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佳作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与感想(十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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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作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与感想篇一
一开始读《百年孤独》时,可能会被他庞杂的家族系统和让人头晕目眩的重名吓倒,象许多人所说的那样,觉得这是一本难懂难读、非常混乱的书。但是,正如圣伯夫所说的,名著之所以成为名著,是因为“拥抱所有国家和所有时代”,它们不会是普通人无法理解的。我相信,真正经过时间考验的伟大作品,享受的时候就不必刻意求解,觉得滞涩的地方就暂时跳过,也就避免了整体上受熏陶的心理氛围的消解。这部书的篇幅不长,可是我读了很久,书中一直充斥着那种死亡的沉重压抑得我无法自由自在的呼吸,一边读就一边有许多许多的念头纷至杳来,象冰雹一样不停息的砸过来,却觉得茫然没有完整的思路。但或许也正是那种孤独和宿命的感觉,让我象着了魔一样死死被缚住。
在我读来,全书的脉络非常的清晰。一口气读下去,读到奥雷连诺上校冷静对准备起义的自由党人说“你们不是战士,只是屠夫”,读到忧郁的意大利乐手克列斯比在疯狂的弹了一夜的大提琴后割腕自杀,读到阿玛兰塔变态无耻的苟且活着,只是为了给自己的姐姐也是自己的情敌编织殓衣,读到第十七个小奥雷连诺躲过数十年的追杀,却被家人拒之门外,最终逃不掉额头被钉死的宿命,读到那装满了两百节车厢的死尸被倒入大海……会悚然惊觉,经过了开头几节的艰深滞涩,写到这里已经是酣畅淋漓,仿佛马尔克斯十八年的悄没声息的创作磨练将所有的情节浑然一体,所有的情感在这一瞬厚积薄发不可抑制。我感觉自己似乎身处一个黑暗的隧道,面前是一个似乎无所不知的老太婆,说着自己的往事,那么多惊心动魄的故事在平静的语调中娓娓道来。你被每一个情节震撼,但是你能隐隐约约的清楚其实所有的事情都已注定,似乎每个人都被一个线牵引着无法偏离轨道。她偶尔会透露一些宿命的迹象,比如皮拉?苔列娜用来算命的纸牌,奥雷连诺上校对死亡的预感,羊皮纸上的梵语密文;但是,这些宿命的暗示却被那些自认为清醒的人们当作疯子的澹语和梦呓,而那些真正清醒的人从中得到的却是更加无边无际的绝望和痛苦――发现自己的孤独和苦难是不可避免,无论你是否努力去抗争都摆脱不了的绝望和痛苦。读着读着,你会被这种悲观的念头击溃,会傻傻的想人生就是这样,一切的命运都没法改变,难道这样就不要活了吗?人生的意义何在?如何才能摆脱这宿命的孤独?当我终于读完这本书,合上之后的念头就是走出门外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我需要面对阳光来证明自己其实刚才只是做了一场恶梦。虽然走出去之后,我看着屋外的天空,怎么也想不起到底是上午还是下午,但仍然觉得很幸运,真的是一种解脱,从恶梦里惊醒的感觉,一种逃离死境的庆幸,一种劫后余生的喜悦。
《百年孤独》里给人印象最深的是布恩蒂亚家族的孤独者们。孤独成了这个家族的徽记,如同他们血液中固有的冒险、冲动、勇敢和不屈,还有遗传的高高的颧骨,以及骨子里隐藏至深的乱伦渴望。这种孤独不同于中世纪贵族的那种“高贵的忧郁”,象莎士比亚笔下的威尼斯商人安东尼奥,它不是在华丽的客厅里,踱着方步慨叹生命之短暂、蔷薇之枯萎;也不是用天使的丽目俯察人世的风云无常、世态炎凉。它是对世界本体的一种凄凉的绝望,是低贱的、卑微的,有一种浓灰色的压抑感,有是一种惨淡的幽默。这是一种绝顶的忧郁,无可逃遁甚至无法减轻。
乌苏娜是第一种孤独者——天使。她勤劳善良,是母亲的化身。她的孤独是因不能与人分享智慧的快乐而独自寂寞。如果是《百年孤独》这作品还有一丝亮色,让我对世界不曾完全绝望的话,就是发现了这个老妈妈身上闪光的品质。她没有什么文化,也没有什么深刻的思想,但是却有着质朴的本色,无论什么境遇。她一直活到自己的第六代出生,并且在暮年完全变瞎之后仍掩饰这一点,继续自己的操劳和回忆。她可以用皮鞭抽打暴戾的孙子,打得他满街乱窜;也能够去牢狱中探望造反的儿子,虽然对他的革命毫不理解,却毅然偷偷捎给他一把手枪。她招待儿子的死敌,一位政府的将军在她家里吃饭,因为她觉得这将军人品好,为穷人做了许多好事;她痛骂奥雷连诺上校忘记了自己的,骄傲的宣称只要他敢杀害自己的朋友,就把他拖出来亲手打死。我非常喜欢这个总习惯于一个人独处、一个人回忆的老人,因为她真正充实独立。她是伟大的母亲,更是伟大的孤独者。
乌苏娜的大儿子霍。阿卡迪奥是第二种孤独者——野兽。他的孤独是由于与愚昧并存的感情的匮乏所造成的日常生活中的心与心的离异和隔膜。他的身上野性表现得极为明显,感情也最为炽热。当他的弟弟奥雷连诺上校问他――当时他们都只有十来岁――爱情的奥妙到底是什么,他毫不迟疑的回答:象地震!他得不到理解,在和父亲的对抗中选择了随同吉普赛人的逃亡。然而,数年之后,他结束了流亡岁月,重新回到了家中,重新蛰伏在他憎恨的孤独之中。当孤独变成一种与生俱来的气质时,当孤独已经渗入他的血液时,他竟然无法离开这种孤独了!
奥雷连诺上校是第三种孤独者——哲学家。他的孤独是拥有真理的灵魂而具有的高洁峭拔。这个人几乎可以算是这部书的一个主角了(如果允许这部作品存在一个主角的话),给过我最深的震撼。奥雷连诺天生带有孤独的气质,从小就孤僻异常,成天从事枯燥的炼金术,离群索居,不问世事。然而事实上,他在这种孤独中结识了先知梅尔加德斯,他的创造力意外地得到了极大发展的机会。
奥雷连诺上校血液中流淌着坚强不屈的因子,也许由于孤独把他同纷繁的世俗生活拉开了距离,他获得了一种看待世界和人生的新的、完全独立的眼光。他的岳父是保守党人,想拉拢完全不懂政治的他加入政府,但是奥雷连诺坚定的说:如果一定要选择,他宁愿选择自由党,因为他发现保守党人是骗子,操纵选举;他的朋友是自由党,为了发动暴力革命决定采取暗杀行动,准备杀掉他身为镇长的岳父,奥雷连诺便天天拿着火枪守在岳父的门口保护,因为他坚信“这是屠杀,不是革命”。在他看似简单的行为中蕴藏着巨大的力量和坚定的信仰。
奥雷连诺上校血液也流淌着桀骜不逊的因子。当政府军开始残杀无辜时,他主动纠集了21个年轻人发起了暴动。许多所谓的评论家评论说奥雷连诺是鲁莽的发动了战争,但在我看来这样的爆发绝对是必然。因为孤独的宿命只有三种,第一种是乌苏娜那种在孤独中自得其乐,对她而言孤独是一种具有形而上意味的人生境遇和体验;第二种是象阿玛兰塔那样生活在孤独的阴影里不能自拔,在郁闷中可耻的堕落和变态;最后一种就是象奥雷连诺上校这样充分的燃烧,为了不变质而毅然燃烧。其实他何尝不明白自己的宿命,何尝不懂得人生的没有意义,在他和朋友马克斯上校交谈时就悲叹过自己在革命里没有信仰,但是他就是不能容忍一个没有意义的人生,宁愿去寻找一个假想来让欺骗自己。这个假想,对尼采来说,是美学和艺术,是希腊悲剧里的酒神,对奥雷连诺上校来说,是战斗,是_政府,是让工人过上更好的日子。他非常清醒,在告别孤独的时刻,他有过那么精彩的对白:“这不是发疯,这是战争。别再叫我奥雷连诺;从现在起,我是奥雷连诺上校。”
他的结局如同上天注定一样走向毁灭。奥雷连诺上校最终远离尘嚣,又躲入了小屋,度过了后来无用的数年岁月。仿佛是经历了一次否定之否定,他被一只看不见的黑手又从偏离的轨道上强行拉了回来。然而,这个时候他的重新孤独,和早年的孤独却有了极大的改变。早年的那份孤独,有一种特别的力量,当一切喧嚣静息下来后,它仍然在工作着,穿透可见或不可见的间隔,直达人心的最深处;如今的这份孤独,是绝望者最后的尊严,在最深重的苦难中没有呻吟没有哭泣,是复仇者的轻蔑,在最可怕的屈辱中没有诅咒没有叹息。
但是我自己的阅读时的朴素感受告诉我自己,有许多孤独者,并不是不懂得爱情。那个意大利乐手,为失去而孤独,而自 杀,他难道是不懂得爱情吗?在这个家族情欲淹没一切的漩涡里,他是一个异数。他的死那么美,“手腕上的静脉已给刀子割断,两只手都放在盛满安息树胶的洗手盘”,连马尔克斯都被他的自 杀而感动,写下这么美丽的自杀场景。其实奥雷连诺上校也不能说不懂得爱情,他对雷麦黛丝的爱,那么深沉,“使他经常感到痛苦。这是肉体上的感觉,几乎妨碍他走路,仿佛一块石子掉进了他的鞋里”。
在阅读之后,我所能够得到的印象仍然是片断,依然不太清晰究竟是什么力量使得爱情如此伟大,最终战胜了一个在家族中延续了百年的莫名的孤独感。“一种休戚与共的感情”,这是作者留给我们的些微的一些线索。从这个意义上说,孤独感原来产生于忘却,如果我们忘却了自己与他人共同的命运之后,我们就会感到孤独。
从这个意义上说,孤独感原来产生于忘却,如果我们忘却了自己与他人共同的命运之后,我们就会感到孤独。从这个意义上,也仅仅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20世纪弥漫着的孤独感是可以战胜的,这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对记忆的忠诚来实现,记住我们大家生死与共的命运,记住这个世纪来无数加在我们和祖辈身上的灾难,唯有记忆才能让我们大家团结起来,因为只有这样,永不孤独的传说才成为一种可能。
马尔克斯是乐观的,在刻骨铭心地写就了布恩蒂亚这个百年孤独的家族后,他仍旧满怀信心地认定团结的可能性,爱情的可能性,他让马孔多这个孤独的小镇最终从地球上消失:“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往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后来马尔克斯凭借这部作品获得了1982年度的诺贝尔文学奖,成为“拉美文学风暴”中的代表人物。魔幻现实主义也借此书开山立派。
《百年孤独》一部不可不读的好书,我们打开它吧,让它对我们诉说神奇的世界和人生的喜怒哀乐。
佳作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与感想篇二
最近看完了百年孤独,书看得很快,可信息量太大,反而还未消化完毕,停留在对一本好书囫囵吞枣泛读一通的阶段。相信还要反复咀嚼几遍,我才能真切明白作者对人类历史的讽刺有多深。目前我对百年孤独的理解仅是这是一本介绍一个家族在一个世纪中的崛起与衰落的过程,围绕着其中两个兄弟与取了他们相同名字的后代的故事。故事中的每个人都是孤独的,而又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拥有自己的信仰,自己的理念、信条与行事的标准、动机与准则。每个人都有光明与阴暗,并以自己的方式为这个家族付出一生。他们在马贡多生活,在这个孤独的小镇与以马贡多小镇为中心形成的一个范围活动着,在这里他们完成了生命的升华,为了他们心中的正义以及执着的信念,履行着他们从生下起就无形中担负着的职责,为一些荒诞可笑的理由,匆匆的完成他们来到这个世界上他们认为必须非做不可的事情。他们每个人是独立的,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之处。他们是家族的一份子,又似乎并不属于这个家族,他们的相似点,就是孤独二字。孤独,打自这个家族诞生在这个世界上就与这个家族的命运紧紧的相连在一起,他们生来是孤独的家族,死后也并没有逃脱孤独二字。
我不知道孤独象征着何物,也许是精神,也许是肉体。人类生而孤独,死后灵魂也无法幸免。也许这个世界给予人类的的一生必须背负着的沉重的烙印,便是如影随形的孤独。从这一点上来看,无人不孤独。肉体、外在与表面是停留在这个繁华热闹的世界,与无数人打着交道,生活在群体中。灵魂、内在、却是活在独自、只有的世界里,精神是独立于肉体而存在的,思想能与外界分享、交流,可灵魂必须得到独立的思考才能得以更高层次的深化。
有时候身边的人越多,与外界的沟通越多,得到的信息与反馈越多,就越能体会到内在世界精神的与独立。外表接受阳光,内心处以安静、幽深的黑暗;外界流经时光岁月,内心的自我则得以一片凝固的永恒的时间。在此间隙,肉体与表面光滑无损,思想与灵魂历千锤经百炼、在无数思考疑问中打磨淬火、最终到达片刻的成熟。
世间本无对错,只有不同的理解与不同的见地。成熟与不成熟,界限非常模糊,无所谓何谓正确,不同的人以不同的解释获得不同的支持。本无善恶,取人性命,报以恶果,若失去性命之人本就为罪大恶极之人?杀人者无心、有心;失手、蓄谋,各样情况交错,以何为标准、准则?有信仰与有无信仰的人,生活方式也翻天覆地之变化,若以对方为正确,岂不是杀人至于无形,否定了一个人的生命的的意义,倒比扼杀了这人的性命更加残忍。学习有各种方法,以为融会贯通,并不需反复询问知识深浅。分数可衡量某个时期的付出,却得不出此人品行、智慧的丰富程度,为蚁群所用,多中取少之时,才为体现分数考试价值之时。知识永无止境,断章取义、以小断大、舍远贪近、求分弃才需改进。
对待人生,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态度、人生观与原则。
自认为,温婉的细涓长流的为最惬意不过的生活方式。正是这种理想生活,简单而又难得。书本,单人,细笔,空房独处一下午。房外倾泻阳光,房内静聆阅书,感受文字的世界,享受独处的快感。刹那间,能听见平凡渺小的生命中,心灵的深处,身体里,灵魂在亘古持久的孤独中永恒的巨大的轰鸣。
我的生活态度,也便是独立且无时无刻不在思考,无论是面对过去,现在,或是未来。
佳作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与感想篇三
这个暑假,我读了《世说新语》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刘宋临川王刘义庆,整本书共36门学说,1130则。主要记载了东汉末年至刘宋初年300年间的人物故事。
《世说新语》主要记述了士人的生活和思想及统治阶级的情况,反映了魏晋时期文人的思想言行和上层社会的生活面貌。这本书是好多典故的源头,比如我们课本所学的“未若柳絮因风起”。脍炙人口的佳言名句,为全书增添了无限光彩。
其中,我觉得最富有哲理性的是记录晋人谈话的“言语”。书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口吃的邓艾,自称时便经常重复说“艾,艾……”经常这样,难免被人取笑。有一次连晋文帝也和他开玩笑:“你总是说……作文艾,……艾,究竟是几个艾啊?”邓艾没生气,也没尴尬,镇定地回答说:“凤兮凤兮,本来只是一只凤。”借孔子之言说明自己虽然常常连说“艾,艾”,但只有一个“艾”罢了。
身在庐山的远公,年龄很大了,但仍然不停地给弟子们讲论佛经。他时常告诫弟子:“我如黄昏时的落日余辉,自然不会照得久远了,只愿你们像早晨的阳光,越来越明亮!”远公用恳切的言辞,将“一寸光阴一寸金”和“活到老学到老”的道理深深印刻在弟子们的心中……
正因为《世说新语》有这样的特点,明代的学者胡应麟才如此评介《世说新语》:“读其语言,晋人面目气韵,恍惚生动,而简约玄淡,真致不穷,古今之绝唱也。”
世说新语读书感想例文二
在虚无、厌世的思想基础上,魏晋士大夫都消极、颓废,或乖僻、放荡,时时流露出生死无常,叹老嗟伤的感慨,饮酒浇愁和养生服药,也成为一种风尚。《世说新语》从很多方面写下了这些内容。“任诞”篇说张翰:“使我有身后名,不如及时一杯酒”;“言语”篇记桓温因见旧时种的柳树长大,哀叹“木犹如此,人何以堪”而流泪,即足以反映当时士大夫的没落、灰色的人生观。此外,《世说新语》还记叙了一些人的优良品质,如荀巨伯的重义轻生救护朋友,周处为民除害、勇于悔过等。全是有意义的小故事。对魏晋统治阶级的凶残、丑恶、奢侈等也做了具体的描述。这些内容可以为研究历史做参考。读了一遍《世说新语》,内心颇感世事沧桑变换之快。在这纷繁的世界上,保持一颗平常心是何等重要,可想而知。我非常欣赏那些在乱世中还能力挽狂澜的人物。这些人物都有自己独特的才能。我欣赏他们的个性。也许有的人会说这些人都太怪异了。是的,我也承认他们的行为怪异。但我更看重的是他们的能力。
我欣赏他们的魄力。读过这本书后,我感觉到了自己行为的随意性不强。当然,我是愿意做一个真正的自己的。做我自己是我现在要追求的,也是我将来乃至终生都要追求的人生境界。这本书中有许多经典的故事是值得我们去深思回味的。我愿与大家共同分享我的读后感。我觉得这本书中的许多事情似乎在我们身边发生过一般,闭上眼你就能想得清清楚楚。我们不会觉得这些事离我们太遥远了。确实是这样的,如果细细想想,还真的是这样。
但是我在这里要说的是我最近发现在我们的生活中发生世说新语中所述的事简直是太正常了。这是我读后所有所思的地方。这本书中的故事有许多启人深思的地方。我本人是很喜欢读这本书的。
比如书中的乘兴而来,无兴而返。这个故事就挺有意思的。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的是在我们在做某件事时,我们可以根据我们自己的真实需要去决定我们是否一定要做或是暂时不做。我们完全有对所要做的事做出我们做与不做的决定。这是我们每个人都有的权利。没有人能够干涉我们的决定。只要我们做的合乎我们自己的意愿,没有违背常理,我们的决定就值得去做。
佳作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与感想篇四
休息的时候,读完日本作家村上春树的长篇小说《挪威的森林》,几年前就听文友们谈起过这本书和这本书的作者。因为不是太喜欢村上,村上抑郁得厉害,我同样也偶尔抑郁,不愿意自己抑郁得厉害,所以就尽量避免阅读那些孤独一类的文字。过了春节,去成都图书批发市场转,挑选了两本工笔牡丹和荷花的画册,看见老哥挑选了余华老师的文集,这时,我的目光正巧就落在了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因此,突然有了想阅读他的想法。买回来放下并没有想要迫不及待的看,手里还有那曲文化局的洛扎老师让我修改校对的书稿,每天不能坐太久了,坐久了脊背痛。起身来,就顺手拿起《挪威的森林》,——我就是这样把这本书看完的。有一些不得不记下一些感受,把自己粗浅的种.种感受写出来,算是读后感吧。虽然现在日本人有点看不起中国人,说不定日本人连中国的文学也是不屑一顾都有可能呢,日本人城府太深,日本人经历的太多。
如果这是中国的作者写的书,绝对没有哪个出版社敢出版。——太不阳光了嘛!太没有正能量了嘛!有些人永远都不会有正能量的。读了这本书,我不得不佩服作者的真实,只有一个真实的作者才可以写出这样的书和书里面如此颓废如此真诚的大学生。书的开始就写一口隐藏在草地里的井,那隐藏着的井是一个年轻女子意识里充满危险的地方,是个生命的陷阱。可以说这是一本很自闭的书,没有过多的去叙写那个时代的背景,只写自己身边的人和身边的事,在村上的笔下,看似泼辣的绿子的生活却有那么多了不如意,看似温柔的直子却是一个精神病患者,看似连皱纹都笑起来美丽的玲子,受过的伤害竟然那么严重。不知道是先怜悯这些女子,还是先怜悯那个渡边君和自杀了的木月。村上对人物的刻画上,给了我内心很大的震撼。因为曾有人对我描述说这本书很黄,我感觉这并不是文字阅读上的感觉,而是文字激发了很多作者那个不为人知的泛黄的想法。从别人觉得的黄里,我阅读到是青春的迷茫和绝望,那个地域的年轻人,在那个特定时期的几个大学生的爱情、友情和性纠结,在友谊的遮掩之下相互吸引糜烂,后来是在生活的痛苦之中冲突挣扎,让读者不得不继续阅读的情节此起彼伏,这些情节里无不充斥着忧郁、痛苦的挣扎和孤注一郑的解脱。一个个不正常的人,不正常的心理,在不正常的生活中终于从不成熟走向成熟,——一个年轻人身不由己随波逐流的大学生活跟着也就结束。究竟是那个时代不正常?还是这些年轻的生命不正常?——渡边君害怕听见那首《挪威的森林》的曲子。
人为什么要活着?为了爱情而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为了等待(希望)而活着?
男主角渡边不止一次的把自己向往的真爱的程度描写成象在春天的绒绿里和可爱的小熊打滚,一个大男孩很纯真浪漫的情愫。男人对于性的态度和女人往往大相径庭,永泽可以借以消遣,甚至近于病态的寻欢作乐,渡边也一样,只不过他把性和爱分开了,有爱的性和无爱的性,有性的爱和无性的爱。他憋不住的时候想着远在精神病院的直子的身子借以完成宣泄。但是,绿子让渡边可以想着她一边宣泄,渡边甚至告诉绿子,自己只有想着直子才可以,想着其她女子不可以把憋在身体里的东西宣泄出来。我比较喜欢绿子这个人物。绿子在渡边在这里拥有确实的性和允诺的爱,她的坚强和果敢的性格,她对生活的无所畏惧,她的朴实的真性情给她带来了看似还在等待着的结局。从绿子身上使我感觉生活中有很多时候,幸福要依靠自己去争取。
怎么去形容这样一个叫渡边的男孩子呢?这绝不是用一个“黄”或者是“污秽”就说得清的。如果说《挪威的林》充满污秽的话,那么,在中国几千年的传统道德里《红楼梦》这本书是不是更加污秽不堪,既然污秽不堪,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村上描述的是年轻生命无法回避的痛苦失去和无奈接受的现实生活。谁的青春都是从烦恼与失落中度过的。
结尾是渡边与玲子无爱的性而结束。玲子在渡边这里得到了友情和性。因为玲子这个人到中年的女子从没有奢望渡边的爱情,她知道渡边的爱情已经随着直子的自杀而消失。所以,书的结尾是离开精神疗养院的玲子获得了一份不完整的幸福。其实,任何一个人有那么一个时期精神都要经历困惑和扭曲,她们自己把自己束缚在一个逃不出的空间里,或者是她们家人强制性的把她们关进一个不正常的空间里,或者是现实的一些约束把人们的精神关在一个逃不脱的空间里。直子最终就死在了自我的精神折磨中,对于她来说,死才能解脱;玲子是个历尽生活沧桑看破红尘超凡脱俗的女子,她已经可以坦然面对生活了。
人性之中本来就充斥着这些残酷的内容。写这句话的时候,不禁使我想起阅读过的另外那些书,想起《一个世纪的忏悔》,想起《德伯家的苔丝》,想起《肖申克的救赎》,想起《百年孤独》。这些书的主题都沉重,都是既荒诞又悲伤。单纯的愿望开始,悲剧的结局终了。
佳作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与感想篇五
《安妮日记》里的小主人公安妮·弗兰克把我深深的感动了,为什么呢?那就跟我来吧!
《安妮日记》讲述的是犹太少女安妮·弗兰克和人在密室里的真实记录。安妮原来是居住德国的法兰克福,由于有外来人侵犯,她的一家就到了荷兰的阿姆斯特丹。1942年6月12日,是安妮13岁的生日,她收到了一份生日礼物——一本精美的日记本,从这时开始她把日记本当成了自己最知心的朋友,并且把它取了个名字——吉蔕。也从这时开始,她用她的笔以一个作家的梦想记录下了在密室生活的点点滴滴,也写下了关于自然、性、上帝、宗教等种.种问题。
他们从1942年7月6日躲进密室,到1944年8月4日,在这漫长的25个月里,安妮也用日记恢复了原来的镇定。虽然她写的每一篇日记非常简短,可是我们可以看出安妮很想恢复自由。我想:在密室里那么泛味、苦闷,安妮也面对着种.种恐惧、不安,可是她怎样能用一种简单的方法——写日记来消除这些呢?这可是一般人做不到的。
《安妮日记》里的日记很简短,但是给人的印象却很深刻,这本书之所以可以选为世界名着,也因为它的真实和朴素,而也是它的真实、朴素,安妮的坚强自信把我给感动了。《安妮日记》是妈妈推荐给我读的一本书,据妈妈说她小时候读完这本书很受震撼。我在寒假期间也阅读了这本书,读了之后我也不禁受到了震撼,我还想把这本书介绍给更多的读者。《安妮日记》的作者是犹太女孩安妮·弗兰克,这本书记叙了在荷兰被德国纳粹占领的两年中,13岁的犹太少女安妮一家躲进狭小的密室中,他们犹如坐在一个即将喷发的火山口上,脚下是滚烫的岩浆,火山随时都有喷发的可能,愤怒、恐惧、绝望、悲伤、甚至濒临崩溃,就是在这样一个极端与特殊的环境下,安妮从没有绝望!坚持学习写日记,记录了周围环境、人与事对自己的考验、磨砺和成长的经历。她盼望世界和平,自己能成为一名记者和作家,为社会做出贡献。她用她的坚强快乐去鼓舞身边那些绝望到极点的大人们,使他们重燃信心和勇气。
也许我们常常会因为一些小小的挫折而轻言放弃,会因为一点小小的困难而怨天尤人,安妮的故事会给我们启迪和激励。她那种历经磨难而乐观向上的态度,身处绝境却不放弃希望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去学习。让我们学会在逆境中磨练自己,在困难面前知难而进,为实现自己的理想而不断努力!
从这本日记中,我们看到一个纯洁、率真又有鲜明个性的、活生生的少女形象。我们对她孩子气的顽皮、倔强、焦躁、苦恼感到理解和同情;我们更为这样一个年仅十四五岁的孩子对自己的严格要求,身处逆境却不屈服、不沮丧,反而勤奋学习、怀抱理想的顽强性格感到钦佩。她在日记中记载的战争给人们带来的恐惧、犹太人的悲惨遭遇是法西斯罪行的铁证。特别令我们感动的是,安妮看到理想被粉碎,人性的丑恶暴露无遗,世界正在变成荒漠的可怕现实,感到无比痛苦的同时,仍然坚持自己的信念和理想,不屈服于失败,反而更加热爱生活,热爱大自然,用汲取知识、精神上的充实,弥补物质的匮乏,追求心灵世界的最大自由。这些文字出自一个十几岁的孩子之手,不是更给人以鼓舞吗?
安妮的故事,就像是一个天然的电影剧本,它承载了人类所有的美好词汇——乐观、信念、感恩、勇气和爱。
安妮,你让我们知道,温暖,美好,信任,尊严,坚强;你让我们知道,颓废,空虚,迷茫,不过是糟践自己;你让我们怀念,你让我们振作;你让我们知道,要好好去爱,好好生活。
佳作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与感想篇六
他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的传奇一生给了我强烈的震撼。
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
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曾经天真地以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名义上是富豪之子,但实则是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的私生子的他,精神上很受挫伤,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把渊博学识蒙太尼里神甫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他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
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不过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然而,在遭遇崇拜的父亲的欺骗,心爱之人的误解时,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这次挫折对亚瑟来说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同时又是火中凤凰的新生,从此之后,亚瑟再也不是旧“亚瑟”了,他变成了“牛虻”。
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积极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他,牛虻——一个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运折磨的人。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就好像大草原上的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他深爱过两个人——父亲蒙坦里尼和高洁的女人琼玛,但后来的他一生都没有再给机会让他们来爱他。他的内心承受了非人的炼狱般的折磨。他给我们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该为什么活着,该怎样活着。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己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
牛虻是个强者,他意志坚强、机智勇敢,是真正的强者!
佳作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与感想篇七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叫《海蒂》的书,海蒂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
我写这篇作文时,我要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海蒂是一个纯真,善良的小女孩。”《海蒂》这个故事还告诉了我们爱的伟大力量。同时,描绘了阿尔卑斯山山脚的美丽景色。故事中,海蒂是一个出生贫寒的孤儿,但她却有一颗金子般的心。她的纯真,善良深深感染了周围的人,并改变了他们的生活。
饱经磨难的爷爷,在她的感动下,重新燃起了生活的希望,变得乐观对人,不在冷漠。
体弱多病只能在轮椅上生活的富家小姐克拉拉,在海蒂的帮助下变的健康,活泼。
在黑暗和贫困的艰难度日的贝塔奶奶在她的关心下也感到了幸福。
海蒂的爸爸是托比斯,海蒂的妈妈是阿尔菲特。爸爸在建房的时候被砸死了,阿尔菲特由于过度悲伤,不久也去世了。小海蒂变成了孤儿,她和姨妈蒂提一起生活,可是有一天,蒂提找到了工作,没时间照顾海蒂了,就拉着小海蒂去她爷爷阿尔姆家,从此,海蒂就和爷爷生活在一起了。
海蒂是一个纯真善良的女孩。在海蒂的帮助下,爷爷阿尔姆从没有朋友到能交上许多朋友,真是一个进步;海蒂教会了羊倌里的彼得识字,还延长了瞎眼祖母的生命……
克拉拉是一个残疾女孩,因为很喜欢海蒂,便跟随海蒂到了阿尔卑斯山,与海蒂和阿尔姆生活在一起,在海蒂和爷爷的帮助下,克拉拉竟然奇迹般地恢复了独立行走的能力,等克拉拉的奶奶看到她能走路时,感动得几乎说不出话来。
作者通过优美的笔法,把一个无比可爱,充满爱心的海蒂,展现在我们的眼前。他就像一个天使,在她的周围,每个人脸上都多了一丝微笑,都对未来美好的生活充满希望,也告诉了我们无论在什么困境或者幸福的生活中,我们都要怀着一金子般的心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我喜欢坚强善良的海蒂。告诉你们一个小秘密,里面有个大坏蛋,就是克拉拉的妈妈。
佳作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与感想篇八
用了几天的时间读完日本作家村上春树的长篇小说《挪威的森林》,有一些不得不记下的感受,又担心记下的东西过于肤浅,然而怕又没有耐心,更多是怕没有时间继续读完第二遍,所以索性还是把自己可能尚未成熟的种.种感受写落纸上。可能是习惯使然吧。
这是一本很封闭的书,没有过多的去叙写那个时代的背景,而且,我对于日本的文化和历史又知之甚少,这就是我担心不能深入理解作品的一个原因。我所说的封闭只是一个外界环境的封闭,而决非作品中典型人物心理上的封闭,相反,对人物的刻画上,它给了我很大的震撼力,不仅仅是身体上的震撼力,因为曾有人对我描述说这本书很黄,我感觉这失之偏颇,它更多的给我了心理上的震撼。这震撼很强烈,而且是全方位的强烈。
爱情、友情和性交织在一起,融洽、冲突、此起彼伏。从诞生到死亡的整个过程,充斥着忧郁、痛苦的挣扎和无所畏惧的解脱,畸形的性接触和近于病态的心理。抽象而出的一个个不正常的人,不正常的心理,把活的部分拖进死亡,又把死亡拖进活的部分,终于是从不成熟走向成熟。
你爱不爱我?这不再是可以简单作答的问题。女人往往会把爱和性搅和在一块儿,男人却会毫不犹豫的把他们分得很开。所以渡边不止一次的把爱的程度描写成象在春天的绒绿里和可爱的小熊打滚,很纯真浪漫的情愫。男人对于性的态度和女人往往大相径庭,永泽可以借以消遣,甚至近于病态的追求,渡边也一样,只不过他把性分的细化了,有爱的性和无爱的性,有性的爱和无性的爱,甚至更加可以细化到友情。
所以在文章开始处的伏笔更有意思,直子讲的那草皮掩过的让人毛骨悚然的井,男人会小心翼翼的去提防,而女人,包括直子,因为不怕,或者那怕只是潜意识的怕,所以终于掉进去,是偶然之中的必然。爱,走的太近,付出的太全部,就可能变成相互的伤害。这些与性无关。玲子拥有的仅仅是友情和性,所以有一份不完整的幸福。另外,玲子又是超凡脱俗的女性,她可以把性从爱中解脱出来,坦然面对美好的生活,这区别于一般,显得很不容易。
谈及作品中悲剧性的人物,直子和初美,虽然通往悲剧的路途,一个激腾一个平坦,但其根蒂都在于对性和爱有太完美的憧憬,想得到百分之百的完美又不可能,终于导致悲剧。而绿子则很幸运的拥有确实的性和允诺的爱,更加坚强和果敢的性格给她带来了看似较完美的结局。有更多的时候,幸福要依靠自己去争取。
总的看来,这是一本区别于以往的更模糊,其实包含更加深邃思想的书。
佳作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与感想篇九
在看完《牛虻》一书后,我深刻体会到成长,是需要努力,是需要坚持,是需要惊人的毅力的。正如《牛虻》的主人公,亚瑟,在这么坎坷的一生中,依然找到自己生命的价值,为坚守自己心中的信念而努力坚持,虽然为此付出了很大的代价。
故事的主人公牛虻(亚瑟)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曾经天真地认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名义上他是勃尔顿与后妻所生,但实则是后妻与蒙太尼里的私生子。牛虻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精神上很不愉快,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牛虻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她,琼玛——牛虻在亚瑟时代就对她心生爱慕,只可惜由于无意中泄露了组织秘密,被视为叛徒。琼玛的一记耳光打碎了亚瑟的心,他的爱情也从此暗淡下来。13年后,当亚瑟化作牛虻归来,身心俱已大变。他记恨琼玛对他的伤害,即使在她面前内心再次强烈地翻滚着爱情,也不承认自己就是曾经的亚瑟,这种残酷的折磨让琼玛一直生活在悔恨和内疚中。直到死前,他才给琼玛留下一封告别信“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承认了自己的身份,那种撕心裂肺的爱情让琼玛悲痛欲绝。“在你还是一个难看的小姑娘时,琼玛,我就爱你。那时你穿着方格花布连衣裙,系着一块皱巴巴的围围脖,扎着一根辫子拖在身后。我仍旧爱你”。
牛虻的死也是非常的凄惨。被自己亲生父亲处决!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可怜的牛虻!被自己最信任的人出卖,被自己最爱的人误解,被自己亲生父亲判死!对于一个天真的,认为世界时美好的人来说是多么残酷!他做过苦力,做过小丑,还四处流浪。这一切的坎坷,都锻炼了他的冷酷,坚强,无情。在经历过这么多风风雨雨后他终于心力交瘁了,不再相信任何人,不再对爱情抱有希望,只专心于革命事业。因为只有他的追求,能安慰他,能给予他精神上的支持。
读完这本书,我深感自己的幸福。有和睦的家庭,舒适的环境,知心的朋友。但自己却常因为些小事埋怨。相对于坎坷的人生我更是满足与平静的对世界充满希望的现状。
佳作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与感想篇十
在中国这个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的泱泱文明古国里,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先贤们留给我们浩如烟海的精神财富——古文典籍。其中,满天星辰中,《史记》是最为璀璨,最熠熠生辉的一颗。细细品读完《史记》,可以是人感到3000年前,群雄蜂起,英雄拼搏,帝王称霸的峥嵘岁月。
《史记》为西汉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所著。记载了上自中国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共3000多年的历史,全书包括十二本纪、三十世家、七十列传、十表、八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余字,司马迁以其”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完成了中国第一部,也是最为的纪传体通史。
《史记》思想深邃、气势开阔、笔力雄放,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通史方法为历代”正史“开创先河。其丰富的艺术价值被古代的小说、戏剧、传记、文学、散文所传承并不断发展。从鲁迅”史学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高度评价中就可看出它对后世的影响。
读《史记》,使我认识了四面楚歌中,乌江自刎的项羽;生灵涂炭中,起兵反秦的陈胜吴广;紧急危难中,智勇双全的蔺相如;流亡在外,却终登皇位的重耳……历史风云,世间百态,一次次震撼着我的心灵,其中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最为引人深思。
公元前494年,吴国进攻越国,越国军队几乎全军覆没,无奈勾践只得屈辱求和,按照吴王的要求。勾践得在吴国服苦役。三年里,他忍辱负重,一心复国。回国后,他又艰苦奋斗,励精图治,与百姓同甘共苦,最终,”苦心人,天不负,三千越甲吞掉吴!“
勾践卧薪尝胆,雪耻灭吴的佳话至今为人们代代相传,它也为我们这些”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后人多了许思考:生活在当今的竞争大潮中,应居安思危,励精图治,居存思亡,艰苦奋斗;如果不具有忧患意识,不把目光放长远,畏惧困难而贪图安逸,得过且过,那么,他就会被这个社会淘汰,结果只会像吴王一样死路一条!
困难与挑战虽往往给人以挫折,却能催人奋进,给人以力量,而安逸与保守虽可以暂时保身,但却可以使人堕落而遭淘汰,所以,遇到挫折,就做一只同暴风雨抗击的海燕吧!只有这样,才能见到雨后的晴天!
佳作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与感想篇十一
他短小臃肿。一张土红色的宽大的脸,到晚年才皮肤变得病态而黄黄的,尤其是冬天,当他关在室内远离田野的时候。额角隆起,宽广无比。乌黑的头发,浓密,好似梳子从未在上面光临过,到处逆立。眼中燃烧着一股奇异的威力,使所有见到他的人为之震慑;但大多数人不能分辨它们微妙的差别。因为在褐色而悲壮的脸上,这双眼睛射出一道旷野的光,所以大家总以为是黑的,其实却是灰蓝的。平时又细小又深陷,兴奋或愤怒的时候才大张起来。宽大的鼻子又短又方,竟是狮子的相貌。一张细腻的嘴巴,牙床结实得厉害。左边的下巴有一个深陷的小窝,使他的脸古怪地不对称。
贝多芬一生苦难不断,痛苦不堪。
一开始,人生于他就显得是一场悲惨而残暴的斗争。父亲想开拓他的音乐天分,把他当作神童一般炫耀。四岁时,他就被整天地钉在洋琴面前,或是一架提琴一起关在家里,几乎被繁重的工作压死。他的童年尽管如是悲惨,他对这个时代和消磨这个时代的地方,永远保持着一种温柔而凄凉的回忆。
在他二十多岁的时候,更大的痛苦就已在叩门,耳聋已开始它的酷刑。耳朵日夜作响;他内脏也受剧烈的痛苦磨折。听觉越来越衰退。这一切对贝多芬来说无疑是巨大的折磨。要知道,一个音乐大师,如何能够进入无声的世界!
莫扎特,除了拥有童年美好的回忆,一生也是贫困潦倒,郁郁而终。米开朗基罗,一生被人嫉妒,常常中了暗箭,并且病魔缠身,令他苦不堪言,还有懒惰恶劣的一家人,像是一个无底洞,把米开朗基罗辛苦赚来的钱花得一分不剩。
我们的生命要的不是一味的风平浪静,我们要的是与风暴搏斗,与礁石较劲的惊心动魄。只有在经历了惊涛骇浪后,我们的生命才能真正绽放,被铭记。
佳作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与感想篇十二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我想《围城》幽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钱钟书先生用了许多比喻。方鸿渐在大学里要从副教授升到教授的时候有这么一段话:讲师,副教授和教授的关系正如丫头,姨太太和正房太太的关系一样,从老爷身边的丫头添房成姨太太挺容易,但是姨太太要想成为正房太太可谓难上加难;同理,从讲师升到副教授轻而易举,可要想从副教授晋升为教授,就不那么容易了。真是精妙绝伦。
还有关于“爱情”的比喻,钱钟书先生分别用“起火”和“热带植物”来比喻老年人和青年人不同的情感特征。他说:“老头子恋爱听说像老房子着了火,烧起来没有救的。”年轻人的恋爱呢?“无论如何,从此他们俩的交情像热带植物那样飞快的生长。”
再说关于“留学”的比喻,有理趣也有情趣,包含了钱钟书先生对那个时代某些庸俗卑下文化观念的深刻认识和尖锐批判。“……留了学也可以解脱这种自卑的心理。并非为了高深学问。出洋好比出痘子,出痧子,就可以安全长大,以后碰见这两种毛病,不怕传染。我们出过洋,也算了了一桩心愿,灵魂健全,见了博士硕士们这些微生虫,有抵抗力来自卫。”
很多人说,钱学森笔下的围城是指婚姻,细细想来何止婚姻一个围城?其实人生处处是围城。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
其实说白了,这围城是自己给自己围起来的。因为“贪”,我们给自己找了很多很多麻烦。有人不甘寂寞要大干一番,却不明白顾此失彼的道理。日子太太平了,人们就以为可以在现有的基础上奋发图强了。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佳作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与感想篇十三
当代作家余华的作品《活着》演绎的对活着的理解,在我的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当我再次翻开这本书时,似乎还能感觉到夹杂在书页里那沧桑和悲哀的味道。
多年后,那个坐在田埂上的老人,发梢似乎都带上了一丝苍凉。阳光映在他已经发白的头发上,发出耀眼的光泽。夕阳下他苍老落寞的背影,已经丝毫找不出当年春风得意的影子。这样一个恬淡温和的老人,谁又能想到他的曾经?
曾经的他——徐福贵,是徐家的阔少爷,在同村人的眼中,可谓是上帝的宠儿,过着极尽奢华的生活,享受着荣华富贵所带来的快意。但是金钱与物质的熏陶,往往会让人恃宠而骄,迷失自我。福贵沉醉于充斥着铜臭味的赌场,沉溺在杂乱不堪的生活中。嗜赌成性的福贵最终输光了家产,不得不过上普通人平凡而又艰难的生活。福贵的妻子是一个勤劳又朴实的人,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她都没有离开福贵,可是福贵却在母亲病重时,因为抓壮丁被迫离开了家,过上了颠沛流离,惶惑不安的生活。枪林弹雨,食不果腹,一层一层的绝望和恐惧使得福贵非常想家。
曾经,战场上,作为征用民工的他,被子弹在身后穿梭不止,但又奇迹般地地活了下来。当他历尽艰辛再次站在自家媳妇家珍的面前时,家珍已经老了许多,她眼角溢出的泪水让人心酸。
对福贵的人生打击,正如秋雨一般,接二连三,无休无止,使福贵几乎痛不欲生。儿子有庆,女儿凤霞的死,再加上一直对福贵不离不弃的家珍的离开。最终,她的女婿,孙子也相继死去。福贵亲眼见证那么多亲人在他身边死去,而最后只剩下他一个人,这是什么样的生活遭遇?
我似乎还能听到风中飘荡着福贵对老牛的轻声细语。结局悲欢离合散尽,时间细数了他鬓角的白发,磨平了他曾尖锐的棱角,福贵曲折坎坷的一生使人心酸。他的经历发生在中国大转折大变化的时期,那时,人们把幸福看得如此简单,吃饱穿暖被人们视为一件最幸福的事。可这样的幸福却显得极其难得,家珍因为一小把米要心疼好一阵子,当时真的很穷苦!
谁不曾活着呢?可是谁又能真正了解活着的意义?了解人生的意义?我们都不曾对活着有深刻的理解,而福贵一步步的蜕变,他一次次痛苦的经历,带给他的,是对“活着”最尽然最透彻的感受。可能极少有人再可以像福贵一样活着了罢,也可能极少有人能比福贵更有资格谈活着的真谛了吧?
书中流淌在文字中的纯粹与书中刻画的最鲜活的灵魂,代表的都是不可撼动的追求。活着,是可贵的,是幸福的,也是不易的。有人说,《活着》,是生活最真实的写照,我信之,且我还要说:《活着》是一部用深刻而强大的内心绘出来的作品,它对“活着”进行了最透彻的诠释。
第一次接触余华的《活着》应该是大二下学期,那是我刚接触文学作品,刚开始是当做小说阅读,慢慢的,我才真正意识到,为什么这个叫做文学作品,可以放在图书馆,而不是像路边厚厚的小说,只能供人翻阅,上不了大雅之堂。
确实,看完这本书,让我从新思考人生。读到书中福贵悲惨的故事,我也情不自禁会流泪。主人翁的故事是一个悲剧结尾,看似离奇,稀有,却映照出现实生活中很多执迷不悟人的命运。
福贵是幸运的,一出生就有一个好爹,不缺吃不缺穿,家庭富裕,有钱有女人,人人追捧。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绫罗绸缎,可是幸运永远是短暂的,尤其是这种幸运不是自己争取而来的时候。
福贵是悲惨的,先是豪赌输掉家业,随后爹被气死,娘病死,随后几年,儿子献血死了、老婆软骨病死了、女儿大出血死了、女婿泥块压死了,甚至连唯一的外孙子也是因为饿的太狠,撑死了。所有死法几乎都让福贵一个人遇到了,到头来,孤独一人,与一头年迈老牛相依为命。
听起来是一个悲惨的'故事,我甚至怀疑作者心里阴暗,为什么把故事写的如此悲惨,命运如此残酷,竟在主人翁福贵年迈,已经反省之后,唯一外孙还是死了。让我感叹人生不易,世事难料,福不双降祸不单行,一步错,步步错。
但可怜之人,必有可悲之处,福贵的悲惨终究还是从年少的纨绔败家开始,从气死他爹这个大逆不道的行为开始,就注定他人生的命运之悲惨。时间不会倒流,有些事情注定不可改变,虽然,福贵之后醒悟过来,可为时已晚,唯一的财产已经被抵押,自己又没有本事,只能任人摆布。
福贵的错,如果只是由他自己来承担,倒还没什么,可,事实往往是,祸及家人,老婆、孩子、甚至孩子的孩子,都陷入深深的厄运。即使到最后福贵极力挽回,为保护家人做了很多牺牲,可已经有心无力,再也回不去,大好光阴已经失去,只能听从命运安排。
这或许是主人翁的悲哀,也或许是那个时代的悲哀。福贵作为一个男人,始终没能尽一个男人最大的能量去保护家人,始终让我耿耿于怀。
但,福贵也是幸运和幸福的,福贵身边的人没有一个因为他的败家和纨绔而离开他,仍然不离不弃,他的老婆家珍,甚至在福贵落魄的时候,坚决抛弃富裕的家庭生活,回到他的身边,为他生儿育女。福贵也没有让家珍失望,努力改变,勉强过上了几年幸福生活,可谓也经历了人间稀有的真情和温情。
直到故事结尾,福贵已经年近迟暮,仍然乐观积极。尝尽人家富庶,也尝尽人家悲惨,福贵一生可谓大起大落,家人一个个随之而去的打击,让他彻底意识到人生无非就是为了平平淡淡的活着,已经没有任何牵挂。
正像文章所写:“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人生不过是下山上山,平平淡淡才是真。
佳作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与感想篇十四
何谓“围城”?钱钟书的夫人杨绛曾给黄罗芳一张纸条,阐明了“围城”的丰富内涵,上面写道:《围城》的主要内涵是:
围在城里的想逃出来,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
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
大都如此。
怀着对这句话以及“围城”的好奇,我读了《围城》这本书。
主人公方鸿渐从欧洲留学回国后,进出事业、爱情、家庭三座”围城”,屡屡抗战,最后仍免不了失败的命运,书中还塑造了另一些“归海派”人物和国内的知识分子,如空虚无聊的赵辛楣,矫情浅薄的苏文纨,纯真可爱的唐晓芙,巧于心计的孙柔嘉,虚伪卑鄙的李梅亭。作者通过细致入微的心理描写,运用讽刺的语言和巧妙的比喻,入情入理的发掘了人物的隐秘心理。
性格决定命运,我想是这样的,书中的主人公方渐鸿就是这句话的真实写照。他虽然善良,但又有些懦弱,缺乏原则,甚至还带有一丝玩世不恭的态度,正是因为这种性格,使他身陷“围城”。其实,“围城”都是自己创造的,他想成为大人物,这出发点是好的,但他只想去改变环境,并没有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在那个时代,作个大人物不容易,必须有高尚的品质和情操,要具备很多优点……用自己的人格魅力赢得他人的尊重,或者利用旁门左道,利用手段,做一些自己都觉得对不起自己的事情。而方鸿渐,他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面对自己的欲望,他有些亦正亦邪,他一直在两者交界处游荡。正是这种性格,使他身陷自己为自己创造的“围城”。
我认为,做人应该有原则,应该用正当的手段去达成自己的目标,如果这个目标现在实现不了,就只能说明你自身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要多看看自身的因素。如果目标很大,可能自己无法实现,那也不要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要做事,先学做人,如果一个人连最基本的做人原则都没有,是不可能成功的。我觉得,一个人一生的成就莫过于学会做人,当自己已是不惑之年时,回想自己的一生,或顺利,或坎坷,但自己问心无愧,这便是一生的成就。
可方渐鸿偏偏爱慕虚荣,看到他购买假文凭那段时,我不禁心生笑意。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他购买了假文凭,买了以后又觉得良心受到了谴责,他又深陷“围城”了。而这个“围城”,使他自己为自己筑建的枷锁,一切皆因欲望,利益,虚荣。
在竞争愈加激烈的今天,更多的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和虚荣所困。这本书恰巧揭示了人的心灵最深处的罪恶。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躲在黑暗的角落里,或攻于心计,明争暗斗,甚至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人们在贪婪和欲望的驱使下变得可怕。这本书,更是我们清楚地认识到欲望和利益的可怕。
方渐鸿一生中遭遇了很多“围城”,这是他的性格决定的,这些看似偶然的困扰,事实上却是必然的。
这本书写得也很有文学色彩。作者幽默的笔墨使一个性格鲜明的小人物跃然纸上。有人说,方渐鸿是作者本人的影子,无论是真是假,方渐鸿这个人物作者描写得非常到位。作者的笔墨幽默,在几处人物的外貌描写中也得以体现。但更令我佩服的是作者以幽默的语言讽刺嘲弄一些社会现象,文字顺畅,使人读起来通俗易懂。在写作方面这本书也有很多我值得学习的地方。
其实,有时我们也会身陷“围城”,但更多都是我们自己为自己创造的。我曾经也有很多烦恼和困扰,现在看来,也不足为奇了。成功要靠自己努力争取,“如果你失败了,就说明你还不够强大,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吧!”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想要成功,只能改变自己。只能是我去适应环境,环境并不会来适应我。想要打破自己身边的“围城”很简单,凡事应更多地站在客观的角度去考虑,多找找自身的原因。
“围在城中的人想突出来,城外的人想冲出去,职业如此,其他大多也莫过于此,人生大都如此”这就是那本书阐释的主旨。其实,我感觉也可以理解为:“一些人普遍想冲出那些落后、守旧、不切实际的思想,而那些落后、守旧、不切实际的思想在人们心中却成了围墙,把他们包围住了,而他们却要想方设法冲出去。”大概如此。
读完这本书后,我很自然就想起这样一件事。我曾经问过我的两个朋友一个同样的问题:假如太阳掉到大海里去了,那将会是一个怎样的画面呢?他们的回答截然不同,前一个骂我天真烂漫、愚昧无知;而另一个则不以为然地答道:“那就一定会变成一大锅鱼汤啦。”我俩听后不禁捧腹大笑。大笑过后,我却在沉思,会有多少人给我类似的答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