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00字读书感悟(14篇)
心中有不少心得感悟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感悟,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我们写心得感悟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感悟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1000字读书感悟篇一
他再也不担心他配不上她,她从不怀疑他会失去她。为什么看起来合理而美好的事物不能在生活中实现,倘使晓霞没死那么她的日记便不会被少平看到,当时少平刚刚知道高朗,他为他们的爱情忧郁,为自己的地位自卑,说不定有一天他会离开晓霞,用他懂得牺牲利他的爱把自己从晓霞身边逼走,那么世界比晓霞离开更加悲伤,所以只有生离才是最大的悲哀!
还有那从小光屁股长大的青梅竹马少安和润叶,是城市和乡村真正割裂了他们,青春年少的错过不禁令人惋惜,但现实给了他们都不勉强的结局,路啊,尤其是人生的路不就是自己走出来的,没有谁的强迫,但别无选择!秀莲简直是天上掉下的仙女,虽然是一个地道的吃苦耐劳的农村妇女,但她有一颗热爱生活热爱少安的心,不得不说她用肉体等同于现实抚慰了少安,给他坚实的支撑,识大体的她让少安对她远含着感恩的心去爱她。少安这个憨实,有胆略又心怀他人的农村汉子,别了精神上的爱人,反让他投身于现实,紧紧拥抱着黄土地,并在奋斗中换来了殷实的人生。就像文中说的:但他有生活不能等待别人来安排,要自已去争取和奋斗;而不论其结果是喜是悲,但地可以慰藉的是,你总不枉在这世界上活了一场。有了这样的认识,你就会珍重生活,而不会玩世不恭;同时,也会给人自身注入一种强大的内在力量。
钱当然很重要,这我不是不知道;我一天何尝不为钱而受熬苦!可是,我又觉得,人活这一辈子,还应该有些另外的什么才对……少平这样回答他哥让他回家帮忙砖厂时他这样回答。他当时并不知道自己要干嘛,在他来到陌生的黄原,在他做小工,在他背石板,在他夜读时,他心中装着父母,祖母,哥哥,妹妹,他希望凭自己干点什么,倘若在现在我会觉得他太看低自己了,他应该去找家教工作,而不是用最累又不体面的工作赚最少的钱,但是他一直到后来进入煤场成为工人都是在出售体力。这个家真正靠知识走出去,并走入城市的就是那个从可爱懂事的小女孩长成自信睿智又美丽的姑娘的兰香。在北方工业的天体物理系她找到了同自己一样学识的吴仲平。就像少平意识到的,兰香他们家真正离开土地的人,书中对她的描写完全是跳跃式的,也许这就是学霸的人生姿态,默默无闻,一鸣惊人,健康正常的成长,不为人知,但为人所羡。
书中每一章开头都是从环境入手的,人的生活离不开环境,如果世界再无野花野草,人类将从精神和肉体同时死亡。东拉河的河水和生活还在湍湍涌动,一个平凡而普通的人,时时都会感到被波涛巨浪所淹没。你会被淹没吗?除非你甘心就此而沉沦!!即使是在文革期间,平凡的人也不曾放弃奋斗,文革后,黄原这片广阔土地上的能人一个个跃起,搅动着平凡的世界,时代剧变,社会剧变,人完全主导着变化。少安经历了从手工制砖,到小型砖厂,然后重大挫败后起死回生地一跃成为石圪村最大的财主,给祖辈带来未有的荣耀,还有养起蜂的,喂起奶牛奶羊的,专心种地的,这是时代开放的洪流,大开的外界吸引着闭塞的农村人,走出去走出去!生命里有着多少的无奈和惋惜,又有着怎样的愁苦和感伤?雨浸风蚀的落寞与苍楚一定是水,静静地流过青春奋斗的日子和触摸理想的岁月。
曾因为走“资本主义”道路被全队通报批评,也因为做了弄潮儿被拍倒的少安,和秀莲度过了多少被汗水浸透,而时间静静走过的日子,终于触摸到理想,远去了曾经无奈和惋惜。
爱情吸引着读者,但并不是生活的全部,平凡的世界也有各种级,各类人,田福军有卓识的官员,一心为人民,同时真切地爱身边每一个人,对妻子的感恩,对女儿的喜爱,对侄女润叶的关心,对上级的尊敬,对同级冯世宽的大度,对下属的信任,都说明他是一个公正廉明的好官员。然而现实是廉洁不一定能干成一切事,就如同他对下属办事结果的满意和对方式的无奈接受可见。书中对于科学的态度从对兰香的夸赞,和对刘玉升的贬低可见一斑。
其实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是一个世界,即使最平凡的人也要为他生活的那个世界而奋斗。
命运总是不如人愿。但往往是在无数的痛苦中,在重重的矛盾和艰辛中,才使人成熟起来。我不禁想到每个人定是要经过命运的起伏,才能收获甘露的,也包括我自己,就像现在的迷茫。人的生命力,就是在痛苦的煎熬中强大起来的。
读完书加深了我对这个世界的爱,是愚昧但奋斗不息的农民,是挣扎但自我解脱的现代女性,是精神与现实不能统一的爱情,是农村与城市不能瓦解的鸿沟,是爱情与奉献同在的圣女,让我看到一个平凡但包含着爱的世界,啊,我再也舍不得它了!
1000字读书感悟篇二
《飘》是美国现代著名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短暂的一生中唯一一部小说作品。作品以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社会为背景,以郝思嘉为主线,描写了几对年轻人的爱情纠葛。
不可否认,《飘》的确是一本好书,仅“南北战争”这个特殊的题材,就已经使《飘》拥有了过人的魅力。
记得还在上中学的时候,我就喜欢偷偷找一些名著来读,世界名著像《茶花女》《巴黎圣母院》《简。爱》《傲慢与偏见》等等大都看过。但我唯独就喜欢<飘》。在当时那个年龄看这些书,只是看一些故事情节,根本不能读懂书中的意境,更别说体会书中人物内心世界。
当我有了一些生活阅历,再次捧起这本书读的时候,我发现自己更加的喜欢这本书了。现在就说说我再次读《飘》的感受吧。读这本书,就好比是在读郝思嘉的坎坷人生经历,说坎坷吧,我也不是真的很赞同,她的三次婚姻没有一次是出于真心,她把爱情和婚姻作为交易。这就奠定了他的人生必定是不幸的。虽然不太赞同她的人生观,但赫思嘉这个人物我还是很欣赏的,她的性格是个矛盾的统一体。她既想做个像她妈妈那样有大家闺秀风范的淑女,但又沿袭了父亲豪爽、粗犷、不拘小节、脾气暴躁的性格。正是血管里流着的这种充满矛盾的血液造就了赫思嘉敢爱,敢恨、敢说,敢做,对自己认定的目标便勇往直前、不择手段的性格特点。
在《飘》中,令我感慨甚多的不是媚兰的善良与坚忍;不是瑞德对思嘉的忍让与奉献;不是……;而是思嘉在面对困境时,勇于改变自己,舍弃自己沿袭已久的道德和传统的勇气。无疑,她这种勇气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遭遇困境时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实在是不喜欢写太多的啰嗦文字,就写首小诗来表述我的感受吧。
1000字读书感悟篇三
花生一向都是我喜爱的食物,而《落花生》这篇文章让我对花生有了更近一步地了解,它是著名的散文家许地山的代表作品。这篇文章主要描述了在收获节的夜晚,全家人围在一齐吃花生,议花生的情景,其中父亲的一番话让我们明白做人要像花生那样,不要一味讲究外表,要讲究实际的深刻道理。
在文中,父亲是这样描述花生的好处的,他说:“花生的好处很多,有一样最可贵,它的果实过埋在地里,不像桃子、石榴、苹果那样,把鲜红嫩绿的果实高高地挂在枝头上,使人一见就生爱慕之心。
你们看它矮矮地长在地上,等成熟了,也不立刻就分辩出来它有没有果实,必须挖起来才明白。”在我看来,这句话是对花生优点的最完美的概括。虽然文中的父亲是在议花生,可实质上是在赞美像花生一样的人,并且告诉“我”做人要具备花生这样的品格:踏踏实实、品德高尚、默默无闻、无私奉献。
经过学习这篇文章,我也懂得了一个人应当如何去寻求和发现“真、善、美”,做到“真、善、美”的统一。其实,无论是植物还是动物,或是人类,那些“真、善、美”的影子总是那样真实的存在着,就像荷叶、蚯蚓、教师。
荷叶没有婀娜多姿的风采,可它却用自我碧绿如玉的叶子无私地衬托着多姿多彩的荷花,为大地增添美丽;蚯蚓总是生活在阴暗潮湿的泥土中,它默默地松土,让扎根在土壤中的植物茁壮成长,可是却很少有人去关注它、赞美它;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是人们对教师真心地赞美,我们的教师为祖国培养了一批批的新人,他们默默无闻,无私奉献,不知有多少个不眠之夜,不知有多少次身患疾病。荷叶、蚯蚓、教师既平凡又伟大,他们都是“真、善、美”的化身。
作为一个小学生,我必须要向花生那样,把自我最真、最善、最美的一面展现出来,踏踏实实地磨练自我,将来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1000字读书感悟篇四
这本书里讲的是彼得潘和三个小朋友的故事。还有一只纽芬兰大狗,它很会照顾孩子,孩子们一哭,它就会跑过去安慰。
彼得潘一生下来就离开了父母,遇到了小精灵叮叮,小精灵把精灵粉撒在他身上他就会飞了。彼得潘后来认识了温迪,她是林达太太的孩子的老大,之后彼得潘还教会了温迪怎么去飞,带她去天空中,还跟星星说话。他们还曾经到过永无岛,碰见了很多美人鱼,那些美人鱼每天早上很早起来梳理自己的长发,晒太阳,还不时地把雪白的浪花打到温迪的脸上。
所有美好的事情中间总有些让人扫兴的事,他们遇到了海盗头子胡克,胡克把毒药放到了彼得的药里,小精灵叮叮为了让彼得相信这药有毒就喝下了毒药,身上的亮光渐渐微弱,最还是因为有小朋友相信有小精灵,叮叮才活了过来。经过很多次战斗,彼得潘最后战胜了胡克。
我真想和彼得潘一样,可以在天上飞,我妈妈说,她也想飞。
我觉得小飞侠是个爱帮助别人的人,胡克是个心狠手辣的家伙,总想害别人,后来被彼得潘杀死了。看看,坏人总是没有好下场的,所以,我们要做一个好人。
之后,温迪他们回家了,上了学,慢慢变成了大人,等彼得潘回来找温迪的时候发现他成了大人,不能飞了,非常痛苦,就教会了他的女儿简飞翔的本领,后来,简也长大了,生下了一个儿子,彼得潘也教会了她的儿子,就这样,世世代代教下去,彼得潘一直没长大,所以,他一直会飞翔。
是不是人长大了,都会失去飞翔的魔法了呢?
在我的书橱里摆放着许多儿童读物,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小飞侠彼得·潘》。是什么原因让我对它爱不释手呢?请听我为你一一道来吧。
1000字读书感悟篇五
对于书,我不敢轻率得出结论,因为有了书,人类才会有更多的智慧,更多的知识,它就像一个圣人,一个老师,我不敢对圣人、老师轻易地下任何的结论,只能抱着一种崇敬的心境去看待书这种奇妙的东西。因为书中自有黄金屋,不需要任何的诠释。
我看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个银行家和一个学者打赌,如果学者能在没有任何电子产品的情况下生活15年,就给他200万。之后学者就靠读书度过了这漫长的15年,真的很长,学者依然还在那儿。银行家很吃惊,他要给学者200万,可是这时候这个银行家已经破产了,他已没有能力付给学者曾答应的钱,所以他想要杀掉那个学者逃掉200万的债务,学者说:“不要了,这15年我并不觉得孤独、无聊,而觉得很是充实,我什么也不要了,我还要感谢你呢!”
读了这个故事之后,我更加坚定了对书的那种尊敬,我要改变对那个15年的看法了,一点也不长吧?
人类之所以能成为宇宙的主人,是因为书,是因为这种奇妙的东西存在了,使我们的眼界更加开阔,一本书是一扇门,打开一扇门,这种门不需要任何的钥匙、或者是类似于“芝麻开门”之类的咒语,唯一打开这一扇门的方法就是我们的兴趣,我们对书的那种热情,只要我们有热情、兴趣,世界就会离我们更近,我们知道的、懂得的就会更多,给予我这些的就是书。
其实,我对书也深有体会,以前并不喜欢读书,觉得书很枯燥,作文也写不好,老师总是说我的作文“像炮仗一截”。为此我很苦恼。一次在杂志里发现了一个作家的演讲稿,就是讲书的,我开始接近书了,之后我的作文就进步得很快了,老师总是说我的作文可以和高年级的同学媲美了。
有的时候,我觉得为什么当今社会,类似于卡拉ok、歌舞厅、酒吧之类的娱乐场所那么热闹,而书店图书馆里的人影却如此萧条。为什么?就是因为他们对于这个世界的真正智慧不明白,觉得网络可以代替一切。
其实,多去去图书馆,就会发现,总有一本书会让你着迷,总有一本书会让你产生对书的热情,总有一本书会是网络所代替不了的。让书页折成小船,引领我们共同起航吧!
1000字读书感悟篇六
下午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托马斯?哈代曾经是一个那么值得争议的人物,但我不想评论此书的价值所在,我只想很简单的阐述一些他笔下的那个女人——苔丝。
看到“痴心女子”和“冤家路狭”感觉很难过,很压抑,眼泪在眼眶打转,终于眼泪下来了,也读完了,虽然早已结局,但真的看到的时候还是感觉很难受、很难过。多少词汇在脑海中出现,而我,只能用一个短语来形容苔丝——天真的美。她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心灵纯净自然的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一直想如果没有开头那个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是另一番生活,然而,十六岁的乡村女孩苔丝的悲剧就从这里开始了。苔丝愚蠢的父亲忽然知道自己是一个大贵族的后裔,就在算计着怎么才能享受贵族的生活就逼着苔丝去认亲,结果天真的苔丝遇上了毁了他一生的那人——亚雷。他是苔丝宿命中永远逃不开的仇。夺去了苔丝所有的梦想,以及追梦的能力,夺去苔丝的青春年少的纯真的渴望。然而,我们那个天真的女孩,依然是如此清纯,如此单纯到让人疼惜的女子。
苔丝决心开始新的生活,就去几百里以外的奶牛场工作了,在那里,她遇上了她第二个不应该遇上的人,至少我是这么觉得,一个她真正爱的人,但我始终以为那个人辜负了她的爱,他的举动我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伪善。如果没有克莱,苔丝的一身是悲剧化为平淡,然而克莱的出现却是在悲剧的背后涂上更浓墨重彩的黑暗。其实我相信克莱是爱苔丝的,不然也不会在梦游时表露自己的情感,但,他还是被道德束缚着,不能接受这突如其来的一切。
克莱正是因为苔丝独具特色的纯净才爱上她并向她求婚。对克莱奔涌的爱潮,窒息的是苔丝自己。他用他的爱伤害着那个天真的女孩儿,给她幸福的希望,又全部抹杀。而她也用她所有的爱折磨自己。苔丝经过内心的痛苦挣扎,决定接受克莱的爱情。可是当苔丝向她所爱的人坦白她那受伤的过去时,那所谓的爱人却犹豫了,对爱人的不理解和对感情的不坚定让克莱最终选择了离开。
苔丝心碎了,当她帮她的伤口小心翼翼的展现在所爱的人的面前时,她希望的是理解,是原谅,可是狠心的爱人在弱小的苔丝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盐。他并不是一个感情很专一的人,也许我们看见他对苔丝那种深深的眷恋,可是当苔丝的失真违背他表面所鄙视的宗教时,他毫无余地的选择了退缩,而且退缩得是那样的磊落不羁。
苔丝今后又要一个人面对生活了,还要向父母隐瞒事实的真相,装着很幸福的样子,并且从仅有的一点生活费中寄钱给父母,克莱的离去,苔丝从事着最脏最累的工作,忍受着身体和心理两重的磨难。而此时,那个口口声声说爱她的男人在哪里?但她却始终惦记着自己的丈夫有一天能够原谅她。我只能说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喜欢克莱,并把克莱当成他生存的全部源泉,甚至可以说他就是她的救命稻草,所以她的全部意念都是存在这样一个人物身上,而面对现实爱情是多么苍白无力啊,美貌与高贵的血统,也许是战利品,但不是武器。也许我们的苔丝,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看到回来的克莱伤痛欲绝夺门而去,苔丝也伤心不已,抑制不住自己内心的仇恨,拿起了刀,将她多年以来所受到的屈辱与艰辛都发泄在刀头,刺向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后就奔向黑漆漆的马路,追赶她的安琪儿去了……
虽然苔丝和克莱最后度过了五天美好的时光,可是,为爱复仇的苔丝结局依然悲惨。一切平静了,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终于和她爱的人体验了真正的蜜月,那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站,是她终于解脱的日子。心碎的她,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绝路的人生,在最后的,又是最漫长的,幸福的一夜……在生命中最后一次日出之时,她把对人生、爱情的遗憾带去了——另一个——美妙的世界。
我就是不明白,一个很好的天真女孩为什么会落的如此结果?她有什么错?漂亮?天真?自尊?也许你的天真善良真诚是你美之源,亦是悲之源。
1000字读书感悟篇七
今天,我在语文课上学习了唐代诗人孟郊写的《游子吟》,被这首诗深深地感动了。
我不由得想起了我的妈妈,妈妈养育我长大,每天风雨无阻地送我上学;绞尽脑汁地做我喜欢吃的菜;嘘寒问暖地呵护着我……妈妈好比是一支蜡烛,总是燃烧自己,照亮着我,使我一直向前。妈妈好比是天上的太阳,总是温暖着我,让我茁壮成长。
还记得那是一天中午,妈妈感冒在家休息。我出门前她千叮咛万嘱咐让我记得带雨伞。我往窗外一瞧,心里嘀咕着:天空万里无云,哪会下什么雨?根本没把妈妈的话放在心上,背着书包上学了。在上最后一节课时,天空果真乌云密布,黑沉沉地压下来,不一会儿就“哗啦啦”下起倾盆大雨。糟了,妈妈肯定不知道我没带伞,怎么办呢?真是天公不作美,明知我没带伞,还下雨。整节课我心神不定,心里面像有十五个吊桶——七上八下的,老师讲的课我一句话也没听进去。
“丁零零……”放学了,雨依然下个不停,看着其它同学披着雨衣,遮着雨伞回家了,教室里只剩下我一人,我整个人都瘫软了。俗话说:“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我真后悔不听妈妈的话。正在这时妈妈那熟悉的身影又出现在我的眼前,我高兴地抱住妈妈,不解地问:“您怎么知道我没带伞?”“你那犟脾气,别人不知道,我还不知道?”妈妈微笑着说,却止不住地咳嗽起来。我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心想:都是我不好,害得生病的妈妈又要跑一趟……
妈妈,您跟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我哪里需要您,您就会出现在哪里。如果没有您,我不会这样快乐地学习;如果没有您,我不会这么幸福地成长。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母爱是多么伟大,我怎么能报答得完呢?但是,妈妈,我一定好好学习,用优异的成绩来报答您对我的爱,因为我知道,这样会让您的脸上绽开欣慰的微笑。
1000字读书感悟篇八
周末,我再次阅读了伯罗蒙塞尔《自然之道》这篇文章。看完之后,我受益匪浅。
《自然之道》这篇文章向我们讲述了"我"和同伴们到太平洋加拉巴哥岛的旅游途中,为救一只幼龟而让成千上万的幼龟遭受劫难的故事。
读完这篇文章,我非常震惊。因为一只幼龟,而让成千上万的幼龟变成食肉鸟的美餐。这难道是应该的吗?因为一只幼龟,而让成千上万的幼龟付出了弱小的生命,离开了这美丽的世界,这难道不是一个惨痛的教训吗?我们人类,虽然是万物中的的高等动物。但不按自然规律办事,往往会好心办坏事。
这让我不由得联想起曾经学过一篇课文——《狼和鹿》。也是因人类不遵循生态而导致了悲剧。在美国一个名叫凯巴伯的美丽森林,生活着一群狼和鹿。狼经常捕食鹿,这导致凯巴伯附近的居民非常痛恨狼。终于有一天,居民们组成一只狩猎队,来到森林里捕杀狼。随着狼的消失,鹿开始大量繁殖。但因为没有狼限制鹿的数量,森林里所有能吃的绿色植物都被鹿吃光了。而病魔也随之在鹿群之中蔓延。仅仅两个冬天,鹿就死去了6万只。而剩下的8000只鹿,也是奄奄一息,后来居民们才发现,正是因为狼的存在。鹿的数量就可以被控制。老弱病残,则被狼吃掉,而剩下的鹿,都是最好、最强壮的鹿,当他们向政府请求放了几只狼后,森林又重新恢复了勃勃生机。可见生态平衡一样非常重要,当人做事的时候,又有没有想过所做的会不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呢?
我就差点做这方面的傻事。我家里养的金鱼,相信大家都知道。但,其中有一条叫小黄金的金鱼,它每次都抢不到食。我担心它会饿死,就想把它捞出来单独喂几天。妈妈一见,就拦住我说:"你不能把它捞出来。弱肉强食的原则,在自然界是不能变的。它如果享受惯了,在与其他鱼相处时,还能生存下去吗?"我听了妈妈的话,便把手缩了回来。过了一段时间,它也学会了抢食。我也不用担心它会因抢不到食而饿死了。
在自然界中,生物规律是人类自身无法改变的。如果你去违背了,得先考虑后果。不要像加拉巴哥岛和凯巴伯森林一样,再一次酿造无法挽回的悲剧!
1000字读书感悟篇九
“叮铃铃,叮铃铃”下课了,同学们一窝蜂的冲出去玩,只有稀稀落落的几个同学在教室里。有的两个人聚在一起聊天;有的坐在座位上目光呆滞的望着窗外的山,窗外的云;还有的在桌肚里动来动去,不知道在搞什么鬼。但唯独一个人静静的坐在座位上做着全班同学都认为很无聊的事情——看书。她就是我们班的蔡敏仪同学。
记得有一次,我们刚刚上完数学课,周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道题,让我们课后去做。这道题太难了,我看不懂,就想到好友蔡敏仪,希望她能帮我。
此时此刻,她的双眼正死死地盯着她手里的一本书,我走过去,来到她的身旁,她居然没有发现。我轻轻地拍了一下她的肩膀,她没有任何反应。我稍微用了一点力,她还是没有发觉。我实在忍无可忍,用力地打了她一下,她才慢吞吞地问:“什么事啊?”
“我想请教一道题。”
这时,她的脸倒是转过来了,但是,她的那双眼睛还是紧紧地盯着书看,好像被磁铁吸住了,无法动弹一样。我对她大喊了一声,她的魂才被我召唤回来。
我的印象中,蔡敏仪除了上课外,她时时刻刻都在读书。课间读书,吃完午饭,立即读书,同学们午休了,她还在读书。我想:“在家里,她应该也会疯狂的看书吧!”
正因为蔡敏仪爱读书,我记得似乎从她爱上了读书的那一天开始,作文水平就直线上升,语文成绩也像爬楼梯似的,步步高升,真替她高兴。
读书不仅给她带来乐趣,还给她带来了一个个好成绩,这就是我们班名副其实的小书迷——蔡敏仪。
1000字读书感悟篇十
书,是人类必不可少的精神支柱。在别人眼里,它却是比精神支柱还要宝贵的东西,就像高尔基先生,他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见,书对他来说就是最宝贵的东西。
书!是我们的朋友,也是我们的家人……
读书,对爱书的人来说是一种享受,尤其是一本情节曲折动人,语言优美生动吸引人的书,那更是一种享受。
有的同学会说,看书有什么好的啊?一大推蚂蚁般的字,看得心都烦了。可是,当你细细品读一本书的时候,你会发现——眼睛因为读书而明亮,灵魂因为读书而纯洁……
书是灯,孰能照亮前面的路;书是桥,书接通彼此的岸;书是帆,书推动了人生的船。读书时一门人生的艺术,因为读书,人生才更精彩。
读书,是好事,读大量的书,更值得称赞。
有一位叫亚克敦的外国人,他的书房里杂乱的堆满了各科各类的书,而每一本书都有他的手迹,说到这里,是不是有一种敬佩之意呢?读书就像鸟儿有翅膀可以遨游的飞一样,自由自在。
朱熹说过,“读书之法,在循序渐进,熟读而精思。”由此可见,读书不在多,而在于是否读的精。
对于书,只有善读,才能像蚕一样,吃进去的是桑叶,吐出来的是丝一样。读书是为灵魂寻找的镜子,我们必须用心去领会书的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
读书给了我知识,读书给了我乐趣,读书更给了我力量。
读书,让我知道什么是酸?什么是甜?什么是苦?什么是辣?读书让我知道了怎么为人处事,读书给了我最大的东西就是,“知识,它丰富了我的大脑,增长我的见识。”
书,是打开知识大门的钥匙,所以我们要像海绵吸水那样,吸收着知识的点点滴滴。
关于作文的读书心得体会范文篇四:
读书是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杜甫也曾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们小学生就更应该爱读书,读好书,将来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
书,赋予我知识,赋予我智慧,看书使我了解到罗贯中的《三国演义》中诸葛亮的智慧,老舍爷爷的<<养花>>中获得无穷的乐趣,巴金爷爷见过如鸟的天堂一样热闹的大榕树,朱自清爷爷笔下那美丽的景色<<春>>。童话中<<拇指姑娘>>那娇小的身躯,<<白雪公主>>那张如仙女一般的脸,<<灰姑娘>>的水晶鞋,<<丑小鸭>>那坚强的心灵,<<卖火柴的小女孩>>那悲惨的经历,<<阿凡提>>那过人的才智,<<东郭先生>>那愚蠢的选择,这些事让我懂得不少的人生哲理。
在书的海洋中与诗为友是最庆幸的事。陆游在“死去元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中表现出他那强烈爱国的思想感情深深打动了我。苏轼的“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生在此山中。”那让人不得不对庐山产生疑惑。体会到李白的“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的思念家人的感情。孟郊的“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爱母之心与念母之心。王安石的“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那兴奋的心情……
书使我懂得人生的哲理,打开书,使我进入书中那迷人的情景。合上书,还可以细细回味书中那有去的故事,我爱看书。
1000字读书感悟篇十一
坐在书桌前,摒弃心中的浮尘,泡上一杯茶,静静地品读着《培根随笔》,感受着前人感悟的真理。读培根随笔你听不到作者灵魂的絮语,也不像一位朋友在娓娓谈心,倒好像是在听一位高人赐教,一位法官判案。
读培根的《谈天性》却震撼了我,对人的天性的剖析深入人心,令我浮想联翩,随着历史的推移,在历史中回忆起了人的本性。
三国时期,刘备三顾茅庐,请诸葛亮出山,这是刘备坚持不懈、执着追求的天性;三国鼎立时期,曹操为了城池,为了胜利,不惜用阴谋,这是他狡诈,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的天性;关羽大意失荆州,这是他艺高胆大,狂妄自大的天性;张飞死于内_的刺杀,这是他脾气火爆、爱喝酒的天性;诸葛亮神机妙算,火烧赤壁、草船借箭,这是他聪明智慧的天性。刘备死后,诸葛亮尽力辅佐刘禅,却一再失败,这是刘禅好玩、胸无大志的天性。
这些人都因为自己的天性而成就了大事业,或者死于非命。
清朝末年,皇帝软弱无能,在受到帝国主义侵略时,实行了海禁政策,闭关自守,殊不知"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_终国土被帝国主义列强瓜分,沦落为帝国主义的殖民地。这是统治阶级狂妄自大
不愿面对现实、软弱无能的天性。
近代,孙中山建立国民党,却被北洋军阀抢走了政权,这是旧中国软弱无能的天性。随后,蒋介石篡位,掌控了国民党,这是对权利的渴望。蒋介石又发到四一二政变,大肆屠 杀爱国 军民,这是视人命为草芥的残忍的天性。而张学良和杨虎城发动的西安事变,正体现了国人正义、渴望和平的天性。
新中国成立后,时代在发展,贪官在进步。以前是公家的粮食私家吃,现在是走私、黑 社会、情 妇横出、巨额受贿。这都是贪婪、犯贱、没有责任感的天性。
但是,人却可以克服这种天性。书中写到"压力使天性的反抗力更强。纪律和教育能使天性规矩一点,但只有习惯能改变、抑制天性。"天性只能被习惯所克制,只能被人的意志力所控制,一个人的意念如何,决定了他的天性好坏,更决定了他的成就大小。
培根这样写道"人要想战胜天性,给自己规定的任务不能过大,也不能太小。因为任务过大,他就会屡遭失败而气馁;任务过小,虽常常得手,但进步甚微。"这不正好应了中国的古话"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么,改变自己的习惯要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地,循序渐进。
人的天性不长香卉,便长野草。在这尘世中,歪风邪气颇重,与其发现恶习再改正,不如先给自己培养良好的习惯,在尘世中坚守一方心灵的净土。
1000字读书感悟篇十二
午后手捧一本书,静静地品读书中的黄金屋、书中的颜如玉,总会觉得时光流逝的很快很快,好不舒服。读书对不同的人而言有不同的见解,有人说:读书是一种享受,我们可以在享受中得到体会。有人说:读书是一种体会,我们可以在享受中得到乐趣。还有人说:读书是一种乐趣,我们可以在享受中得到知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总之,读书,给了我很多快乐。
读书是人类进步的门路,它可以引导我们奋力前进,更进一步。一本好书就像老师、家长,在我们出现纰漏或错误时,她都会帮助我们指出错误,并指引我们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是我们人生的指明灯,例如《世上最伟大的促销员》她教会我在工作途中脚踏实地、坚持不懈的、布满信心的做好工作,帮助自己走向成功。多读好书,会使我们脱离庸俗,脱离无知,走到那里恍如都有一种属于书的清香伴随着我们,书香弥漫。有文化底韵的人,都会给人一种清新的感觉,一种高贵的气质,只有多读健康有益的书,努力地学习,才能为自己幸福的将来奠定良好的基础。
读书更是人类的密切朋友。我们可以从书籍中品出快乐的味道,品出人生的乐趣,就像知心好友与你分享他的乐趣,有时也品出艰辛的味道,好似一名友人向你诉他的忧愁。书,让我们体会出人生的酸甜苦辣,生活中的柴米油盐之类的杂事。在读书的进程中,我们能培养文化修养;若果常常地往研究,往读,往思考,便能从中心到地方找到新的知识点,正所谓温故而知新,还可以把知识点都牢牢地记住,就像刻在脑海里一样。
读一本文学经典,诗情画意随即显现眼前:北朝民歌《敕勒歌》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描绘了北方大草原的辽阔,牧草丰盛,牛羊成群的迷人风光;贺知章的《咏柳》不知细叶谁裁出,仲春东风似剪刀通过赞美柳树,进而赞美春天,歌颂春的无穷创造力;孟浩然的《春晓》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则表现了大自然的盎然春意和勃勃生机;王维的《鹿柴》返景进深林,复照青苔上描绘了鹿柴四周的空山深林在傍晚时分的清幽风景诗词们都能让人陶冶情操,益人心智。
读一本史书,一幕幕动人心弦的场面记忆犹心:秦王扫六合、陈胜,吴广起义、楚汉之争、汉武帝的大一统它解开了紧锁历史的密码,打开尘封的史册,见证过往的昌盛和繁华,发人深醒。唐玄宗说过:读史令人知兴替。在科技迅速发展,社会飞速进步的今天,我们更应当多读书,读史书,从这些书中学习史实,明白事理,并随着老夫子一起吾日三省吾生。
读一本古典小说,艺术性和思想性结合的情形在脑海中出现狂澜:罗贯中的《三国演义》描述了东汗末年和三国时期扑朔迷离的政治与军事斗争;施耐庵的《水浒传》歌颂了农民的斗争精神;吴成恩的《西游记》赞美了人民鄙弃封建统治、勇于反抗的精神;曹雪芹的《红楼梦》揭露了封建社会必定崩溃的历史趋势,耐人寻味。
读书,让我学到很多的道知识,为人处事、个人修为、历史政治、科学异景等等。
1000字读书感悟篇十三
早在高中时期就已拜读过村上的《挪威的森林》,最近又不由自主重拾此书,品读一番。每读一次,内心都感到现实世界如此地虚无缥缈,恍然如梦。
主人公总是一副与外人无交集的状态,少有的朋友也是死亡、失踪、不满,两位挚友皆以死亡告终,主人公却依旧平静生活,虽然内心难受,却以平淡对人生,在孤独与面对中体验生活。
“把过去的东西全都处理掉,也好获得新生。”过去已是过去,未来尚需憧憬。我们坐在现实的长椅上,唯有望向那时光的尽头,又怎有时间回望以往,正如你所说“不翻页,生活如何继续?”只要不被页面的灰尘迷湿了眼,我们依旧前行。
“不要同情自己,同情自己是卑鄙懦夫作的勾当。”自己无需同情,无能就是无能,失败就是失败,没什么好说的,没什么好推脱的,自己不够格那就用努力去弥补,没啥大不了,拼搏自佳,我们不要做懦夫,人当顶天立地,存于宇宙。
“努力,指得是主动而有目的的活动,我们要明确自己需要的是什么,如何获得,主动去营造机会,并且要有针对性,这样的努力方能不白费,但要做到光而不耀。人,成功要更加虚心,不能耀眼,老子言:方而不割,廉而不害,直而不肆,光而不耀。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要对等的”不对等的关系都是不健康的,只能是短暂的,只会让低微的人对处于关系优者产生厌恶。没有人能永远守护另一个人因为那是不平等的,可惜直到毕业前我们才领悟,不过至少还不算太迟,对等才能健康。
“朋友也是要记住的,在记忆被冲淡以前,我们需要永铭记。”
1000字读书感悟篇十四
我喜欢逛街,而其中最高兴的事是逛书店,置身于书的海洋中,我有一种说不出的兴奋,因为我爱读书。我喜欢独自遨游在书的世界里,通过读书,我收获了许多快乐,也学得了很多知识。
大家想不到吧!小时候,我很讨厌读书。从小,家里人都说我像一个疯丫头,整天在外面东跑西颠,每次回家,全身都是脏兮兮的,从来不会安静地坐着,更别说专心地读书了。还记得我刚上幼儿园时,每天都哭得死去活来,因为我很不习惯听老师讲课,我的心就像一匹脱缰的野马只想着玩。但是一次特殊的经历改变了我对读书的看法。
一天,我和爸爸在家里看电视。我手持遥控器,漫不经心地调着频道,不知道要看什么节目,突然,我被一个节目吸引了。那是一个少儿频道的节目,两队小朋友在进行知识竞赛。爸爸说:“我们也来比赛吧,我当红队,你当绿队,看谁成绩好。”我满口答应。只是最后的结果我无法接受,我以0比10惨败。
我很郁闷,垂头丧气,爸爸就逗我开心。我问爸爸:“这些题目,为什么你都会,而我却全不会?”爸爸说:“你有没有看我经常读书?”“读书?读书跟会答题有什么关系呢?”“每个人都要多读书,书读得多,知识就丰富,当然就会答题了。每次读书,总能从书中学到新的知识,丰富的知识需要靠长时间的积累,读书对每个人都很重要。”“真的吗?那我以后一定要多读书,多学一些知识。”
自从那次比赛以后,我就喜欢读书了,从书中我看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原来书中竟会有那么多有趣的东西,难怪爸爸常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千钟粟。”通过多读书,我学到了许多新知识,渐渐地我的知识也就增加了。
以后,我和爸爸还是经常比赛,只不过,我和爸爸之间竟是互有输赢,每次赢了爸爸,我和爸爸都很高兴。从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多读书有好处,书是人类世界最好的营养品,读书可以让人进步。
我爱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