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物业档案管理制度制定 物业公司档案室管理制度(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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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档案管理制度制定物业公司档案室管理制度篇一
为了加强物业档案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充分发挥物业档案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作用,更好地为物业管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特指定档案管理制度。
1、公司应加强对所辖物业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把物业档案管理工作列入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2、设立相应的档案管理部门,配备专职人员和必要的.专用库房、装具设备等,对物业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3、按规定整理、保管本单位本部门形成的物业档案及有关资料,并做好提供利用。
4、凡是归档的文件材料需保持文件材料的有机联系,并做到完整、准确、系统。
5、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以原件为主,复制的文件必须注明来源单位及时间,字迹工整,图表图像清晰。
6、形成物业档案的部门负责整理,经检查合格后,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双方各保留一份。
7、物业档案管理人员,应建立各类档案总目录、分类目录和微机查询目录等检索工具。
8、物业档案管理部门要进行物业档案的整理、利用、鉴定、销毁等情况的统计。
9、凡需销毁的档案,必须经过物业档案所有权人,物业档案管理人员的鉴定,编制销毁清册,提出销毁报告,经相关部门批准,在指定地点销毁。
10、物业管理的保管要有专用库房,符合防火、防盗、防尘、防有害生物、防潮湿、防高温等保管要求,并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情况,对破损和褪变的档案要及时修复,确保物业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11、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自藏匿、隐瞒物业档案,不得私自涂改、伪造、销毁物业档案。
12、借阅档案须经领导批准并填写借还档案清单,用完后及时归还入档。
物业档案管理制度制定物业公司档案室管理制度篇二
档案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公司总裁办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为规范公司的档案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二)公司编文号的全部文件;
(五)公司的各种请示报告及上级部门的批复;
(六)集团内各单位主送我司有关重要问题的文件;
(七)政府各级部门发送的文件;
(九)介绍信、信函存根、电报底稿;
(十)公司档案的交接清册和销毁清册;
(十一)各职能部门、综合类档案目录。
(一)各职能部门管理文件、重要资料目录;
(二)公司下达的年度考核经济指标及完成情况;
(三)公司各部经济考核指标;
(四)公司和业务部门对外签订的协议、合同;
(五)上级部门制定的政策、规定等指导性文件。
(一)年度审计报告;
(二)年初预算报告;
(三)财务分析报告;
(四)财务存档资料、文件目录。
(一)公司领导成员的任免申报及上级批复;
(二)公司中层干部的任免、部室人员编制及花名册
(三)职工奖惩情况记录;
(四)职工的转正、定级、调资、离退休、退职、抚恤、死亡等有关资料;
(五)劳动工资报表(年报);
(六)有关奖励基金和福利基金的开支情况资料
(一)固定资产登记,产权移交、清册报表和资料;
(三)购买固定资产计划、资料。
接管物业的工程资料,在退出时交还下个物业公司。
备注:保管期限中:指xx年以上,指5—xx年,指5年以下。
一、集团公司的全部工作资料必须将原件按归档要求交档案室存档。原件如有两份的部门或二级公司、控股公司可存一份原件。档案室在立卷的基础上,按照分类大纲、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的要求整理归档。
二、档案要做到系统排列并建立案卷目录和索引,以便于查找和利用。
三、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公司、控股公司管理的档案报送目录到档案室备案。
四、档案室门窗及档案柜应符合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尘的要求,档案室内严禁烟火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整洁、卫生。
五、档案管理人员每半年检查一次档案的保管情况,如发现生虫、破损、被盗、失泄密现象,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六、建立健全档案进、出登记制度,对每年收进送出的档案材料按照保管期限分别进行统计。
一、公司工作人员需要借阅档案,须经总裁办负责人同意。借阅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天。如特殊情况借阅量大的,要坚持勤借勤还,防止丢失、泄密。
二、外单位查阅档案,必须持介绍信经分管副总裁批准后方可查阅。
三、查阅和借阅档案的人员,必须对档案的安全负责,不得任意拆卸、转借、涂改、损坏和泄密。其中的机密事项只能在档案室内查阅。如系案件调查取证需要复印者,公司内部的由总裁办主任批准,外单位由分管副总裁批准。
四、查阅档案的人员,必须遵守档案室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办理借阅手续,认真填写档案使用登记表。
一、公司实行部门立卷,各职能部门、二级公司、控股公司按照档案分类大纲,将文件、资料(包括照片、声像)整理后交档案管理人员归档。
二、归档时间:各部门、二级公司、控股公司的文件、资料和自存档案目录(包括上级下发的承办和阅存的文件),于次年三月底以前移交公司档案室,在六月底以前整理归档完毕。会计档案资料由财务部存档。
三、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规范,符合耐久要求。
一、以上制度规定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公司、控股公司须认真遵守,如未按要求办理,造成损失者要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造成重大损失者予以除名,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档案管理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制度,造成管理混乱,档案丢失,档案管理部门和责任人要受到经济和行政处罚,造成重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予以除名,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物业档案管理制度制定物业公司档案室管理制度篇三
为了加强物业档案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充分发挥物业档案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作用,更好地为物业管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特指定档案管理制度。
1、公司应加强对所辖物业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把物业档案管理工作列入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2、设立相应的档案管理部门,配备专职人员和必要的专用库房、装具设备等,对物业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3、按规定整理、保管本单位本部门形成的物业档案及有关资料,并做好提供利用。
4、凡是归档的.文件材料需保持文件材料的有机联系,并做到完整、准确、系统。
5、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以原件为主,复制的文件必须注明来源单位及时间,字迹工整,图表图像清晰。
6、形成物业档案的部门负责整理,经检查合格后,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双方各保留一份。
7、物业档案管理人员,应建立各类档案总目录、分类目录和微机查询目录等检索工具。
8、物业档案管理部门要进行物业档案的整理、利用、鉴定、销毁等情况的统计。
9、凡需销毁的档案,必须经过物业档案所有权人,物业档案管理人员的鉴定,编制销毁清册,提出销毁报告,经相关部门批准,在指定地点销毁。
10、物业管理的保管要有专用库房,符合防火、防盗、防尘、防有害生物、防潮湿、防高温等保管要求,并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情况,对破损和褪变的档案要及时修复,确保物业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11、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自藏匿、隐瞒物业档案,不得私自涂改、伪造、销毁物业档案。
12、借阅档案须经领导批准并填写借还档案清单,用完后及时归还入档。
物业档案管理制度制定物业公司档案室管理制度篇四
为更好的掌握物业公司管辖的物业、设备、设施的现状,确保物业、设备、设施管理工作的统一,完整的完善建立物业档案。
适用于东莞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各类物业、设施、设备的综合管理工作。
3.1档案管理员直接向行政主管负责。
3.2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保存、借阅、资料录入工作。
3.3档案管理员每一个月更新一次档案资料。
4.1电脑保存一份电子文档。
4.2xx四楼资料室。
5.1行政人事部
7.1行政部:公司营业执照、合同、资质证书、人事档案资料、办公用品、法律文件。
7.2财务部:财务资料、合同。
7.3保安部:警戒器材、合同。
7.4环保部:清洁器材、绿化器材、合同。
7.5工程部:设备、合同、证书、图纸、工具仪表。
7.6物业部:建筑物、车辆、业主资料、合同。
8.1档案资料保管由专人负责,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启资料柜和移动档案柜内资料。
8.2如须借阅档案资料,需到管理员处登记后方可借阅,借阅完后管理员检查无损坏放回原文件夹中。
8.3资料借阅只能在档案室内查看,不能损坏的涂改资料,否则追究借阅人责任。
8.4资料借阅必须是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只能借阅本部门资料,如需借阅其它资料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同意。
8.5档案室必须保存两份资料:一份为历史资料档案,一份为借阅资料。
8.6工作需要复印资料的只可复印本部门资料,必须做好登记。
8.7档案管理员必须保证资料的完整及完好,如有损坏必须立即进行更新。
8.8档案管理员必须每月对资料进行一次更新,更新后的资料必须放于本文件的首页。
8.9档案管理员制定文件档案总目录,以及每个档案文件目录放于文件的首页便于查找。
8.10变更合同资料需另行存放至少保存一年以上。
9.1《档案编号规则》
10.1本规定由全公司各部门实施,行政人事部进行监督。
10.2本规定修订权在公司。
10.3本规定从二零零四年六月一日实行。
物业档案管理制度制定物业公司档案室管理制度篇五
为了规范人事档案管理过程,实现人事档案管理统一标准、统一模式,从而提高档案管理质量,为人事运用提供有效参考,特制定本制度。
佳兆业物业管理公司本部及各下属分公司。
统一领导、分级保管、分级查阅的原则,确保档案的齐整性和保密性;
4.1本部人力资源职能部门
4.1.1收集、整理、立卷、保管本部员工档案、备案下属分公司经理助理级(含)以上员工、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助理)秩序维护主任的人事档案复印件。
4.1.2负责所保管的员工档案的借阅、移交和销毁工作。
4.1.3监督各下属分公司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4.2各下属分公司人力资源职能部门
4.2.1收集、整理、立卷、保管各公司/服务中心a系列员工的人事档案。
4.2.2负责人事档案的借阅、移交和销毁工作。
4.2.3监督各物业服务中心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4.3各物业服务中心
4.3.1收集、整理、立卷、保管各服务中心b系列员工的人事档案。
4.3.2负责b系列员工人事档案的借阅、移交和销毁工作。
5.1人事档案管理流程
5.2职位申请表、个人简历、员工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署声明、体检表、身份证、学历和专业资质证书、验证证明、离职证明、规章制度培训确认、发放工资的银行卡、奖惩记录及各种签批的人事异动、薪资、培训等文件。
5.3档案编码
5.3.1档案编码按服务中心、部门、员工工号进行编码。
5.3.2 e―hr系统中的员工工号为档案编码号,假如水岸新都一秩序维护员员工工号为a。00012,则此员工档案编码号为:“水岸新都秩序a00012”。
5.4档案查阅权限
5.4.1物业公司总经理、本部人力资源职能部门负责人、分管高管、档案管理员可查阅所有员工的档案。
5.4.2各分公司总经理、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分管高管、档案管理员可查阅分公司所有员工的'档案。
5.4.3各服务中心负责人可查阅其下属b系列员工的档案。
5.4.4其余员工或管理人员不得查阅员工人事档案。
5.5人事档案借阅手续
由借阅人填写《档案借阅申请单》,报人力资源职能部门/分公司(服务中心)负责人核准并备案。
5.6档案调动
跨公司调动,在接到有关通知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由该员工原所在公司人力资源职能部门将该员工的档案原件装袋、贴好封条、并由封袋人签名,填写《档案移交清单》一式两份,传递至被调住公司人力资源职能部门签收,并返还一份由原公司人力资源职能部门备存。
5.7离职员工档案
5.7.1离职员工档案与在职员工档案分开管理,按月整理统一存放,离职员工档案保存期为该员工离职后2年,并确保资料完整无缺,离职人员档案不得取回。
5.7.2离职员工档案满2年后,由人事档案管理员呈报《档案销毁审批表》,报人力资源职能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职能部门分管高管――总经理审批后,进行粉碎处理。
5.8严格人事档案的收集、管理及保存,保持机密,档案应由人事管理员/主管保管。如出现档案信息外泄,将追究人事档案管理员及人事负责人、分管高管的责任。
5.9各分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员收到其他公司/服务中心移交的档案后,必须检查封条是否完好,按《档案移交清单》进行清点再存档。
5.10人事档案的保管应严格按照统一的归档标准分类,按服务中心、部门、工号分类存档,目录清楚、编列有序、装订规范。
6.1本制度由物业公司本部行政及人力资源部修订,解释权归本部行政及人力资源部所有,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6.2附件
人事档案资料封面
人事档案存档目录人事档案借阅申请表
人事档案移交清单人事档案销毁审批表(b系列员工)
佳兆业物业管理公司本部行政及人力资源部二○○九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