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学家长安全承诺书 家长签的学校安全承诺书(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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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家长安全承诺书 家长签的学校安全承诺书篇一
1.不满12周岁的学生保证不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不满16周岁的学生不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
2.学生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红灯停,绿灯行”,靠右侧路边行走,不违章过马路,不向过往车辆抛掷石块等;
3.家长保证子女上学,严格遵守“四不”原则,即:不搭乘证件不全的`车辆;不搭乘不符合规定的“黑校车”;不搭乘超载、超员的车辆;不搭乘车况不好的、酒后驾驶的、疲劳驾驶的车辆;
4.家长保证上学子女乘座合法专用校车,或家人负责接送,坚决拒乘“黑面包”、小三卡、电动三轮车,确保接送学生安全。
5.学生家长对所承诺的事项负责承担一切责任。
学生签字:__________
学生家长签字:_________
20xx年___月___日
中学家长安全承诺书 家长签的学校安全承诺书篇二
xxx:
为进一步加强对自己子女的安全工作,落实安全管理和安全防范措施,依法处理学校各类安全事故,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为子女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xx做到以下安全承诺:
本人是(xx)年级(xx)班学生(xx)的家长
1、要经常对子女进行安全教育、文明礼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让子女观看有益身心健康的.娱乐节目,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一些安全防范急救措施,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3、经常对子女进行注意防溺水、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等教育,禁止不到年龄的学生骑车上学,不驾驶各种机动车辆,确保子女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
4、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xx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耍活动。如学生不遵守纪校规,打架斗殴,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服从学校或有关部门处理意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5、负责并督促子女在校学习期间按时上课或参加活动,有事要请假,事毕要消假,学生不能请假的由家长代请。如果未履行请假手续或学生未到校上课,私自外出购物,校外玩耍等,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本人承担。
6、负责学生放学和上学途中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并按时接送学生。如:学生放学后不回家,同学间相互走窜、到街上上网、到建筑和桥梁施工工地玩,打台球或与校外人员玩耍,乘坐“三无”车辆等造成的人身财产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7、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学校,密切与学校配合,确保学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场所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8、要支持学生参加人身平安保险。
承诺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中学家长安全承诺书 家长签的学校安全承诺书篇三
为切实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
1、了解学校的教育教学制度与管理,及时掌握子女在校或在家的思想行为动态。
2、禁止子女携带火种、易燃、易爆、易伤人的物品及管制刀具入校,禁止子女驾驶机动车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对子女早恋、旷课、逃课、吸烟、喝酒、夜不归宿等不良现象应严加管束。
4、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交通、饮食、用电、用气、防火、防骗、防盗、防抢、防暴、防溺水等安全教育,增强子女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5、密切注意子女的思想行为动态,杜绝子女利用节假日私自或结伴进入不安全场所(营业性歌舞厅、录像厅、电子游戏室、网吧、江河湖海、深山沟涧等)活动,发现情况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6、发现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侵害时,应及时与学校、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共同维护其合法权益。
7、家长或监护人应自觉遵照《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家长应教育子女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尊重和服从学校的管理,不得私自离校。子女因家中有事,需中途离校的,家长或学生应向班主任或值日老师提出书面申请,经签名批准后,学生方可离校。子女不听教育,未经请假离校或私自旷课、逃课、翻墙出校而在校外引起的一切安全问题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9、家长或监护人应积极主动地与学校、老师经常保持联系,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和纪律管理工作。
中学家长安全承诺书 家长签的学校安全承诺书篇四
为切实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安全教育与监护责任承诺书,望家长全力合作,强化教育管理,担负起安全教育工作与监护职责:
1、家长或监护人应自觉遵照《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了解学校的教育教学制度与管理,及时掌握子女在校或在家的思想行为动态。
3、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交通、饮食、用电、用气、防火、防骗、防盗、防抢、防暴、防溺水等安全教育,增强子女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密切注意子女的思想行为动态,杜绝子女利用节假日私自或结伴进入不安全场所(营业性歌舞厅、录像厅、电子游戏室、网吧、江河湖海、深山沟涧等)活动,发现情况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5、禁止子女携带火种、易燃、易爆、易伤人的物品及管制刀具入校,禁止子女驾驶机动车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6、对子女早恋、旷课、逃课、吸烟、喝酒、夜不归宿等不良现象应严加管束。
7、发现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侵害时,应及时与学校、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共同维护其合法权益。
8、家长应教育子女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尊重和服从学校的管理,不得私自离校。子女因家中有事,需中途离校的,家长或学生应向班主任或值日老师提出书面申请,经签名批准后,学生方可离校。子女不听教育,未经请假离校或私自旷课、逃课、翻墙出校而在校外引起的一切安全问题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9、家长或监护人应积极主动地与学校、老师经常保持联系,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和纪律管理工作。
承诺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