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工作十条准则(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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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工作十条准则篇一
纪检组长孙明夏做动员讲话。她强调,“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是xx届六中全会和xx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的重大成果,是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对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实践和经验的深刻总结;是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制度安排;是坚持依规治党、依规执纪,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对监督执纪工作的行为规范。局属各单位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三部党内法规的重大意义,把握学习重点,掌握内涵要义:一要讲政治,切实维护的核心地位;二要敢担当,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三要重实效,落实好民主生活会制度,抓好基层党建。
会议要求,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以上率下,积极组织,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和时间节点,认真安排、周密部署,把本单位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好、开展好。领导干部要扎扎实实、原原本本、逐条逐句认真研读,不走捷径、不走过场,边学边悟边用,把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与学习领会系列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结合起来。局纪检组在加强自身学习的同时,还要适时对教育系统领导干部教育学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关于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的学习我有以下几点心得:
三、从严从实,学以致用。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全面准确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严格保证学习时间、学习质量、学习效果。通过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检察干警党性观念明显提高、纪律意识明显增强、思想作风明显改进、履职能力明显提升。
四、加强统筹,有机结合。把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与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即将开展的“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结合起来,经常学、持续学,持之以恒、学懂弄通、融会贯通,切实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知行合一。
五、常抓不懈,务求实效。将深入全面系统地抓好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作为加强检察队伍自身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长期性任务,有针对性地制定并完善相关制度,及时把学习成果转化成干警的自觉行动,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实现党规党纪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确保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扎实开展,稳妥有序推进。
机关工作十条准则篇二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贯彻落实好这两个条例,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两个条例的颁布施行是新时期我们党的建设理论和实践发展的重要成果。我们党在加强自身建设中高度重视党内监督工作,不断完善党内规章制度,毛泽东、邓小平、三代党的领导人都对加强党内监督和严明党的纪律问题作过重要论述,党在长期的实践中逐步建立了一系列完备的制度。特别是近几年来,各级党组织不断探索,积累了不少党内监督的经验。党的xx大进一步明确提出要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并要求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
两个条例对党内监督和处分问题,作了细致的详尽的规定,尽管尚有不尽如人意之处,但只要认真贯彻,仍能对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发挥积极的作用。特别是把两条例公之于众,使党内监督和纪律处分能置于人民群众的众目睽睽之下,为贯彻执行提供了一个可靠的保证。
党的以来,党内政治生活明显加强,但是,基层党内生活庸俗化、随意化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好人主义、自由主义、形式主义等不良风气尚未根本杜绝。具体表现如下:
普通党员党员意识淡薄。有的党员理想信念滑坡,宗旨意识缺失,在党不言党,在党不护党。参加政治学习被动应付,接受思想教育言不由衷,茶余饭后乐于发发段子、碰碰杯子、摇摇骰子,就是不学理念、不看文件、不钻政策。有的说话不讲党性,办事不讲原则,奉行“好人主义”哲学,“只栽花,不栽刺”。有的为了当干部、捞好处,千方百计钻进党的队伍,只讲党员权利,不讲党员义务,没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淡薄。有的党员干部政治方向迷失,崇尚西方政治模式,攻击国家政治体制,不论场合,不讲身份,信口开河,口无遮拦。有的党员干部工作唯上、唯利,不唯实,对上过捧,对下过哄。有的党员干部宁伤原则,不伤感情,面对不良风气不敢批评抵制,对不良现象不敢较真碰硬。有的党员干部喜欢打着同学会、校友会、同乡会等旗号拉小圈子、搞小派别,有的利用职权培植私人关系,扩张私人势力,将上下级间的同志关系异化为封建式的人身依附关系。
党组织书记管党意识淡薄。有的党组织书记职能错位,过分强调经济基础的决定性作用,轻视了上层建筑的反作用,认为“抓经济发展是硬任务,抓党建工作是软指标”,而放松了管党治党责任。有的地方行政主职完全忘记了自己党组织副职的身份,一门心思扑在政务工作上,对党务工作完全不过问,时刻关注“gdp”的增长,从不研究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有的党组织书记不敢坚持原则,对党员不教育、不管理,放任自流,有的在教育管理上不发力、不动真,流于形式。
机关工作十条准则篇三
根据区纪委要求,这几天,我认真阅读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通过阅读、学习,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作为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政党,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权,即使取得政权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权稳定。如果不能坚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工作,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党的xx大以来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条例,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更要高标准、严要求自己,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在为民服务,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要注重廉政方面各项规定。要弘扬红色传统,抵制黑色腐败,牢固树立廉政是一道不可触碰的“高压线”的认识,时时提醒自己,处处要求自己,要严格要求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杜绝违反《廉洁准则》行为的发生,勇于在廉政方面要求下属向自己看齐,以自身的榜样力量,促进廉洁从政。
二、作为领导干部,要带头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无数事实证明,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缺乏拒腐防变能力,走上腐化堕落之路,与忽视学习、放松学习不无关系。理论学习是不断提高自身修养的基本途径。坚持理论学习,不断升华提高自己,对每一名领导干部来讲都是十分重要的。提出理论学习要做到“四真”,即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只有真学,才可能真懂,只有真正懂得了、理解了,内化成为自己的东西,才会信仰它,才会运用它。当今时代,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更新不断加快,前进道路上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层出不穷。只有加强学习才能不断改造主观世界,提升精神境界,增强工作能力。
学习是文明传承之途、人生成长之梯、政党巩固之基、国家兴盛之要。党员干部如果不加强读书学习,知识就会老化,思想就会僵化,能力就会退化,就难以做好本职工作,就会贻误党和人民的事业。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勤奋学习、善于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培养“只争朝夕地学习、如饥似渴地学习、持之以恒地学习”精神,真正把学习当作一种工作责任、一种生活方式、一种精神追求,通过学习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素质、锤炼道德操守、提升思想境界,更好地承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
三、作为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切实遵守好党的各项纪律。
(一)要时刻牢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对党的各级干部来说,无论是个人的成长进步,还是工作上取得的成绩,都离不开党组织的培养教育,离不开群众的支持。目前虽然我们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还有不少仍由上级任命,但上级党组织在任免干部时,也必须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尊重群众的正确选择。多数群众不拥护的、过不了民意关的人,是不能被任命为领导干部的。上级党组织任命干部实质上是代表人民在行使权力。党的各级干部不论是任命的,还是公开选拔的,都是接受人民的委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管理社会公共事务,都是为人民办事的公仆。
(二)要坚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利益。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过程,也是一个与实际相结合,进行再决策的过程。我们要始终着眼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此为出发点来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通过制定正确的决策,把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落到实处,这既是我们应尽的职责,也是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尽最大的努力去实现。
(三)要关心群众的疾苦冷暖,解决好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群众是最朴实、也是最讲实际的,他们往往是从一件件具体事情上来看党和政府是不是真心为他们服务的,从每一个具体的党员干部的行为来看党和政府整体形象的。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人民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我们的一切都是人民给的,我们也是来自于群众,最后也要成为一名普通群众。现在手中有权,就应该对人民群众怀有深厚的感情,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关心群众疾苦,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办得人心的事,为人民群众谋取实实在在的利益。
(四)要坚决地反腐败,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人民群众看我们党是否代表他们的根本利益,我们是否能得到群众的真心拥护,很重要的一条,就是看我们是不是真正反腐败。人民群众虽然对腐败十分痛恨,但他们没有权力立案查处,直接铲除腐败,只能举报反映,而我们领导干部却有权力指示有关部门依法依纪查处腐败行为。能不能使用好手中的这个权力为老百姓谋利益,是对领导干部党性强不强、有没有正确的权力观、善不善于运用权力的考验。
四、作为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要保证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可靠,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必须大力加强党内外的监督工作。“言者无罪,闻者足戒”,要听得进意见和批评,对思想上的弊病、工作中的不足和作风上存在的一些不良现象,要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及时纠正。
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党员要保持清正廉洁,必须自觉接受监督,包括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等。应正确认识和对待监督,把它看作组织和别人对自己的爱护与帮助,在自觉接受监督中改进不足。共产党员作为先进分子,仅仅做到洁身自好、独善其身是不够的,还应当坚持原则、激浊扬清,敢于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应克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和怕得罪人的好人主义等思想,树立“监督是治病,监督是救人,监督是负责任”的观念,切实担负起监督的责任,通过强化监督,使清正廉洁在党内蔚然成风,使党员队伍牢固树立起先进性形象。在监督的过程中,应针对不同问题采取不同的方式:对工作方式方法方面的问题,应多提意见和建议;对工作态度和作风方面的问题,应多打招呼多提醒;对触犯党纪国法的问题,应积极反映和坚决抵制。
机关工作十条准则篇四
加强党员干部管理,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党和政府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保证。通过认真学习,我认为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键是贵在表率,重在执行。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理论素养。
理论知识的学习,能够提高理论思维能力,帮助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都应立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全局,从关系执政党生死存亡的高度考虑,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新时期加强党性修养、提高综合素质的必修课目,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其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牢记宗旨观念,增强廉洁意识,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纯洁性。通过学习,将党风廉政内化为自身处事为人的作风,并不断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和领导经济建设的本领,知法、守法、依法办事,自觉担当起组织引导群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职责。
二、强化廉洁从政意识,争当严格自律的表率
我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警钟长鸣,不断对照廉政建设相关规定检查自己,审视自我。首先要全面检查自己。从思想、工作、生活至作风方方面面,全方位、无保留地检查自己有无违反《廉政准则》“八条52个不准”的现象和问题,自查自纠,自我监督。其次要根据《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细致排查问题。从细处着眼,仔细解剖自我,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做到重视细节,管好小节,从而坚守党员领导干部的大节。再次要认真清除污垢。要及时清除思想、行为上存在的不足,努力实现思想上的零污染,信念上的零动摇,党纪上的零松懈,成为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考验的真正的共产党员。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加强干部党性修养,强化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做好教育、宣传、监督工作,增强党风建设的实效性
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础性工作。各办公室、各村要切实加大宣传中央关于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宣传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加强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党纪政纪条例法规,要以党风廉政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
首先,要把学习宣传《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内容。《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党内基础性法规,是推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制度支撑。作为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反腐倡廉的重大意义,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自身的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其次,经常自省反思,对每一个党员干部都是一份清醒剂,使人明辨利弊得失,坚定理想信念。要在廉政上做到慎独、慎微、慎行,从小事上就严格要求,三思而后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生活观”,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自觉抵制各种腐败现象,克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利,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实实在在做事、老老实实做人,干好本职工作。
最后,把党内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等多种监督结合起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对发现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应及时提醒,及时帮助,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干部队伍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坚决杜绝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等不良风气,促使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明显转变。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必须时刻坚持的方针和原则。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领导教育、管理、监督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因此,作为一名乡镇基层党员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时刻牢筑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克己奉公,廉洁自律,认认真真做事,清清白白做人,方能永葆纯洁本色,才能保证事业从胜利走向胜利。
机关工作十条准则篇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六中全会、xx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四届二次全会和县委部署要求,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省、市纪委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县纪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集中开展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活动。
新颁布实施的“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是监督执纪的新守则,每条每款都有深刻的内涵和明确的指向,必须反复学习,反复思考,反复对照,全面掌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实际,具体开展好以下十项学习教育内容:
1.领导班子领学。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树立标杆;要将“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列入班子(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要深入研讨、深化理解,形成一批高质量的学习体会文章。
2.抓好个人自学。县纪委发放“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学习资料,每位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进行研读,要原原本本学、逐条逐句学,反复学、经常学,全面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内涵要义。同时,纪检监察干部个人要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
3.安排专题学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基层党支部(党总支)要安排一次专题学习,通过机关干部大会、支部学习会等形式,抓好全员研读思考,把主要精力用在学习原文上,逐字逐句、逐章逐条地学习,真正学懂、学透、学通。
4.举办辅导讲座。县纪委将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专题辅导讲座。
5.进行集中宣讲。邀请市纪委宣讲团到我县开展集中宣讲活动,重点讲清楚“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的重要意义、出台背景、起草过程、深刻内涵,学习贯彻中的焦点、热点、难点,工作实践中需要把握的问题等。
6.上主题党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要为本地本单位全体党员干部上一堂“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主题党课,让广大党员干部明纪懂纪、知纪守纪、筑牢思想防线。
7.组织知识测试。以“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为主要内容,结合党章和其他党规党纪等内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自行组织党纪条规知识测试。在此基础上,各单位选派人员参加县纪委组织的封闭式知识测试,测试成绩将采取适当形式公布。通过闭卷测试,做到真学真考,以考促学、以学促用,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综合运用“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的能力。
8.开展研讨交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多种形式的研讨交流,科学设置研讨议题,深入开展讨论交流、疑难答辩。在研讨交流过程中,要组织表现突出的学习标兵讲感受、谈体会、话收获,以相互启发、共同提高。通过大学习、大讨论、大交流,使“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9.征集理论文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动员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纪检监察干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组织撰写理论文章,做到有分析、有事例、有意见建议,理论文章既可以是理论探讨,也可以是工作研究。
10.加大宣传力度。在县级主要新闻媒体以及纪检监察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开设集中学习教育专栏,突出报道“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的精神解读、要点释义等,综合报道全县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贯彻落实情况和特色亮点工作,集中刊发一批“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的学习体会和理论文章,以扩大影响,强化宣传效果。
机关工作十条准则篇六
近日,中共中央颁布实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下发通知,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通过11月24日部机关组织的集中学习和之后对照原文逐字逐句的个人自学,我进一步了解了新《准则》和《条例》修订背景、目的意义,熟悉了《准则》、《条例》修订前后内容删减,增强了廉政意识和纪律意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在这里,结合个人学习谈谈几点心得体会。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践行《准则》《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新《准则》和《条例》的颁布,是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两项重要基础性法规,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是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准则》和《条例》,一正一反,相辅相成。《准则》从宏观上提出要求,坚持正面倡导,列出正面清单,重在立德;《条例》从具体上列出负面清单,清晰明了,重在立规,画出了党员领导干部不可碰触的红线。我们必须要深刻认识《准则》和《条例》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意义,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法纪意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认真学习领会,深刻理解《准则》《条例》的内涵和要求
在新的历史时期,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与之前的相比有很多不同之处,需要我们逐字逐句认真研读,才能读懂读深读透,才能模范遵守不犯错误。新修订的《准则》是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整合,在内容上进行“减法”,把原先与其他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进行删减,在对象上进行“加法”,把适用对象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新修订的《条例》和原先的相比也可以用焕然一新来形容,最突出的就是违法分开,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在分则中分别对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等六大纪律做了明确的规定,有利于党员干部学懂弄通、学思践悟,对照自己,反省自己,约束自己,达到学习教育目的。
三、严守党的纪律,自觉争做《准则》《条例》的模范遵守者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一定要带头将《准则》《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时刻用《准则》《条例》为标尺丈量自己,牢筑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认认真真做事,踏踏实实做人,自觉争当遵守《准则》《条例》的模范。
机关工作十条准则篇七
修订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把党章规定具体化,以道德为“高线”,重在立德,以纪律为“底线”,重在立规,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这几天,我认真阅读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通过阅读、学习,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充分认识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政党,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权,即使取得政权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权稳定。如果不能坚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工作,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党的xx大以来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条例,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更要高标准、严要求自己,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在为民服务,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要注重廉政方面各项规定。要弘扬红色传统,抵制黑色腐败,牢固树立廉政是一道不可触碰的“高压线”的认识,时时提醒自己,处处要求自己,要严格要求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杜绝违反《廉洁准则》行为的发生,勇于在廉政方面要求下属向自己看齐,以自身的榜样力量,促进廉洁从政。
二、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无数事实证明,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缺乏拒腐防变能力,走上腐化堕落之路,与忽视学习、放松学习不无关系。理论学习是不断提高自身修养的基本途径。坚持理论学习,不断升华提高自己,对每一名领导干部来讲都是十分重要的。提出理论学习要做到“四真”,即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只有真学,才可能真懂,只有真正懂得了、理解了,内化成为自己的东西,才会信仰它,才会运用它。当今时代,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更新不断加快,前进道路上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层出不穷。只有加强学习才能不断改造主观世界,提升精神境界,增强工作能力。
学习是文明传承之途、人生成长之梯、政党巩固之基、国家兴盛之要。党员干部如果不加强读书学习,知识就会老化,思想就会僵化,能力就会退化,就难以做好本职工作,就会贻误党和人民的事业。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勤奋学习、善于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培养“只争朝夕地学习、如饥似渴地学习、持之以恒地学习”精神,真正把学习当作一种工作责任、一种生活方式、一种精神追求,通过学习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素质、锤炼道德操守、提升思想境界,更好地承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
三、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切实遵守好党的各项纪律。
(一)要时刻牢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对党的各级干部来说无论是个人的成长进步还是工作上取得的成绩都离不开党组织的培养教育离不开群众的支持。目前虽然我们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还有不少仍由上级任命但上级党组织在任免干部时也必须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尊重群众的正确选择。多数群众不拥护的、过不了民意关的人是不能被任命为领导干部的。上级党组织任命干部实质上是代表人民在行使权力。党的各级干部不论是任命的还是公开选拔的都是接受人民的委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管理社会公共事务都是为人民办事的公仆。
(二)要坚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利益。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过程也是一个与实际相结合进行再决策的过程。我们要始终着眼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此为出发点来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通过制定正确的决策把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落到实处这既是我们应尽的职责也是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尽最大的努力去实现。
(三)要关心群众的疾苦冷暖解决好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群众是最朴实、也是最讲实际的他们往往是从一件件具体事情上来看党和政府是不是真心为他们服务的从每一个具体的党员干部的行为来看党和政府整体形象的。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人民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我们的一切都是人民给的我们也是来自于群众最后也要成为一名普通群众。现在手中有权就应该对人民群众怀有深厚的感情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关心群众疾苦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办得人心的事为人民群众谋取实实在在的利益。
(四)要坚决地反腐败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人民群众看我们党是否代表他们的根本利益我们是否能得到群众的真心拥护很重要的一条就是看我们是不是真正反腐败。人民群众虽然对腐败十分痛恨但他们没有权力立案查处直接铲除腐败只能举报反映而我们领导干部却有权力指示有关部门依法依纪查处腐败行为。能不能使用好手中的这个权力为老百姓谋利益是对领导干部党性强不强、有没有正确的权力观、善不善于运用权力的考验。
四、要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要保证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可靠,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必须大力加强党内外的监督工作。“言者无罪,闻者足戒”,要听得进意见和批评,对思想上的弊病、工作中的不足和作风上存在的一些不良现象,要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及时纠正。
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党员要保持清正廉洁,必须自觉接受监督,包括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等。应正确认识和对待监督,把它看作组织和别人对自己的爱护与帮助,在自觉接受监督中改进不足。共产党员作为先进分子,仅仅做到洁身自好、独善其身是不够的,还应当坚持原则、激浊扬清,敢于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应克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和怕得罪人的好人主义等思想,树立“监督是治病,监督是救人,监督是负责任”的观念,切实担负起监督的责任,通过强化监督,使清正廉洁在党内蔚然成风,使党员队伍牢固树立起先进性形象。在监督的过程中,应针对不同问题采取不同的方式:对工作方式方法方面的问题,应多提意见和建议;对工作态度和作风方面的问题,应多打招呼多提醒;对触犯党纪国法的问题,应积极反映和坚决抵制。
机关工作十条准则篇八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政党,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权,即使取得政权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权稳定。如果不能坚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工作,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党的xx大以来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条例,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更要高标准、严要求自己,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在为民服务,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要注重廉政方面各项规定。要弘扬红色传统,抵制黑色腐败,牢固树立廉政是一道不可触碰的“高压线”的认识,时时提醒自己,处处要求自己,要严格要求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杜绝违反《廉洁准则》行为的发生,勇于在廉政方面要求下属向自己看齐,以自身的榜样力量,促进廉洁从政。
(一)要时刻牢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对党的各级干部来说无论是个人的成长进步还是工作上取得的成绩都离不开党组织的培养教育离不开群众的支持。目前虽然我们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还有不少仍由上级任命但上级党组织在任免干部时也必须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尊重群众的正确选择。多数群众不拥护的、过不了民意关的人是不能被任命为领导干部的。上级党组织任命干部实质上是代表人民在行使权力。党的各级干部不论是任命的还是公开选拔的都是接受人民的委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管理社会公共事务都是为人民办事的公仆。
(二)要坚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利益。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过程也是一个与实际相结合进行再决策的过程。我们要始终着眼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此为出发点来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通过制定正确的决策把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落到实处这既是我们应尽的职责也是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尽最大的努力去实现。
(三)要关心群众的疾苦冷暖解决好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群众是最朴实、也是最讲实际的他们往往是从一件件具体事情上来看党和政府是不是真心为他们服务的从每一个具体的党员干部的行为来看党和政府整体形象的。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人民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我们的一切都是人民给的我们也是来自于群众最后也要成为一名普通群众。现在手中有权就应该对人民群众怀有深厚的感情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关心群众疾苦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办得人心的事为人民群众谋取实实在在的利益。
(四)要坚决地反腐败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人民群众看我们党是否代表他们的根本利益我们是否能得到群众的真心拥护很重要的一条就是看我们是不是真正反腐败。人民群众虽然对腐败十分痛恨但他们没有权力立案查处直接铲除腐败只能举报反映而我们领导干部却有权力指示有关部门依法依纪查处腐败行为。能不能使用好手中的这个权力为老百姓谋利益是对领导干部党性强不强、有没有正确的权力观、善不善于运用权力的考验。
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党员要保持清正廉洁,必须自觉接受监督,包括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等。应正确认识和对待监督,把它看作组织和别人对自己的爱护与帮助,在自觉接受监督中改进不足。共产党员作为先进分子,仅仅做到洁身自好、独善其身是不够的,还应当坚持原则、激浊扬清,敢于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应克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和怕得罪人的好人主义等思想,树立“监督是治病,监督是救人,监督是负责任”的观念,切实担负起监督的责任,通过强化监督,使清正廉洁在党内蔚然成风,使党员队伍牢固树立起先进性形象。在监督的过程中,应针对不同问题采取不同的方式:对工作方式方法方面的问题,应多提意见和建议;对工作态度和作风方面的问题,应多打招呼多提醒;对触犯党纪国法的问题,应积极反映和坚决抵制。
机关工作十条准则篇九
指出“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坚持理想信念,通篇体现出了中国共产党人应具备的高尚道德情操,是我们党向全体人民发出的铮铮誓言。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明党的纪律,全文诠释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的要求,是我们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一把戒尺。作为纪委书记,不仅要牢记誓言,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更要手握戒尺,履行好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责。
根据区纪委要求,这几天,我认真阅读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通过阅读、学习,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宽阔人生平行线。在“20xx中国共产党与世界对话”座谈时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既要理想信念宗旨这个核心价值观作为‘高线’,又要守住党的纪律这条‘底线’。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沿,小错提醒,动辄责咎,坚持‘高线’,绝不允许突破‘底线’。“底线”和“高线”是我们人生历程的一对平行线。为人、处世、从政既要淡泊明志守住底线,又要志存高远力争高线。只有坚守底线,方能攀越高线。新《准则》大道至简、微言大义,短短八条、281字,“四个必须”“八条规范”,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也是我们修身从政的目标线、水准线;新《条例》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围绕“六大纪律”开列“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也是我们为人处世从政的保底线、警戒线。因此,我们领导干部既要以新《条例》为戒尺,注重他律,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守人生保底线、警戒线,干干净净干事;又要以新《准则》为镜子,注重自律,不懈追求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标准,提升修身从政的目标线、水准线,方能固本强基,使我们人生平行线扬得更高、阔得更实,在人生的道路上走得更稳、走得更远。
二、刻纪在心不容缓。学习贯彻,首先是学。新《准则》《条例》的出台,是对党纪严肃性的重申和强调,就是要唤醒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认识,使纪律要求从“宽、松、软”转到“严、紧、硬”,用纪律管住党员干部,使之不敢踩“红线”、越“雷池”、闯“禁区”。如一顿公款吃喝、接受一个小“红包”、一次口无遮拦议论、一次违规用车、瞒报个人事项等看似不起眼的“小问题”,却违反了党的纪律和规矩,也会付出“大代价”。《条例》施行在即,不搞不教而诛。只有学深吃透,才能入脑入心;只有刻纪在心,方能行有所止。新《条例》《准则》颁布以来,惠农区快速反应,主动行动,于10月31日印发学习贯彻《通知》,召开区委中心组理论(扩大)专题学习会,辅导学习两部法规,动员部署学习贯彻工作。同时,将11月确定为“《准则》《条例》学习宣传月”,开展“五个一”活动,运用“惠农区纪检监察网”、“惠农手机报”、“惠农清风微信”和手机短信平台等新媒体,荐读权威解读,报道学习动态,交流心得体会,引导党员干部随时随机随地学。下一步我们将创新研发了手机和网络在线测试系统,通过随机出题、在线考试、自动阅卷、实时评分的方法,检验学习效果,推动其主动学、认真学、深入学,真正使党纪党规刻在心上、烙在脑海,自觉树立高线、划清界限、筑牢底线。
三、执纪把握新形态。“明制度于前,重惩戒于后。”党内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落实,约束力在于执行,威慑力在于从严。新的《条例》的出台,我们既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深悟透,更要履行《党章》赋予职责精准执纪、从严执纪,通过“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立案审查”四种形态,让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成为不可触碰的底线。当前,在工作中我们有认识的运用新法规对违纪行为进行分析,在头脑中培养运用新法规的思维习惯。在线索处置环节,在乡镇、街道、部门纪(工)委推行“六定”工作责任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的同时,紧紧围绕“六大纪律”,按照动态清理、分类规范、突出重点、处置得当的原则,对问题线索从纪律和规矩层面认真梳理,全部纳入“五类标准”进行处置;在纪律审查环节,通过“领导联片、信息联网、单位联动、案件联查” “四联”工作机制,将违反“六大纪律”和违反“八项规定”问题作为审查重点,恰当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各种违纪行为,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实现监督执纪问责经常化;在执纪审理环节,按照纪在法前的要求,通过“联审会审问审”“六部门联合执行”的“三审一联”工作机制,重点聚焦审理违反纪律和规矩问题,用党章党规党纪衡量违纪行为,确保铁纪发力、警令得行、规矩生威。
四、打铁必须自身硬。“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纪委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干部也没有天生的免疫力。新的《条例》的“六大纪律”,不仅适用于全体党员,同样也适用于我们纪检干部,尤其“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五条”中,对纪检干部的“工作纪律”做出明确规定。作为一名纪委书记,天然拥有着“三种”身份。首先是一名共产党员,就必须用“四个坚持”要求自己,用纪律和规矩约束自己;其次是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就必须用“四个自觉”激励自己,用“六大纪律”管好自己;最后是一名执纪者,就必须成为学习贯彻的标杆和精准运用的先锋。三种身份的叠加,可以说是一级比一级严格。要带头学习提高。坚持“周一学堂”制度,完善“三个一”学习培训成果分享机制,培养阅读党报党刊习惯,推行跟班培训、以案带培模式,全面提升纪检干部业务素质,形成“学思践悟”的优良学习氛围。要完善内控制度。出台《内部监督管理措施》,落实《纪律审查人员监督制度员监督卡制度》,严格审查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完善请示报告、回避等制度,把依规依纪安全审查的要求贯穿始终。要严守纪律规矩。始终牢记“破一次规矩,就留下一个污点;搞一次特殊,就降低一份威信;谋一次私利,就失去一片人心”,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既要自身正、过得硬,更要在管理中严字当头、敢抓敢管,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在学习贯彻遵守《准则》《条例》中标准更高,要求更严,走在前,做表率。
机关工作十条准则篇十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贯彻落实好这两个条例,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两个条例的颁布施行是新时期我们党的建设理论和实践发展的重要成果。我们党在加强自身建设中高度重视党内监督工作,不断完善党内规章制度,毛泽东、邓小平、三代党的领导人都对加强党内监督和严明党的纪律问题作过重要论述,党在长期的实践中逐步建立了一系列完备的制度。特别是近几年来,各级党组织不断探索,积累了不少党内监督的经验。党的xx大进一步明确提出要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并要求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
两个条例对党内监督和处分问题,作了细致的详尽的规定,尽管尚有不尽如人意之处,但只要认真贯彻,仍能对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发挥积极的作用。特别是把两条例公之于众,使党内监督和纪律处分能置于人民群众的众目睽睽之下,为贯彻执行提供了一个可靠的保证。
党的以来,党内政治生活明显加强,但是,基层党内生活庸俗化、随意化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好人主义、自由主义、形式主义等不良风气尚未根本杜绝。具体表现如下:
普通党员党员意识淡薄。有的党员理想信念滑坡,宗旨意识缺失,在党不言党,在党不护党。参加政治学习被动应付,接受思想教育言不由衷,茶余饭后乐于发发段子、碰碰杯子、摇摇骰子,就是不学理念、不看文件、不钻政策。有的说话不讲党性,办事不讲原则,奉行“好人主义”哲学,“只栽花,不栽刺”。有的为了当干部、捞好处,千方百计钻进党的队伍,只讲党员权利,不讲党员义务,没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淡薄。有的党员干部政治方向迷失,崇尚西方政治模式,攻击国家政治体制,不论场合,不讲身份,信口开河,口无遮拦。有的党员干部工作唯上、唯利,不唯实,对上过捧,对下过哄。有的党员干部宁伤原则,不伤感情,面对不良风气不敢批评抵制,对不良现象不敢较真碰硬。有的党员干部喜欢打着同学会、校友会、同乡会等旗号拉小圈子、搞小派别,有的利用职权培植私人关系,扩张私人势力,将上下级间的同志关系异化为封建式的人身依附关系。
党组织书记管党意识淡薄。有的党组织书记职能错位,过分强调经济基础的决定性作用,轻视了上层建筑的反作用,认为“抓经济发展是硬任务,抓党建工作是软指标”,而放松了管党治党责任。有的地方行政主职完全忘记了自己党组织副职的身份,一门心思扑在政务工作上,对党务工作完全不过问,时刻关注“gdp”的增长,从不研究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有的党组织书记不敢坚持原则,对党员不教育、不管理,放任自流,有的在教育管理上不发力、不动真,流于形式。
机关工作十条准则篇十一
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要存在,要发展,必须要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和规章制度。一个家庭,一个集体也需要一定的纪律和规矩才能合理的共处下去。一个人要想在社会上生存,必须管好自己的一言一行,不能违背国家、社会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果违反了,当然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根据安排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文件,通过学习认识到廉政建设对每个工作岗位的重要意义,作为一名党员,要紧跟时代步伐,积极响应党的号召,时刻不忘廉洁自律、勤勉工作,将清正廉洁贯穿于日常的思想和各项工作之中,努力做到廉政纪律不可忘,腐败红线不可触,公仆之情不可移。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必须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立足于本职工作。
首先,坚持党性锻炼,增强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进一步牢固树立远大的理想信念,自觉加强党性修养,热爱本职工作、掌握时代脉搏,弘扬时代精神,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时时刻刻都以法规、纪律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忠实履行职责。
其次,必须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认真学习和领会有关业务新政策精神,不断提高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水平,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对于我们大学生来说,我们的岗位宗旨就是努力学习新知识,树立正确的目的意识,以服务社会服务国家贡献自我为行为准绳,不断创新加强,使国家的整体知识水平得到提高。
再次,切实转变观念,树立依法、依规工作的意识。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自我宣传教育,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树立严肃纪律,依法行政的观念,加强对《条例》《廉政准则》的学习和掌握,正确领会其精神实质,加强自我约束。
最后要立足本职,敬业爱岗,乐于奉献。勤勤恳恳、踏踏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努力提高自身履行职责的能力。强化奉献意识、增强宗旨意识,深怀爱岗敬业之心,切实规范自己的言行,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沾的东西不沾,不该做的事情不做,以良好的形象取信于人。不贪图便宜,不斤斤计较,多做事,做实事,做好事,认真转变思维方式,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使自己的工作取得更大的进步。新的准则和条例是适用于社会的各行各业的,无论是哪个行业,廉都是根本,是社会发展的源动力,只有在人人不逾矩的基础上,整个行业才能正常运行,而每个人都是这个系统的一个环节,所以想要生活变得更加美好,要做到人人自律。
廉洁自律既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又是一个终身的课题,是党员的立身之本、处事之道,全体党员应在部门内部做到团结一致,一步一个脚印地奋力将工作做到更好!
机关工作十条准则篇十二
党的后,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这几个党内法规的修改通过,充分体现了以来以同志为的党中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实现了党内法规的与时俱进,为纪检机关履行职责,提供了重要纪律武器和制度利器。为强化《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近期以来,在供应支部的组织引导下,我参与了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讨论,感受颇多。6月15日,又再次聆听了公司党委何书记和供应党支部李书记等领导同志“两学一做”专题党课,对《准则》和《条例》的内涵有了更深的认识,现根据学习情况,结合具体工作谈几点学习体会。
一、《准则》、《条例》是永葆党的先进性的重要行为规范。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都作了较大修改,特别是《准则》全文只有短短8条280余字,但内涵丰富、意义深刻,且言简意赅。归纳起来,我认为有以下几个变化;一是范围扩大了,以前的廉政准则侧重于领导干部,而新准则扩大到全体党员。新修订的准则将原先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 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适应对象从原来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内容也大幅精简,从原先的三千多字精简至281字,突出了新条例更加抓住重点,删繁就简。原来的旧准则内容过繁,“8个禁止、52个不准”难以记住、也难以践行;凝炼正面倡导不足,禁止性条款过多,没有体现自律的要求;禁止性条款又纪法不分,既与党纪处分条例重复,又与刑法等法律规定重复;“廉洁”主题不突出,不能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且适用对象窄,仅针对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这次将廉政准则修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成为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规范,是我们党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向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同时新准则将内容要求从原来的禁止性的负面清单转变成倡导性的廉洁规范,修订完善后的新准则,也将让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实践中易学易记,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内容更精练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按照法纪分开的原则,删除了70多项与法律重合内容,真正实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新条例同时强化负面清单作用,将原来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修改为六类: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这就使得党章关于纪律更加具体化,使制度更加规范,处分体系更加完善。
新《准则》突出了廉洁主题,给出了立德向善的正面清单。新《条例》将纪律分六大纪律,着重列出负面清单,且内容清晰,层次分明,一目了然。三是首次提出了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六大纪律中的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是首次提出,确保了规范领域的全覆盖。
总体来看,新《准则》和《条例》是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党内廉洁规范,向全体党员发出了道德宣示,对全国人民作出了庄严承诺,必将使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得到明显促进。
二、《准则》、《条例》与“三严三实”要求高度契合。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党员的行为规范,特别是《条例》划定了党员的高压线,任何党员特别领导干部必须在《准则》和《条例》规定范围内行使职权。而的“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同样是在新时期为我们党员干部提出的新要求,新《准则》、《条例》和的“三严三实”要求是有机统一的。这可以从两个方面体现:一是从内容来看到,都是立德向善,是党员的日常行为规范,明确党员应该怎么做,能够怎么做。二是从效果来看,都要求党员强化道德修养,坚持廉洁从政。只不过《准则》、《条例》内容更广泛,对“三严三实”要求更具体。应该说“三严三实”是对条例的具体化,立体化,要真正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就必须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做到“严”,做到“实”。
三、贯彻落实《准则》、《条例》必须从三个方面做起。 一是要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是对共产主义的坚定信仰、深厚感情和为共产主义理想奋斗的坚定意志和集中表现,它作为一种价值追求和精神意志,是中华民族五千年文化传统的延续和升华,共产党人只有心中树立了这种信念,才能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才能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才能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才能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理想信念不坚定,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就会发生扭曲,在金钱和名利的诱惑下,就会放松对自身的要求,导致腐化堕落,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是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真正贯彻好执行好《准则》和《条例》,就必须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观点,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谋群众所需,只有把群众的利益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心中时刻装着群众,坚持群众路线,才能摒弃杂念,一心工作,才能如《准则》要求,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三是要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努力工作是我们党对每个党员的一贯要求,是做一名合格党员的现实体现。要立足本职工作,创造一流业绩,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切实发挥先
锋模范作用。具体做好三点:第一点是要勇挑重担。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特别对别人不愿做或“费力不讨好”的事,我们要主动承担,不埋怨,不抱怨,这是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的具体体现。第二点是要有责任心。责任是人性的坚守,是人品的升华,责任是一种担当,更是一种素质。在工作中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不仅是工作的最高准则,也是做人的起码要求。只有每个人都具有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才能形成工作的合力,才能推动工作的快速发展、和谐发展。第三点要增强自身的工作本领。本领是做好工作的首要前提,要勤学业务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对待工作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要把握一个好字、一个高字:即工作质量要比其他职工好,工作效率要比其他职工高。这两个方面做好了,职工信服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就更加突出了,这是贯彻落实《准则》、《条例》最有效方式。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严格按照《准则》、《条例》要求,坚持“四个”必须,从严律己,扎实工作,老实做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推动供应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