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生态公益林保护规划(三篇)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生态公益林保护规划篇一
第一条 借款金额
6000元人民币(大写 陆仟元人民币)。(注:不超过6000元的按实际金额填写)
其中,学费、住宿费 6000 元人民币(大写 陆仟 元人民币);
生活费 0 元人民币(大写 零 元人民币)。
第二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用途仅限用于甲方在丙方就读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甲方不得挪用本合同项下借款。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从 2019年 6 月 28 日起,至 2019 年 10 月20 日止,共计 6 年 4 个月。
第四条 借款利率与利息
(一)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本合同项下借款首次执行的利率为年利率 7.2 %。本合同借款利率自本合同项下第一笔贷款提款日起每满一年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本合同项下逾期借款或挪用借款从逾期或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利率计收利息,直至逾期借款归还或挪用行为得到纠正为止。如果同一笔借款既逾期又挪用,执行利率在逾期利率和挪用利率中择其重者。
贷款展期后累计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的,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利率执行。
(二)借款利息按年计收,起息日为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代理行开立的个人账户之日,结息日为每年度的12月20日。甲方自付利息需在结息日5日前,由甲方划入其在乙方代理行开立的存款账户,由乙方(通过代理行)从该账户中直接收取;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在结息日5日前,将应付利息划入其在乙方代理行开立的存款账户,由此导致资金在途所产生的有关支出,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在校期间(指正常学制年限)的借款利息100%由财政补贴,具体补贴办法根据广东省相关规定执行。甲方毕业后的全部利息由其本人全额支付。甲方毕业后自付利息的开始时间为其毕业日期的下月1日(毕业日期是指丙方确定的办理相关毕业手续的日期,具体日期为 2019 年 6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当甲方按照丙方的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时,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起自付利息。如甲方休学,当其复学后,恢复财政贴息起始日为当月的1日。
第五条 借款的发放与划付
丙方通过乙方代理行将贷款资金划付到甲方个人账户。
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即同意乙方代理行按照丙方提供的收费标准扣收甲方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六条 贷款偿还
(一)甲方应一次性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偿还日期为2019年 10 月 20 日。
具体还款方式包括:
预存款项,应在还本日5日前,将应付本金划入其在乙方代理行开立的存款账户,由乙方(通过代理行)从该账户中收取;
或:直接汇款,应在还本日5日前,将应付本金汇入丙方在乙方代理行开立的账户,由乙方(通过代理行)从该账户中收取;
或:其他,甲方拟采用上述两种方式以外的途径还款的,应事先向丙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以采用。
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在还本日5日前,将应付本金划入其在乙方代理行开立的账户或丙方在乙方代理行开立的账户,由此导致资金在途所产生的有关支出,由甲方承担。
甲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首先采用第一种方式偿还贷款。
(二)甲方提前还款,应提前15天向丙方提出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期限计算利息,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
第七条 委托代扣
甲方在代理行开立的个人账户户名为: 必须是借款学生本人 ,账户号为: 贷款学生在农行开立的借记卡卡号 。
甲方签订本合同时,即授权乙方(通过代理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款用于归还借款本息。
第八条 合同变更
除发生以下情况外,本合同规定的各方的权利义务在合同期内保持不变。如以下情况发生,应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确定相关权利义务。
(一)甲方必须在还清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后方可转学,丙方应为其办理转学手续;
(二)当甲方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时,应在毕业前30日向丙方提出展期申请并提供连续攻读学位的书面证明,经丙方审核通过后办理展期手续,并按甲方原所在学校的财政隶属关系,由财政部门继续按在校生贴息。
(三)甲方发生休学、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等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情况,丙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等措施,丙方必须在乙方采取上述措施后,方可为甲方办理相应手续。
第九条 甲方的声明与承诺
甲方声明:
(一)甲方签署本合同基于其真实意思表示;
(二)甲方向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等书面材料均为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甲方承诺:
(一)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接受丙方及乙方的信贷检查与监督;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息;
(三)保证在还款日前在本合同第七条明确的账户中存有不低于当期应还本息额的资金;
(四)毕业时办理债务确认手续,将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告知丙方,如毕业时未确定工作单位,应在工作单位确定后20个工作日内将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书面通知丙方;
(五)当发生如下事件时,甲方保证在2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丙方:
1.家庭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工作单位等情况发生变化;
2.出现失业、重大疾病等情况;
3.甲方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4.发生其他影响其偿债能力的情况。
(六)如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应如实提供乙方要求的资料,配合乙方及丙方对甲方的个人(包括家庭)经济收入、开支等情况进行调查;
(七)乙方、丙方、丁方有权不经甲方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甲方个人信息和贷款违约信息;
(八)如实提供本合同要求的有关情况。
第十条 乙方承诺
(一)按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发放贷款;
(二)对甲方的职业性质或变化情况、经济收入、开支等给予保密。但因甲方未按期还款,乙方为催收贷款而予以公布的情况除外。
第十一条 丙方承诺
(一)在本合同订立后,以有效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使其知悉甲方贷款情况,支持甲方偿还贷款;
(二)受理学生贷款申请,对申请借款学生的资格及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查;
(三)承担监督甲方贷款使用、催收贷款本息等贷后管理工作;
(四)甲方办理债务确认手续后,方可为其办理毕业手续;
(五)对甲方在校期间发生的休学、转学、退学、出国、开除、伤残、死亡、失踪等不能正常完成学业情况进行监管,并采取相应的债权保护措施;甲方毕业后,跟踪并更新甲方就业情况及甲方与其家庭的有效联系地址;
(六)开展对甲方的信用教育,建立信用记录。
第十二条 丁方承诺
建立贷款违约信息公布机制。甲方未按合同约定还款,连续拖欠超过一年且不与丙方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应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甲方有关违约信息。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 甲方违约责任
1.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乙方可以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执行利率为合同约定贷款利率的150%;
2.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归还贷款的,乙方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利息,执行利率为合同约定贷款利率的130%;
3. 甲方如未履行本合同第九条第(四)、(五)、(六)款的约定,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将甲方违约情况告知甲方所在单位(包括境内外就读院校、工作单位等)或国家有关部门:
a.甲方在本合同中的陈述发生重大失实,或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的;
b.甲方被所在学校开除,或经学校同意休学、退学、转学,或自行离校而未清偿借款的;
c.甲方变更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址后20个工作日内未将变更后的工作单位和有效联系方式通知丙方的;
d.甲方在借款期限内出国留学或移居海外而未清偿借款的;
4.甲方未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款,连续拖欠超过一年且不与丙方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乙方、丙方、丁方有权在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在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上公布其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违约行为等信息,并提供给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等相关机构;
5.因甲方违约致使乙方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甲方应承担诉讼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 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 丙方违约责任
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不履行职责的,乙方有权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并要求上级主管部门予以协调,直至停止向该校学生发放贷款。
(四)丁方违约责任
丁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不履行职责的,乙方有权向丁方所属部门的上级机构反映情况,并要求所属部门的上级机构予以协调,直至停止向广东省高校提供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四条 法律适用、纠纷的解决及司法管辖
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争议应通过各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60天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裁决期间,除正在进行裁决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五条 义务转让和权利保留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经乙方书面同意后,有关各方应就转让事宜办理相关手续。
乙方给予甲方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与其他
(一)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办理。
(二)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 本合同一式四份,四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第十七条 特别提示
甲方国家助学贷款资料将录入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录入的资料包括:个人身份识别信息、实际还款记录等个人贷款信息。
乙方已提请甲方特别注意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并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乙方已经应甲方的要求对上述条款做出相应的说明。
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甲方父亲(法定监护人)姓名:
甲方签章(签字、捺印)学生本人签名,加盖手印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
生态公益林保护规划篇二
聘用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重点公益林管护单位)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类型及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聘用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重点公益林专职管护人员)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切实加强重点公益林管护,甲乙双方根据_________________,以及国家和省重点公益林管理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重点公益林管护事宜签订此合同。
一、管护区域与面积甲方将位于_________县_________乡村,地名为_________的_________亩重点公益林委托(承包)给乙方进行管护。管护责任区四至界线为:东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管护责任区包括:_________村(_________林班小班),分别是:________村(________林班小班),面积________亩,生态区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村(________林班小班),面积________亩,生态区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村(________林班小班),面积________亩,生态区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负责领导、协调、指导乙方的工作和培训乙方;为乙方提供工作所需法律、法规、条例等相关依据。
2.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不称职的专职管护人员有权解聘。
3.向乙方指明管护区域、面积、四至界线、生态区位及地类,明确管护责任和要求。
4.对乙方逐月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及时预支当月全额管护劳务费的______%,年终考核结束,对符合合同要求,完成管护任务的人员,全额兑现劳务费或补偿费并续签合同。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未按照合同规定履行管护义务的,不予支付其劳务费或补偿费并终止合同。
5.对重点公益林管护责任履行较好,成绩显著的管护人员进行奖励。
三、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对管护责任区内的重点公益林进行巡查,负责管护责任区内的森林资源保护,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一切行为,并为甲方处理相关事件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2.认真学习重点公益林管护的相关政策、条例、办法等。
3.广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4.对管护责任区内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乱砍滥伐、偷砍盗伐林木、非法侵占林地、开山炸石、开矿采沙、乱捕滥猎、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行为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组织扑救和制止并向甲方报告情况。
5.准确掌握管护责任区的四至界线,了解民情、林情和山情,做好每日巡山记录,按月考核和季度、年度总结。
6.对发生在相邻责任区内有破坏重点公益林的行为,有义务进行制止并及时报告甲方。
7.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廉洁自律,秉公办事。增强自身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8.根据甲方月考核结果经乙方本人签名或签章预支当月全额管护劳务费的__________%。年终考核结束,对符合合同要求,完成管护任务的,有获得全额劳务费或补偿费并续签合同的权利。
四、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协议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协议,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协议,如乙方的行为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1)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
(3)因个人能力、身体条件等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完成本协议约定工作内容的;
(4)向甲方提供的个人基本信息或证件材料中弄虚作假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行政处罚的。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1)本协议期满的;
(2)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3)乙方因由于健康或私人原因等难以履行岗位职责及本协议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每月因病治疗连续或累积5天(含)以上;
②每年因病治疗连续或累积超过1个月;
③每月因个人原因不能到岗上班达到7天(含)以上。
五、患病或受伤处理
1.协议期间如乙方因患病或受伤,需要住院治疗的,须向甲方提供区、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书进行请假申请,医疗费用由乙方本人自行承担,乙方因病无法到甲方工作的期间,劳务报酬不予发放。
2.本协议期间,乙方因其个人原因而给其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
3.在乙方从事劳务服务中,若因第三人造成乙方人身损害的,乙方应向第三人主张赔偿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生态公益林保护规划篇三
聘用方(甲方):________(重点公益林管护单位)住所:______电话:________证件类型及编码:____________
被聘用方(乙方):_______(重点公益林专职管护人员)住所:__________电话: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_为切实加强重点公益林管护,甲乙双方根据_________________,以及国家和省重点公益林管理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重点公益林管护事宜签订此合同。
一、管护区域与面积甲方将位于_________县_________乡村,地名为_________的_________亩重点公益林委托(承包)给乙方进行管护。
管护责任区四至界线为:东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管护责任区包括:_________村(_________林班小班),分别是:________村(________林班小班),面积________亩,生态区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村(________林班小班),面积________亩,生态区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村(________林班小班),面积________亩,生态区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负责领导、协调、指导乙方的工作和培训乙方;为乙方提供工作所需法律、法规、条例等相关依据。
2.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对不称职的专职管护人员有权解聘。
3.向乙方指明管护区域、面积、四至界线、生态区位及地类,明确管护责任和要求。
4.对乙方逐月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及时预支当月全额管护劳务费的______%,年终考核结束,对符合合同要求,完成管护任务的人员,全额兑现劳务费或补偿费并续签合同。
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未按照合同规定履行管护义务的,不予支付其劳务费或补偿费并终止合同。
5.对重点公益林管护责任履行较好,成绩显著的管护人员进行奖励。
三、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对管护责任区内的重点公益林进行巡查,负责管护责任区内的森林资源保护,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一切行为,并为甲方处理相关事件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2.认真学习重点公益林管护的相关政策、条例、办法等。
3.广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4.对管护责任区内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乱砍滥伐、偷砍盗伐林木、非法侵占林地、开山炸石、开矿采沙、乱捕滥猎、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行为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组织扑救和制止并向甲方报告情况。
5.准确掌握管护责任区的四至界线,了解民情、林情和山情,做好每日巡山记录,按月考核和季度、年度总结。
6.对发生在相邻责任区内有破坏重点公益林的行为,有义务进行制止并及时报告甲方。
7.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廉洁自律,秉公办事。
增强自身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8.根据甲方月考核结果经乙方本人签名或签章预支当月全额管护劳务费的__________%。
年终考核结束,对符合合同要求,完成管护任务的,有获得全额劳务费或补偿费并续签合同的权利。
四、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协议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协议,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协议,如乙方的行为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1)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
(3)因个人能力、身体条件等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完成本协议约定工作内容的;
(4)向甲方提供的个人基本信息或证件材料中弄虚作假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行政处罚的。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1)本协议期满的;
(2)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3)乙方因由于健康或私人原因等难以履行岗位职责及本协议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每月因病治疗连续或累积5天(含)以上
②每年因病治疗连续或累积超过1个月;
③每月因个人原因不能到岗上班达到7天(含)以上。
五、患病或受伤处理
1.协议期间如乙方因患病或受伤,需要住院治疗的,须向甲方提供区、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书进行请假申请,医疗费用由乙方本人自行承担,乙方因病无法到甲方工作的期间,劳务报酬不予发放。
2.本协议期间,乙方因其个人原因而给其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
3.在乙方从事劳务服务中,若因第三人造成乙方人身损害的,乙方应向第三人主张赔偿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声明条款
1.甲乙双方不具有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和保护。
在协议期间,乙方不享受甲方员工依据《劳动合同书》和甲方规章制度所享受的福利待遇。
甲方无需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及提供相关福利待遇。
2.甲方向乙方发出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通知、协议或其他有关文件,以传真发出的,以传送确认为证,电文发出后1日应被视为收件日期;以电子邮件发出的,发件方邮件系统显示已发送,即视为送达,发件人电子邮件系统所记录的发出时间即为送达时间;通过邮局特快专递或其他快递方式寄出的,以邮局特快专递或其他快递的寄件人留存单据作为确认文本,交付邮局或快递公司后最迟7日应被视为收件日期,邮局特快专递或其他快递应发往下列地址:乙方通讯地址:电子邮箱:电话:若乙方上述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在变更之后三日内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视同上述已有联系方式为乙方的有效联系方式,向上述地址寄出文件即视为有效送达。
七、其他
1.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乙双方不能无故提前终止合同。
若确需终止的,须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并经对方同意。
4.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的争议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诉讼至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甲方(签章):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