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甘肃公务员省考公告(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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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甘肃公务员省考公告篇一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至2005年2月期间出生),对于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招考职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
9.具有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计算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
11.专门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招考的职位,报考人员须是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甘肃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民生实事项目人员”以及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12.2023年从优秀村干部、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工作继续纳入全省“四级联考”一并进行。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社区党组织书记的职位,笔试环节需要加试专业知识,重点考察解决农村基层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将“近三年考核结果中至少有1次‘优秀’等次”作为乡镇党委推荐报考的必备条件。因村(社区)书记(主任)实行“一肩挑”,由原书记(主任)改任,仍享受原职级待遇的副书记(副主任),可以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以及有其它影响公务情形的职位。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甘肃公务员省考公告篇二
公共科目笔试按照省市级综合管理类和县乡级综合管理类职位分别命制试题。
(一)笔试科目
公共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
笔试需要加试专业知识职位的人员,还要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科目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与专业科目考试成绩按照25%、25%、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二)笔试地点
笔试按省直和市州分设考区,省直单位(包括垂直管理系统)及其直属单位报考人员在省直考区(兰州)参加笔试,市州及以下单位报考人员在报考职位所在市州考区参加笔试(注:报考嘉峪关市职位的考生,在酒泉市考区参加笔试;报考兰州新区职位的考生,在兰州市考区参加笔试)。应试人员应按照《准考证》标明的考点提前熟悉具体前往路线,避免耽误正常参加笔试。
(三)笔试时间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23年2月25日
上午: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专业知识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2023年2月26日
上午:09∶00—11∶00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报考人员,应及时在公安机关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净化笔试考务环境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和各市州考录办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对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进行有力查处打击。各考点对所有进入考场的考生进行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生,组织考试的机构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考生,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相关规定,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作出违规违纪处理。
(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3月底前在甘肃组工网公布,供考生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甘肃公务员省考公告篇三
2023年安徽考录公务员公告
广西2023年考录公务员公告
青海2023年考录公务员公告
2023年甘肃考录公务员报名系统入口
2023年陕西统一考录公务员公告
2023年甘肃考录公务员市州职位计划表
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甘肃公务员省考公告篇四
1.甘肃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简表(市州)
2.甘肃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简表(省直)
3.甘肃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4.专业目录
5.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
7.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8.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
9.2023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2023年1月31日
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甘肃公务员省考公告篇五
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录用手续。经批准录用的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任职,不合格者取消录用。新录用人员必须进行初任培训,培训不合格者,不予任职。
根据中央有关文件规定,新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州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市州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我省其他市州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括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
特别提示:
1.本公告所附《报考指南》的具体阐释与公告内容有同等效力。
2.在考录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考生要随时关注甘肃组工网,自觉遵守相关要求。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对不法利益团伙举办的各类违规培训、短信诈骗等行为,广大应试人员要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省考录办咨询电话:0931-4816227、4816230,13993100233、13993100235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931-8525772、4810154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0010370
市州考录办咨询电话:
兰州市:0931-8153595,13309419240
兰州新区:0931-8258673
嘉峪关市:0937-6328916,18993788288
金昌市:0935-8310545,18793617578
酒泉市:0937-2617552,18893861237
张掖市:0936-8215346、8218933
武威市:0935-2235395,19909351921
白银市:0943-8245045,15693676519
天水市:0938-8214550、8380368
平凉市:0933-8232021,13739332195
庆阳市:0934-8227952,18215471017
定西市:0932-8321231、5930590
陇南市:0939-8212256、8215801
甘南州:0941-8218214,15352288079
临夏州:0930-6229379,18293002006
省直招录单位咨询电话:
省高级人民法院:19909498028、18119353667
省人民检察院:13893491145、18152011926
省委老干部局:0931-8922098、8922087
省档案馆:0931-8518867,13919939751
省科技厅:0931-8871581,13919292003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0931-8929295,13919105236
省公安厅:0931-5156641、5157484
省民政厅:0931-8790251,15002548889
省司法厅:0931-8960273、8822829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0931-8960226、8617602
省自然资源厅:0931-8766560,13893188681
省生态环境厅:18215159232、13830107158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0931-8929765,17739840802
省交通运输厅:0931-8485697,13321226828
省水利厅:0931-8416932
省农业农村厅:0931-8179157,18794891117
省商务厅:0931-8761391、8616326,
15101448935、13893412795
省文化和旅游厅:0931-8826058,13609395031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0931-4818116,13919764026
省应急管理厅:0931-7608745,18093108821
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0931-8811165
省林业和草原局:15002595765、18893112236、
17709446778、13893326613
省国防动员办公室:13919789985、18993142100
省医疗保障局:0931-8127250,18919903868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0931-8800960、8800957,18693114580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0931-7617707,15349310841
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15002636480
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0931-8762221,15769328999
附件:
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甘肃公务员省考公告篇六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登录甘肃组工网(),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及其附件和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查阅《职位简表》,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职位。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程序如下:
1.提交报考申请
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日8∶30至2月6日18∶00,报考人员登录甘肃组工网,进入报名系统,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注册完成后,上传经“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
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阅读《诚信承诺书》《报考指南》等附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职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对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各市州考录办和省直招录单位联系;报名技术咨询,请直接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2.网上资格审查
各市州考录办和省直招录单位负责网上资格审查工作,时间为2023年2月1日8∶30至2月7日18∶00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于2023年2月1日8∶30至2月7日18∶00,登录甘肃组工网,查询本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名期间,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职位的,责任自负。
4.报名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2月1日8∶30至2月8日18∶00登录甘肃组工网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公务员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3〕800号),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考试费150元。未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农村特困户、城市低保户家庭和残疾人报考人员,可申请减免报名考试费。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6日18∶00。
5.报名信息修改
为确保考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省直单位(包括垂直管理系统)及其直属单位报考人员到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审核、修改,市州以下单位报考人员到市州考录办提交申请,市州考录办汇总后及时上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进行审核、修改。报名信息修改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5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6.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报名确认和缴费成功后,于2023年2月19日9∶00至2月26日9∶30期间,登录甘肃组工网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三、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