二)只要按当地情况可行,承包人应向工程现场的人员、工人提供适当饮用水和其他用水,并令工程师代表满意。
(三)除非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承包人不得进口、出售、给予、易货或处置任何烈性酒和毒品,也不得允许再承包人、代理人或雇员进口、销售、赠予和易货及处置。
(四)承包人不得也不允许向他人给予、易货,处置任何武器、弹药。
(五)承包人在处理与雇用工人的关系中,应充分考虑公认的节假日及导致和其他习俗因素。
(六)一旦爆发了传染病,承包人将遵守并执行政府或地方医疗卫生机构为治疗疾病所制定的规章、命令及要求。
(七)承包人应随时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雇员中发生非法骚乱或混乱行为,并保证工程附近地区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和平。
(八)承包人要对其再承包人遵守上述条款负责。
(九)其他有关劳工和工资的条款如有必要可在第二部分的第三十四条作出规定。
第三十五条 承包人应工程师的要求,向工程师代表或其办公室,按要求的格式和时间提交一份详细报告,报告其在工程现场雇用的监督人员和不同等级工人的情况。如工程师代表要求,还应报告建设设备的情况。
材料和工艺
第三十六条 (一)各种工程材料和工艺均应符合合同的规定和工程师的指示,且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验。检验可在制造、装配地、施工现场或合同规定的任何地点。承包人要为检查、测量、检验工程及其质量,或材料的重量、数量提供所需的帮助、工具、机械、劳力和材料,如果工
程师要求,承包人应将材料在应用于工程前提供样品供检验。
(二)如果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则提供样品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否则费用由业主支付。
(三)合同中明确要求的检验,其费用由承包人负担。对于那些货载检验和工程设计是否符合要求的检验,在合同中均有列举,承包人可将其费用计入投标价格。
(四)如果是工程师要求的检验,而
(1)合同中没有规定,或
(2)合同中未列举,或
(3)虽有规定,但工程师指示由独立的第三人在现场、制造、装配地以外的地点进行检验,当检验表明工艺、材料不符合合同条款或工程师指示时,检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否则,费用由业主负担。
第三十七条 工程师和他授权的任何人随时可以去工厂、工程准备地或工程所需材料、制成品、机械的来源地。承包人应为他们获得这种权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帮助。
第三十八条 (一)未经工程师或其代表的同意,任何工程不得被覆盖或遮掩,承包人要为工程师或其代表提供充分的机会,检验将被覆盖或遮掩的工程,并在永久性工程开始前检查地基。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工程师代表部分工程或地基待于检验。工程师代表不应拖延这样的检验,除非
他认为检验没必要,并通知承包人。
(二)应工程师的指示承包人要随时打开已覆盖的工程部分,并负责再次施工至工程师满意。如果被覆盖和遮掩的工程部分符合合同的要求,且满足(一)的条件,则开盖和再施工费用由业主承担。否则,所有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第三十九条 (一)在工程施工中,工程师有权随时书面要求:
(1)按要求把工程师认为不合适的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内从现场清理走;
(2)用合适的材料替换;
(3)无论先前是否检验过或已支付中期付款,工程师认为不符合合同的材料要换掉,不合格的工艺要重新施工。
(二)如果承包人未执行工程师的上述命令,业主有权雇用其他人完成以上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杂费业主可从承包人处取得,或由业主从该支付给承包商的钱款中扣除。
第四十条 (一)承包人应工程师的书面要求,在工程师认为必要的时间内,停止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如有必要在此期间要负责保证工程的完好,承包人按工程师指示这样做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业主承担。但以下情况除外:
(1)在合同中规定的停工;或
(2)由承包人的错误而引起的必要停工;或
(3)由工程现场天气引起的必要停工;或
(4)非由工程师或业主的错误引起,或不由第二十条“免除风险”引起的,为正确施工或保证工程安全的停工。
如果承包人不在工程师提出要求后的28天内书面通知工程师其要求,则无权获得额外的费用。如果工程师认为承包人的要求是合理的,则由他来决定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额和停工时间。
(二)如果按工程师的要求,工程或部分工程停工九十天后仍未得到工程师重新开工的命令,除了上述(一)中(1)(2)(3)(4)的情况外,承包人将向工程师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在收到通知后二十八天内决定重新开工。如果在此期间仍未得到开工的决定,承包人可书面通
知(但不一定这样做),视只影响部分工程的停工为对这部分工程的省略,视影响整个工程的停工为业主放弃合同。
开工时间和延误
第四十一条 在接到工程师的书面通知后(除非在工程师命令或认可,或承包人不能控制的情况下),承包人应在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期限内开始工程施工,且迅速不拖延。
第四十二条 (一)业主在工程师书面命令开工后,应授权承包人使用部分现场,使承包人能开工和按第十四条规定的进度计划施工。此后业主按施工计划的要求,在书面通知工程师后,应授权承包人使用施工所需的其他现场部分。如果业主不能按本条规定授权承包人使用现场,而导
致承包人误工或增加费用,由工程师决定延长完工期,并确定应由业主承担的补偿承包人的合理费用开支。
(二)承包人将承担通向施工现场的特殊或临时道路通行费用。承包人将支付为进行工程而在现场外膳宿供应费用。
第四十三条 按合同要求,在整个工程完成前各部分工程要完工,整个工程应在合同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期限从标书附录中规定的开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可按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延期。
第四十四条 非由于承包人的错误行为,而由于增加工程量或工程延误或特别恶劣的天气原因,或其他可能发生的特殊情况,承包人有权要求工程延期。延长时间由工程师决定,并分别通知业主和承包人。除非承包人在额外工程开始后或特殊情况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代表提交详细
情况,说明其有权获得延期,工程师不一定把增加工程量和特殊情况列入考虑。承包人提供的情况要准备接受调查是否属实。
第四十五条 除非合同中有相反的规定,未经工程师代表的书面允许,任何永久性工程不得在确认的休息时间一夜间或星期天进行,也不得在其他当地的假日进行。但为挽救生命或财产或维护工程安全需要采取不可避免的行动时,承包商应立即通知工程师代表,本条款的规定不适用于
传统轮作或倒班进行的工作。
第四十六条 如果因承包人无权要求工程延期的原因,工程师认为工程进度太慢,不能确保按规定时间或在延长期限内完工,或完成某部分工程,将书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工程师将同意加速工程进度,以便能在规定时间延长期限内完工或完成某部分工程。承包人
无权要求他人为采取这样的措施多付款。如果因接到工程师这样的通知,承包人需得到其允许在休息日一夜间或星期日或当地的假日工作,工程师不得无故拒绝。
第四十七条 (一)如果承包人未在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将向业主支付合同中规定的违约罚款,此罚款不作为第四十三条规定时间与实际确认完工时间之差的罚款。在不损害其他补救措施的同时,业主可从他手中任何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上述违约罚款。而这一
切均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的义务和合同规定的他的其他义务。
(二)如果在全部工程完工前,部分工程按第四十八条规定已经工程师确认完成,业主已开始使用,且合同中没有其他条款作相应规定,则应支付的违约罚款按已完成工程占全部工程价值的比例削减。
(三)如果愿在合同中规定有关全部或部分工程完工的奖励,可在第二部分的第四十七条规定。
第四十八条 (一)当全部工程完成且令人满意地通过了合同规定的最后检验,承包人将向工程师或其代表发出通知,并承诺在维修期内将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上述通知和承诺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且被视作承包人的要求,要求工程师提供工程竣工证书。工程师应在承包人发出通知
后的21天内向承包人发出工程竣工证书,上面注明他确认的按合同完工的日期,并交给业主一份证书副本;或给承包人书面指示,指出他认为在发出证书前承包人尚需完成的工作。工程师在书面指示后还应指出影响工程完工的工程缺陷。承包人在令工程师满意地完成工程并修正缺陷后的
21天内有权收到竣工证书。
(二)同样,按(一)规定的程序,在如下情况下,承包人可要求工程师发出竣工证书:
(1)在合同中规定了另外完工期限的部分永久性工程完成;
(2)工程的一部分已经完成,令工程师满意,且已被业主占用。
(三)如果部分永久性工程已完成且令人满意地通过了合同规定的最后检验,工程师应在全部工程完工前发出这部分工程的竣工证书。一旦证书发出,承包人即被视作已承诺在维修期完成未完成的工作。
(四)如果针对部分工程在全部工程完成前发出了竣工证书,如证书中未明示,并不视作地面或地表重做工作已完成。
缺陷责任
第四十九条 (一)“缺陷责任期”一词指标书附录中定义的缺陷责任期,从工程师按第四十八条规定确认的完工日开始计算。如果工程师发出了多份竣工证书,则分别从其完工日开始计算,各部分工程的缺陷责任期作相应规定。
(二)为了按合同的条件在缺陷责任期结束后尽可能快地将工程转给业主且令工程师满意(合理损耗除外),承包人应尽快完成按48条的规定在完工日尚未完成的工作。在缺陷责任期内,或缺陷责任期结束后14天内,工程师或其代表如在检查中发现问题,书面通知承包人后,承包
人应负责修理、修正、再建、调整、改正缺陷和其他错误。
(三)如果工程师认为需要修理等工作是因为承包人使用的材料、工艺不符合合同的要求,或因为承包人未履行合同中明确规定或不言而喻的他的义务,则修理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果工程师认为是其他原因造成的,则费用将得到评估,算作增加的工作量。
(四)如果承包人未做前款工程师要求的工作,业主有权雇用他人做此工作。如果工程师认为此工作本应由承包人自己支付费用完成,则产生的费用业主可向承包人索取,或从应付给承包人的钱款中扣除。
第五十条 应工程师的书面要求,承包人应在工程师的指导下,对施工过程中或缺陷责任期出现的缺陷、瑕疵和错误进行检查。除非上述缺陷按合同规定应由承包人负责,检查工作的费用由业主承担。如果确应由承包人负责,则检查费用由承包人负担,且他应按照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自负费用进行修理和改进。
变更、增加和省略
第五十一条 (一)若工程师认为有必要,他可对工程的形式、质量、工程量作变更,他有权要求承包人完成下列工作:
(1)增加或减少合同工程的工程量;
(2)省略部分工作;
(3)改变部分工程的特性或质量;
(4)改变部分工程的地层、路线、位置和面积;
(5)为完成工程增加必须的工程量。
但这样的变更不会使合同失效,变更所需费用将在确定合同价格时予以考虑。
(二)没有工程师的书面命令,承包人不得作变动。如果增加或减少工程量不是由于本款规定的要求,而是因为与工程量的规定相比或多或少,则不要求书面命令。如果工程师因为某种原因认为可以口头命令,则承包人应按命令去做。不论在承包人开始执行命令前后,工程师提出的对
口头命令的书面确认,都被视作本款意义上的书面命令。如果承包人在7天内书面向工程师确认其口头命令,工程师14天内未与驳回,则被认为是工程师所作书面命令。
第五十二条 (一)所有按工程师命令增加或省略的工程量均应按合同价格表中工程师认为适用的项目进行估算。如果工程师认为没有合适的项目可供选用,则应由工程师和承包人商谈达成一个适当的价格。如果双方意见有分歧,由工程师决定一个他认为适当的价格。
(二)如果工程师认为因工程量有所增加或减少,使合同中规定的某项工程的价格不再合理,则应由工程师和承包人商谈达成一个适当的价格。如果双方意见有分歧,则由工程师决定一个他认为适当的价格。
除非书面命令给出后,或在增加工程量的情况下在工作开始之前,尽快给出以下通知,不得按上述(一)增加或减少工程量,不得按(二)改变价格。
(1)承包人通知工程师他打算要求额外付款或改变价格,或
(2)工程师通知承包人他打算改变价格。
(三)如果在确认工程完工后,发现增加或减少的工作量超过验收证书中规定量的10%(除去临时费用和工作补助),是由于下列原因而非其他原因造成的:
(1)变动命令累计的结果,和
(2)对工程量表中估计工程量的修正,不包括临时费用,工作补助和按条款七十所作价格调整,
则合同价格应由承包人和工程师商量修正。如果双方意见不一致,由工程师在考虑使用材料,相关因素及承包人执行合同总费用等因素的基础上决定价格。
(四)如果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可书面命令增加的工程或替换工程采用加班形式完成。承包人将按合同中加班表的有关规定,以其标书中附录的价格表为基础得到支付。
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供必要的收据、凭证,在订材料之前,向工程师提交报价表,待其批准。
针对所有加班进行的工程,承包人应在其进行中每天向工程师代表提供详细清单,注明所有加班人员的姓名、职务和加班时间,一式两份,还应提供说明书,标明加班中使用的材料和设备的规格、数量(不包括前面提到的按加班表增加工程量所使用的设备),一式两份。清单和说明书
经工程师代表确认后,将在其中一份上签字,退还承包人。
每月末承包人应向工程师代表提交一份标价的说明书,说明使用的劳力、材料和设备。如未及时完整地提供清单,将得不到支付。如果工程师认为要求承包人按上述规定提交清单和说明书是不现实的,则工程师有权决定对加班工时及使用的材料、设备支付合理的款额。
(五)每月承包人应向工程师代表提交一份详细、全面的报告,说明他认为自己应得的增加款额,和前一个月他应工程师要求增加的工程量。
对未包括在清单内的工程量和费用不能要求中期或最终支付。如果承包人在事先书面告知工程师他将对增加的工作量要求付款,则即便他未遵守上述规定,工程师有权要求对这样的工程量和费用进行支付。
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
第五十三条 (一)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建筑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在运到施工现场后,均视作完全用于工程施工。除非是把它们从现场一部分移到另一部分,否则在没有工程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移动。而工程师不得无故不同意。
(二)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即时从现场把所有建筑设备、临时工程及剩余的材料清理走。
(三)除了在第二十条和第六十五条规定的情况下,业主对上述建筑材料、临时工程及材料的损失、损坏不负责任。
(四)如果因工程需要,需进口某些建筑设备,业主应帮助承包人在需要时从政府部门得到必要的许可,以便按上款清理现场时再出口这些建筑设备。
(五)业主应帮助承包人在需要的时候为工程所需的建筑设备、材料和其他物品通关。
(六)其他影响建筑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的条件可在第二部分的第五十三条中作出规定。
第五十四条 执行第五十三条并非暗示工程师同意选择这样的材料或其他与工程相关的事项,也不妨碍工程师拒绝使用某种材料。
计 量
第五十五条 工程量表中的工程量只是估计数字,不应认为是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所进行的实际工程量。
第五十六条 除非另有规定,工程师应计量并决定按合同进行的工程量的价值。如果工程师要对某部分工程进行计量,应通知承包人授权的代理人或代表。代理人或代表应立即参加或派一名有资格的代理人帮助工程师或其代表进行计量,并提供所有工程师或其代表要求的详细情况。如
果承包人未参加或未派代理人参加,则工程师进行的计量或他同意的计量被视作对工程量的正确计量。如果计量永久性工程时需要记录和图纸,工程师代表应按月准备记录和图纸。如果承包人被书面要求,应在14天内参与检查这些记录和图纸,并决定是否同意工程师代表准备的记录和图
纸,如果同意应签字。如果承包人不参加检查,记录和图纸则被视作是正确的。检查完毕后,承包人应在14天内书面通知工程师代表哪一部分记录和图纸他认为不正确,由工程师作出决定,否则即使承包人不同意或不签字,记录和图纸也被视作是正确的。
第五十七条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工程计量应采用净值,不管惯例和当地习惯怎样。
暂定金总额
第五十八条 (一)暂定金总额是指在合同工程量表中规定的,按工程师的指示使用全部、部分或不使用,以进行工程,提供货物、材料、服务或用于偶发事件款额。合同价格应包括工程师可同意使用的与暂定金总额有关的工程、供货或服务费用。
(二)对每一笔暂定金总额,工程师有权命令:
(1)进行工程,包括承包人提供货物、材料、服务。合同价格应包括按第五十二条确定的工程、货物、材料和服务的价值。
(2)由指定分包人进行工程,提供货物、材料或服务。将付给承包人的款项按第五十九条(四)确定和支付。
(3)承包人采购货物和材料,将对给承包人的款项按第五十九条(四)确定和支付。
(三)承包人应工程师的要求,应提供临时费用支出的所有有关报价、发票、凭证、帐目和收据。
指定分包人
第五十九条 (一)所有在合同暂定金总额项下进行工程或提供货物、材料、服务的专家、商人、手工工人和其他人,由业主或工程师同意,选择或指定,还有按合同规定由承包人分包完成工程,提供货物、材料、服务的人,均被视作由承包人雇用的分包人,在此合同中称为“指定分
包人”。
(二)在承包人有合理原因拒绝时,可不因业主或工程师的要求,或出于某种义务雇用指定分包人。承包人也不雇用那些在下列条件下拒绝参加分包的人:
(1)针对分包合同中的工程、货物、材料、服务,指定分包人对承包人承担如承包人按合同对业主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并保证承包人不受因为履行义务、责任而引起的索赔、诉讼、损失、费用、开支的损害,并对承包人进行赔偿;
(2)指定分包人应保证承包人不受因指定分包人、其代理人、工人的疏忽或错误使用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完成合同的建筑设备、临时工程而引起的索赔的损害,并负责赔偿。
(三)如果暂定金总额项下的服务包括设计任何一部分永久性工程或确定与工程一体的设备机械的规格,这样的要求应在合同或指定分包合同中明确规定。指定分包合同应说明,负责提供此种服务的指定分包人应保证承包人不受因未履行义务而引起的索赔、诉讼、损失、费用、开支等
的损害,并对承包人进行赔偿。
(四)由指定分包人负责进行的工程,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中,以下应包括在合同价格中:
(1)按分包合同和工程师的指示,承包人应支付的和已实际支付的款项;
(2)工程量表中由承包人提供劳务的款项,或由工程师按第五十八条(二)命令,承包人提供劳务的款项,按第五十二条确定的价格;
(3)对其他费用和收益,若承包人在工程量表中已规定了该项目对暂定金总额相应的比率,则以此比率乘以实际支付或应支付的款项;若没有这样的条款,承包人在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比率视作在工程量表中的如此规定。
(五)在按第六十条发出证书前,若其中包括指定分包人进行工程,提供货物、材料或服务应得到的支付,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供合理的证明,证明除先前证书已包括的保留物外,指定分包人的所有工作已得到支付。除非下列情况,承包人将被视作拖欠:
(1)书面通知工程师其有充足理由延迟或拒绝支付;和
(2)向工程师提供充足证据,其已书面通知指定分包人。
在此情况下,业主有权在工程师颁发证书后,向指定分包人直接支付承包人应付的款项,再从业主支付或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抵销。
如果工程师证明业主已直接向指定分包人作出支付,则其在颁发证书给承包人的同时应把业主已支付的款项扣除,但工程师应按合同规定,不延误颁发证书。
(六)如果指定分包人在进行工程,提供货物、材料、或服务中对承包人承担的义务超过维修期,则在维修期结束后,承包人应把由这种未结束义务带来的利益应业主的要求转给业主,费用由业主承担。
证书和支付
第六十条 (一)除非另有规定,将按第二部分第六十条的规定,每月支付一次。
(二)如果业主向承包人预付款,用于建筑设备、材料的费用,应在第二部分第六十条中作出支付和偿付的相应规定。
(三)如果为工程施工,需从国外进口材料、设备,或从国外输入劳务,或因某种特定情况,合同项下的一部分支付需按第七十二条规定使用某种外币,则此情况下的支付应在第二部分第六十条中作出规定。
第六十一条 只有第六十二条提及的缺陷责任证书,可视作对工程的接受。
第六十二条 (一)只有当工程师签发了缺陷责任证书并把它交给业主,说明工程已完工并接受保修,情况令他满意,合同才能视作执行完毕。工程师应在缺陷责任期结束后28天内颁发证书。如果工程的不同部分有不同的缺陷责任期,则以最近到期的为准。如果在缺陷责任期内,按
第四十九和五十条的规定,命令承包人进行的工作已完成并令工程师满意,则不管先前业主是否已进入、拥有或使用这部分工程,工程师都应尽快颁发证书。颁发缺陷责任证书不构成将按第二部分第六十条的规定向承包人支付第二笔保留金的前提。
(二)除非承包人在颁发本条款规定的缺陷责任证书前,就与合同有关的事务或与进行工程的有关事务提出书面索赔,业主将不再对其承担任何义务。
(三)尽管颁发了缺陷责任证书,承包人和业主仍应负责合同规定发生在颁发证书前而在颁布证书之时尚未履行的义务。合同将被视作对双方继续有效,以便决定义务的性质和多少。
补救措施
第六十三条 (一)如果承包人破产,或收到被接收指令,或提出破产申请,或作出有利其债权人的安排,或同意在其债权人组织的委员会监督下执行合同,或公司将进行清算(非为合并或重组而进行的自愿清算),或未事先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而转让合同,或其货物严重受损,或工
程师书面向业主证明,他认为承包人:
(1)已放弃合同;或
(2)不开始进行工程且缺乏正当理由,或在收到工程师书面通知要求继续进行工程后,停工28天;或
(3)在收到工程师书面通知拒绝接受某些材料和工程后28天内未从现场清理走这些材料,或未推倒工程重建;或
(4)尽管工程师已提出书面警告,仍不按合同进行工程,或持续故意不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或
(5)不顾损害良好的工艺技术,或公然对抗工程师的指示,把部分合同分包出去,业主可在给出书面通知14天后,进驻工程现场,驱逐承包人,但合同并不因此无效,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责任不予免除,也不影响合同规定的业主及工程师的权利和权力。业主可自行完成工程或
另雇其他承包人完成工程。按合同条款,业主和其他承包人可使用他们认为合适的,为进行工程而专门保留的建筑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业主可随时出售上述设备、工程和未用的材料,出售收入用于支付合同规定承包人应支付给他的款项。
(二)在业主进驻工程和驱逐承包人之后,工程师应尽快通过询问双方或调查单方面决定,到进驻时为止,对承包人按合同已进行的工程部分应支付多少款额,以及未使用或只部分使用的材料和建筑设备、临时工程的价值。
(三)如果业主进驻工程,驱逐承包人,他将在缺陷责任期结束后,且待施工、保修费用、延迟完工损失和发生的其他费用确定并被工程师确认后履行对承包人的支付义务。承包人有权得到的款额为,工程师确认若承包人妥善完成工程应接受的款额减去上述各项费用的差。如果上述费
用超过承包人若妥善完工应接受的款额,承包人应要求应向业主支付超过的部分。超过部分视作承包人对业主的负债,业主可相应收回。
第六十四条 如果在工程进行中或缺陷责任期内,因全部或部分工程发生事故或其他事件,工程师或其代表认为补救或修理工作需马上进行以确保工程的安全,而承包人无法或不愿马上进行工作,业主可雇用他人完成工程师或其代表认为必要的工作,并作出支付,如果工程师认为业主
进行的上述工作,承包人按合同有义务自负费用完成,则业主发生的所有费用可向承包人要求支付,或从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工程师或其代表应在上述紧急事件发生后,尽快书面告知承包人。
特殊风险
第六十五条
(一)除了对在特殊风险发生前已按第三十九条规定被视作不适用的工程,承包人对由以下定义的特殊风险导致的工程损坏,业主或第三方财产损失以及人员伤亡事件不负补偿或其他责任。业主要保证承包人不受上述情况引起的索赔、诉讼、损失、费用、开支等的损害,并对承包人进
行补偿。
(二)如果工程或在现场、现场附近及运输经过现场的材料,或承包人其他用于或将用于工程的财产将遭受由特殊风险导致的损害,承包人有权得到支付,用以:
(1)工程师要求的或工程完工所需的,但已被破坏或损坏的永久性工程或材料,将以费用加上工程师认可的合理利润为基数;
(2)修整工程被破坏、损坏部分;
(3)修整材料和承包人其他用于或将用于工程的材料。
(三)由地雷、炸弹、炮弹、手榴弹或导弹、弹药爆炸或冲击导致的,或由战争爆发引起的受伤或死亡被视为特殊风险的结果。
(四)除以下关于爆发战争的规定外,业主应向承包人支付因特殊风险导致的进行工程所增加的费用和杂费,但不包括在特殊风险发生前按第三十九条规定视作不适用的工程的重建。业主一旦知道费用将增加,应立即书面通知工程师。
(五)特殊风险指战争、敌对状态(宣战或未宣战)、侵略、外国敌对行动、第二十条规定的核及压力波风险,即将进行工程或工程施工、保修所在国发生反叛、革命、暴动、军事政变、篡权、内战,只限于承包人和分包人雇工进行工程中发生的骚乱、动乱、混乱。
(六)如果在合同进行中,世界上爆发战争,无论是否宣战,且战争在财政或其他方面对工程造成了实质影响,在合同按本条款规定终止前,承包人应继续尽力完成工程。业主在战争爆发后可随时书面通知承包人终止合同。这样的通知发出后,合同将终止,但双方在本条款下的权利和
第六十七条的操作不终止,且不损害任何一方因以前发生的违约而获得的权利。
(七)如果合同按本条款规定终止,承包人应迅速从现场移走所有建筑设备,并提供便利使其分包人同样去做。
(八)如果合同终止,业主应向承包人支付在终止日前已完成的工程尚未得到支付的部分,款项将按合同规定的价格计算,再加上:
(1)对已提供工作、服务完成的预备项目应支付的款项,和对经工程师确认已完成项目部分应支付的款项;
(2)为工程所需而订的材料、货物的费用,包括已运交承包人的和承包人按法律有义务接收的。业主向承包人支付相应款项后,这些材料、货物成为业主的财产;
(3)经工程师确认的,承包人期望完成全部工程所发生的合理费用,且此费用未被以上述及支付所包括;
(4)按本条款(一)(二)(四)规定应追加的支付;
(5)按本条款(七)规定清理建筑设备的合理费用,如果承包人要求,包括将设备运回其注册国的主要工厂的费用或运至其他地点的费用(不超过运回注册国费用);
(6)在合同终止时,遣送承包人的工作人员和与工程有关的雇用工人的合理费用。
对本条款下业主应支付的款额,业主有权从承包人应付款中抵销,包括对建筑设备、材料的预付款和所有在合同终止日根据合同业主有权从承包人收回的款额。
失 效
第六十六条 如果因为战争或其他双方无法控制的因素,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或根据合同适用法律,双方不必继续履约,则业主针对已进行工程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额等于按第六十五条规定合同终止情况下,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额。
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七条 如果业主与承包人或工程师与承包人之间就合同本身或工程施工发生争议或分歧,无论是在工程进行中,还是完工后,无论是在合同终止、放弃前后,无论是在违约前后,应首先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应一方要求后90天内,将其决定书面通知业主和承包人。此决定将是
最终的,对业主和承包人有约束力的,对业主和承包人立即生效,承包人应继续尽力执行工程合同,无论业主或承包人是否要求仲裁。如果工程师书面通知他的决定九十天后,业主或承包人未提出仲裁的要求,则此决定将仍为最终的,有约束力的。如果工程师未在规定的90天内通知他的
决定,或业主或承包人对其决定不满意,则业主或承包人可在收到决定通知或九十天限期结束后的九十天内,将争议提交仲裁。如果工程师的决定不是最终的和有约束力的,争议和分歧将由按《国际商会仲裁条款》的规定由指定的一名或多名仲裁员裁定。仲裁员有权检查并改正工程师的决
定意见、指示、证书或价格评估。在仲裁过程中,任何一方都可提供当时供工程师作决定的证据、争论。即便工程师曾作出决定,仍不妨碍他作为证人在仲裁员面前就提交仲裁的争议分歧作证。尽管工程尚未完成,仲裁仍可进行,而在工程进行过程中业主、工程师和承包人的义务不因仲裁
而改变。
通 知
第六十八条 (一)业主或工程师按合同条款发出的证书、通知、书面命令均应邮寄至承包人的主要经营场所,或承包人指定的其他通讯地址。
(二)所有给业主或工程师的通知均应寄至第二部分条款分别指定的地址。
(三)任何一方可把指定地址改为工程所在国的另一地址,但应事先书面通知另一方。工程师需书面通知双方。
业主违约
第六十九条 (一)如果业主
(1)除去业主有权从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额中扣除的部分,根据工程师颁发的证书,业主在应付款项到期30天内未向承包人支付;或
(2)干涉、阻碍或拒绝应要求同意颁发这样的证书;
(3)破产、公司进行清算(并非为了重组或合并的目的);或
(4)书面通知承包人,因不可预见的原因或经济状况混乱,无法再履行其合同业务。承包人如果提前14天书面通知业主,有权终止合同雇佣关系,并向工程师提交通知副本。
(二)当14天到期后,尽管有第五十三条(一)的规定,承包人应迅速从现场移走他带来的所有建筑设备。
(三)如果合同如此终止,业主应象合同按第六十五条规定终止时一样对承包人承担同样的支付义务,但除了第六十五条(八)规定的款项,业主还应向承包人支付由于如此终止合同给承包人带来的损失。
费用与法规的变更
第七十条 (一)有关合同价格的调整,应在第二部分第七十条中就劳工、材料费用的增减,以及其他影响工程进行的费用作出规定。
(二)如果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前30天之后,在工程进行国,国家的法律、法规、法令以及地方和其他权力机构的法规有所变化,或适用这些法律法规,将使承包人在进行工程中的费用发生增减(非本条款(一)所述增减),费用的变化经工程师确认后,由业主支付增加的费用,收
回减少的费用,合同价格作相应调整。
货币和汇率
第七十一条 如果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前30天之后,工程所在国政府或政府授权机构,对合同价格计价货币实行货币管制或货币流动管制。业主应补偿由此对承包人造成的损失,且不损害承包人行使此种情况下可行使的其他权利和救济措施。
第七十二条 (一)如果合同规定对承包人的支付全部或部分使用外币,则支付不受特定外币和工程所在国货币间汇率变化的影响。
(二)如果业主要求标书中只使用一种货币表示,而支付将用多种货币,且承包人已声明他要求用其他货币支付的比例和数额,则由工程所在国中央银行决定的,提交标书最后期限前30天当日的汇率将用于换算外币支付部分款额。这一点应由业主在提交标书前告知承包人或在投标文
件中写明。
(三)如果合同规定用多种货币支付,当按第五十八、五十九条规定全部或部分使用临时费用时,其中用外币支付比例和数额将按本条款(一)(二)的规定确定。
第二部分 特定条款
下列特定条款作为第一部分一般条款的补充。
第一部分中的下列条款经修改:
(略)
第一部分中的下列条款增加内容:
(略)
国际承包工程合同篇三
发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负责施工的________公园市政道路工程承包给乙方。为了保证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质量和进度,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就有关_______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施工承包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方式、范围和内容
1、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包机械(含进出场)、包安全、文明施工、包质量、包工期。
2、工程承包范围为甲方负责施工的_________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具体工程量以建设单位和甲方认定的施工图、联系单和建设单位、甲方认定的市政道路工程量为准。
3、工程承包内容为_________市政道路工程的材料供应、材料检验和施工涉及的内容及施工全过程涉及的全部质量检验,全部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成册和临电、临水、临时设施及工程决算等有关施工内容。
三、工程造价及计价依据
1、工程量计算以建设单位和甲方认定的施工图、联系单等为依据,工程价款的结算、支付违约按照_________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________建设工程施工补充合同有关约定计算工程价款,工程价款结算以甲方和建设单位共同认定的工程价款为准;工程价款的支付和违约处理按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支付和违约处理情况,同步执行。乙方按甲方和建设单位共同认定的决算工程总价(不包括税金)再下浮_____%向甲方结算工程价款,工程价款的税金由乙方负责承担。乙方根据其工程价款,开具工程材料正式发票和员工工资表给甲方(可冲抵结算工程款发票)。
2、乙方承包价款已包含施工管理、工程材料、机械、税金、施工和员工工资、奖金、各类津贴、劳保福利及学习培训、技术措施、赶工费、人员机械进场、安全、文明施工、临设等施工涉及的全部费用。
四、工程工期
1、本工程施工工期必须在保证工程质量前提下按甲方指定的工期完成。乙方按甲方指定工期延期2天后,第3天开始每延一天按______元处罚,罚款最多不超过工程造价的5%。
2、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工期按监理、业主签证累计工期顺延,乙方发生的增加费用由甲方协助向建设单位签证。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3天内,就延误时间、内容和因此发生的增加费用支出向甲方及时提出报告,由甲方转报建设单位、监理并协助签证。
五、工程质量甲乙双方约定的市政道路工程质量为按现行有关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包括材料),必须确保一次性合格,且必须具备优质工程质量验评要求和甲方企业标准要求,不准出现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或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引起对工程评优创杯的质量影响。如由于其材料或施工质量问题,导致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或影响工程质量评优创杯,除乙方无条件返工处理合格和满足优质工程质量验评要求外,甲方根据有关管理制度可视情对乙方作出质量处罚,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质量处罚。
六、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全面履行合同,确保乙方正常施工。
(2)提供乙方要求的有关本工程的技术资料。
(3)及时协助乙方做好有关签证工作,对乙方提交的签证报告在3天内报送建设单位并协助督促建设单位签复。
(4)负责办好施工手续,需乙方协助的工作乙方无条件配合。
(5)督促乙方做好安全管理,文明施工。
(6)向乙方提供堆场、道路、设备作业等场地。
(7)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布置临时设施的场地和临时用水水源、临时用电电源,乙方员工住宿由乙方自理,施工用电线电缆、开关箱、照明灯具和机具、水费、电费等由乙方负责承担。
2、乙方责任
(1)全面履行施工合同,严格按现行标准、规程、规范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严格履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的合同要求,确保正常施工。
(2)服从甲方、监理、建设单位的指挥和管理。
(3)服从甲方现场有关部门和职能人员的监督管理。
(4)负责其施工机具、设备和人员调配,乙方保证进场的机具设备能满足施工和甲方管理的需要,人员调配投入计划必须征得甲方同意,现场管理力量必须满足施工和甲方管理的要求。
(5)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甲方和甲、乙双方合同的要求返工至合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施工增加费用。
(6)进场后,按甲方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交甲方(或质监部门)认定为齐全完整有效的相关工程技术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
(7)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各项检查和监督管理等。
(8)工种之间必须友好相处,相互配合,不得相互推诿扯皮。
(9)乙方施工人员家属探亲,禁止上工地现场,工地不安排住宿。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由甲方批准许可,并由本人做好家属的安全教育工作,小孩更应由家属严加看管。如发生意外概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全部费用。
(10)严禁在宿舍内用火烧饭、随意拉电线和使用电饭煲,一经查实处没收器具并每次罚款200元。如发生意外概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全部费用。(1
1)施工期间发生矛盾,应及时向现场负责人汇报,寻求商量解决,严禁聚众斗殴,如在施工现场发生聚众斗殴事件,不论有无理由每次罚款伍仟元;严禁在工地或宿舍内赌博,发现时每次罚款贰仟元,罚金在工程款中扣除。如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押送公安机关处理,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和经济费用。(1
2)乙方还必须和甲方签订劳务合同,员工工资按劳务合同要求保证发放到每个员工。乙方劳务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查清原因如属乙方责任,按事故的实际损失由乙方自负外,同时追究相关责任,并视责任轻重采取重罚措施。(1
3)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即刻上报甲方,严禁隐瞒事故不报。(1
4)积极配合甲方工作,做好上情下达,及时签订各级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1
5)乙方本合同经济责任人,为甲乙双方约定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带头遵纪守法,不准违章指挥,准确把握安全、质量、进度、效益的关系,保证全员安全,施工顺利进行。(1
6)积极配合各项目部组织的安全知识学习,宣传及业余上课,并落实到每个职工,真正做到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增强以人为本的现场安全气氛。(1
7)乙方必须确保专职技术、质量、安全员的到位,并严格履行职责,如不到位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每人每天100元的处罚。
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按甲方要求进行管理,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设置专职安全员,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施工安全。如因乙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而引起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和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费用。乙方负责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和相关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料。
八、材料供应本工程甲乙双方约定的市政道路施工所用的材料按照甲方与建设单位施工协议的有关约定要求,由乙方按设计、建设单位和有关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自行采购,各种材料质量必须由甲方、监理(建设方)按有关质量检验标准,会同乙方随机抽样且经法定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及时做好进场材料台帐资料。
九、质量验收工程具备质量验收条件,乙方经甲方同意按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等要求组织质量验收,并通知甲方报送有关部门。甲方在收到乙方送交的资料以及验收报告后,积极协助乙方进行质量验收。如甲方在整个工程质量创优中涉及到乙方工作内容,乙方应无条件配合。
十、工程款支付1.乙方在订立合同时自愿交纳______万元人民币作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其中______万元保证金于乙方正式施工后3个月内返回乙方,另外______万元保证金于乙方正式施工后6个月内返回乙方,不计任何利息。
2、乙方市政道路工程价款必须纳入甲方财务的统一管理。乙方应在每月____日前向甲方上报其完成的市政道路工程价款,甲方应及时审核乙方上报的当月完成的工程价款,并督促建设方及时审核每月工程价款,随建设单位支付给甲方的工程款情况,按甲乙双方约定的工程价款所占比例,及时支付乙方的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上交完整有效的全部技术资料后,除留存甲方与建设单位施工协议中规定的同比例质量保修金外,甲方应随建设单位付款情况按甲乙双方工程价款所占比例计算后,及时支付乙方的工程价款。其市政道路工程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给予全部结清。
3、乙方负责其施工的所有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保修,保修期限为两年如甲方工程竣工交付建设单位后,在保修期内甲方通知乙方关于其施工的市政道路工程质量保修,乙方未能在48小时内开展保修工作,或保修未能满足业主要求,甲方有权另行安排维修,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单方面在乙方留存的保修金中扣回,如乙方留存的保修金不足以支付甲方代为维修的费用,则甲方可向乙方索赔,并向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乙方对此应无条件接受。十
一、附则
1、乙方必须有效组织施工人员、机具、材料、资金,必须满足本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需要,严禁转包,一旦发现乙方有转包现象,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双方施工合同,乙方所完成的工程价款应无条件由甲方自行处理。
2、乙方应服从甲方的指挥和管理,严格执行项目部、公司的所有规章制度,自觉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因管理混乱,质量、安全、工期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双方施工合同,另行安排施工队伍施工。乙方所完成的工程款首先应满足弥补甲方的所有损失后,余款结算给乙方,对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拒绝。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协商、调解或调解不成,向工程建设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报送甲方公司经营处、分公司各壹份。
5、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经济责任人签字、按手印之日生效,工程款结算之日失效。甲方经济责任人(签字): 乙方经济责任人(签字):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电话: 电话:手机: 手机: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际承包工程合同篇四
承包工程合同(一)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承包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湖畔护坡工程承包项目发包给乙方,包工包料施工,湖畔护坡全长按米计算。
第二条:施工方案
1、护坡
(1)、基底宽米,厚米,自下而上慢慢收至高度为米,受力部分需冷拉丝砖带,外墙做磋沙(水泥标号为42.5,砖要好质量的青砖或红砖)。
(2)、拆除厕所旁房屋三间,作进出路。
(3)、完工后做围墙10米左右。
(4)、墙与岸间的空隙用泥土夯实,并在墙上加适量的漏水管。
第三条:合同工期
1、经双方协商确定,工程期为日,暂定于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具体开工时间由甲方下达开工令后方可开始施工。
2、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形,或甲方要求乙方暂停工作,工期相应顺延。
第四条:价格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承包价为元。
2、上述总承包价为包干价,包含本合同所有工作内容,包工包料及其它一切费用(包括拆房,打围墙),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3、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后付元,除总金额的百分之五质保金外,剩余部分付,质保金一年满后付清(时间按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甲方义务
1、按合同向乙方拨付工程款。
2、帮助协调施工现场的临时用水、用电等事宜。
第六条:乙方义务
1、承包人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监督检查,处理日常相关事宜,确保本工程施工的安全稳定。
2、承包人必须自行完全本合同工程,不得转包他人。
第七条:施工安全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凡在施工过程中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方案》和《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返工。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若有逾期,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按应付金额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利息)。
2、因非甲方原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乙方未按期完成工程内容,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工程总金额百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十条:其它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双方在签订,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份,上方各执一份,上交份。
发包单位(甲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
承包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
年月日
承包工程合同(二)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________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时完成。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物资供应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合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其他方式:
二、由甲方负责供应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三、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五、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六、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工程款结算
一、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项规定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结算。
5.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款结算。
二、工程款拨付与结办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二、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经审查处审核工程预算,经办银行审查投资后,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如甲方未届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四、甲乙双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项,应按定额管理办法报批。变更工程协议所附的变更预算,应在施工前及时送经办银行,做为结算工程款之依据。
第六条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一、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5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时参加验收,其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偿付给乙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二、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3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本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四、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六、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技师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减变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可以由建设单位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
七、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属于民用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15天内,属于工业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30天内,将竣工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查。甲方应在接到竣工结算件后,民用建设15天内,工业建设20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由经办银行审定拨款。
八、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保修第一个采暖期内。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属于专业性建筑安装工程按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办理)
九、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和仲裁
一、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属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人工费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二、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实行合理化建议奖和提前竣工奖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另行协议。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选择下述第项处理:(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附则
一、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二、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标工程,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
四、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合同附件
一、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全部施工图纸。(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图预算。(合同正本及建设银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一览表。
五、有关协议:
六、有关补充合同:
第十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并分别报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建设单位(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工单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工程合同(三)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_____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范围:
二、主要技术来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施工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其中: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
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满足之后生效: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签字)
工商注册住所:工商注册住所:
企业代码:企业代码: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建筑工程合同范本
海外公司承包工程合同范本
国际承包工程合同篇五
施工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甲方对乙方承建专业资格的考核,同意将公司_________防水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当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按照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的原则,协商确定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总则: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
3、工程内容:根据公司_________工程施工联系单和设计变更通知单要求,厨卫间防水工程采用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膜(1。5c厚),屋面防水工程采用“_________”聚氨酯防水涂膜(找平层上作基层处理)。
二、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管理、包安全、包进度等总包方式。
三、工程造价:厨卫间聚合物防水每平米_________元;屋面_________聚氨酯防水每平米_________元。结算时按实际面积结算。
四、质量标准:乙方应确保公司生产基地_________楼防水工程达到优良标准,严格参照_________有关标准及甲方要求施工,涂膜工程保证不起皮、不空鼓、不分层、不露点、平整均匀,与基层有一定粘结力,达到设计厚度等质量要求。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相关的合同通用版83;施工分包标准版标准合同书;房屋建筑装修施工标准版标准合同书;钢结构施工标准版标准合同书;家装施工标准版标准合同书;施工监理标准版标准合同书;油漆施工标准版标准合同书;维修施工标准版标准合同书;广告牌施工标准版标准合同书;景观施工合同
(1)应提前提出施工计划,并将工作面整理达到防水施工标准提交乙方施工。
(2)应提出工期计划,但应考虑到天气及人力等不可避免的因素,工期顺延。
(3)配合乙方施工,如提供必要的垂直运输、工人工地住宿等。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当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交乙方限时整改。
2、乙方责任:
(1)听候甲方通知,即时将防水材料进场,提交防水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及_________建设局颁发的准用证,由甲方现场负责人抽检合格后使用,必要时由甲方抽送_________检验合格后使用。
(2)配合xx公司_________基地整体进度,按甲方提出的施工计划施工,除不可避免的因素外,不得人为拖延。
(3)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不得有违规行为,否则接受甲方各种形式的处罚。
(4)应严格按防水工程标准规范施工,发现问题,及时自行解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并对工程保修________年。
六、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工程款,甲方按乙方进度支付进度款,待工程全部完工验收达优良标准后甲方付至全部工程款的95%给乙方,留5%的工程款作保修金,________年保修期满后乙方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余款。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待________年保修期满,甲方支付余款后,合同自动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际承包工程合同篇六
甲方姓名: 住址: 电话:乙方姓名: 住址: 电话: 甲方将位于 房建设施工工程承包给乙方,合同范本《自建房工程承包合同范本》。甲方与乙方在真实、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该建房工程的施工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此次建房的施工承包方式为乙方包工不包料。即甲方负责提供建房所用的全部原材料,乙方负责出工建设并自行解决建设施工所需要的 等设备,其他由甲方提供。
二、被建房屋计划四层,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最终结算以实测为准),甲方将地梁以上(0以上)的房屋建筑主体工程的施工全部承包给乙方(其中包括 ),主体施工承包单价为每平方米 元,水电安装每平方米 元,工程总价款为最终实测面积乘以单价。
三、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的伙食和交通由乙方自理,每层楼板现浇时甲方提供当天中午的伙食费 元。
四、甲方负责提供相应的拟建房屋图纸,乙方应按图纸施工,如施工问题有变更必须征得甲方的认可同意,因图纸为简图图纸中未尽事项,由甲x双方协调解决。
五、甲方应提供建房所需原材料、场地等条件便利乙方施工(甲方负责将建筑材料运送至施工现场 米之内)。
六、乙方负责找工人,组织、指挥工人施工,乙方及其工人与甲方不存在雇佣关系。
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施工安全,全程对施工安全负完全责任,甲方不承担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赔偿责任。
八、工程工期为:开工之日起(____月____日开工) 个月内完工,按农历工期计算(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工期耽误除外)。
九、结算方式:开工后,每建好一层,支付该层工程款的 %给乙方;房屋工程全部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再付余款的 %,当年底付清剩余工程款。
十、施工要求:
1、层高:
第一层 米,
第二至四层 米;
2、所有门窗洞尺寸以甲方在具体施工前的要求为准;
3、外墙及内墙承重为 墙(如阳台等个别地方更改以甲方要求为准),其他以施工时甲方具体要求为准;
4、厕所(卫生间)为下沉式设计施工;
5、地板现浇厚度为 公分,所有水泥沙浆、混凝土材料比例和强度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梁和挑浇注凝固后不应窝、麻面等,更不能出现钢筋外漏现象;
6、地面整体水平,立面整体垂直,房屋直角的地方不能纵角,最顶楼墙与一层墙偏差不大于20毫米。
7、乙方在使用原材料时要尽量节约,物尽其用,避免浪费,损耗不超过一般同类工程标准。
8、水电安装应该根据水龙头及开关插座位置尽可能节省材料,乙方更改安装位置时须征得甲方同意。十
一、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保证工程施工质量。房屋完工后,由甲方按施工要求进行验收。如房屋出现建筑质量问题,乙方应重新修缮直至符合甲方质量要求为止,并赔偿因建筑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重新修缮的费用(包括修缮使用的材料)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十
二、违约责任:
1、如果一方擅自不履约,应向对方支付工程总价款 %的违约金,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负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2、乙方应按约定工期完工,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拖延15天以上,每天每平方米减少工钱 元。
3、甲方应按约定期支付乙方工程款,每延长五天,按当期应付款的 %付给乙方滞纳金。十
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在该协议文本上签字之日起生效。十
四、如甲x双方因施工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变化致使施工发生改变,可以就改变的部分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再行商议,但甲x任何一方不能擅自做出实质性变更。十
五、因甲方工作原因,指定代理人为: ,代理人有权就施工提出意见和建议,代表甲方与乙方协商沟通。十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见证人一份。十
七、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再行协商约定,签订补充协议。甲方签字(签章): 乙方签字(签章):见证人签字(签章):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农历)签约地点:工程工程合同 篇10编号: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中国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一方,双方就工程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请乙方就工程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愿意提供这样的服务。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
1.坝基岩体稳定、变形及基础处理措施。
2.大坝下游的防洪防冲和岸坡保护问题。
3.库岸滑坡涌浪问题及岸坡变形观测技术。
三、乙方的责任如下:
1.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内派遣_________名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的专家来中国进行_________天的技术咨询服务,派出技术咨询专家的名单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专家应到现场考察,并正确、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员提出的咨询问题,在离开中国前,向甲方提出咨询报告初稿,并在离开中国后一个月内提出正式咨询报告一式_________份,报告内容应包括附件一所列内容,并用英文书就。
3.乙方的专家在中国进行技术咨询服务的时间为_________个日历日(包括_________个旅途日和_________个周末日),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4.专家在中国工作期间应遵守中国的法律和工作地区的有关规定。
5.乙方将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给甲方寄出后,应以电传通知甲方如下内容:报告寄出日期、邮单号。
6.技术咨询报告如在邮寄途中丢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补寄。
四、甲方的责任范围:
1.考虑到本协议第
二、三条所规定的乙方所提供的咨询服务,甲方支付给乙方一笔总费用,其金额为_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_美元整)。
2.为乙方3名专家提供在中国境内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须的技术资料、图纸和技术文件。
4.提供在中国工作所需的翻译人员。
5.协助办理专家出入中国签证和在中国居留、旅行手续并提供方便。
五、费用的支付
1.本协议书的费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协议总金额25%,计_________美元,在乙方派出的专家到_________后,甲方凭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3天内通过_________银行和_________银行向乙方支付。x公司北京办事处出具的以甲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协议总金额25%计_________(美元)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
第二号附件)。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本五份。
3.本协议总金额75%,计_________美元在乙方完成技术咨询服务并提交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后,甲方凭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_________天通过_________银行和_________银行向乙方支付。a.商业发票正本一式六份。即期汇票一式两份。正式技术咨询报告的邮单或空运单一式两份。
六、凡在中国以外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中国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应对互相提供的一切资料给予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
第三者透露。
八、税费
1.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支付。
2.政府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乙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3.中国境外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将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执行协议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执行本协议的一切文件与资料应以英文书写并采用公制。十
一、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需经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协议以英文写成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十
二、双方法定地址中国xx公司地址: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电传:_________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附件:不可撤销的保证函受益人:中国xx公司关于贵公司与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总金额为_________美元的第_________号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我办事处愿对乙方向贵公司完全履行上述协议所规定的义务负责下列保证责任:我们保证责任范围为上述协议总金额的25%即_________美元,如果贵公司书面通知乙方未能按照上述协议规定向贵公司履行协议义务而要求退款时,我办事处在接到上述通知后3天内,无条件地将贵公司按上述协议书
第五章
第二条规定已支付给乙方的金额计_________美元整退还给贵公司,本保证函自即日起生效,有效期到乙方全部履行本协议义务之日终止。_________公司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际承包工程合同篇七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建设单位(甲方)和施工单位(乙方)的义务、责任,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主要内容:
第四条 承包方式:
乙方按合同价承包,包工包料、包进度、包质量。
第四条 工程量以预算所列工程量为准。
第五条 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经双方协商工期可相应顺延:
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因重大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较大影响了工程进度。
第六条 合同总价:
第七条 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工程合格后,应付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第八条 工程结算依据
1、合同价。
2、甲方工程管理部门签字认可的设计变更。
第九条 工程质量
1、严格按照有关施工规范、规程和标准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的监理、监督。
2、本工程质量经双方检查验收合格。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由乙方购置的主要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2)隐蔽工程完工后,必须经监理人员验收签证,乙方作出隐蔽记录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主要隐蔽项目乙方应书面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验收并办理有关签证手续。如甲方与设计单位届时未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备查,甲方应予承认。如甲方事后提出检查,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者,其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检查符合要求,其检查费用由甲方负责。
3)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及设计单位,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
应经建设单位共同研究方案同意后实施。如乙方对事故的处理未经甲方和设计部门验收合格,甲方有权拒付工程进度款,由此造成返工浪费,均由乙方自理。
4)工程竣工后,乙方对工程实行保修,自竣工日期算起一年为保修期。
第十条 施工及设计变更
1、施工中发现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监理人员及甲方,甲方在2日内提出修改意见和变更文件,经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继续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有中途停缓建及影响工程正常施工的有关问题时,乙方应对在建项目做好安全管理,由此引起工程的有关问题和费用由主管部门仲裁。
第十一条 工程竣工验收
1、乙方应书面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甲方在接到验收申请后,应于3日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验收,需提前通知乙方。
工程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规程、和设计变更等为依据。
2、工程验收达不到国家质量合格标准时,乙方负责返修处理,如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委派他人进行处理,其费用在乙方费用中扣除。
3、正式验收前2日,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有施工记录,验收签证、竣工图纸、竣工报告等移交手续。如所需资料不全,甲方有权拒绝验收。
4、工程竣工3日内,乙方应按规定向甲方提交符合现场实际的竣工图及全部施工资料。 第十二条 双方职责
1、甲方责任
1)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拨付工程进度款。
2)审查乙方编制的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委派工地代表和监理人员负责现场工程质量、进度的监理监督,并办理有关签证。
3)负责及时安排施工停电、施工协调工作。
4)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
2、乙方责任
1)负责施工场地临时用电、用水管线的架设维护。
2)负责编制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施工进度计划,报甲方审查完善后遵照执行。
3)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精心组织工程备料和施工,在施工中认真组织自检、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4)负责申请施工过程中的停电计划,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管理工作。
5)负责工程验收前的施工场地清理,并负责拆除临时设施。
6)负责工程保修期内乙方原因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的无偿修理。
第十三条 安全责任
1、乙方对本工程施工中的一切人员、设备安全负全面责任。
2、开工前必须由甲、乙双方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因甲方或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责任与义务而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违约方应承担合同价款10% 的违约金。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相应损失。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工,每延期一天扣乙方施工费200元。因扫障等原因受阻造成工期延长,不扣乙方延误工期费。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阳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尾款结清、保修期满之日终止。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2份,副本2份,甲方执正本1份、副本1份,乙方执正本1份、副本1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国际承包工程合同篇八
本电力工程施工承包经营合同书由下列各方于××年××月××日在××市订立: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 址: 住 址:
邮 编: 邮 编: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电力工程施工承包经营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责任成本范围
1、工程地点和名称:
⑴××隧道进口至××隧道进口段贯通线路
⑵××变电所电源线路
2、工程内容:高压架空线路和高压电缆线路.
3、责任成本为完成以上工程项目所需人工费,施工机具器具工具租赁或购置维修费用,材料从项目料库到施工场地的运杂费和工地搬运费,跨越高低压线路的材料租赁或购置费用,往返施工现场的汽车使用费,施工期间所用原材料及成品半成品看护费用,临时住宿通信和生活后勤费用,劳保安全防护全部管理等费用.
4、责任成本按照人工开挖施工土石方测算;责任成本按照不停电跨越高低压线路测算;包括石围子和铁塔(或钢管杆塔)除材料费以外的全部工程直接费用;责任成本包括定测复测费用和联系政策处理影响等短时间停窝工费用.
5、责任成本不包括材料费用,需要乙方采购或承包地方材料时,另行追加费用;责任成本不包括检验试验等费用.
第二条 责任成本
1、平原地区高压架空线路××元每km
2、丘陵地区高压架空线路××元每km
3、山区高压架空线路 ××元每km
4、大山区××元每km
5、电缆线路××元每km
合同价款以实际施工工程数量乘以以上单价计算.
第三条 责任成本调整
不可抗力引起的费用增加.
第四条 责任成本执行和考核
a、工费.按月支付定量工资.
b、其他费用.根据完成实物工作量验工计价,按月支付或按费用项目支付.
c、考核
⑴甲方按月或工序考核乙方完成实物工作量,并据此按相应责任成本的75%初步核算并兑现.
⑵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按责任成本的85%兑现.
⑶建设单位验收并交付使用后,按责任成本的95%兑现.
⑷其余5%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满后,按规定决算并兑现.
第五条 工期
1、总工期:本合同全部工程自××年××月××日开工, ××年××月××日竣工.阶段工期根据甲方安排.
2、总工期和阶段工期均满足要求并有所提前,给予工期奖××元.延误工期按违约处罚××元.
3、非乙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工期可适当顺延.
第六条 安全质量
1、乙方必须规范施工保证安全生产,满足《安全协议书》(另行特别制定)要求,给予安全奖××元.出现安全事故,取消安全奖.并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全部经济损失.
2、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质量管理必须遵照贯标标准,杜绝质量事故,给予质量奖××元.
3、隐蔽工程施工甲方随工检查.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24小时内进行自验,并会同监理共同验收.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合格后重新验收.
4、乙方随时接受甲方工程质量检查检验并提供便利条件.施工中发现乙方质量问题,甲方技术和安检有权发出质量问题通知单,批评指正,责令停工整顿或返工,并处以100~500元罚款.保存资料做好记录,从乙方责任成本中核减.
5、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出现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得顺延,同时取消质量奖.
6、工程质量出现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义务
1、管理机构.施工负责人李树海,,技术负责人范志强,安全质量为各现场负责人,材料负责人杨新平.责任成本核算孙涛.
2、负责对外协调,清理地上地下所有施工障碍.
3、提供施工图纸一套,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按工序需要提供相关的定型图和标准图.
4、为工程安全生产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作业环境,和乙方一起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文明工地建设,文物保护,环境保护和企业形象宣传工作.
5、负责对工程监理的联络和签证工作,负责工程自验和验收交接工作.负责工期以外成品的防护和看护.
第八条 乙方责任
1、负责施工现场全面施工工作,并负责工程结算和分配.每道工序实行书面技术交底;负责现场安全质量工作,负责现场材料工作.
2、组织施工人员,机具,材料进场,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精心施工并保证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3、编制合理施工方案,工程进度计划,确保按期完工.把好质量关,技术关,工期内做好已完工程的成品防护和看护.
4、施工场地干净整洁,保护文物和环境,工完场清文明施工.
5、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作业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抑制噪声的有效措施,设置围挡设施和安全标志,按照建筑安全标准规范实施.负责保卫安全,重大伤亡和工程质量事故及时通知甲方.
6、必须加强与其他队伍之间的相互协作与配合,同甲方一同解决四邻相关以及外界干涉施工的问题.
7、乙方管理要坚持文明施工,出现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管理混乱或造成不良影响现象和黄赌毒等违法违纪事件,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且甲方要对乙方处罚直至调换施工班组.
第九条 材料供应和检验试验
1、不合格材料严禁使用在工程上,全部检验试验工作均由甲方进行 .
2、乙方的材料人员按甲方限额领料计划领料,严禁超领乱领错领,采取措施防止损耗,盗卖和丢失.超出合理使用范围的材料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十条 变更设计和工程数量签证
1、按图施工.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并根据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及强制性条文进行施工.
2、变更设计.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设计.确需变更设计必须经设计单位出具变更文件或图纸,经监理确认后方可进行变更.
3、乙方擅自降低标准施工,控制不当或施工方法不正确,造成返工的成本支出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增加责任成本.
第十一条 竣工验收和质量保修
1、工程竣工后,按照公司质量管理规定,乙方自检合格后甲方在三日内进行自验,并在七日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直至建设单位单位验收通过并接收使用.
2、工程保修期一年.保修期内合理使用如果需要修复,发生的工程量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保密
一方对因电力工程施工承包经营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三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际承包工程合同篇九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甲方将“_________办公大楼布线工程”(工程地址:_________)项目委托给乙方设计、安装、调试及维护。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范围综合布线系统:按所附清单提供设备及材料,并完成98个信息点(其中数据点65个,语音点34个)的安装、调试;工程完工后提供所有信息点的测试数据报告。网络系统:按所附清单提供设备及材料,并负责所有交换机的安装、调试。所有工程施工按照“_________办公大楼布线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执行)。
第二条 工程承包方式工程承包方式采取包工包料,工程涉及的所有材料、设备数量按照“方案”执行,详见“方案”及合同附件。
第三条 工程总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造价工程总造价为:元整(大写:_________)。注:以上价格组成详见附件合同价款的调整:当工程项目内容、范围发生变更,涉及材料设备数量发生变更时,合同价款调整由甲乙双方代表人共同商定。
2、付款方式
① 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合同金额的97%,即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② 工程质保金为合同金额的3%,即$$$;工程质保金在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满________年后付清给乙方。注:工程款项均以银行转帐的方式支付。
第四条 工程工期
1、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项目经理进场确定具体的施工图纸及施工方案(由乙方负责制作),并指定现场督导工程师。施工图纸及方案经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盖x)确认后方可实施。
2、工程开工日期为:_________
3、若确需对“设计方案”做改动,由双方项目负责人确认后方可实施。
4、如因甲方原因使工程未能按时进行,乙方有权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申请,经甲方核实并签字(盖x)确认后乙方可将工期顺延。
5、甲方因故停止施工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确定再开工日期,可恢复施工时同样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工期相应顺延;如无法确定再开工日期时,甲方需按工程已完成量向乙方结算相应工程进度款。
6、乙方应在_________前完成工程的实施,并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第五条 工程验收乙方竣工后____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并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工程竣工报告、设备材料验收记录、工程结算书等)和工程竣工图纸壹套;
1、甲方在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及相关资料之日起90天内审计完毕,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验收标准按“_________办公大楼布线方案”,以及《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计算站场地技术条件》(gb2887-)等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执行;
2、验收通过后由乙方出具验收报告,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盖x)。
第六条 双方责任甲方责任:
1、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
2、协调有关部门给乙方提供材料存放场所;
3、协调有关部门给乙方提供施工过程中所需的水、电;
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协助乙方协调与土建施工单位的关系,以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
5、工程验收合格后,系统的保护由甲方负责,所有人为不当操作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甲方指派_________协助乙方在该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工作,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掩埋工程的验收、设备材料的清点验收、工程签证单等单据、凭证的签字确认,当_________不在时由_________代签。乙方责任:
1、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进场确定施工方案;
2、工程涉及的材料、设备保证提供原厂优质产品;
3、按质按量按期完成施工内容;
4、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规程,并听从甲方现场主管人员的合理性安排,若因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后果,将由乙方自行承担;
5、整个布线系统工程提供________年保用期,工程涉及的设备的保修期详见《附件》中的“售后”说明,但人为不当操作及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不在质量保证范围内;
6、响应服务时间在2小时以内,需现场解决的故障保证在24小时内到现场解决问题(法定休息日除外);
7、编写工程竣工、验收及管理文档,提供实际的网线布线图和每一个信息点、语音点的fe书面测试报告。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工,每延期误一天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偿付滞纳金。
3、如果由于甲方原因或不可抗拒力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4、甲乙双方有义务对合同中涉及所有内容保密,若未经对方同意,擅自泄漏合同有关内容给
第三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对方的损失。
5、如因某方违反本合同造成对方损失,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6、如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八条 其它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x)后起生效。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签章(公章):_________
签章(公章):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际承包工程合同篇十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一、承包事项:
二、承包方式:
三、合同工期:
四、付款方式
1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程资料费 (大写: 整 )如果甲方在达到资料费支付条件后7日内无法支付乙方工程资料费,乙方保留停止工作和解除合同的权力。
2如果在合同工期内,甲方未完成所有施工任务,导致乙方的工程资料未在合同工期内完成竣工备案,工程合同发生延期,则在延期的月份内,甲方需按月支付乙方工程资料费 (大写: 元整 )。延期月份15天以下(含15天)按半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全月计算。
五、承包范围:工程技术资料的填写、收集、整理、组卷、归档、备案,直至竣工。
六、办公用品归属: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纸张、办公桌椅、资料柜、笔、钉书机、钉书钉、尺、壁纸刀、胶水、资料盒由甲方提供,资料软件由乙方承担。
七、工作分工
乙方要保证资料填写、整理与工程进度同步,工程竣工验收前做好组卷和预验收工作。
①检验试验:甲方按乙方的要求负责原材料、试样、试件的取样及制作,乙方负责相关资料的填写并送试验室承办检验试验工作(检验试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②资料编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各种图、安全资料中有技术要求和方案要求的由甲方工程师编制,所有报验表、检验批表、验收表、统表等均由乙方负责填写。
③资料签字由乙方找相关人员签字,要求与工程同步。
④分包工程技术资料:乙方负责收集检查验收所有分包工程技术资料,并整理归档。
八、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进入施工现场要戴好安全帽并按规划的路线行走,防止出现人身伤亡事故。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际承包工程合同篇十一
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乙方承揽甲方运输机保护器(型号127)修理工作,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依据《民法典》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合同内容1.
1、乙方承接甲方运输机保护器(型号127)修理工作。并按本合同规定的要求,经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1.
2、项目内容见技术协议书。1.
3、项目施工地点:平顶山xx公司1.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始准备工作,乙方须在30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
二、合同价格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金额为:肆万捌仟壹佰壹拾壹元整,,在双方未签订新的协议之前,任何一方不得修改此费用。
三、结算方式设备维修、维护完毕,特殊设备经第三方检测中心检定并验收后,乙方出具全额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一个月内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100%,人民币(大写)肆万捌仟壹佰壹拾壹元整,元。
四、技术要求和技术标准
4.
1、详见双方技术协议书(合同附件)。
4.
2、要求设备维修、维护完毕后质量稳定可靠,操作方便。性能、精度应完全符合技术协议中的技术质量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
五、甲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向乙方提供设备改造所必须的技术资料。
六、乙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维修检调期间如因乙方原因发生设备、人身等事故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应对自已员工的安全负责。
七、验收标准及方法
7.
1、由乙方调试人员组织调试,甲方派出专人配合。
7.
2、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条款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验收,达到原合同出厂技术指标。
7.
3、验收时各项技术指标应达到相关验收标准,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办理验收手续后交付甲方。
7.
4、设备验收完成后,质保期为三个月,质保期内设备非甲方原因出现故障,乙方应无偿进行维修。
八、违约责任
8.
1、合同生效后,双方不得任意中止合同,否则赔偿对方5%违约金。
8.
2、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拖期,交货时间顺延,调试、验收中的产品更改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拖期,责任由乙方承担,每拖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0.5%进行扣罚,并从项目款中直接扣除。
九、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附则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合同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不得转让、更改。甲方(盖章)
代表:乙方(盖章)
代表: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际承包工程合同篇十二
甲方:乙方: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_____江引水工程灌区节水续建配套项目工程渠道衬砌总长为_____,经公开招标,确定为中标单位,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共同遵守和执行。
第一条:承包范围
1、高潮水库引水渠、上湖垅水库引水渠、上湖垅水库排灌渠、高潮水库排灌渠等总长为____。
2、相应渠系建筑物_____处。
3、与上述项目有关的临建工程。
第二条:工程期限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本工程要求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工。
第三条:承包方式
1、本工程所需的材料,均按当前的市场价考虑风险系数进入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内不作调整,总价按实际工程量造价计算。有关漏项或新增项目单价则由乙方按标底价格书内相应的材料价格、预算定额组价,并按原报价综合优惠率进行优惠,经监人审核同意后,作为该项承包单价,调整合同价并支付。工程量:土石方按衬砌标准断面范围内实际工程量计算。砌石和砼工程方量按图纸及设计变更和联系单断面进行计算。砌石和砼工程方量按图纸及设计变更和联系单断面进行计算。
2、若由于乙方未能遵守施工详图,变更设计通知单等有关技术要求正确施工造成工程量的增加,如超挖、超填、返工等,则甲方将不予承认,其损失由乙方自负。
3、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整体转包、分包。否则乙方得承担本合同规定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工程质量与技术要求风险提示:工程质量未符合标准的归责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详图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水利水电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及其它相应的技术规程规范施工,并保证工程质量,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责任到人,符合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2、甲方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造价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检查。同时委托市水利水电质量监督站和______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监理。乙方应服从甲方派出有关人员的有效监理,并积极配合甲方代表复验工程质量。对不符合合同符定的39;单项工程和材料,甲方有权拒发签订,直到下达“返工令”。
3、对隐蔽工程,乙方应书面通知监理人和甲方,三方按时到现场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监理人出具合格证书,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并自觉接受监理公司、质量监督站对本工程的质量控制和监督。否则,甲方有权提出异议和复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4、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面采用搅拌机拌和混凝土及砂浆,严禁使用人工拌和,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改正。
5、乙方进场施工后,由甲方提供技术数据(如明渠中心线、水准点、控制点)及成果数据,乙方接到数据成果后,在三天内应复核签定方可进行施工。乙方在本工程开工之后,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承诺施工技术人员到位,项目经理每月驻工地,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天。
6、本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必须出示下列完整资料:
(1)工程实施概况和大事记;
(2)乙完工程移交清单(包括工程设备);
(3)永久工程竣工图;
(4)列入保修期继续施工尾工工程项目清单;
(5)未完成的缺陷修复清单;
(6)施工期的观测资料;
(7)监理人指示应列入完工报告的各类施工文件,施工原始记录(含图片、录像资料),以及其相应补充的完工资料。
第五条:设计文件、图纸和技术资料的提供合同签定后,甲方提前10天交付给乙方施工图纸一式三份,如图纸出现修改,甲方必须在部位施工前通知给乙方。
第六条:材料供应风险提示:对于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义务与责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在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按照发包人违约的约定办理。
1、本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并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各种材料的使用,乙方必须同时向甲方出具材料质保单。
2、焊破器材的使用需严格遵照国家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安全生产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先制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按规章操作,并接受甲方组织的工程安全监督和检查。在承包期内乙方出现的一切工伤事故,甲方均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八条:工程价款结算方式
1、本工程预计总造价万元(其中施工临时工程费一次性包死不做调整),工程预付款总金额为合同价(扣除备用金)的10%,
第一次支付金额为该预付款总额的40%(工程进场开工前5天内支付),
第二次支付金额为该预付款总额的60%(工程开工10天即支付);当工程进度付款至合同价15%时,工程预付款开始起扣,扣除比例为月完成工程量应付金额的15%,直到扣完为止。风险提示:保修责任的起算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2、工程进度款发包人按月进度款证书中的75%付款(于次月10号前支付),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按工程款90%付款,财务决算审计后,总付款额为工程结算价款的95%,余款作为保留金,待缺陷责任期(________年)期满之日起一个月内结清。
3、总价承包项目的支付按实际完成情况进行支付。
第九条:工程试用保修期本工程竣工验收之日________年为工程试用保修期,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对工程进行积极维修保养,对工程出现的质量缺陷负责修复。在保修期内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临时设施及进度统计
1、甲方仅向乙方提供临时设施用地,乙方自行建设临时设施。
2、工地生产、生活用水及施工照明用电、施工道路均由乙方自行解决。
3、乙方应按时向甲方递交工程完成情况、工程质量以及工程量的统计表,并于每月的____日、____日报出。
第十一条:奖惩办法
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预定工作,造成逾期完工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标准为每天20元,但其最终的累计总金额不超过合同价格的5%;提前完工不奖励。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隐患或不按施工规范及甲方有关要求进行施工,甲方有权提出警告,责令停工整改,并按有关文件进行处罚。
3、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精心管理,精心施工。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风险提示:明确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工期,自行转让合同或将合同规定进入工地设备、材料、人员撤离工地、否认合同有效并拒绝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均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采取警告,责令停工整改,最终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纠纷处理承包单位与发包单位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补充条款,作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款项付清后自动终止。
4、本合同一式____份,正本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副本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份,其余副本由发包人分送有关单位。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际承包工程合同篇十三
甲方:陕西xx公司乙方(实际施工方):甲方承建大西铁路大荔桩基工程项目,现委托乙方采取包工、料、机械、设备、安全生产及安全设施等大包干方式进行施工。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内容按施工图纸设计方案单项工程项目的工作内容,具体为 工程。
二、方式甲方根据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工程最终与业主、审计中心的结算价对乙方进行结算,但乙方需向甲方缴纳该结算总价的
%为施工责任管理费,各类税、费均由乙方另行缴纳。
三、组织领导: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管理及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乙方必须确保进场人员的技术素质,所有工种均持证上岗。在施工责任期内,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施工队伍和人员,以保证该项目技术力量和施工队伍的稳定性。
3)乙方必须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安排施工、生产、人员调配、技术安全、工程质量以及生活、计生等工作。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的指挥、监督与管理。
2)负责安排乙方工作量及现场进度,审核完成工程量,申报预决算,申请拨付工程款。
3)负责与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及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并申报有关文件资料。
2、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通知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业主、监理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确保达到等级以上。
2)强化本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不乱搭乱拉电路管线,不私自安装电源插座,不强行、违章施工,严格杜绝火灾等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之全部责任。
3)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不穿拖鞋,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工完场清。
4)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由甲方负责以甲方名义上报各级部门审批。做到绝对服从甲方工程进度安排;班组长每天必须在作业现场,未经项目经理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地。
5)必须保证充足的施工人员及技术力量,人数稳定,工作效率高,否则因此而造成的延期交工、工程质量等问题均由乙方承担。
6)具体施工作业中必须配备所需安全标志牌、安全围挡、指示牌和指示灯等安全设施,并且必须符合所在地有关施工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否则由此造成之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甲方指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条例。如有违反且情节严重、严重影响甲方及公司声誉,甲方可责令乙方清场并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组织施工,剩余工程之进度款将不再支付。同时乙方应对由此给甲方造成之损失予以赔偿,由此产生之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8)该工程完工并移交甲方前,乙方应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因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发生一切责任,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属于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引起之诉讼、控告、索赔责任及可能发生之相关费用。
9)乙方不得将依据本协议书取得,经甲方委托施工之施工任务再行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本施工项目。
10)工程完工后,向甲方及时上报该工程的施工总结。
五、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以及业主、监理单位和甲方的要求。必须达到国家或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
等级。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六、工期: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现场所安排的月、周施工计划所要求的时间或期限,如期按时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项目的施工任务,若拖延工期,每延期____日,按结算总价的 %或元向甲方支付罚金。
七、付款方法:
1)甲方按乙方所完成之实际施工进度,每月或每一单项工程完工后,根据业主给甲方拨付或结算之工程款,到甲方账户后三天内按95%扣除税金和管理费后支付给乙方。
2)质保金:质保金按工程总造价的5%逐月或每单项工程逐次扣除,待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两年后,据实返还。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负责,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保修期间,乙方应在受到甲方书面通知____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甲方在乙方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八、其它:
1)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协议书,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3%的违约金。
2)若乙方违反本协议书之上述有关约定,不按期竣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规范或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其他导致本协议书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书并要求乙方清场,乙方对该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九、甲方对本协议书上述各条款具有解释权。
十、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施工项目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除保修条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终止。甲方:乙方(实际施工方):代表:
代表:经办人:
施工责任人: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际承包工程合同篇十四
甲方:项目部乙方:根据《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本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量:以实际施工量为准。
二、工程内容及工期
1、工程内容:土石方岩爆破。
2、工期: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应保证不影响甲方的实际工期。自公安部门批准爆破手续后开始爆破作业,如遇中雨以上(以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资料为准)和其它不可抗力,工期顺延。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法
1、工程造价:工程爆破单价6.5元3。(该单价为综合单价,不作任何调整,不承担任何税费)。
2、实际核算方式:按双方一起共同测量的方数计算215;单价。
3、工程合同一经签订,不受任何价格调整影响,按合同标准进行结算。
4、付款方式:本合同签字生效后,乙方进场爆破作业开始,第一次爆破完成后,支付爆破方应付额的一半,以此类推,以后按每月底结算,在次月____日支付应付额的70%,余款30%在工程完工后____月内付清。
四、工程量核算与确认
1、爆破施工前,甲乙双方按照实际需爆破的位置进行测量收方,并经双方确认后签字;
2、施工如遇甲方临时增加的新的爆破工程量,双方测量共同认可后方可爆破,单价不变;
3、实际发生的总爆破工程量由上术两款方量相加后得出。
五、质量、安全及验收
(一)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爆破工作技术操作规程和爆破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保证在安全的前提下快速安全爆破相关的工作。
2、甲方在施工条件方面有义务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甲方在施工质量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指导,并随时进行监督检查。
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及设计图纸进行爆破工作并达到设计标高。
4、乙方爆破块石大小满足机械清运要求,石块体积不大于0.6立方米。
(二)安全管理及责任
1、乙方在进入施工现场以前,应办理好爆破的一切相关手续,并报甲方审查备案。乙方要自行做好安全教育,必须注意重视安全生产,严格按照相关国家颁发的爆破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杜绝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2、乙方在深坑作业时,必须要有防护措施。架设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由乙方自备。
3、乙方采取先进的爆破方法,合理的施工工艺及有利的技术措施,确保周围建筑物安全及人身安全。
4、现场代表:甲方: 乙方:
(三)爆破机械及现场爆破器材的管理
1、乙方在施工中,使用乙方自带的爆破相关机具(如钻孔机具、防爆毯、厚钢板等),乙方在开工作业前,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全面的施工技术教育和技术交底,做到每个工人全面熟悉爆破的各种机械的性能、操作规程、安全知识,指定专人操作。
2、乙方应对机具、材料妥善使用和保管,不得损坏和丢失,施工中乙方必须按施工图纸施工,听从现场施工员的指导。测量、放线由甲方负责,施工爆破现场所有从业人员严禁吸烟及用火。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各种款项。
2、乙方进场前,清除全部石方上的植被和土层,为爆破施工创造条件;如不能及时提供爆破所需条件造成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负责。
3、以划线或木桩的形式,标明爆破范围和标高。
4、协助乙方负责爆破时的人员疏散及安全警戒工作。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
2、结合本工程特点,编制合理、可行的爆破施工方案。
3、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爆破证件方能上岗作业。
4、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甲方要求进行爆破施工,标高及范围达到甲方设计规划及合同中的质量要求。
5、做好爆破时的安全警戒工作,承担爆破器材、物品的运输、存放及管理。
6、采取必要的技术及防护措施,严禁产生飞石,如飞石直接造成周围建筑及在建设施工的安全和人身安全,如出现违规操作造成的人身及周围建筑物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赔偿所有损失,一切与甲方无关。
7、乙方施工人员食宿自理。
8、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第三方。
七、附件: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执,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判决。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际承包工程合同篇十五
发包方(甲方):铁通承包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通信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范围和内容:
。
第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组织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交底,向乙方明确施工任务;
2、 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
3、 负责主材的供应,详见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4、 指派甲方代表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全面协调和监督检查;
5、 在乙方提供全套竣工资料和书面竣工验收报告后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验收;
6、 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三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必须具有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通信行业施工资质,并经xx公司核准的施工入围资格,并向甲方提供企业(或公司)施工资质证书、企业基本情况等相关资料;
2、 应编制《工程施工概、预算》,经甲方书面认可后作为签订本合同暂定工程款的依据;
3、 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4、 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5、 精心组织施工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材料、施工机械进场施工;
6、 合理组织施工,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并在施工前送甲方备案;
7、 严格按设计文件及《gb50312—》、《本地网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d5051—97》等规范要求施工;
8、 做好施工材料的检验、清点和保管,乙方采购的材料应按照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的质量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能使用,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及延误工期的责任;
9、 服从甲方监理及甲方代表对施工过程的管理与监督,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及甲方代表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监理及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及延误工期的责任;
10、 线路工程的施工,乙方同时承担电话机及数据终端的安装任务。在施工过程中和工程竣工后半年内,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要求进行该项目范围内的电话机及数据终端的安装工作。安装费用由甲乙双方商议决定。1
1、 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乙方在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和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设备事故,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第四条 工程期限本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际承包工程合同篇十六
甲方(发包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单位):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承包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承包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土建部分,水电等
四、工程工期:____________
五、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六、工程包工总约:________万元左右。
七、工程承包方式及取费标准:包工包料,(多少钱每平方米)还是按国家定额计算直接费加%25的管理费。
八、工程价款的拨付及结算方式:基础完工付总造价的15%以后每层付总造价的10%,余下的10%工款程待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凭税务发票付清。留下5%为工程质保金三年后,没工程质量问题,一次性付给乙方。
九、本工程由乙方按工程施工的进度计划供应材料,其规格、型号等均由甲方核验,签证,方可使用。
十、考核验收:本合同甲方要求在四个方面对乙方进行考核后方可结算:
1、安全生产:乙方应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2、工程质量:坚持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等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要求
3、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十一、甲方责任:
1、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2、组织及负责对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负责对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指导、监控,并按规定及时做好验收工作
4、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十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的各项交底要求,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
2、按甲方的工期计划要求,认真编制施工作业计划,每月应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月工期计划。
3、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各工种承包费用。
4、严格执行安全协议书中的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等有效证件。
(2)乙方进入甲方施工区域的生产作业人员,应出具作业人员身份证件、特殊工种操作证件等有效证件。
6、乙方应加强对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十三、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下列合同附件。下列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安全生产协议书;
2、治安、保卫、防火等协议书。
十四、甲、乙双方就材料、设备、工具物品、工艺等方面的事项,可另行约定。
十五、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约定核实乙方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款、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款尾款时,应按乙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劳务作业工程款的利率,并按拖欠金额量向乙方支付每日5‰的违约金;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向乙方支付违
约金5‰的违约金,甲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顺延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
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2)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元的违约金。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____元的违约金,乙方尚应赔偿应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在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六、本工程甲方委派同志为现场负责人,乙方委派同志为现场负责人,共同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约定。
十七、争议: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八、本合同自签定后即生效,至全部工程作业内容竣工验收、工程价款结清后即失效。
十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另订补充协议。本合同正本壹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
甲方(合同章):________乙方:(合同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际承包工程合同篇十七
施工单位:_______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单位: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甲方对乙方承建专业资格的考核,同意将公司防水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按照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的原则,协商确定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一 、总则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根据公司工程施工联系单和设计变更通知单要求,厨卫间防水工程采用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膜(1.5厚),屋面防水工程采用聚氨酯’851’防水涂膜(找平层上作基层处理)。二、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管理、包安全、包进度等总包方式。三、工程造价:厨卫间聚合物防水每平米_______元;屋面’851’聚氨酯防水每平米_______元。结算时按实际面积结算。四、质量标准:乙方应确保公司梅生活、生产基地
2、3楼防水工程达到优良标准,严格参照____省防水工程新规范标准db15-19-97____市现行有关标准及甲方要求施工,涂膜工程保证不起皮、不空鼓、不分层、不露点、平整均匀,与基层有一定粘结力,达到设计厚度等质量要求。五、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1)应提前提出施工计划,并将工作面整理达到防水施工标准提交乙方施工。
(2)应提出工期计划,但应考虑到天气及人力等不可避免的因素,工期顺延。
(3)配合乙方施工,如提供必要的垂直运输、工人工地住宿等。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交乙方限时整改。
2、 乙方责任:
(1)听候甲方通知,即时将防水材料进场,提交防水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及市建设局颁发的准用证,由甲方现场负责人抽检合格后使用,必要时由甲方抽送市’建科院’检验合格后使用。
(2)配合市建公司梅生活基地整体进度,按甲方提出的施工计划施工,除不可避免的因素外,不得人为拖延。
(3)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不得有违规行为,否则接受甲方各种形式的处罚。
(4)应严格按防水工程标准规范施工,发现问题,及时自行解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并对工程保修________年。六、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工程款,甲方按乙方进度支付进度款,待工程全部完工验收达优良标准后甲方付至全部工程款的_______%给乙方,留_______%的工程款作保修金,________年保修期满后乙方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余款。七、其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待________年保修期满,甲方支付余款后,合同自动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代表: 代表:施工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