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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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篇一
(一)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由物资装备科负责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安装前,使用部门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
安装完成后,项目部(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二)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 日内,由项目部质量安装科牵头负责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三)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四)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是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术文件。各相关责任人均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妥善保管。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照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运行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五)特种设备使用制度
1、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2、各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登记进入。凡进入危险场所其他人员( 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保、设备检测人员) 进入,应由项目部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地点、场所。
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发现事故隐患应正确处理,并及时上报。
设备使用地点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放置杂物等。
3、依据《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各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保证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培训应做出记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可根据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以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制定,具体内容可参考《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各开关或节门状态、油温、油压、液位、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
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根据经济实用的工作原则,调整设备处于最佳工况,降低设备的能源消耗。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同时启动备用设备。若没有备用设备时,则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
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5. 各使用部门应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填写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校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显著位置,并送交质量安全科备案。
6、设备使用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30 天,向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各设备使用部门应予以积极地配合、协助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根据特种设备检验结论,通知各使用部门做好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维护工作,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等级和使用要求。对设备进行的安全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整改记录,应建立档案记录留存。
7、单位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并做出记录。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所属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但每月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质量安全科。
8、特种设备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由质量安全科牵头向工程所在辖区设区的市特种设备检验所办理注销手续。
9、为了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各单位应制定了详尽的、可靠的、操作性强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应急救援组织及其职责;危险目标的确定和潜在危险性评估;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方案;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经费保障。应确保在遇到突发事件或意外情况时,能够迅速控制及疏导人员,防止引发事故。
应急预案另行公布,单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演练做出记录存档。
10、项目部质量安全科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使用部门。
11、项目部结合年终评比工作,对在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过程中成绩突出的部门或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使用管理不善、设备隐患较多,给项目部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部门或个人,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或处罚,触犯法律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其他
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项目部内部逐级审批,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续。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一经发现除给予严肃处理外,责任人还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责任。
食堂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篇二
加强公司电力、动能管理和节约能源,规范电力、动能管理工作,保证动力、动能设施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电力、动能设施。
3.1公司的电力设备包括变压器、高低压配电设备、动力照明线路等。其运行维护、安装和架设工作,由安全环境动力科负责,并严格按电力、劳动部门的规定进行管理。
3.2电力的正常供给是保障生产的重要条件,为确保生产任务完成,安全环境动力科应根据电容量,按先生产后生活的原则分配用电,调整各部门的用电负荷。
3.3安全环境动力科要对公司的电力负荷和使用时间进行平衡、调度和监督。如发现使用不合理或有危险等情况,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切断电源,然后向主管经理汇报。
3.4因生产(工作)需要增设照明灯具和用电器具的须经安全动力科审批,非生产用电的增设必须经安全动力科审核后报主管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而私自设置的,每发现一例扣减该部门当月奖励xxx元,扣减肇事者当月奖励xxx元。
3.5地下电缆标志是反映地下电缆布线的记录,任何人不能随意移动,违反规定者扣减当月奖励xxxx元;因移动电缆标志而造成生产事故或人身事故的肇事者还要依法追究责任。
3.6需要开挖路面或打桩的基建、技改、维修工程,需经安全环境动力科会审后才能施工,对于危及地下管道和线路安全运行的工程项目,安全环境动力科有权制止其施工。
3.7一切外来单位的用电,必须向安全环境动力科申请办理用电手续,安全环境动力科根据供电负荷的情况进行审批。外来单位应按审批要求架设电缆,并且安装电表,按时交费。
3.8凡需临时用电、架设临时电缆的部门或外来单位,事先必须按gr/p40/w11-001《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办理手续,经安全环境动力科批准后方可架设。
3.9广大员工应节约用电,做到“人离关机、人走熄灯”。
4.1高低压变配电、发电机组及空压站等动能设备能否正常运行是保证动能正常供给的.关键。配电室及压缩机房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对设备的运行进行监视,并对设备实行定期检查、保养。
4.2电房、机房、空压站的负责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经常巡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当设备或管线出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排除。如出现故障并对设备安全造成威胁时,负责人员有权先采取紧急措施,甚至切断电(气)源,然后报安全环境动力科作进一步的处理和进行抢修。
4.3公司安全员每天要对管线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巡视,如发现故障或安全隐患,应立即通知使用部门和安全环境动力科及时排除,并监督维修和整改的情况,确保管线系统的正常运行。
4.4厂区的供电网络要实行分级计量,电房工作人员负责将公司的用电情况(包括自发电)做好记录,做好用电统计工作。
4.5安全环境动力科负责公司厂区的动力设备、管线的安装、维护、变更等计划管理和实施工作。
4.6各部门如需变更、加装或拆除电力、动能设施等须报安全环境动力科审批,并由安全环境动力科执行。
4.7严禁私自对管线进行维修、拆装、转让、启封、私自增容及私接旁路等,每发现一例扣减该部门当月奖励xxx元、肇事者当月奖励xxx元;由此造成的设备事故的,除按上述处理外,还应根据事故严重性进行相应处理。
5.1《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食堂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篇三
一、为加强我厂设备设施检修的安全管理和完善生产工作区域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检修期间的安全作业和检修后的安全正常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设备设施小修、中修、大修以及临时停机抢修范围。
三、在设备设施检修前,必须认真做好下列工作:
(一)各单位必须明确检修内容,检修时间和检修作息时间。
(二)确定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安全监督员和参加检修的`人员。明确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员对参加检修的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教育及防范措施负责。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员必须掌握检修人员的工种持证情况,技术素质状况及身体、精神状况,以便科学安排检修分工,进行安全警示。
(三)所有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必须熟悉检修现场环境和安全作业条件,并拟定好安全防范措施。
(四)重大检修项目必须制定好安全预案,特别是对高空作业、悬空作业、平行交叉作业、停(供)电作业,运转设备检修起重作业及易燃易爆、易中毒、易腐蚀、易窒息部位的作业必须采取切实可靠的防范措施,向参加检修的人员作技术交底,并报机动、安全部门备案。
(五)设备设施检修的安全用具和检修工具、器具应进行严格检验,确认安全可靠。
(六)必须坚持班前派班制度,明确工作内容,注意事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班前检修人员的安全思想和防范意识教育,确定好联保对子,做到检修项目安全措施到位,项目负责人不盲目指挥,检修人员不违章冒险作业。
四、设备设施检修中应做好下列工作:
(一)进入检修岗位必须做好安全确认,确保无危险因素后方可作业。
(二)特殊工种岗位的检修作业,必须配备相应持证的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安全要求作业。
(三)联保对子要注重相互提醒、相互督促,自觉做到“四不伤害”。
(四)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员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检查工作,对检修人员的安全作业状态进行监督,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行为,发现险情应及时停止检修作业,撤离人员,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
(五)严格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杜绝酒后作业等行为。
五、设备设施检修结束后,必须做好如下工作:
(一)拆除检修临时设施,确保设备设施试运行的安全条件,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二)临时拆除的安全防护装置应即时恢复,完善生产工作现场安全防尘技术措施,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三)认真做好检修项目的总结工作。
食堂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篇四
第一条 本公司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动力科备案。
第二条 经设备动力科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检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 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协助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 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动力科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 施工安装,由设备动力科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报告”方可使用。
第六条 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员要与生产管理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设备动力科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七条 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设备动力科考核合格,上岗操作。
第八条 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 设备动力科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入工作考核内容。
第十条 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拆除、报废之前,设备动力科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 设备动力科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十二条 使用部门将“报废、拆除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第十三条 申请批准后,交付供应部办理,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废、拆除。
第十四条 报废、拆除旧设备由生产管理部、设备动力科、安全环保科分工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第十五条 发生设备事故,设备主管、生产管理部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六条 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事故发生后1个工作日内)。
第十七条 设备主管、值班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生产管理部经理。
第十八条 对重大事故由维修部门通知人事部及有关部门,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 事故处理完毕,生产管理部值班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二十条 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第二十一条 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部门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第二十二条 生产管理部设备主管人员编制设备检查保养半年计划,填制“半年设备检修计划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
第二十三条 生产管理部经理审核计划,呈报总经理后,批准执行生产管理部半年设备检修保养计划。
第二十四条 设备管理人员编制检修保养单“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并按月计划表的内容,逐项填写“保养申请单”,检修保养时需某部位停电、水、气时,还要填写“停 ()通知单”。
第二十五条 值班人员填写的“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保养申请单”、“停 ()通知单”一并报部门经理。生产管理部经理与总经理和各部门沟通后,签注意见,下达执行。
第二十六条 值班人员根据批准的月检修保养计划,签发“设备 级保养任务单”,填写任务单中“内容及要求”栏目,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实施。
第二十七条 在“检修保养工做记录簿”中登记派工项目及时间。
第二十八条 公司电气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通知单”,经部门主管签字交生产管理部。
第二十九条 维修部门主管或值班人员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做记录簿”上登记接单时间,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三十条 维修工作完毕,主修人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内容,经使用部门主管人员验收签字,并将通知单交回维修部门。
第三十一条 维修部门在记录簿中登记维修完工时间,及时将维修内容登记入设备卡片,并审核维修中记载的用料数量、计算出用料金额填入单内。
第三十二条 将处理完毕的“维修通知单”依次贴在登记簿的扉页上。
第三十三条 紧急的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的主管用电话通知生产管理部,由值班人员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维修通知单”,值班人员补各项记录,其他程序均同。
第三十四条 维修部门在接单后两日内不能修复的,由值班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应采取特别措施,尽快修复。
第三十五条 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人员能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依据设备运行的'状况制订相应措施。
第三十六条 建立健全系统的设备巡检措施各作业部门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巡检点)、内容(检查什么)、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允许的值),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检查点。
第三十六条 建立健全巡检保证体系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设备的所有巡检点进行检查,专业维修人员要承包对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各作业部门都要根据设备的多少和复杂程序,确定设置专职巡检员的人数和人选,专职巡检员除负责承包重要的巡检点之外,要全面掌握设备运行动态。
第三十八条 信息传递与反馈
1、生产岗位操作人员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当班调度,由值班负责人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按时传递给专职巡检工。
2专职维修人员进行的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本组处理外,要将信息向专职巡检工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3、专职巡检工除完成承包的巡检点任务外,还要负责将各方面的巡检结果,按日汇总整理,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4、有关部门列出主要问题,除登记台账之外,还应及时输入电脑,便于上级、公司有关部门的综合管理。
第三十九条 动态资料的应用
1、巡检工针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的项目,纳入检修计划。
2、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必须立即处理的,由当班的生产指挥者(班组长、车间主任)即刻组织处理;本班无能力处理的,由多作业部门领导确定解决方案。
3、重要设备的重大缺陷,各作业部门主要领导组织研究,确定控制方案和处理方案。
第四十条 设备薄弱环节的立项处理凡属下列情况均属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部位。
3、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设备)。
4、存在不安全隐患(人身及设备安全),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设备。
第四十一条 对薄弱环节的管理
1、各分公司机动处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设备薄弱环节,按时组织审理,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2、各作业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检修计划。
3、设备薄弱环节改进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做出评价意见,经有关领导审阅后,存入设备档案。
第四十二条 设备发生故障,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当班记录中详细记录。
第四十三条 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备故障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精心操作,加强观察。
第四十四条 未能及时排除的设备故障,必须在每天生产调度会上研究决定如何处理。
第四十五条 在安排处理每项故障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故障扩大影响。
食堂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篇五
一、建立健全设施、设备技术档案,按规定时间进行维护和保养。
二、操作人员应对设施设备做到“三会”,即会操作使用、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
三、操作人员应对设施设备做到“四懂”,即懂原理、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且能熟练操作使用。
四、设施、设备出现异常时,操作人员应按操作规程采取紧急处理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五、保证设施、设备上的各种仪表、液位计、安全阀等器具的'准确完好,损坏的器具禁止使用,并应及时更换,保证车辆设施、设备的使用安全。
六、定期检查设备配备的辅助器材,使之达到完好状态,以备急用。
食堂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篇六
为保证本厂生产设备安全使用和定期维修特制定本制度。
1、对本厂所有的生产设备,要求进行定期检查,定期维修。
2、对需要电启动的设备,主要检查电路运行情况,电源接触是否良好,有无漏电现象,各部件是否损坏,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机维修。
3、对台秤、天平、卡尺等计量器具主要检查其精确度,一般半年请计量局专业人员维修一次。
4、对安全设施水泵、消防水袋、消防栓要求一月检查一次。
5、消防水桶要求一人一个,并长期蓄存好清水。
6、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乱使用电器设备。
7、厂内砍刀、安全帽等灭火工具必须专人管理,及时更换或补充,不得做摆设,搞形式。
8、本制度有专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执行。
食堂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篇七
建立检修组织、准备、安全,电气焊和电气安全,拆除、完工验收等工作程序。
适用于公司所有检修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
安全部、工程部、检修单位
1、检修组织
(1)较大项目检修,全公司或车间大修必须成立大修指挥部,需有安全部门参加。
(2)做好检修计划的编制工作,各车间(部门)大修计划由车间提出补充方案,工程部进行审核平衡,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
(3)检修计划编制,项目要齐全,内容要详细,责任要明确,措施要具体,凡二人以上的项目要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4)工程部、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任务、检修质量、检修安全负全部责任,向检修人员交待清楚任务、质量要求、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思想落实、组织落实、手续落实、安全措施落实。
2、检修准备
(1)车间(部门)的大、中修,对有关检修项目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执行,不能马虎。
(2)临时指挥部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做到机具齐全、安全可靠,对起重吊装工具等设备进行检查试验,确保整个检修过程的安全。
(3)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检修前的清洗置换工作由所属车间负责。
(4)清洗置换的设备要视具体情况选定,对易燃易爆物质必须采用惰性气体,蒸汽、水进行清洗置换。
(5)清洗置换的设备,清洗后,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达到标准。
(6)清洗置换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对进入设备检修时,除按规定清洗外,尚须用空气进行置换,其氧气含量在18-21%,有毒气体和粉尘不得超过有关规定。
(7)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车间加盲板。
(8)检修设备管路与生产中所需的设备管路连通时,中间必须加盲板隔离。
(9)设备管路外部检修必须切断出、入口阀门。
(10)生产车间对移交检修的`设备清洗、置换负责,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查清洗置换分析情况,确认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3、检修安全规定
(1)检修人员对检修项目要进行检查、核对,由岗位和班组长介绍情况,全部符合要求,才可进行施工。
(2)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各种安全技术规程。(高空作业、土方工程、吊装作业等)。
(3)凡对机电传动部份的设备检修,必须切断电源,拆除传动皮带,并要悬挂“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4)凡贮罐、设备管道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设“禁上开动”的警告牌。
(5)检修使用临时行灯必须采用低压36伏。贮罐、设施、沟道、潮湿场所要用12伏,绝缘要良好,使用电动工具要可靠接地。
(6)一切参加检修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做到“四不施工”:
a.检修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施工;
b.起重设备工具不合格不施工;
c.高空作业和多层次交叉作业无防护措施不施工;
d.没有明确检修任务不施工。
(7)做到“四不拆”:
a.设备带压不拆;
b.传动设备电源未断不折;
c.设备高温过冷不拆;
d.工具不合格不拆。
(8)从事有毒有害系统检修和事故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和急救药品,以备急用,并要有专门的监护人员。
(9)检修现场的器材物品要放置整齐、稳固、保持通道畅通;预留孔洞、坑沟要设护栏或盖板;因施工需要被破坏的安全防护装置及其它设施要及时修复。
4、电气焊安全规定
(1)焊接动火安全应由检修设备所属车间指定专人负责,在潮湿、地沟、金属架、贮罐内、天桥等作业,要指派监护人。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2)在焊接作业中,焊接工具要符合标准,焊枪的风、气门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表灵敏有效,氧气软管应耐压20个大气压,乙炔软管须耐压5个大气压。
(3)乙炔器和焊枪之间,必须装有阻火器。
(4)乙炔瓶、氧气瓶、动火点三者应有10米距离,否则要采取隔离措施。
(5)高压线下,管道下禁止放置乙炔瓶。
(6)电弧焊接工具设备要符合以下标准:
a.每台电焊机的电源要安设独立电闸;
b.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c.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必须完整,并且易辨认,绝缘要良好,一次线的长度不应超过5m;
d.焊夹把绝缘要良好,必要时应有护手档板。
(7)电焊工作业时,不得任意移动防护接地的设备。
(8)电焊作业在地面施焊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在潮湿工地、地沟、槽罐内要穿绝缘胶鞋,并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方可进行焊接作业。
(9)焊接作业中,要配带好个人劳保防护用品,在有毒有害气体车间检修作业应备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对从事等离子切割,氩弧焊等作业应采取防护措施。
(10)电焊作业在多人交叉作业场所,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电弧刺伤他人。
5、拆除工作
(1)拆除工作应制订拆除方案。
(2)施工前要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教育,施工中实行统一指挥、监督。
(3)拆除的物件、工具器材不准上下抛掷,及时清理运走。
(4)拆除石棉瓦必须铺设跳板。
6、检修完工安全验收
(1)检修结束后,检修单位要清理好场地,对搭设的作业架台、接设的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实净,场地清后,方可办理移交验收。
(2)检修移交前,不得拆除悬挂的各种“警告牌”和开启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
(3)经检查检修项目、检修质量全部符合检修标准,验收签字后方可撤除悬挂的“警告牌”。凡是己撤除“警告牌”的均己认为有电,有物料,检修生产单位不得进入设备以及检查传动装置。
(4)检修验收结束,对检修计划和检修工作票等,应由承办单位保存,其保存期限不应少于三个月。
食堂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篇八
1、设施、设备的技术档案管理
设施、设备技术档案是设施、设备从接收到报废全过程的历史记录,是设施、设备安全技术管理的'重要内容,各使用单位必须逐一建立车辆安全技术档案。要认真填写,妥善保管,记载及时,完整和准确,办理车辆过户和内部调拨时,档案必须随车移交。
2、投入使用时,必须按总公司规定的式样,进行编号,并将自编号报总行政部处备案。
3、设施设备技术使用
投入运输之前,生产部应及时组织操作人员进行认真学习,掌握设施、设备的技术性能和熟悉其使用维修中的技术数据及注意事项。
4、加强设施、设备的技术管理,保证设施、设备技术状况良好,准确掌握其实际技术状况,必须每年进行一次设施、设备技术等级鉴定。
⑴设施设备技术等级划分为四级:
一级:完好;二级:基本完好;三级:需维修;四级:停用
⑵评定标准:按照各设备具体由技术部汇同生产共同制定。
5、设施、设备设备封存、报废
⑴设施、设备封存:设施、设备功能良好,确因生产需求不足、款式差异等原因,需要停用三月以上,由生产部提出申请,说明封存原因,期限,报总经办批准,由行政部封存。
⑵暂停使用:凡因主要总成基础件和零配件损坏,待件以及修理技术等原因,短期内不能参加生产,仍按封存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⑶封存管理:封存设施、设备,要派专人负责管理,未经总经办同意,一律不得启封、临时动用,不得拆卸或挪用任何零配件。如需启封时,要进行必要的保养维护作业,经检验合格后,方能投入生产运行。
食堂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篇九
为了加强学校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延长设施设备的'使用寿命,经学校研究,特制定学校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一、设施设备包含的内容
1、学校房屋建筑设施;
2、学生运动活动场地设施及体育设施;
3、水、电、暖设施;
4、实验、微机、音乐、美术等教学设备。
二、建立学校设施设备安全检查机构,由校长、总务主任、教导主任、教导副主任等成员组成。
三、确定常规检查时间。
1、每学期开学之前和结束之后进行检查;
2、每月中旬定时检查;
3、大风、大雨之后及时检查;
4、大型活动之前全面检查。
四、设施设备安全检查的内容
1、检查房屋是否有损坏、变形;
2、检查地基是否有沉降;
3、检查供、排水是否畅通;
4、检查用电电路是否损坏;
5、检查防火规定是否落实;
6、检查沟、坎、梯、栏是否有隐患;
7、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
五、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检查必须按要求做好记载,建立检查情况汇总档案。
六、落实整改。相关部门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确因某种原因不能整改的,要及时报主管部门,立即封闭设施设备,停止使用。
食堂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篇十
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警管理,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带故障出车,严禁开赌气车、英雄车、麻痹车,确保行车安全。
二、所有车辆均实行凭证上岗制度,除拥有可驾驶本车的驾驶证外,还必须凭区纪委颁发的公务车辆准驾证上岗驾驶,并且只能驾驶本准驾证指定的车辆。
三、提高警惕,注意锁好车门和库门。防止车辆被毁、被盗。外出时,一定要停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
四、下班后,所有车辆要在单位指定地点停放,未在指定地点导致车辆被盗或损坏的,驾驶员负全部责任。
五、车辆一旦发生事故,驾驶员要及时向局办公室、局主要领导及交警、保险等有关部门报告,不得擅自处理。对事故负有责任者,视情节严重扣发安全奖。对私自出车发生事故者,不论责任大小,除扣发安全一奖外,并须赔偿一定的损失。
六、因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重大损失的,另行处理。
食堂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篇十一
为加强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确保广大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防止和杜绝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职工。
3.1 生产部经理设备管理员(带班师傅兼)是本公司设备安全管理的主要负责人;
3.2 总经办、各有关部门予以配合;
3.3 设备管理员(带班师傅兼)定期组织设备安全产检查,同时提出改进意见和跟踪验证;
4.1 培训
4.1.1 新进厂员工在培训内容中,应包括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培训,采取如下方式:
a、总经办的理论培训;
b、设备管理员(带班师傅兼)和车间主任的再场操作培训。
4.1.2 对从事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持操作证上岗;必须持有国家、行业或政府颁发的操作证书,经总经办验明其有效性后(必要时经实际操作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4.2 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按公司“设备管理程序”及“设备维护保养作业指导书”实施。
4.3 生产现场的安全
4.3.1所有设施和生产设备,必须严格按照原设计、使用要求,留有足够的空间场地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安装调试。
4.3.2 对各种设备和仪器,操作者严格按其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超负荷运行,特别是有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停止,向车间主任或设备管理员(带班师傅兼)报告。
4.3.3 工作现场布局要合理,使用部门要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高速运转在操作面的皮带轮,必须具备皮带罩;导电设施不得裸露在外或损坏操作。
4.3.4 生产现场要求: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通;光源充足,为生产所设的坑、壕、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须要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4.3.5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4.3.6 载货升降机、叉车车斗,严禁载人运行;
4.3.7 配电线路的设计、施工、维护、修理均要严格执行相关的电工规定,由公司电工实施;严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4.3.8 有必要控制最高转速的设备,经设备管理员限速后,不得擅自调整超速;升降机、叉车及其它安全设备,无证人员不得操作。
4.4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必须在1小时内向直接上级主管汇报(填写“意外事故报告单”),并由生产部经理调查处理。
4.5 各级单位主管或员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职责,如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a 不执行有关规定、条例、操作规程或自行其事的;
b 对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c 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人身和设备、财产的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d 对设备安全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e 对设备安全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f 延误装、修安全设施或不装、修安全设施的;
g 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h 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i不服从指挥劝告,进行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j 隐瞒事故或谎报事故经过的。
对以上现象,将严格按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4.6 由于非正常原因造成的公司设施/设备损坏的,由生产部经理负责组织调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及必要时的行政责任。
4.7 每月一次,由设备管理员(带班师傅兼)负责组织,对本公司的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有安全
隐患的设施/设备,必须当场指出并要求其改进,并填写“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检查记录”存档备查。
附表:(略)
1、意外事故报告单
2、设备安全管理检查表
食堂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篇十二
食品公司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是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要素之一,也是劳动者个人生存和发展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因此,企业把安全生产作为企业的重点工作来抓,常抓不懈,以确实保证员工的安全和企业的利益,为让全体干部和员工了解企业安全防范的重点和要求,特殊危险区域及特别危害物品仓库其防范方法和措施,制定几条规定和管理制度。
防火区域的划分:一级防火防爆区域划分:cmc生产车间、ak生产车间、氯乙酸混合车间、及其四周15米;
酒精、盐酸、二氯甲烷储罐区及酒精蒸馏塔四周15米;
危险品仓库、垃圾场、暖房、纸箱仓库及四周10米;
冷冻车间及四周10米;
成品、半成品仓库及其四周10米。
二级防火区域划分:液碱储罐区;
耙式、烘房车间;
办公楼。
固定动火区:金工车间。
三级防火区域:除一级二级防火区域、固定动火区以外的其它动火区域。
(一)防爆车间的房顶和墙面上和防爆通风扇要24小时常开,保持加强通风,对车间的一些化学可燃物质的'空气含量在极限之内,在生产过程中通常可采取通风置换手段对本身具有自然能力的物质,采取通风散热降温等措施。
(二)车间的房顶的冷风空调机设备,网板有粉尘阻塞对空调通风有影响,要定期清洗,确保夏天高温季节对车间员工能得到降温防暑工作,确保安全运转。
(三)各车间岗位的消防设施(灭火器要定期充装维修及损坏更换,消防水带损坏更换,室外消防栓要每天检查是否有水及有压力,损失及时维修及更换)。
公司自备消防泵要定期检查,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更换,由设备部、安全科负责定期管理。
(四)防爆车间使用电气设备必须是防爆电机及防爆电源开关、插座、防爆风扇,对一些地槽清理及耙式清理,通风散热必须用防爆风扇。
(五)火警报警可燃气体探测器要定期检测和定期维护,又安全科负责,
(六)正压空气呼吸器由安全科负责定期检测及维护,确保设备能安全使用。
以上各类安全设施、设备由设备部、安全科认真监督此项工作,确保一切安全设备能正常使用和安全运转。
食堂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篇十三
一、作场所主要出入口应设置安全公告栏(板):张贴本区域主要工作内容、本区域安全管理责任人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
二、对本企业主要区域主要通道张贴本区域工作内容和注意事项。
三、工作场所主要出入口张贴本区域应急疏散线路示意图。
四、厂区内应保障消防、疏散等通道畅通。
五、车间内应在地面划了安全通道并保持畅通。
六、主要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上张贴设备安全管理责任人姓名和注意事项。
七、生产场所工业垃圾、废油、废水吉废物应及时清理干净。
八、生产场所地面应平坦、无绊脚物。
九、生产场所的工位器具、工具、膜具、夹具要放在指定的部位,安全稳定,防止坠落和倒塌伤人。
十、工件、物料摆放不得超高,堆垛的支撑稳妥,堆垛间距合理,便于吊装。流动物件应设置垫块楔牢,任何时候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十一、易燃、易爆、易腐蚀、易挥发等对人体和周围环境有毒、有害的`物质必须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各项使用手续。对购进、装运、储存、和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监控监管,相关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操作和应急等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过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十二、相关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使用标准并经过有资质机构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十三、凡属危险作业,由下达任务管理人员和执行任务班组共同研究作业方案和具体的安全保护措施细节。
十四、明确现场监督作业指挥责任人。
十五、由作业现场的负责人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安排专人监督指挥。
十六、凡进入危险作业场所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十七、危险作业应作为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检查重点。
十八、各级管理负责人对危险作业人重点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对危险岗位作业环节和隐患进行分析排查。制订明确有效的预防措施并监督所有人严格执行。
十九、严肃处理违规违章的危险作业行为,严罚违规作业人员。
食堂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篇十四
随着学校规模的扩大,学校用电范围和用电量都在不断扩展,用电安全已成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搞好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用电管理由后勤管理处负责,校内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水电管理部门统一办理。未经水电管理中心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水电管理部门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二、室外电源输电线路一律由水电管理部门直接组织施工,任何单位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室内电路属新建工程的由基建处统一组织施工。扩建项目在2kw以上的必须经水电管理部门同意后,委托有执照的电工施工。无电工执照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三、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量。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四、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自动空气开关,并且保护定值合理、可靠,移动的电气设备电源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固定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地(或接零)。
五、各办公楼、教学楼、学生宿舍楼等楼宇禁止使用电炉。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水电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教学、科研必须使用电炉时,须经学校安全委员会批准,并发给许可证,由专人负责管理。
六、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七、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八、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水电管理中心或用电单位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九、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十、娱乐场所、办公室、宿舍等装修时,电源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设计、施工,并充分考虑电源容量和线路安全,加装漏电保护装置,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路。
十一、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后勤处会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1~2次检查,各单位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十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体师生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十三、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严重的停止供电;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行政处罚的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