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汇报(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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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汇报篇一
(一)基本情况
20xx年,全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132所,其中:农村中学6所、农村小学91所、教学点35个,惠及学生13243名,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12376人(中学生3385人、小学生8992人),附设学前班学生867人。20xx年,自治区应下达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1459.58万元,批准动用历年沉淀资金417.13万元,实际下达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1042.45万元,下达教师陪餐资金67.84万元,本年度实际支出资金1215.38万元,截止20xx年12月31日账面结余资金336.57万元,结余主要原因是20xx年12月及20xx年1月份就餐资金尚未结算。
(二)主要做法
20xx年以来,我县坚持以改善学生营养状况、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以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管理为重点,健全管理制度,细化工作措施,在组织实施、供餐管理、供餐上报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20xx年6月份,我县荣获全国“阳光校餐示范县”殊荣,工作中,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强化组织领导,在抓管理上下功夫。县委、政府将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建立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为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顺利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20xx年,针对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组织召开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会议2次,列出问题清单,提出解决办法,明确职责分工,夯实部门责任,推动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
加强供餐管理,在抓改善上下功夫。全县统一实行学校食堂供餐,严格落实5.6元供餐标准,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生和县城寄宿学生在校期间每天提供一个熟鸡蛋,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每天免费提供一顿午餐。20xx年11月份,将农村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学生全部纳入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供餐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承担。坚持科学制定午餐供餐食谱,既做到营养膳食结构合理,又兼顾食物的色、香、味搭配,保证提供的食物营养素种类齐全、含量充足,易于消化,卫生安全。在有条件的学校要求每餐至少为学生提供一种主食、两种菜肴、一种汤类供学生食用,从学生“吃得上”、“吃得饱”向“吃得营养”、“吃得均衡”转变,使农村学生营养健康水平逐渐提高。
突出工作重点,在抓安全上下功夫。完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原料采购制度,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所需的米、面、油、鸡蛋、蔬菜、肉类等原料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安全关。严格执行学校饮食卫生、学校食堂操作间卫生、食品留样等14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零事故”。20xx年,继续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投入资金137万元,新安装了34所学校食堂监控设备,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技防水平。严格遵照《彭阳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切实加强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按时完成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工作,准确掌握学生信息,防止虚报、冒领补助资金行为发生。
加强业务培训,在抓提升上下功夫。20xx年8月份,举办了全县营养改善计划管理人员培训班,邀请固原市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专业人员,对全县132所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管理人员,进行了食品卫生安全、营养改善计划管理、阳光校餐管理等内容的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管理人员安全风险意识,提升管理人员管理水平。
注重氛围营造,在抓宣传上下功夫。充分利用各种会议、重大活动等时机,通过各种媒体宣传党的惠民政策,培养强化农村群众和在校学生的爱国爱党意识和感恩意识。各实施学校通过黑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印发宣传单等,深入宣传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并及时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共同推进的良好工作氛围。制定出台《彭阳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阳光校餐”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阳光校餐”管理,坚持做好“阳光校餐”数据上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始终使营养改善计划在“阳光”下运行。
强化经费保障,在抓投入上下功夫。20xx年,县财政把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工资列入部门预算,安排专项资金330万元,专门用于319名食堂从业人员工资发放。安排专项资金208万元,更换学校食堂设备1295台(件)。按照每生每年60元标准,为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补助公用经费83.48万元,切实保障学校食堂正常运转。
细化工作措施,在抓规范上下功夫。严格按照全县营养改善计划“1654321”管理要求,坚持实行营养改善计划就餐成本核算,保证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零利润”供餐。切实利用《宁夏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业务平台》,实现营养改善计划全程化、智能化管理,及时通过业务平台对各学校基本信息、食堂建设、食谱制定、财务账目和食材采购的数量、价格及食品留样等进行实时动态监管,不断推动营养改善计划趋于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
加强监督检查,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县教育、财政、宗教、卫计、农牧、市监等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年度工作计划,经常深入学校进行督导检查,并现场解决相关问题,确保营养改善计划安全顺利实施。同时,县教体局按照县委、政府的要求,制定了《彭阳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考核方案》,对照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各乡镇中心学校和初级中学及部分村级小学的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并推荐县委、政府对3所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成绩突出学校进行了表彰奖励,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切实推动全县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提质增效,充分发挥在全县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年来,我们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由于县级营养办缺乏营养膳食专业人员,在学生营养膳食指导工作上力不从心,学校供餐食谱比较单一,存在个别营养素摄入量不达标的情况。
二是个别学校不能够按时、保质上报“阳光校餐”相关信息,存在拖延、不报、错报的情况。
三是食堂从业人员工资较低,食堂从业人员队伍不稳定。我县现有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从业人员319人,平均月工资为1000元,低于全区三类区最低工资标准,且未缴纳社会保险,食堂从业人员队伍不稳定,操作技能不高,影响着学校食堂正常供餐。
四是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食堂运行经费不足。尽管县财政按照每生每年6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但根据近几年实际支出费用测算,每生每天需1元水、电、煤等经费,每年按200天计算,每年短缺生均经费140元。
五是临时性、兼职性的营养改善计划组织机构和工作人员,与营养改善计划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不相适应,不利于这项工作的长远开展。
20xx年,我县将紧紧围绕县委、政府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扎实推进教育扶贫,深入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为全县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一)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对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充分发挥财政、宗教、卫计、农牧、市监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综合治理学校食堂和周边食品安全隐患问题,指导各学校实施好营养改善计划工作。
(二)进一步强化科学供餐。依托自治区营养改善计划专家指导组,科学制定供餐食谱,努力使学生吃得营养、吃得均衡,使农村学生营养健康水平不断提高,促进学生健康全面成长。进一步加强“阳光校餐”管理,确保营养改善计划在“阳光”下运行。
(三)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度,强化执行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执行制度成效的责任制和问责制,务求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进一步加强培训力度。会同相关部门继续举办学校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和食堂从业人员专题培训班,普及食品卫生安全知识,让所有管理人员掌握新《食品安全法》对学校供餐的新要求。
(五)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加大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宣传力度,充分挖掘和大力推广先进典型,发挥榜样作用,激励和引领各学校共同把营养改善计划这一惠民工程做实做好。
(六)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完善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原料采购制度,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实行食品原料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确保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
(七)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县教体局将继续会同市监等部门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重点对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执行管理制度、食堂从业人员管理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营养改善计划安全顺利实施。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汇报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和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增强学生体质,提倡合理膳食,改善学生营养状况,不断提高学生健康水平,根据县和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的相关要求,现将我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自查如下:
为全面贯彻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根据学校实际制定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切实做到有组织、有领导,按程序开展好各项工作,特成立“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由班主任负责、协助处理日常工作。
1、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专款专用,由学校食堂供餐,足额用于学生的营养改善上,无变相将资金发给学生及家长现象。
2、资金使用建立财务制度,有兼职财会人员,营养资金财务独立核算。
3、做到将信息及时反馈,按要求定期公示,实行每周上报制。学校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电话号码:0932——6645050,接受家长、学生和社会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凡因属责任人管理不善
或工作失误,造成集体卫生事件或严重后果的,由责任人承担第一责任。并定期公布账目和学生人数及配餐标准和食品数量、价格,每周一用小黑板安排好一周的食谱公开。每周五对一周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
4、每生每天3元足额用于学生营养改善上,保证零利润,无违纪违规行为。
学校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层层签订责任书,完善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并与学生家长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让学生家长对食品安全有充分的认识和了解,积极参与到实践中来,监督和管理好每一个学生的食品安全。
1、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惠民政策,特别是边远贫困农村学校,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成立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及周密安排,采取有力措施,把工作落实到位。解决了学生早餐,使学生们营养状况得以改善,能安心学习,学生在校吃的安心,家长在家放心。
2、食堂基础设施完善,安全管理规范,无对外承包和对外经营。、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食堂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健康检查。
3、建立健全学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无学生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我校由于学生少,生均公用经费本来就不多,仅可维持学校日常运转。营养计划实施之后,恐怕学校的其它运转都难以为继了。
在下步工作中,我校将严格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要求着力落实好此项工作,查缺补漏,完善工作和设备。
权家湾小学
20xx年8月24日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汇报篇三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xx〕54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xx〕25号),指导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有力有序有效实施,切实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营养改善计划是国务院自20xx年起实施的旨在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的一项健康计划,由中央财政为国家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20xx年起,陕西将“蛋奶工程”与国家营养改善计划并轨,在非国家试点县(区)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20xx年底实现了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市、县、区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第四条 营养改善计划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以县为主、分级负责、部门协同推进”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 省政府成立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全省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成员单位由省委宣传部、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审计厅、省食药监局、省粮食局、省物价局、省供销社、团省委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简称省学生营养办),负责全省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主体为市、县、区政府。市、县、区政府要建立责权一致的工作机制,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一)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县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二)县级政府是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具体实施。包括加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机构的建设、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落实相关配套资金、配足食堂从业人员、保障运行费用、督促部门履职,保证实施质量和安全。
(三)学校负责具体落实。营养改善计划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要责任人,要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和相关管理工作。
第七条 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一)教育部门牵头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的日常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营养改善计划相关工作。建立奖惩制度,将营养改善计划纳入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范围。
(二)财政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相关资金政策,落实补助资金、加强资金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县(市、区)财政部门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将食堂设施设备购置和维修费用、食堂从业人员工资待遇、水电煤气费用等列入预算并足额保障。
(三)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营养改善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力度建设符合学生就餐标准的食堂和餐厅。
(四)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支持各级政府,加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机构和队伍的建设,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和工作人员,配齐办公设施,保障营养改善计划的长期有效实施。
(五)农业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鼓励和推动种植业、养殖业、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向学生供应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
(六)卫生部门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食品安全事故的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学处置,对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制定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和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方案,在教育部门配合下,开展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和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
(七)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与学校、配送中心、供餐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储存、加工、餐用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维护等环节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查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
(八)审计部门负责对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其效益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促进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九)宣传部门负责新闻宣传,引导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全面、客观地反映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十)物价部门负责督促学校认真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
(十一)粮食部门负责培育“放心粮油”生产企业和供应网点,实施“放心粮油”进学校工程,组织“放心粮油”生产企业和供应网点向学校供应质量安全的粮油产品。
(十二)供销部门负责发挥供销合作社网络优势,在食品供销方面要加强产销衔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推动大型连锁超市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专业大户等直接与学校建立采购关系,形成高效、畅通、安全、有序的食品供给体系。
(十三)鼓励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居委会、村委会等有关基层组织和营养健康协会,以及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等积极参与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在宣传教育、社会监督、改善就餐条件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第八条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也纳入实施范围。其中西安市莲湖、碑林、新城等3个市辖区,以义务教育阶段低保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主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第九条 鼓励各市、县、区政府在确保应享尽享、人财物有长期保障的情况下,结合实际适当扩大实施范围。
第十条 各市、县、区政府和学校要按照“安全、营养、热乎、可口”的标准,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学生供餐内容。
(一)供餐模式。国家试点县在20xx年底全面实施学校食堂供餐,地方试点县(市、区)要加快制定学校食堂供餐或配餐企业送餐方案,到20xx年全面实现学校食堂供餐。
(二)供餐内容。以学校食堂提供完整午餐为主,暂不具备供餐条件的学校,要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优化供餐内容,通过配餐中心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学生提供新鲜、保质期较短和价值相当的完整营养早餐或正餐。
(三)供餐食谱。参照有关营养标准和膳食指南,结合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当地饮食习惯和食物实际供应情况,科学制定带量食谱,做到搭配合理、营养均衡。
第十一条 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建立供餐企业和配送企业准入退出机制,对粮油等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严格实行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服务、统一结算的办法,从源头和过程上确保实施安全。粮油应优先从“放心粮油”供应网点中采购,县(市、区)政府要协调推动学校与“放心粮油”供应网点建立直接、有序的采购关系。
第十二条 各县(市、区)政府要统筹支持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的各类项目资金,加大食堂建设力度,实现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食堂建设全覆盖。
第十三条 学校食堂建设要遵循“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建设方案要按照“明厨亮灶”要求和食堂设置标准,经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后实施,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堂建设的餐饮安全指导。
第十四条 学校食堂一般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倡导政府向专业团餐公司购买服务,引进专业化大型团餐企业委托运营学校食堂,促进学校食堂管理规范化和现代化。
第十五条 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食堂从业人员与就餐学生人数不低于1∶80的比例为学校食堂配备合格工作人员,确保工作人员待遇,加强专业培训。加强学校食堂设施配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十六条 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食堂管理主要责任人,分管校长是学校食堂管理具体责任人。学校要明确专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健全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
第十七条 学生营养餐配送中心试点县(市、区)要从长远发展考虑,科学定位配送中心的运行机制、配送内容及模式等问题,鼓励县(市、区)政府根据实际采取招商引资等方式建设学生营养餐配送中心。
第十八条 教育部门定期组织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评优活动,优先考虑解决营养改善计划专(兼)职管理员职称评审、职务晋升、绩效工资分配等问题。各市、县、区在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时,要将农村学校的营养改善计划管理人员纳入政策实施范围。
第十九条 各市、县、区政府和学校要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保障机制,落实各项食品安全保障措施。
第二十条 学校食堂、配送中心、供餐企业要依法经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配送、清洗、消毒等环节的管理。
(一)食品采购。建立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招标制度,凡进入营养改善计划的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要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供货商评议制度,不得采购不合格食品。
(二)食品储存。食品储存场所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配备必要的食品储藏保鲜设施,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库存盘点制度,食品储存应当分类、分架,安全管理,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和过期的食品。
(三)食品烹饪。需要熟制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透,烹饪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有关规定,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
(四)食品留样。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留样食品应由专人负责保管,专柜专锁。
(五)食品配送。学生营养餐配送中心、供餐企业必须具备配送条件和资质。配送车辆及用具必须保证清洁卫生。运输过程中食品的中心温度应保持在10℃以下或60℃以上。
(六)清洗消毒。按照要求对食品容器、餐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存放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提倡采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采用化学方法消毒的必须冲洗干净。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用具。
第二十一条 食品安全教育。教育部门会同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等部门定期组织食品安全专家通过现场指导、培训等多种形式,增强学校、配送中心、供餐企业食品安全意识,强化食品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教育部门要将食品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校健康教育课程,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专题讲座、主题班会以及知识竞赛等活动,提升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第二十二条 应急事件处置。各市、县、区和学校要逐级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开展应急培训、演练,完善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发生学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后,学校应立即采取各项应急处置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在2小时之内向当地的卫生、教育、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学校不得擅自发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第二十三条 资金安排。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和地方试点补助标准均为每生每天4元,一学年按200天计算。其中43个国家试点县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64个地方试点县所需经费由省与市县共同分担,对工作开展较好并取得一定成效的地方试点县(市、区),给予奖励性补助。
第二十四条 资金拨付。各级财政部门应按规定时间将专项资金进行预算、分解和下达。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封闭运行,依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时支付。
第二十五条 资金使用。专项资金应当用于为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不得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和学校公用经费支出,不得用于劳务费、宣传费、运输费等工作经费,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二十六条 专项资金结余应当继续用于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结转结余不得超过两年,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七条 资金管理。市、县、区财政、教育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分级管理,确保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依托国家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生信息系统和月报系统,监控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数等动态情况,定期公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总量、学校名单及受益学生人次等信息,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学校负责专项资金日常使用管理。制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依法健全学校财务、会计制度,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加强对财会管理人员的培训。健全食堂原料采购、入库贮存、领用加工等管理制度,加强食堂会计核算。
第二十九条 资金监督。各市、县、区应当借鉴“阳光校餐”成熟经验,定期公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总量、学校名单及受益学生人次等信息。学校、配餐中心、供餐企业应定期公布经费账目、配餐标准、带量食谱,以及实名制受益学生名单等信息,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同时接受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三十条 各市、县、区卫生、教育部门要联合制定学生营养监测评估工作方案,督促监测县(市、区)和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抓好常规和重点监测,运用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结果,结合学校实际、学生体检、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学期考试等,全面评价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成效。
第三十一条 各市、县、区要成立营养改善计划专家指导组,配备专(兼)职营养师,加强学生营养健康教育和科学配餐指导,开展餐厅文化、文明餐饮、感恩励志、养成教育等活动,让学生全面掌握科学的膳食营养知识,引导学生养成科学的饮食习惯,使学生终身受益。
第三十二条 各级宣传、教育部门制订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准确、深入宣传这项惠民政策。高度注重舆情分析,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要认真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第三十三条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问责制度,制定专门的监督检查办法,省级重点督查,市级定期巡查,县级全程检查,学校日常自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促进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廉洁运作。
第三十四条 采用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内部监督检查与外部监督检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食品安全、资金安全管理和职责履行情况。
第三十五条 对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学校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六条 各市、县、区依据本办法制订本地具体实施办法。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20xx年7月2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xx年7月23日。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汇报篇四
自20xx年**月1日正式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以来,我校非常重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工作。按照《***教育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的通知精神,我校结合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校现有六个完小,有教职工143人、学生2214人,教学班56个。其中:中心小学1239个学生,小寨小学288个学生,响水河小学195个学生,何家寨小学237个学生,沙坝小学144个学生,新庄小学111个学生。全部学生纳入营养改善计划,在营养改善计划中,供餐方式有两种,中心小学、小寨小学、响水河小学、何家寨小学、沙坝小学五所完小采用企业供餐方式,新庄小学采用食堂供餐方式。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建立工作机构。
为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落到实处,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为副组长,办公室处室主任、完小校长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和相关制度,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切实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管理工作,确保按时、按质、足额、准确发放。
(二)、大力宣传、使之家喻户晓。
学校通过召开教师会、家长会、班会、致家长的一封信、黑板报等途径,广泛深入宣传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义、政策和做法。使学生、家长和社会了解并争取得到他们的支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向学生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
(三)、建立机制、落实责任。
为使学校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立长效的工作机制。自20xx年2月以来,学校先后制定了《新→←安所镇中心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以及学生营养食品检验、发放、留样、储存等相关环节的管理制度及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
学校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实行实名制管理,明确管理对象,严格管理,坚决杜绝虚报冒领营养餐的行为和现象,供餐方式及具体供餐人数由校长亲自抓,总务主任具体负责。并及时召开反馈会。
(四)、精心组织、严格管理保安全。
一是规范操作流程。建立建全各项规章制度,保证食品材料供应、采购、制作加工、储藏、检验等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实现规范操作,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建立食品安全应急
预案。三是严格食品的监督管理:
1、对企业配送提供的食品学校要求供应商必须出具食品的合格检验书,对送到的食品实行现场鉴收,并做好记录,对不合格的食品坚决不鉴收并要求企业立即更换,食品实行学生上课期间每天一送,要求配送企业于每天10点前送到学校,各学校组织相关人员把食品发放到学生手中;
2、新庄小学食堂供餐方式为在中餐的时候为学生提供至少一个肉、一个小菜,饭由学生自己购买。食品由学校采购员进行采购,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对采购的食品进行验收登记,确保采购的食品安全、量足。
3、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对当天提供的食品,学校总务处及时抽取留样食品,做好记录后存放于冰箱中,并按规定保留48小时。四是做好食品的搭配管理工作,对企业配送的食品学校和企业一起商量确定所要配送的食品种类,品种尽量多样,营养尽量均衡,本周内提前公示下一周的食谱,公示的内容包括食品名称、规格、食品的生产商、批次、单价、当天的合计价,实际的结算价格等;对食堂供餐的新庄小学也是提前做好下周的菜谱并向社会、向家长、向学生进行公示。
三、存在的问题:
新安所镇中心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一个多月以来,未发生过一起食品安全事故,但因工作刚刚起步,也没有可借鉴经验的地方,因此难免存在一些问题:
1、由于“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天天都在做的一项工作,教师工作量增大,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教育教学工作。
2、食品质量监测方面,验收教师只能从外观上和企业提供的食品检验报告两方面进行监测,对食品卫生安全忧心忡忡。
3、供餐企业受商品出售范围和价格的限制,可以提供给学生的食品相对单一,加之学生口味要求不一,部分学生对食品不喜欢,偶尔有浪费现象发生。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汇报篇五
20xx年3月12日上午学区班生春,罗涛同志到我校督查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落实情况安全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后认为我校能认真履行好学校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的工作职责,制定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制定应急预案,实施方案、管理制度,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纳入学校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来抓好抓实。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1、对配送到学校的营养餐要做到“四查”“三看”,并在留样柜中留样48小时。
2、每天发放早餐后,由班主任陪餐,并认真组织学生登记造册并签字,纳入班主任工作考核。
3、各种登记表每周送往学校营养餐办公室专人保管。
4、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食品验收、储存和发放工作,保证各个环节的食品卫生安全。
5、做好数据核实、汇总、及信息反馈上报,建立专项档案管理制度,做好痕迹资料备查管理。
6、认真抓好向学生宣传并掌握简单分辨食品变质的常识,妥善组织和管理好学生就餐,发现有问题的食品及时处理并上报。
1、及时建立健康管理制度。
2、购买营养室卫生防护工具如老鼠夹等。
3、留样柜和学生营养餐应同时存放在营养餐发放室。留样品装盒密封并由送餐人和接收人两人签字后从放于留样冰柜保存。
4、继续完善教师食堂和营养餐相关制度并喷会上墙。及时认真填写营养餐发放过程性资料并分类存档。
5、学校储存室保持周围没有污染源、保持通风、整洁、干净。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汇报篇六
1、用于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项目资金,学校单独开立银行账户,单独设臵食堂会计账簿。不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绝不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和其他学校公用经费支出。
2、对营养加餐严格进行成本核算。专项资金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成本核算内容只包括牛奶、蛋类、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蔬菜、豆制品、干货和调料等主辅料。营养加餐所需水、电、燃料等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学校实行以学生签字的就餐花名册为就餐凭证。
3、专项资金学校凭购买货物发票、核算清单、学生就餐花名册作支出。所需支付资金可以由银行转账支出(转账凭证作附件)。建好营养加餐日记账、银行日记账、总分类账和各种备案凭证、凭据,接受监督和检查。
4、学生食堂安排唐生长每天如实填写食品出、入库及加工核算清单,完善验收审核签字手续,做到一天一登记,一月一核算,一月一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原材料采购价格、月收支情况。
5、上月盈余资金转入下月,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学校定期公布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总量、受益学生名单、配餐标准、营养食谱、食品数量和价格等信息,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5、学校建立营养餐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次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汇报篇七
按照国务院、省、市相关部门及七星关区教育局安排部署,我校于20xx年3月开始启动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今天,感谢七星关区教育局,让我们有机会把我校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实施过程中积累的些许经验以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诸多困惑与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共同探讨,以求抛砖引玉,让更多的人关注营养改善计划、重视营养改善计划、支持营养改善计划,力求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做得更加完善,让党的惠民政策真真正正落到实处,把党中央、国务院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让广大农村孩子在党和政府的阳光雨露下茁壮成长。
自营养改善计划启动以来,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的赵区长、七星关区教育局的燕局长、陈局长、海子街镇党委、政府的书记、镇长、分管镇长等领导多次亲临我校指导此项工作,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指导意见。尤其感谢的是:七星关区政府的赵区长于5月4日赴海子街镇调研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情况,恰逢我校正在召开中心校所辖各校的校长会专题讨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赵区长现场听取了中心校及各村校校长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的一些具体做法及存在的具体困难后,对各校迎难而上的工作作风给予了高度赞扬,鼓励各位校长再接再厉,并表示将尽最大努力帮助各校解决存在的困难,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得以顺利实施。
自启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来,我镇各校校长、老师既要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向40分钟要质量,又要边摸索、边实践、边整改营养改善计划的每一个细节,双休日、节假日、8小时以外都坚守岗位,付出的艰辛是可想而知的,相信在座的各位校长深有同感。近两个月,我们共召开校长会10多次,教师代表会3次,主要议题就是围绕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操作过程中的问题,群策群力,集思广益,力求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逐步完善。同时,我们还以营养改善计划工程的实施为契机,要求各班每月召开主题班队会,对学生进行感恩教育及爱国主义教育。毫不夸张地说,近两个月来,全镇各校校长、老师的工作量不亚于03年的“两基”攻坚。
营养改善计划启动初期,我镇各校校长便高度重视,自己带头,组织教师深入村干及学生家庭,一方面宣传营养改善计划的政策,一方面结合“三问”“三解”了解学生家庭情况,结合学生实际确定供餐方式。掌握了第一手材料之后,各校分别组织召开了村干座谈会、家长代表座谈会、家长会,下发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致家长、学生、老师的一封信》,让家长意识到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政府的责任,更主要是家庭的责任。经过座谈,广大家长均表示要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妥善安排好孩子的家庭膳食,注意孩子的营养和卫生,教育孩子在校期间不得购买、食用学校发放以外的任何食品,以免食物中毒和传染各类疾病。
(一)组织保证
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成立了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村干、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参与的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膳食监督领导小组,并明确职责,确保了计划实施的组织保证。同时,由中心校与各村校校长、各村校校长与食堂管理人员及教师、班级与家长层层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管理目标,责任落实到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供餐的每一个细节都有责任人把关,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设备及原辅料采购
设备及原辅料采购,我们先是组织召开辖区内校长会,各校根据自身实际确定供餐方式,拟出初步方案,根据方案列出所需设备及原辅料清单。之后,由中心校组织各村校校长共同去寻找、联系有资质(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检疫证等相关证明),所有票据俱全的供货单位洽谈、比较,从源头上把握好设备及原辅料的质量关和价格关,确保营养改善计划的三元钱全部落实到学生身上。比如:我们学校联系的鸡蛋,因为有几家供货商都愿意为我们提供鸡蛋,所以我们采取竞谈、议标的方式,让他们公平公开公正地竞争,最后以195元/件(每件360个)的最低价进货。
(三)供餐方式
我们海子街中心校下辖14所大型完小、6个校点,学生人数从100多到1000多不等,而且分布在东西南北不同的方向,各校有各校的特殊性,所以中心校充分尊重各村校校长的意见,在“一保证、两安全”(即:保证三元钱落实到学生身上、食品卫生安全、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由他们自主决定供餐方式。(比如:中心校隔城区较近,是原老区所在地,学生家庭经济条件较好,家长们都认为三元钱的午餐不能满足孩子们的营养需求,因此他们要求供应课间餐作为学生营养的补充;而王张小学因为隔小坝工业园区较近,大部分家长到力帆骏马汽车制造厂打工,早出晚归,所以大部分家长的意愿是学校提供完整午餐;再有,干沟小学离海子街街上30来公里,全是崎岖山路,运输工具只能是摩托车,一个来回需要4、5个小时,所以学校组织召开家长会,一致通过采取家庭托餐方式,当然,家庭托餐当中存在许许多多的的客观问题——比如边远农村家庭的卫生条件差、食品储存不能保证新鲜等等,都还是我们目前正在探索却又亟须解决的)。
(四)供餐流程
(以海小的课间餐为例,在学校广播的指挥下有序进行)
1、每天清早,食堂管理人员必须到食堂对食堂工勤人员进行晨检,并监督工勤人员严格按照食品加工流程,遵循生进熟出的原则。食堂每天使用的食品原料由管理人员根据当天用餐的学生人数统一从贮存室取出,交给食堂工作人员下料。保管人员将下料情况做详细记录,由食堂工作人员代表和管理人员签字存档,并将原料的数量计入库管流水账和食堂台账。
2、食品加工成熟后,食堂将当天供应的食谱公示(我们现在主要是轮流供应馒头、包子、鸡蛋、稀饭、八宝粥等),学校校长、主任检查早餐的安全、卫生状况并试餐,全体教师分赴相应班级教室自费陪餐(原则上班主任在本班陪餐,科任教师选择一个班级陪餐)。
3、上午第二节课下课后,当堂课教师安排好学生在教室内静坐,然后带领班干到指定地点按秩序由教师、学生共同签字后领取早餐。领取早餐时,必须做好防护工作,避免烫伤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4、食品领回教室,由陪餐教师检查并先试吃,无任何异常情况后,将早餐依次分发给学生,并指导、监督学生定点定时封闭用餐,杜绝食品外流。
5、学生用餐结束,陪餐教师统一指挥学生将餐具用塑料袋包装好放入书包。餐具由学校统一配发,学生就餐后将餐具带回家由家长负责洗净、蒸煮消毒再循环使用。学生装餐具的塑料袋由学校提供。
(五)食堂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
根据七星关区教育局营养办提供的《食堂管理制度集》,结合学校实际,我们拟定了共13个制度装框上墙,并组织食堂管理人员、食堂工勤人员熟悉制度及相关程序。尤其是食品的保洁制度、留样制度、突发事件处理制度等,与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必须照章办事,严格执行。
(一)地盘小学生多
就我们14所大型村校而言,除了中心校的食堂有100多个平方以外,其它学校都只有50左右个平方的食堂,甚而校点没有食堂。而中心校学生是1000多人,村校少则两三百,多的900多人,食堂面积无法满足正常供餐需求。
(二)采购困难
一是人员:我校教师严重缺编,80%的学校是教师一个人顶一个班,无法抽出教师采购;
二是运输:较边远的4、5所学校交通不便,原材料采购无法解决。
(三)自然条件恶劣
目前为止,我校还有8所学校的饮水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当地老百姓只能靠望天雨解决人畜饮水,这就给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增强了极大的难度。
当然,困难只是暂时的,相信有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有各位校长、老师的无私奉献,有广大家长、学生的鼎力支持,我们一定会尽最大的努力,认真落实好营养改善计划这一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惠民政策,让孩子们吃得放心、吃得开心,把营养改善计划工程办成人民满意的放心工程!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汇报篇八
自开展学生营养餐工程以来,我校非常重视学生营养餐管理工作。我校结合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认真工作,精心组织,努力完成各项任务。现前期工作总结如下:
我校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上级政策和规定,强化工作管理,成立了由校长(彭虎)负总责的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由教导主任杨选吉、营养办负责人欧桂才具体负责的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小组。制定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学生营养餐(食堂供餐模式)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实施小组。实行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小组负责具体落实方案、
1、我校共有一所中心校和四个教学点,中心校现有学生571名,教师22名,教学班11个,师生独立食堂一个,操作间及餐厅共11间。四个教学点共有学生381人,15个教学班。其中石包村小学有临时食堂一个。村上实行蛋奶模式,中心校实行食堂供餐模式。
2、强化监督。建立学生实名制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对享受营养餐学生的人数、膳食收入、菜谱、营养餐的发放情况予以日公示和月公示。学校还建立了教师、学生和家长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对营养餐的实施情况予以监督。
3、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
为使我校的营养餐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我校制定了《营养计划实施方案》、《食品储存保管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学生实名制信息管理制度》、《健康教育制度》、《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食品留样制度》、《废弃物处理制度》等,并上了墙,同时“食堂供餐”方面落实了责任区。成立了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同时制定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层层签订工作责任书。加强考核评估,实行奖优罚劣,哪一环节出现问题追究哪一环节的责任,同时把考核结果和年终的绩效考核相挂钩。
4、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营养餐是一种新生事物,在实施营养餐计划的整个过程中,学校坚持不懈的开展宣传、教育,真正做到几个结合(与健康教育相结合、与感恩教育相结合、与学生卫生习惯的养成相结合、与艺术熏陶相结合)通过印发“告学生家长书”、朝会、主题班会和板报小手牵大手等形式大力宣传提供营养餐的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5、强化安全意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把好卫生安全关,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是营养餐工作最起码的要求和持续正常开展的关键。我校非常重视食品卫生安全,镇政府、工商所、卫生防疫科、派出所多次到我校检查、指导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针对各个季节的不同特点和容易出现的卫生问题,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学生在校就餐的安全性,提升了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水平,从而确保营养餐工程的顺利实施。
6、落实细节,加强管理。
(1)学校明确专人(欧桂才)管理学生营养餐的日常工作。负责食品的接收、发放,造册登记。学校设置专用的营养餐储藏室,配备必要的营养餐储藏设备,确保食品储藏安全卫生。同时实行食品接收、分发、管理层层签字制度。
(2)学校设立食堂负责人郑伯琼,负责食堂的日常事务。负责安排食品原料的采购、验收、储存、留样并做好相关记录;负责当日食材的分配,食堂工作人员的分工,并落实相关人工作职责及责任。
(3)“营养餐工程”的实物采购。每天采购清单有出售人员和采购员签字。食品接收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检查产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并做好详细记录,确认食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交货、收货双方签字后,食品方可入库储藏。食用品要有合格证,要严格按照中小学食堂管理办法具体实施。实物要留样检查,此项工作由校主要领导严格把关,确保食品质量关和安全关。
(4)采购员负责采购,并且采购员由食堂工作人员两人一组轮流采购。学校负责采购所需经费及制定营养食谱。采购员要按照《赤云小学采购员责任书》相关规定执行。学校做好专项资金的分配及使用,每月初制定符合季节和学校实际的供餐食谱,因地制宜互换食谱,做到合理搭配,营养均衡,保质保量。
(5)学校设立食品检验员,对进入食堂的原材料进行检查和验收,并查验“三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或质量检验报告),建立食品质量档案;定期公示采购物品的数量、价格等情况;学校实行索票(索证)登记制度,从农户个人采购的食品及食材,做好购货记录,建立采购和使用台帐。
(6)班主任负责本班“营养餐工程”的日常管理。负责确保当日在校学生人数,确定共餐人数以备餐;负责食用品的发放工作,每天对食用品的发放造册登记,每月汇集成册入档,以备检查和审计。班主任应采取多种教育形式,向家长和学生进行大力宣传,提高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使营养餐工作的实施顺利开展。
(7)、学校安排报账员(刘创造)专管营养餐每天经费收支上帐,进行日清月结,学期末总结算。
(8)注重用餐过程的管理,在用餐时值周领导和值周教师到食堂维持秩序,各年级按从低到高的顺序,由班主任或副班主任带领本班学生到食堂安静有序的排队打饭,打好后一、二、三年级的学生由班主任陪同在教师里用餐;四、五、六年级的学生由老师陪同在食堂就餐。
1.食堂设施也有待完善。规范合理的用餐场所面积太小,低年级的学生只能在教室里就餐;
2.教师人数少,每天需要组织学生安静有序就餐,同时所需要做的资料过多,普遍反映连续工作太累,过于疲惫。
3.学校没有自来水,每日用水都适用抽水机抽来用,一旦停电,就得停餐,并且学生饮用水均为自带,有待解决。
4.食品管理环节还有待加强,资料管理方面尚需改进。
回顾前期的学生营养餐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是也还存在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力争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