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技术部管理制度总则(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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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管理制度总则篇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条 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城市环境卫生的统一管理工作。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保洁责任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规划、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市政公用、环境保护、卫生、房产、园林等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保障环境卫生事业发展所需要的经费,使环境卫生事业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设施,制定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提高垃圾的利用率和无害化处置率,促进其产业化发展,逐步建立和完善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的社会服务体系。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环境卫生设施专业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卫生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的环境卫生意识,树立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的道德风尚。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维护环境卫生,爱护环境卫生设施,尊重环境卫生作业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和阻挠环境卫生作业人员正常作业。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切实改善环境卫生作业人员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切实保障环境卫生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
第八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在环境卫生工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环境卫生保洁管理
第九条 本市实行环境卫生保洁责任区制度。保洁责任按照下列规定划分:
(四) 建筑施工工地和未经验收、移交的道路,由建设单位负责;
(六) 专用道路、河道、机场、码头、火车站、长途汽车站、人行过街桥、地下过街通道、风景名胜区、公园、绿化地带、文化体育场所、停车场等公共场所以及公路、铁路两侧用地范围内,由管理单位或者经营者负责。城乡结合地区或者行政辖区的接壤地区保洁责任不清的,以及对责任单位的确定存在争议的,由上一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确定。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与责任单位签订保洁责任书 。
第十条 环境卫生保洁责任区的责任人应当确定专人负责清扫保洁工作,及时履行清扫保洁责任;或者委托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代为履行,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一条 环境卫生保洁,应当达到国家和本市规定的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作业,避免因违章作业造成污染。主、次干道和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作业,应当按照清扫保洁作业规程进行。主、次干道的每日首次清扫保洁作业应当在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第十二条 不得随地吐痰、便溺,不得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不得乱倒污水。禁止在露天场所、垃圾转运站、垃圾容器内焚烧树叶和垃圾,严禁将树叶和垃圾扫入下水道。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倾倒、堆放或者处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不得擅自从事经营性粪便清挖;不得晒制粪干。运输砂石、土方、混凝土、灰浆、灰膏等散体、流体物质及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车辆,应当密封严实,沿途不得泄漏、遗撒、污染路面。
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发现违反前二款规定行为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和清扫(除);对拒不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清扫(除)的,可以责令将运输车辆停放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三章 生活垃圾管理
第十四条 生活垃圾是指城市中的.单位和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及为生活服务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粪便。对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的单位依法实行行政许可制度。
第十五条 生活垃圾应当定点、定时投放和收集。生活垃圾逐步实行袋装收集和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具体实行的区域、时间由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确定并公布。
第十六条 在实行袋装化收集的区域,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收集,并运送到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设置的密闭生活垃圾容器或者垃圾转运站。收集的时间应当予以公告。未实行袋装收集区域的单位和居民,应当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容器内或者垃圾投放点。
第十七条 生活垃圾由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按规定及时清运。清运时间应当避开城市交通高峰期。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未接管的住宅小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建设单位负责清运。
第十八条 生活垃圾必须运送到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处理厂(场)进行处理。对生活垃圾应当采用卫生填埋、生物制肥、焚烧、综合利用等方式处理,并达到国家无害化标准要求。在生活垃圾处理厂(场)内拣拾垃圾,应当按照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规定有组织地进行,不得擅自拣拾。
第十九条 单位、个体经营者、居民和暂住人口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生活垃圾处理费专项用于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
第二十条 中小学、托儿所、幼儿园、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和居民住户(利用住宅从事生产、经营的除外)产生的粪便,由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负责清运。其他单位产生的粪便的清运,应当自行负责,也可以委托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实行有偿服务。粪便管道、化粪池清疏可以委托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实行有偿服务。
第二十一条 不得将工业垃圾、危险垃圾、建筑垃圾投放到生活废弃物容器、转运站、处理厂(场)内。
第四章 建筑垃圾管理
第二十二条 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泥浆及其他废弃物。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七日前,到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申报建筑垃圾数量、运输路线、运输车辆、处理场地等事项,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
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审核决定。核准的,按照有关规定收取建筑垃圾处置费用,并发给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未经核准的,予以书面答复。
禁止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对建设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在施工现场范围内堆放,及时清运,在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将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全部清除。
建筑工地及垃圾处理场的进出路口路面应当硬化处理,配设车辆冲洗设施(含排水沟、沉沙井等),保持周边环境及车辆清洁。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核准的运输单位运输。
第二十六条 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应当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按照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审批的时间、路线、数量,将建筑垃圾运送到指定的处理场地。
第二十七条 回填工程基坑、洼地等需要消纳建筑垃圾的,消纳单位和个人应当到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由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统一调度、安排。
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修建、装修房屋产生的零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除。也可以委托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单位有偿清运,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单位应当自接受委托之日起三日内清运完毕。
第二十九条 不得将危险垃圾混入建筑垃圾。
第五章 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
第三十条 环境卫生设施包括公共厕所、化(贮)粪池、废物箱、垃圾容器、垃圾转运站、垃圾和粪便处理厂(场)、洒水(冲洗)车供水器、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工作和休息场所、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等。
第三十一条 市、县(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卫生设施专业建设规划和《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办理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审批手续。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确定的位置、用地面积、规模建设环境卫生设施,不得擅自变更位置或者减少建设数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和阻挠建设环境卫生设施。
第三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项目设计审查中,应当按照环境卫生设施设计规范,一并对环境卫生设施进行审查。
第三十三条 环境卫生设施专业建设规划确定和预留的环境卫生设施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已建成使用的主干道、次干道、广场、住宅小区和商业贸易区环境卫生设施数量低于国家规定设置标准的,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按照规划要求组织补建或者配置,所需费用由原建设单位承担。
第三十五条 在主、次干道两侧和旅游景区(点)、繁华商业区新建公共厕所,不得低于国家城市公共厕所一类标准;在其他区域内建设公共厕所,不得低于国家城市公共厕所三类标准。通过社会融资方式建设公共厕所,经规划管理部门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在原标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建筑面积,但最多不得超过原建筑面积的二倍,增加部分可以作为其他经营用房。提倡和鼓励商场、餐饮、宾馆、加油站等场所内的公用厕所在营业时间内向社会开放。
第三十六条 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投资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由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负责维护管理,也可以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出让经营管理权,由取得经营管理权的单位和个人负责维护管理。通过社会融资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有合同 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由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负责维护管理。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机场、广场、公园、文化体育场所、商场、集贸市场、大型停车场、风景名胜古迹游览区等公共场所内的公共厕所、生活垃圾容器、废物箱,由其管理单位负责维护管理。由开发建设单位投资建设的新建住宅区的公共厕所、小型生活垃圾转运站、生活垃圾容器、废物箱及市容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工作和休息场所,尚未移交的,由开发建设单位管理。
第三十七条 环境卫生设施管理者、经营者应当对环境卫生设施实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定期维护维修,保证设施、设备完好和正常使用。
第三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损坏环境卫生设施,不得改变环境卫生设施使用性质,不得擅自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因城市建设确需拆除、迁移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提出拆除、迁移方案,报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并依法进行重建或者给予补偿。
第三十九条 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理厂(场)的设置,由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理厂(场),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设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理厂(场),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符合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四十条 在下列区域内不得设置填埋式生活垃圾处理厂(场):
(一)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和地下水补给区保护范围;
(二)城市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区域;
(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
(四)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
第六章 法律责任
(一)不履行环境卫生保洁责任区清扫保洁责任的;
(二)随意倾倒、抛撒、堆放生活垃圾或者建筑垃圾的;
(三)运输车辆沿途泄漏、遗撒、污染路面的;
(四)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乱倒污水的;
(五)未及时清运建筑垃圾造成污染或者未及时清运生活垃圾的;
(六)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
(八)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
(九)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
(十)损坏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的;
(十一)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
(一)将树叶和垃圾扫入下水道的,处以十元以下罚款;
(五)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生活垃圾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未建设环境卫生设施或者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经验收不合格交付使用的,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组织补建或者改造,所需费用由原建设单位承担,并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每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 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侵犯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合法权益造成人身伤害,应当给予治安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各景点垃圾箱干净、美观、无污迹,无异味。
4、公共卫生间达到六无、六净、三好:
6、景区保洁员应按要求每天进行打扫,垃圾既有即清;客流量大时,应加强打扫力度,时刻保持地面干净、无积水。
技术部管理制度总则篇二
一、教师办公室是教师处理教育教学业务的公共场所,每一位教师都有保持办公室文明、整洁、舒适的义务。
二、教师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学校指定的办公室负责人全面协调,其他教师协助。
三、每一位教师要积极履行职责,认真做好办公室的打扫和整理工作,开水须由教师亲自冲泡,严禁让学生代教师冲泡开水。
四、办公室内要注意整洁。办公桌椅(包括桌上的物品)要摆放整齐,其它物品的摆放要有条理。废旧物品要及时处理。
五、办公室要定期布置,布置要以简洁大方为原则,体现教师的职业特点。
六、办公室内讲话做事要讲文明、讲团结。同事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关心,相互帮助。
七、办公室电脑要用于教育教学工作,不得在办公室内上网聊天或玩游戏。
八、要爱护办公室内的公共财物,要节约用电用水。放学后要注意关锁门窗。每天最后离开的教师要分别关好电脑的显示器、主机和电源。
技术部管理制度总则篇三
1.为加强公司劳动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2.日常考勤规定
2.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如果周末加班,那么就是上午九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30分。)
2.2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迟到:超过规定上班时间未到岗位为迟到。
早退:未到规定下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为早退。
2.3员工日常考勤实行打卡制。
2.3.4公司考勤员:人事专干、文员;
2.3.5迟到早退的处罚:
考虑公司办公地点比较偏远,目前公交车不太方便,员工在上班途中因不可抗拒原因(如电梯故障、交通堵塞等)而延迟到岗十五分钟以内,不处罚,但必须对考勤员说明迟到原因,但每月累计5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岗的,给予口头指导一次;每月累计10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岗的,给予书面警告一次;单次迟到超过15分钟不足1小时或早退一次按以下标准扣罚。
总经理级:200元/次
部门经理级:150元/次
部门主管级:100元/次
部门专员级:50元/次
部门文员级:40元/次
员工级:30元/次
2.4所有人员上班须先到公司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论处。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部门主管说明外出理由,得到批准后,方可外出,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上班时间未办请假手续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扣除当天工资的70%,并给予警告一次。
2.5缺勤:下列情形按旷工处理:
2.5.1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2.5.2请假期限已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2.5.3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未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者。
2.5.4超过1小时未到(或离开)岗位,且无充分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
2.5.5请假原因不属实者。
2.5.6旷工的处罚:按照月薪资标准÷28÷8×旷工时数×300%扣罚。年累计旷工达五天及其以上或连续旷工五天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请假的规定
员工因各种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办理请假手续,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达一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3.2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书信或带口信等方式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部门主管应向公司领导报告,并应于返回工作岗位的当天补办请假手续。
3.3请假报批程序:
3.3.2请假二天以上者,须经公司领导签字批准。
4.假期计算及待遇:
4.1事假
4.1.1事假须提前一天办妥请假手续,部门主管凭本人在请假单上说明的详细事由准假,如请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碍公司业务者,公司有权不准假或缩短、暂缓准假。
4.1.2公司员工事假天数原则上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月累计不得超过3天。
4.1.3公司员工因特殊原因需超出上述假期时限的,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否则按旷工论处。
4.1.4员工请事假期间按事假时间扣除薪资。
4.2病假
4.2.2员工连续病休超过三天,但不超过三个月时,按本人日工资的70%计发病假工资,福利照发,奖金按实际休假天数扣除。
4.2.4病休连续三个月以上为长期病休,长期病休须凭医院住院证明或医师病假建议请假,并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
4.2.5长期病休人员按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发给基本生活费。
4.3年假
4.3.1公司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工作满一年后具备享受年假的资格,年假期间薪资照发。年假遇节假及公休顺延。
4.3.2年假标准: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享受5天年假,1-10年可享受5天年假,10(含)-20年可享受10天年假,20(含)年以上可享受15天年假。
4.3.3每年元月一日为核定基准日,核定下年度年假天数。在当年度3月31日前(含)入职的员工下一年度可有4天年假;4月1日至9月30日入职的员工下一年度可有2天年假,10月1日后(含)入职的员工下一年度无年假。
4.4公伤假
4.4.2公伤假待遇,参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4.5婚假
4.5.2员工婚假为七天,遇节假日顺延,超过时间按事假处理;
4.5.3员工请婚假需连续一次申请完;
4.5.4婚假期间不扣除薪资。
4.6产假
4.6.1员工本人分娩凭医院证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准假。
4.6.2员工配偶分娩凭医院证明,准假3天;
4.6.4产假在规定时间内不扣除薪资。
4.7丧假
4.7.1员工直系亲属丧亡包括:父母(养、继)、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可以休假三天。
4.7.2员工旁系亲属丧亡经公司领导同意,可以休假一天。
4.7.3员工丧假在规定时间内,不扣除薪资。
4.7.4丧假需凭相关死亡证明。
5.加班的规定:
5.2加班时数——原则上每月每人加班不允许超过16小时。
5.3申请调休——对于加班的员工,可以视情况安排员工调休。(调休限三个月内有效,倒休申请单上需注明冲抵加班日期)
5.4加班工资:
凡员工加班不能安排调休的,可以按以下标准核发加班工资:
5.4.1员工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两小时以内不计加班,延长工作时间两小时以上的,加班工资=实际加班时数小时工资150%;员工小时工资=基本工资/20.92/8。
5.4.2周六、日和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按以下标准计发:
周六、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0.92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0.92300%
5.4.3加班工资月核发天数:全月累计不得超过2天,并需以“加班申请单”和考勤卡为依据,没有打考勤卡,一律不得计为加班。
6.附则:本规定由人资部制订并负责解释,报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改或终止时亦同。
技术部管理制度总则篇四
第一条为强化生产管理,建立最佳的生产秩序,使生产管理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达到产品质量佳、消耗低、效益好的目的,确保公司的生产活动持续、稳定、可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公司生产管理,即从计划安排、原料进厂、生产过程到成品出库的生产全过程。
第三条制造管理部是负责全公司生产管理的职能机构。公司生产管理分两级:一级生产管理为制造管理部,二级生产管理为生产厂。二级生产管理必须服从一级生产管理指令,并建立二级生产管理办法。
第四条生产管理的各环节、各工序必须遵循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提高质量、降低成本,围绕企业生产经营总目标,做好各项平衡,使其相互衔接、相互协调、紧密配合,组成一个完整有效的生产管理体系。
第五条管理职能
1、制造管理部负责公司原燃料采购、物流运输、生产、成品销售和技术质量、能源管理工作,负责公司总体生产组织、调度、指挥和协调工作,负责牵头公司年度、月度生产作业计划的制订与实施,负责日常停产检修计划审批。
2、工程部负责公司生产设备与备品配件的计划、采购和管理,负责公司检修计划的制订和实施,负责公司安全和计量管理。
3、运输部负责码头生产经营管理和公司运输计划的实施,以及本区域的设备和安环管理等。
4、生产厂负责生产区域的生产、技术质量、设备和安环管理等。
第六条协调公司日常生产,负责公司总体生产、能源计划管理与跟踪实施、牵头制订与实施公司年度和月度生产经营计划、生产厂日常生产配比审批下发以及日常检修计划审核,负责原燃料和能源介质总体平衡工作,负责生产和能源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归档管理工作。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是公司生产的指导性文件,是对公司本年度生产的宏观安排,由制造管理部牵头,运输部、生产厂、财务部等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制订,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下发给全公司各部门实施。
第八条月度生产经营计划(包括三个月的滚动计划)是公司日常生产管理的依据,是公司生产任务的'统筹安排和考核依据。月度生产经营计划以公司的年度计划大纲为依据,结合年度大中修安排,由制造管理部负责制订,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下发给全公司各部门实施。
第九条工程部每月20日前将下月“公司大中修计划”(包括三个月的滚动计划)报制造管理部,作为月度生产经营计划安排的依据;每年11月15日前将下年“公司大中修计划”报制造管理部,作为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安排的依据。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收到公司月度生产经营计划后,要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实施,并制订出本单位的具体运作计划。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计划一般不作调整,当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计划无法执行,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由制造管理部下达更改计划,并通知相关单位执行。
第十三条因目前公司生产流程较短,故只设立一级生产调度机构,即制造管理部值班室,是代表公司主管生产领导组织、调度,指挥公司日常生产。
4、通过与内、外部进行协调,认真搞好当班水、电、气(汽)等能源介质的平衡调度工作,检查掌握大宗原燃材料进货、消耗及库存情况,确保生产连续性;)
5、负责日常计划检修时内部单位之间或内部与外部各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并及时跟踪日常检修计划的准备和进展情况。
6、认真做好记录,填写好“制造管理部值班室交接班本”和“制造管理部值班室记录本”,每日7时前编制好前一天的“生产日报表”。
第十五条运输部和生产厂值班作业长负责本流程的生产组织工作,在组织、指挥本单位日常生产时,如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制造管理部值班室汇报。正常情况下,当班生产情况应在下班前30分钟汇报,当日生产情况应在次日3时前汇报。
第十六条日常停产检修计划审批管理原则
1、日常停产检修计划审批总体原则:辅助从属于主体、相关单位联合、公司效益最大化。
2、日常停产检修,按规范程序进行报批;检修的组织单位要妥善处理好生产与检修之间的协调关系,实现生产运行稳定、有序、可控。
第十七条日常停产检修计划的报批,日常计划停产检修的申报:各单位日常停产检修要有预见性和前瞻性,务必做到事前有计划。
生产单位,并由制造管理部传阅其它相关单位。
2、各生产单位对于在48小时内申报的计划检修,审批流程:生产单位制造管理部生产单位,并由制造管理部传阅工程部及相关单位。
3、各生产单位对停产8小时(含8小时)以上的计划检修,要求提前48小时请示;计划停产检修4至8小时(含4小时),要求提前20小时请示;计划停产检修4小时以下,要求提前16小时请示。
4、各生产单位对4小时(含4小时)以上的计划检修用oa形式申报,经制造管理部协调、平衡和批准后,方可进行。
5、各生产单位对4小时以下的计划检修可按规定提前16小时电话请示制造管理部领导,由制造管理部通知当班调度执行。
6、动力能源系统的停产检修计划一律通过oa系统报批。
7、遇到计划停产检修的申报时间在节假日,通过oa系统无法办理,可先向制造管理部领导申请计划停产检修,事后按规定程序补办审批手续。
第十八条制造管理部值班室对各单位的检修事项进行全程跟踪、协调,对于检修单位提出需协助解决的事宜,应主动积极给予帮助。
第十九条制造管理部或检修单位结合生产运行的实际情况,可对停产检修的起始时间作适当的调整。
第二十条各单位严格按申报时间组织好检修工作,允许超时或缩短检修时间误差10%。
第二十一条检修单位在设备停产和检修具备复产条件时,应在20分钟以内向制造管理部值班室汇报。
第二十二条非计划停产检修的单位,应在20分钟以内向制造管理部值班室汇报。
第二十三条制造管理部值班室在值班记录本中详细记录各单位停产检修的情况,并在每天的早调会上进行汇报。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大、中修的计划准备和实施由工程部负责,制造管理部配合。
第二十五条负责公司原燃料、生产资财采购,产品销售、库存管理及清盘库工作,原燃料消耗、废弃物控制及资源综合利用工作。
第二十六条面向市场、实时掌握市场原燃料供应和成品需求情况,并定期同内部相关部门和单位交流用户对我公司产品质量的反馈信息及合理化建议。
第二十八条负责日常船期、运输计划的制订、下发和组织实施,相关单位收到计划后,严格按计划执行,以利于协调内、外部运输关系,保证物流通畅。
第三十条科学管理原料场现有场地,合理堆放原燃料,既有利于原燃料的卸车和转送,也有利于原燃料质量的追溯和转运成本的降低。
第三十一条由于公司是新投产的生产流程,因此投产前必须建立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公司在生产理顺并通过外审后,必须保持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第三十二条制造管理部负责公司质量活动的管理以及质量管理体系策划的具体实施,负责质量管理体系日常监督检查及考核。
第三十三条各部门、生产厂负责职能范围质量活动的策划、实施、管理、日常监督检查及考核。
第三十四条制造管理部规定各种原燃材料、在制品、最终产品所执行的标准,并制定各产品的技术要求或技术质量管理办法。各部门、生产厂根据产品标准、技术要求及技术质量管理办法等文件,编制本厂工艺技术及产品质量文件,并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
第三十五条制造管理部及各部门对工艺及产品质量文件执行情况进行两级检查监督,当上下工序间出现工艺条件矛盾时,制造管理部应进行工序间的协调。
第三十六条为规范在制品及最终产品质量的判定,技术质量部制定相应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所有在制品、最终产品须按产品质量管理制度进行判定及统计。不合格品经批准或按相关文件规定可作改判、降级、让步使用或报废等处置,但需做好记录。
第三十七条制造管理部负责质量检验的管理,组织制订质量检验管理制度,负责外购原(燃)材料、辅助材料、在制品、最终产品的质量检验。
2、各采购(或自产)产品的检验管理部门组织采购(或生产)、使用单位策划检验项目、频次、检验标准或方法。新增采购(或生产)品种或新增、修改检验项目、频次、检验标准或方法,由使用单位向检验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再由检验管理部门组织相关单位策划检验项目、频次、检验标准或方法。
3、建立相关的程序(或作业文件)对外购原(燃)材料、辅助材料实施质量控制,检验合格后才能投入生产,不合格则进行处置(包括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和处置,处置主要包括拒收、降级使用、另外存放或放行等)。
4、产品的使用单位负责提出质量检验项目、频次的需求,并跟踪、反馈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的质量状况。
5、检验和试验状态分待检、待定、检验合格、检验不合格四种进行标识。码头部负责外购原(燃)材料、辅助材料的标识,生产单位负责本工序产品的标识。
第三十八条以工序质量保证产品质量,各生产工序生产前必须建立相关的作业文件(或工艺操作规程)并确保操作人员熟练掌握操作方法,并重点对生产过程的关键工序进行管理,对关键工序必须建立质量控制点实施控制。项目投产前由制造管理部组织相关的技术人员组成确认小组对关键工序进行确认,并对关键工序在安全、设备、工艺方法、人员、文件管理、检测设备及数据、工序衔接、统计技术应用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并按要求实施控制。
第三十九条生产过程有关的文件、技术标准、工艺规程、记录、通知、会议纪要等必须处于受控状态,保持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现行有效。
第四十条生产管理相关考核.
1、年度、月度生产经营计划完成率纳入公司绩效考核办法考核。
2、对不服从制造管理部值班室统一调度和日常检修安排的单位制订具体的考核办法,并严格实施。
3、针对物流料场和技术质量制订具体考核方法,另行下发。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颁发之日起执行,试行一年后再根据运行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由制造管理部负责解释。
技术部管理制度总则篇五
为促进公司持续长远的发展,规范部门工作活动,增强员工的组织性、纪律性,提升团队的向心力,切实提高部门工作效率,确保部门工作向着一个良好的方向取得更大的发展,全体员工应当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公司发展为己任。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在职人员。
三、职责
为本制度执行各部门,执行对本部门员工的管理监督。
1、考勤
1)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管理,出勤日未打卡的须填写《忘/为打卡单》,并说明原因,但一个月不得超过三次,否则不以出勤论处,须扣除当日工资。
3)上班时间
生产部门:公司采用26天/月上班制,全年正常工作时间为10.5小时,白班 8:00—12:00、13:00—18:00、18:30—20:00;晚班20:00—00:00、01:30—8:00,每天上下班需打卡。
员工每半个月转班一次 ,每天必须提前10分钟到现场交接。
2、请假
1)请假人员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注明请假原因,特殊情况可先告知各部门分管领导,回公司上班当天须补签请假条。公司职员请假一至二天由各部门分管领导批准即可,请假三天以上必须由各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后,交由经理批准。请假人员必须在确认请假单已审批完后方算完成请假。班干部、职员以上人员请假须有职务代理人。未按正常流程办理请假手续而私自未上班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2)请假单审批完后交人事处,以便核算考勤。
3)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必须由事故发生部门主管写书面报告,经管理部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在一定标准下,方可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凡未按以上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未上班者,一概以旷工论处。
4)请长假者到期未能按时上班时,需先向所属部门主管人申请批准,班干部、职员以上级别需报经理批示。如因公司业务或生产需要不能耽搁的,则需在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若无特殊之情形(比如丧亲),公司一律不接受请假请求,并以旷工论处。
3、旷工
1)一次性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
2)未经请假,私自不上班者。
3)旷工按未出勤时间三倍计算,连续旷工三天以上作自动离职处理,公司不予结算工资。
4、入职/离职
1.0 试用期未满,员工离职需提前7天。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择优录用人才。
1..1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年龄等情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1.2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1.3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符合岗位录用条件。
1.4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
1.5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学业证等有效证件。
1.6应聘者通过公司面试,并经确认合格后,可被公司聘为正式员工。
5.试用
2.1新员工被录用后,一律实行试用期,试用期限视劳动合同期限可分为1、2、3个月或以上不等,试用期间公司将对员工的表现及其对工作的适应程度进行考核。
2.2试用期薪资按公司相应制度规定执行,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3员工试用期满,经公司考核合格者,可转为正式员工,考核不合格者,公司不予录用;正式员工薪资待遇按公司工资制度执行、试用期满后,所有员工离职需提前30天申请。员工辞职必须经部门主管行政审批,主管以上级别需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生效。
1)离职分为:辞职、自动离职、辞退、开除等,除自动离职者未能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其余均应办妥交接手续,经各部门交接人签收后才能离职。
2)若辞职未到期,申请提前办理离厂手续者,须经部门主管签字同意,且证实其工作已交接清楚及无留在公司的必要。人事方可给予办理离厂手续及离职交接手续。
离职人员需填写“离职交接表”(交还工具并确认工具无损坏),经相关人员审批回签并须在结算工资当日将表交给财务,所有离职人员,在离职到月底结算工资。
1)急辞人员,职员以上人员需扣除工资总额的30% 。
2)试用期未满,工作时间未够7天者不予以结算工资。
3)因特殊原因,如疾病、意外事故等要求急辞工者,经公司证实及审批后,可给予办理急辞工手续,并填写“离职申请表”及“离职交接表”,经各部门主管/经理/总经理审批签后方可离厂。
4)凡不按正常手续辞工者或急辞工者,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并且永不录用。
5)旷工三天作自动离职处理,公司不予结算薪资。
6)无法胜任工作者,给予辞退处理。
7)因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并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公司有权开除并追究经济赔偿责任。
6、工作纪律
1)遵守公司纪律和管理制度,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提前到打卡区等待)、不旷工,工作时间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睡觉、不串岗闲聊,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比如看小说、杂志、玩手机、睡觉等)。
2)工作时间不得处理私事、接待亲友,未经批准不得将亲友带入工作场所。
3)上班时间不允许穿拖鞋,应按统一工作服。
4)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按章行事,不以职务、工作之便图谋私利。
5)服从领导、勤奋工作、团结协作、拼搏进取、关心他人。
6)公正平等、诚实守信、维护集体荣誉、严守公司机密。
7)讲文明、讲礼貌、克勤克俭、着装得体,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8)不酗酒,不打架斗殴、不盗窃公司或者他人财物、不参与赌博、吸毒及黄色淫秽等违法犯罪活动。注:(打架不管有理无理先动手违规,包括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先动手方承担责任。)违反这一条无薪开除,情况严重交公安机关处理。
9)禁止消极怠工、搬弄是非、散播谣言、故意破坏公司财产加倍赔偿。这种人一经核实立即开除。
四、薪酬
1.1公司薪酬发放采用隔月结算制,即当月月底发放上月工资, 一般情况下厂方及时发工资, 特殊情况需延时的, 最多不能超过15天。
1.2如果,公司因出货紧急必须加班时,部门主管会提前通知员工加班,希望员工配合工作。
五、品质管控
适用考核对象: 品管绩效指标
品管考核指标:
客诉
单数
客户单数
50元/单
客诉问题统计表
文员
批退不良
功能不良比率5%或以上
退货返工:100元/单
客诉问题统计表
文员
报废处理:200元/单
外观不良比率3%或以上
退货返工:100元/单
客诉问题统计表
文员
报废处理:200元/单
电镀不良
毛刺、滑牙不良比率7%或以上
退货返工:100元/单
客诉问题统计表
文员
报废处理:200元/单
补充说明:
1、客诉单数是指:客户投诉本厂全检/抽检出货,造成客客户投诉的产品。电镀厂客诉光杯毛胚不良也算客诉。但光杯电镀完直接出给客户造成的客诉不计算在内。
2、退货返工/报废:指客诉造成的返工或报废。内部造成批量性报废也要参照此标准。
3、制程不良,巡查过程或全检时发现不良比率达到10%或以上的产品。如在工作中存在故意弄虑作假或知情不报。直接处罚扣绩效500元/次。
4、内部发现有批量性不良不能自行决定是否放过的产品,要请示由主管判定是否放过。主管批准放过而造成的客诉或退货返工不算品管责任。
5、绩效工资由文员每月核算。每月交给主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
6、出现争议由大家协商解决。
六、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上机前,首先应检查电源、机械性能及防护装置是否安好,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第二条启动电机前,应确保机床台面无任何可移动物件时,方可开机操作,以免操作中,因震动而使物件坠于脚踏上造成机床误动而伤害人体。
第三条严格按操作规定工作,规定用双手开关时严禁用脚踏,决不允许私自改变操作方式。
第四条使用脚踏板时,严禁闲杂人员靠近,以防误动脚踏板而造成伤害。
第五条第五条 在安全防护装置拆除的情况下,不允许开机。严禁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
技术部管理制度总则篇六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经理和主管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节奖励
第六条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七条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
第八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经理店长进行审核;
第三节处罚
第九条有下列行为者罚款10元:
1、随意吐痰,丢纸屑果皮者;
2、早会迟到者;
3、营业时间内聚众聊天、看小说、吃零食、打瞌睡、抄写非公事文件者。
4、岗位卫生检查不合格者;
7、填写各种工作表格不认真、漏填者;
8、当班期间当众化妆,修剪手、脚指甲者;
9、打卡后吃早餐者;
10、下班后自己工作岗位未整理者。包括整理卫生、关闭电脑、空调等。
11、未按公司规定使用公司设备者。如电脑等。
12、上下班忘记打卡者。(须有主管开单证明确有准时上下班)
第十条有下列行为者罚款20元:
1、未经许可而无故不列席公司会议者;
2、未经许可而私自带人进入工作场所者;
3、离开工作岗位未办理代班手续者;
4、安排任务未及时完成者;
5、窜岗、随便进入其它部门工作室者。
6、上班时间吵闹、大声喧哗而不听纠正者。
7、利用公司设备电脑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者。
8、上班时间洗头洗自己私人衣服等
第十一条有下列行为者罚款50元:
1、未经主管同意外出者
2、态度恶劣,傲慢,不接受管理,当众顶撞上司者。
3、利用公司设备做私人事件者。如电话、打印机、复印机等。
4、在顾客面前吵架、说粗话有损公司声誉形象者。
5、服务态度欠佳,经顾客检举属实者。
6、有意破坏公司财物者。
7、出席各种会议或者工作,代他人签到者,如代打卡。
第十二条有下列行为者罚款100—500元:
1、与顾客或员工发生斗欧吵架事件者,由部门主管根据情节作出处理。
2、工作未交接清楚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者。
3、私拉电源影响公共安全、公司正常作业者。
第十三条有以下行为者,做记过或开除处分:
1、利用私人对公司不满,煽动员工情绪制造事端者。
2、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职务调动者。
2、在外散布谣言,制造事端,严重影响公司形象者。
3、泄露公司营业机密,如效益,拍照对数,促销计划与发展营运计划严重者。
第十四条有以下行为者视情觉严重报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私自偷取公司产品(包括****、加洗、压膜、复制光盘等)与顾客产生交易者。
2、盗取、偷窍顾客、同事、公司财物者。
3、盗取、泄露公司内部高级文件、机密者。
第四节考勤制度
第十六条忘打卡每人次处于二元处罚,以每一次递增一元.(即第一次忘记打卡二元,无次忘记打卡三元,三次四元以此例推)。
第十八条员工无故不上班或外出时不办理任何手续,作旷工处理。旷工按三倍扣除当天工资。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30天者,公司将予以除名。
第十九条考勤工作由会计负责,考勤员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坚持原则
第二十条每月考勤报表与考勤记录在发工资前应进行仔细核对,核对无误后方可计算工资。
第二十一条员工请事假、病假、公假等,必须到前前台领取统一公文,正确填写,报有关主管签字后,然后在急时送回前台。
5、部门经理(主管)请假必须报总经理批准;
一、 公司形象
1、 员工必须清楚地了解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管理结构,并能向客户及外界正确地介绍公司情况。
2、 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视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3、 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4、 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地应礼貌劝阻,上班时间(包括午餐时间)办公室内应保证有人接待。
5、 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
6、 员工在接听电话、洽谈业务、发送电子邮件及招待来宾时,必须时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体规定使用公司统一的名片、公司标识及落款。
7、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8、 员工要注重个人仪态仪表,工作时间的着装及修饰须大方得体。
二、 生活作息
1、 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统一的工作作息时间规定上下班。
2、 作息时间规定
1)、夏季作息时间表(5月——10月)
上班时间 早 7:00
午休 11:00——12:15
下班时间 晚 16:00
2)、冬季作息时间表(11月——4月)
上班时间 早 7:00
午休 11:00——11:45
下班时间 晚 16:15
3、 员工上下班 到制。
4、 员工上下班考勤记录将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5、 员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时间内外出,要向主管经理请示签退后方可离开公司。
6、 员工遇突发疾病须当天向主管经理请假,事后补交相关证明。
7、 事假需提前向主管经理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休息。
8、 员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的权利,公司提倡员工加班,鼓励员工在日常工作时间内做好本职工作。如公司要求员工加班,计发加班工资及补贴;员工因工作需要自行要求加班可以加班。
1)、加班费标准
公司规定加班费标准为 小时;
2)、加班费领取
加班费领取时间为每月24日(工资发放日)。
三、 卫生规范
1、 员工须每天清洁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确保地面、桌面及设备的整洁。
2、 员工须自觉保持公共区域的卫生,发现不清洁的情况,应及时清理。
3、 员工在公司内接待来访客人,事后需立即清理会客区。
4、 办公区域内严禁吸烟。
5、 正确使用公司内的水、电、空调等设施,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关闭空调、电灯和一切公司内应该关闭的设施。
6、 要爱护办公区域的花木。
四、 工作要求
1、 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2、 新入职员工的试用期为三个月,员工在试用期内要按月进行考评。详见《员工试用期考核表》。
3、 公司内所制定的《员工日程表》是衡量员工完成工作量的依据,要求员工每天要认真、详尽的填写,作为公司考核员工工作量的标准。
4、职员间的工作交流应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大厅、会议室),如需在个人工作区域内进行谈话的,时间一般不应超过三分钟(特殊情况除外)。
5、 加强学习与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技能,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培训将施行签到制,出席记录和培训考核也将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部分)。
6、 经常总结工作中的得失,并参与部门的业务讨论,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7、 不得无故缺席部门的工作例会及公司的重要会议。
8、 员工在工作时间必须全身心地投入,保持高效率地工作。
9、 员工在任何时间均不可利用公司的场所、设备及其他资源从事私人活动。一经发现,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辞退。
10、 员工须保管好个人的文件资料及办公用品,未经同意不可挪用他人的资料和办公用品。
10、员工要保管好个人电脑,按公司规定进行文档存储、杀毒及日常维护,如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综合管理部,由公司安排修理。
五、 保密规定
1、 员工须严守公司商业机密,妥善保存重要的商业客户资料、数据等信息。
2、 管理人员须做好公司重要文件的备份及存档工作,并妥善记录网络密码及口令。并向总经理提交完整的网络口令清单。
3、 任何时间,员工均不可擅自邀请亲朋好友在公司聚会。
4、 员工及管理人员均不可向外泄露公司发展计划、策略、客户资料及其他重要的方案,如一发现,除接受罚款、辞退等内部处理外,情节严重的,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 人员管理
1、 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整体管理,包括职务的分配及工作内容的安排。
2、 员工须尊重上司,按照上司的指导进行工作并主动向上司汇报工作情况。
3、 员工有关业务方面的问题须及时向部门主管或经理反映,听取意见。
4、 涉及超出员工权限的决定必须报经部门主管或经理同意。
5、 员工不服从上级指挥,目无领导,顶撞上级,而影响公司指导系统的正常运作,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理。
6、 管理人员应团结互助,努力协调好各部门的关系,鼓励并带领好员工队伍,时刻掌握员工的工作情况,确保公司整体策划顺利进行。
7、 公司是一个大家庭,员工应团结互助,为公司发展做出努力。
七、 物品管理
1、 办公用品的日常管理由综合管理部专门人员负责定期购买;
2、 每月10日之前,个人将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填写在公司【购物申请单】上,由管理部专门负责人提交主管经理,审批同意后,由专门负责人将办公用品购回,根据实际需要有计划地发放。
3、 若急需某类办公用品,也应先填写【购物申请单】后,交由专门负责人,经主管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购置。
4、 新进人员到职时由综合管理部门统一配发各种办公物品。
八、 电脑管理:
1、 使用者应保持电脑设备及其所在环境的清洁。下班时,务必关机切断电源。
2、 使用者的业务数据,应严格按照要求妥善存储在网络上相应的位置上。
3、 未经许可,使用者不可增删硬盘上的应用软件和系统软件。
4、 严禁使用计算机玩游戏。
5、 公司及各部门的业务数据,由公司资料管-理-员至少每周备份一次;重要数据由使用者本人向资料管-理-员申请做立即备份。
6、 未经许可,任何私人的光盘、软盘不得在公司的计算机设备上使用。
7、 使用者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严防被窃取而导致泄密。
九、 网络管理
1、 工作时间内禁止浏览与自己工作岗位或业务无关的网站。
2、 工作时间内不允许在网络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行为(如:上网聊天),也决不允许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出现在网络上。
3、 严禁在公司网络上玩任何形式的网络游戏、浏览图片、倾听音乐等各种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4、 禁止利用公司网络下载各种游戏及大型软件
5、 公司网络结构由网络工程师统一规划建设与管理维护,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网络结构,个人电脑及服务器设备等所用ip地址必须按网络工程师指定的方式设置,不可擅自更改。
6、 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手段,蓄意破坏公司网络的正常运行。
十、 奖惩办法:
1、员工奖励分为口头表扬及物质奖励;
2、员工惩罚分为口头警告、罚款及除名;
a、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
b、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资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a、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b、泄露公司经营管理秘密的;
c、私自把公司客户介绍他人的。
5、公司将设立年终全勤奖(未有迟到、早退现象及病事假),奖金为1000元,于年终考评后一次性发放(以每个月的考勤统计为依据)。
6、在公司服务满三年(不含三年)的员工,将给予一周的带薪休假(休假期需提前和公司协商,以不耽误工作为前提,得到许可后方可休假)及2000元的一次性旅游补贴。
7、在公司服务满五年(不含五年)的员工将给予300元/月的住房补贴,发放办法从第六年度合同期开始,本年度合同期满时一次性发放;无论何种情况,未履行满从第六年度开始签定的本年度合同期的员工将不享受此项福利补贴。
十一、 经费管理
1、 因外出购物或出差需向公司借用备用金时,应首先填写公司【借款申请单】,交主管经理核准、审批签字同意后方可借款;借款后必须在一周内报销销帐(出差人员在回公司上班一周内);借款未冲平者,不允许再次借款。
2、 员工报销已发生费用,首先需找主管会计领取并填写公司【支出凭证】或【支出报销单】(由主管会计负责提供、审核);主管会计签字后,到借款处填入【借款申请单】中的报销日期,方算完成报销手续。
3、 公司员工因公外出办事,交通工具以公交车为主,特殊情况需要乘坐出租车时须向主管经理请示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4、 公司薪金发放日定为每月24日。
十二、 出差细则
1、 员工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表】,主管经理签字后方可办理借款手续。出差期限由主管经理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
2、 出差途中除因病、遇意外灾害或工作实际需要经请示主管经理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3、 出差费用的报销:
3、1)、 交通费:
a、总经理、副总经理可乘坐飞机,费用实报实销。
则不予报销。
量少乘坐出租汽车,实报实销。
2)、 住宿费:
a、总经理、副总经理实报实销。
为基准实报实销。
3)、伙食费:
a、总经理、副总经理实报实销。
b、其他员工伙食费标准为:一般地区50元/天/人以内,上海、深圳等地区80元/天/人以内为基准实报实销。
4)、出差补助:
a、乘坐火车路途补助50元/晚/人。
b、在外补助100元/天/人。
4、 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5、 出差回来后一周内填报【出差费用结算单】,办理报销手续。
6、 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实提出收据,核发之,但如发现有虚报不实之事,除将所领追回外,并视情节之轻重,酌予惩处。
十三、培训管理
1、新员工培训内容及管理
1)、培训内容
b、公司规章制度
c、新老员工认识;
d、办公设备的使用;
e、指引工作地点区域设施(洗手间、就餐处、乘车处等)。
2)、培训注意事项
b、培训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执行,涉及到各部门业务时,部门负责人要有所准备,予以配合。
2、在职员工培训内容及管理
1)、培训形式
a、公司举办的各种形式的在职培训,包括座谈、讲座等;
b、员工业余时间自学。
2)、培训考核
a、培训活动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采用签到的形式记录考勤。(出席记录将列入到公司的绩效考核范围)
b、培训考评由培训讲师负责考评,其成绩列入公司绩效考核范围。
十四、名片管理办法
1、总则
为使公司名片统一规范化,强化对外公关形象的塑造,特制定本办法。
2、名片格式
公司名片格式统一化,由公司行政管理部门依据企业形象设计。
三.名片印制程序
1、根据工作需要,需要印制名片的员工需首先向主管副总经理提出申请;
2、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会通知综合管理部门;
3、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外印制名片的印刷业务,印制完毕后发给当事人
四.名片使用
1、名片使用须恰到好处,不可像撒传单般滥用,掌握使用范围。
2、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印刷或使用未经公司批准的名片。
3、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严禁再使用公司原有的名牌从事任何活动,如若发现,公司将追究其责任,并予以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的经济损失费,同时对于造成甲方任何重大损失者,甲方保留以估算的损失额向有关机构提起诉讼的权利。
技术部管理制度总则篇七
录
21、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工作制度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全体教师务必高度重视,以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
八、门卫负责正常教学秩序的维护,严格遵守其职责,避免事故的发生;
九、若发生重大事件,教师应及时上报学校,再由学校报上级协同处理。
一、要高度重视重大安全事故的报告,不得有隐瞒、包庇、侥幸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心理,导致事态扩大和蔓延。
二、师生在校园内外或他人在校园内发生的非正常死亡或重大伤害事故,无论学校或教师有无过错责任,学校都必须在事发2小时以内向教育局、当地政府、公安部门报告。
三、发生学生伤亡事故,必须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并全力组织抢救,力争使损失和影响减小到最底限度。
四、学校发生的校舍垮塌、火灾等安全事故,无论有无人员伤亡,学校均要在事发2小时以内向教育局、当地政府、公安部门报告。
五、凡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首先发现的教师就是第一责任人,要及时向校长报告,并积极实施救护。对推诿扯皮、隐瞒、拖延不报的,将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六、学校要与教育局、当地政府、派出所建立联系制度,对一般安全事故,积极配合,协调处理,将问题解决在基层,确保学校秩序正常。
七、学校发生事故后,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妥善处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事故处理后,在一周内及时将事故原因及处理结果书面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八、学校要制定师生伤害紧急情况应急处置工作预案,保持高度警觉,加强安全防范,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学校要建立健全各种安全制度,明确安全事故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校长为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人人;任课教师为课堂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值日教师为课间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带队教师或活动组织者为学生课外活动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二、安全责任人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安全制度;
三、责任人要树立“教书育人,安全第一”思想,对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
五、在管辖的责任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管理责任人负直接责任,根据事故的情节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连带责任,责任追究形式包括党纪、政纪处分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安全教育制度
一、高度重视安全教育工作,确定安全教育专题,落实教育责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系列化。
二、上好安全课。坚持“课时、计划、教师、教材”四落实,确保安全教育上课表、进课堂、有实效。
三、学校安全专题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法规、安全常识、安全养成、安全防范、心理健康、饮食卫生、消防安全、疾病防治、逃生技能演练、紧急情况处置、警示教育、安全工作研讨等。
四、学校每月召开一次专题安全教育大会,班级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专题午会。遇到特殊时期,如春季、秋季、开学、放假前、大雨、大雪、汛期等,学校要及时开展安全教育专题活动,提出安全纪律与预防要求。
五、班主任每周都要对学生进行安全养成教育。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有专门的帮教措施。
六、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每年作专题法制报告不少于2次。
一、学校应坚持“走动式管理”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对
安全检查制度
学校的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二、检查内容要按照学校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要求,逐项对照,重点部位重点检查。
三、检查时要做好专用记录,对检查出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学校拿出整改措施,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报告,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有关责任。
四、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小组依据各部门责任目标内容进行检查考核,考核内容纳入班级、班主任年终工作考核。因工作失职导致本部门、本班出现安全事故,将不得参加优秀班主任、先进工作者评选,同时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五、安全检查工作列入岗位目标责任制,如果因安全检查不到位而出现重大问题,实行责任追究,一票否决。
政策的宣传、教育、落实,牵头制定单位的安全工作制度,筹措安全经费,确保单位安全。
二、分管校长是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学校的安全工作,落实安全工作制度并检查汇报落实情况,及时对学校安全工作提出建议和不断完善管理措施。
三、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的直接负责人,负责本班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及时处理本班学生发生的安全事故,推荐任命班级安全干事,抓好班级安全制度的落实,重大问题及时报告,配合学校有关部门抓好安全工作。
四、行政值日、门卫均有安全责任,要按照学校对安全工作的分工,各负其责,处理好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维持好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五、任课教师要树立“教书育人,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上课时间内的学生安全,课前清点学生人数,发现问题及时与班主任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沟通,积极完成学校交给自己的安全工作任务。
一、每学期学生报名后,班主任要及时登记学生家庭住址、家
班级安全管理制度
长姓名、联系电话,确保与学生家长联系畅通。
二、要坚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学生创造安全的学习环境。
三、体育课、实验课、放学等教室无人时,各班必须锁门关窗,门锁损坏要及时修理,防止盗窃。
四、搞好班内用电设施、公物、电教设备的管理,确保教室内各种设施安全无损。
五、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学生不得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或者校外学生聚众闹事,不得打架斗殴和进行不法侵害。
六、组织学生参加各种集体活动、课外活动、校外活动时,要征得学校批准,并做好安全教育及预防工作。
七、各班要有一名安全委员,安全委员负责本班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发现不安全迹象,要及时制止,及时向班主任反映并做好登记工作。
八、严格实行学生上午、中午到校点名制度,对未按时到校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查明原因,追踪去向,通知学生家长,必要时报告学校有关领导,落实监护管理责任。
九、严格控制接收学区外就读学生,对不具备接收能力和住宿安全无保证的学生,学校坚决不准接收。
十、严格控制学生请假,学生请假必须持请假条,由班主任批准,无正当理由请假的一律不得批准。
体育运动、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安全制度
一、严格履行集体活动请示报告制度。学校组织跨校集体活动前,要向县教育局安全主管领导请示。不得擅自带领学生外出参加春游、登山、野营等活动。
二、获准进行的集体活动,组织者要制定详细方案,夯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措施。体育运动要做到场地安全、器械安全、周边环境安全。
三、全校性集体活动,校长、年级组长、班主任必须亲自参加,不能参加者必须由学校临时委托负责人,班主任对学生实行点名制度,发现有缺席学生,应及时查明原因并上报学校。
四、校内集会时,要有专人负责疏导学生。
五、严禁学生随意到河、塘、池、水库游泳。
家校联防工作制度
一、学校是青少年学生集中的地方,个体行为易群体化,家长要积极主动参与学校安全工作,担负保护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责任。
二、学校的安全工作要认真落实各自的领导责任和目标管理责任。定期向县教育局、镇党委、政府汇报学校安全工作,重大问题及时请示。
三、学校成立家长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向家长委员会报告学校安全工作,家长要及时向学校反映学生在家情况,双向沟通。
四、学生的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当为子女或者其它被监护人在受教育期间的安全提供必要条件,对其子女或者其它被监护人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到学生个人的监控收缴机制,夯实收缴责任,确保及时收缴。
二、学生不得携带匕首、棍棒、弹簧刀、水果刀、弹弓、雷管、炸药、有毒气体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三、坚持经常性危险品的宣传教育和收缴制度,发现一起,收缴一起,处理一起。并及时的对处理的情况进行通报宣传,提高学生的知晓率。
四、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学生监督的作用,对检举人进行表彰奖励。
五、收缴的刀具等危险品概不返还,重要危险物品上交公安部门。
一、上学、放学路上要遵守交通规则,听从交警指挥;在马路
班级安全公约
行走要走人行道;过马路时要先左看,后右看,确保安全后再通过,不在非人行横道上横穿马路;不得在路上游戏、打闹、玩耍。不得骑自行车。
二、按规定时间到校,提前到校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出家门后直接到校,到校后不经老师同意不得出校门;放学后直接回家。
三、遵守课堂规则,不做与本课无关的事情;使用刻刀、剪刀、圆规等有危险的工具时要注意自身安全,并确保不要危及他人安全;实验操作或活动要按照老师的要求进行;不经老师允许不动用老师的教学用品、仪器及设备。
四、课间举止要文明,不在走廊、楼梯上过于集中或做游戏;不急速奔跑、打闹;不能持器械、锐器玩耍、追逐打闹;不准乱掷砖块或铁块等重物;不做危险游戏,如扳手、推手、追逐、争抢、摔跤等;严禁对他人搞恶作剧。
五、站立、就座、行走、跑动以及进行其它各种活动,要注意观察周围场地、所用器材等情况,注意自身动作、行为是否正确和安全,是否影响或危及他人。
六、进出教室、上下楼梯、出入人群集中场合时要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不嬉戏打闹,不前推后拥。
七、不经老师允许不能进入仪器室、器材室和各功能教室;不经老师允许不得动用各室内的实验用品、仪器、器材、设备。
八、不动校园及教室内的所有电源及电器设备;不在车棚内活动;学校若有施工,要远离施工现场。
九、不爬围墙,不爬栏杆,不爬门窗,不爬桌椅板凳。
十、打扫卫生时不爬高,不擦电源及电器设备,不擦铝合金门窗。
十一、不要将火柴、打火机、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学校。
十二、学生生病时,未经家长、医生许可,不能擅自买药和配药,更不能随意服药。
十三、注意饮食卫生,饭前便后要洗手,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不饮用生水和不达标饮料,不得私自买食物饮料,不得把零食带到学校。
十四、没有家长陪同不得到河坝水库游泳、滑冰;不到公路、铁路、水井、水库和建筑工地等有危险的地方去玩。
十五、树立自我保护意识,不要生人的东西,不跟生人走,有危险找警察或大人帮助。无家长带领或不经家长同意不得独自出门。
教学安全制度
一、课堂教学安全制度
1、树立“学生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注意课堂的安全教育渗透。
2、每节课必须到岗,不发生课内意外伤害事件。不得提前下课,不中途擅自离开教室(或活动场所),因离岗而引发的学生安全事故,任课教师要负全责,3、严禁教育教学过程中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4、教师要关心学生出勤情况,做好点名工作,了解学生缺课原因,课后与班主任联系。如原因不明,班主任要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5、关心爱护学生,如遇学生身体不适,及时与班主任或家长联系,妥善处理。
6、学生上课专心听讲,认真做笔记,积极参加教学活动,使用圆规、刀具等利器要注意安全,上课时不随便讲话,不做小动作,不顶撞老师。
7、上课期间,学生离开课堂必须征得上课老师同意,外出校门需班主任出具手续,学校行政批准,门卫方可放行。
8、学生因事因病请假,需具备有家长签名的请假条。
9、课外活动或兴趣小组活动,由负责老师组织学生进行有秩序的活动,负责老师不得随意离岗。
10、电教设备专人负责,操作规范,防止触电。
11、发现教学中的安全隐患及时向教务处和总务处反映。
12、严格执行学校提出的首遇责任制,即谁发现、谁教育、谁处理、谁汇报。
二、学生实验安全制度
1、实验、实训场室要有使用管理制度,而且挂在显眼的地方。
2、教师要严格遵守实验课的安全常规,严格按照各种实验操作规程。
3、不管做任何实验,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和各实验操作规程,在老师指导下进行,不要自作聪明、自以为是。
4、如确需做带危险性的实验,必须做足安全防范措施。
5、需在微机房上课时,由任课教师组织好学生,负责学生的安全,学生上课期间必须听从老师的指挥、安排,不得擅自离开、早退,任课老师要定期检查功能室的安全防火设施是否完善,是否有使用年限太久的安全设施。并要对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无阻做好检查。
6、学生按要求在指定的座位上课,学生及教师均要认真填写实验登记表。
三、体育活动、体育课安全制度
1、体育教师应经常检查室外体育设施,发现设施不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总务处,并停止使用该设备。
2、学生做单双杠练习,体育教师应在场指导,并做好保护工作。
3、学生做铅球、铁饼和标枪练习,应严格落实好安全措施划定安全区,禁止学生进入非安全区,对帮助教师工作的学生,体育教师应事先对其操作规程和安全教育,铅球、铁饼、标枪使用后应立即放回体育室,不准放在体育场地。
4、学生长跑练习,体育教师要分别适当地控制好男、女学生的运动量,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5、全校性的体育活动,必须加强保卫力量,有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6、未经学校同意,不准组织学生进行游泳训练。
7、遵守体育课、体育活动所规定的其它安全常规。严禁违规教学或训练。
8、学生在体育课着装时衣服上不要别胸针、证章等,上衣、裤子口袋里不能装钥匙、小刀等坚硬、尖锐锋利的物品。要穿运动鞋,不要穿塑料底的鞋或皮鞋。不要佩戴各种金属或玻璃的装饰物、发卡。
9、患近视眼的同学尽量不要戴眼睛,如必须戴,做运动时要倍加小心谨慎。
10、有伤残或其他不宜运动疾病的要向老师申请,不要参加剧烈运动。
11、体育课时,老师绝不能采用“放羊式”教学,每节课前必须做足准备运动,课后必须做好放松运动。
12、一旦意外受伤,要及时报告老师、同学,严重者及时送医院。
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一、学校要加强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领导,组织学校各层次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细致的管理人员成立排查小组,确保排查效果。
二、学校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实行月查月报制度,每月组织全方位排查,排查结果提交学校领导,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
三、安全隐患排查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前后左右,天上地下;校园内外无遗漏”。一查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包括校舍状况、实验教学设施、消防设施、体育设施、水电设施、学校车辆等。二查教职工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素质。三查学校德育工作和法制安全教育。四查学校食堂。五查学校周边治安秩序。六查安全制度建设。
四、盾纠纷排查要做到“内外兼治,上下并查;事无俱细,防患于未然”。一是各层面全方位排查。二是关注重点人群,建立“学困生”档案。三是落实帮扶人员。四是确保纠纷彻底解决。
学生集体活动安全制度
一、班级、年级组组织学生离开学校所进行的集体活动,必须事先报告学校。获许可,方能进行。
二、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必须用车的,由学校联系车辆,严禁使用无证、无牌车辆、严禁使用车况不良的车辆、严禁超载,必须严格保证安全乘船、乘车的安全知识和自救知识事先向学生进行再教育,车、船运行途中和活动的过程中有关教师要严格管理学生,严防发生不安全事故。
三、校内进行的学生集体活动,必须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学生上楼和下楼时,两个楼梯口必须有值日和值周教师分别管理。
四、未经学校允许各班级、各年级不准变更课程安排,如有需要请教导处申请。
一、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二、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教室、办公室、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四、图书馆、实验室、食堂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五、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六、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七、每天的值日人员要加强巡视,发现学生有危险行为要及时制止,出现火险要全力保护学生,及时报告火情。
八、值日教师、班主任等每学期均要用集体晨会、讲座、主题班队会、宣传栏、安全手册等形式积极对学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九、班主任、专用室负责人是本年级办公室、本班教室、本专用室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校长负责,按照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和安排,实施和组织落实相关的消防安全职责。
十、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交通安全制度
一、严格遵守学校的交通安全规章制度,认真学习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
二、上学、放学、赶场、出远门坚决不乘坐黑车、超载车。
三、乘坐车辆时,不准随意在马路上拦车,不准将头、手伸出车外,不向车外乱抛垃圾。
四、未满12周岁的小朋友,不准在马路上骑自行车。骑自行车时做到不相互追逐、搭肩、闲谈、双手离把、突然猛拐、骑快车、“英雄”车,严禁骑自行车带人。骑自行车不进入机动车道或在非机动车道上逆向行驶。
五、过马路时,必须走人行横道线,不得随意横穿马路。不在道路上玩耍、追逐、打闹。
六、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必须遵守交通信号规定,做到“红灯停、绿灯行”,不闯红灯,以确保自身安全。
用火、用电、用水安全制度
一、节约用水,用后及时关闭水笼头。节约用电,离开教室、寝室时,及时关闭电灯。
二、严禁私拉接线安装电器插座。
三、严禁在教室、宿舍使用电茶壶、电热棒、电吹风和电炉等。
四、爱护用电器具,不得人为损坏开关、插座等,严禁自行装拆电器。若发现用电隐患,及时报告电工。
寒、暑假及节假日校园安全保卫制度
一、全体教职工在离校之前,要把贵重物品带走,关好门、窗,拔去电源插座,排除不安全因素。
二、教职工离校后,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对教学楼、各办公室、专用室、教师进行安全项目检查,并把结果上报学校。
三、假期值日人员经常巡视校园。察看校园有无问题发生,若有问题发生,注意保护现场,并通知学校领导,问题严重的及时报警。
一、学校组织财务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己的责任心。
二、钱、帐分开保管,办公室门反锁,钥匙遗失要及时报告学校领导。
三、到银行存取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同行确保取钱的安全。
四、发现意外事故发生,注意保护好现场,及时报警并通知学校领导。
食堂用餐安全
一、按学校规定的餐桌就餐,不准随意调换。
二、严格遵守开饭时间,无事不要在食堂饭厅转悠。
三、进餐厅要排队。不起哄、不拥挤,不插队。
四、不敲打碗筷,不乱倒剩饭剩菜。
五、爱惜粮食,节约用水。
一、成立饮食卫生安全监督小组
二、每学期组织饭堂服务人员及从业人员,认真学习《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三、健全组织,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实行长效管理。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监管小组应会同卫生防疫部门经常对学校饮食卫生进行不定期的严格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整改。
四、从源头上抓好食品卫生安全,严把食品进货关。食堂不得销售“三无”产品及各种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包括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味或者其它感官性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或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未经检疫或不合格肉类、鱼类、及非法制作的食品、饮用品。食堂每天例行检查一次。
五、生产、加工环节措施得力,监管不留余地。从业人员应保持自身卫生整洁、勤洗手,勤剪指甲,穿戴整洁工作衣帽。生熟食品隔离放、蔬菜清水洗洁净,餐饮用具勤消毒,内处环境须整洁,消灭“四害”孳生地。
六、食品制作、人员必须按照防疫部门的有关规定,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中途若得传染病,应主动离岗更换他人。
七、建立从业人员务工档案,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实行动态管理,对于传染病患者,心理不健康者,性格暴戾者,情绪不稳定者,学校有权劝退或勒令其回家。
八、食堂严禁外人进入,若逢双休日或打烊后应及时上锁。
九、自备水源经常清洁、消毒,并定期抽样送检,饮用放心水。
十、明确卫生安全责任制,齐抓共管,落实到人。
保安人员工作职责
一、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学校指导和管理。
二、上岗时应穿保安服装、衣着整齐、仪表整洁、精神饱满。
三、保安人员应尽职尽责,坚守岗位,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不脱岗。
四、对外来人员来访,要有礼节,热情相待,并进行询问,查验有效证件,填好会客单,持访客证进入校内,离校时收回。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五、执勤时不看电视(白天)、不打瞌睡、不下棋、不干私活。
六、学生上学、放学时,大门口站立迎送。
七、对物品进出学校要进行核查,手续完备方可放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八、上课期间关闭好校门,杜绝车辆进入校园。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有关领导同意并登记后准许进入。
九、上课期间学生出校门必须经校方同意,方可放行。
十、上课期间家长进入学校,须在课间得到校方同意后才能进入。且持访客证进入校内。
十一、做好报刊杂志发放工作,重要信件必须接收后登记,再交本人签字后发放,做好校门口门前“三包”工作。
十二、做好早、夜巡视工作及开、关好教室门窗。
十三、做好设防、撤防记录。遇到紧急情况报“110”和学校领导。
十四、积极处理好校门口的突发事件,并在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汇报。
技术部管理制度总则篇八
1.总则
1.1目的:
为加强公司作风建设,宣传廉洁文化,预防利用职务及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同时做好公司信息的安全和保密工作,使公司所拥有的信息在经营活动中充分利用,保护公司的利益不受侵害,树立健康积极的企业文化形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1.3定义:
廉洁:清白高洁,不贪污,从不使用公家的钱来养活自己(不贪污),就是指人生光明磊落的态度和诚信,正直的风气。
信息安全:信息系统(包括硬件、软件、数据、人、物理环境及其基础设施)受到保护,不受偶然的或者恶意的原因而遭到破坏、更改、泄露,系统连续可靠正常地运行。
业务单位:与公司有一切业务(含但不限于供货、施工、促销合作等关系)往来或联系的单位或个人。
1.4职责权限
3.1总经办负责廉洁文化建设方向的指引,对公司的信息安全管理具有监督和最后裁决权。
3.2监察部负责监督和执行廉洁与信息安全管理规定,接受全体员工的举报和监督,对举报和违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3.3行政部负责廉洁文化和信息安全意识的宣传和教育,接收和申报处理公司员工收受和外部财物。
3.4信息部负责公司所有文件资料的分类存档和保存,对电子存档资料进行定期整理和备份,并做好文件防盗和密码保护工作。
3.5各部门:具有共同维护公司廉洁文化建设和信息保密工作的权利,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对公司廉洁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具有监督和举报权。
2.主要内容:
2.1廉洁自律规定
2.1.1不准收受任何业务单位的个人现金、购物卡券、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业务单位不回收的样品和商品赠品;
?业务单位节假日馈赠的礼品、礼篮等;
?业务单位赠送的其他具有实际价值实物、活动等。
?业务单位组织的集体考察、学习、旅游等外出活动;
?业务单位赠送的无法拒绝的各类现金、购物卡券、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2.1.3不准向业务单位及其个人借贷钱物。
2.1.4不准在各业务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有关票据。
2.1.5不借业务办理之机,对各业务单位吃、卡、拿、要。
4.1.6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2.1.7工作中不弄虚作假,按规定收集整理好各类基础资料,不做假帐或帐外账。
2.1.8不准用公-款支付个人名义的宴请。公关或业务接待必须经总经办批准后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
2.1.9不准接受可能对商品和设备供应价格、工程施工价格的业务合作行为产生影响的钱、物馈赠和宴请。
2.1.10不准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在经济往来中违反有关规定,以各种名义收取回扣、中介费、手续费等归个人所有。
2.1.11不借出差、考察、学习之机利用公-款进行旅游娱乐活动,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办理业务的宴请、礼品馈赠或其他服务。
2.1.12严禁以虚报、谎报等手段获取荣誉;以虚报、谎报等手段获取的荣誉、职称及其他利益予以取消或者纠正。
2.2信息安全
2.2.1公开信息:公司已对外公开发布的信息,如公司宣传册、产品或公司介绍视频等。
2.2.2保密信息:公司仅允许在一定范围内发布的信息,一旦泄露,将可能给公司或相关方造成不良影响。比如公司投资计划等。
2.2.3根据信息价值、影响及发放范围的不同,公司将保密信息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内部公开四个级别。
?绝密信息:关系公司前途和命运的公司最重要、最敏感的信息,对公司根本利益有着决定性影响的保密信息,如:公司订单,重大投资决议等。
?机密信息:公司重要秘密,一旦泄露将使公司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的保密信息如:未发布的任命文件,公司财务分析报告等文件。
?秘密信息:公司一般性信息,但一旦泄露会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保密信息,如:人事档案,供应商选择评估标准等文件。
?内部公开:仅在公司内部公开或仅在公司某一个部门内公开,对外泄露可能会使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保密信息的保密信息,如:年度培训计划,员工手册,各种规章制度等。
2.2.4公司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专有技术,专利技术、技术图纸;
?生产细则、工程bom、sop及治具资料;
?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重要的合同、客户和合作渠道;
?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财务信息,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账户账号;
?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
?利用信息网络系统制作、传播、复制有害信息;
?未经允许使用他人在信息网络系统中未公开的信息;
?未经授权查阅他人邮件;
?盗用他人名义发送电子邮件;
?故意干扰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的畅通运行;
?从事其他危害信息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系统安全的活动。
2.2.6公司保密信息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
2.3违规追责处理
2.3.1公司所有员工一经任何人发现或内外部举报有违廉洁自律的行为,公司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一经查证,将追究责任人所造成的责任损失,并进行违规处罚,对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且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进行立案处理。
2.3.2除公司公开的信息外,任何人将公司的保密信息以任何形式(口头传达、电子邮件、上传网络、存储拷贝、拍照影印、复印资料)对外泄露或散布出去的,公司将从源头上追究信息泄密者,经查实后立即根据情节轻重进行追责处理。因信息泄密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形象受损时,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3.附则
3.1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有限公司所有。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网络管理,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操作流程,维护网络正常运行,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xxxxx》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第三条 公司设立it安全管理小组,专门负责本公司范围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第一章 网络管理
第四条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浏览、复制、传播反动及色情信息,不得在网络上发布反动、非法和虚假的消息,不得在网络上漫骂攻击他人,不得在网上泄露他人隐私。严禁通过网络进行任何黑客活动和性质类似的破坏活动,严格控制和防范计算机病毒的侵入。
第五条 各工作计算机未进行安全配置、未装防火墙或杀毒软件的,不得入网。各计算机终端用户应定期对计算机系统、杀毒软件等进行升级和更新,并定期进行病毒清查,不要下载和使用未经测试和来历不明的软件、不要打开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以及不要随意使用带毒u盘等介质。
第六条 禁止未授权用户接入公司计算机网络及访问网络中的资源,禁止未授权用户使用bt、电驴等占用大量带宽的下载工具。
第七条 任何员工不得制造或者故意输入、传播计算机病毒和其他有害数据,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复制、截收、篡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
第八条 公司员工禁止利用扫描、监听、伪装等工具对网络和服务器进行恶意攻击,禁止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和服务器系统,禁止利用计算机和网络干扰他人正常工作的行为。
第九条 计算机各终端用户应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帐号和密码。严禁随意向他人泄露、借用自己的帐号和密码;严禁不以真实身份登录系统。计算机使用者更应定期更改密码、使用复杂密码。
第十条 ip地址为计算机网络的重要资源,计算机各终端用户应在it安全管理小组的规划下使用这些资源,不得擅自更改。另外,某些系统服务对网络产生影响,计算机各终端用户应在it安全管理小组的指导下使用,禁止随意开启计算机中的系统服务,保证计算机网络畅通运行。
第二章 设备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确需购买it设备或配件的,可向it安全管理小组提出申请,若有符合需求的可调配设备,由申请人填写《it设备调配表》;若无可调配或有但不符合工作需要的设备,由申请人填写《it设备购买申请表》。交所在部门经理签字并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再行调配或采购。若因工作需要对设备配置有特殊要求的,需在申请表中说明。
第十三条 it设备安全管理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公用设备责任落实到部门)。凡分公司或合作单位自行购买的设备,原则上由分公司或合作单位自行负责,但若有需要,it安全管理小组可协助处理。
第十四条 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严禁擅自外接电源开关和插座;严禁擅自移动和装拆各类设备及其他辅助设备;严禁擅自请人维修;严禁擅自调整部门内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排。
第十五条 设备硬件或重装操作系统等问题由it安全管理小组进行处理,首先由该设备终端用户填写《it设备维修申请表》,在收到《it设备维修申请表》后,it安全小组应及时调集力量予以处理。未填写或是不填写《it设备维修申请表》而要求维修,it安全管理小组可以不予处理。
第十六条 原购it设备原则上在规定使用年限内不再重复购买,达到规定使用年限后,由it安全管理小组会同相关部门对其审核后处理。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计算机终端用户因工作需要发生调动或离职,需要继续使用该计算机的应在it安全管理小组作变更备案;不继续使用该计算机的,部门领导需监督责任人将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及时退回it安全管理小组,由it安全管理小组再行支配。
第十七条 设备出现故障无法维修或维修成本过高,且符合报废条件的,由it设备终端用户提出申请,并填写《it设备报废申请表》,由相应部门经理签字后报it安全管理小组。经it安全管理小组对设备使用年限、维修情况等进行鉴定,将报废设备交有关部门处理,如报废设备能出售,将收回的资金交公司财务入账。同时,由it安全管理小组对报废设备登记备案、存档。
第三章 数据管理
第十八条 计算机终端用户计算机内的资料涉及公司秘密的,应该为计算机设定开机密码或将文件加密;凡涉及公司机密的数据或文件,非工作需要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更不得透露给他人。离开原工作岗位的员工由所在部门经理负责将其所有工作资料收回并保存。
第十九条 工作范围内的重要数据(重要程度由各部门经理核定)由计算机终端用户定期更新、备份,并提交给所在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负责保存。各部门经理在一个季度开始后10天之内将本部门上一季度的工作数据交行政人事部汇集后统一采用磁性介质或光盘保存。
第二十条 计算机终端用户务必将有价值的数据存放在除系统盘(操作系统所在的硬盘分区,一般是c盘)外的盘上。计算机信息系统发生故障,应及时与it安全管理小组联系并采取保护数据安全的措施。
第二十一条 就是终端用户未做好备份前不得删除任何硬盘数据。对重要的数据应准备双份,存放在不同的地点;对采用磁性介质或光盘保存的数据,要定期进行检查,定期进行复制,防止由于磁性介质损坏,而使数据丢失;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工作。
第四章 操作管理
第二十二条 凡涉及业务的专业软件由使用人员自行负责。严禁利用计算机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除维修人员以外的外部人员操作各类设备;严禁非it安全管理小组人员随意更改设备配置。
第二十三条 it安全管理小组将有针对性地对员工的计算机应用技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培训成绩将记入员工绩效考核;由it安全管理小组收集计算机信息系统常见故障及排除方法并整理成册,供公司员工学习参考。
第二十四条 计算机终端用户在工作中遇到计算机信息系统问题,首先要学会自行处理或参照手册处理;若遇到手册中没有此问题,或培训未曾讲过的问题,再与it安全管理小组或软件开发单位、硬件供应商联系,尽快解决问题。
第五章 网站管理
第二十五条 公司网站由it安全管理小组提供技术支持和后台管理,由公司相关部门提供经审核后的书面和电子版网站建设资料。
第六章 处罚措施
第二十六条 计算机终端用户擅自下载、安装或存放与工作无关的文件,经查实后,根据文件大小第一次按10元/100m(四舍五入到百兆)进行罚款,以后每次按倍数原则(第二次20元/100m,第三40元/100m,第四次80元/100m,以此类推)处罚。凡某一使用责任人此种情况出现三次以上(包括三次),将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七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制造或者故意输入、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的;
(四) 访问未经授权的文件、系统或更改设备设置;
(六) 擅自与他人更换使用计算机或相关设备;
(七) 擅自调整部门内部计算机的安排且未向行管部备案;
(八) 日常抽查、岗位调动、离职时检查到计算机配置与该计算机档案不符、it设备卡被撕毁、涂画或遮盖等。
(九) 工作时间外使用公司计算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务;
(十) 相同故障出现三次以上(包括三次)仍无法自行处理的;
第二十八条 计算机终端用户因主观操作不当对设备造成破坏两次以上或蓄意对设备造成破坏的,视情节严重,按所破坏设备市场价值的20%~80%赔偿,并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下列用语的含义:
设备:指为完成工作而购买的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等it设备。
有害数据:指与计算机信息系统相关的,含有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的程序,或者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安全构成危害或潜在威胁的数据。
合法用户:经it安全管理小组授权使用本公司网络资源的本公司员工,其余均为非法用户。
第三十条 计算机终端用户应积极配合it安全管理小组共同做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凡原制度与本制度不相符的,照本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