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飘》读书心得500字(七篇)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飘》读书心得500字篇一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厌恶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十分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向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我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我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我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十分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齐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我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我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我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最终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我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忙他们,因为她期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齐,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我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能够在乱世找到自我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终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经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终,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飘》读书心得500字篇二
第一次接触《飘》是在一个不经意的下午。应该是四月天,阳光很好,随意地拿起了一本书,开启了一场梦的邂逅。
《飘》是以美国内战为背景所作的小说,主要讲述的郝思嘉从少女蜕变成一个女人的故事。虽然是以战争为背景,但本书作者米切尔没有过多的写一些战争上的策略或是一些特别悲壮的场景。作为第一部从南方女性角度来叙述美国内战的小说,《飘》着重描写了留在后方家里妇女饱受战乱之苦的体验和感受。从战争伊始,对战争怀有的崇敬心理对战争的全员支持到因战争而带来的失去亲人的痛苦,不得不屈服于失败的命运,以及战后立志重建家园的艰辛历历程以战争让我们认识女主角郝思嘉的一些内心。所以,本书中,对于人物内心的描写十分详细且精彩。
自从《飘》诞生开始,外界对于郝思嘉的评论褒贬不一。美国诗人毕晓普说她“吝啬迷信,自私自利...毫不足取”准确地把郝思嘉为人鄙视的一面作了精确的描述,但在这纷繁的社会中,每个人的性格都不是单一的,“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对于我来说,郝思嘉是我目前为止,最喜欢的一个女主角,没有之一。郝思嘉她有一股叛逆的性子,她依赖她的母亲,同时也对她母亲及嬷嬷的教育表示反抗;她喜欢着卫希礼,为了他与父亲交流,被驳回后依旧跟随内心的想法,在宣布卫希礼的婚事那天大胆的与其表白;她不喜欢放弃,性子很倔,和他的爸爸一样,自己认定的事尽全力做;但实际上她心也很好,很善良,在北方的兵进攻亚特兰大的时候,她坚持带着媚兰和白蝶小姐一起逃走,如果说带着自己的“情敌”媚兰是因为自己中意之人的拜托,那么她带着白蝶小姐纯粹是因为良心的不忍。喜欢郝思嘉,或许因为她的直爽,纯粹,坚持,执着,乐观,面对现实,不畏困难的精神;又或许,不因为什么,只是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总觉得,自己与郝思嘉总有那些这些的相似。
在《飘》中,郝思嘉的感情线路一直是一个谜一般的存在。有人说《飘》主要写的是郝思嘉与白瑞典的恩爱纠葛,但我觉得说是郝思嘉的蜕变史会更准确,虽然在全书的最后,她承认要重新追回白瑞典,但在开头,她是对白瑞典没有什么好感的。如果说,仅仅突出了这个,也忽视了塔拉,卫希礼,媚兰等一系列在郝思嘉生命陪她成长,不可缺少的人。
“她从未真正理解过她所爱的那两个男人中的任何一个,所以她把两个人都失去了。”作者米切尔评论郝思嘉的感情,其实,郝思嘉不爱读书,她不懂满腹经纶的卫希礼,但她崇敬他,觉得她非常的厉害,渐渐产生了好感;对于白瑞德,一个撞破了她与卫希礼秘密告白,又在内战中“无恶不作”一直保护她的那个人,也渐渐地对他由恶意转为了喜爱,只是她一直不知罢了。在文末,她终于意识到了这段感情,并发挥了她的特点,执着,永不放弃,毕竟“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
《飘》的英文名字是“gone with thewind”,意为“随风而去”,主角的故乡随风而去,美国的南方的奴隶制随风而去,主人公的至亲随风而去,至爱亦随风而去...似乎一切都很悲伤。但在这悲情的笼罩下,郝思嘉的乐观成了亮点。全书的最后一句话,“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明天”蕴含希望与绝望,但也无论如何,“今天是最糟的一天了,明天不可能比今天还糟了”当你看到这种话的时候,虽然知道,应该是假的,但你的嘴角还是会不自禁的上扬。为什么?我想,它就是郝思嘉的力量。
所以,你在生活中遇到了什么不开心的事,一定要想起《gone with the wind》,想起郝思嘉,让烦恼gone with thewind!
《飘》读书心得500字篇三
《飘》是我最喜欢的书。我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和坚强,喜欢瑞德的机智和果断,喜欢梅兰妮的柔软和死板。
对于斯佳丽,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我恨她但又不得不佩服她。她是一个非常有个性的人。她一生中爱过两个男人,但一个也不认识。如果她认识艾希礼,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认识瑞德,她就不会失去他。
对于她,我不得不佩服她的实力,佩服她对土地的眷恋,佩服她有能力放下之前的学历,在那个环境下的领域工作,佩服她有能力不顾社会言论,开始自己的事业。
我觉得斯佳丽像个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极其执着,却对自己拥有的东西不屑一顾。在努力让自己快乐的同时,我不断的把快乐推开,把爱人推向深渊。斯佳丽是矛盾,但谁不是矛盾呢?
整本书里,我最喜欢的角色是瑞特。他勇敢而执着,他能如此深爱斯佳丽十几年。他说永恒的`爱会被打磨,他的爱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打磨。当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没有回来。他说他从来没有耐心把自己剪好的裤子缝好,然后告诉自己这跟新的一样,欺骗自己。断了就断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了,上面还是会有裂缝,已经不是原来的了。
瑞德是个复杂的人。他家境不错,但还是不适应旧时代。他目光锐利,能在乱世中找到自己的路。他对自己的国家充满热情。尽管他知道自己会输,但他还是在最后一刻参军了。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来不说,而是通过行动来表达,而斯佳丽从来不想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次的失望让他没有勇气再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一本值得反复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跌宕起伏,情节扣人心弦。虽然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美国内战的评价并不客观全面,但从文学角度来看,绝对是绝世之作,值得一看。
《飘》读书心得500字篇四
人生如草木之秋;像梦一样漂浮,像悲剧一样。看完《飘》后的思考。——铭文
战争是对生命的毁灭,但也像是黑暗下改变人的催化剂。所谓的爱情,在战争面前是那么渺小。
“反正明天又是新的一天!”这是女主角斯佳丽在书的最后说的话,也是我记在心里的一句话。在南方的奴隶社会里,斯佳丽被娇宠,一双纤弱纤细的手是俘获男人芳心的杀手锏。不幸的是,北方军带走了她的财产,她的奴隶和她愤怒结婚的丈夫。繁华的亚特兰大城被攻破了。在所有男人都走完的关键时刻,她脱下华丽的衣服,带着柔弱的媚兰回到家乡——十二橡树。她用纤弱的手臂拎着大包小包的棉花和一家人。她用颤抖的双手播下希望的种子,抛开黑暗,寻找光明的未来。
战争让在繁华中长大的斯佳丽更加成熟坚强,却变得更加自私势利。
起初,为了不失去自己的家,她用美人计骗瑞德的钱。在成功的那一刻,她那双布满老茧的手出卖了她。瑞特识破了她的骗钱计划,导致她骗钱失败。不甘失败的斯佳丽为了保护自己的家庭和家人,再次放下尊严,甚至违背了自己的道德价值观。她从姐姐手里抢走了她不喜欢但有钱的弗兰克。她牺牲了自己的感情来换取家庭和家庭的稳定。这种爱深沉真挚,是斯佳丽的闪光点。但是成长有时候也是人类走向成熟的腐朽之路。后来,斯佳丽以倔强的行为建立了锯木厂。为了赚更多的钱,她打破规则,面对别人的诅咒和否定,不择手段的把钱装进自己的口袋。其中支撑她的信念是她希望家人过上更好的生活而形成的自私。
韩寒说:“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人类把安全感寄托在金钱上,这样更不安全。”但在乱世,也许只有金钱才能超越爱情,几乎超越一切。饱经风霜的斯佳丽发现,她的真爱不是艾希礼,而是臭名昭著的瑞德。无论是金钱蒙蔽了她的心还是打开了她的心,估计1000个人的心里有1000个哈姆雷特。有钱不是万能的,没钱是万万不能的。如果她没有300元的税,怎么保护她的塔拉和她的亲人?
繁荣耗尽后,南方社会只剩下令人窒息的尘埃。我比斯佳丽更为书中的另一个女人梅兰妮难过。我对她的死深感悲痛。
梅兰妮是一个善良、天真、美丽的女孩。她待人真诚,始终相信世界的美好。除了我个人的感受,她真的让我很激动。
"不要为了所有事情的利益而争论,做每个人都讨厌的事情。"这是她的闪光点。她从不高调,从不吸引蜜蜂和蝴蝶,从不嫉妒。面对她的情人阿什利拥抱和亲吻斯佳丽的谣言,她选择不相信,即使这是真的。但是,她还是想为斯佳丽洗清别人的诽谤。当她告诉我她怀孕了的时候,暗恋阿什莉的斯佳丽冲动地说了些打断她的话。她不仅没有责备斯佳丽,还向悲伤的斯佳丽道歉。她无条件的支持斯佳丽,她发自内心的对别人好,她用真情回报阿什莉的爱,让我佩服和佩服:她不喜欢为斯佳丽这样的心爱之人调情,她没有斯佳丽那种自私的和别人私奔的想法。梅勒妮,无条件地对待世界上的一切。
爱情和战争交织在一起,生命在汹涌的风中摇曳。大家都知道气候会变,更别说撒谎了。大自然的力量在命运面前是否变得脆弱,取决于你的能力。看完《飘》,为斯佳丽的改变而痛心,为媚兰的死而流泪。战争把辉煌的人生变成了悲剧,人的命运在乱世起伏。
莎士比亚说:“人有选择自己命运的权利。如果我们受制于人,那不是命运而是我们自己。”面对逆境,要看你有没有“明天又是新的一天”的觉悟和勇气。
《飘》读书心得500字篇五
小说中的主人公郝思嘉总是追求着自己得不到的东西。她对于一切好奇的都想知道都想得到。对卫希礼的追求对卫希礼的爱就属这种情况。在希礼身上有着一种思嘉思佳所不了解的东西,这种神秘性引起了她的好奇心,也就足以使她的对他的爱更加深切。
希礼喜欢制造种.种颜色鲜明的梦让自己在梦的世界里活动,他不愿回到现实中来,对人生冷眼相待,不乐观也不悲观,在现实中感到不耐烦的时候,便耸耸肩向他的音乐、书本里去躲避。现实中的希礼是懦弱的无能的,就像瑞德说的,卫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即使他在战前就已经意识到了这场战争将夺取他赖以生存庄严与辉煌的生活,可他却不曾试图改变它。既无力于改变,那就选择逃避,于是他选择媚兰作为他和旧时代联系最后的精神依托,直到随着媚兰而去才崩溃于瞬间.所以对希礼,与其指责不如同情。
思嘉眼中希礼有一道神秘的光圈围绕着,为此思嘉必须得到他。思嘉的厌恶分明,立场坚定,只要让她明白了或者要做的事,她可以不择手段的去争取,作者在向我们毫无保留的展现她的贪婪、自私、虚荣.以及她的暴躁与率真,我认为我们没有必要去对她的这些与生俱来的本性说三道四,让人觉得可悲的是思嘉一直以来所追求的仅仅是光环是梦幻。当思嘉认清他时,认清她一直以来所追求的仅仅是虚幻是光环时,她却失去了瑞德的爱!可惜的还是思嘉,因为她的简单率真,为此付出了她此生最高昂的代价!
瑞德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思嘉,但他更了解思嘉,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思嘉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思嘉,宠爱思嘉,照料思嘉,让她事事称心,而思嘉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思嘉,被卫希礼,被思嘉愚蠢的固执磨光的。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的心,死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没有勇气再去尝试,最后,他绝望了!
思嘉和媚兰的关系是十分微妙的。思嘉对媚兰的言行举止都看不惯,而媚兰却在任何场合下处处维护着思嘉。思嘉为了丢去黑纱竟在一个支持战争的舞会上与白瑞德跳起舞来,这种行为在当时真算是把一个上等女人的名誉给丢尽了,于是周围一切人的议论、指责一起向思嘉压来,这时只有媚兰为思嘉辩护,当一个北佬兵来到陶乐抢劫时,思嘉凭着她一时的冲动,将北佬兵击毙在血泊中,她顿觉害怕了,又是媚兰的无声支助给了思嘉勇气,然而这一切改变不了思嘉对媚兰的反感,直到媚兰将要去世之时思嘉突然醒悟了过去的几年里她的确是依靠着媚兰给予的力量闯过来的。思嘉是爱媚兰的,需要媚兰的。这时思嘉知道她一向依靠媚兰并不亚于依靠她自己,媚兰是她的刀、她的盾、她的安慰和她的精力。然而知道这一切为时已晚,她已永远失去了媚兰。
这就是小说中可悲的思嘉,她无法把握、珍惜眼前的幸福,无论是瑞德的爱还是的媚兰友情,她用一生的精力和情感去追求一个光环,最后留下的是永远的痛苦永远的悔恨,一切都随风飘逝。现实生活中又何尝没有像思嘉这种情形呢?我们身边已经拥有的幸福爱情、友情、亲情我们是否用心去体会了?不然的话我们是否也会像思嘉那样留下永远的遗憾?!
《飘》读书心得500字篇六
“明天,我会想出一个办法把他给弄回来的,毕竟,明天又是一个全新的一天啊!”思嘉最后的这句话久久萦绕在我的耳边。是的,岁月会如流水般静静带走一切,或失意,或荣耀。陈床梦醒,那光年之外的一米阳光依旧会柔柔地洒在你我的脸庞,唤醒你我疲惫的灵魂。我们都是有责任的人,不能任失意与痛苦肆意在我们的伤口上撒盐。
我喜欢女主角思嘉,她的自信、勇敢、坚强以及她所拥有的奥哈拉家族特有的那种永不服输的精神是我最喜欢也是我最佩服的地方,纵使前方有千军万马,她依然会骄傲地把下巴高高翘起,迎接挑战。她是生活的强者,遇到战乱,明知塔拉农场可能已经沦陷,却还是坚持要回到家,回到曾经属于她的乐园。而归家后的一切却令她心碎,面对母亲的逝世,父亲的精神恍惚和一无所有的农场,她毅然用19岁的肩膀挑起了养家糊口的重担,她夜以继日地劳作,累得精疲力竭,只为一家人的温饱。我们很难去想象:一个曾经高高在上宛若小公主般的柔弱女子霎时间就要以她柔弱的肩膀去撑起一个家庭、一个农场的一片蓝天是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和毅力啊!我们不禁喟叹:人生无常,世事无常!教育家李霁野曾道:“人生的确是无常的,不过人生的可爱处也多半就在这无常之间。”也是,无论多么美丽的风景,看得久了,也会视觉疲劳,只有时时变化更新,人生才会有新的际遇,新的挑战。一轮回环,一季变幻,只要心微笑向暖,一切便会安然无恙。
我欣赏思嘉,她那颗小小的脑袋里,总会有无穷无尽的方法。面对破败的塔拉农场,她亲自将其重新组织起来,动员所有人去种棉花,她自己更是没日没夜地干活,当牢狱中的瑞德再次拉着她的手时,那双原本细腻柔滑的双手已经长满了老茧,俨然变成了一双仆人的手。战争过后,北方人看上她的农场,她为了保全农场,保全她爱的人,嫁给了弗兰克,并一步步地掌管了弗兰克的木材厂,在思嘉的经营下,木材厂的生意更是蒸蒸日上。我们不得不向思嘉致敬,敬她的才智,更敬她大无畏的牺牲精神。
我佩服思嘉,因为她有一份“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的坦然。即使在守寡期限之内,她依然敢在亚特兰大的舞会上穿着黑纱接受巴特勒的邀请,与他共舞,有着一种向传统挑战的勇气;南北战争结束后,她在木材厂干着男人的事业,多少人向她投来质疑与讽刺的目光,她都坦然接受了,因为她知道,唯一让他们闭嘴的方法就是经营好这个木材厂,最后,她的确成功了,她让这个木材厂的生意越做越火,对她假以不懈的人便都悄悄闭嘴了。大哲学家叔本华曾经说过,一切的真理,都得经历这样三个阶段,才会为世人接受:第一阶段,觉得可笑而不加理会;第二阶段,视为邪说而强烈抗拒;第三阶段,未加思索便欣然接受。所以,一旦你接受了别人的信念,就如神经系统被下了一道紧箍咒,你的现在和未来,都会受到它的影响。一个人如果想主宰自己的人生,就必须好好掌握自己的信念。按照通俗的说法,就是在自己的想法和别人的意见之间,有一个坚定的判断。否则,我们就很可能会失去自我。
诚然,思嘉的婚姻在很多人看来是失败的。第一次,为了赌气,嫁给查尔斯。第二次,为了农场嫁给了弗兰克。第三次,为了金钱,嫁给了瑞德。在她一生中最重要的两个男人——她深爱的人,深爱她的人,她都不了解。直到最后,她才终于明白,她这样说:“我爱的是一个我自己想象的东西,那个东西向媚兰一样死了,我缝制了一套美丽的衣服,并深深的爱上了他,后来艾希礼骑着马跑来,他显得那么漂亮,那么与众不同,我便把那套衣服给他穿上,也不管是否合适,我不想看清楚他究竟怎么样,原来我一直深爱着的只是那套衣服而已。”
她在瑞德要离开的那一刻,恍然大悟,他曾经说的每一句话都是认真的,尽管有时说得那么轻松,她明白这些,是因为她感觉到了他身上那种坚强不屈、毫不妥协的品质……所有这些品质她都从艾希礼身上寻找过,但是从没找到。虽然瑞德最后离开了她,但对她而言,最可贵的是她认清了自己的心,明白了谁才是她最重要的人,这就足够了。孔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况且思嘉是如此坚强,她在瑞德离开后并没有自暴自弃,而是打起了精神去生活,去争取她最爱的人回到自己身边。
用徐悲鸿的一句话来形容思嘉,我觉得是再贴切不过了:“人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而能够自拔,才不算懦弱!”强者的形象便如她般,不放弃,不后退。她是女性中的佼佼者,是光和热的天使,是温暖与希望的传播者。
坚强,是坚强者的通行证,脆弱,是脆弱者的墓志铭。也想向她一般的自信、勇敢、坚强,人生本就如花开花落般短暂,又何必重迹屏气?不妨勇敢一些,携阳光与我们同行,做新世纪的“乱世佳人”!
《飘》读书心得500字篇七
花了一个月的时间看完了它,很惭愧自己像老牛走路似的看书速度,却也不敢恭维自己看得有多精。读完后,心里有股淡淡的惆怅感觉,朦胧中,总觉得自己身上依稀有思嘉的身影。读完《飘》,它确实给了我很大的震撼,更唤起我对过去的懊悔。同时,对书中的描述的人生、友情、爱情,我也感触颇多。
关于人生的善与恶,我不敢妄加评论,因为,毕竟我走的人生路还不及三分之一。十六岁的我,想法也许是很幼稚的。《飘》中女主人公思嘉·奥哈拉并不是传统观念的好女人,她有着迷人的外貌、聪慧的头脑、坚强的内心、果敢的行为。同时,她也骄傲、贪婪、虚荣、追求实际,甚至曾经有过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她渴望爱情,不顾一切世俗观念,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爱。但当感情和现实利益相冲突时,她毅然将经济需求放在首位。如果说我佩服思嘉,那我更衷情于瑞德,因为我也同样的崇高自由,他的豪放不羁,他的现实,他的勇敢,都传神地说明了他在乱世社会中成长的一个人才,是在乱世生存与发展的强者,强者应适应任何一个社会,这也成了一个亘古不变的道理。在经济社会中对精神的取舍,在面对新生事物时,是适应还是回避?思索过后,相信我们会有更多的启发!
谈到友情,虽然在《飘》中,作者并没有极力去描写友情,但媚兰对朋友的这份友情仍然是让我羡慕不已。记得桑费有句话:“朋友有三种:爱你的朋友、恨你的朋友、忘记你的朋友。”我想媚兰就是那种爱思嘉的朋友。她对思嘉感恩、感激,甚至为了她可以去死,她的真心在临死前终于让思嘉明白她是她唯一的真正朋友。在人的一生当中,谁能没有朋友?有几个真正的朋友便成了人一生最珍贵的东西。对待朋友,最好也是最真的办法——那就是真心!
读完了整本书,我也摘出了最喜爱的两句话:
“美貌并不能使人高尚,衣着也不能使人尊贵。”——警告贪慕虚荣的人。
“我向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些碎片,把他们黏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一模一样,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一一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
一遍匆匆的略读,并不能体味多少真谛,也许,等我再读几遍时,会有更多的收获吧。